Good Omens读后感1000字
《Good Omens》是一本由Neil Gaiman / Terry Pratchett著作,William Morrow出版的Hardcover图书,本书定价:USD 29.95,页数:384,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Good Omens》精选点评:
●好吧,又是译文版。
●很幽默很有趣. 很喜欢的那种.
●Him and Terry Pratchett, a book about the end of the world. Very funny, very clever, very good :D
●Aziraphale和Crowley太有爱了
●越来越索然无味,只有前面的天使恶魔Aziraphale和Crowley还有点看头
●我爱盖曼
●New York Times “A direct descendant of The Hitchhiker's Guide to the Galaxy." 觉得不及指南,猛抖机灵的油腻感(不过还是很好笑...网上居然有Aziraphale和Crowley的同人图和文..
●非常非常想看它拍的电影- -(科幻世界译文版0702)另外我觉得翻译很令人愉快
●高中的时候第一次知道这本书,结果现在才看也是没谁。太好看啦!看得我全程哈哈哈哈,然后最后还谜之感动一把。天使和魔鬼快去结婚吧(。
●十分适合改编成喜剧片的一本书。处处都是一种玩世不恭的好死不如赖活着世界美丽的原因就是因为有如此多的丑陋的东西的感觉。Crowley萌萌哒
《Good Omens》读后感(一):LOL
One of the few books in my laugh that actually made laugh out loud. I can't read this book in public because people look at me strangely.
我读过很多书, 但是很少看过怎么搞笑的!我不敢在外面读这本因为很多人看到我一直在怪怪的笑!
《Good Omens》读后感(二):好兆头——再坏的地方也会有希望
自从拿到手后,已经过目两遍。再次的阅读,幽默的地方始终让人忍俊不禁。喜欢其中个性鲜明的天使和魔鬼,尽管两人立场不同,但却有着共同的理想;“享受”,享受这个世界,享受这个多彩多姿矛盾重重的世界。
而魔之子的设定,我个人认为完全是个摆设。只不过是为了突出两位黑白人物的行为而已。
这个世界是疯狂的,腐朽的,但还是个值得留恋的地方。这是我的结论,也许作者就是这个意思:它的确不是个好地方,混乱时时有,战争时时打,不过,亲爱的,它的确是有魅力的不是吗?
《Good Omens》读后感(三):电影时代的小说
在生活需要乐趣的时候,故事或者文字,二者必有一要吸引你,否则小说就没法读下去。《好兆头》至少在文字上栓定你,这种阅读过程的每一秒钟都充满乐趣,只管躺下来读下去,其他的就交给作者。
电影和漫画,这种用以讲述故事的视觉媒体出现之后,对小说的写作方式多少有些不动声色的影响。作者的思维是影视或漫画式的,比如电影或漫画的视角,人物语言逻辑,细节描写等等,小说可以直接拿来拍成电影。这跟古典作品不同,古典小说家接触的是绘画和音乐,某些场景有画面感,但贯穿其中的整个故事呈现某种音乐感,不觉得那么强烈的可视性。
《Good Omens》读后感(四):幽默觅知音—评《好兆头》[译文版,马骁译]
乃鼎斋无机客
读《好兆头》会很累,这是我头一个体会。我读到50来页,阅读就停住了,转而去看《大唐狄公传》,到如今再去读《好兆头》,我发现自己的思绪在飘。
思绪在飘,就好像若干年前看一本法国名著《屋顶上的轻骑兵》一样,飘得自己都不知所以然。
小说后附的书评里将小说抬得很高,但最后也只能就作品的技法来详细讲讲,“尼尔·盖曼和特里·普拉切特曾多次在公开场合宣称他们的创作走的是主流路线。看过这部《好兆头》,我注意到两位并未夸口。轻松自如地运用拼贴式结构方式就是一个明证。”,而至于小说的内容与主旨,也只能匆匆带过。
确实,《好兆头》或许就像胡戈的恶搞视频一样,不过是一篇下过心思,炫过技巧的作品而已。如果要从中考究深意,未免有点儿可笑。
由此,作品的意义就不去论它了,再来说它是否可看。
小说原书是否要稍好一些,我不清楚,但就中译本来说,实在是不属必看书之列。
幽默的小说难译,对其的翻译更应下些诠释的功夫。因为随着翻译的过程,文字中的信息不免有所流失,原本的幽默也就变相,不甚可笑了。假若翻译只达到了文字的传递,令文本中的情绪丧失殆尽,译文的读者未免会觉得索然无味。正面的例子,需看《好兵帅克》的译者萧乾先生,他所译的《好兵帅克》并非全本,且还经过译者的不少加工,但倘若不是如此,《好兵帅克》断然不会在中国大陆上受到如此的欢迎。因此可以说,没有萧乾的匠心独具,就没有中国读者心目中的《好兵帅克》。
小说的前三十页,读起来还是令我有所意会,从而会心一笑。但在见识了两位作者的套路后,就觉得困乏了。也可以称之为“幽默审美的疲劳”。
兴许有人会认为我没有仔细看,所以才下如此结论。
但倘若一本娱乐为主的小说需要读者细细揣摩、查阅资料后才能明白,那就挺可笑了。
《Good Omens》读后感(五):好兆头,坏合作
《好兆头》(Good Omens)是两位奇幻巨擘Neil Geiman(写过《美国众神》等等)和Terry Pratchett(写过《碟形世界》系列)合写的一部搞笑奇幻小说。最近又被排成了迷你剧集。小说和电视在豆瓣上的评分都很高。我却一点也爱不起来。
故事设定其实很有意思:《圣经》上所说的善恶决战的世界末日还有几天就要来了。天堂和地狱为了能够战胜对方,早早就开始布局。十一年前,地狱魔鬼之王的亲生儿子,刚刚出世的反基督(anti-Christ)被带到人间,让人间的拜魔教成员把他和美国大使刚出世的宝宝掉包,并且安排当年诱骗夏娃吃下禁果的蛇魔苦劳力(Crowley)以仆人身份守在左右,百般骄纵,把小娃教成了一个无法无天的熊孩子。不料十一年后,就在世界末日来临的几天前,苦劳力才发现当年掉包的拜魔教成员犯了错误,掉错了包。熊孩子只是一个被惯坏的普通孩子而已,反基督应该是被另一个家庭收养了。苦劳力不得不寻找反基督现在到底在哪儿。与此同时,其他各方势力也在寻找反基督,比如天使阿志(Aziraphale)。
苦劳力和阿志在创世之初就认识了。虽然身属不同阵营,他们对对方却没什么恶感。苦劳力向阿志抱怨被派去诱惑夏娃,很不情愿。阿志表示同情,但是也没办法。后来亚当夏娃被逐出伊甸园,人类在地球繁衍生息,他俩也被派下来。苦劳力负责教人类变坏,阿志则想办法阻挠他的计划。两人斗了几千年,慢慢变成了好基友。他们都喜欢这个世界,不希望被毁灭。于是行走在善恶边缘的他们,决定联手阻止世界末日的到来。
书的主题是善恶相辅相成,世界有爱就有希望。这是西方哲学的终极思辨,以此为基础的书大部分都是受欢迎的。书中各种英式幽默层出不穷,有时候为了幽默而幽默,破坏了情节的进程,许多人物也是为了抖包袱而存在。有点“以辞害意”的感觉。最后的高潮部分处理得太轻慢,太程式化,没有让人耳目一新的感觉。总之很失望。只能给2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