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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孤儿读后感摘抄

2021-01-12 03:11:41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雾都孤儿读后感摘抄

  《雾都孤儿》是一本由狄更斯著作,北京燕山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14.00元,页数:342,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雾都孤儿》精选点评:

  ●小时候看的 情节记不清楚了 最近重温狄更斯才又拿出来

  ●自己用零花钱买的第一套正版书。

  ●人始终是向善的

  ●总的来说还是喜剧收尾,看来全世界奉行的准则都是善恶终有报。

  ●看得挺开心的 人活在世 要时时向善啊!

  ●感觉是翻译的问题,有些情节还是比较具有张力的。

  ●小时候读的第一本名著 自此爱上了读书 爱上了雾都

  ●经典的英国风景描写,有些记不大清,看得有些快……

  ●善良终究战胜邪恶,好人结局都是幸福地生活着。 全书的语言无不讽刺幽默,作者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一个高端黑。最终大团圆结局,好人都幸福地生活,坏人都得到应有的下场。一场善与恶的对决,结局必然是善胜了。但也可见,善良究竟有多么可怕,竟使坏人如此担惊受怕。小说也不乏对社会底层人民的描写,在贫穷与磨难面前,也许死亡是最好的归宿。

  ●想起一部电影,《珍爱人生》

  《雾都孤儿》读后感(一):天性中的正直和善良

  记得很小的时候就想要看《雾都孤儿》,但一直没真正看完,现在,这本英国文学史上的文学巨人的著作,今天看完了。

  其实,看完了也说不出个什么,总之,这是一部真正优秀的文学作品。“Please, Sir, I want some more.” 精彩的语句,善良正直的Oliver。

  我看过的最具艺术美丽的文学作品,精彩~~~!!(不用多讲~~!!)

  《雾都孤儿》读后感(二):不透水的心

  《雾都孤儿》至少是五六年前买的了,一直放在家里没读完。每次都是看个开头,就想不起因何事搁下了。于是头几十页被翻得皱吧又发黑,剩下的大半本呢却像摞起来的硬白硬白的云片糕。看不完当然也有动力不足的原因,故事发生在19世纪英国某个小镇的救贫院,奥利弗在阴阳间徘徊着降临人世,身世不详,境遇凄凉。我脑袋里自动反应出凡卡和卖火柴的小女孩儿。当年复习四六级时捧着单词书最多看到C就看不下去了,太枯燥记不住。《雾都孤儿》又让我找到这种感觉,不过不只是枯燥,而是我看完A已经能遥想到Z了。

  春节假期里咬牙读完,发现主人公的命运并没有那么悲惨。奥利弗没有在圣诞节的早晨在寒风中永远闭上眼睛,而是找到了他父亲年轻时的好友并夺回遗产,识字读书开始了新的生活。狄更斯只是把奥利弗当作主线借以串起其他底层社会的凄凉故事,像一个个闪过的冷面,其中的一个倒成了这本书我最喜欢的地方。在第37章中,狄更斯写道“然而眼泪这东西却无法渗入班布尔先生的灵魂,他的心是不透水的,就像是可以洗的海狸皮帽子淋了雨反倒更加油亮”,这是陷入一场和太太的争吵中的班布尔先生的写照,他曾是让人羡慕的教会干事,热烈追求考尼尔太太(就是现在的妻子班布尔太太)。如今的他被别人顶替了职位,沦为救贫院院长。爱情也完全是争吵的代名词,当年班布尔太太眼泪流泪时他的慌乱与心疼,而今哪儿去了呢?

  喜欢狄更斯不透水的海狸皮帽子的比喻,而且激发了我的灵感。去年坐飞机出去玩儿,迷迷糊糊睡了一觉后打开小窗看到大气层中的云,瞬间惊呆。那一刻我知道世间有语言莫即的美丽。想了太多句子都太苍白,今天想到了一个稍微离那种美丽近点儿的:不是我们从地面仰头看天空见到的成片的云层也不是悠悠然的云絮,而是像一颗一颗棉花糖一样乖乖悬着的云粒,新鲜的阳光照在上面,就像照在小羊羔的一声“咩”上。

  《雾都孤儿》读后感(三):好品格和爱真的与生俱来?

  今年有个计划是看完20本世界名著,所以接连不断的在把以前躺在书柜里的书籍都翻了出来。看狄更斯的雾都孤儿看得特别的快,本来想抓紧时间写下当时的读后感,结果诸多的事情一拖沓又过去了一个月才来写这一些感受。我这个人有点毛病,如果不是当时记住的感受,反过来再抒写的时候一定会不太一样,但也是别有一番天地吧。这一点也反映在我做决定上,当时的决定和时候的决定一定会不一样,和自己争斗了这么多年终于渐渐的和解,就尊重当下不后悔的决定就好了。

龙冰翻译版

  序言中介绍到:作者生动而细致的描述了英国的底层社会特征。可这不是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东西,那些细节在我看完这本书一个月之后的今天,我已经基本记不起来都描写了哪些细节了,甚至我还会把这种细节和雨果的悲惨世界中巴黎的细节弄混淆。

  用小Oliver这个被掩藏了身份的小绅士作为线索,看尽了人性的美丑,有要夺得遗产的异母兄弟,凶神恶煞又贪财的教事,受雇而来带坏他的扒手组织。也有曾救下他的绅士,一直照顾他帮助他多会身份的淑女露丝,身在贼窝却心存善良的南茜。各种各样的人交叉出现,整本书最吸引我的只有两点。

  1 人的品质真的是天生的吗?

  Oliver的异母兄弟为了从他手上拿到父亲的巨额财产,雇佣了贼来引导Oliver犯罪,因为父亲的遗嘱写明了,若在18岁钱做了有辱绅士的事情将无法继承财产。可Oliver一次次受到虐待,一次次被贼人们抓走,让他偷窃,让他犯罪,可继承了父亲母亲优良品质的Oliver抵抗住了一次次的恶意,最终还是那个光明磊落的真正的绅士。

  如果人的品质是与生俱来的,是可在骨子里的东西,那人的命运也有被写定的结局吧。一个拥有好品质的人,过往的一切都是通向他美好结局的历练而已;而一个拥有恶劣品质的人,那过往所拥有的繁荣美好也不过是泡沫。

  那人为什么要抗争呢,接受自己的命运不就好了,恶人享受结局前的美好,好人忍耐结局前的苦难,时间的一切早已写好了。

  2 爱和血缘不可磨灭

  救助Oliver的老绅士是他父亲曾经的挚友,是爱慕了他姑姑一辈子的人。因为长相和感觉就认定Oliver是善良的人,因为对他姑姑的爱,所以对他也关怀备至。这样爱屋及乌的爱,这样一辈子的爱有多少。

  救助Oliver的另一个重要人物是露丝,毫无缘由的对Oliver抱有善良的心,帮助他夺回自己的一切。我一直觉得Oliver有些对露丝不一样的情愫,最终得知露丝是Oliver的亲姨妈,也许是有血缘所以才有莫名的亲近感吧。

  《雾都孤儿》读后感(四):唯有善良方能幸福——读《雾都孤儿》有感

  小奥利弗的童年历尽坎坷,但最后还是收获了幸福的生活,追根到底,乃是他那一成不变的高尚品质:善良。出生在救贫院、生存在寄养所的小奥利弗,从小便受到曼太太的“善待”,因为吃的太多容易成为身材臃肿的胖子,因此克扣食物便是避免这种结果最好的方式。即使这样,小奥利弗也是逆来顺受,没有反抗,甚至没有起过坏心,唯一能感谢这种善举的只有每天不断地祈祷。可能是祈祷起了作用,救贫院大发慈悲,竟决定打发小奥利弗去棺材铺做学徒,以便他学会一技之长。可惜小奥利弗无能,在棺材铺没学会点本事,便再次感受到了世态炎凉,不得不逃离到了伦敦。临走之前,他还不忘回救贫院,去看一眼他那可怜的小伙伴小狄克呢!刚到了伦敦,不幸的是,小奥利弗被一伙小偷盯上,结果误入了贼窟。与众贼在一起,小奥利弗也被迫成为了一个“小偷”,尽管环境恶劣,可他的心却从未堕落成一个小偷。无论是救贫院还是棺材铺,无论是不是贼窟,无论何时何地,小奥利弗自始至终保持着一颗纯洁善良之心。凭借着这颗心,小奥利弗人缘极好,数次化险为夷。在梅丽太太家,当露丝病入膏肓时,小奥利弗又急成热锅上的蚂蚁,四处奔波,终于让露丝好了起来,万万没想到的是,小奥利弗机缘巧合下救的竟是自己的小姨。这或许是冥冥之中,自有“善”意。于是,历经挫折与苦难的小奥利弗,先是遇到父亲的好友、老绅士布朗娄,后是遇到母亲的妹妹露丝(情节设置就是如此的巧合),终于在众人的帮助下继承了遗产,而他的父亲在遗嘱中设置的一个条件便是在成年之前“不能有不光彩的、下流的、卑怯的或是违法的行为”,可见小奥利弗无一不能满足。最后小奥利弗还被布朗娄收为了养子,从此开始了新的幸福生活。

  露丝小姐同样是一位善良而美丽的女子。见到陌生的、受伤的、可怜的小奥利弗,坚持将他收留照顾,不仅治疗小奥利弗身体上的伤病,还教育他读书写字,最后还帮助澄清小奥利弗的人品事迹。小说在这里充分诠释了什么叫好人有好报,在后来露丝生病期间,小奥利弗投桃报李,尽心尽力地祈祷与照料,露丝不仅痊愈了,还收获了来自哈里的爱情。露丝一开始并不知悉小奥利弗是她姐姐的儿子,这可能便是亲情的力量吧。

  说到最具有仁爱之心的,全书非老绅士布朗娄莫属了。比起所谓的救贫院之流,不知道要强多少倍。老绅士主动收留照看误入贼窟的小奥利弗,追查幕后黑手蒙克斯并胁迫他道出真相,协助抓捕贼首老犹太费根,以及热心地帮助小奥利弗继承遗产,并在最后认养小奥利弗,负责养育他长大成人。可以说,假如小奥利弗在伦敦没有遇到老绅士,他是不可能拥有后面幸福的结局的。老绅士几乎便是正义的化身,惩恶扬善的代表。

  说完正义的化身,那么小说最大的反派,邪恶的化身,则非老犹太费根莫属了。书中对费根的出场是这么描写的,“干瘪的老犹太人”,“手里拿着烤面包的长柄叉”,“憎厌的面孔被一头蓬乱的红发掩着”,“龇牙而笑”,一个大坏人的形象跃然纸上。费根蓄意训练“逮不着”、“机灵鬼”这样的未成年人成为小偷,教唆小奥利弗等人犯罪,罪恶滔天,下场理所当然地便是上了绞刑架。与他同流合污的赛克斯,作为强盗,强迫小奥利弗一同前往偷盗梅丽太太的住宅(错有错着把小奥利弗带给了露丝),在得知自己掳来的南茜出卖了自己后,竟惨无人道地将南茜打死,结局便是在逃亡途中,有幸被自己的绳子绞死,躲过了正义的审判。至于主使费根腐化小奥利弗、设计意图令小奥利弗变坏的幕后黑手蒙克斯,作为小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从小品行下流、心肠狠毒,与流氓、恶棍鬼混在一起,在陷害小奥利弗失败、分割了遗产之后,因挥霍无度而犯罪进了监狱,最终死在了监狱之中。可见无论贫富,失去了为善之心,结果都难以与幸福沾边。

  比起上述三人,更为无耻、虚伪、坏心肠的,便数班布尔先生了。他与前面三个人不同,别人都是真小人,可他却是伪君子。对真正的坏人来说,下场都是显而易见的。可对于班布尔这种既没做什么违法的“坏事”,又不与坏人同伍的人来说,往往他的恶行更为卑劣,更令人咬牙切齿,对社会的影响更为恶劣。在他登场时,有这么一段精彩描写:

  “瞧,这班布尔先生是个胖子,脾气很是暴躁;对于曼太太如此亲热的问候他非但没有以礼答对,倒是使劲摇了一阵那扇小门后又猛踢一脚——这除了教区干事,还有谁的腿能踢出如此一脚!”

  从此处可以推断他对小奥利弗的态度将会有多么的“好”了!刻意减少孩子的伙食,污蔑小奥利弗的人品道德,为了欺压小奥利弗无所不用其极。可见善良有多么可怕,竟令坏人如此胆寒。当班布尔将小奥利弗视作品质恶劣的小怪物时,估计连他自己也想不到日后竟会称呼小奥利弗为“爷爷”。在小说结尾,当班布尔再次见到与老绅士、露丝等人在一起的小奥利弗时,他那虚伪可笑的嘴脸、拙劣不堪的演技一览无余:

  “那不是小奥利弗吧?哦,奥——立——弗呀,你不知道我曾为你有多伤心哪——”

  “我能不高兴吗?现在看到他就坐在最和蔼可亲的女士们、先生们中间,我当然高兴啦!我受教区的委托把他抚养大。我一直心疼这孩子,就好像他是我——我的——我的亲爷爷……”

  像这种伪善的人,作者有意安排了这么一个结局,那便是自作自受,从救贫院院长沦为了依靠救贫院生存的人。不知班布尔受到当初他对小奥利弗那般虐待时,会是何种滋味?多么地讽刺啊!

  最后,小说最矛盾的一个人物便是南茜。她既属于坏人集团,却又良心发现屡屡暗中帮助小奥利弗,尽管这样,作者也没能给她一个“善终”,为了表现坏人的狠毒,她活活给赛克斯打死了。

  如上所述,在《雾都孤儿》中,上演的正是这么一出正邪之战。最终如同童话故事,好人战胜了坏人,弘扬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道理。大恶人费根,犹如魔鬼梅菲斯特,处处考验着小奥利弗,而小奥利弗依靠着矢志不渝的纯真善良,打败了魔鬼,赢得了幸福。仁者无敌,小奥利弗如此,老绅士布朗娄亦如此。

  与此同时,《雾都孤儿》还揭露了一张张虚伪的面孔,以及反映了19世纪英国底层人们的贫苦生活。在救贫院生存的小奥利弗只因未吃饱,提出了多添一点粥的诉求,便被众人视为罪无可赦,便被众人想方设法扫地出门,不禁令人咂舌。所谓的文明社会,法治社会,只不过是为了装潢统治者权力的使用罢了。面无血色、骨瘦如柴、虚弱不堪,小说中多次描写了小奥利弗的凄惨,对穷人社会更有以下的直接描写:

  “这样的寒夜,凄冷、黑暗,那些身居安乐,吃穿不愁的人们围在熊熊的炉火旁,为他们此刻安居家中而感激上帝;而那些饥寒交迫、无家可归的人们却只能倒毙路旁。每逢这种时候,许多为社会所不容的流浪者饿扁了,在凄惨的街头闭上了眼睛;不管他们是否罪孽深重,他们都不会再睁眼看到一个比这更悲苦的世界。”

  “要去那里,你须穿街走巷,经过许多肮脏破败、泥泞的小街小巷;那里的居民都是滨河一带最下等最贫穷的人,他们干的各种营生也是可想而知的。店铺里满处堆塞着价格最低廉、质量最下乘的食品,最粗糙蹩脚、最低劣的衣着物件悬吊在商贩的铺子门前、栏杆上或窗口随风飘扬着……抬头时赫然在目的便是那空悬在便道上方摇摇欲坠的骑楼;两旁的危墙似乎正颤晃摇摆着,烟囱也都半残不落,仍留一小半截在屋顶上犹豫不决;窗外的护栅年长日久又脏又锈,几乎都要烂断了,满目的颓败破落,一片凄切与冷落。”

  当小奥利弗第一次在布朗娄家休养时,有这么一段话:

  “渐渐地,他进入了宁馨的睡梦之乡,安静而平和,这惟有大病初愈的人方能享受,简直是长眠不舍归路。设若这便是死亡,那么,谁又愿意醒过来重新面对生活的搏斗和纷扰,为今日烦恼,为明日焦愁?甚而又因往昔的回忆而深陷痛苦之中呢?”

  正是如此啊,对穷人来说可能死便是最好的解脱!可怜的小狄克,他最终还是死在了救贫院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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