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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虫并雕斋琐语读后感摘抄

2021-01-30 02:36:51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龙虫并雕斋琐语读后感摘抄

  《龙虫并雕斋琐语》是一本由王力著作,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2.00,页数:311,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龙虫并雕斋琐语》精选点评:

  ●大概20年前读的,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82年版。现在读来仍觉过瘾。

  ●王力先生真是高产,典故顺手拈来,不看注释的话get不到妙处,

  ●印象很深的是一篇讲西方虚构的东方故事,牧猪人火帝的儿子波波无意间烧了茅草屋,烤熟小豚,于是先民得以脱离茹毛饮血的生活。“西方人多以广东人视中国人,而广东有烤乳猪,遂得此故事”

  ●幽默学识

  ●爱死了。真真博闻强识,又妙趣横生,是个做学问的生活中人,我最喜欢的一类,有意思极了。

  ●有趣~

  ●武汉有池莉方方,北京有王朔老舍,黑龙江有迟子建,台湾有龙应台吴念真,上海有张爱玲,广西有谁?深沉的爱是感染力的,名家笔下流露的爱更是有号召力。广西的大家很少,描写家乡的就更少了。sigh

  ●见有人称赵元任先生“龙虫并雕”,还以为是他的书,下了PDF随手一翻,颇觉趣味。忽而想到最近读了不少书,也该在豆瓣上登记了,便前来搜索。一见大惊,原来是王力先生。真正是孤陋寡闻,贻笑大方。……

  ●诙谐讽喻,谈笑风生,了一的先生文笔和风骨都令人向往~这才是小品文啊!~

  ●大学者写小文章,妙趣横生

  《龙虫并雕斋琐语》读后感(一):喜欢细细品味的时光

  一些细碎的东西零零散散地被勾勒而出——战乱年代的琐话,虽说有些常常无关大雅的唠叨,似乎总是陈述着混来稿费过生活的学者之无奈,然而人情冷暖里依然渗透着那种生活的滋味。

  常常用典,却带着节制,细细咂摸,甚是可爱。

  《龙虫并雕斋琐语》读后感(二):读这本书比读语文书来的精彩

  我是在老师那里找到这本书的,借来翻阅,越读越有兴趣,甚至几年后已经读了6、7遍。老师看我很喜欢这本书,就送给我了,那是83年的版本。

  我觉得这本书里的很多文章完全可以纳入到学校的课本里,甚至应该是课外读物的经典。从文学角度来说,文字优美,细节入微,是当代散文的典范。

  《龙虫并雕斋琐语》读后感(三):雕虫小品有趣有益

  王力先生,名气挺大。知道他是语言学的大家,但这个领域的书过于高深,符号很多,也没啥兴趣,所以也没看过他的专业著作。在上海福州路的今声书店里偶然淘到这本书,随便翻翻,看到题目很有趣,注解颇多,想来过去的前辈学人著述甚为严谨,一定不错,就买了下来。

  收入这本书的应该算是小品文。王力先生在一篇文章中还提到他写这些东西时,闻一多先生曾很不满,认为是不好好搞学术研究。不过,王力先生为文之时正值抗日战争时期,大学搬到昆明,通货膨胀、物资匮乏,生计窘迫,在这种情况下赚些稿费也有情可原。当初,王力先生在法国留学时期就曾翻译不少文学作品,以维持学业之用。可见,先生作为读书人,倒不是死脑筋。

  不过,我想,也不全然是这种原因。王力先生应该是相当入世,而且思想活跃的人。在这个集子里,他谈衣食住行、谈柴米油盐、谈人情世故,往往能够以小见大,从日常琐事中引出深刻的道理出来。所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读书人不但要读书研究,还要体察世情,理解世界,我想王力先生就是这样的。

  作为语言学者,王力先生的文风相当平实自然。他主张写文章不要过分堆彻辞藻,少绕弯子,要通顺,有逻辑性,而且要贴近普通群众。除此之外,王力先生的文章中对我国古典文献引经据典很多,四书五经、唐诗宋词,无不信手拈来,在深为佩服前辈学人学养深厚的同时,也启发了我对中国古典文化的兴趣。

  《龙虫并雕斋琐语》读后感(四):读龙虫并雕斋琐语

  王力的龙虫并雕斋琐语里面好些文章有点像柏杨的杂文,或许说反了,反正我是先看过柏杨的杂文。有一点诙谐讽刺,又夹着些知识情趣。“龙虫并雕斋”这个名字有点“墨惯两头磨”的灵巧,或许反映了先生的一些情趣,和书内杂文风格大体一致。

  我对书中收录王力与沈从文之间的一次小小论战有些兴趣。论战主题是古代汉族的胡子。王力先生的观点是古代汉族男子不是因为喜欢才留胡子,而是身为男子必须留胡子。在回应沈从文的文章里,进一步的指出,“留”胡子的说法不妥当,因为没有刮胡子的风俗,也就谈不上留胡子。清人入关以后,强迫汉人剃头,于是连胡子也剃了,从此刮胡子才真成了风俗,留胡子反而变了特殊情况。

  沈从文首先指出,王文“古代”界限不明,所以王力的回应中直接指出清人入关,意即此前的汉人都不剃须。沈的观点有四个:一、古代男子并不一定必须留胡子;二、胡子在某一时期,由于社会风气或美学观影响,的确逐渐被重视起来了,中古某一时期又忽然不重视,也有个社会原因;三、美须髯在某些时期多和英武有关,是可以肯定的,可并不一定算美男子。有较长时期且恰恰相反,某些人胡子多身份地位反而比较低下;四、晋唐以来胡子式样有了新的变化,不过中年人或老年人,即或是名臣大官,也并不一定留它。这风气直继续到晚清。随后沈列举大量出土文物以及传世画卷等,说明身份高贵的人并不必然留胡子。沈先生语气大多不决绝,好像多可商榷,但举例详实、逻辑清楚,令人信服。

  王力的回应中,列举了几点论据:一、石器时代、青铜时代人们没有剃刀刮胡子;二、后来的人们大概不会刮胡子,因为这和耐刑很近似。又推测古代的宫刑总是同时剃去须眉的。对于沈从文罗列的文物、画卷中很多没胡子的例子,王力的解释是或者年轻没长出来,或者太短不必要塑出、画出,或者如司马迁的画像是受了宫刑以后的,再不然就是各个画家的作风不一样。

  《龙虫并雕斋琐语》读后感(五):侠义的黄昏

  闲翻王力先生的《龙虫并雕斋琐语》,中有《西洋人的中国故事》一篇,提到都德小说《沙弗》,东方某地丈夫发现妻子与人通奸,把她和猫关在一个布袋里置于烈日下暴晒,猫抓人人扼猫,同归于尽。王力先生说,不知都德是否暗指中国。我一激灵,忽地想起了《喻世明言》卷38《任孝子烈性为神》。比起现今泛滥的笔墨,三言里的色情描写实属小儿科,不幸我读它时年纪尚小,难免受了惊吓。故事很老套,人物是脸谱化的,具备了一切闹剧要素:老实的丈夫,淫逸的妻子,趁虚而入的奸夫,蛮横的外家,血腥的复仇及死亡换取的荣誉……当年想必很能刺激小市民胃口。我之受惊并不在此。倒是情节的转捩处,瞎眼老公公暗示儿子所谓的“娘家阿舅”有问题,奸夫于是定计,让妇人把一只猫揣在胸前,抓出血痕,再对丈夫诬陷公公爬灰。丈夫含愧,同意她回娘家长住,奸夫由此往来无忌,直至酿成最后血腥一幕。

  在当年的我看来,让一只猫参予这阴谋已经很离奇;毒计虽是奸夫定下,而妇人竟能执行,勇气更是不可思议。那时还读完了的《十日谈》,比起里头高潮迭起的偷情伎俩,中国旧小说里的“淫妇”们智商和自我意志都太差,稀里糊涂被勾引之后,只剩下被逼在面汤里下砒霜一桩事情可做。卜伽丘把嘲笑给带了绿帽子的丈夫,却对出轨的妇人大表同情赞赏,而在中国小说家笔下,她们只配骑木驴。这真是很让人气恼。独有这个叫梁圣金的女人是不同的。小说细笔描绘了她如何忍痛向丈夫污蔑公公的不伦,够阴,够毒,让当年的我这样的小看客脊背上丝丝冒冷气。

  孔子说,惟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大约是看到了女子与小人身上都有这种“非理性”的力量,一旦爆发出来,是很可怖的。宫闱中狠毒的妇人自然不在少数,可惜离普通人生活太远,不过唐代民间有一桩轰动一时的案子,让写《二十四诗品》的一流诗论家和二流诗人司空图,兴兴头头的写了一首长诗《冯燕歌》:

  魏中义士有冯燕,游侠幽并最少年。避仇偶作滑台客,嘶风跃马来翩翩。此时恰遇莺花月,堤上轩车昼不绝。两面高楼语笑声,指点行人情暗结。掷果潘郎谁不慕,朱门别见红妆露。故故推门掩不开,似教欧轧传言语。冯生敲镫袖笼鞭,半拂垂杨半惹烟。树间春鸟知人意,的的心期暗与传。传道张婴偏嗜酒,从此香闺为我有……

  诗的开篇甚是轻靓,但凶案本身是阴郁的。冯燕和滑州将张婴的妻子通奸,张婴多次殴打妻子,致其含恨在心。某次撞上张婴喝醉归来醉卧,“燕指巾令其妻取,妻即刀授燕”。就在那一瞬间,冯燕认为自己读懂了妇人的暗示:杀掉张婴。他觉得妇人心狠(尔能负彼必相负,假手他人复在谁?),转而杀掉了她出逃(唯将大义断胸襟,粉颈初回如切玉)。酒醒后的张婴糊里糊涂成了杀人犯,就在行刑前一刻,冯燕突然出现,供认了一切。时任滑州刺史的贾耽,自请以官职为“义士”赎死——唐代官员似乎很喜欢这种秀场。于是皇帝下令大赦滑地所有死囚。所以诗的结尾是这样的:“白马贤侯贾相公,长悬金帛募才雄。拜章请赎冯燕罪,千古三河激义风。黄河东注无时歇,注尽波澜名不灭。为感词人沈下贤,长歌更与分明说。此君精爽知犹在,长与人间留炯诫。铸作金燕香作堆,焚香酬酒听歌来。”

  这个故事包含着暴力、色情、血腥、冤狱的轰动效应,又宣扬了任侠、重义、舍生、宽仁的美德,自然要在流行文学里隆重添上一笔。诗中提到沈下贤(沈亚之,字下贤)为此作的《冯燕传》,亦是后期唐传奇不可忽视的作品。但是它又是如此让人厌恶——被背叛的是女人的爱情,被践踏的是女人的生命,被扭曲的是侠义的精神。司马迁《游侠列传》里鼓吹的“以武犯禁”的侠士,已经被市井流氓取代;所谓侠义之道,也被正统秩序招安。

  张婴丧了不贞的妻子,却保住了性命;冯燕既获得性的满足,又成就道德的美名;官吏们收获了政声,诗人们炫耀了才华:这个故事的结局可谓皆大欢喜。除了那个被牺牲掉的女人。女人死了,张婴醉着,所谓真相,只能出自于冯燕之口。不知道为什么贾耽们如此相信他的口供,或者说,为什么他们乐意相信他的口供。后来看芥川龙之介的《竹薮中》(也就是黑泽明电影《罗生门》所本)武士灵魂自叙,心想若这女子能够开口,她又将说些什么呢?

  此后《冯燕传》作为一个母题,在后代衍生出多个版本。司空图和沈亚之自然是毫不犹豫的站在了“君子”们的立场上,不过到了明末,在世风的冲击下,人们的意见渐渐有点变了。署名“西湖渔隐主人”著的《欢喜冤家》第8回《铁念三激怒诛淫妇》,除了主人公地位更卑贱,行止更窝囊,几乎就是冯燕故事前半部份的翻版。虽然作者用这标题来显示他正统的愤怒,不过他用结局表明了真实想法:念三嫁祸他人出逃,香姐鬼魂显灵抓出真凶。他添上了被释放的疑凶母子感激祝祷香姐的尾巴,还跳出来用自己身份拍手称快:“念三杀诸市曹,诚报应不爽矣”——他并不给铁念三以冯燕一样表现“侠义”的机会。自然,也没有知府愿意为了一个小人捐官。这本专写“非冤家无以成欢喜,非欢喜无以成冤家”猥琐小说,终于恶毒的把唐传奇里最后的一丝浪漫浇灭了。

  当然这到底是小民的想法,放到君子们那里又有点不同。纪昀《阅微草堂笔记》说:有个叫张一科的人,“携妻就食塞外,佣于西商。西商昵其妻,挥金如土,不数载资尽归一科,反寄食其家。”他的妻子要赶走西商,他不肯,妻子索性“持梃”驱逐,张一科怒斥,妻子骂道:“彼非爱我,昵我色也。我亦非爱彼,利彼财也。以财博色,色已得矣,我原无所负于彼;以色博财,财不继矣,彼亦不能责于我。此而不遣,留之何为?”张一科抽刀杀妻,赠百金给西商然后自首。当时坐镇乌鲁木齐的大学士温福和幕僚宴谈时提起此事。有人说张一科:“不以贫富易交”,“是虽小人,皆古道可风也。”温福皱着眉头说,古道诚然,但是张一科这样的人能学吗?于是下属拟出处理意见,张一科以死抵罪,西商则被薄惩。温福同意了。

  “通奸”至此完全没落,无关爱欲,只为金钱。所以张妻死得更莫名其妙,按说她的态度才真正合乎金钱的道义,无如她的丈夫是一个奇怪的道德分子。温福和他的幕僚们,纵使认为淫妇该死,也没有干劲做贾耽了。这,也算是一种进步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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