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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饰》读后感100字

2022-04-03 03:04:1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掩饰》读后感100字

  《掩饰》是一本由[美]吉野贤治著作,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0.00元,页数:228,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掩饰》读后感(一):不再掩饰:从同性恋群体到每个人的生活

  2、掩饰,甚至逆向掩饰.

  3、公平范式与平等范式

  4、滑坡理论。

  5、p218:我们大多数的自我,就像我们大部分的生活一样,其实是平淡无奇的。然而总会有一个时刻,我们内心重要的东西会开始熠熠生辉。

  6、p223:我常常渴望透过文字读到更深的东西,而我在读人时却又如此流于表面,这让我困惑无比。

  《掩饰》读后感(二):黑就是美

  

1.每个人都在掩饰。在与现实的博弈之间,做最真实的自己。2.弗洛伊德认为,双性恋是人类的天性,掰弯容易变直难。3.同运的努力才促成美国精神病学会将同性恋去病理化。4.不去干涉摇摆不定的小孩最终的性倾向时,同志才能获得完全的平等。5.黑就是美,同志就是好。6.我们必须坦诚地面对我们的不坦诚。7.克服了掩饰的要求时,才能真正拥有我的情感,我的文化,我的政治,我的爱人。8.掩饰会对人格造成伤害。9.女人在职场上受到很多歧视。10.现实生活中多配偶制的摩门教徒也被迫要掩饰。11.温尼科特:只有真我才具有创造力,只有真我才能感受得到真实。假我会给人一种不真实感,一种虚无感。假我是在保护着真我,但一个人健康与否,取决于真我对假我的支配程度。12.假我保护着真我,直到真我越来越强大,能够独自存活下来。13.要将民权过渡到人权。民权过度关注人与人的区别,而非强调人们的共同点。14.追求自由比追求平等更重要。15.脆弱从来都不是少数群体的特质,脆弱属于每一个人。

  《掩饰》读后感(三):如果我有一个爱人

  

如果我有一个爱人

他陪在我的身边

知道我的痛苦与欢乐

知道我的卑鄙与纯洁

知道我的坚持与不甘

在我喝醉的时候拥吻我

在我清醒的时候牵我的手

他晓得我的掩饰

明白我的伪装

愿意在我跳楼的时候给我呐喊

并且在来年为我烧纸钱

我愿意爱他.

所以我想说的的不是关于性别的爱情,而是关于一个具体的人的,不管他是男是女,只要他明白,我的欲望,我的理想,我的丑陋,我的纯真,都凝聚在我一身之上。

  《掩饰》读后感(四):不是反对所有掩饰,而是反对强制性的掩饰

  ‘’每个人都在掩饰。掩饰,即淡化一个不受欢迎的身份,去迎合主流。‘’ 这是宏观意义上的掩饰,但这本书主要探讨的是美国主流社会对于同性恋者这个身份的态度转变。这个转变基本是由三个阶段组成: “整个20世纪中期,同性恋常常被要求成为异性恋,无论是通过前脑叶白质切除术,还是电击疗法,或是精神分析。随着同性恋权力运动力量的增强,矫正慢慢退让成了冒充,这一转变体现在93的“不问不说”政策里,只要同性恋者同意冒充是异性恋,就可以服兵役。最后,在世纪之交,冒充的要求又让步给了掩饰的要求:同性恋者被允许出柜,只要我们别炫耀自己的身份。 作者说他有一阵子参加过一些异性恋举办的晚宴,他的同伴们会叽叽喳喳讨论自己的孩子,而在同性恋聚餐是,人们则会对自己的出柜经历喋喋不休,这让他觉得对于很多男同性恋而言,出柜是最接近于生孩子的事情了,毕竟把“自己”生出来是多么的不可思议。 后来他发现“出柜”这件事不是你反复思考最后鼓足勇气向父母坦白并从那一刻之后就一劳永逸的事情,而是之后每遇到一些新的朋友新的同事到了新的环境都将要出一次柜,而且每一次的“出柜”和第一次一样紧张激动。 在掩饰这个部分,作者提到了这么一件事: 作者的第一个男朋友,15岁出柜,并且把一切不充分炫耀的行为都视为自我憎恨。“在以同性恋身份出柜之后···我们应该小心对待我们的同性欲望,还是应该招摇过市?” 最后作者的回答是:“对我而言,只有当我克服了掩饰的要求时,同性恋才能从一种状态,变成一种生活。只有这样,同性恋的生命力才能有一丝快乐。” 作者并也不是反对所有掩饰,他反对的是强制性的掩饰。他拥护的是每个人表达他们各自真实自我的自由,反对的是一个僵硬的,关于什么才是真正的同性恋身份的概念。 并且作者也反对逆向掩饰,即为了获得某些庇护或福利而刻意表现得像某些弱势群体中的一员。

  《掩饰》读后感(五):不需掩饰

  认真读完《掩饰》这本书分了两次。

  第一次纯粹从心理学角度对同性恋好奇。这个驱动力是外向的。

  第二次是我真的喜欢上了这个作者的文笔与思想。这次的驱动力是内向的。

  事实证明,驱动转为内向时,可以更深刻。

  就好比爱情,当你试图真正去了解一个人的灵魂,那么会从“喜欢”转到“爱上”。从皮肉之欲升华到精神互动,这才是深刻的。

  吉野先生文笔极其优美,克制,冷静;擅用明暗喻;不愧从文学转法学,逻辑思维异常清晰。所以阅读他的文字,暗觉理性,又深情饱满。

  吉野是先天同,中产家庭的传统教育让他经历了很多才发现了自己真正的性取向;藏过深柜,徘徊迷茫,企图出柜,大白天下。

  先天性取向的不同也有真正的爱情。与异性恋的爱情一样。

  吉野先生是优秀又文雅的。如果继续掩饰,应该是很多人眼中的完美男性。至少读完他的文字,我很欣赏他,他有一切优秀男人有的特质:努力,有抱负,有思想。并且一点也没有世俗偏见的“阴柔,娘娘腔”。反而思维清晰干净明了。说他文雅,是因为他在描述他的爱情时,描写他的爱人时,文笔与女孩一样清隽,但绝对不拖泥带水。此刻,我是感动的---那种关于爱情的感觉,与我自己的感觉是一样的。一样激情,一样真挚,一样唯美。

  只不过他正好爱上了他而已。而这个情况,他自己无法控制。

  也不需要控制。

  吉野先生写到了种族歧视与女性平权。我可能因为这点而更喜欢他了。并不是因为我是平权主义而更喜欢他;而是因为他的视野如此宽阔。作为一名法律专业人士,那么克制又逻辑的去写女性的平权,没有了男性本带的出发点的偏见,剩下了客观冷静。

  大社会有其包罗万象的奇妙;而感同深受不见得人人需要;但至少试着去尊重。

  任何情绪与喜恶都不需要掩饰。

  自由的灵魂超越了世俗的束缚。

  《掩饰》读后感(六):不管你的性倾向如何,这本书都值得一读

  这本书将同性恋权利运动的进程分为三个时期:矫正,冒充,和掩饰。这同样也是作者作为一个同性恋者在自我认同过程中所经历的三个阶段。

  矫正,即不管是同性恋本身还是社会对待同性恋群体的态度,均是以“矫正”其同性倾向为异性倾向为目的。但随着同性恋权利运动力量的壮大,这种矫正慢慢退让成了冒充。对于同性恋自身来说,这种基本的自我认同得以出现。可即便如此,同性恋对待自身的同性倾向仍然不愿被其他人所知道。

  最终,冒充的要求又让步给了掩饰的要求---对于个人来说,不再介意他人知道自己的同性倾向,或者说已经大范围出柜,但仍然需要“抑制自我的性倾向,不写同性恋议题、不在公共场合显示自己对同性的喜爱”。对于整个群体来说,同性恋者越来越被允许出柜做自己,前提是别“炫耀”自己的身份。

  戈夫曼的《污名》一书中提到这种“掩饰”的行为:“尽管有的人愿意承认自己具有某种‘污名’……但他们会极力阻止‘污点’被放大。”他认为冒充和掩饰的区别在于,前者是关于某种特定属性的“可见性”,而后者则是这种属性的“耀眼性”。

  一段作者个人的历史,也是一段集体的历史。同性恋权利运动在美国进行到当下,仍然处在掩饰的阶段。归因于美国这个特殊的“大熔炉”需要“同化”不同背景的美国人得以“熔为一个新的民族”。而掩饰,则是同化里一种具有强大且顽固生命力的形式。不仅仅是同性恋者,所有的民权群体包括少数族裔、妇女、少数教派及残疾人等,均“被系统地要求归顺于主流规范”。吉野贤治因此在最后一章提出新民权,希望各个小团体能从那些老生常谈、基于族群的身份政治的范式中跳脱出来,转而寻求一个共同努力的议题,即对真实性的渴求---抒发自我且免于不合理的强制服从。

  不管你的性倾向如何,这本书都是一个能帮助认识我们自己或者他们的途径,不管是自我认同的过程,还是权利运动的历史。更重要的是,新民权则是我们需要为之不懈奋斗努力争取的重要议题。

  《掩饰》读后感(七):想象的“少数群体”共同体

  这是一本风格非常独特的书:作者的文学素养很高,表达非常优美;同时由于作者的法学背景,整本书的论证又很有层次和逻辑。阅读的体验很好。

  作者用矫正、冒充、掩饰三个层次描述了平权运动背景下同性恋个体的社会表演行为,并联系了女性、少数族裔、非基督教、残障人士等其他少数群体的社会融入。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少数之处,这三个层次对几乎所有人都有参考价值。但作者没有详述这三个阶段之后的新民权运动究竟该以什么为宗旨。作者主要提到了三种:1.照顾少数群体,但作者否定了这一观点;2.同性恋是骄傲的,作者短暂提及但未深入;3.作者认为,应该是一种更加理想主义的、基于理性的平等模式。这种模式究竟如何实现?作者也没有给出答案。

  作者提供了一个更加抽象的视角:接纳自己、展现自己。这是充满善意的。但这不能解决这本书想要探讨的问题——人在社会中的身份表演,这不仅涉及自我认同,更涉及社会大的背景和文化差异。如果说美国是“熔炉”,那它必然会有一块一块的“炼渣”,社会更像一个个小世界;而中国是一个语言、种族、民族、宗教、信仰都高度一致的国家,整个社会排斥分化、热爱凝聚。这真的是很大的差距。

  而如果代以更加批判的视角,作者的经历也有其特殊性:移民中的社会上层家庭。对作者来说,种族和性向交织促成了对自我的认同,而优良的家庭氛围又为其自我认同提供了坚实后盾。穷人会如何?如果把穷人也当作少数群体,是否也应同样释怀、接纳?

  最根本的命题可能在于:我们能不能决定自己的生活?我们对生活的态度能不能改变我们的生活?译者的态度要中庸得多(夸一下翻译很好),译者对所有人都报以宽容,虽然这种宽容慵懒无用。

  最喜欢的是作者书后的一首小诗,那颗痛苦确认的蓝色小星星,也许我们每个人的胸上都有一颗。找到它,爱上它,我就是它。

  《掩饰》读后感(八):字寫的有點多變成書評了

  

吉野賢治先生既是性少數人士,又是少數族裔,其經歷和體會非大多數人所有。但每個人都有是少數派的時候,或多或少都能與吉野先生產生共鳴。或許是因為有學習文學的背景,吉野先生的文筆細膩雋永,讓人讀起來很是享受。(這點與羅新老師相似。)吉野先生夾敘夾議,細膩地剖析了自己的經歷。該書雖然積極的主張爭取權利,但讀起來並沒有火藥味。或許是因為吉野先生在敘述自己的經歷時展現的基本都是自己柔弱的一面,議論時雖然沒有任何讓步,但依然讓人讀不出任何“攻擊性”。 現階段性少數群體的處境基本已由被要求“矯正”變為“冒充”再變為被要求“掩飾”。這些要求本質上都是在要求同化,卻會被偽裝成一個進步的故事。“最高法院以及整個國家都應該遵循這一邏輯——如果人有‘存在的權利’,那麼就理應有‘說出自己是什麼的權利’”(p81)。但現實中使用的大多是另一種很滑稽的邏輯“你有成為某種人的權利,但你沒有表達你是某種人的權利”。只因“他們炫耀的是他們對平等的信念”(p119)。 有一點值得商榷。吉野先生反對基於同性戀是不可改變的而維護同性戀(50頁至52頁)。我個人傾向於把“能不能改變性取向”這一事實判斷和“應不應該改變性取向”這一價值判斷分開討論。

  《掩饰》读后感(九):你所以为的理解可能并不是理解

  此评来源于我的知乎回答

  最近拜读了吉野贤治的《掩饰》这本书,写的非常好,解答了我心里很多的困惑,也让我想起了一件事。

  我有一位大学同学,天生斜眼,两只眼睛不对称,从认识这位同学起,我都”小心”的对待,和她说话时我会避免长时间与她对视,因为我怕我的”注视”会让她不舒服。我们的传统道德都教育我不要在意和议论别人的外表,特别是一些有”身体缺陷”的人,这是对人的不尊重。我深深的认同并富有同情心,因为这是天生的,不是她能选择和改变的。于是我和我的同学都不会去在意她的这点”不一样”,并且久而久之都忘掉了这点”不一样”。但是,有一次我和她一起浏览一个信息网页,上面罗列了一排排教师的照片和信息,其中有一张照片特别引人注目—一位斜眼的女老师,也不知道当时是不是脑袋抽风了,我下意识的用手指了指那张照片,在我伸出那只手我就后悔了,我忘了我的这位同学也是斜眼里,为了避免尴尬,她小声尬笑几下就赶紧跳过了这一页,但是我深深的记住了我们当时的那份尴尬!这份尴尬让我开始反思,反思我对待这种”不一样”的那份尊重,那份我自以为的理解是多么的不堪一击。

  后来,我才明白,原来我的尊重我的理解都不来源于我对”斜眼”本身的认同,而是来自于事物的不可控制性(这是你天生的,又不是你能控制的,我们不能歧视你)。但是这个逻辑背后有一个可怕的,无关证实的霸权主义存在—即如果有选择的话,我还是希望你能我们这些大多数的”正常人”一样。多么讽刺的理解,多么讽刺的尊重啊。在如今,主流异性恋当道的世界,父权当道的世界,那些无关证实东西成了真理,成了规则,所以那多的同性恋,那么多的职业女性,那么多的”娘娘腔”,等等少数群体都在被压迫被腐蚀。

  于是,”你有个女朋友”成了同性恋的自我救赎,”你像男人一样果断”成了对职业女性的肯定,”你真有男子气概”成了”娘娘腔”的奖赏。对于这种情况人们不会去批判这个社会,不会反思自身,而是迁怒于这些少数人群,用眼睛去发现他们的丑恶,告诉他们”you are freak!”.可悲的是被欺压的少数群体得不到自我认同,相信了质疑,同性恋们取了老婆,回归“正常”。职业女性带着孩子,相夫教子。娘娘腔抽烟健身一嘴脏话,成了真的“男人”。

  “我理解同性恋,但不鼓励同性恋”

  这句话来自于主流异性恋心声,仿佛是居于高位的长者对卑微犯错者的宽荣与关怀。少数群体因为那点不一样而自降为二等公民,可以允许你们存在,但是不允许你们张扬的说出你们的那点”不一样”。

  我想引用书里作者的一段话”如果我们有成为某种人的权利,那么我相信,从逻辑上和道德上来讲,一定就会有说出自己是什么人的权利。当军队说自己并不是反对同性恋,而只是反对公开的同性恋时,我觉得这是自相矛盾的,这种矛盾使我对前半句话都存疑万分。”

  《掩饰》读后感(十):吁,同性恋小声点!

  

这本书其实在毕业那年就听闻,之前大概读到了二十多面不知道为什么不了了之了,放假前又心血来潮去图书馆借了这本书回家,很快就读完了。不得不感叹作者是一个思路非常清晰且心思细腻的人,翻译也翻译得很好,没有出现一些不符合中文惯用法的长难句,可以让人一气呵成读完。

作者花了一半篇幅讲述了自己从深柜到不加掩饰自我的征途,夹叙夹议,后半部分从同性恋话题发散出去,详细阐述了种族掩饰和性别掩饰,最后提出了如何通过新民权来保障每一个人免于不合理掩饰要求的自由,我们要把民权法的重心从平等转向自由。每一个人都不可能完全符合主流需求,每一个人都有被要求掩饰的时候,平等往往只能着眼于一些比较明显的议题比如性别、种族等,而自由则可以囊括所有不合理的掩饰需求,我们每个人都有免于不合理掩饰要求的自由,怎么判断这个掩饰要求是否合理(也即自由的边界在哪里)呢?对话!(然而现实中很多人并不跟你对话)

书中几个现象的思考:

1.为什么同性恋者本身有强烈的 “举止像个异性恋者” 的冲动?为什么即使是同性恋内部充斥着 “我是Gay但是我很Man”的论调?因为被污名化的对象强烈希望自己 “正常化”,甚至于在被污名化的群体里还会分出一个主流(爷们)和非主流(娘),以至于一些在主流社会受到歧视的人在同性恋群体里又反过来对更非主流的人(娘)采取一种歧视态度,真的是相煎何太急呀。

2.为什么同性恋不能安安静静地当一个同性恋,非要大张旗鼓地张扬?这是很多号称自己支持同性恋但又反对宣传同性恋(以防止带偏小孩为借口)的人的疑问,甚至于蛊惑了部分同性恋者。然而仔细推敲,这种观念是不能逻辑自洽的,如果说你真的认可同性恋是正常的,你就不可能害怕他宣传,就好比你不可能害怕一个人大声说他喜欢吃土豆,然后被小朋友听到了带得小朋友也喜欢吃土豆。

3. 同性恋到底需不需要婚姻?我认为是需要的,作者认为,婚姻对于同性恋来说,既有掩饰的需要(婚姻是异性恋文化的产物,这是靠拢主流文化的行为),又有炫耀的需求(昭告天下自己的身份)。我认为这个只有炫耀的需求,因为我认为没有人会把同性恋婚姻作为一种掩饰。除了婚姻以外也有一种思路是民事结合(例如台湾地区),能够保障缔约双方的法律关系,比如一方生病了另一方有手术签字权等,有婚姻之实无婚姻之名。这种办法依然只是折衷,但是我依然不认同,同性恋当然可以不结婚,但是也必须有结婚的自由,它是保障同性恋个体耀眼性的一个重要手段,只有完全克服了掩饰(降低耀眼性)的需求,同性恋个体才能够快乐。

作者的文字让我们知道即使在这个星球上最发达的国家,对同性恋群体依然有掩饰的需求。矫正,冒充,掩饰,主流社会对同性恋群体似乎越来越宽容,但是要求也越来越有迷惑性,掩藏了其不合理性。同时作者也提醒,我们每一个人,在生活中不可能方方面面都是主流,都免不了受到不合理掩饰需求的压迫。如果每一个人都能够意识到这一点,大家的同理心也会多一点,同性恋也许就不会如此艰难了。让人难过的是,本书成书于2007年,十多年过去了,同性恋的环境变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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