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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思想史》读后感100字

2022-05-27 09:30: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事件思想史》读后感100字

  《事件思想史》是一本由刘阳著作,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119.00元,页数:500,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事件思想史》读后感(一):开拓进取

  Mark以扎实的论述开拓出一个新的学术域,凭这一点就已成功了。虽然是从尼采开始,但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为事件的奠基也在书前得到了说明,对范式革命与事件联系的分析也富新趣。或许前面起源部分还可提一下斯多噶,虽然德勒兹部分已交代,可能这是从德勒兹独特视角看到的源头?其实伊壁鸠鲁哲学里应该也能挖掘出某种事件元素来。

  《事件思想史》读后感(二):朝向事件风景的旅途

  原题《朝向事件风景的旅途 ——读<事件思想史>》,载《中华读书报》2021年10月27日,作者张璐

  诗人荷尔德林在《帕忒摩斯》中说:“哪儿有危险,哪儿就来了营救——也就是说,只有在危险出现的地方,营救才会,才有必要出现;同时,每种危险自身必然包含转危为安的营救可能。”阅读刘阳教授51万言的新著《事件思想史》,便是一场朝向危险风景的旅途,这场旅途充满着学术的兴奋与不安、风险与营救、曲径通幽与绝境逢生感。

  事件思想的异军突起,源于对近现代语言论转向之后割裂了具体生活的符号游戏的焦虑,以及期望破除形而上学迷津的冲动。在这样的语境下,谈论“事件”是需要勇气的,因为一切有关事件的问题,都面临着悖论与陷阱,拷问着词与物、言说与沉默、理性与非理性的界限。

  一般而言,一部思想史的基本结构方式是以历时性为线索主轴,辅以共时性专题的论述架构。例如我们熟悉的哲学经典——黑格尔的《哲学讲演录》便是这样的方式,认为只有理解了世界的全部才能理解世界的某一具体部分。因此,沿袭了黑格尔式学理传统的思想史往往是线性的、连贯的,一切言说都在朝向一个终极的所在行进,于读者而言,那是一条目的明确的康庄大道。《事件思想史》的写作姿态却不然。作者并不执着于像摆弄念珠一般去谈论事件的连续性,努力把捉的是尼采、海德格尔、福柯、德勒兹、巴迪欧、戴维森、德里达、罗马诺等等这些理论家提出的围绕事件展开又互相异质的思想所构成的本雅明意义上的“星丛”。换言之,其文本风貌呈现的不是时间线性的通途,而是更具空间性的风景版图,是近似于德勒兹与瓜塔里风格的“千高原”:在梳理了事件的词源和史源之后,全书首先在尼采、海德格尔、巴赫金处奠定事件的存在根基,展开了早期事件理论在拉康的征候分析理论、列维纳斯的伦理学及保罗·利科的语义学维度的思想酝酿。

  事件作为一种新的思想方法,是不断构建联系、生产词与物之间意义的行为,正如绪言所说,应当理解为“通过万物与人之间的联系而发生的运动事件”——历经前两章的理论溯源之后,作者带领我们走向事件思想的璀璨期:建立事件与福柯、布朗肖语言论的联系,发掘事件的话语特征;融渗马里翁的现象学、朗西埃的精神分析以及斯蒂格勒的技术哲学,体现作者对当今世界技术义肢、人工智能等新发事物的未来视野与人文关怀;打开事件思想的欧陆面向,阐述事件理论对弥合欧陆哲学当中以德勒兹、维利里奥为代表的内在性自觉与以巴迪欧、齐泽克为中心的超越论宣言之间的理论罅隙之贡献;与后理论连接,从“惊奇”这一解构主义路径图绘德里达、让-吕克·南希的事件思想景观;跨出事件理论的内部,从事件之内走向事件之外,以事件谱系为对象,展开更高语境的对话,论证了事件谱系的分析哲学张力、反事件张力与美学张力,最后走向事件的传统生长空间之外,向东方智慧迭进,开阔了事件的理论内涵与作为方法的实践可能。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书中在阐论事件理论时不仅汲取了多重学科如拓扑学、集合论、熵增定理的养分,同时结合了英美文学理论家伊格尔顿、阿特里奇以及以色列学者伊莱罗纳的文学事件观,确证了文学对事件思想的创造潜质。作者指出学术界对事件理论的考察大多从哲学政治角度出发,“似乎还未充分认识到事件化思想在深层次和根本上其实是文学的问题”,第八章可谓对这一结论的深刻回归与最佳注脚。而这一论述对晚期资本主义时期能指过剩却又经验贫乏的尴尬境遇也许有着弥赛亚般的救赎意义——重建审美经验与人生的关联、反思伦理与人文价值的书写策略。

  看完了风景,让我们再聊一聊“危险”。毛姆曾讲过一个关于“萨马拉之约”的阿拉伯故事:巴格达的一位商人派他的仆人去买粮食,仆人在巴格达市场上遇见了死神,他被死神的目光吓坏了,赶紧跑回主人那里,请他给他一匹马,这样他就可以在傍晚前远离巴格达到达萨马拉城,死神就找不到他了。好心的主人于是给了仆人一匹马,还亲自去市场寻找死神,责问他为何恐吓他忠实的仆人。死神回答:“我并不想吓到你的仆人。今晚我们在萨马拉有约,我只是很惊讶会在这里(巴格达)的市场看到他。”以往的传统解读往往会走向“命运的无可避免”这一充斥着宿命论的命题,然而如果我们把这个故事跟事件思维联系起来,文本的面貌会变得大不相同。主体介入其中触发的“诧异”与“躲避”,创造了一个溢出了原因的结果:仆人将在萨马拉遭遇死神。这意味着,有一些物质过程只有通过我们的知识介入才会发生。而阅读、言说、写作本身,就是一场“介入”。

  齐泽克在他2018年出版的新书《事件》中风趣形象地将探讨“事件”的过程比喻为坐在一列地铁上朝向未知之地的旅途,“这旅途虽然不乏颠簸起伏,但将会是激动人心的”。如前所述,《事件思想史》的阅读过程绝不是闲庭信步,这不仅来自作者本身在阐述理论时构建的奇异地理风貌,以及在全书的走向上呈现的克莱因瓶般通向不可知之地的努力,也来自事件本身的性质:事件本身是一种“溢出”抑或“剩余”,一种挑战既有秩序与言说框架的非实体存在,借用书中的话说,“对事件的各种谈论始终存在着无法取得一致的保留态度,这本身就是合乎事件性的客观事实”。

  如果知识结构的稳定以及内部的统合自洽代表了安全,那么阅读《事件思想史》绝不是在知识的汲取中达到某种稳态,而是将自身置于躁动与危险之中,是朝向未知之地的一场“营救”——作者在开放的结论中出示的30处贯通与10点存异,便为后来者留下了“逃逸线”与营救可能。

  《事件思想史》读后感(三):“事件”的译解与译解的事件

  作者:陈龙

  正如法国哲学家阿兰·巴丢所言,“事件”乃当代西方思想家的“共同术语”。它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当代西方思想界的整体面貌,也引发了汉语学界日益浓厚的兴趣。依西方众哲人之见,“事件”的出场直指西方传统形而上学,即所谓的“本体—神—逻辑学”(onto-theo-logy),旨在拆解客体性、表象性的思维,摆脱因果性的根据律,克服对至高实体的偶像崇拜。“事件”是匿名性、深渊性的“发生”本身,不可被化约为常识所谓的“发生之所生”(whathappens)。对应于事件思想逻辑的西文即德语的“es gibt”、法语的“il y a”、英语的“there is”与“it happens”。换言之,“事件”由西方思想的问题意识所生发,由西方语言的内在结构所奠立,似乎独属西方,欲译而不可译。关及于此,“事件”一词在汉语学界遭遇了种种翻译困境乃至纷纭聚讼,似可引为佐证。然而,这一事实本身恰恰凸显了思想译解的重要性:唯有经过深入的界说、绵密的分疏与恰切的例示,“事件”(乃至各类异域概念)方能在跨文化的旅行中获得有效的理解乃至于方法论的意义,海德格尔的“Er-eignis”与“Ent-eignis”之互渗、德里达等人的“e-venire”、“in-venire”与“ad-venire”之转换才可避免“语言游戏”的戏谑甚或“呓语黑话”的指摘。循此脉络,或可体会刘阳新著《事件思想史》(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21年版)的深层用意。

  《事件思想史》回返事件思想的发生现场,追索了事件思想谱系,以问题为线索、论争为入口,串联和梳理了不同类型的思想进路、理论面向与展开历程,探析了内在张力与启发价值,囊括了一系列当代事件思想家及其核心理论,并在全幅历史坐标中予以定位。依作者之见,事件思想的展开历程乃是一部正在进行时的复调历史,融渗不同观念与争论,大致可分为史前期、奠立期、酝酿期、成熟期、新变期。在史前期,事件思想在斯多亚葛派、莱布尼茨等处萌芽;在奠立期,事件思想自尼采与海德格尔处发端,其与巴赫金一道在启发后世事件思想的同时,也引出相关的对话与交锋;在酝酿期,拉康、列维纳斯、利科积极引领了事件思想的深化进程;在成熟期中,以布朗肖、德里达等人为代表,事件思想在欧陆与英美渐入高潮,反事件思想亦应运而生;进入新变期,事件思想在总结、对话前人成果的基础上,新意迭出,并扩展至非西方世界。结笔时,作者放弃了封闭的结论,代以围绕事件的九个问题作答。

  在丰富开阔的整体架构下,全书援引诸多文学例证,力图以平实之语与生动之例,祛魅抽象艰涩之理,其中蕴含独特的问题意识和鲜明的个人烙印:对事件思想的研究缘起作者对“后理论”议题的凝视,也是视线的延长与聚定;对事件与话语、符号、叙事、书写之关系的措意,昭示出作者在叙事研究领域的多年深耕;多节专究事件思想在研究、创作、教学中的实践,似乎其来有自,既为“应用”之于诠释学的要义,也与自身教研经验相系;对事件与死亡之关系的究析,似又印证了时代创伤事件的切身力量;而对事件与文学艺术、情感、审美之关系的分疏、对“文学事件”、“写作事件”的注目、对事件在文学艺术领域之应用的抉发,彰显美学专业的本色当行。事实上,欲克服“本体—神—逻辑学”中的“逻辑学”,或唯有诗学可当此重任。美国当代思想家约翰·卡普托的“事件诗学”以“事件”克服“本体—神”、以“诗学”克服“逻辑学”,实有相契之处。此外,全书尤有两点颇值关注:

  首先,依流俗之见,欧陆哲学与分析哲学的泾渭分明乃至背道而驰早已定谳,然而作者似乎有意迎难而上,撬动乃至倾覆此一裁断。为此,作者辟出专章,以分析哲学中的两位灵魂人物蒯因与戴维森为例,探究了分析哲学的事件思想。证诸当下,与此相契,约翰·奥斯汀的“述行性”概念对包括德里达、朱迪斯·巴特勒在内的欧陆哲人的深远影响无可磨灭;维特根斯坦对欧陆哲学的熏染历历在目;罗蒂、图根德哈特等人勾连欧陆哲学与分析哲学的努力,令人印象深刻。凡此种种,无不提示我们在探究事件思想乃至当代其他理论时,必须拆解上述二元分断框架,采取更为整全的视角,摆脱“历史的滥用”。纵如“事件”这般激进观念,也非欧陆哲学的专擅甚或禁脔。

  其次,事件思想播传中国实属晚近之事,但作者指出不可因此断然否认前辈学人或已有某种相应的思维萌芽,何其芳的“共名说”即为此中代表。当然,纵就事件思想传入中国后的命运而言,亦有诸多处境化阐释,譬如关于“Er-eignis”,杨慧林在《语言留给我们的哲学问题》中,博采中西诸家之说,对“缘构”译名的学理进行了详细论证;作者本人亦以柳宗元《答韦中立论师道书》为据,指认译名“本有”之“本”具有“鲜明的动词性与强调来源的意味”。同时,作者将事件思维命名为“折返”思维,并对其与道家思想的异趣予以辨析。这些或可启发汉语学界未来对“事件”的译解。

  事实上,西学译解无论是“逆着讲”、“接着讲”、“断着讲”、“选着讲”、“概括讲”、“抽象讲”,自应眺望中国思想的创造性生发,只不过离开翔实可靠的“照着讲”,过快跃入理想的梦乡,似乎常常落入一厢情愿的比附境地,译解的事件随之成为啼笑皆非的灾难。于此而言,作者所引的马克思的“第一次是悲剧,第二次是笑剧”实为至言。此或亦是作者之所欲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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