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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宗之法的读后感大全

2020-12-07 02:11:00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祖宗之法的读后感大全

  《祖宗之法》是一本由邓小南著作,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8.50元,页数:553,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祖宗之法》精选点评:

  ●看下来,从五代到宋初的制度变革清晰了很多。不愧是邓广铭之女啊。

  ●曾经,这书是伟大的济民师借给我读的。不禁感叹济民师宫墙万仞,生民未有。

  ●听过邓老师讲课,温文尔雅,酣畅淋漓。此书视角广阔,拣选的史料充足有趣,对宋朝政治体系讲述清晰,了解宋史必读。

  ●很扎实也很有启发性,名为宋初其实从五代写到南宋末。唯一感到23333的地方是“历史书写”“语境”之类名词略多,不过这也算近来文史哲学界通病了……

  ●重读有新感受

  ●总觉得篇幅可以砍掉很多……

  ●史料运用淹博,裁剪得体,持平同情之论,合理的想象与还原,确实勾勒出北宋前期政治的大格局,对真宗朝的讨论很好。第二章视野极开阔,论述有力,对史料的运用及处理比陆扬好。四五六三章读来颇有惊喜,方法已不限于纯粹之史学,一种对“仪式”的凝视,圆融有神,启发极大。

  ●: D691/7494

  ●公允持平之作,小处着手,娓娓道来,重心始终在政治层面。看了一半,感受就是祖宗之法,就宋而言是太祖太宗之法。非常好的视角,方诚峰新作的延生阅读,对于祖宗故事、家法的强调也正是唐宋对于汉学的继承,清末变法也涉及到祖宗家法,这难道是帝制的根本性局限?

  ●名家之后绝对是不可以小视的。

  《祖宗之法》读后感(一):读完了《祖宗之法:北宋前期政治述略》

  又是一本在包里放了很久的书,实在是惭愧。

  我对宋史并不熟悉,无法在这个范围内评判本书的学术价值。而且本书主要集中在北宋前期的政治史上,而相对于王安石变法期间和南宋的内外交困来说,这一段时间可能并不甚出彩,所谓祖宗之法的构建过程也往往被夺嫡等事件所掩盖。

  当然,作者称其选题曾得到其父邓广铭的认可,可见这个说法还是比较重要的。实际上,作者明确地指出了两个要点,一是宋代除五代之弊,虽无汉唐国威却有相对文治盛况之实,祖宗之法在士大夫政治兴起的过程中的构建过程,二是时人围绕祖宗之法的对于意识形态的一种构建过程,并且提到了李猛的分析,很是有趣,当然,也很自然地可以比之今日。

  《祖宗之法》读后感(二):邓小南著《祖宗之法:北宋前期政治述略》评介

  “祖宗之法”是这本书的中心线索。但正如作者所言“祖宗之法”并不是明确的规章制度,其界限又十分模糊,君主、朝臣各派都能根据自己的立场加以利用;其内涵非常丰富,渗透到两宋政治的方方面面。如何把握这条线索,并展开分析受它影响的整个宋代政治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往往让人摸不着头绪,无从讲起。本书在布局上,将“祖宗之法”从孕育、开始形成、明确提出、产生影响这样一个发展过程与五代至南宋间的各个时间段相对应,使其有了附着点,达到化“虚”为“实”的效果。我们看到书中的章节正是因此划分的,这在上文介绍著作内容已经提到过了。 而每一章节的内容,作者除了分析“祖宗之法”的发展过程,还要对“祖宗之法”某一些侧重方面进行描述说明。第一章讲的是“祖宗之法”的原始含义,其本质在于确认帝王家事即为国事这一观点。第二章提到的一个是民族问题,比较了唐宋民族问题的不同,也点出了宋朝这一时期与其它民族政权为邻的新局面;另一个是文武关系的问题,作者通过五代背景下的文武关系,来解释太祖建国后文武政策的调整。第三章讲到的是“祖宗之法”有关兵权和中枢的问题,这部分包含了许多为大家所熟知的、具有宋朝特色的制度,如收缴禁军兵权、“强干弱枝”、派文官任知州、“二府”制度、“废座论之礼”等。第四章讲的是“祖宗之法”中持重因循的一面,要求“务行故事”,穿插了真宗崇道的故事;第五章侧重分析宋朝士大夫政治的正式形成,也提到宋朝的经筵制度以及《圣政》《宝典》的修订;第六章提到士大夫们对“祖宗之法”的反思,涉及北宋著名的两场变革,两宋之间的党争问题,南宋的立国局势与政策,南宋士大夫的政治面貌以及南宋理学的进一步发挥。这些问题不一定只存在于其所在章节所对应的时段,但无疑都是在该时段具有代表性的问题,都是宋朝“祖宗之法”的重要侧重方面。正如书名所示,北宋政治的几个大方面已经涵盖在这里面了。通过这些内容,我们可以理解“祖宗之法”具体内涵和它所带来的客观影响,对“祖宗之法”也有了一个由“线”到“面”的认识。

  《祖宗之法》读后感(三):内外压力下的祖宗之法

  宋朝的建立是在承继五代的基础上的,五代王朝的短命与混乱,外部契丹的强大压力,使得宋朝在立国之初便处于一种内外交迫的压力之下。尤其是五代的短命更使得宋朝的开创者们担心统治的长久性与稳定性。因此,在承袭和改进五代诸多制度与趋势的基础上,宋朝在立国之初便以“防弊之政”为指导,力图恢复和建立强有力的中央集权体制,这一精神贯穿始终,“事为之防,曲为之制”的观念便深埋于王朝的血脉之中。此即为祖宗之法。祖宗之法本身是家法与国法的混溶,在中国历史上有着深厚的积淀与传统。

  祖宗之法的确立形成和明确提出伴随着一个过程,并且祖宗之法本身也是一个动态的被不断加以补充和解释的概念。与此同时是士大夫集团的觉醒与力量的增长。至仁宗朝时,祖宗之法被正式提出,一方面成为君臣共同遵守的规范与信条,但一方面又反过来束缚了士大夫们的思想。

  庆历新政时期范仲淹等人便以整饬吏治与法度为核心进行变法,无奈触及到部分官僚的利益又因朋党之饥而遭失败。其根源之一便在于祖宗之法要求政治运行处于平稳制衡的状态,而变革必须在一定的限度之内。一旦超过这个限度便会遭到强大的阻力,并导致失败。

  至神宗时,王安石、司马光皆有变法之意愿,只是其对祖宗之法的认识和态度不同而导致彼此的对立。王安石以有为、发展的观点看待祖宗之法,比之司马光等认为的祖宗之法不可变,确实高出一筹。在变法开始后,双方却也都以祖宗之法作为盾牌和武器,反映出祖宗之法自身的复杂性,更因其实际上具有很多可以解释的空间。

  神宗之后的哲宗更化和绍述、再到徽宗即位后新政,实际上已经偏离了甚至架空了本有的祖宗之法,并严重破坏了祖宗之法本身含有的制约关系与持重政风。朋党的议论与党争更使得士大夫群体分裂且彼此平衡被打破,最终毁掉了士大夫政治传统,乃至毁掉了温厚宽仁“召和气”自诩的北宋。

  至南宋时期,其对北宋灭亡的反思以及对祖宗之法的思考,并且出于强调自身的需要。使得其对祖宗之法保持着尊崇。但此祖宗之法重在内政,面对更为强大外部压力南宋又并未对祖宗之法发展出新的内容,指望祖宗之法来解决南宋自身诸多严重问题,明显是不可能的。

  在高宗朝尊崇祖宗之法的调门很高,这既是因为南宋对于靖康亡国教训的总结归咎于北宋后期变更祖宗法度,更是因为南宋立国特殊背景不能不借助祖宗德泽在人的影响。

  在宋代恪守祖宗之法并不只是一种政治模式,同时也是一种思想文化模式,倾注着当时士大夫对于时代责任所特有的认识和追求,也折射出一种整体的社会理想。而对于祖宗之法的不恰当倚重和提高,也是酿就赵宋因循保守乃至关键时刻无所作为的重要原因之一。

  祖宗之法一方面贯彻着祖辈对后辈的垂范带有子孙承嗣祖业的温情脉脉,另一方面又以祖宗的神圣权威对继承者行为有所约束。祖宗之法渗透到社会生活诸多方面,是亲切具体而非高悬的。但防弊的方针针对性非常具体,不幸却缺乏应变机制与远见卓识,在这一政治体制长期运转过程中培养出来的熟悉政务、舒卷有致的官僚受到器重,而真正以天下为己任、具有气魄的政治家则往往受到猜忌,被认为触犯了祖宗法度。

  对于当时的士大夫们而言,影响他们的不仅是某一事件、制度,更多的是他们参与塑成政治文化环境,这些无形的空气充盈于世间。他们在此间吐纳,经历无数挫折与离难,无数起伏与悲欢,付出了坚定而执着的努力。这一份政治文化遗产,需要我们所有人认真且温情的面对。

  《祖宗之法》读后感(四):“祖宗之法”的“虚”与“实”

  “祖宗之法”是指宋太祖、太宗以来逐渐形成的“事为之防,曲为之制”为核心的政治原则,以及在此原则规范之下的政治实践与政治文化 。作者强调祖宗之法的在具体的政治运作与决策中的“过程性”和“生成性”特征,也就是祖宗之法并非真的在“祖宗朝”形成,而是赵宋历代君臣根据现实政治和内外力压不断补充诠释的历史进程。换言之,祖宗之法是“话语的集合”——不断涂抹、层累而成。“祖宗之法”给我们提供了一个研究宋代政治史的思路——“一切祖宗法都是当朝法” ,以此切入宋代政治史会将不易简单地归类、裁断的现象(最典型的是仁宗以来变法与保守以及随之衍生的党争问题)放到了新的讨论框架之中。若说祖宗之法消极的一面是“防弊”,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宋代的“贫弱”,那其积极的一面则是士大夫政治(所谓“与士大夫共治天下”、不杀言官、厚待文官等等),两面又存在一个过渡——在“祖宗之法”的话语统摄之下防微杜渐从“走出五代”的政治设计逐步变成了稳定的士大夫政治格局,前者通过后者得到了落实和解决。除此之外,要理解“祖宗之法”必须将之放在当时的政治语境下加以考察。

  士大夫是中国古代社会、政治、文化三元合钮的时代中最能最具整合能力的群体,在左右帝国政治过程、维系意识形态、促进国家与社会的交流沟通等等层面的作用不可或缺,而士大夫政治的最初完成是两汉的儒法合流、文吏儒生合流 。值得注意的是,重视实际技术与政务操作的“文吏型政治”与重视学术或道德的“文士型政治”之间的张力并未完全消解,在大多数政治精英认同儒学士大夫的身份,而且也不会公然否定儒学士大夫的政治价值的朝代,士大夫群体内部仍然存在侧重于实务和侧重于道德、学术的行为分歧 ,值得注意的是每每在国家危急存亡之秋,重文吏型而忽视学术道德的倾向便会出现。到了五代,因战争事务冗杂这种倾向愈演愈烈,同时也产生出浓厚的“重武轻文”的政治语境,与斯文扫地、哀鸿遍野一同构成了宋初期人群对五代的历史记忆。北宋士大夫政治的完成便需要扭转这一局势,所依靠的话语恰恰便是“祖宗之法”。

  这种转变可以从两个角度切入。在思想方面,唐中后期凭借掌握神圣化的文辞草诏与科举出身而形成的“清流文化”群体实际上仍然在五代政局中有相当强的象征作用,代表人物如冯道,他在政治上对文士群体的提拔不可忽略。他们是晚唐五代至宋的过渡桥段 。只是五代的清流人士因更多偏重于技术性的草诏能力而变得“路径依赖”,对于当时的政治文化的塑造并无正面的促进作用。 “祖宗之法”虽与这种清流文化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却最终以一种凌越其上的姿态完成了对士人风貌的重塑,最明显的是草诏的能力在宋初言论中尚有回响,然而到了仁宗朝新兴的知识精英其实已经对此不再重视,文人的核心追求和自我认知已经由文辞之学变成了道德之学 ,而有宋一代士大夫参政的合法性和具体形态实际上正是在“祖宗之法”的语境下才能得到更全面的理解。

  在政治层面,宋初“欲武人读书”与“用读书人”的尝试便有了在政治结构层面一转五十年颓废士风的意义,目的在于排除文吏型政治的存在合法性并树立起士大夫政治的至高无上的权威。本朝要区别于“自朱梁至郭周五十余年,凡五易姓,天下无定主。文武大臣朝比肩、暮北面,忠义之风荡然”的不正常状态,太祖也须完成“天下定主”的自我塑造——从军阀式皇帝向圣人式皇帝的转变,关键的一环便是皇帝与士大夫的关系的重新定位。邓先生书中引用过的马永卿《元城语录》所载“蒸笼”、“条贯”之事确实是一个极有象征意义的叙述,从“民间”到“天子”、从无拘束到“为陛下子孙设条贯”,而条贯背后则站立着以赵普为代表的有制度、舆论监督作用的士大夫群体。由此太祖太宗朝整体上以士大夫政治取代武将专政,这种取代并不完全是在是拔擢机制、人事任免、群体认同方面,而是将与士大夫共治的精神注入到传世的祖宗家法中,最终在政治文化上彻底与五代划清界限。用邓先生的话来说,这直接体现在“皇帝”身份在宋初得以重构,赋予了“变国为家”的合法性——祖宗之法就可以被称为“祖宗家法”。这一诉求在制度上表现为北宋初政治中枢的变动,据邓先生的考证,尽管“二府”非宋代创制,但宋代的“二府”已经与前代有了相当大的不同,最为突出的就是“废坐论之礼”(不过此举并非降低宰执地位,而是体现了中书事务繁多),皇帝拥有决策权并且分配给中书行政权力,这个过程体现了权力由皇帝的亲随近从转移到士大夫领衔的外朝。内外权力的此消彼长尤其反映在枢密院的人事变动上——由重亲转为重贤,重武转为重文,最终枢密院由科举出身的士大夫所把持,枢密院也就成为了外朝的行政机构。随着科举的运转无碍,大量由寒门而来的政治精英获得了迅速进入政治核心的途径,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期间科举的目的集中在“求致治之具”并且录取数量激增 ,最为直接的效果便是祖宗之法运行之初便获取了坚实的后援群体。

  至此可以试着总结一下祖宗之法最基本的内涵,也即“虚”和“实”之间,具体到在意识形态上宋朝皇帝“与士大夫共治天下”而士大夫则奉行“得君行道”,落实在制度层上则是皇帝与士大夫的权力分配和制度配合,权力的运作过程需要皇帝与外朝士大夫协同处理,士大夫不能党同伐异以致专擅坐大,皇帝也不可绕过行政机构而另寻权力核心。总体来说,祖宗之法在结果上确实完成了士大夫与皇帝权力的整合以及士大夫群体的自我认同凝聚的巨大转折,可谓是“虚”与“实”的双管齐下。

  但是问题恰恰发生在“虚”和“实”之间,后者易于完成,邓先生提示我们真宗之后宋代政治秩序权威、制度构架已基本完成重建,前者却是不断“上纲上线”——暗含着激进化趋势。换言之,宋初的政治形态与政治文化的过渡虽最终完成,但“祖宗之法”的崇高意义和现实效应并未削弱。就具体的政治状况来说,太祖太宗时期的卡里斯玛和治国原则通过“祖宗之法”变成了一种类似“故事”的政治惯例,具备了时人心照不宣、不言自明的某些内涵并成为后代君臣政治运作中需要时参照的政治坐标。这一过程在太宗朝向真宗朝的权力过渡中体现出来,也即至道三年诏书中所强调的“先朝庶政,尽有成规,务在遵行,不敢失坠” 。同时期发生的则是科举时代涌现的士大夫群体与皇帝的关系最终达成了共识 ,而双方结合的关键共同话语正是“祖宗之法”。值得注意的是,若说宋初的文人群体仍然带有五代的某些色彩,则承平时代的士大夫对“祖宗之法”的诠释和运用更多的体现出一种“双向轨范”的趋势——皇帝固然需要借重“祖宗之法”凝结或驾驭士大夫群体,而士大夫也反过来“祖宗之法”制约皇帝行为。范祖禹便曾提到,“人民者,祖宗之人民,不可须臾而忘;百官者,祖宗之百官,不可私非其人;府库者,祖宗之府库,不可用非其道” ,当下的皇帝带有祖宗的血统与威望的同时也需要履行祖宗遗留的重大责任,这种话语体系与借灾异徵应体系和天人感应进行政治批判的意识形态形成了衔接 ,使得针对皇帝个人行为、处政得当与否的舆论风气获得了一种来自本朝政治文化的更为庄严有效的保障,换言之也是一种对皇帝个人权力的膨胀趋势的阻遏和预防,从体制内部消解威胁政治稳定的因素。更重要的是,存在一条通过“明理辩性”、将心性本源推到宇宙终极真理以重建思想秩序的线索,与政治秩序、士大夫政治结构的重建互为里表 ,思想秩序的重建也确实借重了祖宗之法的落实过程,同时为“虚”之一面注入了更坚实而繁复的文化资源。

  邓先生认为,仁宗朝是祖宗之法正式提出的时代,皇帝与士大夫官僚的身份地位与权力格局的分配最终形成了一种较为完善的局面。这里要举出杨时所记述的仁宗的一段言论:

  或曰:“凡事须当自重出,则福威归陛下矣。”仁宗曰:“此固是,然措置天下事,正不欲自朕出。若自朕出,皆是则可;如有不是,难于更改,不如付之公议,令宰相行之。行之而天下以为不便,则台谏得言其失,于是改为易矣。”

  这种宣言与其说是出自仁宗,不如说是出自士大夫群体对于仁宗的期待,尤其是二程门人杨时对新党变法大有异见,不过总体来说还是合乎仁宗时代的风气,在这种期待中的皇帝与士大夫配合无间、各有所掌,最终达成河清海晏、天下太平,这种话语配合着仁宗朝的盛世气象找到了士大夫政治的理想状态。可惜好景不长,至庆历时期内忧外患的蜂拥激起了改革的呼声并延续到北宋末,在此过程中“祖宗之法”发生某种变迁。

  第一代改革领袖范仲淹等人实际上喊出的政治口号是整饬、重振“祖宗之法”。此处“祖宗之法”虽名曰祖宗实则士大夫群体借古讽今的镜鉴,背后则是“共商国是”的政治文化,而这种文化心态又通过“祖宗之法”而成为了改造现实政治的重要合法性。不论是呼吁还是质疑变法者都不会否认“致君尧舜”、“回向三代”的终极价值 ,当然“仁义”复兴的新儒学成长过程自晚唐就已开始,“祖宗之法”中有裨于士大夫政治的规范催生了“以天下为己任”的政治文化。抽象(“虚”)的祖宗之法再向前走一步,也即不仅仅限于赵家的先祖而是包括尧舜等等精神文化的祖宗,“祖宗之法”的话语完成了一种突破——跟随尧舜而突破了本朝的界限。

  这一命题在神宗时被王安石提上台面,他重现舜日尧天的根本追求与反对者多数是殊途同归的,但是微妙之处是王安石已不再以简单地复兴自家“祖宗之法”为目的,而是更有魄力和野心地试图搭建起一整套制度构架和意识形态,并且自视为完成这一创举的关键辅臣,也即《宋史》卷三二七本传所说的“陛下诚能为尧、舜,则必有皋、夔、稷、契”,这是王安石的夫子自道。能如此自命的士大夫恐怕不多,在这一点上王安石与他的前辈们发生了分歧,此处引述神宗与王安石、文彦博等朝臣间关于变法可行与否的对话 :

  文彦博曰:“朝廷施为,务合人心,以静重为先。凡事当兼采众论,不宜有所偏听。陛下即位以来,励精求治,而人情未安,盖更张之过也。祖宗以来法制,未必皆不可行,但有废坠不举之处耳。”上曰:“三代圣王之法,固亦有弊,国家承平百年,安得不小有更张?”王安石曰:“朝廷但求民害者去之,有何不可?万事颓堕如西晋之风,兹益乱也。”……彦博又言:“祖宗法制具在,不须更张以失人心。”上曰:“更张法制,于士大夫诚多不悦,然于百姓何所不便?”彦博曰:“为与士大夫治天下,非与百姓治天下也。”上曰:“士大夫岂尽以更张为非,亦自有以为当更张者。”安石曰:“法制具在,则财用宜足,中国宜强。今皆不然,未可谓之法制具在也。”彦博曰:“务要人推行尔。”安石曰:“若务要人推行,则须搜举材者,而纠罢软偷惰,不奉法令之人除去之。如此,则人心岂能无不悦?……然更张事诚非得已,但更张而去害则为之,更张而更害人则不可为。又有事诚可为,而时势之宜未可以为者。如讨夷狄,拓边境,于今时事之宜是未可为者也。且礼记以为‘事前定则不跲’,今天下事要须前定,不可临时为人论议所移也。”

  如果说“祖宗之法”终究为了“致治”,那问题在于当“祖宗之法”的现世的对应制度不再能起到“财用宜足,中国宜强”作用时应当何去何从?年长王安石十五岁文彦博似乎还是采取了“庆历态度”而要求修补“废坠不举之处”,同时采取“兼采众论,不有偏听”的共治态度,并提醒百姓的真意可能无法完全反映到朝廷中枢之中。针对这一点王安石强调改弦更张就是为了更好地“务要人推行(祖宗之法)”,并自信能真正“去害为之、害人不为”。问题在于,口口声声要效法三代的王安石所推行的高度实用主义的政策大多与经典中的三代形象全然不似,那是否能如一般王安石所言那般“君为尧舜”就不无疑问了。也就是说当王安石所提出的理念(“虚”)需要落实之时,他已经在现实制度运作层面突破了祖宗之法的模式,祖宗之法“虚”“实”两个层面的联结被王安石割裂了,也就是邓先生认为熙宁变法打破了既有的政治秩序。

  文彦博敏锐地提出一意孤行、推倒重来的变法会动摇“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格局,王安石和神宗则只是含混地以便于百姓将之带过。于是王安石变法的内在矛盾——要实现士大夫的政治理想,却必须将他们排除于理想的实践过程之外。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作为理念(“虚”)的祖宗之法能够进化到回向三代的高度理想主义恰恰是依靠士大夫群体的皓首穷经、再三致意,但有朝一日这种理念得以实行之时却变成了犁庭扫穴、数典忘祖。反对声音被压下后在以司马光为核心的文化人群体中仍然得到延续,而他所处的洛阳与汴梁也就成为“文化与政治的重心分离”的象征 。在北宋中后期的历史过程中“祖宗之法”的虚实层面的张力最终将自身撑破,“实”、“虚”两者也分道扬镳——具体而言即王安石属下新党和早期的理学家。以变法潮流为界,此前的祖宗之法是以文治的理念为“虚”、以北宋前中期的文官制度、与士大夫共治的政治结构为“实”,而后“虚”升级为了重回三代之治、“实”也变成了新法举措和配合的制度变革以及当政者的权威决策。

  王安石所求之理念(“虚”)通过系列的新法落实了相当长的时间,并且得到了一部分士大夫的默许,但当神宗英年早逝、洛阳之人卷土重来之时,原本在“祖宗之法”中相互衔接的“虚”、“实”部分实际上已不能完全拼合。而且司马光又力排众议采取了同样激烈的全盘推翻新政和严厉报复的措施,压制支持新政的意见,翻来覆去的结果除了产生党政的土壤之外,实际上同样动摇了北宋立国的基础——“元祐更化”只是反面的“熙宁变法”,而共治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如果以“倒放电影”地回看上述的对话,文彦博的担忧绝非多余,哲宗的绍圣政局和元祐党人事件的持续发酵均指向了士大夫政治的每况愈下。然后徽宗借助“公相”蔡京、“御笔手诏”以独断朝纲,并且在原本维系政治合法性的“祖宗之法”已经摇摇欲坠——理念越走越远且现实制度等已面目全非)。

  最后简述一下虚实分离之后的“祖宗之法”在南宋的情况。南宋立国格局与北宋截然有别,其基础薄弱到不得不以金国为“政权的一大支柱”,而且“相对于北宋政权立于其支持基础的自我完结性,南宋政权则必须靠着金的支持,以补足其支持力的弱体性、有限性与狭隘性”,其政治格局也出现了“以集权主义为自我目的的权门以及有赖金间接支持的权门”,而反对势力则是“要求恢复民族整体性,主张收复故地之对金强硬论并且要求实行反集权主义的政策” ,那么这种集权主义的趋势或许正是来自北宋末以来的“祖宗之法”的崩解。始终面临胡马渡江紧张感的南宋朝堂似乎也无意于重建的士大夫政治,名实具亡的“祖宗之法”最终沦落成为南宋君臣接续北宋法统的口号和皇帝、权相推行集权的幌子,在“祖宗之法”的惯性之下毫无建树而暮气深沉。不过失之东隅收之桑榆,与“祖宗之法”一同演生的“以天下为己任”的士大夫精神却仍然得以延续,作为代表性人物的朱熹虽已逐步放弃“外王”的现实政治诉求,但在“内圣”的思想领域却大放异彩,将内圣过程的思考所得借由身体力行地建立书院转化为了教化的一部分——“得君行道”变成了“觉民行道” 。儒学精英把政治关怀转移到了基层社会,“祖宗之法”中致治理念(“虚”)事实上在士大夫中仍然得到继承,如朱元晦对范希文的评价一般,“宋亡,而此人不亡”。

  《祖宗之法》读后感(五):家国一体,先忧后乐——评《祖宗之法:北宋前期政治述略》

  一、全书整体把握

  (一)对本书写作脉络的梳理认识

  本书作者是北京大学从事宋史和妇女史研究的邓小南先生,她以详实的史料,精练的文字,深入发掘“祖宗之法”在宋代的政治影响和文化蕴意。全文线索思路清晰,论述鞭辟入里。

  全书在最先开始“问题的提出”,从政治史的研究角度引出具体分析的问题——宋代的“祖宗之法”,通过把握政治史的过程、行为、关系的研究,从赵宋祖宗朝的政治举措及倾向、“祖宗之法”的提出及其被崇奉的过程、祖宗形象的塑造与“祖宗之法”的神圣化和宋代士大夫在祖宗之法框架下对事件是非、制度因革、人物评判的认识四个方面讨论,中心阐释“祖宗之法”与宋代基本政治格局的关系。在序引思路导向下,开始六章的论述。第一章通过考察宋以前历代统治者对“祖宗”及祖宗成规故事的尊崇现象,追溯祖宗家法形成的渊源。第二章通过分析唐末五代的社会演变,反映宋初政权草创面临的问题,从而阐述“祖宗之法”产生的时代背景。第三、四、五章论述“祖宗之法”在太祖到仁宗前期从初步形成到正式提出及神圣化的历史进程。第六章概述仁宗中期到南宋后期不同的典型时段下“祖宗之法”对政治的影响。[1]

  本文主要阐述笔者对全书的基本理解——“祖宗之法”的整体认知,基本涵义,重点从其形成背景,后世影响两个方面入手,表现对本书的理解和近期中古史学习的思索。“祖宗之法”形成背景与晚唐五代时代变化息息相关,可以从唐宋变革,思想史方面理解阐发;针对“祖宗之法”在典型时段——王安石变法过程的政治影响试析,以及作为宋人的政治文化遗产,“祖宗之法”对第三帝国[2]趋向内向和非竞争的性格塑造,士大夫的精神风貌变化,甚至在当今时代产生了深远影响。这两方面对于中古史后期总体脉络的把握理解是大有裨益的。

  (二)对“祖宗之法”整体认知

  “祖宗之法”是指宋代列祖列宗建立与维持的基本轨范,后渐成为基本治国原则。“祖宗之法”形成于宋太祖、太宗创法立制的基础上,过渡于真宗时期,正式提出于仁宗初期,被后继皇帝和士大夫们奉为治国理事之圭臬。它包括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统治者应遵循的治事态度、贯彻制约精神的规矩设施、和不同层次的具体章程等内容,其实质是“事为之防,曲为之制”,精髓是“防微杜渐”,着眼于“防弊之政”,主要目标是保持政治格局与统治秩序的稳定。

  “恪守‘祖宗之法’不仅止是一种政治模式,同时也是一种思想文化模式,在所谓‘祖宗之法’层层复复、高度包容的内容之中,倾注着当时士大夫们建树统治规范、实现长治久安的深切热情,体现着一代代人对于时代责任所特有的认识与追求,也折射出一种整体性的社会理想。而对于‘祖宗之法’不恰当的倚重与抬高,也是酿就赵宋因循保守政风乃至关键时刻无所作为的重要原因之一。”[3] 这番对“祖宗之法”的评价切中肯綮。宋人称颂本朝百年无内患,追复三代,比隆汉唐,是他们的始终致力的治国理想。明清之际的王夫之在《宋论》中认为宋代可以“称治”,原因是“家法为之檠括”和“政教为之熏陶”,也肯定了“祖宗家法”的积极作用。在动态积累中形成的“祖宗之法”,重在维系精谨制度以防范意外之变,其影响下实行的强干弱枝,守内虚外的政策,既有弹性的一面,又有僵滞的一面,到了北宋中期以后至南宋,应对内忧危局,外虏侵扰的乱局,表现出了其制设矫枉过正,适得其反的僵滞一面。怀着“惓惓之心”忧国忧民的士人痛斥时弊,却只能徘徊于祖宗旧典的巢窠,理宗时期,飘摇王朝失去了自救的最后机会。

  二、“祖宗之法”形成背景

  (一)尊祖敬宗、家国一体的思想基础

  “家天下”社会中,早在先秦时就有“行先王之教”、“奉先王之制”的理念广泛存在,可以用“社稷”代指的国家,常常与宗庙、祖宗联系起来认识。以尊祖敬宗为核心的儒家礼制要求历朝重视宗庙祭祀礼仪,强化秩序伦理观念,在现实政治中庙堂之上的“祖宗”依然发挥影响,在议政时引用汉家故事,祖宗之制总是具有说服力。

  魏晋南北朝社会长期战乱,从两汉“累世经学,累世公卿”或豪强地主发展起来世家大族活跃在政治舞台,为了家族长远兴盛,掌握政治话语权,这些世家大族不仅凭借政策优势和经济特权巩固物质基础,重点通过家族特色文化传承(例如琅琊王氏、清河崔氏的书法传承),兴学崇儒,制定家法(例如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等思想文化措施教育家族子女,家法的家族维系作用凸显。以后历代宗族将士族的礼法门风、伦理行为、礼仪规范订为家法,源远的族谱昭示着肩负祖宗创建不易的基业,吸收祖宗智慧与严厉规制的家法因荣耀长存。

  经历经典文本的诠释传统到世俗统一伦理规范的演变的汉唐“家法”,使儒家伦理从国家意识形态向社会和个人伦理规约的转变,国家意识最终变成社会和家庭的意识。宋代“祖宗之法”的提出,就有“家法”世俗伦理化过程,和士大夫之家的“家法”被借鉴吸纳,进入“天子之家”的过程。

  (二)五代纷纭,唐宋变革——垂法创制的时代背景

  唐宋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诸多方面皆存在差异的现象,日本学者内藤湖南将其归纳为“唐宋变革”。其出现的原因跟五代时期社会变化有关,作为从动乱走向稳定的转折期和统一趋势不断增长的时期,五代十国社会民族色彩淡出——胡汉语境消解,文臣群体转换——兼具文字与治事能力综合型的人才崛起,文武关系调整,这些变化是宋初统治者决策创制时需考虑的因素。

  960年陈桥兵变,像重演9年前后周太祖郭威兵变被部下拥立一样,只是主角变了。为了不让宋成为短暂的第六代,追求稳定成为太祖太宗两朝人的目标。太祖等人对于文士的任用,更多地着意于建构统治秩序,着意于文武制衡。王朝开国基调,统治中枢的基本政治格局,宋初的文武关系,士大夫政治的形成无一不是“祖宗之法”的内容范畴。

  守内虚外,崇文抑武基调下,本着“防微杜渐”精神,太祖太宗朝垂法创制,中央设中书门下(政事堂,都堂),枢密院,三司,御史台和谏院,分管行政,军事,财政,监察;地方派遣文官知州事,设通判监督,设路州县三层行政管理体系;同时施行“更戍法”加强对军队的控制,制度设计体现中央集权和分权制衡特点。在用人方面,“陈桥兵变”的阴影还留在继任君主心中,对臣下的信任徘徊反复;“欲武臣读书”对读书的提倡,反映王朝文治的基调;从太祖“文武兼长”的用人标准,到太宗的“崇文抑武”,再到真宗时期最终形成“文武分途”——制定文武七条分别考评文武官员,帝王如何统御文武臣僚的问题得到确定;以文臣任枢密使的祖宗家法在王朝巩固发展中逐渐塑成。

  三、“祖宗之法”衍生现象及后世影响

  (一)士大夫政治

  1.共治天下

  宋初任用臣僚多选用品格重厚质实的人才担任重要官职,官僚集团中的循默守正风气渐形成。直到真宗开始自编自导的天书封禅运动时,反对此番“闹剧”的精英官僚群体提出了“务行故事”的原则,企图将君主的行为制约到合乎礼法限定内。及仁宗朝摆脱刘太后控制后,君臣们认定的治世良方,不外乎祖宗法度。此时的士大夫自身平素端正,居位慎密,既熟悉官僚制度运转方式,又有建设性作为,以王朝长治久安为目标的宋代真正士大夫政治,由此发端。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宋代专制君权与忠君观念皆处在强化过程中的同时,限制君权的制衡程序也在增强。

  士大夫编纂的阐发本朝历史,总结经验的《宝训》《圣政》等书走出宫廷,在民间广泛流传,通过科举需求,扩大了“祖宗之法”在社会的影响力,同时官僚队伍在更新过程中并不影响治理思维和精神的变更。

  2.典型时段分析——以“王安石变法”为例

  面对北宋中后期陷入“三冗”问题和内忧外患的危局,神宗任命以“天命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口号提出变法的王安石主持新法,值得一提的是,反对新法的司马光与王安石的目标是一致的——“效仿先王法度”,只是实现途径不同,试图超越习行故事倾向的他,对于“祖宗之法”注重制衡、防患未然的原则精神是认同的。最初锐意进取,支持变法的神宗,对于“祖宗之法”的基本态度与王安石产生分歧,对“祖宗之法”的尊崇,防范猜忌之心等也是他立场徘徊不定的主观因素,变法随着神宗早崩而破产。

  后王安石时代,北宋政局陷入党争泥淖,新法成为各派政治势力相互倾轧的口实。徽宗时期以蔡京等人为代表的所谓“新法党人”打着“新法”旗号倒行逆施,社会矛盾愈加激烈,靖康之变后,南宋人的本朝史观多将华北失陷归结于新法党的对外政策,“批判新法党,把政策失败和国土失陷的责任全推到新法党身上,成为有关北宋后期政治史的固定观念”[4]。高宗时期支持“新学”的秦桧上台持政,后人多将此期间妥协外交政策和内政过失归咎于他身上。新法党势力遭到清算,朝政谨遵“祖宗之法”,日趋保守僵滞。

  与此同时,思想领域随着朱子学的出现,作为新法党政权对抗势力诞生的道学更加受到士大夫推崇,道学体现“祖宗之法”注重自我道德文化修养倾向的精神反映。与作为王安石变法理论的新学不同,新学的基本立场是独占朝廷中枢,通过巩固的政治体系和对教育机构的统治,构筑滴水不漏的严密的社会秩序及中央集权体制,而道学是从人的内心精神方面解决现实问题,自下而上——从受到地方士大夫们的拥趸到“淳祐改制”得到中央正式认可,成为意识形态的主流。宗族势力需要三纲八条目的道学,与家礼、家法联系在一起,共筑发展体系。

  (二)后世影响

  “祖宗之法”作为政治文化遗产,带给后世的影响是深远的。

  “‘祖宗之法’的原则对于国家政事及君主皆形成一定程度的制约,因而宋代的独裁专制并未走向极端,政治文化风气比较开放自由。”[5]历朝“祖宗家法”皆有差异,到了明代,太祖朱元璋重建国家体制,洪武二十八年(1395)颁布《祖训条章》表明为朱明天下确立废宰相永不复置的决心,将其作为家法之一。为应对废相后伴随而来的繁多政务,内阁制度逐渐完善;废相后的权力真空状态下,宦官势力的抬头成为必然表现。假皇帝与代管家——阁权之争愈演愈烈。与宋朝家法“必重经筵”一样,明朝皇帝需要出席经筵,“经筵的着眼点在发挥经传的精义,指出历史的鉴戒,但仍然经常归结到现实,以期古为今用”[6]。

  皇帝作为“活着的祖宗”,言行举止需符合徳仪礼范,以1587年前后为观察点,奉行“三不”政策的皇帝长期怠政,在醉生梦死中度过深宫岁月,道德代替法制的王朝在经历张居正改革得到短暂稳缓后很快陷入不复泥潭。

  五十七年后,东北方向,金戈铁骑正从关外呼啸而来。

  明亡清兴。

  二百五十四年后,内忧外患下,祭出“祖宗之法不可变”旗号的守旧派发动政变,百日维新宣告失败。

  结语

  在古人之后,忆古人之失易;处古人之位,为古人之事难。

  近代“攘外必先安内”政策,当代“两个凡是”方针等许多历史现象,我们都能从宋代“祖宗之法”里得到渊源和阐释。记得幼时读《红楼梦》“探春理家”一节,家族的日常管理需要参考往常旧例才有教上下听服的可能。不论在古代治国齐家,还是当下时政民生各方面,汲取前人智慧和经验,是对我们有助益的。宋代“祖宗之法”下制度设计中的防微杜渐,理性务实的原则,以及具有“先忧后乐”精神的士大夫自觉推进政治革新的时代责任感,这些文化遗产,对于当今的国家制度构建,和谐社会建设仍有借鉴意义。

  注释

  [1]邓小南先生是在序引里的“本书的篇章安排”中将第二三章和四五章作为框架,放在一起讨论。在本文是按拙意解构篇章的。

  [2]第三帝国划分详见黄仁宇先生《赫逊河畔谈中国历史》的“大陆版卷后琐语”

  [3][5]邓小南:《祖宗之法:北宋政治前期述略》,北京:三联书店,2006年,第518页、528页。

  [4]小岛毅:《中国思想与宗教的奔流:宋朝》,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145页。

  [6]黄仁宇:《万历十五年》,北京:三联书店,2012年,第53页。

  参考文献

  [1]赵毅、赵轶峰主编:《中国古代史·下册》,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年。

  [2]黄仁宇:《中国大历史》,北京:三联书店,2013年。

  [3]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北京:三联书店,2013年。

  [4]谢景芳:《假皇帝与代管家——朱元璋废相后的明代的阁权之争及其批判》,《齐鲁学刊》1996年 第2期。

  .S:

  折磨我一个月的古代史书评,终于在上周完成 。囫囵吞枣了这本书,抄书的部分是有的,不难发现。

  上交之后再看时发现了好多错误。书面上的,书名“祖宗之法”后应该是冒号,我打成了破折号;有些句子读起来不通顺,这很可能是自己遣词不够准确或者自己的表述与原书用词混合不搭造成的;注释与参考文献的格式是学报式的页下注,与整体的仿毕业论文格式矛盾。

  我的理解内容很浅显,跟大家的认识差不多。邓先生的原书可不是这么论述形成背景和后世影响的——真正的“论从史出,史论结合”,精准的语言,清晰的逻辑等许多学术素养都是我以后要努力提高的方面。

  2014.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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