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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的朝聖读后感10篇

2017-11-23 22:28:43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一個人的朝聖读后感10篇

  《一個人的朝聖》是一本由蕾秋.喬伊斯(Rachel Joyce)著作,馬可孛羅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NT320,页数:304,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一個人的朝聖》读后感(一):别后悔

静静地做了一下午,看完剩下一半的《一个人的朝圣》,我也不知道这算不算是矫情,但真的看的我好难受,要是当它是鸡汤公路小说,读过就过也就算了,但既然是不小心作着读了,读完就必须要强迫自己的三观更稳固更正态(?),才不会被人性脆弱的一面拉扯得心里更难过。如果痛苦无法真正得到得到释放和救赎,时光再如何打磨模糊记忆无济于事,因为总有一天,真相和极度悔恨的感受还是会从最隐蔽的角落被无情地撕扯而出。
所以,还有什么未说出的话,没表达的牵挂,想去见的人,想征服的梦想,都趁早去做了吧。别把什么都归根于弗洛伊德的因果论和决定论,它们教不了你怎样让自己在几十年后也不后悔
人把一开始的意气风发给慢慢丢了,到最后只能祈祷,把希望都寄托于虚无缥缈的信念上,真的太无能为力了。
虽然这样评论了,但还是不得不承认,依然觉得挺沉重的。。。
(容易矫情的病真的要治。。。)

  《一個人的朝聖》读后感(二):戲劇性雕琢 太露痕跡!

一位自覺懦弱且背負沈重回憶的落寞男人,無意間步上救贖之旅。他用雙腳,行走遠路,為了贖罪,卻發現一路偶遇的陌路人,都跟他一樣有著不堪回首的過往。他反覆自我審視,既看開卻又看不開,既領悟卻又哀嘆不已。最後,這場孤獨之旅雖仍以孤獨收場,但多年沉疴終能放下,夫妻彼此釋懷,圓了這場有點刻意雕琢的人生敘事。
是的,這故事裡充滿許多戲劇性,似骨牌一樣被安排得有些刻意。刻意去揭露每個人的人生都有著不完滿,去凸顯人與人之間矛盾衝突的世俗性,去表達現代人情感上的蒼涼感,以及蓄意誤導讀者所製造出的情節反差。戲劇性的雕琢太露痕跡,你幾乎可感受到作者那劇作家的手勢,正指揮著故事一幕幕接力演出的感覺,而其中卻又少了經典文學裡那種難以言喻的哲學詩意。
嗯,這是齣還不錯的人生省思故事,但它離偉大還很有長一段距離。

  《一個人的朝聖》读后感(三):能拯救的,唯有自己的灵魂

    一个老人,接到昔日同事病危的消息,在一个加油站女孩的启发下,相信可以用自己的信念拯救患有癌症的好友的生命,开始了一段说走就走的旅程。
    87天,627英里,希望,朝圣,这些词都向我告知着,这是一部感人心灵鸡汤
    可是从一开始,这样轻率的举动,就让我心里很不舒服,即使读完了,这种难受感依然存在。哈罗德·弗莱,六十岁,从不运动,肌肉松弛,走过的最远距离不过是从家门口到车里。据怀疑还有家族遗传的老年痴呆。没带手机,没带任何远足装备,没和任何人商量,踏着一双帆布鞋就踏上了旅途。为了一位曾经的女同事。
    这样的行为难道不是一种缺乏责任感的表现吗?
    她的妻子一个人在家该有多担心?为了一个多年以前的女同事,跟老婆商量都没一个就上路了,而且在夫妻关系日益疏离的情况下,难道不怕妻子误会自己和奎妮早就有一段桃花历史?他身体这样不好,在路上真有个三长两短怎么办?有信念就能治疗癌症吗?自己的养老金就这样花费一空,不需要为家庭考虑吗?他到达贝里克的方式对奎妮真的那么重要吗?
    一个人,特别是一个男人,连自己都无法照顾好,要如何照顾家庭?
    书的结尾,奎妮还是离去了,并且她似乎并不知道哈罗德一路上艰辛。“对,她记得的。他走了很远的路,但是她想不起来有多远。也许是停车场到这里的。”“窗户那边有个什么东西转了一下,给整间屋子洒下了星光”然后她就在这片星光中安详的离去了。
    我觉得,在她生命的这个过程中,重要的是哈罗德,而不是他步行而来的方式。最后带给奎妮平和的,也是与哈罗德曾经一起的记忆,而不是他的步行。
    那么既然如此,为什么不在一收到信的时候就立马赶过去呢?那个时候奎妮的病情也没有这么严重,还能讲话,还能写字;而不是像哈罗德步行到医院所见到的那样,被切除了舌头,一半喉咙和脊椎的顶部,硕大的肿瘤爬在脸上,仿佛长着两个脑袋一般。早点去,也许还能一起交谈,还能一起欢笑,还能一起回忆
    那么,步行的意义何在?
    只是自我反思自我救赎的过程吧。
    漫长的旅途,让他明白了生活中并不是东西都那么重要。距离,让他开始回忆起妻子曾经的美与温柔。回忆,让他释怀了心里纠缠已久的结。
    这样的过程很好,给彼此一个时间与空间静一静,那些看上去仿佛已失去的,还能有机会再次找回来。
    只是,本不必选择这样危险又令人担心的方式的。

  《一個人的朝聖》读后感(四):关于信念的故事

这本书的故事,让我想起了一步一步走到拉萨,在雪山海子间一遍一遍转经筒,在大昭寺前一圈一圈磕长头的朝圣者们。至少在信念这一点上,二者是相通的。
哈罗德从一个邮筒到下一个邮筒,走出家门,朝着朋友的所在走去。他坚信只要他走下去,老友就不会死。在一路上,回忆袭来,和妻子的冷漠,和朋友的长久不联系,工作上的平淡父母带给的伤痛,以及他与自己儿子的缺失的情感。
然而在路上行走的过程中,他拾起了这些回忆。也遇见了很多支持他的人,他从一个窝在小镇终老的老人,变成一个有信念,有活力的朝圣者。最后他到达终点,也完成了他的蜕变,改变了他对现在所拥有的东西的观念。
最重要的还是现在,不是吗?纠结于过往的遗憾和悔恨,也难再改变什么。不如就像哈罗德一样,简单地把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抱着信念向前。这是一个值得赞赏的故事,也是个需要相信和肯定的故事。

  《一個人的朝聖》读后感(五):《一个人的朝圣》 一场赎罪之旅

床头放着这本书,一直没读过,因为看书名以为是带有宗教色彩的故事。而实际上看过之后才知道,本书与宗教没有任何关系,讲述的是一个碌碌无为的男人在晚年为了心中的信念,做出了一件有为的壮举,然而他所做的一切,并非像人们想象中的为了心中的信念,他走的,是一条赎罪之路。
主人公哈罗德是一位一生平淡无奇,退休后在家安享晚年的英国男人。一天他收到了一封来此曾经最要好的同事——老友奎尼的来信。信中说到她得了绝症,写此信来告别。哈罗德收到来信后心情十分复杂,简短地回了信,在寄信的路上,哈罗德产生了复杂的心理斗争,经过了一个个邮筒,最后,他决定徒步从英国的最西南走到最东北,亲自拜访奎尼,因为他相信,只要他还在路上,奎尼就会活下去。于是,一场毫无准备的徒步旅行就这样开始了。
哈罗德用了87天,走完了600多英里。一场徒步旅程,让他感悟到了很多。城市的喧嚣让人们的视线变得狭窄,那一块块青砖瓦砾堵塞了宽阔的马路,也堵塞了人们的内心。而广阔的田野会使人心旷神怡,一切让人感觉又自在又安全。一路上,他也认识了形形色色的人,他从这些人身上学会了付出、给予、热心、包容和爱。这一场旅程渐渐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哈罗德也成为了名人。但是人们并不知道哈罗德这场旅程的意义不仅仅是为了心中的信念,在哈罗德的看来,这更是一场赎罪之旅。
作者采用倒叙的方式,在书中前半部分引出哈罗德的儿子戴维,戴维学习成绩优异,但却找不到工作。哈罗德的妻子莫琳每天打扫戴维的房间,怀念着自己的儿子。然而戴维的现状,作者却只字未提。还有哈罗德与老友奎尼的关系,究竟是亲密到什么程度才会让一个连退休庆功宴都没有,一辈子碌碌无为的哈罗德不顾一切徒步朝圣。这两个悬念让我这几天经常读到深夜都舍不得将书合上。在故事的尾声,哈罗德给加油站女孩的一封信中,将全部谜底揭晓,仿佛读东野圭吾的推理小说一样让人恍然大悟。儿子戴维感觉不到父亲的爱,得了抑郁症上吊自杀。老友奎尼多年前帮哈罗德顶罪,被老板开除。哈罗德在信中说道:大家都以为我徒步是因为多年前我们有一段罗曼史。但那不是事实。我走这条路,是因为她救了我,而我从来没有说过一句谢谢。
怀着深深的歉意,哈罗德走完了旅程,完成了一次壮举,虽然终点并没有录像机和记者,也没有鲜花和掌声,但是在哈罗德看来,他已经成功了,即使有借哈罗德出名的维尔福,有“顶替”哈罗德冲向终点的里奇,然而最终的赢家,依然是哈罗德。奎尼伴随着安详,轻轻地离开了人世。因为戴维而冰冻许多年的哈罗德夫妻的感情,也和好如初了。这场艰辛的旅程,哈罗德收获到的不仅仅是冰雪消融的感情,还有来自陌生人的帮助,内心的强大和富足以及对世界全新的认识。他学会了坚强,学会了忍耐,学会了施舍,学会了包容。最重要的是,他获得了内心彻底的救赎。
对朝圣一词的解释:朝圣是一项具有重大的道德或灵性意义的旅程或探寻。哈罗德没有任何宗教信仰,我想,在他看来,徒步的旅程就好像是一场苦行。和印度的苦行僧一样,通过忍受常人认为是痛苦的事,来达到心灵上的慰藉。哈罗德的旅程正是一场苦行,他希望用自己的痛苦,可以替代奎尼的痛苦。他用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折磨,来鞭挞自己的灵魂,表达对奎尼的歉意。他做到了,虽然他见到的奎尼已经没有清晰的意识了。也许有人觉得小说不完美经历了那么多坎坷到达了终点,哪怕奎尼什么也不说,流下一滴眼泪也好。但在作者笔下,奎尼看不清眼前的东西,她想了好久,想起来是哈罗德来过,他走了多远奎尼记不得了,最后,奎尼在回忆中安静地离开。人生到处充斥着不完美,人生如此,小说亦应该如此,我认为这恰恰是这部小说缺憾美的体现。
读完这本小说恰好发生在我身边了一个例子,姥姥住院隔壁床躺着一位花甲的奶奶,她头发已经掉光了,鼻子上插着气管,没有牙齿,嘴唇深陷在嘴里,露出一半舌头吐在外面,脸上只剩下皮肤挂在颧骨上,目光漫无目的的在房间旋转。听母亲说,这位老奶奶的儿子是一个领导,他的母亲要做脑部微创手术,他的好朋友在我们城市一个很大的医院是主刀医生,这位医生说这是个小手术,不建议领导去省城做。介于朋友情谊,领导也就没推辞。结果手术失败了,血块压迫了语言神经,留下了后遗症,他的母亲成为了植物人,终日只能躺在床上,呼吸只能靠氧气,进食只能将饭菜搅碎注射到胃里,这一躺就是两年。领导雇人照看自己的母亲,并时不时地来看望她,但是一切都是覆水难收了。领导为此自责,在卫生间里哭了整整一天。护士说,如果将老人接回家中,老人早就不在了。但是领导却一如既往地照顾着老人,即使每年老人的医疗费用将近20万。
他的遭遇让我想起了哈罗德,他们俩都是心怀歉意,进行了一场赎罪之旅。即使众人都不抱希望,连医生也对老奶奶判了“死刑”,然而领导却依然坚持着,他期待着奇迹的发生,哪怕有那么一个念想也好。就像哈罗德一样,他不知道奎尼是不是能因为他的坚持能好起来,他只知道,自己做了,就会有希望。总有些事情在发生之后,才感到追悔莫及,即使过后再努力地弥补,也愈合不了心中的裂痕。所以该行动的事情要行动,该拒绝的事情要拒绝,不要给自己的人生留下遗憾。

  《一個人的朝聖》读后感(六):平凡人见证奇迹

 平凡人见证奇迹,英雄缔造奇迹。87天,627英里,一个退休老人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突然决定出发,以其精神力量挽救生命垂危的老友,随即克服大量难以想象的困难徒步穿越英格兰,以其执着勇气将不可能变为现实,用实际行动塑造了一段传奇。然而,当我们跟随《一个人的朝圣》的作者蕾秋•乔伊斯的笔触,抛开纷杂与浮华,一步步揭开明亮的光环下所隐藏的真相时,却渐渐发现故事的主人公哈罗德不仅仅是普通人中最不起眼的一个,甚至,按当下的流行说法,他几乎可以称得上是一位loser,木讷寡言的他不过是凭着一份最单纯的初衷,以最为质朴的方式在回报一份埋藏在心底多年的良善与歉疚。正如那个《阿甘正传》里的阿甘,成功是因为简单。
  
  终其一生,即便是在完成了627英里的徒步旅程后,哈罗德都没有真正学会如何面对他人的无助,于是,生性善良的他就只得按捺住悲伤,别过脸去逃避现实,也由此在继“没人要的儿子”之后成为“失败的丈夫”和“缺位的父亲”。人生如同一个错综复杂的迷宫,每个岔口的不同选择都指向千差万别的结果。在荒凉的晚景中最不经意的回望,也能瞥见灰暗来路上与你擦肩而过的那一千万种其他可能。于是,那些蛰伏的思绪渐渐奔涌,那颗早已日渐麻木的心也开始悸动。正如著名诗人狄伦•托马斯的诗句:不要温顺地走入那个良夜,老年应当在日暮时燃烧咆哮;怒斥,怒斥光明的消逝。在路上的哈罗德因为一个简单的目的出发,却从萍水相逢的路人身上找寻到了自己的其他可能性,终于在花甲之年收获了想要的人生。
  
  627英里,不仅是用脚迈过的距离,是地理上的穿越,更是用心灵和回忆丈量的旅程,是真正的人生之旅。也许是当身体放归大自然时,心灵更容易找到最本真的记忆,更容易从逝去的岁月中寻回隐匿的自我;也许是因为扩大的视角、开放的交流容易让人在接受和思辨中学到更多。旅途中的哈罗德不仅渐渐读懂了人生,学到了只追求最珍贵的亲情、爱情、友谊,而放弃其他一切外物,更学会了接纳自己,从而感悟到“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作者以明暗交织的写法将哈罗德的身体之旅与心灵之旅相结合,交替表现,而当哈罗德站在旅程的终点时,其空间上的旅行更像是作为心灵之旅的背景而存在,或者说,是心灵之旅投影到现实空间的一个映射。当那个愈加自信、笃定、坚强的哈罗德重新站在妻子莫琳面前时,找回幸福的婚姻只是情理中的必然。
  
  也许,你依然要说,《一个人的朝圣》只是虚构的故事,627英里终究不是现实。可是,请记住,“虚构的故事也有其意义”,就像加油站女孩所说的“如果我们都不趁着现在偶尔疯狂一下,日子就没什么盼头了”。来吧,接受“不可能”,一杯执着加几滴疯狂,生活会更加充实而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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