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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乱时期的爱情(2015年修订版)读后感10篇

2017-11-30 21:06: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霍乱时期的爱情(2015年修订版)读后感10篇

  《霍乱时期的爱情(2015年修订版)》是一本由[哥伦比亚] 加西亚·马尔克斯著作,南海出版公司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49.50元,页数:402,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霍乱时期的爱情(2015年修订版)》读后感(一):霍乱时期的狗血,哦不,爱情~

忠贞不渝的爱情,和荒淫无度的滥情之间,只差一个意志坚定自我陶醉
                                                                                                                      ——题记
       最近在读完了《百年孤独》之后,完全被马尔克斯的故事折服,于是赶紧拜读了这本马尔克斯自己所认为的他最好的作品;另外一个选择拜读此书的原因,是因为这本书和我一个姓,和我一样拥有这个不算多见姓氏的人和物,我都觉得特别亲切,不管是霍去病,霍元甲,还是《霍乱时期的爱情》,我都觉得——超屌!
       这本书,用马尔克斯的原话来说,是一个幸福的老式爱(gou)情(xue)故事。故事有三个主要人物:男主角是命中注定终有逆袭日的屌丝阿里萨,男二号是就算是高富帅也注定当不了主角的乌尔比诺医生,女主角则是又白又富又美的女神达萨。没错,这可是狗血三角恋爱情小说的标配铁三角组合套路——女神一心爱富帅,屌丝只能当备胎,富帅不义我有情,逆袭抱得美人归。如果你认为这本书是按照现在这些三流爱情小说写手的这个套路来的,就完全误会和小看了这本被纽约时报称为人类史上最伟大的爱情小说了。
      故事的男主角阿里萨是一个私生子,青年时期在邮政单位工作,被领导赏识,有着不错的前途,一次在给一位新搬来本城的暴发户送信时,见到了他的女儿——也就是女主角达萨小姐,从此,爱情的种子便在他的心里种下,并很快长成一棵参天大树。他疯狂地爱上了这位女神,简直是无法自拔。但是问题是自身条件不够硬啊,要钱没钱,要颜没颜,怎么追女神呢?这时候,阿里萨发挥出了自己文艺青年的特长,每天在女神的必经之路上看书,成功引起女神注意,然后开始给女神写信,每天都写,晚上在女神家门外拉小提琴,很快就打动了我们不喑世事的女神,俘获了她的芳心,让女神也“爱”上了他。这充分说明了一点,要撩妹,你必须得有一技之长,如果是文艺青年,可能成功概率更高——这也是为什么我最近越来越多开始阅读了...
       但是那个时代,这种家境相差悬殊的自由恋爱肯定要面对包办婚姻的强烈反对,女主角的老爸这时候站了出来,坚决地阻止他们在一起(这TM真是熟悉的剧本啊……),采用的方法是带女主角出去游玩了一年,让她忘记阿里萨。但是真爱怎么是这样子就能被阻止的呢!阿里萨利用自己邮政工作者的便利和 关系,一直和在外旅游的达萨互发邮件,不对,是电报,甚至两人还通过电报私定了终生,所以说通过社交软件来交友,30年前的小说中就出现了。按照一般的套路,眼看一出为了爱情断绝父女情的私奔就要出现了,这时故事来了一个神转折——女主游玩一年回来之后第一眼见到男主时,突然惊讶的发现,我TM是SB么,怎么会爱上这么一个可怜兮兮,毫无特点的屌丝呢……于是斩钉截铁地拒绝了他。这也再一次证明了,女人心思是根本无法揣摩的。
      这个时候男二号乌尔比诺医生出场了,作为一个欧洲留学回来的海龟大龄未婚男青年,受到城里无数女粉丝的爱慕,却在一次出诊中也是疯狂地爱上了达萨(我为什么要用也呢?),这一回的区别是,达萨极度不喜欢这个一本正经的绅士,可她老爸觉得,这特么可是城里有名有望的大户人家啊,你得嫁给他(又TM熟悉的剧本啊……),在不断的僵持和斗争之后,达萨还是区服了,尽管中间过程有点曲折,可是结果是我们的白富美女神还是嫁给了高富帅男二——你一定会说,什么?!这特么不按套路出牌啊,女神都嫁给高富帅了,屌丝男主角还怎么逆袭啊!所以我一开始就说了,这可是本世纪最伟大的文学家的最好的文学作品啊,不是我们常见的三流言情小说,大天朝的套路在哥伦比亚是行不通的。
      当时阿里萨的感情是崩溃的,说好的要一起走完一辈子,你怎么就跟别人跑了呢?跑了也就算了,还结了婚大了肚子,我还怎么逆袭啊!为了能让阿里萨忘记这段感情,他的妈妈找关系把他安排到外地去工作——也正是这次坐船去外地的旅途,改变了阿里萨的一生。好吧,简单点说,在这个旅程中,阿里萨莫名其妙地被一个莫名其妙的女人夺去了处男之身,然后呢,他又觉得放不下女主又坐船返回了自己的故乡——毕竟根据剧本,我是迟早要逆袭的男主角啊!从此开始了自己忠(huang)贞(yin)不(wu)渝(du)的半个世纪的人生
       半个世纪中,阿里萨和妓女,寡妇,有好几个姘头的妓女,寡妇,以及有夫之妇,甚至是交给自己监护的未成年的小女孩,都保持着不正当的关系(不过每段关系他都不会称之为爱情,因为他一直自我沉醉于对达萨的忠贞不渝的爱情中,认为自己是一个专一的追求者,一生只会爱着他唯一的花冠女神)。更厉害的是,他在这些年的,用他自己的话说——叫做狩猎的过程中,还得出了一整套完整的撩妹技术体系,并且得出结论,寡妇总是比较容易得手的——所以他也一直盼望我们高富帅男二号赶紧死掉,以便他用他丰富的勾搭寡妇的经验去得到女神的回心转意。
      这50年间阿里萨的故事丰富多彩,完全可以成为这个时代单身狗顶礼膜拜的圣经,但是对于整个故事的进程影响不大,毕竟他虽然撩了很多妹,但是和逆袭女神一毛线关系都没有。于是故事来到了半个世纪后,乌尔比诺医生终于在一次上树抓自己那只不听话的鹦鹉的时候,从梯子上摔下来然后死了,我们年过70古来稀的屌丝男主角终于等来了逆袭的机会——达萨成了寡妇,而泡寡妇正是自己最擅长的强项。于是他用回了50年前,也就是上个世纪的老式套路,开始疯狂写信——区别是他用了当时比较先进的打字机来写信,一开始他想要追忆过去,后来开始通过自己这么多年的撩妹,哦不,人生感悟,来探讨一些生命意义,显示出自己是一个有深度的男人(应该没有什么不对吧……)。终于,,在半个世纪后,阿里萨又重新接近了女神,得到了她的好感。后来达萨提出,自己这一辈子,也算是姿势水平比较高了,去过巴黎,做过热气球,当过花冠女神,比起那些胭脂俗粉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但是唯一的遗憾是没有做过内河轮船——对了,忘记说了,我们的男主角奋斗了一辈子,在中年时期已经成为了他的爸爸(尽管他爸爸并不认他这个私生子)和几个兄弟所创办的一个内河船运公司的CEO了。这个要求对于阿里萨来说那当然是手到擒来,于是赶紧安排女神上车,不对,是上船。在这一趟旅程中,阿里萨真正得到了达萨的爱,他们在船上的总统套房里,以近80岁的高龄,享受了爱情的一切,屌丝终于逆袭得到了老女神的芳心,他们每天缠在一起,吃饭喝酒看星星睡觉,像一对新婚恋人一样,这大概是全书中唯一一次真正出现的爱情了。不过呢,问题在于,下船之后,他们必须面对世俗生活以及这一份不会被世俗生活所接受的爱情。
      故事的结尾,阿里萨对上面出现的这个问题提出了一个解决方案:原路返回,一直走,一直在船上,过着性福,sorry,是幸福的生活。这里,允许我照抄一下书中的原文:
      “见鬼,那您认为我们这样来来回回的究竟走到什么时候”他(游轮的船长)问
      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以来的日日夜夜,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一直都准备好了答案
      “一生一世”他说。
      特么的这句话简直是撩妹圣经中的圣经好嘛!
      某位豆瓣的读者看完这本书后,说这本书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屌丝要想和高富帅抢女神,有且仅有一个办法,就是活得比他更长——有理有据令人信服
       后半部分喝完了酒以后写的,可能有点乱并且错别字有点多,反正我看得懂就行了,因为故事不重要,道理才是关键啊!

  《霍乱时期的爱情(2015年修订版)》读后感(二):献给所有的爱情

献给所有的爱情
  星期五的晚上,拖着健身完的疲惫身体坐在实验室里,浑浑噩噩望着GRE长难句确根本无法集中精神。想起刚读完不久的《霍乱时期的爱情》,再一次心生感慨。
  说起来我没什么文学素养,看不出来这个魔幻爱情故事爱情面纱的背后隐藏的深意,只是读罢掩卷,以为世间所有的爱情尽在其中。我想不出来这本书除了爱情还写了什么?亡命之徒的爱情,花花公子的爱情,高富帅的爱情,矮穷矬的爱情,美貌的人,丑陋的人,高尚的人,卑微的人,他们的爱情,都在马尔克斯笔下这跨越了半个时空的瑰丽画卷之中。爱情,没有什么理由,也没有什么条件,任何人都能够拥有,它是世间最为昂贵,却也是最为廉价的东西。
  相比《百年孤独》,这本书的确好读了许多,我也有理由相信,这时马尔克斯奉献了所有的真情而完成的作品。因为除了这些故事的朴实而真挚,整部小说的结构也令人叹为观止,虽然以时间为主线,但是穿插着各种叙述方式,凌乱中又有章法,加上结合了马尔克斯一贯的历史式地视角,相比较流行小说使用的线性叙述方式,的确震撼许多。

  《霍乱时期的爱情(2015年修订版)》读后感(三):魔幻爱情故事——《霍乱时期的爱情》有感

经历了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日日夜夜后,这部绵延半个多世纪的爱情故事结束于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对载有他和费尔明娜·达萨的霍乱汽轮的航程许下期限。
“一生一世。”他说。
故事戛然而止。一生一世,简短的四个字又一次概括了整本书的内容,包括那些忠贞的、隐秘的、粗暴的、高尚的、世俗的、放荡的、柏拉图式的、生死相依的等等几乎穷尽了的所有爱情形式,以及爱情所带来的悸动、幸福、痛苦、绝望、孤独、生机蓬勃、放浪形骸、卑躬屈膝、自相矛盾等等几乎穷尽了的各种生活状态。厚重的内容如潮水般浮现,令人呼吸困难。望向窗外,黑夜,下了一天的雨依旧淅淅沥沥。
继《百年孤独》后读的第二本马尔克斯的著作。实在佩服马尔克斯叙事的功底,将近一个世纪诸多人物之间的爱恨悲欢和生活琐屑,分成一个个独立而又紧密连接的模块,倒叙正叙插叙,就像给你讲故事一般,心之所向即成文章,最后所有零件装配成一个完整的、令人震撼的装配体。
与《百年孤独》中带有浓厚魔幻色彩的令人觉得遥远的情节相比,《霍乱时期的爱情》对爱情的描写是那么的现实可信,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对费尔明娜·达萨一见钟情的痴迷,二人在懵懂爱情中的紧张与期待,甜蜜挫折中的思念与精神支撑,弗洛伦蒂诺·阿里萨遭到拒绝后的崩溃,崩溃精神家园的重建,以及费尔明娜·达萨与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典范爱情背后的孤独,相濡以沫走过风雨后的和谐,通过作者准确生动的细节描写,能够跨越历史,跨越民族,在读者的心中激起真切的共鸣,大概是因为爱情是一种人类永恒的情感。同样真实的还有各种人物生活和对话中告诉我们的人生哲理:对现实睿智的思考比忧伤阴郁的诗句更有吸引力;社会生活需要克服胆怯,夫妻生活需要克服反感;世界上没有比爱更艰难的事情了;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这些触动心灵的话语,非但没有在故事叙述中喧宾夺主,反而更像是作者瀑布般倾泻的语言中的浪花,就像极度充实精彩的一天甚至来不及用日记来记录。在众多的道理之中,最为残酷的一条莫过于马尔克斯向我们揭示了爱情之中的苦恼多过欢乐,痛苦多过幸福。纵观整本书,对于幸福爱情的描写篇幅实在少得可怜,更多的是为了生活的痛苦和无奈。就连令人羡慕的费尔明娜·达萨和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一对,在短暂的欧洲之旅结束后,也不得不面对更为可怕的琐碎生活,正如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所说,婚姻之中比幸福更重要的,是稳定。
与其说这个故事在写爱情,不如说它是在描写生命。马尔克斯笔下的生命永远都带有浓浓的孤独色彩,《霍乱时期的爱情》也不例外。周国平说:“孤独的深度决定了爱情的容量”。弗洛伦蒂诺·阿里萨那包容了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蹉跎岁月的爱情火种,无疑是用一种无比深邃的旷世孤独所保温的。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孤独很真实,他跟那么多寡妇、妓女、学生、精神病人发生过爱情,以重建自己的精神家园;在作者笔下,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放荡爱情生活并没有可鄙的感觉,反而让爱情高尚的光辉照亮了生命的低谷,让人不禁想到歌德那句“永恒之女性,指引我们向前”。费尔明娜·达萨的孤独则体现在她一生中从未因任何人而改变的高傲与倔强,她不愿服从于任何男人,也不愿服从与社会世俗。最终,当费尔明娜·达萨用最好岁月里的精妙口才说出:“一个世纪以前,人们毁掉了我和这个可怜男人的生活,因为我们太年轻;现在,他们又想在我们身上故技重施,因为我们太老了。”“让他们见鬼去吧!”一个出人意料而又荡气回肠的宣言。读者于是感觉到,勇敢幸福的结局就要来了。
你可以认为两位古稀老人的暮年之恋是荒唐无稽的,可以认为没有终点的汽轮之旅是草率的敷衍,可以怀疑那保存半个多世纪的情感是否早已变质,但这时不妨回顾一下整部书中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与费尔明娜·达萨的爱恋,本就是荒唐时代的荒唐爱情。如此的结尾处更是突然迸发出魔幻的色彩,让人分不清这一切究竟是现实还是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梦幻。美丽的荒唐,便是这部伟大作品震撼人心之处。
没错,这就是一篇纯粹吹捧赞颂的读后感。不过归根结底,《霍乱时期的爱情》只是一个故事,一个带有魔幻色彩的爱情神话;如果说它有带着什么寓意的话,大概是:
爱情不会衰老。纵使岁月如梭,它在往返的蒸汽船上、在连绵不止的雨里、在现实的迷宫中,永生永世。

  《霍乱时期的爱情(2015年修订版)》读后感(四):爱自己才是最忠贞不渝的感情

1.费尔明娜·达萨究竟爱谁?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弗洛伦蒂诺·阿里萨?
   或许她最爱的是自己,在每个年龄段、每种境遇下,明智如她做出最有利于自己的决定。我们谁也不能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指责她,作为一个女人,作为一个聪明女人,她只是在做最优判断。
2.费尔明娜当初为什么突然决定离开阿里萨?
    费尔明娜旅行归来后在堕落淫荡的“代笔人门廊”见到了阿里萨,当她回头看到他时,“此刻她没有感到爱情的震撼,而是坠入失望的深渊”,她恍然阿里萨在她心中只是幻影,挥挥手便将他从生活中抹掉。
当五十多年后,他两再次通信中,费尔明娜重拾对阿里萨的感觉来源于他给她的信中,她看到了睿智和老成在,再也不是当年的幼稚。我觉得当年她是不爱他的,爱的只是自己,爱的也是她认为的爱情。若干年后当她从家庭中解脱回归自由身的时候,她才爱的是他,爱他的50年的忠贞,爱他岁月积淀的智慧。
3.费尔明娜本来反感为何突然接受了乌尔比诺医生?
     表姐伊尔德布兰达的到来极大地促成了她和医生的婚姻。表姐毫不掩饰的对医生翩翩风度的兴奋与热情触动了她。另一个女性的褒奖一方面让她开始考虑这位男性身上的魅力和闪光点,同时不可忽略的是女人的占有欲是最强的,即使不喜欢,她的追求者被别人追逐她也是不情愿的。一句“你真是个小娼妇”结束了夜间她和表姐的对话,第二天她就同意医生的求婚。不得不说,表姐伊尔德布兰达很好地履行了她来福音花园的责任。
4.乌尔比诺医生爱费尔明娜吗?他们之间是爱情吗?
  “你就没有发现我一点儿也不幸福呀吗?”
  “你要永远记住,对于一对恩爱夫妻,最重要的不是幸福,而是稳定。 ”
      结婚时,他心里明白,他并不爱她。她也不爱他。结婚三十年的时候,他们终于彻底了解对方。
       其实世间的情情爱爱哪容易说得清楚,誓死不渝、九死不悔的爱情是否只在小说和影视作品中存在?一部《霍乱时期的爱情》,写尽了人间的不同种的爱情。读完并没有得到理想中与其口碑相应的震撼,却也是为数不多用一天时间读完全本的长篇小说。最后仍愿有情人都能嫁给爱情!
ps:男朋友读此书——看不下去~

  《霍乱时期的爱情(2015年修订版)》读后感(五):爱在瘟疫蔓延时

“那是因为我为你保留了童真。”当在电影中听到这句台词,没看完全书脑子里想起这句话时,都觉得一阵恶心,“骗子”。 但当书翻到最后几页,看到这句话时,竟是那样深沉。 《霍乱时期的爱情》,一本文科生必读书目,现在看完,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杨玲老师的翻译跟书的封皮一样漂亮。 书过一半的时候,觉得这怎么会是爱情,对所有标签化这本书“写尽各种各样的爱情”的语句和赞美这种伟大爱情的语句说不。读完书,好像觉得除了“爱情”这两个字,也没有什么更适合的名词来表达了。尽管男主的形象阴郁,甚至有些猥琐。 我喜欢张佳玮的回答:爱情可以混乱、狂野、扭曲、不忠诚、自我欺骗,但最后依然可以是真诚的。许多人都写过“男生看着心爱的女生被人夺走”的爱情故事,大多悲剧结尾;马尔克斯却给了另一个结局。只要你坚持得够久,爱得够深,那么,穿越过时间、死亡、无数风流艳情故事,最后你还是能等到最后,并且念出在五十多年前就准备好的台词,用混乱的、狂热的爱情,来对抗岁月与死亡,说出“一生一世”这四个字。当然,我们不必这么做。我们可以守着自己平凡简单的爱情观,不用历经苦难,不用花上半辈子的时间去等待,就可以直接获得幸福,如果你足够幸运,遇到即便下个星期就会分手现在也要在一起的人,不管时间对不对。爱,这一个字有无数种写法,往往写到心里的都殊途同归。 除了感情之外,书中各种各样的人对待感情、生活的态度总是一针见血,不见得让人称赞,却总是让人豁然开朗,四百页的书里是满满的人生智慧。一定要去买一本,在所有我喜欢的态度和句子上标注个够,不枉每一个到办公室里的人在看到这本书时,第一反应是“这是睿的书”。 爱是永恒的,爱也是变化的,还是很喜欢中学时读到的那句结婚誓词“我会爱你直到不爱你为止”。 而这本书“一生一世”的答案一样感人: “您认为我们这样来来回回的航行到什么时候?”他问。 阿里萨早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日夜夜之前就准备好了答案。 “一生一世!”他说。(PS:凭印象。) PPS:想坐船旅行,看你、看水、看两岸的风景,还有夜空的星星。

  《霍乱时期的爱情(2015年修订版)》读后感(六):霍乱时期的爱情


  
  如果在阅读中掩去作者的姓名背景,我也将毫不怀疑地断定,这本充满迟暮感伤的书,出自一位老者。不过在此之前,我已获得了关于此书的初步印象:它完成于1985年,当时57岁的加西亚•马尔克斯,于四年前得到诺贝尔奖,正享有着与日俱增的世界性荣耀。
  作为无愧于“大师”称谓的少数作家之一,马尔克斯给予我的阅读经验,与“温情”、“感动”毫不相关,他习惯于以一个平静从容的手势,把温情撕裂给人看,无论何时,他都显得无比优雅。
  典型如发表于1961年的《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当时,哥伦比亚流行着所谓的“暴力文学”,马尔克斯谨慎地与之保持距离,一心专注于那个几乎贯穿他所有作品的主题:孤独。《上校》中的孤独感,始终被处理得绵延粘稠、不紧不慢:给一只始终舍不得卖掉的斗鸡买玉米、在清晨用小刀刮下混了铁锈的咖啡末、没完没了的雨季和因此而引起的便秘……是内敛的语言和不厌其烦的细节,推进着这个令人绝望的故事。
  又如受争议颇多的《一件事先张扬的凶杀案》。还有谁能把一场凶杀案刻画得如此缺乏高潮呢?确切说,马尔克斯在此设计的环形结构,使得高潮成为不可能。小说始终处于一个平缓的坡度之中,故事的轮廓是用细节从各个角度和方向填出来的。一方面,整篇作品的叙述流波澜不惊,另一方面,每个角落都有不安的小骚动,于不事声张处,给人以巨大的震惊。
  这就是我心目中的马尔克斯。尽管他谦虚地说,《霍乱时期的爱情》不过是个“老式的幸福的爱情故事”,尽管人们由于“动人”、“伤感”等理由向我推介此书,我固执的阅读期待都没有被改变。我甚至怀疑,作为一位主张“介入”,声称自己一生中的所有行为都是政治行为的作家,马尔克斯笔下的爱情,会不会是一个别有企图的政治托词。
  是的,我们很难想像,会在何处遭遇“纯粹”的爱情。爱情,它可能关乎权力政治(米兰•昆德拉),伦理社会(阿尔莫多瓦),关乎神(伯格曼)、受难与救赎(陀斯妥耶夫斯基),或者,仅仅成为文本游戏的一个道具(罗兰•巴特)。“纯粹”这样的词,在一个复杂而缭乱的时代,只能萎缩进关于形而上学的大学讲义。而在日常言说和文字表意中,词本身被割裂,词和词背后的互相指涉,则越来越混乱、越来越牵扯不清。这与现代人追求新奇的审美标准互为因果。也是为什么很多现实主义之后的大艺术家,需要把自己的作品弄得迂回曲折、寓意深远。当视而不见成为习惯时,人类关注外部世界甚于内部世界,或者讨论内在,最终只是为了将其转换为外在的、可言说的理论语言。人们对待“爱情”的态度,就是由此引申出的表现之一:在严肃文艺中,爱情成为蕾丝花边,能被随意镶嵌在哪个宏大叙事之上;在商业文化中,它又成为媚俗、煽情、有利可图的上好佐料。可以说,是忽视和占用,同时败坏着爱情的口味。
  
  二
  
  因此,我对一本以爱情为名义的小说满怀戒备。但随着阅读的深入,我无条件地缴械,迅速被打动,并对先前的成见感觉羞愧。
  在这本书中,“霍乱”是“爱情”的一个策略性修辞,而那些典型的马尔克斯式意象――贫穷、严热、肮脏、疾病、党派之争、满街发臭的尸体、成为殖民符号的香蕉公司――在小说中也只是模糊而遥远的陪衬。事实上,没有这些浮光掠影的点触,这本“我们时代的爱情大全”也足够完整了。
  马尔克斯曾经低调地表示,这是一本关于爱情的小说。与此同时,他在暗地里鼓足了野心,要穷尽这个题材的一切可能:暗恋、初恋、失恋、单恋、等待、殉情、丧偶、偷情、婚外恋、夫妻亲情、露水姻缘、黄昏暮情、老少畸爱……这个庞大但绝不臃肿的囊括,再加上能够包容读者自身的想像和体验的开放式结局,使得它成为一本奇异而富足的书。
  那么,大师的奥秘在哪里?正是在于细节――各种具体、细微、甚至琐碎的生活细节。比如第一章中,我们看到乌尔比诺医生与其妻费尔米纳的那些争执,缘起于浴室里的一块肥皂,或者小便池的清洁问题;而在书的末尾,阿里萨重新得到晚年的费尔米纳,两位老人甜蜜爱情的表现,居然是为对方灌肠、洗假牙、拨火罐。
  正是这些真实纯粹的细节,才显示出力量,使得这本关于爱情的书,成为关于生活的书,进而升华为一本关于人的书。对于人、对于人的内在的关注,再没什么比这些细节来得更本真了。
  通常,“纯粹”给人以上升感,似乎总得经由升华而凝结为象征符号,最后抵达形而上的空灵境界;但马尔克斯给予读者的,是一种下降的纯粹――最世俗化、最还原态的“纯粹”。
  马尔克斯始终认为自己是现实主义作家,神奇或魔幻只是每日可见的事实,决不是作家“制造的”、“改变的”、“写得不可认识”的:“一切的现实,实际上都比我们想象的神奇得多”。他拒绝理性主义者对待世界的方式,后者把“现实”加工删略、根据因果律重新排列组合,而马尔克斯从不将生活客体化、抽象化,而是用直觉、感受、用非理性的观察方式,打消“我”和“我”之外世界的隔膜,使得外在的,同时也可以是内在的。马尔克斯的世界,就是尼采所说的“无限流动的生成”:这个世界无法定格,不存在阶段性,拒绝被真理语言所表述。流动使他避免了因为命名和概念而造成的疏漏,从而对生活、对世界保持原始的惊奇,这种惊奇不为日常化的陈辞滥调所迷惑或者消磨,相反,与身体休戚相关的细节,反而更能激发作者的敏锐。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在博尔赫斯那里看到梦、想象、和对纯粹文学形式再造的野心,而在马尔克斯那里,我们却读到了生活。博尔赫斯式的纯粹,是向外在世界关闭内心的纯粹,是符号、知识、幻想在一个封闭空间里进行无限多种组合排列的可能性,它在观念中剔除了具体的物,割断了文本与客观世界的直接联系,但也因此而不为马尔克斯所欣赏。
  马尔克斯的写作,忠实于对自己存在于其中的世界的观察,忠实于一种叫“生活”的东西。这种忠实表现在文本中,就要求剔除一切“浮夸文风、词藻的堆砌和夸张性的声响法”,要求还原、下降,要求随手可触的细节而非不着边际的想象。这样的文本,始终处于绵延的状态中,它们在空间上打破大情境,削弱高潮、填平细部,从而使得叙述在时间上呈现平静、克制、不间断的流动,这种奇特的叙述流,其实就是马尔克斯一直追求的那种外祖父母讲故事时不紧不慢的方式。若干年后,已成为作家的马尔克斯终于重新发现了它:“事物并非仅仅由于它是真实事物而像是真实的,还要凭借表现它的形式……必须像我外祖父母讲故事那样老老实实地讲述。也就是说,用一种无所畏惧的语调,用一种遇到任何情况、哪怕天塌下来也不改变的冷静态度。”即使到了暮年,马尔克斯仍对生活保持孩童般的惊奇感,而叙述时的冷静,恰恰是以此为依托的:只有习惯于细微处发现生活的人,才不会对所谓意外、反常与大事件,显露出一惊一乍的夸张。
  
  三
  
  引发《霍乱时期的爱情》写作的两个动机,一是马尔克斯父母的恋爱史,这可以从年轻的电报员阿里萨,和美丽富有的费尔米纳的故事中看到;二是作者在墨西哥读到的一则报道:两位近八十岁的美国老人,每年都在墨西哥约一次会,坚持了四十多年,最后一次被抢劫的船工用木桨双双打死,持续了半个多世纪的地下恋情才得以曝光。这则新闻在小说中,仍是以报道的方式出现,在阿里萨和费尔米纳暮年复合之时,他们分别从广播里和报纸上获悉了它。
  马尔克斯在谈创作意图时说:“这是一部爱情长篇。大多数的爱情故事都是凄凉的,总是来个悲剧收场。而我所写的这部小说里,那一对情侣是事事顺遂,他们是完完全全的快乐。在我看来,快乐是目前已经不时兴的感情。我却要尝试把快乐重新推动起来,使之风行起来,成为人类的一个典范。”
  这是一个善良却难以实现的意图:漫长的等待、无止境的思念、一次又一次的遭拒绝、老迈重逢时的无奈与尴尬――整部爱情长篇洋溢着马尔克斯式的孤独绝望,以及难以言传的迟暮感伤。所以,我更愿意把马尔克斯期冀的“快乐”,解作一种博大悲悯的情怀。
  事实上,从写作的第一天起,马尔克斯从未停止过这种悲悯。在诺贝尔获奖演说中,他说道:“面对压迫、掠夺和孤单,我们的回答是生活。”对生活的同情,使得马尔克斯不贴标签,不摆姿态,他时而极端政治化、时而极端个人,在暴力的风潮中保守,在诸人皆退时激进。马尔克斯得到的诺贝尔授奖词的赞誉是:在他创造的文学世界中,“反映了一个大陆及其人们的财富与贫困”。但他却没有在这个最高评价之上坐享其成,而是很快推出一本让所有熟悉他风格的读者意外的作品――一本纯粹的爱情小说。并且,他勇敢地告诉全世界:“我认为描写爱情的小说和任何其它小说一样,都是极有价值的。”
  这种微妙的延续与转变,是作者对自身状态的服从。衰老让眼睛更关注身体,让头脑更关注内在。某种纯净与洞视,只有在年龄的帮助下才能达到。因此,《霍乱时期的爱情》在我心目中,是马尔克斯最富人性的一本小说,而那种独特的马尔克斯式精简法,也在其中发挥到了极致。
  举例而言,小说对死亡的处理就是精简法的典型。在早年谈论自己的电影故事《艰难的爱情》时,马尔克斯曾说,“爱情和死亡离得很近”。《霍乱》一书对死亡这个次要主题,也有若干表现。其中的一次,就是促成马尔克斯动笔的那则新闻。但区别于其他喜欢戏剧化的爱情读本的是,马尔克斯把这样的重量级素材,轻描淡写地处理成一个细节:费尔米纳在收听古巴圣地亚哥广播小说时,无意中听到这个消息,随后,阿里萨在信中,把这条消息的剪报寄给了她,但没有做任何评论。这短短的三百字之后,费尔米纳只是偶尔一两次,怀着伤感再度回忆到它。这是标准的马尔克斯式的减法:通过转述、选择时态等方式,把容易戏剧化的东西削弱抚平。
  这样的处理,也可以从另外几次对死亡的描述中见到。马尔克斯的很多小说开场,都涉及一个已经或者将要死去的人,《霍乱时期的爱情》也不例外,开头第一段,就是乌尔比诺医生的好友阿莫乌尔利用氰化金气体自杀的事件。但作为一个事件,它已是过去时表述了,尸体是静止的,而阿莫乌尔与女佣间神奇的爱情,也是通过遗书和未亡人的简单叙述来间接勾划。如果说,这里的刻意淡化还包含其他技术考虑――比如不想把读者的注意力过多地从尾随而来的主人公乌尔比诺医生的死亡上分散开去,那么近末尾处,阿里萨花朵般的十几岁小情妇阿美利卡•维库尼亚的死,似乎就不必顾虑效果上的喧宾夺主了。事实上,对于维库尼亚死亡的描述,已经精简到叙事的边界:一处只短短几句话,提到小女孩在未上锁的箱子里发现了阿里萨写给费尔米纳的信,下一次就是阿里萨在与费尔米纳出游的船上接到报告维库尼亚死讯的信件。
  相比之下,主人公之一――乌尔比诺医生的死亡较为奇特:这位威严庄重、身名显赫的八十多岁老人,居然是在搬梯子爬树抓鹦鹉时摔死的。在这里,作者显然试图以某种“不合时宜”的反常,来打破情境的模式化;还有诸如让递给初恋情人的书信沾上一粒鸟屎,也是类似的“疏离”。如果说,这种对“情境”的在意还隐隐透露着刻意,那么马尔克斯在另一些细节上,则全然没有了“情境”的概念,因而“生活”也被更彻底地还原到绵延的初始状态。
  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在常人心中可能琐碎到不值一提,而马尔克斯则把它们放大、提升(与前面淡化戏剧性情节的处理方式相反)。其中之一是阿里萨的情书:青年阿里萨充满矫情词藻的书信,都是“用职业抄写员的清秀的字体写在一张纸的正反两面”,而暮年的阿里萨重新给初恋情人写信时,开始使用打字机,马尔克斯不厌其烦地描述老人如何从秘书兼旧情人的办公室搬了台打字机回家,如何记熟键盘上字母的位置,如何练习盲打,如何撕了打打了撕,如何在细心关注了称谓、签名、信封花饰等细节之后,发出这样一份宛同“恰如其分的商业函件”的信;之后阿里萨又突然想到了送花,“由于给一个新寡女人送花,以花表意就成了难题。一朵红玫瑰花象征火热的激情,有可能对她的守丧是一种触犯。黄玫瑰花有时象征好运气,但通常情况下是表示妒嫉。有人跟他谈到过土耳其黑玫瑰,也许那是最合适的,可是他院子里没有。他想来想去,最后决定冒险带一朵白玫瑰,他本人不象喜欢其它玫瑰花那样喜欢它,因为它平淡无奇,没有什么意思。最后一刻,为了避免费尔米纳多心说玫瑰刺有什么含意,他把刺全部掰掉了。”寡妇费尔米纳高高兴兴地接受了阿里萨送来的不含任何意义的白玫瑰。这样花费笔墨、照顾周详的小细节比比皆是,如果把它们用理论批评的解剖刀,从文中剔出来单个观察,也许得出的结论是:它们像中性的白玫瑰一样,显得毫无深意。可一旦将它们放回文中,叙述就立刻因为这些绵延不断的细节而流动起来。
  我们不妨把警句式的书写与之比照。如果说细节是为了还原,警句就是和它作用相反的浓缩化合。《霍乱时期的爱情》中,也间或夹杂警句,比如,“我对死亡感到的唯一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心灵的爱情在腰部以上,肉体的爱情在腰部以下”、“社会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胆怯,夫妻生活的症结在于控制反感”……
  这些机智的语言,在绵密博大的细节之网的映衬中,难免显得小器。虽然它们朗朗上口,提纲挈领,便于传诵和记忆,但对阅读造成的效果就是:给一泄而下的叙述流以一个停顿,一次阻断。
  我们可能会渐渐遗忘《霍乱时期的爱情》的某些细节描写,它们精彩贴切,但也不起眼,不惊人,它们为整体服务,最完美的效果,就是让人们意识不到它们。
  而另一方面,我们会对某些警句印象深刻,比如一个曾经美丽的女人的伤感叹息,“我已经老了”(《情人》),或者激情澎湃、排山倒海的“生命之光”、“欲念之火”(《洛丽塔》)。它们醒目、简洁,让人记忆深刻。尤其是,它们可以被直接引用,或者脱离原有语境,改换原有涵义,嫁接到其他文本中去。因此它们更容易成为讨巧,甚至程式化的东西。在通俗读本中,它们就堕落为陈词滥调。这是写作的惰性,还是阅读的惰性?
  
  
  四
  
  爱情几乎和生老病死一样,是最日常、最悠久,和每个人最密切相关的主题。也正是太日常太相关了,我们似乎必须来点什么惊天动地的,哪怕被欺骗和误导。于是我们分不清了,感动究竟来自对生活的体悟,还是来自文艺作品硬塞给我们的“悲情想像”。
  对现实世界的背离与扭曲,除了作者缺乏正视的能力和勇气,也同读者的纵容与合谋有关。这些集体构筑的“悲情想象”,让我们忘却现实,或者反转过来,按照拙劣的变形,去改造真实生活。其结果就是,习惯装腔作势而不自知,习惯为感动而感动,习惯按固有程式进行阅读乃至生活。
  文学的真正力量,是把我们从这种漠然、偏误和漫不经心中惊醒。马尔克斯的高明在于,他用于打破阅读与书写惰性的,不是故作惊人语和花哨的出位,而是戳穿幻相,让直指人心的真实本身浮现。相形之下,同样被贴了“爱情大全”标签的《恋人絮语》,我更愿意称其为时髦的学术著作,或者一种观念性的书写而绝非文学。
  当然,在生活面前,文学毕竟不是万能。小说结尾处,霍乱之船似乎无法到达终点,生活为不可知的目的地安排了诸种可能;但小说却需要一个、而且仅仅一个终点。于是,马尔克斯让阿里萨草草抛出“永生永世”四个字。仓促的收场让人意犹未尽。但细想之下,在文本层面终结这个故事,如此之安排,却未必不是最好的:生活向我们敞开无数种形态,但文字只能择其一而凝固。文学艺术作为生活的重构,永远无法达到生活本身那块幽秘深远的最后禁地。

  《霍乱时期的爱情(2015年修订版)》读后感(七):我绝对是有毛病。

我绝对是有毛病,我不能欣赏这本高分神作。个人是极度喜欢百年孤独的,可是却怎么也喜欢不上这本书。以下是我病态的看法,大家诊断一下。

我不知道这书深刻的内涵是什么,里面的东西究竟象征着什么,但单纯以爱情小说来评价,则是水平一般的作品。我看到评论也大多当爱情小说看,书名也这样说。当爱情小说来评价应该没问题吧。

我认为马尔克斯根本写不了真正的爱情,写不出爱情的一些神韵,在马尔克斯的文笔之下,多了太多不该有的魔幻色彩,以至于看不清楚爱情该有的面貌。外交式的谈情说爱,写信,拜访,聊天,做爱,似乎这就是爱情的主要部分,这更像是情爱,不是爱情,有爱上时的盲目、狂热、理性,只止步于追求。当然还有在公园里面的等待"偶遇"等等浪漫的情节,但被众多不相关的情节冲淡。

没有比文字、语言是更不可靠,两个人爱上、爱情的进一步发展,靠书信,谈话来完成,在我眼中是不太高妙的写法,还有太过于侧重于过程,精妙的细节描写是有,可是不足以让人信服,私以为爱情是两个人的事情,是小层面的事情,爱恨用细节体现是最好的,不是像流水账一样记下具体发生了什么就行的,没有侧重,什么都记下,还加了一点吸引人的比较"魔幻"元素,像忘年恋,男主人及其母亲的发家,搞得眼花缭乱。

从故事的大纲上来看,这的确是一段狂热的爱情,能打动人(即使中间有过不忠)爱情最后还是胜过死亡和时间,两个人最后走到了一起,说出永生永世。可是详略处理太差,细节不到位,还喜欢加上魔幻的色彩,需要透过重重有色玻璃看到的爱情,爱情也止步于追求层次,不全面,摸不着头脑,不真实,不感人。

  《霍乱时期的爱情(2015年修订版)》读后感(八):乱搞一辈子 偏执耗一生

霍乱时期的爱情

【哥伦比亚】加西亚-马尔克斯 著

这是一部获得广泛赞誉的小说:

20世纪最有影响力的作家/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加西亚-马尔克斯作品!

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表人物“最好的作品“、”发自内心的创作。”

这部“光芒闪耀,令人心碎的作品是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

  《霍乱时期的爱情(2015年修订版)》读后感(九):被腐朽气息包裹着的爱情指南

1.相比于爱情,倒不如说这个传统故事的主题是生命,是在时间流逝过程中每时每刻的生命状态——正是因为如此,书中对疾病、死亡的体验无处不在,而被腐朽气息包裹着的爱情也就越发显得锃光瓦亮,最终冲破时间的牢笼,达到祥和又永恒的状态。

2.马尔克斯把多种爱情形式展现得尽致淋漓,爱情和人性纠葛在一起,正印证了人莫名其妙的反复无常和一往情深,也大概就是人的杂乱无章和不受控制的惰性。

3.较于感情,结婚是件工程量庞大的复杂体,从每顿该吃什么到婆媳大战,从两个人的纠葛到共同面对大众的姿态,如何各司其职又心灵相通,以及如何处理出轨,这些都需要首先建立在理性解决问题的能力上,再谈爱情。马尔克斯提到,美好婚姻的真谛是稳定,进一步说,那就是合适。节奏相似,各项能力指标或相媲美或能互补,不远不近,留有弹性空间,两个人都能舒展的开,在这份感情中找到合适的定位,这是我能够想到的最棒的“合适”。然人本是杂乱的,各种指标总有浮动,甚至于翻覆的变化,种种非理性因素又神秘兮兮把路子指向不知何方,所以才会不容易坚持,“合适”也就成了个难以测定的衡量标准。

4.故事分两条线进行。菲尔明娜·达萨贯穿一生的婚姻是一条,而阿里萨种马般的一生是一条,它们迥然不同,但彼此有趣地辉映起来,两头用这两人青春时期和暮年时期的爱情完成呼应,构成螺旋式上升的结构。常言道,人没法同时踏入两条河流,但马尔克斯巧妙地让两个主人公踏入了两条爱情的轨道,顺便尽可能挖掘了比较主要的一些感情模式,显得波澜壮阔。从这个意义上出发,小说中阿里萨一直没能发表的《恋爱指南》倒像这本书的小名,契合度max。

  《霍乱时期的爱情(2015年修订版)》读后感(十):迟来的玫瑰

合上书的那一刻,望眼远方,陷入了空白。 当看到阿里萨开始陷入乱情的时候,我有种放弃继续看下去的冲动。因为感到气愤,这并不是爱情,这只是马尔克斯对爱情的嘲讽。看到结局的时候,我仍觉得他们年轻时甚至到达萨女儿反对时那仍旧不是爱情,但却多了份同情。不知道是同情阿里萨,还是同情这真实世界上同阿里萨一样的人。有人说阿里萨自卑阴郁,以致扭曲了性格,扭曲了自己的生活,而我却觉得这是一个人的自我沉沦。想要沉睡的人,你永远唤不醒。我不否认世上存在着永恒的爱情,但更多的是菜米油盐的平淡。马尔克斯一直强调阿里萨对达萨的坚持是因为爱情,可除了年少时冲动,留下的更多的是执着,更是执念。虽然我不认为对爱情的忠贞就必须保持洁白之身,但无理由的身体背叛就是对爱情的背叛。失去了那个女人,就想与其他所有女人在一起。我不知道该怎么理解这样的思维,是因为除了她,所有人对自己来说都一样,所以无所谓谁是谁,又与谁在一起吗?

世间年老的人具有拥有爱情的权利,当然也会有如白玫瑰一样纯洁的爱情。阿里萨痴等达萨五十余年(虽然我不这么认为,但至少作者表面的意思是这样),最后终于等来了女神,并告诉她,他为她保留了童贞。在他们最后的日子里,阿里萨每天会为达萨送上一支白玫瑰。当最后,阿里萨说出那句"一生一世",忽然让我觉得人生并没有那么糟糕。我不知道为什么当我看完这句话合上书本的那一刹那,脑海中浮现了曼彻斯特四个字。也许正是这种对爱情的何所谓,让我想起简爱的爱情。可以说在阅读后半部分,特别是最后的四分之一的时候,我对阿里萨的态度有所改变。虽然仍然不敢苟同他对待自己感情的态度,特别是还招惹上了一个未成年少女,但是却被他对待达萨的态度感动。他照顾到了她细微的感受,并且小心翼翼着。我思考着这算不算爱情,后来确信,年轻时的他们根本不是爱情,如果只想回到过去,最终他们之间只会更糟。"那个人已无法在她心中激起丝毫思念的涟漪,她想的是此时的他,老态龙钟,步履蹒跚,却如此真实:这人一直就在她触手可及的地方,她却从未认出他真实的样子。"而现在,他们终于得到了爱情。也许是达萨的恍然得到了爱情,也许是阿里萨的执念成就了爱情。anyway,最终他们是如此幸福与满足,撇去了世间的凡俗,他们之间的爱情就如这迟来的白色玫瑰,在这人世间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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