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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键下单经典读后感10篇

2017-12-05 21:41: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一键下单经典读后感10篇

  《一键下单》是一本由[美] 理查德·勃兰特著作,中信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36.00元,页数:230,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一键下单》读后感(一):亚马逊的崛起

  2013 年1月的《哈佛商业评论》评出了全球上市公司卓越 100人,亚马逊的创始人杰夫·贝佐斯排在已故的苹果创始人乔布斯之后位列第二, 1996年至今在他担任CEO的 16年间,网络零售巨人亚马逊的行业调整后股东回报达到了 12266%,市值增量达到1110亿美元。亚马逊非常崇尚“用数字说话”,所以这里就先引用了数字来证明它的成功

  长期至上,顾客至上与宗教般的文化

  亚马逊是如何取得成功的呢?当它连续 7年亏损,股价跌得只剩一个零头的时候又有谁会预测到今天的成功呢?研究战略学者对于一家成功企业的剖析往往充斥着“后见之明”,企业的成功很大程度上来自于一系列的偶然而很少是事先规划的结果,亚马逊自然也不例外(联合行销、云计算服务等)。但是偶然中也存在着必然,亚马逊绝非时时刻刻“撞大运”才有今天的辉煌,这一必然可以追溯到 1997年亚马逊上市前夕,贝佐斯在致股东的信中体现出的经营理念:“长期至上”。这也是 HBR最近评论文章中认为亚马逊最为成功的地方。贝佐斯是这样具体解释他的这一理念的:“如果我们要求新产品必须在两三年内带来出色的财务表现,那么亚马逊最好的产品可能早就胎死腹中了——就像 Kindle、Web Service 、Amazon Prime”。的确,2002年7月便推出“网络服务”也就是云计算的前身;而Kindle的研发在2004年的某个时候便启动,当时的研究机构被称为实验室 126;Amazon Prime (服务年费 $79,可以享受任意金额购物都免除美国境内运费以及两个工作日到达的服务)推出后备受诟病,被认为会大幅侵蚀其利空间,但最终却被证明极大提升了用户体验,有效黏住了价值最高的一群客户。

  长线思考同样体现在贝佐斯看待赢利的态度上, 1997年在接受《纽约时报》采访时贝佐斯这样说道:“我们可以赢利。赢利可能是世界上最容易的事情,也可能是最愚蠢的。我们把可能是利润的那部分钱用来再投资于将来的生意。”是不是有似曾相识的感觉,亚马逊在国内最出色的模仿者京东的 CEO刘强东在不同的场合曾反复强调:“我们不认为我们现在急着去实现盈利、减少自己的投资是一个聪明的选择。”快速增长但不试图赢利,亚马逊的这一做法几乎定义了行业的标准,但在一个几乎没有 No.one(第一)只有Only One(唯一)的行业中,又有几家企业能有亚马逊或者京东那样的运气能熬到最后呢?贝佐斯虽然曾经是华尔街的一员(曾任对冲基金管理公司 D.E. Shaw的副总)但长久以来都不受华尔街待见,他不会为了满足华尔街的短期预期而去更改其长期战略,即使股价跌跌不休对他也好像丝毫没有影响。但贝佐斯绝不是不关注亚马逊的股价,只不过他更在乎的是亚马逊的长期股价,他经常引用本杰明·格雷厄姆的一句名言来解释:“从短期来看,股市是一个投票机;而从长期来看,股市是一个称重机。”

  要谈及亚马逊成功之道,除了长线思考外另一点也不得不提,那便是“顾客至上”。这可能是贝佐斯最为看重的一条理念,他也经常挂在口上。流传着这样一个故事,亚马逊公司每次开会时都会留一把空椅子,贝佐斯称这把空椅子是留给客户的,客户才是会议室最重要的人,而我们只是他利益的代言人。大多数企业都有“客户至上”这样的口号,但能够将其落到实处的则少之又少,亚马逊是为数不多能够“知行合一”的公司之一(另一家是被亚马逊公司收购的 Zappos)。当亚马逊网站最初出现客户对图书负面评价而亚马逊并没有将其删除时,一位图书行业的人曾好意的提醒贝佐斯:“你根本不懂自己所处行业。只有卖出产品,你才能赚钱。为什么能容忍差评的存在?”。贝佐斯回应道“我们并不通过卖东西赚钱;我们帮顾客做出决策,以此赚钱。”在开启另一项重要业务“亚马逊市场”时,这样的思考方式再次帮到了亚马逊,为了让客户的选择面更广且总是能够买到最便宜的商品,贝佐斯甚至允许竞争对手通过亚马逊的网站出售商品,和亚马逊自己正在销售的商品竞争。对顾客最好的做法是什么亚马逊就应该这样做,即使其中存在着利益的冲突也在所不惜。结果证明对客户最好的就是对亚马逊最有利的,屡试不爽。 2010年的最后一个季度,“亚马逊市场”占了亚马逊该季度收入的 35%。

  亚马逊公司还有着怎样的文化特质?亚马逊对员工招聘可以用苛刻来形容,贝佐斯会这样来定义招聘的成功与否,“在一个员工被雇 5年以后,这个员工应该这么想,很高兴 5年前他们雇了我,现在他们肯定不雇我了。”而一旦你成为亚马逊的一员,这里的氛围则会相当友善,亚马逊的员工都明白他们是在同外面的公司竞争,而不是跟自己的同事。贝佐斯对于节俭不浪费的企业文化也相当看重,他有时候会故意买一些“做旧”的产品来显示公司将钱都花在和顾客相关的事情上,而不是用在了员工身上。有离开亚马逊的员工形容它是一个邪教组织,员工将贝佐斯作为预言家般崇拜。亚马逊会用每小时 10美元的报酬雇佣那些大学毕业生来每天都打 10个小时电话,而作为底层客服代表他们的被许以的晋升其实很渺茫,很多这样的员工仅仅凭借一腔热情在亚马逊工作着。吉姆·柯林斯在其经典著作《基业长青》中描述那些高瞻远瞩的公司大都具有宗教般的文化。菲利普·莫里斯公司(现在的奥驰亚集团 Altria Group,万宝路品牌的拥有者)的员工就对吸烟有着特殊的喜好,当然这里并无有道德的评判。企业能够吸引到越多对其文化趋之若鹜愿意为之付出的员工,那么它自然离成功更近一步。

  预言家?梦想家?还是精明的商人

  比尔·盖茨开发软件,是因为他的目标是要让每个人都拥有一台电脑;史蒂夫·乔布斯设计新的个人电脑,是因为他想制定一个金牌标准;拉里·佩奇和谢尔盖·布林创立搜素引擎,是为了让每个人都可以接触到世界范围内的信息。但贝佐斯只是简单地对一个事实感兴趣,那就是互联网的增长意味着有人即将从这种现象中大赚一笔,他想分一杯羹。他建立世界上最大的书店并不是因为他对书籍的热爱,尽管他真的爱书,他年轻时如饥似渴的阅读是很好的证明。但他就是想创办一家可以将他的商业知识与科学技术完美结合起来的公司。如何来定义杰夫·贝佐斯,他是一个先知?他早就看到了互联网所蕴含的巨大商机;他是一个梦想家?除了亚马逊他还投资了蓝色起源公司是一家私人航天企业让普通人能够完成太空旅行;但我们更倾向于认为贝佐斯是个精明的商人,只不过相比其他商人更有远见也更有抱负。

  亚马逊在 1999年9 月被授予了 One Click专利(一键下单专利),一篇法律期刊上的文章将其形容为“可能是一款最让人忘不了的非原创软件专利”。科技书出版商蒂姆·奥莱利称这是“知识产权圈子里又一个疯狂的案例”。无论批评声有多大,亚马逊确实从中获得了竞争优势。进一步亚马逊还注册了与微软 Kinect(微软开发的用于Xbox360游戏机的体感设备)类似的“动作购物”。希望计算机或者其他设备能够追踪用户的动作,这项新的亚马逊专利题目是“动作识别输入机制”。业界把这戏称为“点一下头专利”。亚马逊还有关于送礼方面的独特专利,同样也被认为很荒诞也获得了通过。贝佐斯的精明在于他善于利用任何可能的方法来获取优势,形成竞争壁垒。在税收方面贝佐斯再一次显示了他的精明,德克萨斯州曾经寄给亚马逊 2.69亿美元账单,美国税法规定在线零售商只有在具有实体书店的州才需对其销售的产品纳税。而亚马逊在德州境内拥有一个仓库。贝佐斯面对账单的回复是:“我宁可关了那个配送中心也不交税。”

  贝佐斯是一个精明的商人,同时他也有可爱的一面。贝佐斯笑声非常具有感染力,他也是个乐天派,如果你曾看过他来中国时录制的那期对话节目,你会深切的感受到这点。在亚马逊初创时,有一天订单激增造成大家都蹲在地上打包,贝佐斯半开玩笑的说我们应该去买一点护膝,但打包的这群人(亚马逊的初创员工)都快被气死了,买的绝对应该是几张桌子而不是该死的护膝!贝佐斯也作弄过他最早的供应商,经销商要求每次至少订 10本书,但遇到特殊情况,当某几本书缺货时经销商还是会把有货的书送到,只收送到的那些书的费用。当贝佐斯只想订购 1本书的时候,他就故意选择 9本他知道铁定会缺货的书。是不是真的发生过这样的事?不得而知

  为了劝外祖母戒烟,贝佐斯告诉她吸入的尼古丁含量会减少她9年寿命。外祖母哭了。这时他外祖父对贝佐斯说了这样的话:“有一天你会理解,做到善良比聪明更难。”如今的亚马逊变得越来越聪明而且强大,它战胜了一个又一个对手变得无所不能(或许对于沃尔玛还有几分忌惮),但亚马逊会不会变得更“仁慈”呢?它能不能给独立书店留有发展空间,会不会将更多的利益让给作者和出版机构而不是“赢家通吃”?贝佐斯说他不会在早上醒来时去思考,哪三家公司能够杀死亚马逊,他不会有如此狂热的竞争意识。作为一个平台企业,亚马逊和贝佐斯需要考虑的已经超出他企业本身,如何平衡整个“生态圈”的利益,这会是更大的挑战。

  最后的约定

  当然关于亚马逊和贝佐斯这样迷人的话题还有很多可谈的,比如亚马逊那神奇的算法和云计算、它的技术基因、它和苹果可能爆发的战争……但是限于篇幅只能止步于此了。 IT领域素有 “城头变幻大王旗,各领风骚三五年”的现象,亚马逊用了 18年,一步一步成就了其电子商务领域霸主的地位,是精妙的设计还是运气使然,也许时间才是最好的证明。有点耐心,如果亚马逊还是那么神奇,那么我们相约 3年后再来重温这一话题。

  《一键下单》读后感(二):敢于尝试plus服务心态

  这本书并不深入,也不全面,对于Bezos和亚马逊的黑色面,一笔带过。胜在好读,对亚马逊之成功,有个基本的了解。

  有两点特别深刻:一、Bezos敢于冲进一个新领域,克服困难,玩出新意思。二、将顾客放在第一位,即使是违背商业原则的,会影响自身利润的,只要能够方便顾客,照做不误。而长久来看,这些举措都回馈了更多的利润。因为让利有两点:巩固了自己的平台地位,巩固了自己的市场占有率。

  ezos幼年在外公的农场上度过,所有事情都自己动手,什么东西坏了都自己修。他说:“要做一些从没做过的事情,你必须固执和专注到别人觉得难以理喻的地步。”他妈妈也说:“杰夫学到的一件事是,所有问题都是有解决方法的。当你认为那是障碍时,那就是障碍。不这样看,它就是机会。”

  ezos为自己找女朋友设计了一个“交易流程表”。首要的条件就是:“要一个能把我从第三世界国家的监狱里弄出来的女人。”

  ezos开创亚马逊之时:上了一堂图书销售的入门课程,在网上买了几样东西的经验,一台电脑,两个工程师,太太和一个车库。

  ezos一开始就尽力找绝版书,有时候还设法从出版商或其它书店找到,人们认为可以在上面找到任何书籍。另外,对于送达时间,亚马逊采用保守策略,这样就会给客户带来惊喜(早送达)而非失望

  “在很多方面,亚马逊的早期设计就是试验、错误、正确的猜测、机会还有一些聪明的即兴发挥的结合体。团队对于重要的事情铭记在心:把顾客需求放在第一位,而不是尽可能从他们虚拟的钱包中多弄出一美元。关注顾客喜欢什么和厌恶什么。”

  “一键下单”的程序员哈特曼说:“他的总体哲学是对客户友好,注意力应该在顾客身上,而不是网站上。一个简洁明了的网站比带了一堆花哨小玩意的网站更好用。” 这显然也是用户中心。

  亚马逊早期非常节俭:没有包装用桌子,跪在地上包(后来买了护膝)。商务会议在当地的咖啡店开,其中一家还开在巴诺书店里。当然到了最后,这些事迹都变成为自我包装的一部分。比如他很喜欢让记者拍他用门板钉四条腿做成的桌子。这表示他们很注意把钱花在和顾客有关的事情上,而不是和公司有关的。实际上,有时意味着要多花一点钱来巩固这个不浪费钱的形象。

  另一个顾客为中心的例子:允许显示对书本的负面评论。“如果我们能够帮助人们作出购买决定,我们就能销售出更多的书。”这也是发挥互联网优势的例子,因为在书店里陌生人不会互相荐书。

  ezos说他们的战略是“成为一家电子商务终点站”。让在线的人们更容易找到和发现他们想在网上买的东西,即使亚马逊自身并不卖。

  就像书中说的,亚马逊的成功有运气的成分。但更重要的是勇往直前、敢于尝试的决心。

  加油!

  《一键下单》读后感(三):信念的力量

  《一键下单》杰夫·贝佐斯(Jeff Bezos)与亚马逊的崛起。作者,理查德•勃兰特。

  亚马逊一直都是我喜欢的公司。通过此书,我了解了亚马逊的发展历史。也对贝佐斯有了些认识。我一直很喜欢科技公司,也喜欢科技公司的创业史。我深受乔布斯的影响。在此书中也几次提到了苹果公司和乔布斯的影响力,尽管亚马逊是在西雅图成立并成长起来的。

  贝佐斯和乔布斯都是极为聪明的人,两个人的成功还有一个共同点,也是我认为最为重要的一点则是:都有自己坚强的信念。 乔布斯的信念:改变世界。 贝佐斯的信念:客户至上。 乔布斯用自己的信念影响并吸纳了一大批科技人才,组成了最为豪华的科技研究阵容,为苹果公司的成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贝佐斯在客户至上的信念支撑下,在公司长期亏损始终坚持首先为客户着想。逐渐获得了客户的口碑,形成了品牌文化。为亚马逊的崛起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我用kindle完成这本书的阅读,以下是收集的阅读标注:

  1.亚马逊公司到处都写着六条核心价值观:客户至上,负责到底,崇尚行动,勤俭节约,高招聘门槛,创新。

  2.亚马逊成立初期,贝佐斯的哲学是雇佣那些最有天赋的人而不是最有经验的人。这也是硅谷自主创业提倡的一种哲学。

  3.原来的标志中字母A设计像一条流动的何,现在就简单变成了Amazon单词本身,不过下面有个弧形箭头,从字母A指向Z。意思是消费者可以在亚马逊上购买任何东西,即使那件东西亚马逊自己并不销售。如果亚马逊销售一件产品,而价格比其他卖家贵,贝佐斯会让顾客通过亚马逊从价格更低的零售店那里购买。

  4.蓝色起源——研制一种亚轨道载人飞船(火箭)。贝佐斯将曾经应用于亚马逊中的哲学用到了蓝色起源上。这个哲学的第一步就是痴迷于顾客,在蓝色起源这个例子里面,就是为顾客看星星创造一种舒适、安全、兴奋的体验 。 第二就是发明再发明,坚持不懈,直到成功。贝佐斯对他的发明天赋深信不疑。正如他在一个现在可以从YouTube上看到的视频中解释的“不管什么时候遇到问题,我们从来不接受或者甲或者乙这样的想法。我们试图找到解决两种选择的方案。如果你相信自己,你就可以通过发明走出任何局限的”。 第三是专注于长远目标,蓝色起源很可能是一个为期数十年的项目。他知道,为了确保亚马逊有一个更好的未来,他总是把目光放在更长远的目标上。 第四点他形容“总是第一天”。前面总有新的挑战、新的想法等待着去探索,总是有新的方向等待着去转变。像所有卓越企业家一样,他的工作从来没有按部就班或者毫无新意。他从来没有把公司想象为一个产品。

  这些都是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原则。唯一让人吃惊的是,能够效仿他的哲学的高管是如此之少。贝佐斯会死而后已,但不到那时,他就会一直工作,不断发明,尝试新事物,努力接近星星。有那么一天,他可能会成功。

  5.2003年4月,乔布斯发布了iTunes后,贝佐斯才意识到在线数字产品的生意,开始开发kindle,2007年发布第一款kindle产品。

  支持亚马逊,支持杰夫·贝佐斯,期待他带给我们更多的惊喜!

  《一键下单》读后感(四):亚马逊成长的大事年表

  这本书读起来有很多会心之处,大概因为所在的行业和它非常类似。你可以认为它是一本励志故事,也可以认为它是一个同行间的交流。

  这本书最大的价值在于非常清晰地写明了什么时间,贝佐斯本人或者亚马逊做了什么举动。你可以看做一个事件年表。什么时候开始搭建图书的资料网站、什么时候开始自己搭建物流和库存、什么时候开始让第三方进入亚马逊销售、什么时候投资了哪些新领域等等。最有趣的不是看亚马逊现在做成什么样,而是看它是怎么长起来的,你能看出哪些是“又聪明又省力“的决策,而哪些是“不得不,一定要”的举动。而这些伴随着疯狂的增长速度一起,就好像一个跌跌撞撞但高速前进的火车头。棒极了。

  94年成立,98年上市市值200亿。最开始提供的核心功能,仅仅是让顾客能够找到任意一本书的资料页面,因为它比实体书店的资料库都全。而下单付款可以写email告诉信用卡号进行,库存和发货统统是经过当时的图书经销商,要等2-3天才能收到(这一切都挺缓慢而且不怎么酷)。即使是这样,巨大的资料库和几乎能找到任何一本书的体验还是棒极了(注意这个找到还不是指立即买到手),这个核心服务让它迅速赢得了第一批用户。这就属于典型的拥有数据头脑的聪明人想出来的“聪明又省力”的撬动世界的第一支点。

  当然后面的事情不都是这样。但是惊人的创造仍然不断。“始终以顾客为中心”第一次不是个商业口号,而是一个产品原则,即让用户想要的、用户觉得“自然”的事情发生,这是正确的产品设计原则。这不是一个用商业逻辑分析后决策的口号包装,而是,“以顾客为中心”本身,是一种决策工具。这个工具的实践充满了想象力和创造力。

  贝佐斯对新方向的不断探索是他的人设,哪怕在亚马逊没有上市时也如此。基本任何他觉得有前途,又稍微相关的方向他都会投资。最著名的比如Kindle和AZW,当时AZW其实是一个内部项目,把下单过程、后续的管理系统与其他系统分离,然后不断演进到提供给其他公司租用。最后发现它会成为重要收入来源之一,因为它的利润率比卖图书和一件运动服高多了。当然,在Kindle和AZW后面,是好多后来湮没的新投资,比如,Amazon曾经自己研发了搜索引擎,并且提供给其他公司使用以和早期的Google竞争。当然它后来被证明没法长大而默默停止了投入。无论在全面盈利前还是全面盈利后,亚马逊都投入了非常多的精力、时间和钱在创新方向上。这使得它虽然已经很庞大但是仍然常常做出让我们惊讶的事情。

  全书有一些关于贝佐斯本人的经历。了解创始人的人设有利于我们理解他创造的公司的特点。他是90年代初最早学习、创造互联网服务的人之一,并且为华尔街的局部交易系统提供互联网服务。他是典型的互联网解决问题思路、又对数据非常敏感,加之,孜孜不倦的创造爱好者。这很多时候能理解早期亚马逊做事的方式。

  最后,透露中间的一大笑点是他选择女友/妻子的标准。

  唔,我很喜欢这本大事年表。

  《一键下单》读后感(五):贝佐斯的方法论

  产品哲学

  1. 以推荐为目的获得用户信息:1999年就买下了小型在线服务商PlanetAll,该服务可以通过邮政编码和邮箱地址交叉检索用户的购书情况。亚马逊利用这些信息向具有相似品味和兴趣的人推荐书。

  2. 注重细节改善用户流程:亚马逊的网站是精心设计和容易操作的复杂。“人们不仅仅是需要书才买书的,有些商品是这样的,比如药,没有人喜欢浏览止痛药柜台。但人们会很高兴的在书店里带上几个小时所以你必须让他们体验到购物的乐趣,并乐于参与。”

  3. 产品分为两种:带来直接收益(增加收入);带来间接收益(带来用户)

  4. 尽快进入市场,以便在竞争中领先,当人们开始使用的时候,再解决问题和改善网站。(类似于快速迭代)

  5. 降低用户获得成本和心理成本:“先让用户熟悉订货过程,再让他们建立账户。”“在每一步都让客户放心,那些步骤都是可以逆转退回的,知道他们准备好买这些东西”

  商业哲学

  1. 满足长尾需求的收益比想象要来的高:亚马逊建立两年后,贝佐斯就建立一个部门,专门搜索绝版孤本书。顾客们发现他们只能在亚马逊找到这些书,其他地方不可能。

  2. 让用户信任亚马逊:允许顾客做出负面书评。但长期来看,传达了一个追求长远利益的信号给用户。

  3. 从一开始就关心扩大公司规模。

  4. 平台化。1996年7月,有人想在自己的网站上推荐书并获得亚马逊的许可。亚马逊开发了“联合项目”

  5. 在稳定主业之前,产品和低于扩张宁晚不早。——主要限制是人力资本。

  6. 现实方法论vs互联网解决方案。贝佐斯一方面基于现实方法论来规划其网上商业帝国,另一方面也积极的利用互联网优势来和传统行业竞争:对亚马逊的定位从一开始就是让用户通过互联网来下订单的简单的书籍邮购服务,但同时“互联网是一个处于婴儿期的技术,如果你想中短期内成功,你只能做哪些按照传统方式不可能给顾客提供的超级价值的服务。”这也是亚马逊把精力放在推荐系统上的原因:在传统书店,这是面向VIP提供的服务。

  管理哲学

  1. 领导“应该让他们(员工)惊奇的意识到,他们能做到的事情比自己认为的还要多”

  2. 对技术有着深刻的理解,又能将其与精准的战略战术直觉联系起来。

  3. 把自己的抽象目标具体化为可操作可衡量的具体标准。这最集中体现在选址过程中:贝佐斯决定公司选址的三个标准:

  1) 该地有大量的企业家和软件程序员人群

  2) 人口相对较少(当地的常驻人口才会为他所销售的东西缴纳营业税)

  3) 靠近某个主要经销书商仓库的城市。

  最终选择华盛顿州的西雅图

  4. 雇佣最有天赋的人而不是最有经验的人。“每雇佣一个人,都要为下一次招聘提高门槛,所以人才库从总体上一直是提高的”,一个五年的员工应该这么想:“很高兴5年前他们雇了我,现在他们肯定不雇我了。”

  5. “杰夫不做代码”,专注于大方向而不是具体代码。不加班(到拼命的程度)

  6. 塑造自己(和企业)的形象。

  贝佐斯把亚马逊的办公桌是有门板盯上四条腿做成的事大肆宣扬...这甚至意味着要多花一点钱来巩固这个不浪费钱的印象。他说“如果那看起来便宜——即使事实上有一点贵——我们也要买,因为巩固了我们节俭不浪费钱的企业文化。”因为只有极少数顾客能够看到公司的装饰,那个概念必须是为潜在的商业伙伴、投资人和媒体设计的。

  《一键下单》读后感(六):能看,但不够过瘾

  前段时间在豆瓣阅读上看完了《一键下单》。看简介本书的作者很拉风,理查德·勃兰特 (Richard Brandt),新闻记者,写作生涯超过20年,一直以硅谷为报道对象。作为《商业周刊》前通讯记者,他在科技界名闻遐迩,曾获“全美杂志奖”。本以为这会是一本 Amazon 版的《In The Plex》,可读完之后我叭唧叭唧嘴,发现大部分内容已经不记得了。。。

  这是一本稍嫌虎头蛇尾的书。开篇直入主题,亚马逊网站使命宣言:“成为全球最以客户为中心的公司,在这里,人们可以找到和发现他们想从网上购买的一切”。而一键下单这项专利,是对亚马逊使命的最佳诠释。一键下单的具体内容很简单,相信很多人也都知道,我就不累述了。很多人把这项“过程专利”看做是流氓专利——它也确实有点儿——但亚马逊足够幸运地把它变成了一项永久性专利,这也许就是上帝对于亚马逊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褒奖吧。

  关于贝索斯是如何决定要创办亚马逊的,与我们已经耳熟能详的的盖茨、乔布斯这种似乎命中注定就是要来改变世界的故事不同,贝索斯并没有辍学创业,他是在历经了几份工作做了蛮充分的准备之后才走上改变世界这条道路的。他建立世界上最大的书店并不是因为他对书籍的热爱,而只是对一个事实感兴趣,那就是当时互联网的超高速增长意味着有人即将从这种现象中大赚一笔,他想分一杯羹。

  贝索斯很喜欢做表格。为了搞清楚该卖什么货物,他做出了一个交易流程表来分析各类机会,他总共列出了20项可能的商品,在进行了周密的对比分析之后,才选定了“书”。贝索斯还有一个“最小化后悔表”,等他老了回望这一生时,如果作了其中的一个决定,哪个会让他更后悔?当然,最让人印象深刻的还是那个“女人流程表”,杰夫想找女朋友了,为了保持客观和不被感情因素左右,这货列出了他未来的伴侣必须具备的标准。。。就在昨天,贝索斯私人收购了《华盛顿邮报》,这事儿外人有不少解读,要我看,丫的肯定事先又弄了个什么表格来做分析,看看过段时间有没有扫地大妈把这个表格捡出来给大家学习一下吧。

  作者几乎把所有的段子都放在了前几章里面。然后,这本书就进入了平淡无奇的叙事。发展、壮大、融资、上市、商战、Kindle,云计算,蓝色起源等等,都讲了又都似乎什么也没讲。相当不过瘾,希望可以再有另外一本更深究更八卦的传记出来吧,是真正配得上亚马逊和贝索斯这个名字的那种。@Scallet 把本书看做是“亚马逊成长的大事年表”,这倒是一个不做的选择。

  关于推荐技术,我很高兴从书中看到了贝索斯自己对它的评价。

  “我想我们能做的就是利用先进技术,例如联合过滤以及其他技术来加快找书速度。打个比方,如果你今天走进一家书店,发现一本让你灵魂出窍的书的可能性是1/1000,我们想利用技术来了解你本人,并使这种机会增加到1/300,然后是1/100。经过几年的努力以后,使这个概率变成1/50,等等。这将为人们创造巨大的价值。再伟大的商人也没有机会逐个地了解他们的顾客,而电子商务要使这成为可能。”

  贝索斯还有一段话令我印象深刻。

  “我知道等我80岁的时候,我肯定不会遗憾我在1994年年中时放弃了华尔街的奖金。或许那个时候我都记不起来了。但我觉得如果我不参与这个叫作互联网的东西,我后悔的可能性会非常大,因为我对互联网充满了激情。同时我也知道,如果我试了又失败了的话,我不会遗憾的。”

  我很喜欢阅读传记类的书籍。大多数人很难有改变世界的可能,随着文字带入到偶像们的成长故事里面,也算是可以感受一下吧。另外我非常讨厌“我的成功可以复制”这种调调,每个人生来都是原创的,但很多人活着活着就变成了盗版。让自己过一个有记忆的人生吧。

  之前断断续续一直在翻译 Greg Linden 的《Early Amazon》系列,这次为了防止再次跳票打脸,我把它全部翻译完了才出来骚扰大家。我准备把这个完整的系列发在豆瓣阅读上面,但因为版权问题估计还需要一段时间。我给 Greg Linden 发了邮件咨询翻译权的问题,但他没搭理我。。。如果有和他相熟的朋友,希望能协助联系一下,感谢!

  最后,给大家推荐一份蛮不错的亚马逊研报,对亚马逊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看看。http://flatworldbusiness.wordpress.com/flat-education/intensify/creating-a-flat-business/case-amazon-com/

  《一键下单》读后感(七):最多算一本报告文学,深度的东西没有

  RT。如果图书馆能借,就别去买电子版,更别去买纸质书。

  1,贝佐斯在中国可能有点被神化,他被塑造成跟资本市场(股东)相对抗的角色——忘记眼前,而考虑长远——可实际上,贝佐斯同样做过压缩成本去追求盈利的事,在互联网泡沫到来以及投资人不断质疑时,贝佐斯以裁员1500元、压缩运营成本作为回应:他并非只顾长远不顾眼前。话说回来,如果股东给你投资,结果是你没给股东带来回报,那凭啥要人给你钱呢?

  2,在经济腾飞时猪会飞上天,但泡沫一旦来临,钱就被收紧。靠投资/扩张拱大规模,靠规模获得业绩成长注定走不长远。互联网经济泡沫时,亚马逊也不例外。

  3,为顾客着想。每一个做零售的人都应该想想。贝佐斯最擅长对外传播他创业初期的故事:办公室的办公桌是一块门板加几个桌腿钉起来的。贝佐斯说,顾客谁会关注公司的办公桌怎样,要把钱都投到顾客身上;

  4,作为以顾客为中心的企业,亚马逊向传统实业(也即是行业的领头羊)开炮的炮弹是“低价”——实体零售可难以承受:店铺租金、人工。。。另外,为了顾客,看看亚马逊还做了什么:快速地回复顾客的咨询邮件(最简单但是最容易获得信任的互动!)!

  5,亚马逊刚上线时就像新开张的淘宝店一样,没啥单子;而且跟其它网站相比,它太过简陋——其它网站有漂亮的图片,而亚马逊缺少图片(原因是它拿不到关于书的图片或者太多的书都拍封面工作量太大!)——但恰恰因为图片少,所以它的网页载入快人一步,让用户用起来爽一些,要知道,那是一个网速超慢的年代!!此外,贝佐斯将图书的内容进行了编辑。。。结果雅虎的杨致远看到了,就把亚马逊放到了雅虎的“酷网站”,结果亚马逊流量大增,订单大增。。。之后又不断有网站推荐亚马逊,并且由于亚马逊的第一个字母为A,所以可以排在很前面,亚马逊就这样流量大增了!

  6,亚马逊开拓了“联合网站”推广模式——有点类似网站链接,不同的网站在自己的网站加入亚马逊的链接,以此给亚马逊带来流量,亚马逊因此将由此带来的订单的一定比例作为报偿。。。。以后亚马逊也在自己的网站给一些独立书店购买链接,并按比例收取订单中介费。

  7,除了联合网站之外,亚马逊开创了“一键下单”功能——这个功能可能国内的用户都没体验过(包括我),但,我想支付宝的快速支付功能的是不是类似呢?连密码都不用输入的感觉那就爽!

  8,贝佐斯做决定有一个很好的工具值得我们借鉴:分析局势并列出不同行动可能相对应会出现的好处与坏处,以此进行决策。

  TW.书里面关于亚马逊成功的内容多少有所涉及,但都不够深入;此外,看书的过程想起来京东的刘强东,后者也是抢规模抢发展而让盈利靠边站,后者也是疯狂地建仓库、配送中心——亚马逊早期也是如此啊,贝佐斯以未来的眼光考虑一切(亚马逊网站的服务器,亚马逊的仓库),但仓库的利用率太差,后来他跟其它做玩具的零售商合作,帮他们做配送,才多少提高了仓库的使用率。。。

  《一键下单》读后感(八):绝路也是一种强大的机会

  很久没有看人物传记了,特别是IT巨子的。风起云涌,商业领导力的规则已经被这些人重新改写,但并非人人都可以复制这些传奇。在书店偶然的发现这本书(哈哈是的尽管我是Amazon的粉丝,我还是喜欢逛书店),作者写的挺有意思,一起分享一下吧。

  http://blog.sina.com.cn/s/blog_c0bbca2d01017snj.html

  与我想象的不同,亚马逊的创始人——杰夫贝佐斯本人并未在加州工作过。他从普林斯顿毕业后,虽然他已有创业的雄心壮志,但还没有做好准备,“其中的一个问题是,他不知道应该建立一家何种类型的公司”。他认为,他至少应该走在一条可以创办自己公司的路上。那就意味着加入另外一家创业公司。

  “1994年春天,贝佐斯开始研究互联网,并被他发现的事情震撼了。他发现了一个重要的统计数据:互联网每年以 2300%的速度增长!这让他开始思考,‘什么样的商业计划可以适应这种发展速度?’”

  在经过曼哈顿的金融公司,对冲基金,以及科技公司后,贝佐斯不但是一个计算机专家,也是一个精通商业的金融人士。华尔街丰厚的收入也为他的创业提供了资金可能。到了30岁,贝佐斯终于开始创办一家可以将他的商业知识与科学技术完美结合起来的公司。他的想法是,“最好的办法是从专注于一个市场开始,弄清楚这个市场的需求,通过互联网来满足。”

  交易流程表

  通过互联网来做买卖在遥远的90年代也不是新课题,但最大的挑战在于搞清楚该卖什么商品。

  佐斯不愧为经过华尔街历练出来的,他初列了20个商品清单,然后用交易流程表来做了这个分析。——在交易之前,为了保持客观和不被感情因素左右,华尔街的交易流程表需要列出每项交易必备的所有特质。那么,他的交易流程表为什么会选了书籍呢?

  熟悉的产品

  书不像电子产品,没有假冒或者质量不一。(美国不存在盗版书。)购书者无论从哪儿买书,品质都是一样的。

  市场规模巨大

  1994年,美国有5.13亿册书籍售出,售出的书籍价值是190亿美元。

  竞争

  卖书的竞争者并不多,大的连锁书店只有B&N和Borders,占了市场份额的25%。同时,因为受场地限制,大部分书店的库存还是很有限的。

  获得库存

  图书经销商英格拉姆和贝克&泰勒主导了市场,并在美国都战略性地设置了仓储设施,能够在两天内把书送到。

  创建一个在售图书的数据库

  所有图书信息通过ISBN编号,都已经被整理好了

  折扣机会

  网上书店可以直接从经销商那里订货,而用不着有自己的库存,所以在价格上有很大的优势。

  运输成本

  书是很容易按照重量标准走邮政路线的。(美国的邮政也有专门的印刷品邮费)

  在线潜力

  软件程序可以整理,查找,组织好署名和分类,让在线查找和购买更加容易。最大的实体书店也只能存储17.5万种图书,而贝佐斯知道,只要有两台配置够用的计算机,完全可凭借软件就可以整理数据库中的上百万册图书。

  同时,为什么Amazon选择落脚于西雅图?因为贝佐斯的地址选择也是用这个表来做的。

  1. 该地必须有大量的企业家和软件程序员人群。事实上,贝佐斯的很多早期雇员也是通过华盛顿州大学计算机学院的关系网获得的。

  2. 人口相对较少的州,因为只有那个州的常住人口才会为他所销售的东西缴纳营业税。(美国不同州销售税不同,顾客的网上购物往往不需要缴纳销售税)

  3. 靠近某个经销书商仓库的城市。同时还要是各大都市枢纽,那样就能很快地把书递送给客户了。

  看懂了贝佐斯的逻辑,那我们也比较明白为什么Amazon是Amazon了:

  之所以选取Amazon, 因为英语中这个单词的首字母是 A,在任何按字母顺序排名的列表中都能排名靠前。同时,作为世界上最长的河流,体现了贝佐斯对这家公司的雄心壮志。另外, Amazon一词还很容易拼写。贝佐斯说,“对于上网来说,只有拼写对了名字才能到想去的地方。”

  一键下单

  “贝佐斯希望利用先进技术来为顾客提供卓越服务。这一哲学导致了亚马逊最著名(或者说最臭名昭著)的专利软件项目 ——‘一键下单’。

  ‘一键下单 ”’软件主要是由一位名叫佩里 • 哈特曼的程序员开发的,他受命开发一个供顾客使用的界面软件,包括用来买书的订购系统。

  哈特曼回忆说,有一天贝佐斯对他们说:‘ 我们需要做点事情来让订购系统完美无缺。我们一定要做出来,这样顾客就能花最少的工夫来订东西。他们应该能够通过一下点击,所有的事情就都完成了。’

  这是关于简化的一个简单想法,事实上,这个程序本身并不复杂,其申请专利的正文主要是由一系列的流程图组成的,显示顾客通过怎样的步骤来实现一键购物:提取顾客第一次购物时输入的身份和付费方式,输入系统,等他第二次查看一本书时,会在用户界面上看到一个一键下单的按钮。

  这听起来是不是简单到了几乎不需要动脑的地步?亚马逊的竞争对手也是这么认为的。很多做技术的人痛恨这种宽泛的专利,他们叫它 “ 过程专利” ,因为只是描述了如何做一件事情的过程,噢,在这个例子中,就是该 “ 专利” 明显地把买一样东西的按键次数降到一次。

  然而,‘一键下单’专利引发了最大范围的争议,而且持续达 10 年之久。因为任何想在网上卖东西的人,都被禁止添加 “一键下单” 选项,除非他们愿意向亚马逊支付专利费。这个专利的范围太宽泛了,竞争对手不光被禁止模仿代码,还被禁止添加任何单一的点击功能,无论他们怎么做都不行。简单来说,可以添加这一功能的办法不是很多,而且没有哪种办法可以独特到避免违反专利。

  ‘一键下单’专利权由美国专利和商标局在 1999 年9 月授予。授予以后,该专利引起了经营网店的业者,以及倡导专利改革者的无数嘲笑。专利应该只授予那些 “ 非显而易见的 ”发明。将订购过程缩短成一次点击究竟需要多少思考?法律专家开始将其称作 ‘臭名昭著’的专利。...... ‘对一个该领域的专家来说,连最基本的新颖性和非显而易见性都不满足 ,而且还会扼杀互联网上的创造力’

  不过,正是这种对细节的关注使亚马逊取得了成功。杰夫 • 贝佐斯会做他能想到的任何事情,来使顾客应用亚马逊的流程更简单。问题是他得有率先想到这些办法的天分。他知道,在一个被日益复杂的计算机、软件、互联网技术淹没的年代,在网上做任何事情都要简单。实际上,几年以后,当佩奇和布林创建谷歌时,他们也采用了这一原则。”

  客户服务是亚马逊网站的基石。网站简单,迅捷,直观,贝佐斯以和顾客之间很少的人际互动然而体察顾客心理的细节设置,创造了卓越的网上购书体验。

  技术领先

  网上商务的优势是明显的。到1998 年底,亚马逊拥有 1600名员工,每个员工创造的年收入多达 37.5万美元。而巴诺的2.7万名员工,每人创造的收入还不及亚马逊的 1/3。(不过程序员的工资比书店店员要高吧)

  除了“一键下单”的必杀技外,亚马逊设置了作者信息的超文本链接,可以让购书者在感兴趣的所有主题和作者中进行搜索。亚马逊也能够在数据库里更快的找到书目,更快完成下单流程,而实体书店依靠工作人员是没有电脑快的。

  贝佐斯此时的雄心,是要“扩张到品牌,技术和客户基础三个因素所允许的任何领域。”

  “与初创业时的想法不同,贝佐斯把储存和配送程序都抓在了自己手里。‘配送物流是在线图书销售这一水面下的冰山。’

  贝佐斯可不想只是建立一般的仓库。他的配送中心要能够将书整理好,可以快速的找到它们,和订货单对上,然后包装,运出。他想要建造世界上效率最高的高科技配送中心,为此,他寻找雇员的公司之一是沃尔玛,那里以计算机化的配送中心出名。

  沃尔玛的高管对此很不高兴, 1998年10 月,他们起诉亚马逊挖走了沃尔玛熟悉配送中心行业秘密的高管,声称亚马逊给沃尔玛造成了“经济损失”。

  追逐这两家公司消息的华尔街专家们被弄糊涂了。一个在 1998年收入达6.1 亿美元,零利润的在线书店能够给年收入 1180亿美元的全方位零售巨头带来经济损失?或许沃尔玛对亚马逊的未来比大多数人知道得都要多?”(看到这句我都快笑死了。)

  贝佐斯知道自己的优势,包括后来的Kindle电子书和云计算。Kindle只是一个载体,更重要的是抛弃实体存在的电子书概念。贝佐斯把电子书当成了亚马逊未来的重要一部分。“截止2010年底, Kindle上市3 年以后,一些出版商多达 20%的书都是以电子书形式售出的。......市场研究人员估计,在 4本售出的电子书中,有3本是来自亚马逊。”

  国内的网站在这里一直有点奇怪,我们一直不能从当当订购正式的中文电子书,还是停留在实体书快递的模式中。现在当当,京东,卓越这三者的品牌相似度都很像。云计算方面反而是阿里巴巴做的最好......嗯,至少谁能把中文电子书的问题解决了?让我不要再受到书架空间的限制,不要找一本书被告知已经绝版了,不要花时间从各种网站上去寻找有没有下载的可能性....

  绝路也是一种强大的机会

  不言而喻,在亚马逊的成长中,实体书店遭受了一次又一次巨大的冲击:“美国书商协会2003年的一次研究表明,实体书店的平均毛利润是 30.8%。付了员工工资,场地还有其他费用以后,结果是净亏损 1.7%。”

  If it can’t kill you, it will make you stronger. 经过了暴风雨存活下来的书店则更具有竞争力。

  贝佐斯说:“实体书店正在变得越来越好。他们将会有更多的沙发,更多的拿铁咖啡,更友好的工作人员。好书店是 20世纪末的社区中心。那是他们进行竞争的基础。”(嗯,我很想念美国的书店里的沙发,可以拿未结账的书就过去坐的咖啡座。)

  确实,开一间实体店其实是和开发商或者包租婆作斗争,而商业运营网站则有着很多无可比拟的优势:巨贵的铺租转化为云计算的服务器,大量的存货摆放不受限于实体店的大小,24小时开张营业......但是人不能只靠网络过日子。我们都需要现实中人际间的交往,和同事在办公室的相处而不是一个人孤独的work from home,咖啡店里的时间消磨而不是快餐外卖,在一家书店的潜心阅读而不仅仅是一键下单...

  最后还是贝佐斯的名言:“所有问题都是有解决方法的。当你认为那是障碍时,那就是障碍。不这样看,它们就是机会。” 这句话于Amazon如是,于被电子商业冲击的传统行业亦如是。

  《一键下单》读后感(九):一个局外人的流水账骗钱之作

  本书内容非常平庸,基本上都是将公开的资料进行了简单整理,即没有让人感受到公司如何一步步崛起的细节故事,更没有深入研究贝佐斯的思想精髓和性格解刨,总体来说本书中亚马逊的故事就是流水账没有表现出各种角色对公司的影响和关键时候如何下的决策,对于主角贝佐斯作者更是知只甚少看不到一点传记该有的血肉。总结本书作者更本没有深入了解过贝佐斯及亚马逊,骗钱之作。

  贝佐斯同乔布斯有些共同之处,同样对于细节的吹毛求疵。这点其实是成功人士不可缺少的一个要素。对于工作的认真追求卓越的人不可能让每个人都喜欢,可能因为人类大体上都是懒惰地,并且对于不是自己的事很难全力以付,而对工作认真当成事业当自己事来做的人却很难容忍这样的人和事发生,所以经常会有脾气爆发。贝佐斯的语言能力和感染力非常强,他能煽动大家给予大家长久的动力和激情,不管怎么样要想成功的当一名企业家和优秀管理者要取得信仰。同时贝佐斯对于艰难决策还会用他从华尔街学到的“交易流程表”进行分析帮助决策。他还不断的提高员工门槛,甚至对于由于长期加班而经常抱怨的同事也不能留有情面,招聘的门槛要不断提高要让先进来的员工回头看时感到庆幸如果换现在他们就进不来了,企业必须要确保人才的高效。

  《一键下单》读后感(十):读书笔记

  Amazon的使命:成为全世界最以客户为中心的公司,在这里,人们可以找到和发现他们想从网上购买的一切

  Amazon成长历史中小磕绊:

  为什么卖书:最开始Amazon卖什么,Bezos也做了一个交易流程表,专注一个市场,弄清楚这个市场的需求,通过互联网来满足,列出了20项可能卖的商品,那个最适合网络销售,最终结果是书。搞清楚一个市场后再研究其他的。

  市场规模巨大:1994年美国售出的书籍价值190亿美元,全世界可销售的300万种书籍,5.13亿册书售出,其中17本销量超过100万册,美国人均消费图书79美元;北美零售商台式电脑软件销售额70亿,其中20亿来自微软,不好议价;全世界可销售的CD30万种,美国人均消费音乐唱片56美元

  竞争:主要竞争对手巴诺和博得斯,但是他们合占市场份额25%,其他独立书店销售份额21%,其他都不是从书店卖出的。

  优势:

  实体书店内库存有限,最多不超过17.5万册

  邮购书籍日益普及,为建立虚拟书店提供了基础

  获得库存:可以与全国图书经销商合作直接或得40万种图书

  标准化:ISBN的应用,信息已经被整理好,可以迅速放到网上

  折扣机会:实体书店很难打着,网上书店成本低从而价格上有优势

  运输成本:容易按照重量标准快递,虽然比CD和软件重,但是比计算机或其他电子消费品轻

  在线潜力:最大实体书店只能存17.5万册图书,但是网上书店可以用两台服务器,完成所有书的整理、查找、销售

  早期成长:

  1994年Bezos从华尔街辞职,开始利用互联网新技术创建新公司。1995年2月,选定Amazon作为新公司名字,因为A是首字母,在任何按字母排序的列表中,都排行靠前;同时是世界上最长的河流,体现了Bezos对这家公司的雄心勃勃;还很容易拼写,容易让别人记住

  1995年7月,Amazon.com上线

  最开始Bezos创建了一个包括上百万册图书的数据库(实际可以从经销商处拿书进行销售的也只有30万册),号称“世界上最大的书店”,他不希望公司有任何库存,收到客户订单以后,才给出版商或者经销商下订单

  购物车中商品超过30天不购买则清空,但是有客户投诉,最终废除了“愚蠢的政策”(Bezos说);购物车购买数量可以输入负数,导致Amazon可以付钱给消费者;最开始没有专人来包装和运输货品,甚至最开始没有包装的桌子,都跪在水泥地上打包,Bezos还玩笑说“该弄一些护膝”最后才有人说要买些桌子;最开始Amazon的经营看起来都很业务,但是公司壮大很快,1995年10月份第一次在一天内售出100本书

  最开始Amazon也无法承诺送货时间,公司刚成立,工作负荷过重,延误了向顾客承诺的时间,为了弥补过失,他们退还快递费

  Amazon的早期设计是试验、错误、正确的猜测、机会还有一些聪明的即兴发挥的结合体。团队一直铭记在心:把顾客需求放在第一位,而不是尽可能从他们虚拟的钱包中多弄出亿美金,关注顾客喜欢什么

  在发展过程中,逐步壮大:

  根据客户的购买历史推荐类似图书

  邀请读者来评论图书,允许浏览同一类书籍的人相互交流,相互推荐喜欢的书。虽然评论有正有负,但是Bezos认为这才是以顾客为中心,他认为这能帮助人们做出购买决定,这个功能在当时推高了Amazon的声誉

  “一键下单”(顾客第一次下单时输入的身份和付费方式被记录,以后再买可以沿用此方式)Amazon申请了专利,导致后来相当长时间其他竞争对手都无法模仿,很多竞争对手都诟病此专利

  Amazon的wishlist,让别人帮忙挑选礼物,这是很场景话很有市场的一个需求,还允许收礼物的人在收到礼物前就在Amazon进行更换自己喜欢礼物的操作

  1996年,获得多尔投资,在没有获得利润的情况下,决定在人员、新技术和新市场机会上大量投资,以获得市场份额,“尽快做大”,成立标杆,别人绕过去是不容易的

  当Bezos想建立仓库时,他就寻找沃尔玛背景的优秀人员,沃尔玛在1998年和1999年两次起诉Amazon挖人。Bezos很有意思,他学习沃尔玛的图书,找到证据说山姆沃尔顿也喜欢从竞争对手那里获得新鲜血液,并将这条信息用在与沃尔玛的诉讼上

  1998年4月,收购IMDb,第一次并购,借此开始销售电影DVD,从当年12月开始55天后,Amazon成立互联网上最大的视频产品零售商

  1998年,开设英国和德国国际网站

  1999年3月效仿ebay进行拍卖业务,失败。硅谷名言“试验保持有效的,抛弃无效的。关键知道什么时候坚持,什么时候放手”

  1999年年底,已经建立了5个举行高科技仓库,使用条码扫描和无线设备及皮带传输机。库存和分销能力增长了10倍,每天运输近100万只箱子

  在发展过程中做过购物比较网站,甚至引导消费者去其他网站消费

  zShops,零售商通过Amazon销售商品,Amazon收取5~25%的手续费,这个想法在当时被认为很疯狂,但是Bezos知道人们可以通过互联网找到其他产品,不会比Amazon困难多少,不如让消费者在Amazon上找到。2010年Quarter4,zShops销售额占当季收入35%

  Kindle,要做一些纸质书不能做的,例如查字典、改变书的封面,在60s内无线输入内容,必须打造一些比纸质书更好的东西

  2010年KDP宣称向作者支付70%的版税,而大多数出版商提供给作者的版税是25%(豆瓣阅读现在就可以做短作品出版,还可以做传统图书的销售)

  ezos的观点,要提供给消费者在别处没有的好处,例如网上找书,可以利用数据分析了解消费者,推荐可能喜欢的书,而再伟大的商人也没有办法逐个了解消费者,实体书店很难做到进店识人从而进行个性化推荐

  营销

  最开始都是口碑营销,没有投放任何广告,只是在巴诺书店外面有个活动广告牌,写着“找不到你想要的书?”旁边是Amazon的网址

  请一个作为为网站写了一个短片故事的开头,题目是“谋杀早就了杂志”,然后请读者续写,在6周内,Amazon每周选一个获胜者,奖励1000美金;从6个获胜者中,再随意抽取奖励10万美金。结果这个故事有了40万个结局,也让Amazon变成了书迷的早期社交网络

  关于Bezos:

  他的祖父是国防高级研究计划局研究空间技术和导弹防御系统

  他还在IBM实习过

  普林斯顿毕业

  有条不紊

  寻找女朋友时设计了一个“交易流程表”(在交易之前,为了保持客观和不被感情因素影响,华尔街的交易流程表上要列出没想交易必备的所有特质),他列出未来伴侣必须具备的标准,其中一个是:我想要一个能把我从第三世界国家的监狱里弄出来的女人——生命意味着效率,没有时间跟那些不足智多谋的人卿卿我我

  “我知道等我80岁的时候,我肯定不会遗憾我在1994年年中时放弃华尔街的奖金。或者那个时候我都记不起来了。但我觉得如果我不参与这个叫做互联网的东西,我后悔的可能性会非常大,因为我对互联网充满了激情。同时为也知道,如果我试了又失败了的话,我不会遗憾的”

  他有着穆罕默德阿里的自信,有着约翰肯尼迪的热情,有着托马斯爱迪生的头脑,具备各种条件去劝说他人来参与他这一大胆又崭新的想法(1994年用互联网技术创建新公司)

  有着金融的背景

  愿意给信任的人以空间,用他最好的方式去工作

  雇佣那些最有天赋的人而不是最有经验的人,想法设法雇佣最优秀的人,会出一些很棘手的问题“如何为聋人设计一辆汽车”(答案是:带上耳塞去开车,看看作为一个聋子开车的感受),Bezos说“每雇佣一个人,都要为下一次招聘提高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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