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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哲学论读后感10篇

2017-12-06 21:52: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逻辑哲学论读后感10篇

  《逻辑哲学论》是一本由[奥] 维特根斯坦著作,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13.00元,页数:134,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逻辑哲学论》读后感(一):说(兼作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读后感)

  1 分为可说的东西和不可说的东西。(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

  2 不可说的东西,只可不说。(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

  3 可说的东西,只可近似的说。

  3.1 在任何时候,无法知道所说的真正是什么意思。

  3.2 词语只有近似的意思。用词语组成的句子也只有近似的意思。

  3.3 虽然不能知道真正在说什么,但说什么仍然是有意义的。

  3.3.1 说所表达的意思是近似的。可以不断改善所用的语言,不断逼近真正的意思。但无法达到。

  3.3.2 说可以帮助人们接近真正的意思。

  3.4 从近似的意思(即使十分接近)到真正的意思,无法通过说来达到。

  4 可想的一定是可说的。(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

  4.1 “可说”,并不等同于“完全说出”。

  4.2 不可想的一定是不可说的。(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

  5 要为思想或者思想的表达(说)划定一个界限,划分可想(即可说)与不可想(即不可说)。(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

  5.1 任何情况下,要划分界限,必须知道边界这边和边界另一边。

  5.1.2 可以用“说”来表达“可说”的东西。(虽然并不等于“完全说出”)

  5.1.3 不可以用“不说”来表达“不可说”的东西。不说就是不表达。

  5.1.4 不可以“说”来表达“不可说”说的东西。

  5.2 无法用“说”来为“可说”和“不可说”划定界限。

  5.3 说可以帮助人们接近真正的意思。 划分界限的努力仍然是有意义的。

  6 对于不可说的东西,只可不说。对于可说的东西,永远不能真正说清楚。

  7 说可以帮助人们接近真正的意思。说仍然是有意义的。

  8 说所表达的虽然永远是近似的、不完美的意思,但就像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里所讲的“梯子”一样,我们踩在它上面,一步一步往上走,不断接近真正的意思。到了最后一步,我们必须把梯子踢掉,纵身一跃,到达最高点,也就是到达真正意思的所在之地。

  (兼作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读后感。)

  注:

  (1)我认为“可说的东西只可以无限近似的说出它的真正的意思。”这一观点与维特根斯坦似乎不同。他认为可说的一定可以说清楚。(说清楚是指与其真正的意思100%的相符吗?)

  (2)如果不能说出其真正的意思,是否也可把这种状态定义为“不可说”?如果是这样,世界就是不可说的。(只不过不同的东西不可说的程度不同?)

  (3)不管如何,通过“说”的方式来为“可说”与“不可说”划定界限,应该是不全面的。我相信这也就是维特根斯坦所说的“梯子”的意思。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认为,《逻辑哲学论》本身就是一本错误的书。只不过它比其他书离真实还是要近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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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逻辑哲学论》读后感(二):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Tractatus Logico-philosophicus,1921)》小摘要

  【很多次在阅读维特根斯坦这本书的时候半途而废,一些逻辑记号的不明、一些句子的晦涩、一些论点的专业化背景都构成了困难。今次的阅读与其说解决了这些问题,不若说绕开之,却是从前到后通读了一遍算最彻底的一次。

  扣除对弗雷格和罗素等人在逻辑哲学领域内的专业回应(譬如类型论、形式概念),维特根斯坦此书确立的基本思想似乎是极为简明的。世界就是事态的总和,而思想在命题中描述了诸事态。这之所以可能,是因为世界和思想有着相同的逻辑结构。这样对世界的讨论就在逻辑上等价于对命题的讨论:命题系统就是基本命题及其演算(或真值函项)。维特根斯坦说命题的意义只涉及对于世界的真假(真值情况),而将判断(作为心理因素)和伦理(逻辑之外)排除在命题之外。逻辑结构不是陈述出来的,而只是显示出来的。维特根斯坦这一转移到命题领域的体系在传统哲学中似乎有其对应物:原子主义、经验论;而且他对逻辑必然性和经验普遍性的区分也有悠久的渊源。在我的回避式的阅读中,维特根斯坦在逻辑理论中的先锋式回应被遗忘了,不过在我看来,维特根斯坦的体系仍然是开放的:纵使不能言说,也可以在沉默中等候显现,况且第6节中维特根斯坦对伦理命题和世界意义问题的讨论实在是玄学的。】

  “导言”by Russerl

  除了简述《逻辑哲学论》的基本内容,Russerl特别解释Wittgenstein的真值函项的普遍形式[ p ,x , N(x )]。【p(所有的原子命题) ,x(任何一个命题集合) , N(x )(对构成x的所有命题的否定 )】

  “前言”“本书想要为思想划一个界限,或者毋宁说,不是为思想而是为思想的表达划一个结项。”【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贺绍甲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页23,下同】维特根斯坦相信“问题从根本上已获致最终的解决”。【24】

  “正文”

  1、世界是一切发生的事情;

  2.发生的事情,即事实,就是诸事态的存在(What is the case—a fact—is the existence of states of affairs)。 2.01事态是对象(事物)的结合(A state of affairs (a state of things) is a combination of objects (things))。2.021 对象构成世界的实体(substance)。2.024 实体是独立于发生的事情而存在的。2.0272对象的配置构成事态。 2.1我们给我们自己建造事实的图像。2.12图像是实在的一种模型,2.1513 …图像也应包含使之成为图像的图示关系。2.18图像与实在共享逻辑形式,即实在的形式。

  3.事实的逻辑图像是思想。3.1思想在命题中得到一种可由感官感知到的表达。3.12 一个命题就是一个处在对世界的投影关系中的命题记号。3.202命题中使用的简单记号称为名称(name)。3.3命题中表征其意义的每个部分我都称之为表达式(或符号)。3.331-2罗素的“类型论”的错误在于“他在建立记号的规则是必须提到记号的指谓。”【38】

  4.思想是有意义的命题。4.001命题的总体即是语言。4.023 命题对实在的确定必须达到二者取一:是或者否。4.11真命题的总体就是全部自然科学。4.112哲学的目的是从逻辑上澄清思想。哲学不是一门学说,而是一项活动。4.126形式概念和真正概念的混淆。4、1272变名‘x’就是对象这个伪概念的专有记号。4.26 若列举所有为真的基本命题,就完全地描述了世界。4.431 命题即是其真值条件的表达式。4.46真值条件组中的两种极限情况:重言式的和矛盾的。

  5.命题是基本命题的真值函项(truth-function)。5.133一切演绎推理都是先天形成的。5.234基本命题的真值函项是以基本命题为基础的运算的结果。5.542 显然,“A相信p”,“A认为p”,“A说p”都是具有“‘p’说p”这种形式的命题。 5.61逻辑充满世界:世界的界限也就是逻辑的界限。

  6. 真值函项的一般形式是[ p ,x , N(x )]。【p(所有的原子命题) ,x(任何一个命题集合) , N(x )(对构成x的所有命题的否定 )】。 6.001它只是说明:明个命题都是连续应用运算N(x )于基本命题的结果。6.1 逻辑命题是重言式。6.124逻辑命题是描述世界的脚手架。或者不如说,它们展示世界的脚手架。 6.37(没有经验的必然性),只有一种逻辑的必然性。6.373世界是独立于我的意志的。374即使我们所希望的一切都会发生,这也只能说是命运的恩赐,因为在意志和世界之间没有保证这一点的逻辑的联系。 6.4世界的价值必定在世界之外。6.42所以也不可能有伦理命题。421很清楚,伦理是不可说的。伦理是超验的。 6.4311死不是生活里的一件事情:人是没有经历过死的。6.4312时空之中的人生之谜的解答,在于时空之外。 6.44世界是怎样的这一点并不神秘,而世界存在着,这一点是神秘的。

  7.对于不可说的东西我们必须保持沉默

  江绪林 2015年3月7日星期六

  《逻辑哲学论》读后感(三):对我来说啥是哲学啊

  这不是这本书的书评,因为这本书根本没有读完,所以没资格说三道四,即便读完,我也不知道讲了什么玩意。对这本书仅有的一些了解,还是借着通俗一点的书评和解明才略知一二

  我不是哲学这个专业的,甚至不是文科专业的,工作也和这们学问扯不上任何关系。但我还是对“哲学”比较感兴趣。可能因为不明白为什么本来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会被西方人研究了几千年并成为一个各大院校里的学科。也可能是仅仅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用了一个疗程),看看世界上、历史中最思想的人,脑子整天在想些什么。这种想法,也源于王小波的一位数学老师这么对他说“我也知道这些东西可能你们用不上,但这些都是最好的知识,我觉得我有必要让你们了解”。

  所以读了几本哲学史,粗略晓得了呢些地球上最伟大头脑。也顺便总结出我的水准也只能停留在读哲学史的阶段,却无法去研究任何。但作为阅读,也乐此不疲

  我一直认为哲学应当有动词性质在里面,回归希腊时代的说法,即哲学家是“爱智之人”,我来说就是“思想的掘墓行为”。可能是这门学问在翻译的时候用的外来语的缘故吧。

  哲学和艺术不一样,至少我没听说“哲学是一门艺术”,如若真是这样,不知道哲学是攀附了艺术,还是抬高了艺术。通常讲,艺术源于生活并高于生活。二哲学仅仅是高于生活。这样讲,凡是源于生活的东西,不是成为了艺术,或是成为了经验,便是成为了技术——但总归,不是哲学。哲学源于的是脑袋。

  哲学披着一件高高在上的外衣在历史的风暴和泥泞中渐渐生成使人们望成莫及深度和难以望其项背的高度的通天塔,以至于我们觉得,只有天生哲学家或高智商的人才会选择从事干”哲学家“这一行。

  即便时至今日,至少在我们国家,哲学就等于最晦涩的语言,等价于最高端的思想。搞哲学的人只能是活在学院里的活宝。因此哲学根本就没有普及工作可做,“它就在那里,只是你去,还是不去的问题”。

  百家讲坛可以有中国儒学的地盘,但却留不出西方哲学的位置。但这也是好事,因为哲学本身就是,你越对他示以好意,他越不会亲近你,甚至远离你,谁愿意和这样的学问打交道呢。

  可能就是因为那阳春白学的清高孤傲,和他本身的确无可辩驳魅力引无数爱智之人竞折腰。这也是我佩服呢些哲学家的地方,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气魄。

  话说回来,具体到维(特根斯坦),我的拙见,他伟大就在于,在哲学走到无路可走的地方,出现了维开辟的新道路。正如后来的福柯一样。如果维研究的是形而上学那一套,纵使资质再高,也许会成为一名庸才也说不准。说不准就不”说“了。毕竟按他的说法,"世界"如果是确定的,便不是一个命题,呢就是偶然的,谁也不能去想的,不能”说“的。

  我好奇着想要知道他们如此出众,到底怎么改变了哲学的进程。于是肯一本像样的部头。结果是,谁也没读懂(当然这本书,是读了维氏的呢些坏脾气的八卦之后才准备看的),我只能呵呵了。。。顿时觉得时间,至少,浪费在我这种智商不足的人上面了。但这种感觉吧,却让我更”喜欢“哲学这门功课,不管他怎么把我拒之门外。这算不算是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呢。

  《逻辑哲学论》读后感(四):語言的盡頭

  對於這一本花了我一週時間讀完的一百頁的《邏輯哲學論》我所能理解的內容最終只能簡化為是一個譬喻。

  今設譬喻曰:

  系白於雪,故曰白雪,然非有常雪,亦非有常白。此莊生之所論也。

  此雪之所謂共彼白之所指,系於一體之內,維氏謂此曰“命題”。

  雪固無常,依白而得之;白亦無定,待雪而有謂。此維氏所謂“外部聯繫”者也。

  天下之一雪系於天下之一白,彼雪無常謂,白無定指,而此二者相系,則非妄也。

  以莊子之論,物固無封畛,有待始於有封。故去名言,達乎無封、無物之域。

  維氏旨在正言,謂人徒可言此相待,而不可言於相待之二物竟為何然者。

  言盡於此。

  《逻辑哲学论》读后感(五):书摘:逻辑哲学论

  1,符号法的不规范,常常是哲学错误的第一征兆,而一种玩啥你的符号法则则会使思想的一种替代物。P23

  2,哲学要通过清楚的表达可说的东西来指谓不可说的东西。P89

  3,凡是可以思考的东西都可清楚地思考,凡是可以说的东西都可以清楚地表达。P91

  4,一个命题就其自身而言,既没有可能的概率,也没有不可能的概率。一个事件发生或者不发生,是没有中间道路的。P123

  5,逻辑中没有并列,也不可能有类别。P133(存疑)

  6,我的语言的界限意谓我的世界的界限。P157

  7,逻辑不是一个理论,而是对世界的一个映像。

  逻辑是先验的。P175(不解)

  8,If a question can be put at all, then it can also be answered. P190

  ——————————

  九州出版社,王平复译,张金言译校,2007年3月第1版

  《逻辑哲学论》读后感(六):维特根斯坦与《逻辑哲学论》

  01划界

  维特根斯坦的哲学可以划分为前后两个时期,两个时期的维特根斯坦从不同的角度切入语言这一他始终关注的主题。前期维特根斯坦以《逻辑哲学论》(1921)为标志,主要目的是为世界划界,区分世界内和世界外,区分可说和不可说。后期维特根斯坦以《哲学研究》(1953)为标志,主要进行语法研究,即通过澄清语言的用法去解决哲学问题。

  《逻辑哲学论》的主旨是划界,“本书将为思维划定一个界限,或者不如说不是为思维,而是为思想的表达划定一个界限”,这个界限同时也是语言、逻辑和世界的界限。“为可思的东西划界限,从而也为不可思的东西划界限” 。可思的、能够言说的、有含义的在界限的这边,例如世界、思想、语言、逻辑、科学;不可思的、不能言说(但能显示)的、无含义的在界限的另一边,例如逻辑形式、形而上学主体、伦理学、美学、“神秘的事情”。

  02可说的——语言图像论

  “我的语言的界限意味着我的世界的界限”,世界范围之内的事情都是可说的,因为语言是世界的逻辑图像——这就是维特根斯坦著名的“语言图像论”。语言之所以能够成为世界的图像,是因为二者有着同样的、一一对应的“逻辑结构”。

  语言的逻辑结构是:语言由命题组成;命题由基本命题组成;基本命题由名称组成。维特根斯坦指出,“命题是基本命题的真值函项,基本命题是自身的真值函项”,而“名称不可用定义来作任何进一步的分析:名称是一种初始记号。” 现实世界的逻辑结构是:世界由事实(facts)组成;事实由基本事实组成;基本事实由对象(逻辑上不可再分的“绝对地简单的”东西)组成。逻辑空间或可能世界的逻辑结构是:(可能)世界由事态(state of affairs)组成;事态由基本事态组成;基本事态由对象组成。其中,事实是已发生的事情或实际情况;事态则是潜在的、可能的事实,一切在逻辑上有意义的语句所表达的都是事态。用维特根斯坦的话说,“一个事态的存在和不存在叫做事实”,如果事态变成存在的,它就到了现实世界,并因而成了事实,或者说,正的事实;如果事态变成不存在,它实际上也到了现实世界,并因而成了事实,或者说,负的事实。“我们也称事态的存在为正的事实,事态的非存在为负的事实”,这就是事态和事实的关系。总而言之,语言的逻辑关系和世界的逻辑关系在本质上是同一的。

  “事态的存在和非存在就是实在”。命题可以刻画实在,是实在的图像,“命题表述事态的存在或不存在”。“若一个基本命题为真,事态就存在;若一个基本命题为假,事态就不存在”。(复合)命题是(复合)事态或事实的图像,基本命题是基本事态或事实的图像。而名称对应于对象,名称的意义即其对象,名称没有描述的功能,因而不是对象的图像。世界不是对象或物的总和,因为对象没有自己的独立存在,只有在事态或事实中才能存在。语言是命题的总和,但不是名称的总和,因为名称只有在命题中才能存在,“只有命题才有意义;只有在命题的联系关系中名称才有指谓”。命题的总和等于事态的总和、大于事实的总和。“若列举出所有为真的基本命题,就完全地描述了世界。世界通过列举所有的基本命题加上列举其中哪些为真哪些为假而被完全地描述”。

  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命题都是世界的图像,逻辑和数学命题或是重言式或是矛盾式,因而对于世界的存在或不存在什么也没有说,即无论世界呈现出何种面貌,它们永远为真或为假。“命题显示它们所说的东西,重言式和矛盾式则显示它们什么也没有说”,“重言式和矛盾式是缺少意义的”,“重言式和矛盾式不是实在的图像。它们不表述任何可能情况。因为前者容许每一种可能情况,后者则排除任何一种可能情况”。

  命题作为事实的图像而描述事实,“语言图像论”说明了什么是可说的,而“凡是不可说的东西,必须对之沉默”。

  03不可说

  对于不可说的必须保持沉默,但维特根斯坦自己却并没有遵守自己给出的规则,而是列出了一系列不可说的东西。

  首先是命题的意义和逻辑形式。“命题的意义是它与事态的存在和不存在的可能性符合和不符合”,一个命题的真值可以通过考察它所描述的事实是否存在而确定,一个有真值的命题必定是有意义的,而且我们理解它的意义。但是要问这个命题的意义是什么,这个问题却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命题的意义是不可说的,“命题显示自己的意义”,而“能显示出来的东西,不能说出来”。逻辑形式也是不可说的。“命题能表现全部实在,但是不能表现其为能表现实在而必须与实在共有的东西——逻辑形式”,“命题不能表现逻辑形式:逻辑形式反映于命题中。语言不能表现那反映在语言中的东西。我们不能用语言表达那自身表达于语言中的东西” ,而“为能表现逻辑形式,我们必须能使自己连同命题都处于逻辑之外,亦即处于世界之外”。

  存在着一个作为世界界限的形而上学主体,这个主体也是神秘的和不可说的。形而上学主体不是物理的主体——人的肉体,也不是心理的主体——人的心灵,此二者都在事实世界之中,都可以用语言描述。形而上学的主体是思想着的、描述着的主体,思想者思考然而却不能思考自己,描述者描述然而却不能描述自身,因为思想和描述不能站在思想者和描述者之外。维特根斯坦把形而上学主体与世界的关系比作眼睛与视野的关系,眼睛是视野的先决条件,即视野必定是眼睛的视野,然而眼睛本身却不能出现在视野之中。眼睛是视野的界限而决定着视野,同样,“主体不属于世界,然而它是世界的一个界限”。

  把世界作为有限整体而企图有所说时,所说的也是不可说的而且是没有意义的。“关于世界是有限整体的感觉,是神秘的感觉”,这种感觉是不可说的,否则必然也会遇到要求把自己置身于世界之外的矛盾。例如:断言世界上一定会发生什么或者一定不会发生什么,就是试图在时间上置身于世界之外;断言世界上有某种固定不变的实体和结构,就是试图在空间上置身与世界之外;断言世界上发生的事情之间存在着某种确定不变的规律,就是试图在存在上置身于世界之外。总之,一切表现为必然性形式的命题,如果包含着对世界上事情的某种看法,就都属于这种把世界看成为一个有限整体的企图。在维特根斯坦看来,“一切发生的和既存的东西都是偶然的。使它们成为非偶然的那种东西,不可能在世界之中”。

  另外,伦理学和美学也是不可说的。伦理学是关涉世界和人生终极意义与绝对价值的,必定在世界之外。“伦理学不讨论世界。伦理学像逻辑一样,必然是世界的条件”,“只有通过主体才出现善恶。主体并不属于世界,而是世界的一个界限”。不可能有任何伦理的命题,命题不可能表达高渺玄远的东西。“我所描述的一切都存在于世界中。在完整的世界描述中从不会有伦理学命题,即使我描述的是一个杀人犯。伦理学的命题不是事态”。美学也是不可说的。在广义上,“伦理和美学是一个东西”,“美正是使人幸福的东西”,“艺术品是在永恒的观点下看到的对象;善的生活是在永恒的观点下看到的世界。这就是艺术和伦理学的联系”,而“伦理判断和审美判断不是命题,因为它们不能被证实”。

  “我的语言的界限意味着我的世界的界限”,而哲学的任务就是划出这个界限,防止人们因为越界而犯错误:“我们对于什么是可说的陷入一团混乱,我们正在清理这个混乱。这个清理活动就是哲学”。

  04超越

  罗素在《逻辑哲学论》引言中写道:“对不可言说,维特根斯坦毕竟设法说了许多呀!”但正如维特根斯坦在最后说的:“我的论题可作如下阐释:任何理解我的人,当他已通过这些论题,并一步一步地超越这些论题时,最终会意识到它们是无意义的。(可以说,在登上高处之后他必须把梯子扔掉,)他必须超越这些命题,然后他就会正确看待世界。”

  而在后期维特根斯坦那里,在《哲学研究》中,维特根斯坦更是完成了对自己前期思想的一次超越。围绕着语言问题,《逻辑哲学论》力图解决言说的自明性问题,而《哲学研究》则力图解决显示的自明性问题。“逻辑形式”决定我们能够说什么,“生活形式”决定我们能够显示什么。从言说到显示,从逻辑形式到生活形式,维特根斯坦实现了一次从“语言图像”到“语言游戏”的超越。

  参考文献:

  [1]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贺绍甲 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12月第1版.

  [2]贺绍甲,《逻辑哲学论》中的语言划界问题,哲学研究, 1992年第12期.

  [3]张志林,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分析,哲学研究, 1994年第2期.

  《逻辑哲学论》读后感(七):短评

  维特根斯坦著书时极其自信,对于他的理论他认为“这里所传达的思想的真理性,在我看来是无可辩驳的和确定的。因此我认为,问题从根本上已经获致最终的解决”。他将本书以一句话概括:“凡是可以说的东西都可以说得清楚;对于不能谈论的东西必须保持沉默”。当然全书实则注重的是前半句(后半句话就那么放在那里,不谈了,保持一种神秘主义),即如何将可以说的事情说的清楚,在逻辑上完满,或者换句他自己的话表达:“本书想要为思想划一个界限,或者毋宁说,不是为思想而是为思想的表达划一个界限”。必须要承认:这些逻辑推论,即对如何表达思想的规定,我没有读懂,也难以细读。

  值得记录的是罗素的序言中的重点归纳:

  “为使某个语句能断言某个事实,不论语言如何构成,在语句的结构和事实的结构之间必须有某种共同的东西。这也许是维特根斯坦先生的理论中最根本的主题。而且他争辩说,那种必定是语句和事实之间的共同的东西本身反过来是不能再语言中被说出来的。‘按照他的用语,它只能被显示,而不能说出,因为无论我们说什么, 仍然需要有这同样的结构。”

  但是,维特根斯坦认为那些“必须保持沉默”的事情,让人将他归为神秘主义,同时也折磨着后人,罗素由此评论:

  “例如,关于伦理学的全部论题,被维特根斯坦先生置于神秘的不可表达的范围之内,然而他还是能够传达他的伦理学间接。他会申辩说,他所称为的神秘之物虽然不能说,却是可以显示的。也许这种申辩是恰当的,但是,就我而言,我承认它使我产生某种理智上不快的感觉。”

  我想起,罗素一生活着的理由(What I Have Lived For ),而这些理由中,恐怕多是维特根斯坦的理论无法解决的吧:Three passions, simple but overwhelmingly strong, have governed my life: the longing for love, the search for knowledge, and unbearable pity for the suffering of mankind.

  《逻辑哲学论》读后感(八):悖论、《逻辑哲学论》和上帝

  前几天想到的一些东西:

  (一)

  前几天想到了几个悖论:

  “这句话是错的”。如果它是对的,那么它就是错的;如果它是错的,那么它就是对的。

  “一切东西都是可能,不存在一定的东西”。那么就“一定”没有“一定”。而这也是一种“一定”。

  查了一下维基百科,还有很多著名的悖论。很有意思。

  逻辑在这里失效了。(?)

  (二)

  为什么会有悖论?

  ”世界是所有事实的总和,而非事物的总和。“”逻辑空间中的事实就是世界“。也即,世界被逻辑所充满。但在这个世界之外,还有另外的存在,不被逻辑所覆盖,即,无法说出的部分。(《逻辑哲学论》,维特根斯坦)

  悖论的存在支持了维特根斯坦的这个理论。即,我们不要惊讶于逻辑的失效。在被逻辑所充满的世界外,还有一个不能被说出、只能被显示的部分。对于那个部分我们只能保持沉默。

  走在逻辑的道路上,一条小岔路带我们走向悖论。在这小岔路的尽头,我们驻足眺望,看到了那个不能被逻辑所覆盖的存在的影子。

  (三)

  如果有上帝,如果上帝是全能的,上帝能造出一块他自己也举不起的石头吗?

  对于非全能的人来说,答案很清楚,能。人很容易造出一个自己举不起来的东西。对于全能的上帝,为什么这却成了一个问题?

  其实不难回答这个问题。因为逻辑的世界只是”全部“中的”一部分“。而上帝创造了”全部”。不可能用在”部分“中适用的东西去理解”全部“。

  不过在这里,我也在用“逻辑”来阐述这个问题。这就是维特根斯坦所说的“梯子”。他说,登上高处之后,就必须把梯子扔掉。

  (四)

  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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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逻辑哲学论》读后感(九):《逻辑哲学论》读书摘要

  《逻辑哲学论》

  维特根斯坦

  凡是可以说的东西都可以说得清楚;对于不能谈论的东西必须保持沉默。

  1、世界是一切发生的事情。

  2、发生的事情,即事实,就是诸事态的存在。

  3、事实的逻辑图像是思想。

  4、思想是有意义的命题。

  留声机唱片、音乐思想、乐谱、声波,彼此之间都处在一种图示的内在关系之中,这就是语言和世界之间具有的关系。

  没有哲学,思想就会模糊不清:哲学应该使思想清晰,并且为思想划定明确的界限。

  凡是能思考的东西都能清楚地思考。凡是可以说的东西都可以清楚地说出来。

  能显示出来的东西,不能说出来。

  5、基本命题是命题的真值主目。

  我们不能从现在的事件推出将来的事件。相信因果联系是迷信。

  我的语言的界限意味我的世界的界限。

  6、真值函项的一般形式是:【不好写,百度吧】

  这也是命题的一般形式

  可以用赫兹的话来说:只有遵从规律的联系才是可以思考的。

  世界的意义必定在世界之外。

  如果善的意志或恶的意志可以改变世界,那么它只能改变世界的界限,而不能改变事实,即不能改变可以用语言表达的东西。

  同样地,在死这一点上,世界不是改变,而是终止。

  人生之为无穷,正如视域之为无限。

  人生问题的解答在于这个问题的消除。

  7、对于不可说的东西我们必须保持沉默。

  《逻辑哲学论》读后感(十):笔记、句读和评论

  《逻辑哲学论》笔记——孙嘉辰:我不是在辩护它,我只是试图把它讲清楚,而且我当然很可能出错。我保持沉默的地方,要么是我自己能力有限无法理解,要么是我认为无特别难懂的地方。我也删去了原文中一些我认为冗长重复的句子。描述各个术语之间关系的命题被我加粗了。

  1世界是所有实际情况。

  1.1世界是事实而非物的总和。(世界当然是事物的总和,如果说世界是事实的总和,意思肯定是可以被语言表达出来的世界,就是各种可以被表达出来的事实的总和。所以这本书预设了语言要表达世界所有的情况,这个是语言的任务。而后维特根斯坦则认为语言的任务仅仅是被使用和理解。)

  1.12事实的总和既决定了实际情况,也决定了所有非实际情况。(我们可以表达出各种事实、各种情况,无论它实际会发生还是不会发生。)

  2实际情况,事实,是诸基本事态的存在。(事态的存在,就是事实,或实际情况;为什么不说事态就是实际情况呢?太阳在冰箱里是一种事态,不过它逻辑上就不可能存在,因此,不能说是事实或者实际情况。那经验上可能的但没有发生的事态,是不是实际情况呢?由于前面承认,事实的总和可以决定实际情况,也可以决定非实际情况,因此,实际情况就是经验上存在的,非实际情况就是经验上不存在的。所以,这里谈论的实际情况,大概说的是经验上存在的实际情况。)

  2.01 基本事态是诸对象(物、物件)的结合。

  2.011能称为基本事态的构成成分,这一点对于物来说具有本质的意义。

  2.012逻辑中不存在任何偶然的东西:一个物,如果它能出现在一个基本事态中,那么该基本事态的可能性便已经被预先断定在该物之中了。(太阳出现在太阳系的中间,“在太阳系中存在”这个事态的可能性预先就被包括在太阳的涵义里面。)

  2.0121如下之点看起来好像是偶然的:一个物,本来可以独自存在,后来竟然有一个基本事态适合于它。如果诸物能出现在诸基本事态之中,那么这一点便已经包含于它们之中了。合乎逻辑的东西不可能仅仅是-可能的。逻辑处理每一种可能性,所有可能性都是它的事实。我们不能在空间之外设想空间对象,不能在时间之外设想时间对象。如果我能在一个基本事态的联结之中设想一个对象,那么我们就不能在这种联结的可能性之外设想它。(太阳在太阳系中间,太阳可能变暗,可能熄灭,这都是太阳的逻辑可能性,所有逻辑可能性都是太阳的事实。连续的概念只有在时间当中才能被设想。运动的概念只有在空间当中才能被设想。)

  2.0122在其可以出现于所有可能的事态之中这种意义上,一个物是独立的。但是,这种形式的独立性是与基本事态的关联的一种形式,是一种非独立性。词语不能以两种不同的形式出现:一是独自出现,一是在命题中出现。(独自出现的词语没有意义,表达它们的意思必定预设了它可以出现于其中的那些事态。)

  2.0123如果我知道了一个对象,那么我也知道了其在诸基本事态中出现的所有可能性。每一种这样的可能性必然已经包含于该对象的本性之中。

  2.01231为了知道一个对象,我虽然不必知道其外在性质——但必须知道所有内在性质。(我们不需要知道太阳是在宇宙的哪一场变化中产生的,我们只需要知道,太阳会发光,发热,大体上是圆的,就可以说我们知道太阳。)

  2.0124给出了所有对象,由此也就给出了所有可能的基本事态。

  2.013每一个物可以说都处于一个由诸可能的基本事态构成的空间之中。我可以设想这个空间是空的,但是,在没有该空间的情况下,我无法设想该物。(没有对光、热、球形的空间形成概念,我们也就不能设想太阳。)

  2.0131斑点必需有颜色,或者说,有一种颜色空间环绕着它。音调必须有某种音高,而触觉对象必须有某种硬度。

  2.014对象包含了所有事态的可能性。

  2.0141一个对象在诸基本事态中出现的那种可能性是其形式。(太阳处于太阳系中所形成的各种事态的可能性,例如发光的可能性,发热的可能性,太阳风的可能性,都是太阳这个对象的形式。)

  2.02对象是简单的。(各个对象的结合形成基本事态,而基本事态的各个可能性又是对象的形式,对象的形式是复杂的,但对象却是简单的,是各基本事态的元素。)

  2.021诸对象构成了世界的实体。因而,它们不能是复合而成的。

  2.0211如果世界没有实体,那么任何一个命题是否有意义就要取决于某个其他命题是否是真的。

  2.0212这时,我们就不能以真或假的方式勾画出关于世界的图像了。(如果世界没有实体,我们对世界的情况的表达,就不可能符合实际情况或不符合实际情况,也就没有表达的真与假。)

  2.022设想的世界,无论被设想得与实际的世界有多么大的不同,它都必然与实际的世界有某种共同的东西,共同的东西就是它们的形式。(我可以设想太阳在冰箱当中,但是那个太阳肯定依然是发光,发热,球形的,看上去有点黄色或者橙色的。这依然是和实际世界所共同的东西,也就是太阳的形式,那种在诸基本事态中出现的可能性。)

  2.023这个稳定的形式恰恰是由对象构成的。(对象构成的那些形式,是稳定的。)

  2.0231世界的实体只能决定一种形式,而不能决定任何实质性质。因为后者只有通过命题才被表现出来——只有通过对象的配置才被构建出来。(世界的实体,也就是诸对象构成的实体,只能决定一种形式,也就是只能决定一种诸对象在基本事态中出现的可能性,即尽管太阳黑子肯定存在,但太阳黑子每个时间存在的数量,多少,却只有一种,这是稳定的直接被世界的实体所决定的;不过,实体却并不去决定任何性质,因为性质必须通过命题才能被表达出来,太阳并不决定了它有热的客观属性,它可能有某种能量值,这种能量值是它的形式,但我们人类普遍使用的性质的词汇,例如热,它则是人类语言给太阳配置的性质,不是世界的实体自己就能决定的。我尝试这样去理解,我知道我很可能理解错。)

  2.0232大体来说:对象是没有颜色的。

  2.0233具有相同的逻辑形式的两个对象彼此之间的区别仅仅在于:它们是不同的,如果不考虑它们的外在性质。(两个足球,不是同一个,仅此而已。尽管它们的软硬、冷热可以有很大的差别。)

  2.02331或者一个物具有所有其它物都不具有的性质,这时人们能立即通过一个描述而将其与其它的物区别开来,并且指向它;或者相反,许多物共同具有它们的所有性质,这时根本就不可能指出它们中的一个。因为,如果一个物没有借以将自身与其它的物区别开来的性质,那么我们不能将它和它们区别开,因为,否则它就已经与它们区别开了。

  2.024实体是独立于实际情况而存在的东西。(我认为这里已经陷入混乱,因为实体是对象的构成的,事态则是诸对象的结合,事态的存在是实际情况,因此诸对象的结合的存在就是实际情况,但诸对象构成的实体又独立于实际情况。也就是说诸对象的构成造成了实体,然而诸对象又能结合成事态,我能给出的唯一解释是,对象在世界中构成了稳定的实体存在物,但对象在语言表达中构成了事态,实体独立于实际存在的事态。在这里,我发现实体、对象、事态、实际情况、世界,这些词汇中,一个定义依赖于另一个定义,所以没有词汇能被定义。我只能用日常语言的对象、事态和实际情况的理解,来维持对维特根斯坦这个理论体系的理解,否则我的理解必定是混乱和不融贯的。)

  2.025它是形式和内容。

  2.0251空间、时间和颜色(有色性)是对象的诸形式。

  2.026只有当存在着对象时,才能存在着一种稳定的世界形式。

  2.0271对象是稳定的东西,持续存在的东西;而配置则是变动的东西,非持久的东西。

  2.0272诸对象的配置构成基本事态。

  2.03在基本事态中诸对象有如一条链子的诸环节一样彼此套在一起。

  2.031在基本事态中诸对象彼此以确定的方式互相关联。

  2.032诸对象在基本事态中关联在一起的那种方式是基本事态的结构。

  2.033形式是结构的可能性。

  2.034事实的结构是由诸基本事实的诸结构构成的。

  2.04诸存在着的基本事态的总和是世界。

  2.05诸存在着的基本事态的总和也决定了哪些基本事态不存在。

  2.06诸基本事态的存在和不存在是实际。我们也称诸基本事态的存在为一肯定事实,其不存在为一否定事实。

  2.061诸基本事态彼此独立。

  2.062从一个基本事态的存在或者不存在不能推断出另一个基本事态的存在或不存在。

  2.063全部的实际是世界。

  2.1我为自己绘制事实的图像。

  2.11图像呈现逻辑空间中的事态,呈现诸基本事态的存在和不存在。

  2.12一幅图像是实际的一个模型。

  2.13在一幅图像中与诸对象相对应的是它的诸元素。

  2.131一幅图像的诸元素在该图像中代表诸对象。

  2.14一幅图像之为图像,在于其元素以特定的方式互相关联。

  2.141一幅图像是一个事实。

  2.15一幅图像的诸元素以特定的方式互相关联,这点呈现了诸物件也是以这样的方式互相关联的。我们称该图像的诸元素的这种关联为其结构,称该结构为其描画形式。

  2.151一幅图像的描画形式是诸物与该图像的诸元素那样互相关联的可能性 。

  2.1511一幅图像以这样的方式便与实际连接在一起了;它抵达它,像它的尺子一样。

  2.1513描画关系属于该图像。

  2.1514描画关系是由一幅图像的诸元素与诸物件之间的配合构成的。

  2.1515这些配合可以说是图像-元素的触角,借助于它们,图像与实际发生接触。

  2.17一幅图像为了能够以它特有的方式——正确地或错误地——描画实际而必须与之共同具有的东西是它的描画形式。

  2.171一幅图像可以描画其形式为它所具有的任何实际。空间图像可以描画一切占据空间的东西,有颜色的图像可以描画一切有颜色的东西,等等。

  2.173一幅图像是从外部表现其对象的,立足点是它的表现形式,因此它或者正确或者错误地表现其对象。

  2.18每一幅图像,无论具有什么形式,为了能够以任何一种方式——正确或错误地——描画实际而必须与之共同具有的东西是逻辑形式,这就是实际的形式。

  2.181如果一幅图像的描画形式就是逻辑形式,那么这幅图像被称为逻辑图像。

  2.182每一幅图像同时也是一幅逻辑图像,但并非每一幅图像都是别的,比如空间图像。

  2.2一幅图像和它所描画的东西共同具有逻辑的描画形式。

  2.203一幅图像包含着它所表现的事态的可能性。

  2.22一幅图像经由描画形式表现它所表现的东西——它是以独立于它的真或假的方式做到这点的。

  2.221一幅图像所表现的东西是其意义。

  2.222它之为真或假,取决于其意义与实际是一致的还是不一致的。

  2.223为了认出一幅图像是真的还是假的,我们必需将其与实际加以比较。

  2.224仅仅从一幅图像本身我们无法认出它是真的还是假的。

  2.225不存在先天真的图像。

  3事实的逻辑图像是思想。

  3.001“一个基本事态是可以思维的”意味着:我们可以为我们自己绘制一幅关于它的图像。

  3.01真的思想的总和是世界的一幅图像。

  3.02思想包含着它所思维的事态的可能性。可以思维的东西,也是可能的。

  3.03我们不能思维任何不合逻辑的事项,因为,否则我们必需不合逻辑地思维。

  3.031人们从前说,上帝能创造任何东西,唯独不能创造出任何违反逻辑的东西。——因为我们不能说出一个“不合逻辑的”世界看起来会是什么样子的。

  3.032正如人们不能在几何学中通过坐标来表现一个与空间规律相矛盾的图形,或者给出一个不存在的点的坐标一样,人们也不能在语言中表现“与逻辑相矛盾的”东西。

  3.0321尽管我们能够以空间的形式表现一个违反物理学规律的基本事态,但却不能以这样的形式表现任何一个违反几何学规律的基本事态。

  3.04一个先天正确的思想是这样的,它是可能的就决定了它是真的。

  3.1在命题中思想以感官可以知觉的方式得到表达。

  3.11我们使用感官可以知觉的命题符号(声音或书写符号)作为可能事态的投影。投影的方法是对命题-意义进行思维。

  3.12我将我们借以表达思想的符号称为命题符号。命题是与世界有着投影关系的命题符号。

  3.13属于投影的一切都属于命题;被投影的东西的可能性属于命题,但被投影的东西本身并不属于它。一个命题没有包含它的意义,但包含了表达它的可能性。一个命题包含了它的意义的形式,但并没有包含它的内容。

  3.14命题符号之为命题符号,在于其之内的诸元素,即诸语词,是以特定方式互相关联的。一个命题符号是一个事实。

  3.141一个命题绝不是语词的混合物。正如一个音乐主题绝对不是声音的混合物。命题是分节的。

  3.142只有事实才能表达一个意义,一个由名称组成的类是不能表达它的。

  3.143人们在书写和印刷时习惯于使用的那种表达形式掩盖了一个命题符号是一个事实这一要点。因为比如在一个印刷出来的命题中一个命题符号看起来与一个语词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

  3.1431如果我们将一个命题符号设想成是由空间对象(比如桌子、椅子、书本)而不是由书写符号复合而成的,那么它的这种本质便非常清楚了。这时,这些物彼此的空间位置表达了该命题的意义。

  3.1432不是:“复杂符号‘aRb’说出a与b处于关系R之中”,而是:“a”与“b”处于某种关系之中这个事实说出aRb这个事实。

  3.144人们能描述事态,但不能命名它们。名称如点,命题如箭,它们有指向。

  3.2在一个命题中一个思想可以以这样的方式得到表达:该命题的诸元素对应于该思想的诸对象。

  3.201我称这些元素为“简单符号”,称这个命题为“完全分析了的”命题。

  3.202在一个命题中被应用的简单符号叫做名称。

  3.203名称指称对象。对象是其所指。

  3.21一个事态中的诸对象的配置对应着一个命题符号中的诸单位符号的配置。

  3.221我只能命名对象。符号代表它们。我只能谈论它们,我不能言说它们。一个命题只能说一个物是如何的,而不能说它是什么。

  3.23对简单符号的可能性的要求就是对意义的确定性的要求。

  3.24一个关于某个复合物的命题与那个关于该复合物的构成成分的命题处于内在的关系之中。该复合物只能通过对它的描述才能给出,而这个描述或者是对的,或者不对。一个谈论某个复合物的命题,当这个复合物不存在的时候,并不因此就成为没有意义的了,而只是成为假的。一个命题成分表示的是一个复合物,这点人们可以从包含着它的那些命题的某种不确定性中看出来。我们知道,经由这个命题并非一切都得到了确定。(一般性符号的确包含一个初像。)我们可以借助于一个定义来表达一个复合物的记号向简单记号的归并。

  3.25对于每一个命题而言,有一种而且只有一种关于它的完全的分析。

  3.26一个名称是不能通过任何定义而进一步剖析的:它是一种初始符号。

  3.261每个被定义的符号都是经由用以定义它的那些符号才有所表示;这些定义指出了一条路径。初始符号和经由初始符号而定义的符号——是不能以同样的方式进行表示的,人们不能经由定义将名称加以分拆。自己独立具有所指的任何符号都不能经由定义加以分拆。

  3.262在符号中没有得到表达的东西,它们的应用将其显现出来。符号所省略的东西,它们的应用将其说出来。

  3.263诸初始符号的所指可以经由说明得到解释。所谓说明是指包含着这些初始符号的命题。因此,只有在我们已经知道了这些符号的所指的情况下,我们才能理解这些说明。

  3.3只有命题才有意义,只有在一个命题的关联中一个名词才有所指。

  3.31我称一个命题中所有那些刻画了其意义的特征的部分为表达式(记号)。该命题本身也是一个表达式。表达式对一个命题的意义有本质的意义,诸命题可以彼此共同具有它们。一个表达式标示一个形式和一个内容。

  3.311一个表达式假设了它所能出现于其中的所有命题的形式。它是一类命题的共同的刻画性特征。

  3.312因此,它是经由它所刻画的诸命题的一般形式来表示的。而且,在这个形式中,这个表达式是稳定的,而所有其他成分都是变动的。

  3.313因此,一个表达式是经由一个变项来表示的,包含着该表达式的诸命题是这个变项的值。(在极限情形下,该变项成为常项,该表达式成为一个命题。)我称这样的变项为“命题变项”。

  3.314只有在一个命题中一个表达式才有所指。每一个变项都可理解为命题变项,变动的名称也不例外。

  3.315如果我们将一个命题中的一个成分转变成变项,那么就存在一个由这样的命题构成的集合,它们是那个变动的命题所有的值。该集合一般依赖于:我们按照任意的约定用该命题的诸部分意指什么东西。但如果我们将所有那些其所指由我们任意规定的符号都转变为变项,这时总还存在着这样的一个集合。不过,这个集合不再取决于任何约定,而仅仅取决于该命题的本性。它对应着一种逻辑形式——一种逻辑初像。

  3.316一个命题变项应该取一个什么样的值,这一点是确定好了的。对于这些值的确定就是该变项。

  3.317确定一个命题变项的值就是给出这样的命题,它们的共同的特征就是该变项。这种确定是对这些命题的一种描述。因此这种确定涉及的只是记号,而非其所指。对这样的确定来说,其本质意义只是:它们仅仅是对诸记号的描述,并没有就所表示的东西而有断言。

  3.318根弗雷格和罗素一样,我将一个命题看做包含于它之内的诸表达式的函项。

  (函项,一个命题函项就是一个其函数值为真值的函项,命题函项这个概念揭示了命题的一般形式。显然,命题函项其实就是谓词(predicate),这是常项,而自变元所赋的值由主词来表示。y=T(x)中,T()就是命题函项。如果该命题为真,则y的值为“真”。T()可以是,“……的公主”,或者“是特洛伊的公主”,前者是一种关系,后者是一种性质,据百度百科说是这样。)

  3.32符号是记号中感官可以知觉到的东西。

  3.321因此,两个不同的记号可以彼此共同具有一个符号(书写或声音符号)——这时,它们是以不同的方式进行表示的。

  3.322如果我们使用同一个符号,但却经由两种不同的表示方式来表示两个对象,那么这点绝对没有指示出这两个对象的共同特征。因为该符号当然是任意的。因此,人们也可以选择两个不同的符号。这时,还留有上述表示中的那种共同之处吗?

  3.323在口语中,这种情况极为常见:同一个与此以不同方式进行表示——因此属于不同记号——,或者,本来是以不同方式进行表示的两个语词在一个命题中被以表面上看起来相同的方式加以运用。因此“ist”(是)既以系词的形式出现,又以同一性符号的形式出现,此外还被用来表达存在;“存在”像“走”一样以不及物动词的形式出现;“同一”以形容词的形式出现;我们谈论某个事物,但也谈论某个事物发生了。例如,格林是不成熟的,“格林”和“不成熟”,是不同的词,所指不一样,是不同的记号。

  3.324由此,很容易产生最为基本的混淆,整个哲学充满着这样的混淆。

  3.325为了避免这些错误,我们必需运用这样一种符号语言,它通过如下方式而使它们的发生成为不可能:它不在不同的记号中运用相同的符号,不以表面上看相同的方式运用以不同方式进行表示的诸符号。因此,也即运用一种遵循逻辑语法——逻辑句法——的符号语言。(弗雷格和罗素的概念文字就是这样一种语言,当然,还是未能避免所有错误。)

  3.327一个符号只有与其逻辑-句法的运用一起才决定一个逻辑形式。

  3.33在逻辑句法中,符号的所指不能具有任何作用;它必须在没有提到任何符号的所指的情况下就可以建立起来,它只应假设了关于表达式的描述。

  3.331-332罗素的类型论:建立符号规则时必须提及符号的所指。任何命题都不能就其自身有所断言,因为一个命题符号不能包含在自身之内。

  3.333一个函项不能是它自己的主目,因为一个函项符号已经包含了它的主目的初像,它不能包含自身。…………(消解了罗素悖论)

  (从这里开始,有大量的数理逻辑内容,本人才疏学浅,无法提取核心推导过程,只能提取我力所能及能够理解的部分,因而肯定没办法全面呈现这本书的内容。)

  3.341一个命题中的本质性的东西是能够表达相同意义的所有命题所共同具有的东西。

  3.3411因此,人们可以说:一个真正的名称是表示一个对象的所有记号所共同具有的东西。对于名称而言,所有种类的复合性都将被一一证明是非本质性的。

  3.342在符号系统中,如果我们任意地决定了某种东西,那么某种其它得东西就必然发生,这取决于符号系统的本质。

  3.3421一种特殊的表示方式或许不重要,但它是一种可能的表达方式这一点却始终重要。一般来说,哲学的情况是这样的:个例总是被证明是不甚重要的,但每一个个例的可能性却为我们提供了有关世界本质的某种信息。

  3.344在一个记号中进行表示的东西是所有这样的记号中的共同的东西,按照逻辑句法规则它们可以替代它。

  3.3441(真值函项记号系统……)

  3.4一个命题确定了逻辑空间中的一个位置。仅仅命题诸构成成分的存在,有意义的命题的存在便确保了该逻辑位置的存在。

  3.41命题符号和逻辑坐标:此即逻辑位置。

  3.411几何位置和逻辑位置具有如下共同之处,即两者都是某种存在的可能性。

  3.42尽管一个命题只能确定逻辑空间中的一个位置,但是经由它整个的逻辑空间的确必然已经给出来了。

  3.5被思维过的命题符号是思想。

  4思想是有意义的命题。

  4.001命题的总和是语言。

  4.002人们具有构造这样的语言的能力,借此人们可以表达每一种意义,而且是在如下情况下做到这一点的:他们根本不知道每一个语词是如何进行指称的并且它们究竟是指称什么的。——正如人们在说话时不知道个别的音是如何发出来的一样。口语是人类机体的一部分,和它同样复杂。对人类来说,欲从它直接获知语言的逻辑是不可能的。语言给思想穿上了衣服,而且是以如此的方式:从这件衣服的外表形式不能推断出它所遮盖的思想的形式;因为这件衣服的外表形式是按完全不同的目的制作的,不是为了让人们看清身体的形式。帮助人们理解口语的那些未名言的约定是极度复杂的。(这句话就是后期维特根斯坦对前期的反思和修正的最核心之点了。)

  4.003人们关于哲学事项写出的大部分命题和问题并不是假的,而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因而,我们根本不能回答这类问题,只能确定它们毫无意义的性质。哲学家们的大部分问题和命题都是因为不理解我们的语言的逻辑而引起的。(它们和如下问题是同一类的:善与美相比是在更大程度上同一的,还是在更小程度上是同一的。)最深刻的问题根本不是问题。

  4.0031一切哲学都是“语言批判”。罗素的功劳在于指出了,一个命题的表面上的逻辑形式不一定就是其真正的逻辑形式。

  4.01命题是实际的图像。命题是我们所思维的实际的模型。

  4.011初看起来,命题,比如印在纸上的样子,似乎并不是它们所关涉到的实际的图像。但是,初看起来,乐谱也不是乐曲的图像,我们的音标文字也不是口语的图像。然而,这些符号语言还是被证明是它们所表现的东西的图像——即使在这个词的通常的意义上说也是如此。

  4.012我们感到“aRb”的形式的命题是图像。

  4.013这种图像的本质性质并不受表面上的不规则性干扰(例如乐谱中对升降号的运用),因为即使这些不规则性也是描画它应当表达的东西的,只是以不同的方式而已。

  4.014唱片、乐谱、声波,彼此都处于一种内在的描画关系中,它存在于语言和世界之间。

  4.0141交响乐投影到乐谱中有一条规则,是一条从乐谱语言到唱片语言的翻译规则。(而人类的语言无法精确翻译,只能澄清用法。维特根斯坦在讨论语言中大量使用比喻,这成为了错误的最大来源。)

  4.016为了理解命题的本质,我们考虑象形文字。象形文字是描画它所描述的事实的。拼音文字源于象形文字,它并未丧失对于描画而言具有本质意义的东西。

  4.02无需他人向我们解释一个命题符号的意义,我们就能理解它。

  4.022一个命题显示其意义,当其为真时,情况是什么样的。

  4.023实际必然经由一个命题以是或否的方式确定下来了。为此,它必须经由它完全地加以描述了。命题是对基本事态的描述,借助于一个逻辑脚手架构造器一个世界,因而如果该命题是真的,人们也能从它那里看出逻辑事项的情况是什么样的。

  4.025语言的翻译只是翻译命题的诸构成成分,而不是翻译每一个命题。

  4.026在简单符号的情况下,必须经由他人向我们解释它们的所指,我们才能理解它们。

  4.03一个命题必须用已有的表达式传达一个新的意义,一个命题向我们传达了一个事态,因此本质上说必然和事态相关联,关联就是:它是它的逻辑图像。

  4.0312命题的可能性是建立在符号代表对象这个原则基础之上的。我的基本思想是:“逻辑常项”不代表什么(例如T( ),是……的公主)。——事实的逻辑是不可被代表的。

  4.04在一个命题中必须能够区分出和在它所表现的事态中恰好同样多的部分。二者必须具有相同的逻辑(数学)多样性。

  4.0411例如,想在fx前面放置一个标号,来表达东西是不适当的——我们不知道究竟什么东西被一般化了,通过在主目的位置引入一个标识符,也不适当——我们不能确定诸变项的身份,这都不适当,因为没有必要的数学多样性。

  4.061-4.063一个命题具有一个独立于事实的意义,人们不能用假命题来表达自己的意思(~p),真命题是p),这两个符号可以说出相同的东西,因为实际上没有东西与“~”对应,在一个命题中包含否定并不是它意义的标志。为了说出一个点是黑的还是白的,我必须先知道人们在何种情况下称一个点是黑的还是白的,为了说p真的或假的,我必须确定了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将其称为真的或假的。

  4.0641否定涉及被否定的命题所确定的逻辑位置。否定着的命题的逻辑位置不同于被否定的命题确定的逻辑位置。

  4.11真命题的综合是全部自然科学。

  4.111哲学不是自然科学的一种。

  4.112哲学的目标是思想的逻辑澄清,不是任何理论,而是一种活动。一部哲学著作本质上来说是由说明构成的。哲学的结果不是哲学命题,而是命题的澄清。哲学应该使思想变得更清楚,应该清晰地划出思想的界限,否则,它们可以说是浑浊的、模糊的。

  4.1121心理学与哲学的关系并非更为密切。认识论是心理学哲学。我对符号语言的研究对应着思维过程的研究,哲学家们认为,后者对于逻辑哲学来说有本质意义。只不过他们大多时候纠缠于非本质性的心理学研究中。在我的方法中也存在着类似的危险。

  4.114哲学应该划出可以思维的东西的界限,并借此划出不可以思维的东西的界限。它应该通过可以思维的东西从内部来划出不可以思维的东西的界限。

  4.115它将通过清楚地表现出可以言说得东西的方式来暗示不可言说的东西。

  4.121命题不能表现逻辑形式,它映现自身于它们之中。语言不能表现映现于自身于它们之中的东西。命题显示和展示实际的逻辑形式。(当用逻辑来分析语言的时候,逻辑本身是不可说的,因此要解释逻辑,就只能借用比喻,而比喻导致错误。尽管如此,语言依然能使用逻辑进行分析,逻辑可用,而不可说。)

  4.1212可显示的东西,不可说。

  4.1213一旦我们的符号语言中所有的事项得到了适当的处理,我们便拥有了一个正确的逻辑观。

  4.122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谈论对象和基本事态的形式性质,或者,事实的结构性质,而且在同样的意义上,也可以谈论形式关系和诸结构之间的关系。我也说“内在性质”,而不说结构性质;也说“内在关系”,而不说诸结构之间的关系。我之所以引入这些表达式,是为了说明在哲学家们之间广泛流传的混淆——将内在关系混同于真正的外在关系——的根源。但这样的内在性质和关系的存在是不能通过命题来断言的,而是显示在表现那些基本事态和处理那些对象的诸命题之中。(根据我的理解,内在关系就是概念之间的关系,外在关系则是因果之间的关系,确实很不同。但是如果考察亚里士多德的著作,我又觉得二者经常共同运作,未必一定要分隔开。)

  4.1221我们也可以称一个事实的一个内在性质为该事实的一个特征,比如人的面部特征。

  4.123一个性质是内在的,如果不可设想其对象不具有它。

  4.126在我们谈论形式性质这种意义上,我们现在也可以谈论形式概念。逻辑中经常有人混淆形式概念和真正的概念。某种东西作为一个形式概念的对象而属于它之下,这点事不能经由一个命题表达出来的。相反,它显示自身于该对象的那个符号本身之中,例如一个名称显示它表示一个对象,一个数符号显示它表示一个数,等等。形式概念不能像真正概念一样通过一个函项来表示。因为它们的标志,形式性质,不是经过函项来表达的。一个形式性质的表达式是某些记号的一个特征。因此,一个形式概念的诸标志的符号是所有这样记号的一个刻画性特征,它们的所指均属于该概念。因此,一个形式概念的表达式是这样一个命题变项,在其中,只有这个刻画性特征是稳定的。(例如数字这种符号类型的普遍特征、用法,就是形式概念,它不能被表达为一个函项,而具体的数就不同了,它在命题中具体的意义就是真正的概念。)

  4.127一个命题变项表示一个形式概念,它的值则表示属于这个概念之下的诸对象。

  4.1271每一个变项都是一个形式概念的符号。因为每一个变项都表现了它的所有值所具有的一个稳定的形式,而这个稳定的形式就可以看成是这些值的形式性质。

  4.1272所以,变动的名称“x”是对象,或者物,物件这些似是而非的概念的真正的符号。这些概念文字只能通过一个变动的名称来表达,有100本书,这句话很好理解,但你不能说“有100个对象”,这句话没有意义,“有100个复合物,100个事实,100个函项,100个数”,这也是没有意义的,这些词表示的都是形式概念,需要通过变项来表现出它的意思。(这一段我改编过,否则很难理解。)

  4.12721一个形式概念已经与属于它之下的一个对象一起给出了。因此,人们不能将一个形式概念的对象和该概念本身都作为初始概念一同引入。因此人们不能像罗素那样将函项概念和特殊的函项一起作为初始概念引入;或者,将数概念和特定的数一同作为初始概念引入。

  4.1273人们只能通过一个变项来表达一个形式序列的通项,因为这个形式序列的项这个概念是一个形式概念。我们可以通过如下方式确定一个形式序列的通项:给出它的第一项和这样的运算的一般形式,它从前一个命题将接下来的那个项制造出来。

  4.1274是否存在着形式概念的问题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因为任何命题都不能对这样的一个问题作出回答。人们也不能问类似于:“存在着不可分析的主语-谓语命题吗?”这类的问题。

  4.128逻辑形式是无数的。因此,在逻辑中不存在任何卓越的数,而且因此也不存在哲学一元论或二元论,等等。

  4.2一个命题的意义就是其与基本事态的存在和不存在的诸可能情况的一致和不一致。

  4.21最简单的命题,基本命题,断定一个基本事态的存在。

  4.211一个基本命题的标志是任何基本命题都不能与它相互矛盾。

  4.22一个基本命题是由诸名称组成的。它是诸名称的一种关联,链接。

  4.23只有在某个基本命题的关联中,一个名称才出现在一个命题之中。

  4.24名称是简单符号,我通过单个的字母“x”,“y”这些来指示它们。我将基本命题写作函项:fx等。通过p,q,r来指示它们。

  4.25如果我使用具有相同的所指的符号,就通过插入=来表达这一点。a=b意味着符号a可以被符号b替换。

  4.25如果一个基本命题是真的,其描述的基本事态存在;如果一个基本命题是假的,则其描述的基本事态不存在。

  4.26如果给出了所有真的基本命题,我们便有了对于世界的完全的描述。

  4.27相对于n个基本事态的存在和不存在,有Kn=2^n种可能情况,基本事态的所有组合中任何一种可以存在,其他的组合不能存在。

  4.28恰好有同样多n个基本命题的真——和假——的可能情况与这些组合相对应。

  4.3诸基本命题的真值可能情况意味着诸基本事态的存在和不存在的诸种可能情况。

  4.31在图式中,W代表真,一致,F代表假,不一致。

  4.411很可能,基本命题的引入对于所有其他种类的命题的理解来说具有基础性的意义。一般命题的理解取决于基本命题的理解。

  4.42关于一个命题与n个基本命题的诸种真值可能情况的一致和不一致有2^2^n种可能情况。

  4.45对于n个基本命题来说,有Ln组可能的真值条件。这些组真值条件属于一定数目的基本命题的诸种真值可能情况。它们可以被排成一个序列。

  4.46在这些组可能的真值条件中,有两种极端情形。第一种,表达它们的那个命题在诸基本命题的所有真值可能情况(或为真或为假的情况,否则无法理解)下都是真的。这时,我们便说这些真值条件是同语反复的。另一种,表达它们的那个命题在所有真值可能情况(或为真或为假的情况,否则无法理解)下都是假的,这些真值条件是矛盾的。在第一种情形中,我们称表达它们的那个命题为同语反复式,第二种为矛盾式。

  4.461一个命题显示它所说出的东西,同语反复式和矛盾式则显示它们没有说出任何东西,前者无条件地真,后者在任何条件下都是假的。它们都是空洞的。例如我知道下雨,或者不下雨时,我不知道任何天气情况。

  4.4611同语反复和矛盾式并非没有意义,因为它们属于符号系统,其地位类似于0在算数系统中的地位。

  4.463诸真值条件确定了表达它们的那个命题所留给诸事实的那个活动范围。同语反复式把无穷的逻辑空间都留给实际,矛盾式则充满了整个逻辑空间,没给实际留下任何位置。二者都不决定实际。

  4.465一个同语反复式和一个命题的逻辑积与该命题说出了相同的东西。

  4.4666诸符号的所指的特定的逻辑的结合对应着诸符号的特定的逻辑的结合;每一种任意的结合只对应着未结合在一起的诸符号。这就意味着,相对于所有事态都真的命题根本就不可能是任何符号的结合

  4.5命题的一般形式是:事情是如此这般的。

  4.51假定所有的基本命题都给予了我:这时我便会直接地提出这样的问题:从它们我能构造出哪些命题呢?能构造出所有的命题,以这样的方式命题的界限便被划出来了。

  5一个命题是诸基本命题的一个真值函项,一个基本命题是它自己的一个真值函项。 (WWWF之类符号表示的真值函项,W或F是基本命题的真值)

  5.01诸基本命题是一个命题的诸真值主目。

  5.02人们很容易将函项的主目与名称的标号混淆在一起。因为我们从主目和标号中都能认出包含着它们的符号的所指。在”~p”中,p是一个主目,因为在未理解p之前,我们无法理解~p。但在儒略·凯撒这个名称中,儒略是一个标号,其构成了关于这样一个对象的描述的一个部分。罗素和弗雷格都混淆了二者。

  5.1诸真值函项皆可以被安排进序列之中。这构成了概率理论的基础。

  5.101(写了很多图式)我将一个命题的诸真值主目的诸种真值可能情况中那些使其为真的情况称为它的真值基础。

  5.12特别说来,如果一个命题“q”的真值基础都是另一个命题”p“的真值基础。那么”p“的真得自于q的真。

  5.122如果p得自于q,那么p的意义包含于q的意义之中。

  5.123上帝不能创造一个这样的世界,在其内命题p是真的,但他却没有创造出它的所有对象。

  5.132如果P得自于q,那么可以从q推演和推导出p。罗素的推理规则是多余的。

  5.133所有推导都是先天进行的。

  5.134从一个基本命题不能推导出其他任何一个基本命题。

  5.136不存在为推理提供依据的因果联系。

  5.1361我们不能从当前的事情推断将来的事情。迷信恰恰是相信因果联系。

  5.1362意志自由在于我们现在不可能知道将来的行动。只有在如下情况我们才能知道将来的行动:因果性是一种内在的必然联系,正如逻辑推理的必然性一样。——知道和所知道的东西之间的联系是一种逻辑必然性的联系。

  5.15如果Wr是命题r的真值基础的数目,Wrs是命题s的这样的真值基础的数目,它们同时也是r的真值基础,那么我们便称比例Wrs:Wr为命题r给予命题s的概率度。

  5.1511不存在概率命题所独有的独特对象。

  5.152我们称彼此没有共同的真值主目的诸命题为相互独立的。两个基本命题给予彼此的概率为1/2。

  5.155概率命题的单位是:(一般来说我缺乏进一步了解的)诸情况给予一个特定事件的发生以某某概率度。

  5.156概率是一种一般化。它涉及对于一种命题形式的一般性的描述。只是在缺乏确实性的时候我们才需要概率。——即在这样的时候:我们对一个事实并不完全了解,但是我们的确只要有关它形式的一些东西。概率命题可以说是其他命题的节录。

  5.2诸命题的诸结构彼此处于某些内在关系之中。

  5.21我们可以这样在表达方式中突出表现这些内在关系:将一个命题表示为这样一种运算的结果,它将它从其他的命题中生产出来。

  5.23一个运算就是为了从一个命题制作出另一个命题而必须做的事情。

  5.231这一点自然要取决于它们的诸形式性质,取决于它们的诸形式的内在相似性。

  5.233一个运算只有在这样的地方才能出现,在那里,一个命题以一种逻辑上有意义的方式从另一个命题中产生出来。因此,它只有在对一个命题的逻辑构造过程开始的地方才能出现。

  5.234诸基本命题的诸真值函项都是以诸基本命题为基础的诸种运算的结果。我称这样的运算为真值运算。

  5.2341p的真值函项的意义是p的意义的一个函项。否定,逻辑加法,逻辑乘法,等等,都是运算。

  5.24一个运算显示自身于一个变项中;它显示人们如何能够从一种形式的诸命题过渡到另一种形式的命题。它表达了诸形式之间的区别。一个运算的诸基础与其结果之间的共同之处恰恰是这些基础。

  5.241一个运算并没有标示任何形式,而只是标示出了诸形式之间的区别。

  5.242从p制作出q的那个运算又从q制作出了r,等等。这点只能表达在如下事实中:p,q,r等等是变项,它们一般性地表达出了某些形式关系。

  5.251一个函项不能是它自己的主目,但是一个运算的结果却的确可以是它自己的基础。

  5.252只有以这样的方式从一个形式序列的一项到另一项的进展才是可能的。

  5.3所有命题都是诸种真值运算应用于诸基本命题之上的结果。一种真值运算是一个真值函项从诸基本命题中产生出来的那种方式。生成的真值函项又可以经过真值运算产生新的真值函项。

  5.32所有真值函项都是有限数目的真值运算在诸基本命题上连续应用的结果。

  5.4没有弗雷格和罗素意义上的“逻辑对象”,“逻辑常项”。

  5.41这是因为:以诸真值函项为基础诸真值运算的所有结果都是相同的,只要它们是诸基本命题的同一个真值函项。

  5.42“V”和“左转九十度的U”这两个符号,并不是像左和右等等那种意义上的关系,罗素的逻辑初始符号之间的交互定义的可能性已经说明,它们根本不是初始符号,他们所表示的根本就不是关系。

  5.44真值函项绝不是实质函项。命题“~ ~ p”处理否定的方式并非和处理一个对象一样;但是否定的可能性已经被预先断定在肯定之中了。“~”肯定不是一个对象。

  5.45如果存在着逻辑的初始符号,那么一个正确的逻辑就必须澄清它们彼此的相对位置,必须为它们的存在提供依据。以初始符号为出发点而进行的逻辑构造过程必须是清楚明白的。

  5.451如果逻辑有初始概念,那么它们必须是彼此独立的。如果一个初始概念被引入了,那么它必须是在包含着它的所有结合中被引入的。人们不能先在一个结合中引入,又在另一个结合中再次引入。如果我们引入了“否定”,那么我们就必须不仅理解它在“~p”的意义,还必须理解了它在“~(pVq)”,“~fx”这样的命题中的意义。我们不能在一种情况下引入,事后又在另一种情况下引入,因为没有根据相信这两类情形中应该使用同样的符号结合。(也就是说,否定,符号~,不应该是逻辑的初始符号,因为肯定的概念和否定的概念互相之间不是独立的;而且并且,或这样的也不是初始符号,因为它们交互定义。如果“否定”被用在几个不同的命题下,其意义都是一样的,那么就是逻辑的初始概念,但情况不是这样的。)

  5.452将一个新的权宜手段引入逻辑的符号系统,这必定始终是一个意义重大的事件。我们绝对不能将一个权宜手段以这样的方式——可以说,若无其事地——引入逻辑之中:将其放在括弧里或者脚注中。但究竟在什么地方必须总是要使用这种权益手段?这是,它在逻辑中的位置必须要说明。

  5.454在逻辑中没有并列,也不可能有任何分类。逻辑中不可能存在较普遍和较特殊的东西。

  5.4541逻辑问题的答案必然是简单的,因为它们确定了简单性的标准。

  5.47从一开始便可以就所有命题的形式而说出的一切东西都可以同时说出来。所有逻辑运算的确均已包含在基本命题之中了。凡是存在着复合性的地方,就有主目和函项,而有了主目和函项,也就已经有了所有的逻辑常项。那个唯一的逻辑常项就是所有命题按照其本性彼此共同具有的那个东西。但是这就是一般的命题形式,即命题的本质。

  5.4711给出了命题的本质就意味着给出了所有描述的本质,因此也意味着给出了世界的本质。

  5.472关于最一般的命题形式的描述就是关于唯一的一个一般的逻辑初始符号的描述。

  5.473逻辑必须照料自身。一个可能的符号必定能够有所表示。在逻辑中可能的一切东西也是允许的。(“苏格拉底是同一的”之所以没有意味着任何东西,是因为根本不存在被叫做“同一的”这样一种性质。这个命题之所以是无意义的,因为我们还没有做出一个任意的决定,而并非是因为该记号本身不被允许。)在某种意义上说,在逻辑中我们是不可能犯错误的。(“同一”不是一个逻辑常项,不是一个确定性的性质,它在不同的命题中有不同的意义,所以说,我们使用“同一的”的时候,我们必定在做出一个任意的决定,决定该“同一的”在具体命题中的意思,但是“苏格拉底是同一的”这句话人们还没有决定如何使用“同一的”的意义,即没有给同一的这个词以任何所指。我们必需对符号的意义做一个决定。)

  5.4731逻辑是先天的,我们不能不合逻辑地思维。

  5.4732我们不会给予一个符号不适当的意义。

  5.47321不必要的符号单位没有指称任何东西。满足同一个目的的诸符号从逻辑上说是等价的,没有满足任何目的的符号从逻辑上说没有所指。

  5.4733弗雷格说:每一个合法地构造起来得命题都必有一个意义;而我则说:每一个可能的命题都是合法地构造起来的,而如果它没有一个意义,则这只能是因为我们没有给予它的某些构成成分以任何所指。

  5.474必要的基础运算的数目仅仅取决于我们的记号系统。

  5.475这里重要的只是,如何构造一个具有特定的维数——特定的数学多样性——的符号系统。

  5.476显然,这里关涉到的并不是一些必须被加以表示的初始概念,而是一条规则的表达。

  5.5每一个真值函项都是运算(-----W)(奇怪的符号,····)在诸基本命题上的连续应用的一个结果。这个运算否定了出现于右边括弧之内的所有命题。我将它称为命题的否定。

  5.501“奇怪的符号”是一个变项……

  5.512如果“~p”是假的,那么p就是真的,那么“~”是如何与实际一致起来的呢?但是在“~p”中起到否定作用的并不是“~”,而是这个记号系统中所有否定p的符号所共同具有的那个东西。

  5.514如果一个符号系统已经被确定下来,那么在其内便有一条关于如何构造出所有否定p的命题的规则,一条关于如何构造出所有肯定p的命题的规则,一条关于如何构造出所有或者肯定p或者否定p的命题的规则,等等。这些规则与那些记号是等价的,后者的意义映现自身于前者中。(发现~不是初始逻辑概念和逻辑常项,于是就寻找所有“否定”背后的普遍构造规则。)

  5.521我将所有这个概念与真值函项区分开来。……

  5.522一般性符号指示了一个逻辑初像,另一方面突出了诸常项。

  5.523一般性符号是作为主目出现的。

  5.525像罗素那样,通过“fx是可能的”这样的命题通过语词来复述命题……是错误的。

  5.526人们能够借助于诸完全一般化了的命题——因此,这也就是说,并非通过首先将任意一个名称与一个特定的对象配合在一起的方式——来完全地描述世界。这时为了获得惯常的表达方式,人们只需在“有一个而且仅有一个x,它……”这样的一个表达式后面说:这个x就是a。

  5.53一个对象的同一性,我通过一个符号的同一性,来表达;而不是借助于同一性符号,来表达。诸对象的不同性我通过诸符号的不同性来表达。

  5.5301同一性绝不是存在于诸对象间的一种关系。……我们只是经常使用同一性符号。

  5.5302罗素关于“=”的定义是不适当的,因为按照这个定义,人们不能说两个对象共同具有所有性质。

  5.5303大体来说:说两个物是同一的,这是胡话,就一个物属它与自身同一,等于什么都没说。

  5.533因此,同一性符号并不是概念文字中具有本质意义的部分。

  5.534现在我们看到,在一个正确的概念文字中,诸如“a=a”,“a=b”之类的似是而非的命题甚至都不能写出来。(……后面批评了罗素)

  5.54在一般的命题形式中,一个命题只是作为诸真值运算的一个基础而出现于另一个命题中。

  5.542某人相信某事这样的命题也不是事实和对象的配合,而是诸事实的配合。

  5.55我们必须先天地回答有关基本命题得所有可能的形式的问题。基本命题是由诸名称构成的。但是,由于我们不能给出具有不同的所指的诸名称的数目,所以我们也不能给出基本命题的构成形式。

  5.551我们的基本原则是:可以经由逻辑而决定的任何问题都必须能立即予以决定。如果我们必需通过观察世界来回答这样的问题,那么这就说明我们走上了完全错误的道路。

  5.552为了理解逻辑我们所需要的具有的那种“经验”不是关于“某物是如此这般的”;而是关于“某物存在的”,而后者实际上不是任何经验。(这里的最后一个“经验”改变了日常语词的含义,实际上我们还是需要从某种经验中才认识到世界存在。)逻辑先于每一种经验——某物是如此这般的。它先于如何,而不先于什么。

  5.555如果不考虑基本命题的独特逻辑形式,那么我们对它们还是有一个概念的。但是,在人们能够按照一个系统构造记号的地方,逻辑上说重要的事情是这个系统,而非那个个别的记号。在逻辑中我必须处理的东西是使我能够发明它们的东西。

  5.5563事实上,我们的口语的所有命题按照其现状从逻辑上来说就是完善和有秩序的。——我们这里应该给出的那个最简单的东西,并不是真理的一幅画像,而是完整的真理本身。

  5.557逻辑的应用确定有什么样的命题。逻辑不能预示属于其应用范围内的事情。逻辑不能与应用发生冲突,但逻辑必须与其应用发生接触。逻辑与其应用不能交叉。

  5.5571如果我们不能先天地给出所有命题,那么硬要这么做势必导致胡话。

  5.6我的语言的诸界限意味着我的世界的诸界限。

  5.61逻辑充满世界,世界的诸界限也是它的诸界限。因此,在逻辑上我们不能说:世界中有某种东西,而没有那个东西,因为这样就假定了我们排除了某些可能性,而逻辑不能排除它,否则逻辑就超越于世界的诸界限之外了,从另一边观察这些界限了。我们不能思维我们不能思维的东西,所以我们不能说出我们不能思维的东西。

  5.62在什么样的范围内唯我论是真理呢?因为唯我论言说的东西是完全正确的,只是不可言说;相反它显示自身。世界是我的世界,这点显示于如下事实:我所理解的那个唯一的语言的诸界限意味着我的世界的诸界限。(应该是指公共语言)

  5.63我是我的世界,微观宇宙。

  5.631不存在思维的、表象的主体。我所发现的世界的样子中唯独不能提到我自己。

  5.632主体不属于世界,而是世界的一个界限。

  5.633可以在世界中的什么地方看到形而上主体?你说,这里的情况和眼睛和视野的情况是一样的。但实际上,你并没有看到眼睛。从视野中的任何东西都不能推演出,它是被一个眼睛看到的。

  5.634我们经验中的任何部分都并非同时是先天的。我们所看到的任何东西也都可以是其它样子的。我们可以描述的任何东西也都可以是其它样子的。不存在任何先天的事物的秩序。

  5.64唯我论,当被严格贯彻到底时,和纯粹的实在论叠合在一起了。唯我论收缩成一个没有广延的点,所留下来的东西是那个与他配合在一起的实在。

  5.641的确存在着一种意义,在该意义上哲学中人们能够以非心理学的方式谈论我。我是经由如下事实而出现于哲学之中的:“世界是我的世界。”哲学的我不是人,不是人的身体或心理学处理的心灵,而是形而上主体,是世界的界限——而非其一个部分。

  6真值函项的一般形式是[p,g,N(g)](符号上面都有一横),这也就是命题的一般形式。

  6.001这就意味着,每一个命题都是运算N’(g-)在诸基本命题上连续应用的一个结果。

  6.002如果给出了有关如何构造一个命题这件事的一般形式,那么由此也就已经给出了有关如何能够经由一个运算从一个命题创造出另一个命题这件事的一般形式。

  6.01因此,一个运算O’(y-)的一般形式是:……,这是从一个命题到另一个命题的过渡的最一般的形式。

  6.021数是一种运算的指数。

  6.022数概念只不过是所有数的共同之处,数的一般的形式。数概念是变动的数。

  6.031在数学中集合论是完全多余的。因为我们在数学中所需要的那种一般性不是偶然性的。

  6.1逻辑命题是同语反复式。

  6.11因此,逻辑命题没说出任何东西。它们是分析命题。(我很难接受内部性质和外部性质的区分,因此我认为分析命题和综合命题并非泾渭分明,它们只是在极端条件下存在明显的语义区别。比如,命题“贵族制是由少数贵族进行统治的政治制度”,这是分析命题还是综合命题?这难道不是仅仅取决于你如何解释符号“贵族制”的意思吗?在普通人那里,不可能通过“贵族制”这个词就想到后面那一串意思,这应该是个综合命题。但是要理解这个命题我们又不需要经验,也不需要所谓的先验逻辑,“贵族制”这个符号和后面那一长串符号的结合,看上去是那么自然,就好像是同义反复。太阳是会发光发热的球体,这句话难道没有说出任何东西吗?——脱离发光发热和球体,我们不能想象太阳。分析命题和综合命题的区分好像陷入了一个主观性的困难——太阳是会发光发热的球体,这句话对无知的儿童来说是综合命题,但对知道太阳所指的成年人来说是分析命题,难道不是吗?据说综合命题是发现的工具,发现的工具假设了使用工具的主体,而发现假设了主体已经发现和没有发现的内容,结论是一个命题是否是综合命题取决于那个理解命题的主体所具备的知识,这实在是太主观了。隐藏在其后的最根本的问题在于,我们对公共语词并没有一致的理解,儿童和成年人对太阳的理解并不同,科学家和小贩对苹果的理解也是不同的。)

  6.111使一个逻辑命题看起来具有实质性内容的理论总是错误的。

  6.113逻辑命题的独特标志是,人们仅仅从记号就能认识到它们是真的,而这个事实内在地包含着整个逻辑的哲学。因此,不能仅仅从命题认识到非逻辑命题的真或假。(记号必定有一个所指,否则人们无法判断真假。逻辑上可判断的真假,只不过是我们对某个物的记号,和该物所具有的人们普遍相信的性质的记号,两种记号之间的恒常联结的结果。而恒常联结的顽固性的高低就决定了,这种判定能不能算逻辑命题的判定。令人遗憾。因此我可以说,逻辑是后于存在的,存在则是在经验中确证的,因此逻辑是后于经验的——情况不是这样,矛盾律是先于经验的。合适的说法是,逻辑是先于经验的,但逻辑应用于经验中。)

  6.12逻辑命题是同语反复式,这点显示了语言的、世界的形式的——逻辑的——性质。它们的构成成分以如此这般的方式连接在一起便生成了一个同语反复式,这点刻画了它们的构成成分的逻辑的特征。

  6.1201-6.1203有很多图,看不懂

  6.122即使没有逻辑命题我们也能对付得了,因为在一个适当的记号系统中,通过仅仅查看这些命题我们的确就能认识到它们的形式性质。

  6.1222逻辑命题不能由经验加以确证或反驳。

  6.1223逻辑真理似乎是我们要求的结果。这是因为在我们能要求一个适当的记号系统的范围内,我们便能要求它们。

  6.1224逻辑是关于形式和推理的理论。

  6.123逻辑规律自身不能再受制于逻辑规律。矛盾律并不符合矛盾律本身。

  6.124逻辑命题描述世界的脚手架,它们表现世界。它们不“处理”任何东西。它们预设了,名称有所指,基本命题有意义:这就是它们与世界的联系。显然,记号——它们本质上说具有某种特定的特征——的某些结合是同语反复式,这点必然显示了关于世界的某种东西。我们所使用的记号中,一些东西是任意的,一些不是任意的。在逻辑中只有非任意性的东西表达自身,但是,这意味着,在逻辑中所发生的事情并不是我们在借助于符号表达我们所需要的东西;相反,逻辑中绝对必须的符号的本性在于描述自身:如果我们知道了任何一种符号语言的逻辑句法,那么由此所有的逻辑命题便悉数给出了。

  6.125证明逻辑命题并不考虑意义和所指,只是按照符号规则来构造。通过连续的运算创造出新的命题,因为其无需证明事实,当然只是个同语反复式。

  6.1262出现于逻辑中的证明只是这样的一种机械的辅助手段,借助于它人们能更容易地识别出同语反复式——在其比较复杂时。

  6.13逻辑不是一种理论,而是世界的一幅镜像。逻辑是先验的。

  6.2数学是一种逻辑方法。数学命题是等式,因而是似是而非的命题。

  6.21数学名题没有表达任何思想。

  6.211生活中我们的确不需要数学命题;相反,由于从不属于数学的命题推演出了其他不属于数学的命题,所以我们才使用数学命题。在哲学中“真正说来我们为什么要使用哪个语词,哪个命题?”这种问题总是非常有价值。

  6.22数学在等式之中显示逻辑命题在同语反复式中所显示的世界的逻辑。

  6.23如果两个表达式经由同一性符号联系在了一起,那么这意味着它们彼此可以相互替换。但是,实际情况是否如此,这点必须在这两个表达式之中自我显示出来。这两个表达式彼此可以相互替换,这点刻画了它们的逻辑形式的特征。

  6.231肯定可以理解为双重否定,这点构成了它的一个性质。

  6.2321数学命题是可以证明的,这意味着:为了看到它们的正确性,我们无需将它们所表达的东西本就其正确性方面来与事实加以比较。

  6.2322两个表达式所指的同一性是不可断言的。因为为了就它们的所指有所断言,我必须知道它们的所指;而如果我知道了它们的所指,我也就知道了它们指称的是相同的东西还是不同的东西。

  6.2323一个等式只是标示出了这样一个角度,从它来看待结合在一起的那两个表达式,即从它们具有相同的所指的角度来看待它们的。

  6.24为了获得等式,数学使用的方法是替换的方法。因为等式表达了两个表达式的可替换性。我们经由如下方式从一些等式前进到新的等式:按照等式,将一些表达式替换为另一些表达式。

  6.3逻辑研究意味着所有合规律性的研究。逻辑之外一切都是偶然的。

  6.31归纳规律不可能是逻辑规律,因为显然它是一个有意义的命题。因此,它也不是一条先天的规律。

  6.32因果律不是一条规律,而是一条规律的形式。

  6.321因果律,是一个类名。正如在力学中有比如最小律,物理学中也有因果形式的规律。

  6.34充足理由原则、自然的连续性原则、自然的最小费力原则,等等,都是关于科学命题的可能的先天的洞见。

  6.341牛顿力学让世界的描述具有了一个统一的形式。这个形式是任意的,被比喻为有特定网格的网。但是在该形式中,世界描述的所有命题都必须从某些给定的命题——力学公理——按照给定的方式得到。这样为科学大厦建立了基础。

  6.342我们看清了逻辑和力学的相对位置。一幅图像,可以被某个具有特定的精细性的特定的网完全地加以描述,这点却刻画了图像的特征。世界可以经由牛顿力学被描述的那种方式来描述,经由一种力学比经由另一种力学可以让世界得到更简单的描述。

  6.343力学是这样一种尝试,它欲将我们为了给出世界描述所需使用的所有的真命题都按照一种蓝图构造出来。

  6.3431透过其整个逻辑装置物理学规律的确还是谈论世界中的对象的。

  6.3432我们不应该忘记,经由力学而进行的世界描述始终是完全一般性的。比如,它从来不谈论特定的物质点,而总是只谈论任意的物质点。

  6.35尽管我们的图像中的诸斑点是几何图形,但显而易见,几何学根本不能就它们的实际形状和位置说出任何东西。不过这个网却是纯粹几何性质的,它的所有性质都可以先天地给出来。例如,充足理由原则之类的规律处理的是这个网,而不是这个网所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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