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名字叫回忆》的读后感10篇
《我的名字叫回忆》是一本由【美】安•布拉谢尔 Ann Brashares 著著作,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的301图书,本书定价:30.00元,页数:2011-4,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我的名字叫回忆》读后感(一):噢,你也在这里?
裳裳五月 2011-6-8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
——张爱玲《流言》
在看完《我的名字叫回忆》后的一段时间里,思绪中总会不经意的浮现出张爱玲的这句话,也许,这就是对这本书所做的最好注解吧。
未收到书前,我一直好奇于作者要如何诠释这样的一个故事。以我所了解到的知识(当然, 或许我读得书毕竟太少了),总是轻易的将轮回转世这样的话题归结于我们东方的神秘,所以绝对无法去想象,一位美国作者,是用怎样的方式去描述和演绎。
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小说犹如一块侏罗纪的风化了数亿年的岩石,平淡而又层层叠叠的书。说它平淡,是因为书的内容很清淡,在描写露西和丹尼尔的千年之恋时,所展现的内心活动并不深刻;说它层层叠叠,则是因为在描绘丹尼尔不断轮回转世的过程中,所发生过的故事,一个个叠加,构成了这样一个迷离的故事。
但其中的特别之处,在于转世轮回的描述,解开了许多长久以来我所存在的疑惑。
无法想象一个漫长而孤单的灵魂,在达千年之久的时间里,寻寻觅觅另一个灵魂,那是怎样坚忍而困难的过程。千年前,当丹尼尔出于愚蠢的信念而跟随整个部队烧毁一个无辜的村落时,他第一次看到了露西的前世。在这样的出场镜头里,露西转身投入了火中。
就这样,出于极其强烈的内疚和一见钟情的爱,丹尼尔开始拥有了转世的记忆。为了能在下一世寻找到那个女孩,他一次又一次坚持保留自己的名字、记忆,甚至财产。在许多次轮回中,他看到了无数美丽的、可怕的、黑暗的、丑陋的、纯洁的,与外表无关的灵魂本质……他结交了和他一同轮回,保留着记忆的本;与自己阴暗的,能偷窃别人身体的哥哥约阿希姆成为世代交缠的宿敌,并一直一直的追寻着露西的脚步。
故事也许在这一个世纪终结。当丹尼尔和露西,终于以相似的身份和国籍出现在同一个地方时,他们迎来了爱情的最终句号。阴魂不散的约阿希姆试图破坏他们的关系,又再次出现。小说到了最后,还是保留着许多的疑问,作者并没有一一解释清楚,不太确定是为了下一部续集的铺垫,还是为了给读者留下一个悬念。
也许从某方面来说,并不是一部非常精彩的故事,但是从书中淡淡流淌而出的感伤,还是让人倍感温暖。转世,也许是真的有的,这个世间,依然有许多未解之谜。若是如此,从我们中国的传说上来讲,便是丹尼尔始终坚持不肯喝下那一碗孟婆汤吧。
只是,也会偷偷的想,若是能保留上一世的记忆,该有多好。好想知道上辈子身边的伴侣,是不是今生遇到的某个人……然后便可以悄悄的道一句:“哦,原来你也在这里。”
《我的名字叫回忆》读后感(二):心心不停,念念不住
《五灯会元》里说:“心心不停,念念不住。”意思就是,心上的人啊,我心里老想着你,我所有的心思都用来寻找你和你在一起。《我的名字叫回忆》,讲的就是这样一个为爱执著千年而终于得偿所愿的故事。爱情有时就是这么简单,遇上了,会意了,思念了,寻寻觅觅,兜兜转转,一波三折,终于爱上了。纵然过程百转千回,跨越千年行走万里,但只要一步一步接近爱,升华爱,感动爱,爱也就成了一份活生生的信仰。
客厅里孟爷复播的《非诚勿扰》接近尾声,我在书房放下《我的名字叫回忆》,书上还留有手掌的温热和微汗。入戏太深,以致还在想丹尼尔如何逃避阴魂不散的哥哥去不丹帕罗追随露西,在那里“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不用多想,故事讲到这里,已经让人大感完美。这是一本好读的小说,安•布拉谢尔的文笔加上翻译者陈丽勋心力倾注,小说读起来完全没有 阅读障碍。
“爱是一生一世一次一次的轮回,不管在东南西北。爱是一段一段一丝一丝的是非,教有情人再不能够说再会。”爱的故事让我想起爱的歌,周华健和齐豫对唱的那首老情歌。听这首歌非常有助于理解故事的设计。“她,是我的原罪。因为他,我才认识自己。”小说里的男主角丹尼尔拥有起死回生的超能力,他在第一次生命中就遇到了自己后来深爱着的人。大概心有灵犀,爱有天意,即便是在出征时执行放火任务,即便放火的对象是“敌人”,那“小鹿一样美丽的女孩”,也引起丹尼尔不同寻常的反应。最后他烧死了她,而爱从此绵绵无绝期。
打赢时间,获得索菲亚或康斯坦斯或露西的爱情,这是丹尼尔活着的理由。为爱而生,也为爱而死,死了都要爱,只为在最对的时间遇上最好的你。丹尼尔可以选择怎么去死,却并不能安排自己何时转世再生。所谓“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或者“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都令人无限沮丧。他年轻时,她是一个小女孩;他正当其时,她嫁作人妇;他是一个男孩时,她成了一个老妇;他认得她,而她却一无所知,他们有着世界上最远的距离。要怎么遇见,才是真正的爱到?幸而她知道自己亦是转世而来,他们在前世有约,爱是一种超越了时空的能量,穿越千年万年,历久弥新,任你海枯石烂,地老天荒。这种极致的爱,无关财富,无关地位,无关出身,无关血统,它是一种纯粹的信仰:爱要相信,爱要行动,爱要不顾一切去追随。人生海海,线索是爱,当爱已成往事,此情可待成追忆,你活在爱的回忆中寻找爱,回忆也可变成甜美的、眼前的爱情。
我一再说到信仰。“我用一千年的时间去爱你。我和你在时间的轮回里不断相遇,我总能认出你,不管你是惊慌失措的孩子,还是白发苍苍的老人。”这不是信仰是什么?若真有丹尼尔这样特别的人,他和露西的爱情看起来就纯美得像个童话,那么我们最多是这个童话的消费者?纯爱,清纯,都是当下极度缺少的东西,现实生活中的爱情成了一种加法:美貌、财富、性格、声望,甚至“有房子才有爱情”的房子爱情论,都令人悲催。丹尼尔在给露西的信中这样说:“人们说,爱需要一切,但我的爱只需要一样,那就是,无论发生了什么,也无论要等待多久,你都要对我有信心,要永远记得我们是谁,永远不要失望。”爱需要一种态度:相信爱,相信相信的力量,你有拨开历史风尘的睫毛。
我把《圣经》里的那段话抄写了一遍放进了书中,这样,我下次打开的时候就能看到: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不是嫉妒,爱不是自夸,不张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
《我的名字叫回忆》读后感(三):在千年回忆中品位爱
爱情小说好写,即便是蹩脚的作者,胡诌出几个痴男怨女的悲欢离合,也能赚到善良读者的几滴眼泪;爱情小说难写,因为人类的这点小小情感,几千年来被一再演绎,早已是“爱情小说无新事”。不过,随着时代的变迁,人们的爱情观念在不断发生改变,这给作家创新带来了契机。美国作家布拉谢尔的小说《我的名字叫回忆》,将爱情与奇幻结合起来,讲述了一个极富现代感的“穿越式”爱情故事。
男主人公丹尼尔是个特别的人,他的灵魂历经千年,每次转世都携带着过去的记忆。在他的第一世,他对美丽的女主人公索菲亚一见钟情。然而,她并没有丹尼尔这样特殊的记忆。千年以来,他在轮回中不断寻找她。世事弄人,当他找到她的时候,要么她已是别人的妻子,要么年龄、地位悬殊,要么她或他已病入膏肓,两人始终没能走到一起。到了21世纪,他们终于又找到对方,而他们的仇家却在这时突然出现了。
小说写得缠绵曲折,字里行间洋溢着浓浓的抒情风。与那些粗制滥造的言情小说不同,作者在历史、地理方面下足了功夫。从5世纪的拜占庭的开始,在这一千多年的时光里,作者带我们走过的北非列伯提斯、安纳脱利亚、君士坦丁堡、小亚细亚帕加马、克里特岛等地区,当时当地的民俗风情愈发衬托出爱情的凄美,也让虚构的故事愈发的真实。
曾经在围脖上看到一个很囧的段子,大意是说在爱情电影的结尾,主人公有情人终成眷属,屏幕上便会打出“剧终”两个字。实际上导演是想告诉我们,两个人在一起便是爱情的结束。读这部小说的时候,我也有这样的顾虑,如果小说末尾两人走到一起,那他们千年不死的爱情,是否也就算到头了。幸好作家给了我们一个“意外”,对于两人的未来,读者便有了更多的想象。
在我们这个互联网兴旺发达的时代,人们想要获得爱情有太多的途径,网络聊天、社交网站、泡吧、相亲,都有可能把两个不相干的人撮合在一起。然而现代人太忙,忙于工作,忙于买房,忙于上网,背负了太多的压力,似乎已经很少有空闲来谈感情了。许多人期望有一份真挚的爱情,却乏于行动。如果谁还没有勇气去爱,那就以丹尼尔为榜样。在这一千多年里,他不断寻找,不断失败,却不肯罢休。这种为爱而生的不灭的信仰,在现代社会真是太稀缺了。
《我的名字叫回忆》读后感(四):穿越千年的旷世奇缘
My name is memory,中文是《我的名字叫回忆》,在听到书名时就很喜欢,说不上是为什么。
看引子的时候觉得丹尼尔是一个可笑的人,他活了几千年,死过很多次,他灵魂的弧线追随着每次生命的形态,在不同的时空间穿梭,在漫长到令人绝望的生命里,自始至终地爱着一个人,杀死她,又一次又一次地为她而死,然后是持续地寻找她,用更加漫长的时光思念她……看到这里我突然停下来想,莫非这会是一本科幻小说或是荒诞小说?而我原本期待看到的如《山楂树之恋》般纯净的恋情,难道只不过是一只穿越千年之灵魂的疯狂回忆?
所幸故事并不象初时那么晦涩,之所以它一开始给人晦涩之感,只不过是因为我那颇为有限的想象力和承受力,而爱情,它原本就是游离于时间、地点、生死之外的情感,我一直都相信它的独立存在,却从来没有真正见识过如此庞大而圣洁的情感在世间持续穿行的那一刻,穿越时间、穿越空间、穿越漫长而永无休止的生命,穿越生与死的界限,那样地强大而丰盛,却又如涓涓细流般渗入丹尼尔一世又一世的生命。
不管你信与不信,丹尼尔真的就是这样一个人,他对世界永远是疏离的,唯一能令他心动的,就是那个千年前在北非被他杀死的女孩。惊鸿一瞥的片刻,恐惧的眼神,飞散的长发,消失在炽焰中的背影,这一切,就象一个永远无法抹去的印记,烙在丹尼尔灵魂的深处,化为刻骨铭心的伤痛。他一定没有想到过,瞬间的伤痛从此便会将他带上灵魂的不归路,而那份潜伏在他内心深处的罪恶感,究竟要用什么方式才能获得真正的救赎?在小亚细亚尼利亚,在君士坦丁堡,在他存活过的每个国家,每个角落,每段年华,他总是温柔地寻找和守护着她。即使自己来世的身躯变成一个幼小的男孩,即使她在他目光的注视下渐渐衰老,带着岁月留下的深深痕迹。在大段大段孤独中含着渴望的内心独白里,丹尼尔的感情始终如大海深处的礁石,沉默而坚定。这个世界上最孤独也最深情的男人,在生生世世的轮回中,他始终在寻找和等待,他改变过家庭、身份、职业,却固执地保留着同样的名字和同样的爱好。他的回忆是那样充沛,足以支撑他所有对生存的渴望和对再次相遇的美好希翼。他相信,在生命的某一次邂逅中,她还能记得自己,记得他们之间灵魂的纠缠和依恋。
露西,索菲娅,或是康斯坦斯,她们拥有同样的灵魂,尽管没有丹尼尔那样深刻的记忆,能够将生生世世的深情牢牢地镌刻在来世的记忆中,然而爱情的直觉却令她们在不同的时空中固执地爱上同一个男孩,虽然他们一直在彼此错过。
他们在熊熊燃烧的烈焰前惊愕地错过。
他们在充满怒意的匕首下无奈地错过。
他们在衰老混浊的眼神中痛苦地错过。
象一场灵魂与生命的对抗,在几千年的轮回之中,丹尼尔用灵魂深处的巨大能量寻找着最初的心动,现实世界对他而言是静止的,不管他被抛入怎样的现实,他始终在温习同样的回忆,而他所有的回忆里也只有她一个人。
丹尼尔和露西的爱情经历了一个缓慢的发展过程,最初在执行任务时烧毁她的家园和生命,是他们爱情的启蒙阶段,从此她变成他生生世世无法忘记的原罪,唯一的救赎方式是用爱情去呵护和补偿她。他们的第二次相遇比第一次更加尴尬,她是他哥哥约阿希姆的妻子,他眼见着暴戾的哥哥用不同的方式折磨和侮辱她,然而除了带他逃跑以外他无法为她做任何事情,心底那蠢蠢欲动的爱情在他们之间只不过会带来更多的难堪而已,他根本无法改变自己被残杀的宿命。这宿命仿佛一双可怕的黑手,在他们一次又一次重复开始的生命中反复地纠缠着,一如他对她的爱情那般执着。他们慢慢地温习着对彼此的记忆,在生与死的界限中,在时间与空间的交集中,努力悍卫着那份纯净而圣洁的情感,直至最后,命运再次残忍地吞噬着他们的爱情,约阿希姆的灵魂为复仇而来,他从来没有爱过索菲娅,但他永远无法原谅他们对自己的“背叛”,他的内心充斥着仇恨,所以在生生世世的轮回中从未感受到幸福和平静。从本质上而言,他和丹尼尔一样,总是执着于前世的记忆,却无法坦然开始崭新的生活。当丹尼尔开始勇敢地寻找露西,再一次将露西从约阿希姆手上救出时,他第一次获得了内心的平静,爱情的力量令他能够正确地审视他们三人之间的关系,毅然决定放下回忆,勇敢地面对约阿希姆,战胜他和他在几千年里囤积的威胁,真正令自己的爱情获得幸福的永生。
我从来没有看到过这样努力的,仿佛世间万物都不存在般的爱情。淡淡的文笔并无浓烈甜腻之感,然而那份浩大深邃,穿越千年的回忆,却足以令人动容。小说的最后留下一个让人回味无穷的结尾,露西怀着丹尼尔的孩子,而丹尼尔却只留下一封信,他是否能战胜约阿希姆,延续今世的浪漫情缘?他们是否能放下彼此之间那份持续千年的厚重回忆,回归到最平凡的人生?一切,留待读者去思考。
《我的名字叫回忆》读后感(五):千年修得共枕眠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有道理,没准我们今生所有的遭际都在前世、前前世、前前前世埋下了伏笔,只是我们都忘记了。如果有人记得呢,那样的人生会呈什么面貌?这部小说讲的就是这样一个“如果”。
“我”的记忆往前可溯至520年,出生在拜占庭,长大后成为一名勇猛的士兵,随哥哥一起出征。541年在北非,奉哥哥之名去烧一座村庄,烧到第三户人家时,火焰中看到一个穿者睡衣的姑娘。只一眼,“我”爱上了她,而她却被火焰吞噬了。
从此,我开始在生命的一次又一次轮回中寻找她。无论我诞生在哪里,无论贫富,我始终记得“她”,并且用力寻找她。有几百年我没有见到她,还有另外数百年她以各种身份出现了,我总是一眼就能够认出“她”,而“她”一点不记得我了。直到2006年在美国的弗吉妮亚,我们又相遇了,终于相爱,只是这一次能长相守了吗?
这个故事的构架看着眼熟,跟李碧华的《秦俑》很像。都是爱之弥坚,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爱,可以千年不变。然而爱又是多么多么不可得,几番生死轮回,才牵上了手,还不知能够终老否。主题有重叠也不尽相似,本书还有一个与爱并行的主题,是——救赎。
“我”在第一次生命中,杀人放火,“她”便直接死在“我”的手里,因此,我必得历经劫难,实现自我救赎,方获得爱。而我又是通过“她”最终洗尽了自己的罪孽。
如果“我”和“她”代表爱与救赎,那么仇恨化身为“我”的哥哥,来给我们制造种种磨难。一切源于“我”在第一次生命中,从看到“她”开始醒悟,抗拒哥哥的命令,引起哥哥的仇恨。也就是爱开始的时候,恨也开始,并且同爱一样长久,千年不变,恩怨一体。
那么千年过去了,恨化解了么?爱修成正果了么?小说在结尾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老外似乎不喜欢大团圆,一团圆故事就结了封闭了浅了。然尚未美满到底有了美满的希望——“我”爱的“她”终于爱并认出了“我”,一个新的生命已在孕育:“我”暂时还不能与你在一起,因“我”正在与仇恨进行着厮杀,但请对“我”有信心,我终将回到你身边。
爱,让人类获得自我救赎,千代万代传承不息。
《我的名字叫回忆》读后感(六):让爱在回忆中穿越
文/落潇
曾经对时光机很感兴趣,因为我可以通过时光机进行穿越,回到已经消逝的过去,然而看完《我的名字叫回忆》之后,才让我真正的知道穿越付出的努力和心血,才知道穿越也是一种修行。“索菲娅”,一个悦耳的外国女孩的名字,到底是不是今世的露西,这是吸引我进入回忆的第一个问题。跟随作者的思绪进行回忆,穿越在不同的时空之中,经历诸多死亡和重逢之后,我才发现穿越的动力是那一个眼神,是那一份两人之间的爱。
穿越中的男主人翁丹尼尔,一次穿越中袭击了一个无辜的女孩,自此以后,内心充满了深深的愧疚,在今后的重生中,一次又一次的开始寻找来世的女孩,她就是索菲娅。每次的重生中,他们都擦肩而过,仿佛重生就是为了爱的连续。作品采用穿插叙事的方格,两个同时发生的事件,却在不同的地点,读过一段段的故事,仿佛相爱的两人永远都不会再次见面,纵然时间已经轮回,两人已经重生。这让我想起了电影《月光宝盒》中的一幕,为了救一个自杀者放弃死亡,而不断的将时间前移,虽然当时觉得那么的可笑,而今看完《我的名字叫回忆》之后,才开始理解穿越时的那种迫切的心情。
时间在慢慢的消逝,死亡在不断地进行,唯有爱情才是不断重生的期盼。露西不断的告诉自己,爱情是一种缘分,然而她也在不断地思考丹尼尔称自己为索菲娅的原因。虽然对爱情坚持不懈,认定露西就是索菲娅的丹尼尔也开始对重生之后的爱情产生怀疑,他有过冷漠,有过自卑。在一千年之后,丹尼尔终于找到了久违的爱情,他做梦也没有想到,他的重生还可以带给自己一个新的身份:父亲。千年等一回,不为死亡几许,只求爱情永恒。无论路途多么挫折,无论误解多么深刻,当爱情尘埃落定时,我们又能如何倾诉呢。
让爱在回忆中穿越,这是一个多么美好的期望,在我的脑海中也产生了不小的风波。一回又一回的重生,一次又一次的记忆,世界会变得多么不可思议,我时而想起:我对面的同学是否我前世的恋人,思考间她的回眸一笑,到底在诉说着什么呢?也许我在回忆中穿越一番,事实就会摆在眼前,然而这样一次穿越也许需要一千年。
落潇 2011-5-21深夜
《我的名字叫回忆》读后感(七):回忆提纯了爱
回忆,是一团需要呵护的异乡之火,在时光和岁月的寒冬里,小心翼翼为每一个人取暖。而为她添薪加柴的,正是那姗姗迟来的爱。
也正是这姗姗迟来的安•布拉谢尔,她比新时代里一切匆匆早到者都来得慢、来得晚,因为她带着回忆而来,带着《我的名字叫回忆》而来。
现实世界是一个何等恐惧的世界啊:钢铁能飞,橡胶能跑,轮船能远航,然而这一夜间长出翅膀和腿的一切物质文明,难道不足以引发质疑吗?——你的大脑质疑文明,你的双手自然就推开了文明后面的那扇暗门,你的眼睛自然就能看清:物质文明是一种病态文明,物质塞封了人类的每一个器官孔,可怜的灵魂和精神被排挤得无处容身。你甚至可以站在所有纪年的时间轴上申诉:现实不容爱!
现实是转瞬即逝的,现实世界里的爱由于她依附于时间的承载爱也变得转瞬即逝了。这犹如一片依附于流水而漂浮的落叶,流水远逝,落叶远逝,时光远逝,爱也远逝。我为之奈何?或许你已悄然应答:去遥远水域将落叶捞回来吧。你是天才,你想到了如何打捞逝去之物,你懂得,拾回来的才是弥足珍贵的。
那么,我们该如何去打捞这些漂远的碎片呢?你不可能沿着河岸觅去,河岸只能抵达闹鬼的墓区;你不可能乘船舶追去,舟艇能抵达的也只能是呆立在远方的岸;你更不能一跃上青天,去问问老天世界可不可以不是现在这个样子。
我该如何去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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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末本世纪初在美国广为流传着一种思想意识:生命轮回,灵魂永恒。即人的生命不会终结,死亡只是生命旅程上一件极易平凡的事,死亡只是从一个生命体通向另一个生命体的入口,这辈子你可能是你女儿的父亲,你照顾她疼爱她,等你死后,你变成了灵魂,你在灵魂界等着你的女儿老死,然后你们的灵魂再重新商榷,一旦灵魂达成了新的共识,下一世你们就可以反过来,你上一世的女儿就可以做你这一世的母亲,她上一世的父亲就可以做她这一世的儿子。这是不可思议的灵魂经验,要让所谓的理性者相信它是徒然的。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确有真人真事:当你第一眼觉得某个陌生人特别熟悉时,那是因为你们上一世早已相识,由于作为物质体的你早已遗忘了而作为灵魂体的你还依然记得;当你第一次到达某个陌生的地方,你会突然觉得似乎这个地方你何时来过,那是因为上一世你确实来过,由于作为物质体的你早已遗忘了而作为灵魂体的你还依然记得……诸如此类的经验,曾无数次向人们预示了人这一世的生命和灵魂皆源于上一世,只是,感官所能触觉的一切都发生改变了,唯独灵魂的性(阴性、阳性,即雌性、雄性)和灵魂从上一世携带而来的记忆未曾改变。
安•布拉谢尔正是从她上一世、上上一世乃至穿越千年(公元541—2009年)的灵魂携带而来的记忆里,重现她与生活在不同年代、有着不同命运的人的爱情故事,这些故事曲折迷离,爱恨交织,将现实世界中的爱恨情仇影射得凿凿确确,并从往事的回忆中得出一个坚定的信念:伟大的爱情可以战胜一切。
作者也有不少对性的描述,但她所经历的每一次性都是躺在“爱的床上”的。这就使得原本会诱使生命坠落的性欲一下子垂直提升到了另一个更高的境界,这也是本书欲精心锤炼出的一个主题:性,是向着爱之巅峰的聚精会神。
20世纪末,在中国大地上曾诞生过这样一个致命的追问:“什么样的爱情可以喂饱我们?”若这个追问注定有唯一的一个答案,那么这个答案必须是:“从回忆里一遍遍提纯再一次次累加的爱情才能喂饱我们。”安•布拉谢尔找到了这个答案。
《我的名字叫回忆》读后感(八):我的前生是什么样的?
我没有把这本书当作一个爱情小说来读,我感觉如果我能够记忆起前生的话,仅仅就绝对不会仅仅关注于一段爱情。现在让我们想象一下,如果我能够想起我的前生,那会是什么样子的吧。
这不是我第一次思考这个问题,甚至不是第一次从书中看到过这个问题。我知道很多人都很认真的想过,很多作家也都很认真的写过,这是一个古老的话题,也许每个认真思考过人生的人都思考过这个问题。那就是当你知道了以前的记忆,你就会明白你不会真的死亡,于是死亡就对你毫无意义,这样你的人生会因为无数次的重复,而变得麻木。金钱、权力、荣誉、爱情都刺激不起你的兴趣,就像一个生了五百岁的老人一样,什么都难以让他心动。经历了很多个人生以后,你的知识,你的技能,你的经验,你的智慧,都无与伦比,你可以轻易获得金钱,哪怕你就如同这本小说中的丹尼尔一样,把自己前世的财宝偷偷埋藏在一个山洞中,连续用了九个人生。还可以把自己使用的东西埋藏起来等着几百年以后挖出来成为文物。不过我想更简单的是用你前世积累起来的经验,成为一个医生,一个乐师,一个老师,甚至一个作家,有了那么多世代的积累,挣钱肯定不成为问题。而且当你在某个人生中成为当时的巨富以后,你难道不会对你的财富发生厌倦?同样,你渴求知识,可是你在漫长的时间内,你读过了人世间几乎所有的经典,你能够说各种语言,能够使用各种器具,你是否会发生厌倦?你是否会想一想,这样的人生有什么意义,有什么价值,上帝为什么会这么安排,这么安排的目的何在,难道仅仅是让我们对人生产生厌倦?
你是否会因为现在的生活不如意,而因此放弃现在的生命?还是感觉已经无所谓,生和死还有什么区别,好和坏还有什么意义,出家和在家,看破红尘和迷恋尘世,有什么不一样吗?既然我不能消亡,那么存在是否就是一种荒谬?我为什么还要在乎尊严,爱情,幸福,喜悦,甚至连荒谬都无所谓了。
你对我的压迫,谩骂,囚禁,戕害,侮辱,歧视,甚至杀戮,都不会让我恐惧,大不了换一个来世。如果我还有什么感觉值得追求,那就应该是我从来没有得到过的东西,既然生命变成了永恒,那么又有什么可以得不到呢?在《我的名字叫回忆》里面,得不到的是爱情,经历了漫长的寻找和追逐,丹尼尔终于和索菲亚相遇,相爱,那么来生呢?你能够想象他们一起生活的场面吗?呵呵,和每个家庭一样吧,惨不忍睹。用世界著名的家庭治疗大师米纽琴的话就是“一段成功的婚姻,中途一定经过无数的考验的体会。双方议定起码想过离婚一百次,捏死对方五十次。”这就是真实的爱情。
在绘本《活了100万次的猫》里面,其实也写了同样一个主题,只是当主角虎斑猫真的爱上了白猫以后,他就失去了重生的能力,原来他那一百万次的复活也是为了爱情。是啊如果人能够重生,还有什么比爱情更然能够激发我们对生活的热情呢?可是当我们一次次经历了爱情和婚姻以后,我们是不是也会和别的东西同样感觉到失望呢?
我相信如果我能够想起前世,我会对未来感觉到绝望,还有什么东西是你用无数的来世也追求不到的呢?还有什么是你永远也得不到的呢?只有这种东西才能够成为你生存的动力,你生存的目标。可是人世存在这种东西吗?如果有,我感觉那就只有一个,那就是死亡!当你永远也死亡不了的时候,这才是你追求的终极目标!
且慢,刚才有一个前提,那就是你已经有无数的前世让你对一起发生厌倦。可是问题是我们存在的时间好像还不够那么漫长,我们人类文明的历史也就两千多年,你所谓无数个来世,像这本书里提到的,光溺水死亡就有过几次,好像自己已经有了无数个人生一样。先别着急,我们先来计算一下,书中从公元500多年才有了第一次生命,到现在只有一千五百年,即使每次都在二十五岁的时候就走向了死亡,那么到现在也不过只有四十几次的重生,多吗?太少了。即便是世界上最长的家谱,孔子家族,也只记录了从孔子到现在的七十多代。有科学家说,人类从产生到现在也不过经历了两百多代,不知道这个产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的,但是我相信如果我能够回忆起前世,两百多代,对于我可能还是感觉有点年轻,很多东西都还没有得到过,我会感觉生命还有很多活头,生命还有很多可能我想要去尝试,下一辈子,我想做个美国人,我想做个女人,想做个富翁,想做个乞丐,想做个政治家,想做个慈善家,想做个黑客……光这么列举下去就会不止两百个吧,而且社会还会不断创造出新的东西来,足够让我们有趣地活下去了。
在《天才向左疯子向右》这本书里,提到过一个能够记住前世的人,他的描述让你感觉到很可怕,世界上最恐怖的事情来自你的想象,而比你想象更恐怖的是真实。他的描述让你感觉到如果一个人能够真的想起前世,那么他就应该和他说的一样。他的目标是什么?不是死亡,而是要在这个世界上找一个能够理解他的人,一个也有着对前世有记忆的人!不然他太孤独了。如果是我,我也会这样做。
《我的名字叫回忆》读后感(九):回忆,以爱情的名义
在意犹未尽中,读完《我的名字叫回忆》,掩卷,沉思良久。想起三毛说过的话:爱情永恒,不能说只有那一刹。我开始怀疑这个世界,理性告诉我,这只是个虚构的爱情小说,但我还是沉迷其中,甚至不能自拔。
年幼时,自己整天躲在沙发上想象着,人是不是有前世有来生的。听着父母教育的话:前世五百年换来今生的一次回眸。思绪飘转,想象着是不是穿着长袍马挂的时候和你见过,是不是身着华丽汉服的时候和你说过话,是不是旧石器时代已经和你结识。我已找不到源头,这些也都是儿时的幻想。
已经历太多变故的我,在这种单纯的故事面前,却羞涩的开始回忆。回忆,成了我寻找过去或者寻找前世最美丽的方式。而这回忆,却在用最孤独的方式。想起过去,小小的幸福的感依然会挂上嘴唇。这幸福,只属于自己,而且是孤零零的我。
我不得思考一个问题,到底什么是回忆?回忆,是一种感觉,是重新对生命的审视,是将长长的时间叠置起来,让步伐变得更加坚实。如同玩具九连环,每一个环要想摘下来,必须将前面已经卸下来的环全部按上,这是反复,这种为了下一步的反复,不正是回忆么?回忆是永恒的,爱情同样如此。所以,回忆以爱情的名义。正如开篇引的沃尔特•惠特曼的诗歌:不求上苍赐福于吾一身,但求幸福四散至恒久。丹尼尔也在书中说到:“你是我的一个回忆,是串起我所有生命的唯一线索。是你,造就了如今的我。”
我们不得不说的一个话题是:时间。对于在时空中走了几百年甚至上千年的丹尼尔,时间带给的孤独感,将内心侵蚀最痛彻。在这些时间中,丹尼尔已经走得很慢很慢,他的回忆让他变得很缓慢,他拥有充足的时间去做某些事情,以至于他在对待露西的问题时畏畏缩缩,他怕失去露西,他怕伤害到露西,他怕伤害到那颗索菲娅的心。然而时间是飞快的走着,“无论一个人活多久,就像死刑犯临死前看着钟表的是真滴滴答答往前走一样,如果拥有更长的生命,谁也不会在意短短的几分钟吧。”
忽然想起飞儿的一首歌:“一朵花传来谁经过的温柔/穿越千年的伤痛只为求一个结果/你留下的轮廓指引我黑夜中不寂寞/穿越千年的哀愁是你在尽头等我/最美丽的感动会值得用一生守候。”丹尼尔追着灵魂走了千年,无论是凄凉病死的乞丐,还是美丽的康斯坦斯,丹尼尔始终没放弃过脚步。他或许只为寻找一个能够互爱,并且有原谅的结果。正是这个结果的轮廓,让他在千余年的路途上,从没有过怀疑,用尽生命去等候、去守候。
我已不想去讨论书中的前半部分拖沓,译句啰嗦,某些人称变换错误这些小问题了,唯有爱情,才是最珍贵的。无论如何,都期待下作者会写下一部,然后期待凤凰联动会把下一部引进。
2011年9月15日凌晨
《我的名字叫回忆》读后感(十):一世爱恋,世世轮回
若有来世,你要成为什么?看似荒诞,细细考量,却是如此深刻的问题。因为不知道人生是否能够几世轮回,所以不曾去思考这样的疑问;因为不敢想象下辈子还能记得今生点点,所以坚信要抓住今日。若真有来生,是否还要为人?若真有来生,过奈何桥时会不会喝下那碗忘却红尘俗世的孟婆汤?若真有来生,有没有一些难以放下的人或事让你冒着不能轮回的艰难也要坚守今生的记忆?
如果这一切都是真的,那么我宁愿守着某一世最珍贵的回忆,即使永生永世独自一人坚守,也愿意不远千山万水,只为寻找那些曾经的美好,等到奇迹出现,他或她从某个梦中醒来,会忽然记起曾经的我。
《我的名字叫回忆》,回忆就是我的名字。
“我活了一千多年,死了很多次,我自己也记不清到底死了多少次了。我的那些回忆非比寻常,但并不完美。我只是一个凡人。”丹尼尔,一个几世轮回却记忆不灭的凡人,他总在年轻时死去,然后复生;与众不同的是,每一次生命带给他的是越来越多的经历,伴随着的是越来越重的负担,携带的是越来越深的思念与爱。负载着生生世世所有的记忆,穿梭在生命不灭的轮回里,丹尼尔不愿忘却,不愿解脱,只因为难以放下。
一 一世爱恋
丹尼尔记得的第一世生命里,爱上了一个女子。生命残忍的力量让他的来不及开始就已经消逝,生命的脆弱让他没有机会去弥补那一世的轻狂犯下的错误;来世,命运再次将女子带到了他的生命中,她换了名字,却拥有与上一世同样的容颜;他也换了名字,也拥有与前世相似的容颜。她一个眼神,丹尼尔再难放下前世未竟的情缘;他一声叹息,索菲娅已全然忘却前生的孽缘。她是他的大嫂,他没有机会。
这一世,或许这样最好。若能看她安稳幸福,或许丹尼尔也不会在接下来的生生世世纠结痛苦,若她现世安稳,或许丹尼尔也便可以挥挥手作别这两世相缠的记忆,饮一碗孟婆汤,奔赴来生路。可惜,正像丹尼尔能够带着一世的遗憾世世轮回,阻挡的黑暗势力也相伴相随。
这一世,索菲娅的人生太悲惨,为了爱人,丹尼尔选择了接续前世的孽债,从哥哥那里带走了索菲娅。前世没能说出口的爱恋,这一世说出口了;前世没有实现的爱情与幸福,这一世还是没能实现。哥哥带着前世对丹尼尔的怨,加上此生对丹尼尔的恨,让丹尼尔在来不及兑现留给索菲娅的承诺前就离去。
此去经年,独留索菲娅一人,望断天涯。但愿此生,哥哥再也不能为索菲娅的生命带来悲伤。我的爱人,这是我此生最后的心愿。
二 今生难舍
此后的几世轮回,光阴流转之间,丹尼尔总在生命的某一个路口与索菲娅擦肩而过。不期然的一个眼神一次回眸,点点滴滴都成了支撑丹尼尔独自行走在时光隧道里的力量。
终于又有了一世,他们相遇在战火纷飞的年代,丹尼尔这一世生命中最艰难的年华有索菲娅为伴。丹尼尔将前几世二人的缘分当做故事一样说给索菲亚听,难得丹尼尔几世的生命中终于有一次能够将那些生命中难以承载的重量卸下,这一世,只要两人真正相爱过,即使最后丹尼尔如前几世一样早早离去,也总算弥补了多次轮回的时光流转中丹尼尔难以释怀的苦痛。
这样就够了。相爱的人终于放开了爱了一场;爱的人终于在某日醒来后记得了曾经纠缠的那些缘分。所谓人生,大抵就是如此。
索菲娅,下一世,我还会去找你。
丹尼尔,我可不可以和你一同离去?我怕下一世我又忘了这一切。
那我再把我俩的故事说给你听,知道你再次爱上我为止。这一世,你要怀着我的爱好好活下去。
一个穿越时空的承诺,一份难以割舍的爱恋。丹尼尔说,若自己结束了生命,就再也没有机会回来了。被结束自己的生命,是无奈;主动结束自己的生命,是不可饶恕的罪过。
生命的轮回之中,没有记忆是幸还是不幸?负载着生生世世记忆的力量,是喜还是悲?爱情的力量如此巨大,这样一个反复死又反复生的生命独自一人怀着回忆的重量,忍受岁月的折磨。
三 生生世世
这一世,是最圆满的一世。丹尼尔找到了索菲娅,索菲娅想起了前几世的情。这一世,是最遗憾的一世,终于等到奇迹出现,邪恶的力量却在这一世正面出击。超验的力量总在人的生命中发挥着无法阻挡的力量。短暂的相聚,长久的分离。这一次,不知道是多久的等待。
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像这样不停息地生存着,不知道还能不能背负着生命的记忆跋山涉水,找到对方。但是,丹尼尔能做的,是护索菲娅此生的周全。所以,我的爱人,等我去除掉幸福路上的阻碍,这一世若不能,等待下一世,我再找你。
一开始,就想读完的书;一涉足,就难以自拔的爱情。不同于众多穿越的小说,与其说是穿越,不如说是从不曾离开。无论是丹尼尔还会索菲娅,生命都在一次次的消逝与再生;可是丹尼尔却在不同的时光隧道里自由穿梭。不禁相信人生真的有生死轮回,每一世的记忆累积起来,便是流不完的回忆之水。
没有俗套的情节,只有至死不渝的爱情。如果真的有人世轮回,是不是只要一次不愿放手的记忆,就能换来生生世世不灭的轮回?
若有来世,还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