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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狼群读后感10篇

2018-01-30 20:32: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重返狼群读后感10篇

  《重返狼群》是一本由李微漪著作,长江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5.00元,页数:379,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重返狼群》读后感(一):有血有肉温情的狼

  被纪录片感动到泪洒影院后,决定通过文字再走近格林一些。然而看了几页就被描写狼父狼母去世的残忍文字惊到不敢再读下去。最终还是跳过那一段。固有概念里,对狼是没有半点好印象的。但这书中的字字句句都在颠覆我对它的认知,让我真真切切的重新认识了狼。李微漪几乎一直陪伴在格林身边,这样对它的了解一定是很真切的,这对于我这个养猫养鹦鹉的人来说,尤为感同身受。原来,狼是智慧的,有血有肉有温情,有天真感恩的。甚至在偌大的草原中,格林可以是李微漪的依靠。不知格林现在怎么样了,愿他一生都可以光明且有尊严的活着。

  《重返狼群》读后感(二):美女与野兽

  照片上的作者李微漪,一袭白色的长裙,靓丽的外表优雅的身姿,腼腆的微笑,很难将她与“中国第一狼女”结合起来。

  有趣的是,就是这一位宛若天仙,在我眼里颇有些柔弱姑娘,却是世界上第一个将狼野化放归的人,姑且不论人随时会有被狼吃掉的危险,即使狼长大成熟,由人养大的狼也很难在荒野中生存,更别说融入狼群。

  作者从小喜欢动物,在若尔盖草原听说狼一家被人捕杀的凄惨遭遇以后,千里迢迢寻找幼崽。经历了一个月短暂城市生活以后,作者将小狼“格林”带回到草原,期间,小狼经受了猛兽袭击,盗猎者的诱捕,同类的排斥,度过重重难关,终于回归自然。作者与“格林”风云同舟,建立起了深厚感情,在作者生病时,小狼会依偎在作者身旁,坚定的守候。在野外弹尽粮绝时,“格林”会将存储的食物分一半给作者。。

  在这本书中,我们可以看到狼性的精神独立竞争倔强、智慧,刘震云说过这个世界只有两种动物,狼和羊。对于狼性文化尊重和推崇,对于自由顽强精神的敬重,也应当为我们所学习借鉴

  《重返狼群》读后感(三):敬佩与感动的传奇

  虽然阅书无数,但《重返狼群》这本书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厚厚的一本书很快读完了,心里只留下两个词“敬佩”与“感动”,年轻画家李微漪的经历让人惊叹,她的勇气和对小狼的感情更让我们这些困守于大都市水泥丛林中的人们难以企及,当我看完最后几页她与格林最后离别场景时,眼睛也微微的湿起来:这种与亲人永别的心情不是任何作家能够虚构出来的,谁说狼是无情的动物?这对特殊的母子分明在用泪水亲情演绎着最终的离别!

  本书是一部非常好的描写人狼亲情以及宣扬环保理念的好书,看后值得人们深思,希望女画家能与男友永远幸福的相守,更希望他们将来还能在若尔盖大草原上与格林重逢!

  《重返狼群》读后感(四):若尔盖草原的奇遇――狼子与狼女的情

  我四年级时意外在读者看到了这本书的推荐便买回来花了一天的时间就看完了,书是很有趣的,当时让我觉得可能时候命中注定的,这就是缘分,人与狼的缘分,李薇漪带回了狼,狼也给予了她一个奇遇。 看完后让我对草原起了无边的向往,希望我也有一个能和她一样的经历。我曾想过在草原上漫步赶羊,躺在草地上看蓝蓝的天空,小睡一会。 这本书让好像很冷门,我曾在豆瓣上进行过搜索,评分还不超过50个人。和同学聊天他们也没听说过。后来我上了初中图书馆偶然看见,居然出了第二部,这已经距离我看第一部快3年了吧,我心下一动知道我又有事干了。看到里面写的偷猎的,我认为这个世界还是很危险的,还有把死牛卖得别人做重口味牛肉。这是一个问题,我该怎么直视我亲爱的牛肉干,让我再也不敢吃牛肉干了,我们这卖的牛肉干大多是成都的。政府应当好好管管法律要完善清楚。作者第二部暴露出来的社会问题其实很多。 重返狼群电影看了一点,作者是个写传记的,电影还是感觉怪怪的不太自然。看到了很多第二部里提到的。 希望我能有一个和作者一样的经历,狼可以不养,但可以养只小汪汪∪・ω・∪ 这本书我认为还是很好看的,比较真实 来自一个初二的学生

  《重返狼群》读后感(五):我是爱你的,你是自由的

  这句标题很俗。但是在我读到最后格林与狼妈分离时,那种难分难舍,狼妈的肝肠寸断。格林与狼妈重逢的激动欣喜,决定离去后的不舍与频频回顾。令人百感交集脑海影影绰绰就浮现这几个很俗的字:

  我是爱你的,而你,是自由的!

  关注到这本书,是在XX书城里。小说专区的书架上,《狼图腾》的旁边就放着这本书,书页被翻动,小狼的照片落入我的眼睛里。

  这是真狼?

  生活在城市,对狼的认识只停留在成语和动画片里。好奇不已,就翻开了书,这一翻就停不下手了。

  40多万字,一口气根本看不完,断断续续几天才看完。作为读者,觉得十分幸运,因为看到了这本书,才了解到,浩渺天地,人与狼居然有如此奇遇,也有如此深情。狼的世界也如此重情重义!

  就像作者所言:狼的世界要简单得多,狼的信任情感真挚得多。作为人类,作为如今这个星球上智慧的一员,在面对生存大计时,我们远远及不上狼,在面对同甘共苦伙伴时,我们远远及不上狼的重情重义。在面对生死以及尊严和自由时,我们远远及不上狼性中的牺牲与顽强。

  也许这种对狼精神的崇拜让我的赞美显得很脑残。居然把自己以及自己的同类描述得连动物也不如。可是,生活中职场中,商场下,各种主流与非主流之中,我们,就是我们这种智慧的人类,有几个能够对自己做过的事,对自己的感情能够像狼一般坦坦荡荡?

  狼,残暴,凶狠,狡诈,像人性真诚热情调皮,爱,也像人性。

  也许造物主造万物,万物也很像造物主吧!

  第一次接触到一本书,能够如此亲近的了解到动物的内心,了解到它行为背后浓烈的感情与生存规则。这种感受真的很奇妙

  前段时间看《大漠谣》关于狼与女主的描述,虽然是小说,但是还是能感受到动物与人之间那种微妙的信任,虽然小说的重点不是狼,对狼的描述远不及本书。

  我想,这世界,人与人之间,人与动物之间,其实都有着千丝万缕联系,如果只有人类这种单一物种,我们其实很孤独,万物存在,互相联系才能让这世界更饱满,更真实。

  惟愿爱动物的人能看到这本书,惟愿环境保护者能看到这本书,惟愿人类给动物留一处生存空间,惟愿万物互相制衡生存也能互相联系。

  《重返狼群》读后感(六):狼与人

  这是一个狼与人的故事,人与人的故事我们听的太多,看的太多,却感觉离自然越来越远,而动物则更真实。狼与人之间的对话,给湮没在城市喧嚣中的人们带来野性的呼唤

  正如珰湖所言“在这里,书中的狼是不幸的。因为人类的破坏,让它遭遇了早期丧母和脱离狼群的不可名状无助。在这里,书中的狼又是幸运的。因为人类的关爱,让它又重获新生,重返了自然的怀抱。故事的最初是凄美的。作者通过自己的所见和所感,让我们深深体会到了野生动物的生命是如此的脆弱以及人类的某些行径对于动物是何等的残忍。收养小狼之后的情节,让我们又可以在忍俊不禁于小狼的可爱之时体会到人与动物的和谐之美。在欢笑同时,我其实也在沉思。思索有关于人与自然以及人与动物关系的问题。动物,人,自然这三者看似无关却又紧密相连;生态,环境,和谐这三者看似抽象却又时刻与我们人类息息相关。其实,细细想来我们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值得揣摩与回味。作为一个生活在大都市的你我而言,零距离的接触那个纯天然的大自然是多么地难能可贵。我们也许只能在电视中看到生龙活虎的动物;我们也许只能够在动物园中看到那些日渐濒临灭绝的飞禽走兽;我们也许只能在图片,影像中观赏到那些自然中的生灵。人类来自于自然,但是人类也在日趋远离自然。人类是自然界中进化的动物;人类却日渐忽略这最原始状态下的动物世界。为什么我们就不能够营造一个人与动物之间的和谐氛围呢?欣赏着作者字里行间透露出的小狼的活泼,小狼的争风吃醋,斗智斗勇等等。我从心底里反思着人类的某些错误的对待动物的行为。一如书中所说:“人破坏了狼的栖息地,狼侵犯了人的安宁,杀戮、诅咒、报复、遗孤, ……这一切终究能怪谁?”其实这是一个因果关系。但是,这更是一个值得人类自己做出自我反省的问题。作为书中的作者,她最终的决定对她而言其实心情肯定是很复杂的。因为她本身就是一个有着爱心女孩。告别这样一条从喝奶就开始将它亲手抚养长大的羊,她肯定有着一丝情感上的不舍。尽管因为爱,她将狼养大;但是因为爱,她同样需要将狼放回自然的怀抱。草原的放生,人与狼的情感并没有结束。事实上,这样的结尾更是一个新的话题的引申-----人类与动物到底该如何相处与面对呢?”

  《重返狼群》读后感(七):重返狼群读后感

  狼是一种哺乳动物,也是国家列入二级保护动物的一员。它们擅长长距离奔跑,听觉与嗅觉也是动物里面的佼佼者。狼是肉食动物,因是喜欢群居,它们经常袭击家畜,也导致了人类在20世纪末期大量捕杀。这在现在的地球上也是食物链顶端生物也是我最喜欢的动物。重返狼群就是一本关于一位女画家在大草原上捡到了一只濒死的狼崽,把它养大并放归大自然故事。

  作家李微漪在一次去大草原的写生旅行上,偶然了解到了关于一窝小狼崽的消息。她在千辛万苦之下找到了那户人家,并有缘的救下了最后一只小狼崽。李微漪将狼崽悄悄带回了城市,并给小狼起了一个名字,叫格林。重返狼群描述了格林的成长,它的一点一滴仿佛全部都被刻印在了这本书里,现在又重现在了读者的眼前。故事讲述李微漪怎么样在城市里训练格林,并最后将它放生会到它的家乡,若尔盖大草原。她们为此在草原上扎营半年之久,从夏至冬,李微漪和格林搜寻狼群的踪迹,在此间遭到飞禽攻击,粮食短缺,唯一能依靠的只有一直陪在身旁的狼/人。

  整本书我一字不漏的读了下来,却还是意犹未尽特别是当李微漪领着格林离开狭窄的城市,回到若尔盖到草原时,我仿佛感受到了格林德自由,回到家的心情。尽管困难还是接踵而来,不过最后还是被她们克服并挺了过去。重返狼群给了我一种其他书不曾给我的感觉,一种真实感,一种让人难以描述的心情。李微漪养小狼让我想起了我以前养的一只狗,一只我并没又怎么在乎,但现在让我心里留下深深悔恨的一只狗。我记得当时我求着父母买一只狗,在我的软磨硬泡之下终于拥有了一只。可是我当时只是三分钟热度,尽管我当时挺喜欢那只狗的,但是我却没有去关心珍惜与它度过的时间。直到一天,那只狗不在了。真的非常突然,我一天上午去上学,下午回来的时候它就不在了,永远的不在了。我现在心里只留下悔恨,后悔为什么没有去跟它玩,后悔为什么没有去关心它,后悔为什么没有留住它。这些记忆一直被我藏在心底,知道我读完这本书,我打开了这份被我所在心底的记忆。

  这本书的真假早已对我来说不重要,因为对我来说这份书里的情感是最诚实的。李微漪并没有用什么花哨的写作手法,而更像这是一本日记,一本更能贴近人心的杰作。

  《重返狼群》读后感(八):狼性与基因

  如果《狼图腾》叙述的是狼群、狼团队的故事,《重返狼群》则记录的是狼的本性,或说本性的狼。

  这篇作品里,人性、狗性、狼性交织,最能带给人震撼的还是狼性:格林最初的装死、斗智狐狸、楼顶藏食、智斗藏獒、制服流浪狗、雪夜觅食、重返狼群等都一一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而今社会,到处充斥着转基因的东西,但为什么小狼在人境成长、獒境生存中狼性改变不多呢?看样子基因这个东西不是随随便便能够改变的,除非是人强迫为之。

  感谢作者没有成为那个强迫者,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动人的人狼交互的故事。

  《重返狼群》读后感(九):动物和人

  文章不能说文笔写的有多好,但是,异常真实,也异常让人感动。李薇漪为格林做的这些事,不是谁都能做到的。

  很多人都会说自己很爱动物,但是,真正爱动物的,能有几个人。我也养狗。很多人养狗,有着别样的心理目的比如说,为了有一种控制感。甚至很多人打狗,狗狗不听话就打,这种行为,也许是发泄自己的愤怒更多。

  看完格林的故事,除了佩服这个狼女以外,还有对某部分人类的痛恨,那些偷猎者,那些为了钱不择手段的人。当然,也看到了草原民族善良。人对狼的误解,由来已久,不怪有些人会觉得格林会伤害人类。但是,如果有一天,我在小区能碰到这样一头小狼,即使知道,我也愿意和它玩,和它拥抱。动物的心,远比人要通透的多。曾经幻想过,人和人之间,也能这样。虽然,这是一个梦想。

  这个时代,就如同李薇漪书里的一句话一样,我不怕狼,却更怕人。但是,我想,也许,很多人之所以变成那样,背后也有故事,也有着像我们对狼一样的误解。我始终相信,人性本善。

  《重返狼群》读后感(十):触动心底的柔软

  在多石的地方搭毡房,在有狼的地方放羊。

  ————蒙古谚语

  又以一个极快的速度阅读完这本厚厚的书,看的畅快淋漓。作者以她作为一个女性的视角独有的幽默和细腻记述了与狼“格林”共同生活,成功帮助格林回到狼群的故事。很有爱,难得的让我又哭又笑,总有眼眶发红发酸的时候。有一种渴望去草原上和单纯的狼一起生活的冲动,有一种厌恶着自己是一个人的感觉。

  书曰:“原始的荒凉蕴含着生机与活力,现代的荒凉蕴含着的趋势荒芜。没有建不成的荒城,只有建不成的荒凉。”

  “对于有些人而言,饲养的动物就是一个商品,只要榨干动物能带给人的所有利益,何须在意他的感情和思想?这就是他们的命运。”

  “狼和藏獒本是同根生,这对传说中的战神,短短几十年后去各自走不同的命运:狼的悲剧是被人恨,灭种剿杀;獒的悲剧是被人爱,机器零件一样的生产囚禁!人类的恨和爱都演化成了一场灾难!我们能做什么?到底什么才是最重要的?一匹狼的性命?一只獒的遭遇?还是一种草原传统的消亡?……

  狼杀绝了,獒被囚了,人啊,还要怎么做?

  …………”

  “当人们陶醉于牛羊成群的幸福感中时,是否想过任何人工饲养的动物都只具物的外形而丧失物的本质与精髓。人工饲养的数量再多,也不能说明这个物种的繁荣兴旺。自然是竞争的自然,而这种竞争法则被人类篡改了。人类总是繁殖对自己对自己有利的动物,消灭对自己不利的动物,却忽视了自然是不会轻易地创造任何一个生命的。”

  小时候曾问过我的母亲

  “为什么老鼠过街,人人喊打?需要承担骂名和那永远污秽的形象?对于它们,不就是要找食物,而恰好那是人类也需要的吗?为什么青蛙恰好吃的是人类讨厌的蚊子,就不需要承担咒骂与憎恨呢?”

  “老鼠当然是害虫,偷粮,挖洞,传播疾病。”

  “可这‘害’难道不是只是对人的‘害’吗?”

  现在想想,那个时候的我大概已学会换位思考,从老鼠的角度来感受外界,或许也可以说是从脱离于人本身的眼光去看所谓的“害”。所谓的“益”。

  在我们高调宣扬“众生平等”时,“利己”的本性,却人类任意的凭借自己的喜好给一切分类,对不利的赶尽杀绝,对有利的肆意培养。然后在将一切平衡破坏的面目全非,不可收拾后,才明白该尊重自然。可这也不是为了自然的本身,依旧是利己。假设当人类能任意创造出这世间的一切时,那所谓的环保,生态,自然也无存在的必要,除了人类所剩的一点怀旧,研究价值外,也都是可以抛弃的。

  我们以己之利,轻易地划分利与害,轻易地决定一个物种的生存与死亡,,轻易地吃别的脑,手,鳍,舌……当假鱼翅被查出有重金属污染时,我仅是冷冷一笑“吃吧,仿冒吧……一点面子,一点好奇,一点虚荣,不惜吃别人的鳍,抽人家的骨……重金属?难倒不是报应吗?”

  如果说自然的智慧是不会轻易地创造任何一种生物的,那他为什么创造了人呢?创造了这种自喻为大地的主宰的生物?创造了这种有着去破坏和谐而又洋洋得意的高智商的生物?他们让世上再也没有能任意呼吸草原的藏獒,让一只无鞍无马掌的马自已的奔跑成为了奢侈,让大自然保存一份神秘成为了难题。

  听说过字典中对动物的解释,直到看了这本书才去略略一翻。“可入药,清热。”“肉可吃,皮可制革,鬃可制刷”……几乎所有的动物都是物尽其用,透出冷酷的占有,掠夺,利用。如果说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其他生物无力反抗,死的理所当然,是自然界的法则罢了。那么为什么人类已几乎难以被疾病大规模的淘汰?为什么人类失去了一种绝对性的天敌,而其他所有生物都有了这样掠夺性的敌人?

  转念去看这般深入狼群,探索自然的作者,便更加的倾佩欣赏,还有浓浓的羡慕之情。有这样的一只狼同她一起生活,可以获得一匹狼的爱与信任,可以有这么传奇的经历。渴望她的生活,多彩,惊险,传奇,刺激。羡慕她在藏獒群中的笑容,羡慕她奔跑在草原上的快乐,羡慕格林对她的依赖。有时想想,有这样一出,也不枉到这世上白白走上一遭。可这时我往往会忘记她面对社区人威胁,管理人调查的彷徨,忘记她下决心送格林回草原的不易与波折,忘记她藏獒,领土口,金雕口下护崽的惊险,忘记她在狼山上的艰苦与危险……

  有人说“想过不一样的生活就要遭遇不一样的挫折,否则就当一个普通人,这样也挺好,这个世界其实很公平。”我想拥有她的精彩人生,却没有勇气去承担这九死一生的风险,想浴火重生却不愿忍受烈火焚烧的痛苦,想破茧成蝶却不愿接受囚禁的孤寂。这或许就是我们渴望着,却又停滞不前犹豫后悔的原因吧。

  要么付出,要么平静地选择做一个普通人,这个世界其实很公平。

  再去看看主角“格林”

  “狼”——文章的核心。

  书曰“百年来狼的食肉秉性与他智慧的性格引发人们对狼的感情走向两个极端,要么敬仰崇拜到极致,把狼神化;要么切齿痛恨到极致,把狼妖魔化。因为真实的狼的确是一种复杂的生物——既冷血狂野又热情温柔,既贪婪自私又能慷慨奉献,对仇者睚眦必报,对亲者以命相亲,既多疑又多情。狼的爱不容易付出,一旦付出必是掏心掏费的。”

  字典中说“狼性凶暴,吃野生动物和家畜,有时也伤害人。”凶暴,伤人,这样的解释足以让人畏惧而无亲切感。的确,在以农耕文化为核心的汉文化中,“狼”被作为凶残,贪婪,狡诈的象征,但它真实的形象在游牧文化中更有体现,截然不同,作文一种图腾。格林彻底改变了我对狼阴狠的感觉,似乎在我心中原来虎有虎威,狮有霸气,而狼一直是眼冒绿光的毒丈夫。可格林,守护,节食,养家,留念……轻易地戳中人心底最柔软的地方,格林那……

  不敢想象作者是经历了怎么的心痛,让格林走,走向自由,走向野性,走向生死未卜。

  只是希望格林能畏人,躲人,恨人。

  只是希望没有那样一张带着“天眼”的狼皮出现在世人眼中。

  只是希望皇帝,森格能有一天在草原上自由地奔跑。

  只是希望黑虎在天堂上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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