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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利场》读后感10篇

2022-03-13 12:54:09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名利场》读后感10篇

  《名利场》是一本由[英]萨克雷著作,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3.00元,页数:708,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名利场》读后感(一):一部白莲花和绿茶婊的史诗

  这本书翻译不错,一口气读完酣畅淋漓。书中主要围绕两个女子的一生:夏普和艾米丽娅。

  任何描写女性的经典书籍中,总会出现两位女子,一位清纯一位妩媚,一位不食人间烟火,一位嬉笑游戏人生。最终你都傻傻分不清究竟谁是主角。她们性格如此背立,某个时刻却能和睦相处,也许这就是作者的文笔魅力。

  本书中亦是塑造了维多利亚时代的绿茶婊夏普:出生平凡却用谎言不断勾勒打造自己落魄贵族的形象。机缘进入贵族女校结识白富美艾米丽娅,千方百计想嫁入豪门-虽然对她肥头大耳、优柔寡断的哥哥没有丝毫爱情。除此之外,更是勾引好友艾米莉亚爱的痴狂的未婚夫。似乎男人在她这意味着征服和通关。我不爱你,可你必须爱我。中期的夏普辉煌如同娜娜。压榨着所有触手能及贵族男人们的财富和权势,打造着属于她自己的宫殿。(不禁想起许多作家描写的,资本主义压榨工人阶级,而把源源不断的财富送向令他们神魂颠倒的女人手中。)除此之外,夏普还善于撒谎,一个个堆积的谎言甚至让她忘记怎么圆,让她疯狂的沉浸其中。走向巅峰之后,团更是肆无忌惮嘲笑曾经的贵族妇人们。那是骨子里的自卑和小妇人般的洋洋得意。可以说,夏普小姐是当代绿茶婊的典范:拜金、心狠手辣、皮厚、利用男人、最爱自己。

  并列女主艾米丽娅,则是维多利亚时代的白莲花。其实初期的艾米丽娅很是可爱,不分贵贱,大方接受夏普小姐来家居住,在得知好友爱(天真的白富美字典里没有利用)上哥哥后,丝毫不以门第悬殊为耻,反而由衷祝福他们。此外艾米莉亚的外表也是甜美型,说话柔声细语,精通琴棋书画。而作者也多次用小天使描述她。无奈一切从艾米莉亚疯狂痴恋公子哥开始。这妹子就开启了神经病模式。所有的心思全在对方身上,无条件相信他,如同女仆般臣服在他脚下,并在三番两次受到伤害后坚定和他结婚。虽然这期间艾米莉亚家道中落,却不妨碍她依旧做着妻子梦。到此时艾米莉亚只是傻白甜,还没上升到白莲花。直到备胎上尉的出现。中后期的艾米丽娅简直是丧心病狂开启了雅典娜模式。端着明白装糊涂,明知上尉爱她到死去活来,却以朋友相称,接受他的一切馈赠却划清界限,上尉些许的告白和忠言就令白莲花歇斯底里大叫:你变了!你破坏了我对你的印象!

  不过最终,两位女子的结局还算尚可。艾米莉亚和备胎上尉终成正果。夏普小姐虽然荣耀尽失,好歹也找到了归宿,不至于重复她父母的老路。

  最后,如果我以后生个女儿,那一定从小培养她看这本书,学习夏普的手段和新机,艾米莉亚的单纯杀人于无形。

  《名利场》读后感(二):浮浮沉沉一场空

  一个不甘于当下生活,喜欢刺激的冒险女王和一个唯唯诺诺,沉浸在过往美好岁月里的小可怜,这部书以女性为主角,将女性的善变、好表演与五光十色的名利场结合在了一起。瑞蓓卡这个角色,童年期因为家庭缘故品尝到了谎言与玲珑带来的好处,其眼中所见的均为那些没有好背景可以依托,好享受的天性又使才华得到的奖赏变为最后仍将归于底层的泡沫的灵魂(譬如其父)。他们一方面用自己的精明作为冲进上流社交的砝码,另一方面又因为见到上流人的愚蠢和肤浅而愤慨。他们通过一个个的贵族结识更多的贵族,从而将前者踩在脚下。这种脆弱的价值追求在社会环境的大变动下显露出了可笑之处。这个市场上人们的衡量标准就是钱和地位,大部分人都是在追求上疯狂或是失去后抱憾,痛苦不堪。但是作为描写篇幅最多的两人除外,瑞蓓卡无疑在乎钱和地位,但可以看到她在穷途末路的时候依然可以怡然自得,全无失落贵妇人的怨天尤人,也能拉下面子混迹下层,对每一个似乎可以登天的机会当骗还骗,展现出了对于个人荣誉最坚强的不屈不饶的追求,且面对挫折从未有过失望,这份心态委实令我惊奇,至于故事结尾她为艾米的幸福更做出了类似恶作剧的手法,也许她的个人价值就是因为做到别人做不到(指挥她的裙下之臣),摆脱别人无法摆脱的(和丈夫、儿子的亲情)而生出优越感,并毫不保留的使之彰显;而艾米,这个理想主义者,教条的束缚者,脆弱的需要保护的人成为两个异类之一(另一个是峄炳),她的软弱和因为软弱对外界刺激的反应之迟钝实在令人惊叹,不论富贵贫穷,她对周遭人的看法始终如一,这也可以看作迟钝的一种表现,她属于那种完全无法适应这个名利场的人。于是这部书巧妙的让一个最不适合的和最适合的做朋友,并且最后还让最不适合的成为了这个名利场的得胜者,不仅仅有爱情,还有了所有这个市场上值得称道的东西,不能不说萨克雷的浪漫主义倾向痕迹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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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中有很多描写辛酸刺骨令人捧腹,譬如皇家军队在布鲁塞尔参加狂欢节一幕。

  《名利场》读后感(三):五级伤残:善良

  看到rebecca这种角色得到众口一词的赞,心都死了。笑贫不笑c的社会,只肯对狗啊猫的发挥爱心,你要不幸心地善良就好象天生残疾一样,得小心别让别人发现。当然show场除外。

  这书好象是不少女孩子的教科书,看透众生人来人往都是我的垫脚石,NB死了,偶象么应该是邓文迪亦舒凤姐和以前的国际章,内心深处老会冒几句我要很多很多爱但更要好多好多钱。

  amy小姐也怪烦人的,有林妹妹的脾气却没她的才气,只不过跟另一个比起来倒是可爱多了。

  那时候的英国法国是名利场,这时侯的世界难道有什么不一样?

  萨克雷好象是林语堂很推崇的,但这人实在是啰嗦,非常喜欢在写书时抒情插科打诨,看得晕,只有那段警告某批评家的记得真,但是萨先生你时不时从书本后面跳出来,读者也会审美疲劳的啊啊啊!

  rebecca这种磨人的小妖精小说里不少

  毛姆的伊莎贝儿就可爱得多

  《名利场》读后感(四):我欣赏的爱情和女子

  下午时间难熬,竟看起了我的前半生,里面的贺函实在是优秀的男子,《名利场》里的都宾也是,长的可能差些,但家境优越,人有才华,职场得意,在国外生活,对生活有品质要求,车家具都要国外进口,吃东西吃日本菜,喝好酒,这样的人不是更能配上同样优秀的女子吗?而我连代购都不会。差远了。

  《名利场》看完了,喜欢蓓基这样一个放荡女子,反面人物。一切都为了自己寻欢作乐,对丈夫对孩子薄情,在那时是有错的,招蜂引蝶,和下层人来往也是不体面的,所以她是生错了时代。若她能在现代社会,凭她的才干养活自己是没问题的,可是在那个时代的英国,她靠自己的魅力得到勋爵的喜爱,为自己的丈夫谋取了总督职位,在丈夫生气离开自己后,她却只能讨好丈夫才能获得他的接济。

  而艾米丽亚呢,又有什么本事?逆来顺受啊。在恢复过去的名流地位后,她也适应的很快,每天做些拜访宴会的无聊事情。蓓基是讨人喜欢的,说的话经常是丈夫怎么离开她,而她怎么疼爱的孩子这些鬼话,可难道她愿意说吗?还不是她知道别人愿意听这些才说的吗?包括对乔斯,也要说这些才能得到他的同情关爱。有什么办法,那个时代对女子就是这样要求的啊,女子从一而终,都宾不是还欣赏她这种美德吗?可十八年忠贞不渝的付出什么都没得到,艾米丽亚自己倒是得到一条忠心的狗,这样的女人难道不比蓓基更过分吗?最后还是蓓基揭穿了她的丈夫真实面目,让艾米丽亚和都宾最终在一起了。艾米利亚喜欢都宾的是什么呢?为人的品质,忠厚老实,对她家人的照顾,本人也有才华,会各种语言,会音乐,这样的男子在哪里找不到喜欢的女子呢?若有一天都宾失去了这些,他们还有爱情吗?同样都宾喜欢她的还不是她的美貌,善良,对孩子父亲的爱?这种爱情附加了太多东西了。看的实在不过瘾,作者本人不时出来发表议论,告诉我们人该怎么生活才是有意义的。不喜欢。还是逼着自己看完了。

  《我的前半生 》也在逼着自己看,对陈俊生出轨的事情我实在是没有任何看法。只要有爱情,怎么不可以,谈什么不道德。罗子君还说出这样的女人应该千刀万剐的话来,她的思想怎么还停留在原始人时期?停留在古人世代的恐怕不止少数吧。而唐晶竟然帮着搞掉了小三的饭碗,实在也是过分。男人出轨在她看来就是不可理解原谅的事情。她没有体会,也许有天反而她自己会闹出这种事情来。贺这样的人如此专一实在不容易,为人就是太理性,他是社会的强者,他看不上家庭主妇的罗,觉得她一无是处,只会依赖男人,只知道家庭,失去家庭就要死要活,没有独立生存的能力。可他不明白罗,罗看着他大声地骂那些话,他坐在车里也在回想,不知是否有所体会。真正爱一个人宁愿放弃一切,什么尊严教养在爱情面前什么都不要了。这样的爱有多少人可以做到呢?太多人冷静到冷漠,如同唐晶一样,不轻易相信爱情,物质独立精神独立的女子也值得人钦佩羡慕,可是否也是一种无奈呢?担心失去的恐惧之心,所以重重包裹。反倒不如能敢爱敢恨的年轻后生。幼稚的不懂得保护自己。子君的妹妹嫁了一个做生意总是亏本的人被母亲和姐姐唠叨,可她不愿意离婚,因为爱情啊,不会因为他无法保障自己的生活就离开他。既给你爱情,又能给你物质保障,贺函和当初的陈俊生两全齐美的爱情也不容易。

  《名利场》读后感(五):?

  爱米丽亚在里面堪比傻白甜以及白莲花,经历了富家女到贫穷女的转变,也有蜜月中的新娘到满脸惆怅的寡妇。明明知道知道自己丈夫乔杰和自己所谓的好朋友夏泼有暧昧不清的关系,在他死后却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以为丈夫与自己的爱情有多么高尚圣洁不许别人触及。都宾简直是偶像剧里标准的默默守候女主角,不断奉献的男二号。不同的是,他终究成了男主在属于他这部剧里,也许是快结束对爱米的感情的一番宣泄,也有对爱米的冥顽不化的失望,准备放下,爱米终于回来了,终于等到你还好我没放弃。夏泼是个该怎么说的女人,让人又爱又恨又可怜,爱她的不娇柔造作敢于释放自己的天性恨她的工于心计,每一步都有她自己的小心思,可怜她孤身一人没有能像上流社会富家女那样有妈妈帮她选男人,只能做自己的妈妈。像蜗牛一样,每一步走得缓慢而又坚定,爬上了上流社会,我觉得七分靠打拼三分天注定。夏泼自己本身也有能力才能爬上金字塔顶端,尽管爬得越高摔得越重,但总比没到过山顶的人要好吧。吃不到葡萄的人总说葡萄酸,别人诋毁她,她也有本事扭转乾坤,真的是让我在看的时候咬牙切齿,恨不得说,没看到她那么做吗??人们有时候只相信自己相信的东西。结局的她依旧谈笑风生,仿佛没有掉下底层一样,真的是让人觉得她是个顽强的小强。里面的男人各有各的好,也是社会每个阶层的真实写照。让人有所了解。这本书的作者真的是写真写实,读者读的酣畅淋漓,笔法老练形象生动,情节跌宕,读完后也忍不住回味,名利场果然毫不逊色

  《名利场》读后感(六):更喜欢荣如德版的

  第一眼就喜欢上荣版的名利场了

  就冲入眼那个膘肥马壮,挽具锃亮

  或许是更喜欢中国古典文化和文言文

  荣老先生语言简练,无处不体现了他极深的文学造诣,让人拍手称赞

  随便举两个例子

  1、

  荣如德: 失去怙恃的小劳拉马丁

  杨必:没爹娘的小劳拉马丁

  2、

  荣:不消说,他是个才高志大的人,崇拜生活中和小说里的英雄伟业和豪迈壮举。在此奉劝这位先生还是走开为好。

  杨:他本来是个高人一等的天才,不论在小说里在生活中,只赏识大刀阔斧,英雄好汉的事迹,所以欧文这里先警告他,请他走开。

  杨的似乎更通俗一点,句子碎碎的,更适合现代人读吧。

  荣的呢就更文绉绉一点,句子简练,使人忍不住降低阅读速度品读。

  而且荣版的有时候读起来有点小幽默。

  杨:塞得立小姐既爱哭又爱笑,所以到了动身的一天不知怎么才好

  不管你们笑不笑,反正我是笑了

  《名利场》读后感(七):这也叫名著?英国果然很穷

  《名利场》居然是名著,真是让人匪夷所思。

  产生了莎士比亚的英国,在狄更斯的时代,《名利场》行文絮叨,用词单调,结构混乱,写的毫无趣味,剖析人性也表面化,而且对人性的把握也相当的想当然,居然是名著,难道真是工业革命背景下的英国其实穷的裤子都穿不起了,以至于精神文明如此的捉襟见肘?

  同样的道理对傲慢与偏见也成立。电视剧和中译本都比原文好太多了。这些书是怎么凭着毫不动人的文笔跻身名著的行列的?

  同样是描写上流社会,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写的就含而不露,甚至是安娜卡列尼娜,更直白了。至于富有冲突性的人格,Becky Sharp应该被写的更独立勇敢聪明,人性应该可以更深的挖掘,而不是因为作者自己的想象力有限而被写成了这样一个笔墨众多但是表面化不深刻的人。

  《名利场》读后感(八):往事如一坛老酒,岁月似一把利剑

  当我看完本书时我才知道末了还有下册,全本《名利场》九百五十九页,去掉插图也有九百页,早知如此,怕是不太会拿起了。然而今时看完全书却又认为是值得的,果不其然,仅凭这一本萨克雷足以跻身名利场,对此,广大读者仅能呵呵一笑。不予置评,毕竟我们也是如此。

  读上卷时我还有些不满,甚至有些挑刺了,可是看过下卷,经过了漫长的时间后,我反倒对此书颇报以好感,而且认为期间人物的刻画及安排相当的精准,使我们见到过的名利场上的人物自然的结局——并非作者臆断。全书几乎是以铎炳少校和爱米莉亚的结合作为结尾的,可见作者是深爱着铎炳少校的。至于爱米莉亚,萨克雷是又爱又恨,并对她无可奈何,爱上她,同情她,帮助她,却又甘愿伏在她脚下。失去时方懂得珍惜,才失去的那一刻,铎炳看清了自己的爱,爱米懂得了自己的爱,对大家都是好的。铎炳宁可失去爱米莉亚也不使亡人乔治蒙羞,也不愿玷污了小乔治心中父亲形象,能有这样的朋友实在实在是莫大的福分。然而又有多少读者能或者肯细细体味铎炳少校的痛呢?若是真为他好,还是给他多一点情谊吧!那比再多的赞言要来的实在,毕竟你我可都是实在人。铎炳经历了十几年的默默付出之后终于迎来自己的春天,我们很是开心,并为之庆幸——幸好他们没有彼此错过,幸亏的他们最终走到了一起,否则不知会有多少亲爱的读者为之落泪伤心呢!

  爱米莉亚和瑞贝卡,她们一同出来平克顿女校,一同踏入社会,她们接受的是同等的教育,这样说怕是有些不妥,然而命运天秤并没有过分的向爱米莉亚倾斜,只是面对苦难爱米莉亚选择了逆来顺受,好似一头绵阳,生来就不知道反抗是何物。而瑞贝卡凭借自己的聪颖则学的一手好把戏,从中获利,处处为自己打算,说她毫无感激之心却也不妥,只是在名利场上沉浮的久了,忘记了了吧!学会了演戏,反倒忘了真的自己。把别人,把所有的人当做自己向上攀登的垫脚石,用则为友,弃之如芥。终了逃不过因果报应,年轻时埋下的苦果终须自己来尝,比起当时的酣饮还要苦上一千倍。算是她自食恶果吧!可是上天并不是没有给过她回头的机会,上天给了罗登,也没有忘记她,十几年后重遇焦斯,俘获芳心,若是从头来过,安安稳稳生活怕也不是没有可能的,可是她没有,即使上天再给她一百次机会恐怕她已是本性难改,她哪里需要生活,需要家啊!名利场不就是她最好的生活,是她梦寐已久的家么?所以她的结局只能由自己买单,可与萨克雷毫无干系。还请读者莫要冤枉了好人。

  爱米莉亚,天使般的存在,恶魔心。这样说很是无情,怕是要被逐出名利场的吧!然而不正是她玩弄铎炳的么?不愿委身于他(这样说似乎不妥),却又想要对他尽可能的假以控制,尤其在老欧斯本离去,乔治继承了财产,爱米莉亚恢复往日风采之时,若非她往日的善良和无暇我们难道不会认为她是个伪君子?与此同时,她又是我们可爱的小天使。不只有瑞贝卡嫉妒她,恐怕我们人人都嫉妒爱米,嫉妒到骨子里去,是的,我们都羡慕这样的人生,生来富贵,终而富贵。有过几年艰难岁月有算得上什么,即使在她最艰难的日子里还不是有铎炳守护着她,默默的爱她。妇复何求?可是另一面我们也要看到她的不幸,看到她作为女子普遍拥有的不幸,爱米莉亚的一生只是为了别人,为了父母的期待,为了丈夫,为了儿子,为了年迈的双亲,成家之后为了她的家庭。她何曾真正的活过?她甚至都不知道何为自我,更不用谈什么找寻自我了。这便是作为人的可悲,终而幸福。却是我们这些自诩看透生活的人望而不及的,我们的不幸大概也源于自己。愿岁月无可回头,愿来日无所畏惧。

  书中的人物还有很多,犹如塞德立,欧斯本,克劳利等上一辈的人,不知作者是何意,皆许以悲惨结局,不得安享。或许这是作者寄予名利场的夙愿吧! 他们的不幸又皆有各自的原因,我们无可指责,我们不予置评。有些人还未死去便想要了却身前身后事,到头还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正所谓,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可是名利场上不算计,那么算计更留待何人呢?今日的名利场画上了句点,我们合上书,便要开始自己的名利场了,虽然不及书中的高大,却也使我们费尽心思,绞尽脑汁,尽力的为自己赢得名利场的一杯羹。喝完这一杯,我们还有去一个场,去争夺下一份蛋糕。

  《名利场》读后感(九):名利----where--------

  ----刚刚开始看时--便觉得这不是一部跟小女生看的书----贝基对约斯---一点点小勾引----一点点小心计-----我觉得这样也是说重了---只是小女生---大概会有一些小虚荣吧-----读起来半是可爱的感觉----而若是换上初中时-----大概会看有些怒怒不平吧-------而现在都看完了-----心情更是复杂----仿佛失了对错-----少了标准-------嗯-------我不明白-我想贝基------不是坏人啊------是一个心肠很好的人---有血有肉的人-------很贪婪?-------很邪恶?-------她没有很坏啊-------他欺骗了丈夫------这到是挺严重的-----------有钱却不肯保她出来-----------贝基-------我想不明白-------这是一个讨人喜欢的人--------为何会承受那些流言与不幸的命运-------我觉得----她应该小受非议的-----继续在名利场上昂扬才对--------不应该过得不好----------她又没有做什么很坏的事啊------------算了我也不知道---------------或许--------这就是名利场吧-------------必受所累-------

  《名利场》读后感(十):原著好,译文也好,经典

  最想说的是杨必先生翻译得实在是太好了,几乎不见翻译的痕迹。被许多翻译作品折磨了许久的我,读了两三章就已把杨必先生奉为女神了。这样好的译文真的是可遇不可求,也给原著增色了不少。

  还有一点就是没想到萨克雷如此幽默。总以为这是一部批判现实主义作品,写的又是“名利场”中的浮华虚伪,所以会多少有些严肃。然而,读着读着就发现自己错得离谱。萨克雷的这种幽默是大家的幽默,一点不小气。对于所谓的“坏人”,他从没有表现出愤怒或鄙视,反而常常用好的词来形容。他的反语不仅用在了反面角色身上,也“讽刺”了不少正面角色,最明显的是我们“愚蠢”的杜宾先生。这十分类似我们现在的互相黑,尤其是自黑,效果也是让人忍俊不禁,更加喜欢傻呆萌的杜宾先生。读完这部书也不会对黑暗的社会失望,反而“心平气和”了许多,因为作者对待邪恶的态度也是幽默。

  似乎那个时期的作家都喜欢将自己带入到作品中,或者不时地冒出来表达自己的看法、我看《米德尔马契》时,就有些不喜欢这么手法。不过在读《名利场》时,却觉得十分有趣(这应该和翻译的质量有很大关系),而且也没有出戏,只是感到作者的评价实在是犀利,一针见血。

  这本书确实没有一个“英雄”,只是小人物的生活百态。戏份最多的也就是蓓基了。这个女人的行为真的让人不齿,实在是厚颜无耻自私到了极点(除了最后为爱米利亚的幸福考虑的时候)。不过,萨克雷的幽默,反语反而让我对她恨不起来,尽管知道现实生活中这种人是能把我的肺气炸的。

  蓓基聪明,漂亮,有心计,会演戏,实在是适合在现在这个社会生存,在当时大家还都崇尚“高尚”的时候,自然是要被排挤的。一开始我只是觉得她想要的是钱和地位,结果到了后来发现这个女人有时候虚荣心也是挺重的(虽然她经常厚颜无耻地说谎,演戏)。她以勾搭男人为乐,这就犯了众多上流社会贵妇们的大忌。虽说留不住丈夫也有自己的责任,但毕竟自己是受害者,自尊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所以处处排挤蓓基也是非常正常的。至于在背后添油加醋地毁坏蓓基的名声(其实本来就很坏了),那也是为了提醒别人不要被骗而已。

  可怜的是罗登和小罗登。我能理解一个女人不爱自己的丈夫,因为他木讷,蠢笨。但我真的不能理解为什么蓓基对小罗登会没有一点感情。她竟然都想不起给儿子写信,这是多么简单的事情。不知道晚上睡觉时她会不会偶尔 想起自己还有个儿子。这样的妈妈也是够了。一个不会给予母爱的女人也只能是蓓基这样了,无情无义,自私自利,眼中只有自己。

  爱米利亚和蓓基是很好的对照,完全互补型的。蓓基聪明精明,爱米利亚就傻乎乎的,真的挺傻的。蓓基稍微表现得可怜一点,她就能和杜宾翻脸,这个蠢女人,我真希望杜宾后来没有回去找她。爱米利亚最大的优点也就是善良了。她对任何人都和和气气的,轻易地就原谅了别人的错误,有时候甚至不知道别人伤害了自己,反而觉得是自己的错误。傻女人。她还有一个优势就是长得漂亮,幸亏最后有钱了,要么这个优势也就被白白浪费了。蠢女人啊,丝毫不知道利用自己的美貌。不过,如果她真的懂了,应该也会向蓓基那个方向发展吧。

  蓓基和爱米利亚还有最大的一点不同:蓓基无依无靠,只能靠自己,而爱米利亚有那么多人爱着她,帮助她(虽然自己的家人后来变得很恶劣),最明显的就是杜宾了。如果没有杜宾,爱米利亚不知道能不能活下去。蓓基就没那么幸运了。她想要攀个好亲事,被人说是异想天开,“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之类的。人们总是势力的,现在也是如此。不过又有几个人在追求他人时,不是因为对方满足了甚至超过了自己所有的标准呢?也没有多少人是真正的因为真爱。相貌,钱财,地位,等等,全都在考虑范围之内。

  书里的男同胞倒挺多的,但谁都比不过杜宾,作者真心把他塑造得十全十美,除了有些实心眼,傻傻的之外。但读者读到杜宾犯傻时,只会更加喜欢他,这小子真是让人心疼,哈哈。我对爱米利亚的反感,很多也是因为她对杜宾的态度。女人总是希望有个备胎永远在自己身边,能无条件地帮助自己,保护自己,但自己一点不想付出。可怜的杜宾。如果他最后没有想通,是不是要继续痛苦。其实想通了,离开了,爱米利亚反而主动了,所以最后他俩反而在一起了。我不知道这对杜宾来说是不是幸福,他已经认识到了爱米利亚的肤浅,回来还是因为爱她吗?痴情的男人。幸亏最后有了个女儿,可以把自己从爱米利亚身上收回的一部分爱转移到女儿身上,怪不得作者说爱米利亚觉得杜宾爱女儿胜过爱自己。我相信这不是句笑话,是杜宾真的清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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