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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九十九次死亡的读后感10篇

2022-04-05 03:00:39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我的九十九次死亡的读后感10篇

  《我的九十九次死亡》是一本由袁凌著作,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9.8,页数:400,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我的九十九次死亡》读后感(一):一声叹息

  “人通常是这样一种动物,他明白有一些事情会发生,但是他总是自信这件事情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就像每个人都知道自己会死,但是从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各种行为来看,没有一点有为死亡做准备的苗头。可是,我们最终都会死去。

  袁凌的身边有过许多人,他们都死去了,对我们来说,他们的死亡是一个可以叙述的故事,但他们的生活远比死亡这一个故事琐碎、复杂地多。想想我们自己吧,如果真的在某一天死去了,可以写出来的一个故事也就是寥寥上千字而已。我们如果静下心来思考这个问题,那可能生活就不是现在这副模样。

  每个人都是普通的,有时候我想以我自己为原型能写出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时间每时每刻都在流走,但我做了一些什么值得记录下来的事情呢?人生就是这个样子,我们能亲自体会、经历的事情写下来就显得那么苍白。但世界上还有书籍,我们可以在短短的阅读时间中经历不同的人生,这就是书籍的魅力所在吧。

  读完之后来补书评,我已经记不得有些什么死法了。这也不重要,只是想想在我之前有过那么多死亡,我也总会死亡,总觉得内心多了一丝敬畏。

  《我的九十九次死亡》读后感(二):【转·抄·论·评】女尸横陈,鬼魂乱飞

  猫有九条命,可以死九次。常人只有一条命,稍有不慎,一命呜呼。可是有个人,他至少有一百条命,死了九十九次之后,还不咽气,愣是坚持着写出了一本《我的九十九次死亡》。此人名叫袁凌。

  和所有文学家的“非虚构”(non-fiction)作品一样,这部纪实类文学作品(集)中的现实回忆充满了个人化色彩。文学家记录现实时,不会撒谎,然而也没办法不说谎话。当各种鬼故事和都市传说被以不轻的分量收进书中,并和那些曾经有血有肉的死人们平起平坐时,真不知是拔高了鬼,还是侮辱了人。作为记者的袁凌,听来的故事,似乎太多了。

  同为陕南人的贾平凹就写过一本《听来的故事》,贾氏的故事更荒诞不经,相比之下,袁凌这九十九次丧命倒还真像是“纪实”。比如第30篇《病人的魂》,写的是作者父亲见鬼的真实经历,通过“爸爸”的三次见鬼,勾画出一个唯物论者向鬼神论者转变的心路历程,还在结尾处言之凿凿地大讲了一番“见鬼论”:“人家说,有些人不信鬼,说从来没遇到鬼,有些人信鬼,光遇到鬼,那是因为火眼有高低,走运的人、火眼高的人,鬼就不敢来冲犯;不走运的人,火眼低的人,鬼就找上了。”“爸爸”上厕所见鬼,“我”上厕则所能看见粪池死婴(第25篇)和普法青年(第61篇),屎尿和死鬼还真是有缘。作者不仅讲鬼故事,还真信鬼故事,听说西安城里有吸血鬼,便“晚上都不敢到那一带走”(第53篇)。作者洞悉鬼怪的超能力,有家学渊源和家族遗传,非我辈凡夫俗子所能习得。比如第9篇《姨爹床上的鬼》,写姨爹死前用法术力斗满床恶鬼,终于壮烈牺牲。“姨爹的死触动我写了一篇鬼的叙事诗,在诗里,群鬼戏弄够了捉鬼人再捉他死去……他本来仍然法术高强,其实是被罪恶和孤独感杀死的。”有如此写实的关于鬼怪横行人间的记录,《我的九十九次死亡》直逼《聊斋志异》。

  除了鬼故事,《我的九十九次死亡》还记录了一系列的重口谋杀案,比如《草地上解剖的姑娘》、涪陵《校花失踪》案、《野店被杀的父子》、建大《大学生》被杀事件、西大《教授遇害》案件……仅看这些篇章的标题,就能看出它们的文学品位和读者定位大概处于哪个段位。对这些奇案的叙述经常以“听说”为开头,以另一段“听说”为结尾,自始至终的道听途说。这种新颖的“纪实”写法,充分体现出我国记者的职业素养。

  也许是为了凑足99这个数字,整本书并不具备风格上的一致性,各篇章的质量也良莠不齐。有些文章根本就是标题党作品,比如《神秘的黄玫瑰》;有些则文艺范儿十足,如《不善于死的熊》;有异闻猎奇向的,如《狼狗追杀的村民》、《羊的哭声》;也有彻底堕落到小报档次的《自杀的嫖客》……有些简短的篇章,偶见惊艳,如《殉情》,在简述完一场爱情爆炸案后,结尾引入古今之争:“不准自由恋爱的人有了话说:‘这就是闹恋爱的下场!’”很有些“脑筋急转弯”的意思。而有关作者家事的那些部分,篇幅不短,却读来乏味,不是他的亲朋好友,怕是没那么大兴致。

  整本书,作者最得意的是关于棚户区幼女强奸案的部分。这个案件,作者在做客《锵锵三人行》时和窦文涛聊过一次;此书的《序》中,以近半篇幅叙述了一遍;在书中正文部分,又花6页篇幅,详述了一遍。似乎,这个故事里,垂死女孩的那句“我想活”就是这正本书的主旨。作者沉重地、沉痛地,一遍遍讲述着这个故事,告诉人们,他的崇高使命,就是替像这个可怜女孩一样的死者们,留下遗言。的确,这是项伟大的事业,是项高尚的事业,从本质上说,它是极好的。可是,不知怎的,作者一动笔,呈现在读者眼前的,多是鬼魂和女尸。真是,不知怎的。

  “我经常想到死。我作为一个作家是没有前途的,没有任何希望。”作者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如是说。这话倒是说得很中肯。你说呢?

  《我的九十九次死亡》读后感(三):但愿灵魂新生

  袁凌的这本书,我看了约过了一年了,它记叙了他的家人,乡邻在生活中的隐忍、挣扎与消失。

  书就如书中的主人公们一样,朴实,真实。

  全书的创作最成功处在于,我完全相信内容的真实性,那书中的每个生命似乎就是我知或不知的乡邻。每个故事都不是简单的现实中各类矛盾元素的写作堆砌,而是真实的记录。而这些对肉体生命消亡的记录的字里行间,让我似乎与一个同伴又一次交流了灵魂生灭的磷火。

  书中那些无可奈何地非自然被消灭的真实的生命的力量是巨大的,一具肉体的死亡足以导致众多灵魂的死亡或新生。那些无可奈何还在世上挣扎的所有生命的肉体都是渺小的,尽管有些生命在另些生命眼中,也就如同菜市场,农牧厂,田野中那些或有用或挡碍的生命一样,可以分而食之,可以收割,可以人为消灭,但所有的生命都是一样的,在肉体的死亡之前,灵魂不是不断新生便是早已死亡。

  作者对这些死亡的记述一是安慰祭奠了那些肉体已死的冤屈灵魂;二是为灵魂已死但肉体仍在的生命提供忏悔的祭台。

  每一天都是一个新生,肉体终将死亡,但灵魂最好永远新生。

  《我的九十九次死亡》读后感(四):昊天无极,孰制约些

  九十九次死亡,贫瘠苦难。

  生老病死世事无常,平凡的我们以为悠长的岁月里每天每天都有不幸在发生。平安和危险离得很近,是两条要一起走掉的路。

  第一次意识到死亡,是在只为无忧哭闹的孩童时候,太姥姥93岁自然离世。

  不记得大人们如何掉泪,只记得我和哥哥还有小堂哥被指派在火盆前烧纸钱给太姥姥,边烧还要边念叨些说词,说是这样太姥姥才能收的到。

  太姥姥不知有多少子女,我只见过伯公和爷爷,叔伯辈也是孝顺,所以小时候围在太姥姥床边总是有许多吃食。太姥姥最爱吃橘子,每每有橘子总会藏起来,其他荔枝杨梅枇杷罐头麦芽糖等等都归我们,所以我在烧纸的时候就念叨拿去买橘子吃,念着念着三个小孩就胡闹起来。

  见到太姥姥口中含着一块大冰糖躺着,大人不让我们靠近,只说太姥姥走了,模模糊糊知道是太姥姥不会再醒来了。

  那之后再有身边的人消失便到初中了,初二年突然听班主任说某某同学不会来学校了,后来听说是白血病。

  作者用<天黑请闭眼>的游戏做书的开篇,这个游戏我经常玩,遗言数通常根据玩家人数来定,而我喜欢让被杀死的人都有遗言,而被众人投票推出的则不能申辩,不过事实证明很多时候是被冤的。人世也一样,不由分说,没有道理可言。

  世道已经这么乱,那些不可理喻的事情每天新闻里都是报,所有残忍的事情都会被习惯打败,习以,为常。银时说光要保护眼前的东西已经够忙的了,而且还保护不了。至今为止已经失去多少都已经数不清了。反正我已经一无所有,当见到掉落的东西时是理所当然的会拾起来保留着。我们也只能守住眼前。

  河流永不停歇,正是时光最适宜的譬喻,老人却将停下来,成为过气的、费解的词汇。

  天生乐观的我其实常常躲进“死亡”这个最温柔最包容的灯塔里。

  我们的人生,各种苦难各种无奈各种残缺,当然也有各种美好欢乐和幸福。当被负面情绪包围的时候只要想着还有一条路可以逃就可以安心继续承受了。

  我们所做的都是我们能力范围内的,我们所受的都是我们能够承受的。苦难在不断翻新也在不断成为过去,对未知的前方,我们只需顺势前行就好。

  身后永远有可以结束一切烦恼,可以洗净一切尘土的‘死亡’在守候。

  在完全崩盘之前,在无路可走的时候,它包容任何形态的你,只要你想,只要你确定,确定生活无任何期待。

  但,你真的那么绝望了吗?

  总有那么一天,你会感叹“活着真好!”,在这天来临之前,还是先别放弃吧。

  反正‘死亡’不会跑远,不要着急。

  我这是极端消极的积极情绪吧。

  所以,工作不顺心,家庭破裂,债务缠身,女友结婚了新郎不是你,诸如此类种种。淡定,时间在跑,痛苦是累积还是流失,自己体味。

  世界能怎么样你呢?幸福是逼出来的。

  ‘死亡’在身后随时准备迎接你,只等你真的准备放弃一切可能的美好。

  转身,就可以把一切抛下。

  另:基本上我很满意现在的生活,持续收集小确幸。

  《我的九十九次死亡》读后感(五):99次死亡,99种遗言

  此书的序言一开头就提到了“杀人游戏”——对,就是年轻人聚在一起时常玩的游戏。作为70后的作者袁凌,在初次玩这游戏时便对其中一条规则有了兴趣。即在天黑闭眼有人被杀后,只有最初两个“死者”可以留遗言,其他人则陷入一轮又一轮辨别遗言真假的游戏中。而之后再有人“死”,就不会有遗言,只能做沉默的羔羊了。

  当我还深陷对“杀人游戏”的回忆和想象时,只见作者突然来了一句“这时我想起一个女孩”,一下将你从所谓虚拟游戏中拽回到残酷的现实里来。这个来自重庆的小女孩,从小是个孤儿。养父是环卫工人,养母是擦鞋匠,都生活在最底层。白天养父母工作,小女孩被托付给一个老头看管。一日,小女孩被这个老头和另一个“重庆棒棒”强奸。因子宫已糜烂,且没钱治病,几天后小女孩死在自家棚屋。作者因没能及时帮到这个女孩而自责,他深深记得女孩的那句遗言:我想活。

  现实其实和游戏真是相差无几,大多数人死前都没有遗言。所以,这本书也许还可以用“我的九十九种遗言”作书名。作者讲述了99种死亡背后的故事,其实是想打破游戏规则,认真倾听他们的遗言,哪怕这遗言只是一段沉默,一个眼神,或一个手势,一股气味。

  再看这书名“我的九十九次死亡”,又会想起玄学派诗人约翰·多恩的著名诗句:“没有人是一座孤岛……任何人的死亡都是我的损失……不要问丧钟为谁而鸣,它就为你而鸣。”在心知他者之死即我的损失后,再往前踏出一步,去感受九十九次死亡的各自不同,正是这本书的意义所在。

  这九十九次死亡中,从人类到动物、植物,甚至早晨的空气,无所不包。但并没有严格的章节区分,大致以作者的成长历程为线索,伴随着故乡的巨大变迁,逐一讲述其中故事。但读完全书,隐约又可略为分类。

  “一个乡下孩子活下来和长大的过程,也就是他身边的人不断死去的过程。”在乡村,有一系列挑选小孩活下来的手段,譬如出天花、汤火关、落树、蛇咬、掉魂等,一个人的生必然伴随着其他人的死。而在乡村,这些神秘的甚至迷信的死亡考验,更加大了这种自我与他者的联系。

  当然,长大过程中,亲人的故去所带来的影响再深不过了。给外婆守夜的晚上,作者细心观察着身边的一切。哭丧的人像在表演一场戏剧,而妈妈呢,则陷入深不见底的沉默中。最后妈妈终于“发作”,趴在棺材上哭天抢地,久久不愿离开。作者感到母亲像是被那装有外婆遗体的棺材所攫住了,被棺材里的死亡感攫住了,甚至母亲想同样进入棺材,跨入那未知的地域。那是一个难忘且动人的画面,在已经去世的外婆和尚未涉世的作者之间,妈妈既是一个屏障,又充当了一个过渡的角色。年少的作者第一次产生了妈妈会死的预感。

  妈妈后来在作者刚上大学时去世了。成长中不断有亲人和长辈死亡。其中故事,多半令人哀婉叹息。但仅论死亡,它们构成了作者生命的底色,有了这底色,才会真正学会如何面对人生。

  这时,作者再将妈妈、外婆和她们所属的故土联系起来,则产生了更大的感怀。死去的不仅是至亲,也是至亲们所归属的故土。“家婆和那一辈的先人一样,永远地留在了那个小山村里,这似乎是她成功的一点。母亲去世后,只能落在小镇的山坡上,遥望几十里外她出生的地方,有时候我像是有些明白,妈妈那天晚上为何急于进入家婆的棺材,就像她以后再也没有机会。”

  “私娃子”这个词,在作者的家乡与一个地名紧密相关。在山里两个大石头间的缝隙,生了私娃子的人,把孩子扔到了里面。这个故事被不断讲述,其中包含了深深的禁忌和死亡的意味,远远超出了这个词的字面意义本身。后来作者长大后也遇到了这样的经历。他带着女朋友到医院打胎,虽然没有经验,但是感觉习以为常,不过一个普通的手术而已。术后,医生拿着一个装有小小的肉的塑料杯子给他,他看了两眼便扔到了垃圾桶。一个本将活下来的生命,就这样成了垃圾。但是,那个早死的婴儿真的死去或成为垃圾了吗?没有,他永远都活在作者身上,作者成了一个活着的移动的棺材,漂泊在这个世界上。

  很多人的死亡带有强烈的时代印记,即使是在那遥远不知名的小村庄里。由于有时代插手,这些死亡不免掺入了无奈、悲壮甚至荒谬。

  签名和手印的诞生,背后是私章的死亡;五金铺的兴起,带来的是修手表行业的衰落;采石生意发展的同时,越来越多的石匠反倒被石头劈开;煤矿生意蓬勃的结果,是换来一次次惊天动地的人体爆炸:“那天我在煤矿洞口,看到一堆人躺在地上,像青黑色的、破烂的包裹。”

  村里的反革命分子李宁,被捉到县里枪毙,子弹却要李宁母亲出钱买,这和林昭的故事如出一辙。

  镇上的少女篮子,初中毕业来到广州,先进的工厂,后来当上了“小姐”。打拼几年后,正打算回老家成家,却不知为何出了国,去了南非。没过多久,家里就得知篮子已在异国他乡病逝。“篮子可能是镇子上第一个渠道那么远的地方,并且死在地球那一边的人。”

  死亡不是人类的专属,世界万物皆如此。譬如一棵树的死亡,一只狗的死亡。这些死亡就不如人类的死亡更令人扼腕叹息吗?不,甚至更悲壮。

  树是大自然的产物,自然带有不少民间传说或宗教意味。传说马桑树一直长到天上的,凡人顺着马桑树爬上天,爬累了还可以吃马桑莓。天帝看到天上的人越来越多,只好把马桑树砍了,还罚它长不高,永远只得三尺高。马桑莓也从此变成了有毒的果子。漆树则更残酷了,传说目连下地狱救出母亲,又在灵山取得经书,挑着担子穿山越岭,大小树木纷纷让路,只有五种树不让路。漆树就是其中之一,因而受到惩罚:漆树长大后,只有被割死一条路,每到春天,都会被漆匠千刀万剐。

  作者冷峻地写道:“树皮慢慢变干了,成了一根立着的柴,或者说原野上一根根立着的骨头。”为什么树的死亡会让我们如此为之动容?对周围的世界,树是敏感的,一块石头的松脱,一个路人的瞌睡,一处蚂蚁窝的覆灭,树都见证且感受着。如今,树彻底失去了这种敏感,周围的土地都沦陷了,它再也无法送给牛顿一颗苹果,无法给路人提供一片让人顿悟的荫凉。

  动物就更不必说了。包产到户那一年,村里只剩一头牛,平分不均,有人提出杀牛吃肉。年幼的作者目睹那头牛被残暴地拴上炸药包,轰然间四分五裂。山里有熊出没,村里人以捕到熊为光荣。当杀掉熊,妈妈端来肉汤时,作者“感到一种很新奇的厚重,感到一种人生的意味,也许由于一个庞大者沉默的死亡,我看到是它的沉默,不是它的反抗。”

  书里还有很多死亡被写成了断章,如同报刊上一则则的讣告。童年一起爬核桃树的伙伴,从树上坠落致死,像《天注定》里年轻人的跳楼,好像过于自然,如一颗苹果的掉落。灾荒时代,一个老光棍吃观音土而胀死。一对情侣分手,小伙子不愿意,急了找来炸药包两人同归于尽。还有自杀的嫖客,被痰噎死的老头,被小偷杀死的教授。像一片片随风飘落的树叶,轻极了,但一落到地上,对于那棵树而言,却是天塌般的打击。

  《我的九十九次死亡》读后感(六):属于我的一次死亡------读《我的九十九次死亡》有感

  打小开始,我就和别的姑娘有些不同。小女孩们喜欢磨着父母给她们买泡泡袖的纱裙,摆弄着新款的芭比娃娃,而我早早架上了啤酒瓶底,一天到晚埋头在书本中消磨小孩子本不该如此消磨的时光。父母总说我如何如何天生聪颖,识字读书都似乎是宝玉口中衔着的玉般生来就有的。现在我想,估计是我天生孤僻,朋友寥寥无几,唯有书本沉默如厚重的终年不见光的树林,收敛了一个孩子的孤单与骄傲,帮她掩埋了成长路上的痛苦。虽然我赶上了好时光,信息的爆炸拯救了活在书里的我,但是我也被收回了天赐的聪明机敏。但一路至今,我走走停停,总归还是回到被书拯救的道路上来。

  我从未直面过死亡。唯有一次,我在书店里磨磨蹭蹭地看画书,之后的记忆几乎等同电视里的雪花,从未看真切。我只记得奶奶拉着我的手,推我挨近病床。病床上躺着的是谁?被阴影覆盖看不清楚,亦或是我害怕不敢抬头看。奶奶说,跟妈妈说早点好起来啊。我依言,之后的事情也在我的记忆中消失了。这件事是真的吗,亦或是沉迷于书海的我臆想出的另一个世界中的我呢。对阴影痴迷,大概就是那时开始,亦或是更早,来自母胎内寂寂无声的黑暗赋予的一个敏感的胚胎最原始的本能罢。与生俱来的,我对于结束、消弭、死亡,总抱有一丝孩童般的好奇心。与同龄人不同,我似乎也更容易注意到这些对于中国人来说可谓厌恶与忌讳的东西。我关注生命的结束方式,也好奇于一首乐曲如何摆脱激昂的主旋律走向终焉。可以说,对面的黑暗深潭反而给了我无声的鼓励,鼓励我沿着既定的、无数前人走过的轨迹走下去。所以说选择这本书来读,亦在情理之中。

  本书的作者的文笔相当了得。带着乡音的朴实文字,却组成了一首响彻在乡村泥土味道中的镇魂歌。据说人的死亡有两次,一次是肉体上的消亡,一次则是消失于仍然活着的人的回忆中。作者如同一个沉默冷静的入殓师,筛选出九十九次死亡,帮这些有名或无名的阴间徘徊者重新入土。而读者们,也是死亡的见证人,死者墓志铭的撰写者。我有幸见证了这些离我遥远的乡村人的离开的过程。他们离开的方式千奇百怪,且大多不被人知晓和惦念。他们如同乡村的青烟,在城市高耸的铁塔中不得见,在乡村却肆意飘散,味道经久不散。读完整本书,最吸引我的,估计还是粪池婴儿了。婴孩降临在这个世界,虽不是童话中烂俗的天使桥段,总也是一股新生的力量。可是这股力量有时候不得不被折断。我的小侄女去年降生,小小的姑娘已经得到了全家人的宠爱,一身行头甚至超过了我这个就读于高等学府的姑姑。可是那些乡村的孩子,有多少已经化为泥土甚至与粪土搅和着变为大自然的一部分呢,它们生来不是喜悦,而是无奈与厌恶的象征。粪池中为蛆虫提供养分的婴儿们的逝去如此轻,呱呱的哭声是它们唱给自己的葬曲,还好作者为他们保留了短小却触目惊心的一篇,为它们短暂的存活提供了哪怕一瞬间的证明,而我也为这证明悚然,仿若躺在池底的是我,任凭蛆虫爬过身体,任凭黑暗和腐臭埋葬生的光亮。我哭不出来,只能绝望,为这些小小的生灵们。

  14年夏天一个炎热得令人发昏的清晨,我和母亲在公园散步后来到车站,碰到了一位似乎相识又陌生的老人。搬家前居住的院子是政府大院,伴随我成长的不是孩童,正是这些已经在我的脑海中融入茫茫人海的退休老干部。母亲与她短暂地进行了一番照例的寒暄,我暗暗地打了个哈欠,想着一会儿是吃烧饼还是油条这种琐事。车来了,我正庆幸于社交辞令的结束,老人却突然陷入短暂的沉默,说,“淼淼没了,你知道吗。”

  淼淼没了。

  淼淼是我的小学同学,她的外公住在我们大院的最北头,因此我们得以常常相伴下学。记忆中的她梳着同我一样紧紧的马尾辫,长得也与我有一点相似,都属于不甜不美,反倒是被沉静框住的样子。幼时家里的摆设乱糟糟,父母似乎并不乐意我邀请小伙伴到家里来。淼淼是否常来我不记得了,但是确实在一个雨夜,我曾留她在家里。我们在我父母的大床上相互瘙痒,嬉闹着滚来滚去。我搂着她,抬起头,看到床头窗子上映出的雨线,似乎还有轰隆隆的雷声炸开,我们笑着抱得更紧了。

  等我们再大一点,好像因为要挨着母亲的单位更近一点方便接送,淼淼转学了。我失去了一个小伙伴。只有在市少年宫的小红花作文辅导课上,才能从她转学后的同学那里探得一点近况。随后我们都长大了,各自上了不同的高中和大学。我远走他乡,过去苦痛的一切都被我毫不留情地留在了故乡,自然不会挂念一个童年就消失在我生命中的伙伴。

  直到这个夏日的早晨。

  老人是淼淼的后外婆,淼淼的外婆在我们小时候去世了,不久她的外公就娶了这个和蔼的后外婆。外公是个成日笑眯眯,说话虚虚没有底气的老人。大学放假时,我陪祖母看牙,在牙科遇到了他。他与记忆中的那个老人没有什么不同,连背都没有驮,只是走路需要拄拐。我礼貌性地问了他淼淼的近况,他有一丝尴尬,随后用眼瞟着旁边安静的女人,我才发现是淼淼的母亲。她倒是清瘦了不少,脸上有丝奇怪的、不属于中年人该有的微笑。我一惊,慌忙住嘴。趁着搀扶祖母出门的当口,淼淼的外祖父拉过我,偷偷跟我说,别在孩子妈面前提这个,淼淼她啊,跟着男人跑了。

  我脑筋转得再快,也没想到这儿,当即吃惊地看向老人。老人吃吃地说,淼淼和我一样离乡读书,却在大一时一时鬼迷心窍,跟着喜欢的男人跑了,偶尔会托父母传信给老人。我无言,回家跟父母提起此事,父母都觉荒唐,好好一个家境好的女孩子,怎么就昏了头。过了没多久,这事儿就被我们抛到脑后。

  淼淼外婆说,其实淼淼在大一下半学期,突然得了血癌。父母有再多的钱,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刚刚绽放的女儿迅速而安静地枯萎下去,疼痛折磨得她瘦得只剩一把骨头,没几个月,就没了。家里瞒着淼淼的祖父,怕这个疼爱外甥女的老人受不了打击,只得骗他说淼淼远走他乡,给他留了念想。可怜了父母,失去了独生女的他们立刻办理了内退,如同女儿一样消失在人们的视线中。

  送走老人,我和母亲静默无言地返回公园,坐在长凳上,两个人都沉默着。母亲又在怀念怎样的淼淼呢。倒是我,只能回想起那个雨夜,她的笑声消失在雷声中。这些回忆蛰伏在我的人生里,偶尔会闪过,大多数时间内还是滞留在黑暗中,等待我亲自剥离它们。

  这是属于我的一次死亡。

  《我的九十九次死亡》读后感(七):这残酷的人生

  虽然比作者年纪小不少,但作者写的那么多的死亡我都在现实生活中见识过。比如喝农药,小时候在农村可以说是屡见不鲜,有因为两口子吵架,一口气喝药死的小媳妇,有因为父母训斥几句,就喝农药死的青壮年。光我们那个村,我能说上名字喝药死亡的就有两三个。

  作者写的计划生育打下的胎儿,我虽然没有像作者说得那样在厕所里见过,但在农村也经常听说,有一次,我就听说一家的媳妇被抓到计划生育站上,怀了七个月的孩子,被生生剪烂在肚子里。那时候年纪小,只听来稀奇,没有觉出什么来,读了这本书,现在想起来,对于那位母亲那该是怎样的惨痛,不光肉体上,还有心灵上的。

  或许是残酷已经让人习以为常,生活在其中的人们对生命本身就已经麻木,作者写的那个粪池里的普法青年,我也听过类似的故事。至于作者写的那些不孝敬老人,让老人痛苦而死的事情在农村更是比比皆是。我们村有个人拒交公粮(农业税)的人,被村支书带人打跑,不敢回村,他的老父亲活活饿死在家里。

  我的经历,让我深信作者不是在编故事,他是在写着这个残酷的现实,这个命如草芥的世界。

  《沉默的羔羊》里女主角史达林因为在农场经常目睹生病的小羊羔被杀死,羊羔临死前的叫声成了她心中痛,这些惨痛的死亡,也正是我们心中的那声声羊叫。史达林最终正面这些东西,战胜恐惧。作者将死亡一次次描述,让我想起那些经历,也许正是正视内心的痛苦的过程……

  《我的九十九次死亡》读后感(八):生命于生命的不忍

  这无疑是一本挺特别的书,以死亡为主题,记录了亲历的九十九次死亡,为人、动物或植物代笔遗言。绝大多数都是普通人的故事,不是目睹的,就是身边人口口相传的,但几乎都是被更多人随后遗弃的。作者袁凌弯腰拾起,不是交给我们一件记忆的遗物,而是将一个曾经有的卑微生命再次摊开,至少是摊平了那最后一段。如何死和如何生没什么必然联系,但是死者若狼狈,却一定照得出我们生者的狼狈。

  老的老,死的死

  袁凌笔下老者的死给人留下的印象很深。这些老人来自农村、土房、灶屋……这些我们在小时候待过的地方,这些现在已然被遗留的地方。他们知道这条路即将到头,话语渐寡,底下却是哆哆嗦嗦不易了解的情绪。似乎也不会有什么人去在意这种微小的犹疑,既然是最后一程,走完就好。老的老,死的死,老和死那么必然地成了必须是自己负责的事。

  第二十个死亡讲的是《安爷爷》,其中有一段描写坟地的(与城市里寸土寸金的墓园区分,这只是一大片荒废了的埋葬死者的田地),“那些最古老的老人不要灵魂来惊扰我们。他们总是先知先觉自己不被需要,于是顺从地退却,这样的退却进行了一生。”

  安爷爷的一生都是这样退却的。年轻时因为是地主成分,像是碍眼的瓢虫,有人做自己想做的事得自己该得的奖就是可以,有的人却要为此付出代价。瓢虫和想捻死它的人之间并不存在什么关系,可只要你被一群人当成瓢虫,似乎就赋予了其中一些人可以捻死它的权力。后来安爷爷偷偷地学写字,在小小的地方有了小小的名气,这小小的笔上就有了他全部的寄托。写春联、刻字、写墓碑……这是他仅有的并已知足的用武之地。再后来,他娶妻,但妻子早逝,再娶,但始终别扭,最后回到一个人使惯了的孤独里去。最后自然而然地倒了,他生前存了丧事的费用,儿女从墙洞和缝隙里将它们翻出。

  “吊索桥也已经消失。安爷爷最后一次提着饭盆走过,它的重要性早已失去,只有安爷爷这样旧习的人,才会觉得一定要走它。它失去了很多桥板,成了半绳半桥的一种东西。它只是无法将自己收起来。”

  安爷爷姓袁,是作者的祖父。祖父生前的朋友“忽然哭起来了,说袁仁安还有这么个孙子,想着访问他的事情,将来写下来。”

  上一层的人一步步退,后来的或许只有几个人,会觉得这些退却的印记无论有无意义,至少是值得记下的。

  第五个死亡《家婆的丧鼓》是第一个触动我的故事,记录了作者外婆去世时的场景。他母亲在外婆的葬礼时动了命地哭,还是孩子的作者对这种悸哭感到恐惧,“棺木包含的死亡已经抓住了妈妈,她处于极度危险之中……多年后看到电影《梁祝》的结尾,忽然明白她是想进入棺材。”但当他母亲去世后,他对母亲这样的歇斯底里是庆幸的,至少,“家婆在那晚上取走了妈妈的一部分。”

  “我没有取走家婆的什么,就像我每次回到这个山村,拿不走手边的任何东西。一片剥落的笋壳,或者床铺草下的一个旧顶针,当时不知为了惹哪个姐姐着急藏起来的。它们从某一天永远停了下来,再也不会供养我们的脚步。”

  一层层的人,断了,不只是因为死亡。唯有记录。记录不是衔接,而是在这不能衔接处审视由来,寄存感怀——那种攀不上旧的,也不合新的游离。

  命重也贱

  一个人活到最后,哪怕是活到半程,都已经积攒了很多重量。哪怕最卑微的生命都是。毕竟活过,就算只有一天一时,也带着脐带那头的分量。正因为如此,“就这么死了”这种事是让人晃神的。命都不轻,是贱,不保一个好下场;命也不贵,是重,但掉下去咕咚一声,也就没了。

  书中的篇幅有长有短,短的那种,像是一则贴在墙上已久的告示,上面的消息已经锈了,但依然有呛人的触动,混着随着时间而掺杂的旧闻、流言、传说气味。

  第十七个死亡《羊人》是一个平常短小,但读来深吸一口气的故事。一天生有病的人,发白肤红,皱瘪微弱,从他出生开始大家就都在说,他活不长。只是因为他还活着,所以被安排做的劳动,“没比别人少辛苦一件”。“自从听说羊人活不长那天,我就在等待他的死亡。等待中我长大了两岁,离开了家乡。后来回乡,再也没看到过羊人。偶尔听说,他已经死了。”一个生下来就被等着死的人,就已经预料到自己命运的人。人间的冷漠、艰辛,没有因此少挨一分的人。

  死亡里比必然有“魂”的故事,比如第九十六个死亡《生魂掐鸡子》,写着死和生的衔接处。 老人死前想喝鸡汤,于是他的魂先去了儿子家的鸡窝里,折腾起了莫名的响声。“三魂走了,七魂还在,人还能活两天,但活不长了”,魂是死叠着生的那块透明地方,大概死之前是生魂,死透了之前是鬼混。它将死亡分了程,让浑身一激灵的生者有了畏惧的机会。当然,会有很多人说是扯淡的。

  这个世界上充满了各种信息,死亡是其中的一种,又好像不属于这些,必须是独门独类的,异质但又容易被掩埋。万物更新,死去的部分理应退让,这是法则。命重也贱,死亡是将所有的重量永恒寄存,这封存,也意味着不再占据视线。

  凝视他人的死亡

  袁凌的文字是很用力的,尽管都收着,也能看得出收得很用力。之所以得用力,是因为背后顶着的情很深。死亡本来就是很难开口的主题,一定要写,大概就真的是由于触动太深。他写了九十九个死亡,每个故事都在凝视着那个黑洞。

  死亡有什么意义呢?几乎所有的伦理阐释都是为“生”,或为“生者”是图,那死亡本身呢?一锤定音,不知回应。不知回应就对了。死亡本身只是涵盖了太多声音的巨大沉默。

  凝视他人的死亡能凝视到什么?也许每一次都只有一点线索,到下一次又断了、永远连不起来的线索。因此这种凝视永远不会有确切的回音,更不会有尽头。

  那记录这些零碎的线索又有什么意义?我想,死亡虽沉默,虽让提问和回答,甚至所有的书写都可能是虚妄,但沉默不意味着消失,存在过就使得“渺小到像从未来过这世界一样”无法成为事实。

  记录它,是一个生者对另一个生者的“不忍”,就像作者说的,不是记录最后那一下子,而是想记录“一个卑微的生命”。

  《我的九十九次死亡》读后感(九):一场死亡要多长时间

  一、

  二个月前的春节,回了老家。

  大多数时候,似乎总是在热闹的人群中。欣喜地看到小孩已长大,路已变宽,楼也变高。一切都是新生的样子。

  趁着人群散去,独自去小时候常去的河边、田野。冬天的故乡,枯草一片又一片地随风摆动。小河在田埂上的野草中看起来越来越小,有些河段,仿佛一条沟一样。河里漂浮着不明物体,一块又一块的。走近看去,河水已经浑浊不堪。河水也不再流动,死死的呆在一片荒凉当中。

  小时候,它不是这个样子的。

  它曾是全村人的母亲河,早上来担水做饭,中午来洗衣淘菜,晚上就有一个个的小孩跳进了它宽大的怀抱。它一年四季都清澈甘甜。我是每天喝着这里的水长大的。

  村里的人都说,这条河已经死了。但谁也不知道,它什么时候死的,它是怎么死的。

  我坐在这条死去的河的身边,一直到太阳落山,一直到满天的星星探出了头。我一直坐在它的身边,在意识到再也看不到它清透的如从前的样子的时候,眼泪如决堤而出,我想用泪水冲走这困死它的淤泥、冲走这缠住它的藤草。

  二、

  年初一的时候,去村里给乡亲们拜年。

  走到了村尾的人家,和其它家张灯结彩不同的时,他家显得冷清而沉重。贴着白色的对联,屋内有些暗,烧着纸钱的灰尘四处飘落着。一个黑白相片放在厅堂左侧最中央处,我认出相中人是这家的男主人,长着络腮胡,有些秃顶,面带着笑容。正在跪着烧纸的是他的老婆,穿着老旧的棉袄,绑着马尾的头发已滑落了一半散落下来挡住了她的半边脸。

  我看不出她的表情,听到她啜啜的哭泣声。

  我有差不多3年没有见过这家的男主人,没想到,再次见到,已是阴阳相隔。我默默地在他的相前鞠躬叩拜,本想安慰妇人节哀,但还是没有。也许,在这个欢喜的大年初一,让她想到了曾经的一家团聚的画面。

  事后,听人说,男主人是半年前死去白血病,没有钱换骨髓,很快就走了。留下了妻子和没有成年的一双儿女。

  整个春节,总会想起那妇人的压抑的、悲痛的抽泣声。

  三、

  《我的九十九次死亡》里,讲了九十九次有关死的故事。有人、有动物、有植物。

  不得不承认这是一本没法一口读完的书,这样说并不是写的不好。而是这些故事就像是我们自己的故事一样真实。每一篇都有死去味道,袁凌老师却写的极为克制。

  尽管在这样的笔调下,我每读一篇总会有种心口发酸的感觉,在年初这段时间读来,就会想起家乡的小河、白血病逝去村里人。也许以为是人死去更有故事,更有留念感。而想起那条河,我是以为她有生命的。

  我不知道在我们的一生中到底要经历过多少次死亡,也无法断定每一场死亡需要多长时间。在随着年纪的增长的时候,也意识到每一天的新生也意味着向消亡更近了一步。于是读完这九十九次死亡,无论它多好,我都有些不忍心推荐给其它人来读。也不敢讲出其中的故事来给外人听。这种不忍看起来像一种自私一样让人难过。

  而我还是希望,你来读读这本书。

  《我的九十九次死亡》读后感(十):死亡,及与之相关---评《我的九十九次死亡》

  “生命只有一次,要珍惜啊!”这几乎已在每个人耳朵里磨出茧子的话频繁见诸于各类影视、文学著作中,呈星火燎原之势。但凡有被救起的自杀者,但凡有人活不下去,甚至只要谁冒出了厌世的苗头,此话便应声落地,不带任何迟疑。可仔细一想,却不免奇怪,死亡明明也和活着一样,对每个人只有一次,却不见有人珍惜,否则,我们怎么会从未听说过“你只能死一次,一定要珍惜,要选好死的时机,否则万一天堂没想象的美好,可没有另一次死亡的机会让你逃离”?

  比起经年累月、经风过雨、充满回忆的漫漫一生,顷刻间完成的死亡总是被人们回避忽略。然而,人生的每一步,又何尝不都是在死亡迈进?在英语中作为瞬间动词而存在的“死”,又何尝没有向其生的一端蔓延的延续性?在《我的九十九次死亡》中,作者袁凌以旁人的死亡落笔,感同身受,刻画人、事、物的消逝,以及与此相关的一个时代的落幕。

  开石的工人被砸死,满身血红;矿工死于透水事故,一脸黑色的煤,还有隐藏在他们身体中的,黑色的肺;打核桃的小伙子摔死在树下,染着青皮核桃的气息……这些死者对《我的九十九次死亡》的作者袁凌而言,既相识,却也陌生,作者并不了解他们的生前和过往,甚至从未与他们说上过一句话,可是从作者的记录中我们却能嗅到他们生前的一丝气息,死亡极其色彩总是与生前的活动及生活状况息息相关。如果不是生计所迫,没人会去做那些死亡高悬头顶的工作。艰辛的工作总留给社会的最底层,由此带来的死亡亦然。对人生终点死亡的书写,即是对一生的精准概括。这些生前默默无闻的人,因为意外身亡而被少数几个人记住了他们的死,也许,死才是他们一生中最隆重与严肃的日子,就像作者在《敌敌畏和肺》一篇中提到的才娃的父亲,“生前善弱无比,没有一个孩子怕他的才娃伢,因为死亡忽然获得了令人敬畏的力量”。

  有那么多的死亡无声无息,如那些早年农村中无名无姓的婆婆,死了,就仅仅是生物意义上的死亡。她们生如春天的新芽默默绽开,死如秋日的落叶静默无闻。伴随她们的,唯有院旁的大树和门前的石阶。如果不是袁凌,她们一生可能都留不下任何痕迹,包括她们子女的相册里中都未必找得到一张她们的相片,她们给人间留下的记忆也将随着儿孙的离世而彻底消失。这些作古的婆婆,和那些早已在历史长河中作古的婆婆一样被淹没,不曾在沉沙中留下丝缕折戟的碎屑。

  代表一个时代的,永远是伟人,他们的名字被史书所镌刻,流传千古;而带走一个时代,或者说是伴随着一个时代的离去而最后一个逝去的,却注定是散落于时光碎片中的普通人,他们连时代的送葬者都称不上,却见证了一个时代,并陪伴至终。就像安爷爷,他注定作为一个传统守旧的读书人留在他的年代,而无法走进那个物欲横流的时代,只在笔墨丹青中享受着方寸天地的神韵。当曾经弱小的肩膀一次次扛起与超出承受的重量,当政治运动的风云打碎了成绩优异的他继续读书的梦想,当一场疾病带走了他相濡以沫的妻子,几乎生命中所有珍爱的东西都已无端地离他而去,仿佛,他注定孑然一身,如他绝世而独立地站在时代的末尾。安爷爷就像阵地上飘摇的红旗,从某种程度上说,他也是英雄。尽管如果不是袁凌的记录,他甚至不会被世人的视线所捕捉。而他这唯一的被关注却被他的老伙伴,那个在世人眼中比他成功太多的墓碑雕刻者所艳羡。也许,当人老了,当他们渐渐与鬼的世界相邻,他们眼中衡量价值的标准也会发生不同,死亡及死后的价值才会凸显。

  我无法得知作为一个健康中年人的袁凌是缘何开始思考死亡的,却深知他记录的终点是自己的死亡----死亡,作为一种严肃的话题,一经开始思考便无法停止,正如生命,一经开启便无法暂停,直至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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