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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尔斯·戴维斯自传读后感精选10篇

2022-04-05 03:00:48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迈尔斯·戴维斯自传读后感精选10篇

  《迈尔斯·戴维斯自传》是一本由迈尔斯·戴维斯 / 昆西·特鲁普著作,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78.00元,页数:561,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迈尔斯·戴维斯自传》读后感(一):邻家的戴维斯

  邻家的戴维斯

  文/桂传俍

  《醉乡民谣》末尾,当潦倒的卢恩·戴维斯望向鲍勃·迪伦同时,几步开外的“先锋村”内很可能正上演着同样的戏码,而若由最终在台上赢得成就的那个戴维斯来回首往昔,我们所得到的就会是这样一本书。

  可正如你没法将迪伦的自传视为权威民谣史一样,将戴维斯托一位“合得来”的记者整理而成的自述等同于“爵士音乐史”的提法大概也并不妥当。本质上,这更像是科恩两兄弟会弃置一旁的另一种故事讲法。在当年出版后两极分化的评论中,一部分向来厌恶其做派的乐评人直斥此乃“满口粗话加自夸”,而更多人却同样陶醉于这个“真诚到不惜揭露自己黑暗面”的传奇故事。只是两边倒都认可这本按时间线索推进的传记绝非一部流水账,若有兴致揣摩每句话后的彼时情境与言外之意,则完全可能如村上春树般大赞其“活色生香”。

  迈尔斯·戴维斯和爵士乐的关系究竟是怎样的?对多数人而言似乎并不是个需要费神的难题。纽约某餐厅近来便摆出肖像宣称其为员工拌沙拉时的精神导师,并像模像样总结出了“酷、新鲜、即兴的”等十一条来自他音乐的启发,丝毫没有考虑过这些修辞完全也可以同样绑定到其它数十位乐手的词条中。但身为带头大哥,同迪伦一样,戴维斯在自己的领域至少引领了四次牵动整个业态的大变革,能否让读者领略到他真正的不凡之处,便成了衡量传记优秀与否的尺度。事实上,爵士史上若论技术、理念乃至外型,胜过他的何止一二十位,真正让戴维斯坐上头把交椅的因素,除去几番戒毒以求身体康健的毅力,把握山雨欲来的超敏感度与上进心附赠的执行力,都让他在与那帮得过且过者的比拼中游刃有余。书中给人最突出的印象,即是多数时候你完全不会将他看作一个小号手,甫出道时,戴维斯便已习惯了以产业为对象来思考并总结应对之策。他开篇便提及当年听眩晕与大鸟一同演奏乃“一生最棒体验”,没多久却已成了:“事物变得不同,声音变得不同,人们也不再像过去那样聆听音乐。事情总是这样: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风格,大鸟和眩晕的音乐正是那个时代的风格——这种风格很棒。但是这个时代需要有些新的声音了。”而下一波转型期前他甚至向评论界发动了一次成功的心理战,先下手为强表示一窝蜂跑去追捧自由爵士的乐评人完全只是懒到不愿意去理解你的创新尽干点附庸风雅的事,让他此后弃船投靠摇滚电子乐风潮时卸去了许多压力。因此在他眼中,大部分黑人乐手混不好无非也是因为“懒”:白人对他们说“你没必要学习,你天生就是干这个的,你拿起号来马上就会吹……”他们便心安理得来保持这种“天然”。于是他对队友,从来会以经纪公司老板的冷血来衡量你的价值。即便如一代名手温顿·凯利被他夸了千万次,一旦进入调式时期,便自然得换成比尔·埃文斯乃至更新锐的赫比·汉考克。而当时与他一时瑜亮的约翰·科川,戴维斯在忍不住要劝他戒毒加健身的同时,同样会呵斥他太过华丽的即兴与源源不绝的灵感。他的态度很明确:“科川是一个革新者,但是你必须用合适的方式向人们展示你的革新。”而独家秘诀正是,“我们必须吹那些能发挥自己长处的音乐,吹那些能发出我们自己声音的音乐。”于是他会在比拼速度和想象力的时代反其道而行之,“尽量少用一些音符”。

  书中最有意思的是,戴维斯虽一直滔滔不绝于自己这一生的睿智与成功,但有时隐隐透露出的“没把握”却让人得以更接近真实的现场。比如正当他沉浸在一段驾驶敞篷法拉利带美妞兜风的美好时光中时,不成想竟遭遇了警察的殴打,更让他悲伤难忍的是,此事才上纽约报纸头版后没几天,人们就已不再谈论了。戴维斯对此的分析是:“还是有很多无论白人黑人,认为我是个英雄,我挺身而出,以自己的方式对抗了警察。”但事实是他首先想到的是向警察局起诉索赔50万,之后又明智地撤诉。于是此后他一直想不通的一件事似乎也已了然,眼见《生活》杂志把他放上了国际版,将他视作一个“给自己的黑人同胞起了正面影响的人”,却没有想过将他放到国内版里,总觉着有点不对劲。

  有的人奏出好音乐,有的人拓展音乐的疆域,有的人则命定要来代言某类音乐。正如唯一被戴维斯认可在手段、智慧、乃至“心直口快”上都与自己一个档次的查尔斯·明格斯,在种族问题大行其道时的做法与视角便与戴维斯大相径庭。他的感觉是,如今多数人在多数时间里“都在被迫做一些他们不想做的事情。久而久之,他们对任何的事,包括他们自己是谁,都没有选择权了,我们让自己成为了奴隶。但是我会继续克服困难,在我的音乐中发现自己究竟是怎样的人。”于是,直到今天我也不曾见过一件印着明格斯头像的T恤,底下写着“这就是爵士乐”。

  原载《上海壹周》

  《迈尔斯·戴维斯自传》读后感(二):难得看本书

  一个礼拜看完了,本想给3星半,只可惜没有,老迈喜欢女人,喜欢体面。科川估计脑袋里只有音乐,老迈在科川离开自己乐团之后就没听过科川的唱片,他自己认为他不是很喜欢之后科川的音乐,认为他只是在之前他们调试理论的基础上不断重复那些之前就用的伎俩罢了,觉得队里除了科川和elvan 很好外,其它两位其实很垃圾。老迈总是追求不一样的全新的音乐。现在做音乐比以前简单了,工具也先进了。老迈不爱去做以前的音乐了。所以要听好的爵士也就只能在之前的唱片里面找了,因为现在的传统爵士肯定不能和之前老一辈比没那个环境,现在能出来的好音乐绝不是我们认为的爵士乐了,反正老迈自己也不喜欢用爵士这个词,他更喜欢叫黑人音乐。连所谓的融合爵士这些名词也是后来评论家给加上去的,他只是把想要的音乐做了。所以爵士和古典一样都得进博物馆,各自优秀的东西都留给过去了。音乐往前看,指不定哪天又有很了不起的音乐。反正没人能和上百年前贝多芬比,也没人能和迈尔斯戴维斯比,这些都只有在特定的时代才有,特定的时代产生特定的音乐,也许未来有全新的音乐类型在等待着我们。

  《迈尔斯·戴维斯自传》读后感(三):本书里面我觉得最有意思的一些片段

  写在之前:如果你喜欢爵士乐,那我建议你马上去网上买这本书! 如果你还不了解,请自行百科Louis Armstrong, Duke Ellington, Charlie Parker, Dizzy Gillespie, John Coltrane, Charlie Mingus, Max Roach, Art Blakey, Thelonious Monk,Gil Evans等等等...以及Miles Davis本人。以下内容有很多涉及这些伟大的爵士音乐家,也涉及了爵士音乐发展历史,就像这书封皮介绍的一样,“Miles Davis,他的历史就是爵士乐的历史。”

  .S. 有一些地方我没有照抄原文,自己做了一些改动,以及一些批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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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有一次,我的祖父给了我父亲一笔钱去存进银行,他说有1000美金。银行离他们住的地方有足足30英里,而外面在树荫下也有100华氏度(37.7摄氏度)——阿肯色州炎热的夏天。他要骑马,还得步行很长一段路。我的父亲到银行之后数了一遍钱,只有950美金。他又数了一遍,还是同样的金额。他只能打道回府,怕得差点要尿裤子了。回家以后他到我的祖父面前说自己弄丢了50美金,然后我的祖父就站在那儿,盯着他说到:“你走之前有没有数过钱?你知不知道钱齐了没有?” 我父亲说没有,他走之前没数过钱。 “那就对了。” 祖父告诉他,“因为我给的就是950块。你什么都没弄丢,但我是不是告诉过你要点一遍钱,不管那是谁的钱,哪怕是我的。这里是50块,数好,然后照我交代的回去把钱存到银行里。

  2. 我记得有次一个白人有事到他的办公室来找他。当时,我父亲在接待台上挂着个牌子,写着“请勿打扰”。每当他给其他人看牙的时候都会挂起来。那时候那块牌子挂着,可是那个白人在等了大约半个小时后跟我说——我十四五岁,那天正好在接待台干活——“我不能再多等了,我要进去”。我告诉他:“牌子上写着‘请勿打扰’,你没看见牌子上写的字吗?” 那个人也不理我,直接闯进我父亲看牙的工作间。这个时候,整间办公室坐着的黑人都知道我父亲不会容忍这种事,于是他们只是笑着,靠在椅子上,等着看会发生什么。那个金发男人刚进父亲的办公室,我就听到父亲朝他骂道:“你他妈的进来干什么?你不会认字吗?混蛋!你这个白人傻瓜,他妈的快从这里滚出去!” 那个白人飞快地出来,盯着我的样子好像我发疯了还是怎么的。于是我在那个混球临出门的时候对他说道:“我告诉我过你不要进去的,蠢货。” 那是我第一次骂比我大的白人。

  3. ……这件事发生之后,我跑去找父亲,问他为什么一个医生可以在看了威廉的情况之后,告诉他的家人说自己对此无能为力,他明早之前就要死了。难道那个人不是医生吗?是因为他们家没有钱?还是别的理由?然后,我的父亲明白我是出于对医学的兴趣才会问出这些问题,回答道:“如果你拿着骨折的手去找某些医生,他们会直接把手切掉,而不是固定断臂。因为对他们来说要把手臂接回去可能很难,要花很多功夫,而切掉对他们来说更容易。他就是那类医生当中的一个。迈尔斯,这个世界上有许多这样的人。这一群人,迈尔斯,他们从医只是为了当医生所带来的名望和金钱。他们不像我或是我的朋友那样热爱从事的职业。如果你真的病了,肯定不会去找他。唯一会去找他看病的是那些贫穷的黑人。这些医生根本不在乎他们。这才是他对威廉和他的家人冷酷无情的原因。因为他完全不在乎,你明白了吗?”

  …………

  4. ……后来有一天我正好经过她的化妆间,她把我叫了进去。现在听好了,这个妞有对漂亮的臀,一双大长腿,头发披到肩后,勾勒出美丽的印第安风味。她的皮肤黝黑,有着完美的身材和动人的面孔。我记得当时我大概才十七岁,她二十三四岁吧。接下来,她叫我帮她拿镜子照私处,自己对着镜子剃阴毛。我就照做了。她剃的时候我就乖乖举着,也没有多想。然后铃响了,乐队要重新开始表演了。我跟乐队的鼓手讲了发生的事,他用非常滑稽的目光看着我说:“那么,你做了什么没有?” 我告诉他我只是帮着她拿镜子而已。于是他说:“就这样?你就干了这一件事?”

  我说:“是啊,我就干了这些,我还该做什么呢?” 那个鼓手二十七八岁的样子,不住地摇头,笑出声来……

  5. 我很讨厌的是,白人总是喜欢在发现什么之后就想据为己有。就好像没被他们发现之前这东西就不存在似的——其实每次的发现都是迟到的,在一开始的时候,根本没他们什么事。接下来他们却试图占据所有的功劳,把所有的黑人都撇到一边。这就是他们对明顿俱乐部和泰迪·希尔做的事。在比波普成为流行之后,白人音乐评论家的表现就好像是他们发现了这种音乐——当然还顺道发现了我们——发现的地点则变成了52号大街。这种自欺欺人让我反胃到了极点。一旦你想要反驳,或是不同意这些种族主义倾向的谎话,你立马就变成了一个激进主义分子,一个爱制造麻烦的黑人,然后他们就想方设法把你排除在外。不过那些乐手,那些真心喜欢、尊重比波普和事实的人都明白,真正的音乐在哈莱姆,在明顿。

  6. ……我真不敢相信这群人。例如“大鸟”(Charlie Parker)“总统”(Lester Young)“豆子”(Coleman Hawkins)等从来不去博物馆或者图书馆去借阅乐谱,或者去了解现如今发生的情况。我回去图书馆借阅那些伟大作曲家比如斯特拉文斯基(Stravinsky)、阿尔班·贝尔格(Alban Berg)和普罗高菲夫(Prokifiev)的乐谱,我想了解音乐界正在发生什么。知识是自由的,而忽视才是桎梏。我只是不能相信会有人将自由拒之门外,不肯接受它带来的好处。所以我从来没法理解黑人为什么在有机会学习的时候却放弃了。这是一种隔离,告诫人们不允许他们做某些事情,因为那些事只能由白人来做。当我把这个念头告诉其他乐手的时候,他们只是拿我打趣。You know what I mean,所以我只好继续坚持自己的道路,不再跟他们提这些。

  7. 许多白人,并不喜欢52号大街发生的变化,他们不懂音乐上的变化,只觉得被哈莱姆区来的黑鬼侵略了。所以围绕着比波普的话题也牵扯到了种族问题。黑人泡上漂亮有钱的白人妞,公共场合到处都有黑鬼的影子,他们穿着入时,还谈论着各种时髦的话题。所以你能理解很多白人,尤其白种男人不喜欢这类新变化。

  8. ……我坐火车回到东圣路易斯,走进他的办公室,门上还挂着“请勿打扰”的牌子。看到我的出现,他当然很吃惊,不过我的父亲对这类突如其来的事件总是很镇静。他知识问道:“迈尔斯,你回这里来干什么?”

  我说:“听我说,爸爸。纽约这边发生了一些事。音乐在变,风格也在改变。我想和‘大鸟’还有‘眩晕(Dizzy Gillespie)’一起,和他们一起投身这变化。所以我回来告诉你我准备从朱莉亚音乐学院退学了,因为他们教我的都是些白人的东西,我对那些东西没兴趣。”

  “好吧”,他说道,“只要你清楚自己在做什么,就没有问题,只是你要做的话,就做得漂亮点。”

  紧接着,他说了些让我永生难忘的话:“迈尔斯,你听到窗外有只鸟在叫吗?那是只知更鸟,它没有自己的声音,只会抄袭别人的声音。你可不能这样,你要成为你自己,有你自己的声音,这才是真正要紧的。所以说,不要变成别人,要做你自己。你知道自己要做什么,我也相信你的判断。还有不要担心,在你站住脚之前,我会一直寄钱给你。”

  9. ……当开演当晚之前一个多礼拜,“大鸟”召集大家到一家名叫诺拉(Nola)的录音室里排练。听说他要召集排练的时候,没有人相信他,因为过去他从来没搞过排练。等到排练的第一天,所有人都到齐了,除了“大鸟”。我们等了好几个小时,结果是由我来组织乐队合练。

  然后到了开演那天晚上,三颗骰子俱乐部里挤得人山人海。我们已经有一个礼拜没见到“大鸟”了,而且练得快累死了。然后这个黑鬼笑嘻嘻地跑了进来,用那口假英国腔询问所有人是不是都准备好了。等到乐队出场的时候,他突然问:“我们都演些什么?” 我告诉了他,他点点头,然后数着拍子,而且他妈的巧妙地合在我们排练的那个调子上。整个晚上他的表演无可挑剔,没有错过一个拍子,漏掉一个音符,更没有跑调。这真是不同寻常,我们都被惊呆了。每次回头看我们盯着他瞠目结舌的唐子,他都会露出一副“你们是不是还怀疑我?” 的笑容。

  吹完第一段之后,“大鸟”过来说道——还是用那口假英国佬腔————“你们今天晚上演的不错,不过有几个地方掉拍了,还漏掉了几个音。” 我们望着这个混蛋,全都笑了。 这就是“大鸟”在舞台上的惊人之举,听之前你就可以有所期待,要是他做不到一些难以置信的事,那才是你该惊讶的时候。

  10. 有一次在三颗骰子,“大鸟”来迟了,走进更衣室之后却开始打开沙丁鱼罐头和曲奇开始吃。老板想催他赶快上台,“大鸟”却悠闲地吃着东西,笑得像个傻冒儿。You know what I mean。老板求着“大鸟”上台表演,“大鸟”却问他要不要吃曲奇。老天啊,那个场景实在太滑稽了,我差点要笑死了!

  11. ……为了替代平常大剂量的海洛因,他开始喝非常多的酒。我记得他在排练的时候喝掉了一夸脱(1美制液量夸脱=0.946升)伏特加,所以等到录音师开始录制时,“大鸟”的脑子已经神游到天外了。

  就好比录音的时候有了两个领队,“大鸟”把我当作他的孩子,或者是他的乐队里的某个成员,可这是我的录音,我得让他清醒过来。这很困难,因为他总是在我身后讲些有的没的。我对他特别生气,我让他闭嘴,还跟他说在他录音的时候我从来没这样捣乱过,说我对他的录音总是保持专业态度。你知道那个混蛋怎么回答我的么?他说了这些:“好吧,莉莉·庞斯(Lily Pons)说过——欲创作美丽,则我等须承受苦楚——正如牡蛎孕育出珍珠一般。”(原句查不到,估计只是一句台词) 他用那该死的假英国佬腔跟我说了这些废话。然后,这个家伙就睡着了。我再次气疯了,状态也变得很糟糕。为Bob Weinstock录制这张唱片的制作人伊拉·吉特勒从录音间里走了出来,跟我说我吹得不够好。当时我烦得要死,已经开始收拾小号准备走人了,“大鸟”在这个时候对我说道:“迈尔斯,你要干什么?” 我把伊拉的话复述给他,然后“大鸟”说道:“啊,别这样,迈尔斯,我们来吹点什么。” 于是,之后我们演奏了不少好听的玩意儿。

  12. ……前往加利福尼亚的一路上很有意思,我跟明格斯(Charlie Mingus)一直口角不断,而麦克斯(Max Roach)就像个调停员。我们一谈到白人的事情,明格斯就爆发了。那时候的明格斯恨不得杀光所有白人,他受不了一点儿白人的东西,特别是白种男人。在性方面,他或许可以接受一个白人女孩或者是东方女孩,但是他喜欢白人妞这件事跟他讨厌美国白人男性,或者被称作盎格鲁—撒克逊裔的白人新教徒之间毫无冲突。再后来,麦克斯、明格斯和我三个人又扯到了动物。这是因为明格斯说白人什么都不是,就是群动物。于是明格斯就联想到了活生生的动物,他说道:“如果你开着你的心车子,然后看到一头动物横在路当中,你是愿意转向让开,然后把自己的车撞坏呢?还是试着刹车停下?或者说直接撞上去?你要怎么做呢?”

  麦克斯说:“好吧,我会撞烂那东西,不然我该怎么办?停车吗?如果后面有车,被后面来一下,把我的新车撞得稀烂吗?”

  明格斯就跟他讲:“你瞧,你跟那些白人一个想法,那些白人就是这么想的,他会开车去撞那些可怜的动物,根本不在乎会不会撞死。问我?在撞死那只毫无防备的小动物之前,我宁愿撞烂自己的车。”前往加利福尼亚的一路上,都是这样的对话

  在途中的某个地方,我记得是在俄克拉荷马吧,我们吃光了父亲为我们做的整只鸡,只好停车去找些吃的。我们让明格斯去弄点吃的,因为他的肤色非常淡,也许别人会把他当作是个外国人。我们清楚我们不能去餐厅里吃饭,所以就叫他弄点三明治外带。明格斯下车去了餐厅,后来我跟麦克斯说,考虑到明格斯有多疯狂,或许我们不该让他独自进去。

  突然之间,明格斯从餐厅里冲了出来,气呼呼地说:“那些白人混蛋不肯让我们在里面吃饭,老子要炸飞他们这个破地方!”

  我说道:“伙计,你就不能安稳点吗?明格斯,先坐下,给我闭上你的鸟嘴。你再多说一句,我就拿酒瓶开了你的瓢。因为我们会被你的大嘴巴害得进监狱的。”

  他总算消停了一会儿,在那时候,在那种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白人很可能会看到黑人就开枪射杀,而且能继续逍遥法外,因为他们就代表那里的法律。去明格斯老家加利福尼亚的一路上,全都是这个样子。

  我对明格斯的了解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多,我跟麦克斯一起做过巡演,所以清楚对方是怎样一个人。但我从来没有跟明格斯旅行过,所以并不是很清楚他下了舞台之后是怎样的人。……我很安静,不喜欢多说话,麦克斯也是。但是明格斯?天啊,那个家伙喋喋不休。总是说些重口味的东西,有时候他的废话又无聊到了一定程度。没过多久,这些废话就让我有些神经衰弱了。那次我威胁他说要开他的瓢,也是因为我实在没法忍下去了。但是明格斯是个大混蛋,我不认为他会害怕我或是有类似的感觉。不过他还是闭上嘴了——在一段时间内——然后又开始大谈特谈。

  ……有一天麦克斯把他的车借给明格斯用,明格斯直接把一个车轮给撞掉了。你猜猜看他是怎么搞的?他为了躲让一只猫,撞上了消防栓。老天啊,我快要笑岔气了,因为这跟我们一路上来时讨论的事情一模一样。麦克斯气得要命,结果他们又争了起来。

  插曲:可能是史上最伟大的萨克斯手的“大鸟”——Charlie Parker在1955年3月去世

  13. ……那天晚上(1955年新港音乐节Newport Jazz Festival结束后的晚上),他们在某间超级巨大的豪宅里举办了派对,我们也一起去了,房子里全都是些有钱的白人。我坐在一个角落里想自己的事情,然后组织音乐节的那个伊莲·罗瑞拉德带着一群笑容满面、傻里傻气的白人走了过来,有人说了些类似的话:“哦,这就是那个吹得很美的小伙子,他叫什么来着?”

  然后她就站在旁边,那笑容就好像她帮了我好大一个忙似的。所以我瞪着她说道:“去你妈的,我才不是什么小伙子。我的名字是迈尔斯·戴维斯,下次跟我说话的时候,你最好记住我的名字。” 说完我就离开了,留下他们吃惊得呆若木鸡。我并不是故意说得那么粗鲁,但她竟然喊我“小伙子”。而我最受不了这种侮辱。

  14. 待在音乐圈里那么久,我也见识到其他伟大音乐家的起落,比如说“大鸟”。我所理解的最基本的事情之一,就是你在音乐产业中的成功只取决于你卖掉的唱片数量和你为那些控制音乐产业的家伙赚到的钱。你可以当一个伟大的音乐家,当一个开创潮流的关键人物,可是如果你没能给那些控制音乐界的白人赚到钱,那谁也不会去关注你。真正赚大钱需要打入美国的主流。(那时Miles从Prestige转投大厂牌Colombia)

  作为乐手和艺术家,我总是寄希望于通过我的音乐尽可能去接触更多的人。对此,我也感到羞愧,因为我从没有想过这种叫做“爵士”的音乐只是供给少数人,或是变成那些锁在博物馆玻璃柜里的物件,只是个曾经被当作艺术品的死物。我一直想要竭尽所能去传递给所有人,就好像那些所谓的流行音乐一样。Why not?我从来就不是那种觉得物以稀为贵的人,或者说听你音乐的人越少越好,你就越高端。那只是因为你做的东西太过复杂,很多人弄不懂罢了。很多爵士乐手公开说过他们有种感觉,不得不对自己的艺术妥协,才能传进更多人的耳朵里,但是背地里他们都想要听众能越多越好。…… 但我老师在思考,音乐应该是没有界限,只要能够生长和前进,就没有界限,在创造力上没有边际。无论是什么样的音乐,好的总归是好的。我讨厌分类的标签,一直如此,也从不认为该在音乐当中为分类留个位置。

  (最后一句不太赞同,音乐上的分类可以方便听众,不论是从发现适合自己音乐的方面还是从更深层次地了解音乐的方面)

  15. ……我记得我们是在克里夫兰,想要回纽约去。然后乔(菲利·乔 Philly Joe)在两三个小时之前刚注射过海洛因,正要开始发作了。我去机场买票的时候,他已经显得坐立不安了。我站在柜台前面,卖票的是个可爱的白人小妞,我在数钱给她时发现了一张假钞——那时候我们喊“紫钞”——要是不给她,我就不够钱来买票。我看了一眼菲利·乔,他也看到了假钞,立即明白我在想什么。于是他开始和那个姑娘搭讪,说她很美很漂亮,还说我们都是音乐家,因为她实在是太美了,我们准备写首歌给她,所以问她能不能把名字告诉我们。那个女人笑得嘴角都咧到耳根上了,我瞅准时机把钱塞给了她。她甚至连点都没有点,因为她正急着写自己的名字。 后来由于暴雪,飞机在中途去了华盛顿。于是我拿着退款,我们两人准备去赶开往纽约的火车。可是菲利在华盛顿认识某个卖毒品的人,所以他当时求我去那个家伙的房子前停一阵子。过会儿我真是火冒三丈了。而且他还提着他的鼓箱,又因为犯瘾拿不动,所以我得提着我和他的东西去找出租车,还弄伤了手腕。………菲利过完了毒瘾,我还得帮他付毒品的钱。我总是留一点钱救急,不过我从来没让菲利知道,因为他会试图从我这里付钱。

  我们最终还是赶上了回纽约的火车。这时候我不但气急败坏,而且手腕感觉就像要断掉了一样。在我们准备分开时,我警告菲利:“老兄,再也别跟我来这一套了,Understand?” 我站在大雪纷飞的宾州车站外面,手指差点就戳到他脸上了,眼睛也在往外爆。

  于是菲利满脸委屈地对我说:“迈尔斯,你怎么能这样跟我说话呢?老兄,我是你的兄弟啊,我爱你,你知道别人犯瘾的时候是个什么样子。而且,这个不算,你就不应该跟我生气啊,你应该跟这场雪发火嘛。伙计,从一开始,这才是问题所在。所以说,兄弟,跟上帝发火嘛,不是找我。因为我是你的兄弟,我爱你。”

  当我听到这些回答的时候,差点要笑死了,这话实在是太滑稽了——他说得又急又气。但我还是怒气冲天地回了家,发誓从今往后一定要避免让这样的破事发生。

  ……

  有一次,我记得是在旧金山,我坐在街对面的咖啡馆里,看着菲利把他的包和其他东西从侧窗丢到小巷里,然后回到楼下。我就站在门外,看着他跟柜员交涉,柜员告诉他一定得付钱,因为之前他就干过一回了。还威胁要上楼去把乔的东西都锁在房间里,直到他付钱为止。于是乔就说:“好吧。” 接着说他要去城另一头的某个朋友那儿借钱。然后他一脸愤愤不平地走出酒店,这时柜员就上楼去锁房间了。等到乔出了酒店,他就绕到酒店的另一边,再捡起包,笑得眉飞色舞地走了。

  菲利·乔是个不折不扣的混蛋。如果他当上了律师,而且是个白人的话,可能已经当上美利坚合众国的总统了。要坐上那个位置,你不但要语速够快,而且得假话连篇。菲利两样都有,而且绰绰有余。

  16. 有一次,我们在加州,科川(John Coltrane)说要去牙医那儿装一颗假牙,这可把我吓坏了。科川快得能同时吹两个音符,我认为正是因为他缺了那颗牙齿而成就了他的声音。所以当他告诉我他要去找牙医重新装一颗的时候,我可真的慌了。我告诉他我已经通知大家排练了,正好在他就诊的时间,我问他能不能推迟他的预约。“不行,”他说,“不行,老兄,我不去排练了。我要去看牙医。”我问他要装什么类型的假牙,他回答说:“装颗永久性的。”我就试着说服他装一颗活动的,这样我们每晚表演前他可以拿下来。他看着我,好像我疯了一样。他去看了牙医,带着琴键一样的一口牙回来了,他一直咧嘴露牙地笑着。那天晚上的演出——我记得应该是在黑鹰俱乐部——我吹完我的第一段独奏,然后菲利·乔将曲子接了回去,之后就轮到科川了。我几乎哭了出来,因为我知道他要把自己搞砸了。但是当他的演奏再次横扫全场,就像平时一样吹得挥洒自如时,妈的,那一刻我才明白了什么叫真正的松了口气!

  插曲:Miles Davis在那个时期深受艾哈迈德·贾马尔(Ahmad Jamal)的音乐影响,着重表现在对空间的运用上,表现在了他后面的几张专辑里面对调式音乐的实践。 于是他找了一个在这方面十分出众的白人钢琴手,Bill Evans

  17. 当比尔·伊万斯(Bill Evans)——我们有时叫他Moe——第一次来见我们的时候,他是如此沉静。有一天,为了看看他会有什么反应,我对他说:“比尔,你知道自己该怎么做,对吧?要融入这个乐队的话。”

  他疑惑地看着我,摇了摇头,说:“不知道,迈尔斯,我该怎么做?”

  我说:“比尔,你该明白,现在你和队里的每个人都是兄弟了,所以我想你应该和每个人都亲热亲热,you know what I mean?你得和整个乐队都搞一回。” 我当然是在开玩笑,但是比尔很严肃,就像科川一样。

  他思考了大概15分钟,然后过来告诉我:“迈尔斯,我考虑了一下你刚才说的,我做不到,真的做不到。我也想让每个人都愉快,让每个人都高兴,但是我不能那么做。”

  我微笑着看着他,说:“我的兄弟啊!” 然后他才明白我只是在捉弄他。

  插曲:在1959年,MIles Davis同钢琴手Bill Evans(“Freddie Freeloader”一曲中的钢琴手为Wynton Kelly),鼓手Jimmy Cobb,贝司手Paul Chambers,萨克斯手John Coltrane和Julian "Cannonball" Adderley一同用两场分别在3月和4月的录音,完成了我认为史上最完美的音乐专辑《Kind of Blue》的录制

  18. ……那一次几乎酿成一场种族暴动,警察害怕了,赶忙把我带离现场,送到了54区,在那儿,他们拍了我流血的照片。终于,我在那儿坐下,气得快要发疯了。他们还在警局里对我说:“你就是那个自作聪明的家伙?Huh?” 说完,他们开始激怒我,你懂的,想要让我发怒失控,然后他们大概就可以再给我脑袋上重重地来一下。我就这么坐着,忍受着这一切,同时注视着他们的一举一动。

  我抬起头,看到墙上挂着警官们前往德国的照片,好像是一次旅行。那时距“二战”结束只有大概14年。他们已经开始去德国学习什么警务了,他们发的小册子上也有这个活动的宣传,德国人大概教会了他们如何变得更加卑鄙之类的东西,教他们如何像纳粹在欧洲对待犹太人一样对待黑鬼。我简直无法相信他们竟然会这么做,他们本该保护我们。我什么都没干,只是帮助我的一位女性朋友打了一辆车,她碰巧是个白人,那个白人警察就是看不惯黑鬼们这么做。

  ……

  我曾经以为这种拒捕的诬陷只会发生在东圣路易斯(在这个城市变成全是黑人以前),而不是在纽约,这里本该是全世界最繁华、最讲道理的城市。但是,我再次被白人的海洋淹没了,而且这段经历让我学到了一件事:假如你是黑人,遇到这种事,那么世界就毫无正义可言,一点也没有。

  19. ……有个妇人告诉我,她曾经拜访过一位退休后为斗牛场养公牛的老斗牛士。她告诉他一个美国黑人音乐家录了这张唱片(1959年MIles Davis的实验作品《西班牙素描》"Sketches of Spain"),他不相信一个外国人,一个美国人——尤其还是个黑人——能够做出这样一张唱片。因为这张唱片是以西班牙文化为基础的,而且还有Flamenco音乐。她问这位老人能不能为他播放这张唱片,他说可以。然后他坐下,听了这张唱片。音乐结束以后,他从自己的椅子上站起来,穿上自己的斗牛盛装,拿起装备,出去开始和自己养的一头牛搏斗。退休以后他从未这么做过,而且他杀掉了那头牛。她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他说这些音乐如此地打动她,让他情不自禁地想要斗牛。我很难相信这个女人的故事,但她发誓这是真的。

  20. ……再见到科川的时候我告诉他:“别再让任何人像那样给我打电话了,你要是想走,你就走吧(之前科川由于退队心切,推荐了另一个萨克斯手打电话联系Miles Davis),但你为什么不等我们从欧洲回来再走呢?” 假如他当时退出,真会让我进退两难,因为其他乐手都不了解我们的曲子,而这次巡演又相当重要。最终科川还是决定和我们一起去,不过他都嘟嘟囔囔地抱怨了很久,到了欧洲他总是独处。他提醒我说一回来他就会离队。但在他离开前,我给了他我以前提到过的那支高音萨克斯,他也开始演奏这支乐器了。我已经能够听到这对他次中音演奏的影响,这支萨克斯将会对他的演奏起到革命性的影响(详情请自行试听科川在61年发行的专辑“My Favorite Things”)。 我总是和他开玩笑,假如他当初决定待在家不和我们一起上路,他就不会得到那支高音萨克斯,所以他这辈子都欠我的。伙计,以前听到这些,他会大笑,直到开始大喊大叫,然后我会说:“科川,我是认真的。” 他就会非常用力地拥抱我,然后不停地说:“迈尔斯,你说的对。” 但这是后来的事了,在他组建了自己的乐队,用他们的音乐大杀四方的时候。

  R.I.P. John Coltrane

  21. ……但是奥涅特(Ornette Colman)是一个会嫉妒的哥们儿,他嫉妒其他音乐家的成功。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回事儿。对于他来说——一个萨克斯演奏者——就那样拿起一把小号或者小提琴,认为自己不加训练就能演奏他们的东西,这对于那些训练有素的乐手来说是非常不尊敬的。干坐在那里武断地发表对那些音乐家的看法,却根本是不知所云,it ain't no cool, man。假如你真不知道如何演奏,那么小提琴作为一种用来发声填充空间的乐器是可以的,我不是指拉出漂亮独奏或是什么,只是这里那里随便拉出几个音符。但是假如你不知道如何吹小号,那么号声会难听地无法入耳。真正会吹小号的人,即使把小号全部塞住他也能演奏,只要你的吹奏还在节奏中,即使小号的状态糟糕透顶,只要还能用,高手们就能吹出来。你必须演奏一种风格,假如你演奏的是一首慢拍歌谣,你就得按照慢拍歌谣的方式来。但是奥涅特无法用小号做到这些,因为他对这件乐器一无所知。不过,他是个好哥们儿,我只是希望他别有那么多嫉妒心。

  22. 有一次我们在先锋村表演,老板麦克斯·戈登想让我给一个歌手伴奏。我告诉他我从不给任何女歌手伴奏。不过我让他去问问赫比(Herbie Hancock),看他是否愿意,我不介意。所以赫比、托尼(Tony Williams),还有罗恩(Ron Carter)就去给她伴奏了,在场的人们很喜欢她。我没有吹号,维恩(Wayne Shorter)也没有吹萨克斯。我问麦克斯她是谁,你知道,我问她叫什么。麦克斯就说:“她的名字是芭芭拉·史翠珊(Barbra Streisand),她将要成为一名伟大的明星。” 所以现在我每次在什么地方看见她都会说“妈的” ,然后摇摇头。

  插曲:在60年代末到70年代这段时间,Miles Davis的音乐发生了巨大转变,他开始走入融合爵士(Jazz fusion),以及放克音乐(Funk)风格当中,尝试的音乐结构也越来越多样化,也开始吸收那时候流行的摇滚乐,比如Jimi Hendrix的风格,以及德国先锋作曲家Karlheinz Stockhausen的音乐理论。 可以参考他在这段时间的一些经典作品"In a Silent Way", "Bitches Brew", "A Tribute to Jack Johnson" 以及 "On the Corner"。在70年代后期,他停止了这一切,暂时退出了音乐界,也长时间地远离了社会生活。

  23. 当我回归音乐的时候(1981年),我开始听见了那些我曾想过可能会听到的声音。因为吉他对流行音乐的影响力,越来越多的音乐家开始把吉他作为主奏乐器,而且现在的大多数孩子都非常热衷吉他。再加上,弹吉他的时候你可以唱歌。这些新乐手主要弹电吉他或者电贝司,还有电子琴。或者他们会成为单纯的歌手或者作曲家,制作流行歌曲。那些拥有天赋的黑人小孩就是走上了这条路,任何人对这一状况都无能为力。

  演奏爵士的黑人乐手越来越少了,我知道为什么,因为爵士正在成为博物馆里的音乐。很多乐手和评论家都该为此负责。没有人愿意成为过去,你知道,但是假如现在你21岁,想要走入爵士乐,这就是你的下场,至少我是这么看的。唯一的,也是无法实现的方法就是用某种方法重新吸引年轻人们的耳朵,我没看到这种事情的迹象。我甚至再也不听爵士乐队的东西了,因为他们还在演奏我跟着“大鸟”那个时期的音乐,一遍又一遍地重复,还有一些科川或者是奥涅特引入的音乐。听着那一套真让人厌烦。这些音乐家成了评论家的受害者,大多数评论家都非常懒惰,不愿下功夫了解当代的音乐表达和语言。这对于他们来说太复杂了,所以每次他们都会贬低新事物。愚蠢、迟钝的评论家毁掉了很多好音乐,还有没能像我一样坚强,有能力对他们说出“滚你妈的”的好乐手。

  插曲:那时候Miles Davis重点提及了融合爵士风格的天气预报乐队(Weather Report)、斯坦利·克拉克(Stanley Clarke)以及风格多变的在那个时代与Michael Jackson比肩的黑人音乐家王子(Prince)

  24. ……压抑在核弹浩劫的阴影下——再加上精神上的困境。核弹的威胁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混蛋,还有随处可见的污染。被污染的湖泊、海洋、河流,被污染的土地、森林,还有鱼,todos todos。

  I mean,他们毁了一切,因为他们是他妈的那么贪婪。我说在说那些做这些事的白人,他们在全世界都是这么做的。他们弄坏了臭氧层,威胁要在每个人头上扔炸弹,总想去管别人的事,当对方不想放弃的时候,他们就派兵。这实在让人羞愧、惋惜,而且他们这几年来做的这些事非常危险,因为这关系到每个人。

  25. Oh man,我全身上下都是伤疤,除了脸。我的脸状态还不错。妈的,我会看着镜子对自己说:“Miles,你他妈的真是个帅哥!”

  26. ……我还做了一个本田的广告,那个广告让我在民众中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认知度。在我演了《迈阿密风云》(Miami Vice)(看豆瓣是个老美剧。。当然Miles Davis只是一个配角)和本田广告以后,那些以前从未听说过我的人开始在街上和我说话,黑人、白人、波多黎各人,还有亚洲小孩,他们甚至不知道我是干什么的,在我完成了那些出演以后都开始和我说话。伙计,你说这事是不是婊子养的。你做了那么多音乐,用你的吹奏愉悦了这么多人,全世界都不知道你的名字,你却发现,想要得到这些其实只需要一个商业广告,一个广告就能把你放进每个人的脑袋里。在如今这个国家,你需要做的就是上电视,然后你就会比任何优秀的画家,有创造性的音乐家,或者出色的作家和舞者都知名、更受尊重。人们已经开始叫我Mr. Tyson(当时他的妻子是出名的黑人女演员Cicely Tyson),或者说:“我认识你,你就是那个娶了Cicely Tyson的人!” 他们说这些话的时候都非常真诚。这让我明白一个糟糕的、平庸的上过电视或演过电影的人,在民众当中会比一个没在荧幕上出现过的天才更有认同感。

  27. 1987年Cicely带我去参加一个在华盛顿的宴会。她受总统里根和他妻子南希之邀参加这个宴会。他们将会颁发一个终身成就奖给雷·查尔斯(Ray Charles)还有其他一些有卓越成就的人,在肯尼迪中心(Kennedy Center),还有一场颁奖演出。我和Cicely到场为雷庆祝。雷一直以来就是我的朋友,我非常喜欢他的音乐。这就是我去参加宴会的唯一原因,我从来都不喜欢政治那套把戏。

  一开始,我们在白宫与总统和国务卿乔治·舒尔茨一起吃晚餐,与总统见面的时候我祝他在自己的事业上有好运,他说:“谢谢,迈尔斯,我肯定会需要这些运气的。” 假如你私下见到他的话,会发现他是个很可爱的家伙。我猜他也是在尽自己所能吧。他是个政客,伙计,只是碰巧他是右翼,其他人则倾向左翼。大多数政客都在私下窃取着国家。这与他们是共和党还是民主党无关,他们都是为了得到一些利益才加入这一行的。政客们一点都不关心美国民众。他们只关心如何才能变得富有,就像其他所有贪婪的人一样。

  …… CIcely问我为什么不吻芭芭拉·布什的手,我告诉她我以为她是乔治的母亲呢。Cicely看着我,觉得我肯定是疯了。Cicely一直关注着这套东西,这对她来说很重要,对我却不是。真他妈的,这些家伙给Ray Charles颁发终身成就奖,但是他们中的大多数人甚至不知道雷是谁!

  在前往白宫吃晚餐的路上,我和威利·梅斯共乘一辆豪华轿车。我、威利、Cicely、弗雷德·阿斯泰尔的遗孀,还有弗莱德·麦克莫瑞与他的妻子,我记得是这样。我们坐进汽车的时候,其中一位白人女士说:“迈尔斯,司机说他很喜欢你唱的歌,他有你所有的唱片。” 我马上就生气了,我就看着Cicely,低声对她说:“Cicely,你为什么要把我带到这里受这样的侮辱呢?” 她什么都没说,直视着前方,脸上带着虚假的笑。

  比利·迪·威廉姆斯也和我们坐在车里。所以,比利、威利,还有我开始说一些黑人佬才会说的黑话来找乐子,你懂的。但这让Cicely很尴尬。弗莱德坐在轿车前面,他有些不舒服,一言不发。那两位白人女士和我们坐在后面,对吗?其中一个就转过脸来对我说:“Miles,我知道你的妈咪一定会为你见到总统而骄傲。”

  车里瞬间变得安静,无比安静。我知道每个人心里都在嘀咕,这里有这么多家伙,她为何偏偏对迈尔斯说这个?他们都等着我向这个老女人发难。

  我转过头对她说:“听着,我母亲不是什么混帐妈咪,你听见了吗?那个词已经过时了,没有人还用这种词。我母亲优雅得体你这辈子都赶不上,我的父亲是一位医生。所以你以后别再对任何一个黑人说那样的话,懂?” 对她说这些的时候,我一直没有提高自己的声音。但她明白我话中的意思,因为我一直盯着她的混帐眼睛,假如眼神能够杀人的话,她早就死了。之后她向我道了歉,我也开始安静了。

  ……

  我坐的那张桌子上,有个政客的妻子说了一些关于爵士的蠢话,比如“我们是因为爵士这种艺术形式起源于这个国家而且它是艺术最本真的形式而支持它的吗,或者我们仅仅因为爵士是来自本土的黑人而不是来自欧洲,就漠视爵士,无动于衷”。

  她出其不意地说了这些话,我不喜欢这种问题,因为人们问这种问题仅仅是想让自己听起来很智慧,事实上他们一点都不关心爵士。我看着她,说:“What’s this?我们是到了爵士时间还是什么?你为什么问我这些事呢?”

  她说:“你是个爵士音乐家,不是吗?”

  我说:“我是个音乐家,仅此而已。”

  “那么,你是个音乐家,你演奏音乐……”

  “你真的想知道为什么爵士在这个国家没有得到应有的荣誉吗?”

  “是的,我想知道。”

  “爵士在这个国家被忽视,是因为白人总是想要赢得一切。白人愿意看到其他白人获胜,就像你一样,可是当碰上爵士和布鲁斯的时候,他们赢不了,因为黑人创造了它们。我们在欧洲表演的时候,那边的白人很欣赏我们,因为他们知道这功劳归谁,他们也承认这一点。但是大多数美国白人不会这样。”

  她看着我,脸整个红了,然后对我说道:“那么,你这辈子做了什么重要的事呢?你为什么会在这儿?”

  我讨厌那些不学无术但是又想装酷的人说这些话,这让你不得不用同样的态度去和他们说话。这可是她自找的。我说:“我把音乐潮流改变了五六次,我猜这就是我这辈子做的最重要的事,我想我不相信自己只能演奏白人的作曲。” 我冷冷地盯着她,说:“现在,你来告诉我,你又做了什么重要的事?除了是个白人,这对我来说可不重要,那么告诉我,你是因为什么出名的?”

  她开始着急,千言万语绞在了嘴里。她气得甚至说不出话来。桌上一片沉默,空气凝固得你能够用刀去切一块下来。这个女人本是来自社会最高阶层的人,说起话来却像个傻子。伙计,这可真让人沮丧。

  雷·查尔斯和总统也坐在那里,总统看看四周,想着该如何缓和。我对他感到抱歉,里根看起来非常尴尬。

  那是我经历过的最难受的事情之一。在华盛顿那次,我感觉真像下地狱一样,我感到很难堪,因为那些维持国家运转的白人对黑人一无所知,而且他们不愿意去了解黑人!身处那种位置让我感到很恶心,我不得不教训那些其实一开始就不愿意了解事实,但是总感觉自己有责任提几个傻问题的白人蠢蛋。为什么这些混蛋要因自己的无知而让我难受呢?

  ……

  插曲:之后Miles Davis便与Cicely Tyson离婚。

  28. 每当听到现在的爵士乐手还在演奏我们很久以前演奏的那些乐句时,我都会为他们感到悲哀。I mean,那就像和一个年老的,闻起来都老气横秋的人睡在一起。

  29. ……斯汀(Sting)写的带着歌词的歌告诉你听音乐时该想些什么,但是听器乐作品时你可以随心所欲地想。这就像你不必读《花花公子》去学习做爱时应该用什么姿势,这些东西都是给懒人用的。大多数流行音乐都是有关“宝贝,我爱你。Come on,give me”。带着这种歌词的唱片数以百万计。所以这变成了陈词滥调,然后你发现所有人都在复制这一套,他们什么都不做,只是互相抄袭彼此的陈词滥调。这就是为什么你在录音棚里面很难保持独创性,就是因为外面所有的人都在听那一大堆唱片。

  30. 就像我早前说过的,许多爵士乐手都很懒。白人通过对他们说“你没必要学习,你天生就是干这个的。你拿起号来马上就会吹” 来表明自己的态度。但这不是真的,而且所有的黑人也不是都有节奏感。有很多白人伙计的演奏都精彩至极,尤其是那些摇滚乐队里的。而且那些乐队里的鼓手们从不会弄错速度,也能与鼓机一同演奏。但是很多黑人鼓手不愿意,也做不到这种事情。他们想要保持“天然”,因为白人评论家告诉他们,这就是他们的天性。

  31. 在欧洲和日本,他们尊重黑人文化,尊重我们对世界的贡献。他们了解这些文化的价值。但是白人宁愿热捧像猫王Elvis Presly这样的白人,仅仅是一个黑人的复制品,也不愿去推广真正的文化。他们把所有的钱都投给了白人摇滚乐队,用来宣传他们,因为他们酷似黑人艺术家而给他们颁了一大堆奖。不过这没什么,因为人人都知道Chuck Berry发明了那东西(指摇滚乐),而不是猫王。他们知道艾林顿公爵(Duke Ellington)是“爵士之王”,而不是保罗·怀特曼(Paul Whiteman)。人人都知道这些。但是你在历史书里看不到这些,除非我们得到权力来亲自书写自己的历史,亲自讲述自己的故事。没有别人会为我们做这些事情,没有别人会因为理所当然就主动去完成这些事情。

  举个栗子,“大鸟”在世的时候,从来没有得到他应得的荣誉。只有几个像巴里·乌兰诺夫和莱昂纳多·费瑟这样的人承认了“大鸟”和比波普音乐。但是对于大多数白人评论家来说,Jimmy Dorsey才是好样的,就像现在的Bruce Springsteen和George Michael一样。除了几个地方以外,几乎没人听说过查理·帕克,除了那些敏锐的黑人。然后,当白人终于发现“大鸟”和“眩晕”的时候,已经太迟了。艾林顿公爵和贝西伯爵(Count Basie),还有弗莱彻·亨德森(Fletcher Henderson)从没有得到他们的荣誉,路易斯·阿姆斯特朗(Louis Armstrong) 不得不像卖命般地咧嘴大笑,才得到了他的荣誉。白人曾经谈论约翰·哈蒙德(John Hammond)是如何发现了贝茜·史密斯(Bessie Smith)。妈的,她已经被发现过了,他怎么能再发现她呢?而且,假如他真的“发现”了她,真的做过人们说的他做过的事,就像他为其他白人歌手做的那样,贝茜就不会像那样死在密西西比的乡间路上。她遭遇了车祸,流血致死,因为白人的医院不肯接收她。这就像是印第安人已经在美洲了,哥伦布又怎么是发现美洲的人呢?除了说这是白人干的蠢事之外,还能说这是什么呢?

  32. 对我来说,音乐一直是我的生命。我熟识并热爱音乐。和我一起成长的音乐家已经成了我的家人。我的家族成员是我的家人,是我的父母、亲戚、还有血亲。但是在我看来,我的家人是那些同行——其他艺术家、音乐家、诗人、画家、舞蹈家,还有作家——但是不包括评论家。多数人去世的时候都把他们拥有的钱留给其他的亲戚,他们的表亲、三姑六婶、姐姐妹妹、还有哥哥弟弟。但我不相信这一套。我觉得,假如你想留下什么的话,就把它们留给那些帮助你完成你的事业的人。假如这些人是你的亲戚,那也无妨,假如不是的话,我不同意把钱留给亲戚。Look,我在想把钱留给“眩晕”或者麦克斯·罗奇,或者像他们一样的人,或者留给几个帮了我很多的女朋友。我可不希望人们找几个远在路易斯安娜或者什么地方的我从没见过的表亲,在我死后把钱给他们,只因为我们有相同的血缘,去他妈的!

  “我感觉很好,因为我从没有过这股强烈的创造力。我感觉最好的东西还没有到来。就像王子谈起掌握节拍,抓住音乐和节奏时说的,我要‘catch that beat 抓住那一拍’,兄弟,我一定会让自己的音乐抓住那一拍,每一天里,我的吹奏都要抓住那一拍,抓住那一拍。就在不远的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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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这本书里面我觉得最有价值的东西提取出来,是为了纪念我一生的偶像,伟大的音乐家,影响了许多出色音乐人的导师,毕生为黑人民权奋斗的战士:迈尔斯·戴维斯

  也是希望有更多的人去了解爵士乐,了解黑人音乐

  R.I.P. Miles Davis (1926-1991)

  《迈尔斯·戴维斯自传》读后感(四):小号、大嘴巴、种族斗士——关于《迈尔斯·戴维斯传记》的碎碎念

  2014年初,Miles Davis的自传之中文版,在中国低调地上市了。

  实际上,我对这本书是感到吃惊的。在中国,爵士乐是比摇滚乐、古典乐更为小众的存在,这么一本厚厚的大部头,再加上不菲的定价,普通读者对其到底作何想呢?

  我并非严格意义上的爵士乐迷。和中国大部分独立音乐乐迷一样,是被Nirvana、Radiohead、Red Hot Chili Peppers这些乐队从港台流行乐上强行拉拽出来的。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对爵士乐真的称得上是一无所知。可世事无常,如我的朋友iphen语,“连COOL JAZZ和BEBOP都不一定分得清的人,居然策划了德国ENJA唱片的引进,一解爵士迷的相思”,“你吹他吾涨”。

  如他所言,若非工作的关系,我甚至连《My Funny Valentine》这样的世界名曲都没听过,嗯,在书里,在Miles Davis的口中,那个偶像派Chet Baker不过是他的模仿者,只不过因为他是白人,因此更受欢迎罢。当然我更不会知道Coleman Hawkins,这位给予Miles Davis(好吧,为了省事,下文对Miles Davis的称呼改为“老迈”)许多帮助的老大哥“豆子”,尽管“据说”他来到欧洲后,在演艺生涯的暮年,在enja最后的那些录音都是垃圾。言归正传,也正因如此,我会对Miles Davis的传记分外在意——和这本书的背后推手“浦睿文化”一样,我们都在做着愚公移山式的文化推动和普及,无论这是一件多么吃力不讨好的事。

  哦对了,实际上老迈的最著名的专辑《Kind of Blue》,也有过一阵子的内地权利是和我有关嘞……可是在香港HMV,这张专辑的50周年纪念版一直都在做特价呢,折算汇率下来,比内地版便宜呀……

  好吧,我的胡言乱语就此打住。我想说的不过是:爵士乐在中国,一直都是处在夹缝里的。2013年末,在广州的时代国际爵士音乐节的论坛里,我做了一个名为《爵士乐在新华书店》的分享。你当然知道,“新华书店”只是一个符号化的意向,它等同于CCTV。在“新华书店”里,爵士乐必须是要有人在唱的,且唱的不能是无意义的声音,必须的是有完整意义的歌词。因此,大众理解的爵士乐也就和小野丽莎、Norah Jones画上等号。大不了,再加上Billie Holiday,或者还有“书包嘴”Louis Armstrong——老迈说,他不喜欢“书包嘴”“那一副讨好白人的嘴脸”,但中国的主流听众知道Armstrong和他如黑人牙膏那般无懈可击的笑容无关,不过是因为他演唱的《What a wonderful world》是那么地具有传播度,你试试连着给大家播他的小号吹奏看看。

  所以,老迈的音乐、和他的传记一样,注定是一本小众读物。但这不能作为我的前列腺选择沉默的理由。

  第一次认真地听老迈是源自Spotify的推荐——大概是四年前,我刚进入这个无边际的海洋,胡乱地瞎听,原本在听的是Bill Evans的《Waltz for Debby》,这也是至今为止我认为可列入我的“荒岛唱片”备选的作品。听完后,意犹未尽,在“相关艺人”里,Spotify给我推荐了老迈。那时候,我当然不知道老迈和Bill能有什么瓜葛(实际上也是看了这本传记后,才知道的),可老迈的音乐一下子把我吸引住了。在《Tutu》里面,他玩的是我熟悉的那种Funk,在标准的Bass Slap里,他的小号现代而高昂;在《Miles Davis and the Modern Jazz Giants》里(2012年夏天,优衣库的UT联名系列,也选取了这张唱片的封面作为T恤图案),他时而甜美得如梦境一般,时而又跳跃得要飞起来似的。还有《The Cellar Doors Sessions 1970》,这可能是我最喜欢的老迈唱片了(因为我喜欢Fusion嘛),不仅因为里面有Keith Jarrett——在听老迈之前,我听过他好多在ECM下面的专辑,还因为John McLaughlin——我就是喜欢吉他,怎么了?听老迈的音乐就像进入了一个巨大的迷宫,每每推开门,进入到一个房间,都有不一样的颜色和装修风格。如果,那个时候,手头有这本书,那可太方便了,按图索骥即可,用不着像没头苍蝇一样,不知现在是怎么状况(BTW,Spotify的专辑列表很不人性化)。鉴于老迈本人就是一部爵士乐的发展史,近现代爵士乐的弄潮儿,即使在书中,他并没有像教科书那样地对他的演奏、或是某一种风格流派进行严谨的定义和描述,但,你没长耳朵吗?你自己感受下嘛!

  说起教科书,《迈尔斯·戴维斯自传》相比于其他教科书式的“爵士小百科”“爵士圣经”“爵士乐发展史”等冷冰冰的话语要人性化得太多太多。朋友老丁因为我要做enja的企划,曾送我一本台版的《爵士乐简明史》,图文并茂,一页一话,但我也是当下看过就忘。可这里的老迈是有血有肉的。在阅读本书之前,我丝毫不会知道,音乐中如此优雅的老迈竟然是这么一个十足的话痨、大嘴巴。他的口无遮拦不亚于我所知道的其他摇滚乐领域里的混蛋。因此,在我和iphen此前一次去广州电台张莹的《悦读时光》节目做客,聊起此书时,比我更有资格对老迈评头品足的iphen提到,在过去的关于爵士类的中文图书里,大多数是科普性的读物,但如《迈尔斯·戴维斯自传》这样带有强烈感情色彩、并具备很高可读性的作品并不多见。而我的补充则是,在这本书里,迈尔斯·戴维斯不仅作为一个音乐家,更是作为一个反种族歧视斗士的角色而存在。从书中的第一页开始,他不断地抨击美国社会对有色人种的不公正待遇。你甚至可以把这本书当做是美国黑人音乐人不断争取自身权益、尊重、话语权的斗争蓝本来看。因此,这也让这本书从音乐的主题上得到了更深层次的升华。譬如,通常大家都会说,黑人为什么玩布鲁斯,因为布鲁斯源自他们的忧郁,那是因为黑人的生活太贫苦了,他们只能选择忧郁。在上音乐学院的时候,老迈的老师也这么对他说,可他立即会跳起来反驳,声称自己的家庭出身很好,他们全家从来没有干过摘棉花之类的,他玩音乐的时候内心从来不忧郁。可想而知,这老师当场不会有好脸色。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老迈不厌其烦地重复着,认为“白人总是喜欢在发现什么东西之后就想据为己有。就好像没被他们发现之前这东西就不存在似的——其实每次的发现都是迟到的,在一开始的时候,根本没他们什么事”。即使是“猫王”,在老迈的大嘴巴下,不过也就是一个长得好看的白人骗子,“猫王”身上的一切都是从黑人上偷来的。暂且不论他的这些言论是否有失偏颇,在大洋彼岸,我们常认为黑人过于敏感,而西方社会对反种族歧视一事又这么地苛刻。包括在竞技体育的领域里,种族歧视一直都是挥之不去的阴云。包括时下正在发生的震惊美国的NBA快船队老板唐·斯特林事件。看这本书能够从一个侧面上帮助你理解黑人身上发生的一切。当然,当老迈说到他在法国巴黎和Juliette Greco那一段风流韵事的时候,我内心还是有点不适感。要知道,对于一个喜欢法国香颂的乐迷来说,Juliette Greco就是女神一般的存在,可这黑鬼……竟然上了女神!

  根据老迈自述,他只是朝女神勾了勾手指,女神就自己上勾了的。光是冲着这一点,你也值得去看看这本传记,看看这到底是怎样的一个能人。

  《迈尔斯·戴维斯自传》读后感(五):巨人之痛

  刊载于2015年4月29日《音乐周报》

  诚然,他在爵士乐史上是石破天惊的巨人,然而在真实的生活中,却是一个不断挣扎着的前行者。哪怕周遭的环境再复杂、险恶,他都敢于与社会的偏见旧俗挑战,并一步步挑战自己的不足,是会犯错、却敢承担的勇毅者。

  我所说的就是迈尔斯.戴维斯。他的这本自传国内读者已经等了20年。

  在爵士领域,迈尔斯.戴维斯的那一把小号一直是以简洁、有力、乃至时而摧枯拉朽的破竹之势闻名于世的,“音乐其实就是掌握时间,我喜欢鼓手,就像“乓,乓,沙-乓,沙-乓”,这个乓之间的沙就是拍子之间的拍子,是额外的律动,如果做不到这个,律动就会终止,那就像是死刑。“其神来之笔体现在了那几张里程碑性质的专辑里,如1949年的专辑《The Birth of Cool》,促成西海岸酷爵士的形成;1959年专辑《Kind of Blue》标志着调式爵士的诞生;1969年的专辑《In a Silent Way》和《Bitches Brew》则对爵士和摇滚的融合起到影响,即使新人辈出,几次音乐潮流的带领者依然是他,我们不得不服帖。这在整个爵士乐史上不仅前无古人,恐怕也是后无来者。

  钢琴家杰瑞特在纪录片《即兴的艺术》里将戴维斯称作自己整个爵士生涯里唯一愿意为之让步的人,是因为戴维斯既有天赋,又愿意付出不竭的努力——“白人常说,你们黑人天生拿起号就会吹,这是错的。”他甚至还自学过施托克豪森的作曲理论。但更重要的是,戴维斯有着能统帅一大批后辈的领袖气质,书中他直言自己的天赋在于“把那些家伙聚到一起,发生化学作用,然后让他们自由发挥,假如我所选择的乐手聪慧而有创造性,我们的乐声就可以飞翔。”当然,他对同行艺术家的态度也有着发自内心的诚实:“科川是我见过的音量最大,速度最快的萨克斯手,很多号称速度和音量兼备的人却吹得一团糟。但我不喜欢他临终前那段时间的演奏。”又或者,“很久没听巴德.鲍威尔弹过了,在经历了一段非常快速和漂亮的开头后,后面不大对劲,开始涣散,惨不忍睹,我们面面相觑,不知能做什么,这让人非常痛心。”

  但生活中,戴维斯为自己的“变色龙”性格付出了很多很多。他曾深陷毒瘾4年之久,又完全凭借自己的意志力克服毒瘾,从泥沼走向巅峰。他曾深受疾病困扰,沉寂6年之久,55岁时却突然复出,再掀乐坛风云。这本自传的一个最大特点,就是他从不会粉饰、美化自己,所有生活作风上的弊病、混乱而让人崩溃的人际关系、糟糕的健康和心理状态都一五一十地直陈了出来。

  比如,书中没有避开谈论一件最惨烈的往事:1959年8月,出于肤色原因和一连串误会,迈尔斯.戴维斯走出酒吧后被警方逮捕到纽约五十四分局过夜,次日,迈尔斯.戴维斯被殴打、拘留的消息登上了纽约各报头版,引起了轰动,警方无可奈何只得将他释放,这就是爵士乐史上著名的“鸟园事件”。事后他说:”这件事让我更加悲懑厌世,但又无能为力。“

  其实,我在推荐这本书时有点踌躇——因为严格地说,它既论不上有太多的文学性,又在部分段落里显示出一点点暴躁不安的倾向,甚至可以说是一本自由散漫的”大老粗“式自传。但是仔细思考之后,我还是觉得人们应该读一读。他愿意留下如群山般巍峨的音乐的同时,留下一点点草木丛生的文字,便足以让人两相参照。倘若迈尔斯.戴维斯的遣词用句像小说家那般文质彬彬,不反倒成了一桩奇怪的事情吗?

  “我喜欢新鲜的东西,始终抱着每天学习的心情。对于那些走不出自己框框的乐手,我深深感到悲哀。”这就是不朽的迈尔斯.戴维斯。

  《迈尔斯·戴维斯自传》读后感(六):他教会了人们用爵士乐去表达心中的情感

  学校这两天搞了一个活动,要求每位老师自行购买一本书,书的价格不得超过50元,然后由学校给予报销,目的意在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养。不知为何,当时我的脑海里就只闪过这本书,或许是因为自己曾多次下决心购买它却又最终“错过”而因此心生愧疚吧?这次终于有机会,更有理由买下这本书,哈哈!折后价47元,书很厚重,心里很开心。

  借着这本书,顺便回忆自己的爵士乐聆乐经历,突然发现,这些年竟还是Miles Davis的唱盘听得较多,尤其是这张《Kind of Blue》的唱盘,已不知听了多少遍了…

  我在想,为什么Miles Davis与他的音乐长久以来一直具有如此之深的魅力和开拓力?

  尝试分享一下自己的体会。

  Miles Davis教会了人们用爵士乐去表达心中的情感——或喜乐、忧伤,或坚强、沉重…他可以使用最少、最少的音符,却能完全地传递出内心深处最丰富、最多元的情感内容,并用音乐去影响自己团队里的其他乐手与所有的听众。

  值得一提的是,给Miles Davis效力的那些不同年代乐手们,如Bill Evans、Keith Jarrett、Herbie Hancock、Jack Dejohnette、Ron Carter、Wynton Marsalis等人——无论个人资历、创作才华或是演奏水平都是世界一流的尖峰人物,他们却都曾经与Miles Davis一起放射出最耀眼的光芒,这一点真是难得!

  所以,我始终认为Miles Davis的伟大,不单因为他能够在爵士乐的不同发展时期都留下许多经典的录音,更重要的是,他还为后代的听众留下了许多伟大的音乐大师…

  这部传记不应该被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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