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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泰尔斯庄园奇案经典读后感10篇

2018-03-03 21:13: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斯泰尔斯庄园奇案经典读后感10篇

  《斯泰尔斯庄园奇案》是一本由[英] 阿加莎·克里斯蒂著作,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17.00元,页数:252,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斯泰尔斯庄园奇案》读后感(一):故布疑阵

  贵州人民出版社的翻译是《斯泰尔斯庄园的神秘事件》,似乎更符合原文。不过两者差别不大。

  从一开始我就知道和埃米莉发生争执的一定不是她那年轻丈夫,而应该是约翰,这个看他妻子反应就知道了。不过我曾经怀疑过约翰与辛西娅合谋,但又无法解释劳伦斯对新西娅的感情。而且,玛丽应该是另有所爱的,又是谁呢?

  所有人一个个被怀疑,然后又解除嫌疑。每次以为案件即将告破的时候,又有了新的证据和波洛的一番说词。不过我们是看不到那封被伪造的来信的,也无法通过黑斯廷斯的眼睛耳朵来获知究竟是谁与雷克斯夫人有染,这件事是否尽人皆知。所以,这是个很有趣的案子,够悬疑,但是并不能令我满意。

  此书是阿加莎所写的第一部小说,值得纪念的大概仅此而已。

  《斯泰尔斯庄园奇案》读后感(二):雏鸟的羽翼

  阿婆的这本开山之作让我想起了《肖申克的救赎》中的一句台词

  ome birds aren't meant to be caged, that's all. Their feathers are just too bright...

  其实我们每个人生来就具备在某个领域拥有独特天赋,只是太多人没有或懒于去发现它,继之利用和发扬它。

  阿婆做到了,一部处女座即能散发出如此耀眼目的光辉,即便她的许多后作比这本都要优秀,但大师气质已然在其初作中体现的分外鲜明老人家对于文字故事的驾驭证明了她在写作方面的天赋才气锐不可当

  不禁想起了不久前才看过的《钟城杀人事件》,忍不住慨叹,人和人的差距怎么就那么大呢,而且还是不同时代的%……

  《斯泰尔斯庄园奇案》读后感(三):虽然是处女作,但是算是阿加莎比较完美作品

  2014年3月28日,读完了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斯泰尔斯庄园奇案》,共15万字。

  《斯泰尔斯庄园奇案》是这位世界著名的侦探小说家的处女秀,也是大侦探赫尔克里·波洛的第一次出场。这本书写于1916年,直至1920年才被发表。然而,这本书的发表,却被认为是古典推理小说走向黄金时期重要标志

  斯泰尔斯庄园的女主人艾米莉太太掌管着庄园的财政大权。某天凌晨她在自己房间里毒发身亡,而房间的三个门都是从里面上锁的。

  波洛在调查中发现了壁炉里烧毁的遗嘱碎片,打碎的咖啡杯,门上的衣物纤维,一大片蜡烛油等疑点,每个疑点似乎都有一段故事,而庄园里的人们一家,也似乎各有想法、各怀鬼胎。本案最大的嫌疑犯——死者的现任丈夫有不在场的证据,死者的医生也很可疑,而她的子女同样有动机。到底艾米莉太太是被某个人杀死,还是被几个人合谋杀死的呢?

  捧起本书细细读之,丝毫没有处女作之感,笔法、人物塑造以及案情铺叙,俨然一种大师风范。在这部不长的侦探小说中 ,阿婆接连抛出了至少三条红鲱鱼,使读者注意到的人物不断变化——似乎每个人都是嫌疑犯,又似乎每个人都没有决定性的证据证明有罪。直至读到最后一章,顿时感叹凶手诡计之深,即使连波洛这个大侦探也差点搞错方向。相比较上次看的《死亡约会》,这部小说行文紧凑,不同的线索接连出现,一些线索又被侦探否定。很多线索自己知道很重要,但没有办法像大侦探波洛一样提取到有价值的证据,只能甘拜作者下风。

  此外,这部小说出现的波洛的得力助手——黑斯廷斯上尉,以及贾普探长,在阿婆后面的作品中也经常出现。克里斯蒂在她的自传中抱怨,当时没有想到自己的写作生涯会延续这么长,否者就不会把波洛写得这么老了……

  个人关注到的几个彩蛋:

  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处女作跟柯南·道尔《福尔摩斯》探案系列的处女作《血字的研究》一样,都是以侦探的助手为第一人称,而这些助手都是从战争前线退役的军官。可见当时战争给人们带来的影响之大、灾难之重。

  这部作品跟她18年后的作品《死亡约会》类似,被杀死的人都是一个失去丈夫,并从丈夫那里继承了一大笔遗产,但是对待子女却很苛刻女人。可见克里斯蒂虽然也是女性,但同样痛恨不明是非,武断苛刻的女性。

  从她的作品中学到了不少毒物的知识,《死亡约会》中的洋地黄毒素,以及这部小说中的溴化物和士的宁。把她的作品读完,估计自己也是一名有一定水准的药剂师了。

  剧透分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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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波洛的好友,黑斯廷斯上尉)从战争前线退下,到朋友家斯泰尔斯庄园休养。庄园女主人艾米莉·艾格尼丝·英格尔索普太太从前夫那里继承了庄园和遗产,掌管财政大权。但一家人却很不和谐------年过七旬的女主人竟然和刚认识不久,女管家伊维·霍华德小姐的远房亲戚——阿尔弗雷德·英格尔索普结婚。两个儿子对此极度排斥,而女管家更是决定离开这个家。

  某天凌晨艾米莉太太在自己的房间里中毒身亡,而房间的三个门都是从里面上锁的。波洛介入调查,却发现很多怪异事情:死者的家庭医生总会在庄园附近出现,死者两个儿子各有隐瞒,死者的丈夫有着不在场的证据,死者死后第二天,有人冒险从死者的手提箱中抢走了重要的证据……

  死者丈夫阿尔弗雷德·英格尔索普率先被怀疑,他被人指控买了士的宁毒素,但后来证明有人伪装成他的样子购买,并且死者死时有不在场证据。

  死者家庭医生——鲍尔斯坦医生被捕,他总是在庄园附近乔装打扮地出现,后来证实他是德国的间谍。

  死者大儿子约翰·卡文迪什随后被捕,警察发现他曾经买了扮演继父的假胡子,和房间中士的宁空瓶,但并没有其他证据。

  他的妻子玛丽·卡文迪什有重大嫌疑:她在供述案发当晚事实,和案发前听到有人吵架的问题上撒了谎。

  死者的监护,辛西娅·默多克也有嫌疑:死者吃的含有士的宁的药是她配的,她住在死者隔壁,中间有一扇门。

  死者的小儿子劳伦斯·卡文迪什也有嫌疑:他总是顿顿吐吐,强调母亲自然死亡,辛西娅的医院中装有士的宁的药瓶上也有他的指纹。

  原来,案发那天下午四点整,因为发现大儿子出轨的证据,死者和其发生争吵,要挟向他妻子揭发,刚好被他妻子听见。四点半,死者决定重新立一份有利于她丈夫的遗嘱,请两个园丁作证。五点钟,死者突然心神不宁地握着一张纸,并让仆人在房间生火。大儿子妻子玛丽认定那张纸是丈夫出轨的证据,要求给自己看,被拒绝。

  晚上,玛丽给艾米莉太太和辛西娅下了安眠药,从辛西娅房间潜入死者房间寻找那张纸,死者被吵醒以后,突然毒性发作死亡。玛丽迅速退回艾米莉房间。众人到达死者房间以后,死者小儿子发现辛西娅房间门没有拴,认为是自己暗恋的辛西娅毒死了母亲,便踩碎了玻璃杯,并说了谎。

  其实,是死者丈夫和前段时间搬走的女管家伊维·霍华德合谋杀死的。他们才是真正的恋人,两人合谋夺取死者遗产。艾米莉太太正是看到了丈夫给管家的通风报信才精神紧张,莫名烧掉了那张遗嘱。女管家事先往死者药瓶里滴了溴化物,使士的宁结晶,艾米莉太太喝到最后一口药就会中毒身亡,但死亡时间因为被玛丽下了安眠药而延期了。管家还偷偷陷害死者的儿子。

  由此可见,平时一定要善待他人,为人苛刻便不会被同情,而做出昏庸的决定,则会把自己送上死路。

  (书籍来源:长沙理工图书馆

  《斯泰尔斯庄园奇案》读后感(四):精彩的首秀

  这本书还是很精彩的,故事的展开,线索的呈现与推理,都很有条理,20世纪初的英国庄院的生活情景也展现出来了,结果出乎意料但也算合理

  看阿加莎的书,读者要当心,她给你的线索可以让你推出现场的某种真实情况,但是往往误导你往错误的方向去联想,而真实的凶手的线索往往是一条暗线,呈现得比较少,隐藏在明线的下面。比如几条线索可以推出A通过预谋进入了案发现场,可是预谋进入案发现场不等于作案,这一点很重要,相反,A进入案发现场有另外的目的。推理小说作家常用这一招来迷惑读者。《特伦特的最后一案》里好多线索都推理出B偷偷摸摸的进入房子转来转去,但是能推理出他是凶手吗?特伦特就是栽在了这里啊。从这点看,脱离了证据的推理是无用的。

  另外,A潜入案发现场的时候死者正好毒发身亡,大家不觉得这时间安排得太凑巧了吧?

  《斯泰尔斯庄园奇案》读后感(五):关于“信”的设定硬伤问题

  这里我要替波洛说几句话。

  波洛不是神,是人

  关于最后的推理,有很多读者有问题了,为什么冒险写出来这封致命的信?为什么锁在书桌里而不是带出去销毁?

  波洛自己也说了尽自己所能来还原当时的情况,那么他对于当时情况的还原就一定是一点差错也没有吗?而大部分读者对于波洛的分析,甚至可以说是波洛的”想象“当成了百分之百还原当时的情况,所以说是设定的硬伤。

  完全可能是这种情况,信写到一半太太进来了他慌张的把信塞到了书桌里,然后故作镇定说出去散步,然后太太察觉到了有问题,才打开了书桌。

  为什么阿婆会被称为推理文学三大宗师,因为侦探都不是推理机器,而是有自己的思想,也会有自己被读者察觉出来的小失误。

  《斯泰尔斯庄园奇案》读后感(六):比较牵强的设定

  莎婆的第一部作品,虽然结局还算吸引人,但是个人感觉硬伤还是不少。

  1. 致命的证据设定不好

  2. 人物性格塑造的太废,似乎不具备能够杀人夺财的智商情商

  3. 主角人物设定的太神奇

  关于英格尔索普先生写给伊维的那封安慰信成为了致命的证据。

  写这样的信故事里说是为了安抚伊维,避免其担心害怕。

  在这么关键时刻,我不清楚为何要冒那么大的风险写那么一封致命的信。事实上,到最后这封信也并没有送到伊维手上。并且伊维没有看到这封信也没有对他们的罪案产生什么不利的影响。所以我完全看不出这样一封落进下石的信除了成为故事的重要线索逼迫罪犯承认罪行外,在当时对罪犯本身有什么大的积极作用正常情况下在关键时刻应该是更加小心谨慎,绝不会做出任何可能影响大局的事情,即使在当时看来他认为有必要安抚同犯,但是设想一下,如果不安抚,伊维最多只是担心害怕(从结果来看也没有做出除了内心担心害怕以外不利的举动)反之如果安抚了一旦被发现了会造成极其不利的影响。这样的情况下,哪个罪犯会多此一举呢?不是都故意吵得全天下都知道关系恶劣么。这样的设定还好,但是作为案件最致命的证据太牵强。

  关于没有办法及时处理这封信。

  1) 说英格尔索普在写完这封信时突然太太回来了,他赶紧把信放进抽屉里,又担心自己坐在那里难免需要当着太太的面打开抽屉,因此他就假装散步离开了。而他万万想不到太太因为应急去翻他抽屉。。。。

  我又完全搞不明白了,这么重要的一封信,把信藏进抽屉的时间完全可以把信藏在身上甚至捏在手里带出去处理掉。难道英格尔索普太太还会莫名其妙在丈夫出门前搜身么?这么致命的东西怎么敢不随身带着。这封信有多么的关键用文中一句话“除了那封信,没有任何证据可以牵扯到他身上”就可以说明。故事中用“万万没想到。。。”,只能勉强认为莎婆设定的这个罪犯先生确实不适合做这样谋财害命大事

  2) 当太太死后,罪犯先生冒险去偷信,但是怕人发现,只能将其卷成点火用的纸捻赛在壁炉上的瓶子里放了一个礼拜,最后被波洛(通过黑斯延斯提醒他那天手在整理壁炉上的装饰时抖个不停,晕,看来神奇的波洛先生自己还没意识到问题,身体已经能够条件反射的发现问题了?)找到了。中间否定了罪犯让共犯去处理的可能性,说是因为大家都知道他们关系不好,所以事先不可以和对方说话。

  既然有能力把那么重要的安抚信寄给伊维,说明也完全有能力把这个事情写信再寄给伊维处理下的吧?如果说因为伊维已经来到庄园了不可能回家收信,最起码作为一个杀人犯,至少有智商可以想办法把信从外面的随便哪个地址寄到庄园来(一个礼拜随便哪里都走到了吧,加上不是为了避嫌自己都搬出庄园了么,之前也洗清罪名了也不会有人盯着哪里不好去寄个信),让伊维收信的时候解释说远房表亲不清楚伊维已经搬出去了(伊维回老家也就2个礼拜),所以还是把信寄到了这里,甚至更多的借口随便挑一个。难道有人会拆伊维的私信么。。。

  不过作为老人家30岁的处女作来说还是不错了。

  《斯泰尔斯庄园奇案》读后感(七):斯泰尔斯庄园奇案。

  斯泰尔斯庄园奇案

  作者:阿加莎·克里斯蒂

  译者:丁大刚

  类型:推理小说

  文摘精选:直觉和智慧,只有一线之隔。

  故事剧情:8分 文笔功底:7分 形象刻画:7.5分

  总评:7.5分

  简评

  此书译者的名字非常的有个性,令我不由响起《诛仙》里大竹峰的一帮大X弟子,纯属吐槽,请勿见怪。本书是我看过的第三本阿婆的作品,但却是阿婆的处女座。本来嘛,处女座一般都会显出一些青涩、一些稚嫩,不过我完全没能从书中发现这些特典,反而觉得甚是精彩,因为,最后的凶手实在是让我吃了一惊,毕竟我是个读过众多推理小说的读者,对于凶手通常心中已有把握,可这回阿婆委实给了我个出乎意料的答案。

  尽管小说的情节说不上扣人心弦,算不上引人入胜,但我不得不说阿婆如此反反复复地写来写去,一会儿说那位是凶手一会儿又说那位是凶手,真的是把我给唬住了,真的是把我给骗了,看到结尾我真的是无话可说了,竟然可以这么玩,玩的太牛了。(以下涉及剧透)波洛为英格尔索普先生洗刷冤屈的情节,倒是与《X的悲剧》里哲瑞雷恩为那谁谁谁洗刷冤屈有些相像。不过,虽同是洗刷冤屈,目的却截然不同,《X》里,确实是被冤枉了,可到了《斯》里,那是为了不让他钻法律的漏洞。一开始,我还觉得没啥新意,结果是着实让我震惊。其实关于英格尔索普先生为何会不说那时身处何处,我已通过前面的线索自己推理了出来(好多地方我都有通过线索进行自己的思索,看了那么多书不能白看),可惜当我沾沾自喜时,我还不知道自己已是彻头彻尾被耍了。

  近来,刚看完《武林外史》,里面常有一句夸赞主角的话——沈浪到底是沈浪。现在,我也要夸赞下阿婆——阿婆到底是阿婆,总是不会让人失望……虽则此书节奏慢了点,杀人手法也太科学了点。

  《斯泰尔斯庄园奇案》读后感(八):经典之作!

  我看的是学校图书馆的老本,不知道是哪家出版社,那时候的错误比现在这个版本确实少很多。

  推理,一向都是从细节入手。阿笔下的故事总能提供许多必要的细节,就看我们是否注意到并把逻辑思维同波洛保持一致。

  如果你精通化学药剂,那么你可能会猜到结局。否则凶手的行凶手段有几个人能猜到?!

  也许这本书还不够惊险不够出奇,但刻意的剑走偏锋并不一定就好。阿的叙述,行云流水,最后读者的反应却总能像法庭上揭露真相那刻所有旁听者所表现出的一样。

  读她的书,就是经历一场惊险的游戏。如果你自认为足够聪明,那就找来她所有的书,开始挑战!

  《斯泰尔斯庄园奇案》读后感(九):重复《斯泰尔斯庄园奇案》

  早些年前读过《斯泰尔斯庄园奇案》,后来忘了大概的内容,于是我最近又重新仔细的看了一遍。

  作为阿加莎的第一部小说,尽管能看到很多稚嫩的地方,却不失为一部佳作。这本书是一对让人记忆深刻的搭档(波洛以及黑斯廷)的登场舞台,里面塑造了一位可爱的在当时受欢迎程度仅次于福尔摩斯的比利时侦探波洛,也塑造了一位健壮忠诚情感丰富但是智商有点低下的黑斯廷。

  这种设置非常完美的延续了福尔摩斯以及的华生的搭档风格,也完美的符合了推理十诫中的第九诫“侦探身旁那位忠心却有点笨拙的朋友,绝对不可隐瞒其思惟;这个角色的智商,最好能在一般人的平均智力之下”。(注意,推理十诫是1928年产生的,而《斯泰尔斯庄园奇案》是写于1920年,我只不过是帮两个东西非常巧合地放在一起。)

  不过,阿加莎的个人风格,从一开始就有了体现,那是一种绝对异于柯南道尔的风格。她关注生活,把所有琐碎的细小的生活细节都一丝不苟的写入书本,同时她的比利时侦探破案途径更倾向于与人交谈中发现问题,试图从人性的分析入手。

  当时的阿加莎非常用心,基本上每一个涉及案件的人物都被摆上了被告席。这种设置虽然很巧妙,却难免让读者有点像吃全豆腐宴席。之后的几本书中,可以感觉到阿加莎的风格成熟化。个人特别喜欢那种不点明了的表面上一团和气,私底下谁都猜忌谁的紧张感觉。

  可能基于生活经历,又或者是女性的心理特点,阿加莎的故事中多数都是使用药物死亡,而且多数与爱情婚姻有关。不过,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福尔摩斯也曾经说“一个伟大的案件后面总是有一个女人的”。嚯嚯,这个时候女性的骄傲爆发了!

  第一个被猜忌,然后被某方面的澄清,其实也是最后的凶手的故事思路不仅用于这本小说,也在阿加莎后面的书中出现过。第一次读觉得好神奇,第二次读嘛,我就有心理承受力。

  关于里面的具体情节设计,我就不多说了,毕竟曾经读过,多少有点印象。再者,小说最本质的就是娱乐大家,即使是侦探小说,也是作为娱乐大家同时略略消耗大家脑细胞而推出的,对某些问题进行深究也没那么有意思。还有,多少留点悬念,让想看的人自己看去吧。

  最后想起一点,阿加莎波洛系列的最后一本《帷幕》(也翻译成《幕后凶手》,英文就是Curtain: Poirot's Last Case)的故事背景也是斯泰尔斯庄园,正所谓有始有终吧。

  《斯泰尔斯庄园奇案》读后感(十):《斯泰尔斯庄园奇案》人名表

  埃米莉·艾格尼丝·英格尔索普 斯泰尔斯庄园的女主人,掌管着庄园的经济财政大权。(书中一下子埃米莉、一下子艾米莉的,翻译和校对你们倒是用点心啊)

  约翰·卡文迪什 英格尔索普夫人前夫的大儿子

  玛丽·卡文迪什 约翰的妻子

  劳伦斯·卡文迪什 英格尔索普夫人前夫的二儿子,现弃医从文

  伊维·霍华德 英格尔索普夫人长年的听差兼玩伴

  阿尔弗雷德·英格尔索普 伊维的远房表亲,现为大他二十多岁的英格尔索普太太的丈夫

  辛西娅·默多克 寄宿在庄园里的女孩,在红十字会医院工作的护士

  鲍尔斯坦 毒理学家

  女仆们:(重要的就俩)多克斯和安妮波洛

  其他诸如波洛、黑斯廷斯、贾普探长、萨默海督查这些人不需要介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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