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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不起的盖茨比》经典读后感10篇

2018-03-04 21:22: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了不起的盖茨比》经典读后感10篇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一本由[美] 斯科特·菲茨杰拉德著作,南海出版公司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25.00元,页数:197,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一):迷人的盖茨比

  《盖茨比》对我来说是独一无二的。第一次听别人提起它,是在高二课堂上,躲在书桌底下阅读村上《挪威森林时候事情。后来我从书店匆匆买过它,在为数不多的像飞鸟一样转瞬即逝日子里读完了整本书。那时,我对这本书的感受并不深,或者可以这么说,它对我几乎没有任何影响。整本书里,唯一令我在意的情节只有盖茨比每个夜晚张开双臂拥抱海湾对面那盏永恒的灯塔,以及在那个弥漫着大雨星期五,初见黛西时的表现孩子气的话语。当时,我只是抱着一种要去读完这本书的感受,在那些并不忧愁的午后,欣赏它所表现的美与哀伤

  之后我便带着对恋爱的极度憧憬走进了大学,一切都没想象中的那么美好。大一的上学期,几乎每天都可以在女生寝室的楼下,看到我和初入大学时认识好友练球。那个时候,学校还没有正式的乒乓球社团,于是教我练球的好友便和我开始琢磨成立乒乓球社的事宜。在漫长的半年里,我重读了一次《盖茨比》,它对我所产生的影响开始变得清晰起来。书中的尼克,盖茨比,黛西第一次真正的走进了我的心里。

  我尤其怀念在秋日午后的阳光中,坐在学校操场旁的石阶上阅读《盖茨比》的日子。书中那些精妙的比喻,好像泛着美国爵士时代的片片磷光,在我眼前闪烁一样。尼克,盖茨比,黛西,他们就像活在这个真实世界中的个体一样,纷纷跑到我的面前,述说那些令人神伤的往事。直到遇见《盖茨比》,我才知道原来有这么一本书,它精彩绝伦的情节和恰如其分的用词,可以将整篇文章营造出一种叙事诗的节奏,让你无论翻开任何一页都不得不由衷赞叹作者伟大

  乒乓球社团的成立是在上学期快要结束的最后一个月,到了第二年下学期开学,社团组织了第一次全校招新活动。在下学期开学后的第三天晚上,好友忽然跑到我寝室,告诉我他追到了那个让他整整追了半个学期的女生,并且将要马上开展这次的社团招新计划打算在报名的许多人中帮我找到一个合适女朋友。我当时笑了笑,虽然之前喜欢过几个女孩子,也被几个女孩子喜欢过,却一直由于各种原因单身到现在。一直憧憬着,从未实现过,或许可以用来形容我当时的状态

  在我第三次阅读《盖茨比》的时候,社团的第一次全体会议把我从冬意正浓的梦中拉了出来。从我刚进教室到坐在她背后相距数米的木椅上,时间仿佛只有一秒。进门的瞬间,无意中看到了坐在教室第一排的她的侧脸,之后,到每个小组长站立发言宣布组员名单的时候,我已经乐开了花。她成了我的小组长,每次打球都会和我联系。后来,当我每一次读到盖茨比和黛西在黛西家的晚会上初次相识时的场景,我便心领神会体会到,那是一次不可多得爱情一生中只能经历一次。

  那时的我,觉得她和其他女生截然不同,仿佛她就像是自己十几年来不断追寻的,一个遥不可及的梦。盖茨比暴富后,在黛西家的海湾对面买下了一座巨大豪宅,夜夜笙歌,却始终在每个没有黛西的夜晚,在他家的阳台上伸出双手,拥抱对岸那座绿色的灯塔。和黛西在一起,这是每一天每一夜缠绕在盖茨比脑海中的梦。

  尽管自己经常会和她面对面练球,但是由于球技有限,所以从来都不敢在她面前和别人对决,一般都是挥挥手,说算了不想打了。怕自己输了,在她面前会显得很没用。那天傍晚,本来也不打算和她小学同学对决的,因为在练习初期,自己被她的小学同学完虐过(虽然那时我都不认识她),心里算是留下了难以愈合的阴影,可她执意要我和她的小学同学打一盘,只好硬着头皮上。结果出乎所有人意料,由于半年的来好友对我训练,每当对面人发过球来,我总是能用一板拉球轻松对手置于死地,不管对方在自己发球的时候如何还击,到自己攻球的时候,一板拉球就可以击败所有人,她的小学同学惊呆了,连连叫苦,而她居然瞪大了眼睛,问我是不是国家队的。黛西初次去到盖茨比家,看到盖茨比家整整有一层楼是用来的放衣柜衣服的,惊讶不已。盖茨比又把这些衣服从楼上抛到楼下沙发上给黛西看,黛西大声说着好漂亮的时候,盖茨比仿佛成为了我的一部分

  不管自己有没有事,都会想要每天给她打电话;不管她是否隐身,只要她发消息,都会没头没脑的和她聊QQ;不管自己累不累有没有时间,只要她想打球,自己马上便会拿起球拍抛下一切事情,跑去球桌那儿等她。就像每个周末开着盛大派对的盖茨比听到黛西对他说,她不喜欢吵闹,便把长岛接待的所有贵宾拒之门外,所有与活动黛西无关的活动全部取消一样。只要能和她在一起,只要她喜欢,怎样都可以。

  或许我从没想过有一天能和她成为男女朋友。那个时候,我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在夜色迷人的晚上,和她隔着十几厘米的距离,在人群图书馆四楼投下的光晕中,围着操场散步。好友一直要我约她出来走走,我也给她打过电话发过短信,结果不是没时间就是连消息也不回复。经常和好友夜晚在操场上散步的时候,可以看到她和其他认识男生的在操场上走,每次问她她也总是说普通朋友。一直以来,我和她之间仿佛有一道无法跨越的鸿沟,每当我想要接近一分,她就会退回那道鸿沟之内。盖茨比暴富后并没有直接去找黛西,要求她怎样怎样,他只是静静地守在海湾之外,日日夜夜开着盛会,希望黛西有一天能够知道,并且回来找他。

  漫长的等待迎来的或许并不是希望,相反更可能是无止尽的绝望。所以当盖茨比一而再再而三的和犹豫不决的黛西商量,希望黛西能和他的负心丈夫离婚,一起回到他们曾经认识的地方白头到老的时候,盖茨比是可怜的。他不能从黛西那些得到任何的承诺,他知道那些曾经拥有东西正在离他逐渐远去。之后,我向她告白了。那颗快乐痛苦着的心并不会立即冷却,只有时间才能让它慢慢变得坚如磐石,变得什么也感觉不到

  盖茨比的遭遇代表了我由衷鄙夷的一切。——尼克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二):非常经典,值得品读

  首先,我是在观看了迪卡普里奥版本电影之后阅读这本书的,我不想评论二者之中孰优孰劣,因为我认为这二者各有千秋。比如在电影中展现了一个几乎有点超脱时代的奢华城市(尤其是音乐有点超脱),但我认为这体现小说社会背景,但是这在书中较难体现出来,在书中更多展现了用几页纸罗列的各种宾客名单,表现方式由此可见一斑。

  当然,值得一提的是,电影版仍然遗漏了一些比较关键细节,这在书中有着非常明显的表现,尤其是对于"嘴里全都是钱的味道"的展现上。也许导演想一直直到最后才打破保持的对于黛西的纯洁描写,但是这样会削弱故事的立体性。在小说中,早在尼克第一次来到汤姆家,黛西对他抱怨汤姆的冷漠后,显示出"显然没有抱着孩子离开家的打算",使得尼克"有点厌恶"。另外,盖茨比说她"嫁给汤姆是因为自己穷,等烦了",黛西觉得汤姆"身型和地位很有份量,令自己觉得光彩十足","她想现在(与汤姆结婚前)就安排好自己未来人生……必须由近在眼前……实实在在的东西……推动",这些都是铺垫,所以才会使盖茨比一脱口就是那句"钱的味道"的话,而电影忽略这些细节与心理描写,甚至那句话也变成了删减片段。由此可见,阅读原著是一种升华

  至于本书的版本,我觉得译文还是比较忠实原著,比较流畅,看过一些版本对比,然后购买了这本。

  但是这个版本中没有老版本(非电影版)之中的村上春树序言,有点可惜

  最后的最后,old sport 不翻译出来我觉得更好,因为这本来就不是美国口语习惯,所以翻译过来仍然有英国腔调,阅读下来反差与体会更大,更能体会盖茨比的心态跃然纸上

  该版本值得推荐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三):泡影终会幻灭

  本书大背景是“美国梦”,作者通过以盖茨比最后的悲剧来讽刺“美国梦”。盖茨比觉得自己没钱所以导致自己心爱的黛西嫁给了别人,所以他不择手段去挣钱,在她家附近买别墅,经常办party来吸引黛西的注意,他想通过这种方式去展现自己的财富去融入上流社会,可是他办了那么多party没有人记住他没有人感激他,最后安葬他的时候只有作者,他没有朋友!而他一直追寻的他所谓的“爱情”,他以为他有了比汤姆更多的钱,黛西就会回来,“ 她的话语中充满了金钱味”,黛西就是喜欢金钱,她曾经有过动摇,但她还是没办法离开她的丈夫,即使汤姆出轨。盖茨比时隔五年去追寻自己所幻想的“爱情”,结果这却是他的坟墓!一切都是泡影!都是幻想!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四):守着虚无,感悟故事内的中国词韵--读《了不起的盖茨比》

  这部小说完成于一九二四年,故事发生的时间设定在一九二二年。日本作家村上翻译这本小说的时候,离小说问世已经有八十多年,也就是说它是很多年前的故事了。故事情节简单一个男人为了一个女人成就了自己。一个男人同时又为了一个女人毁了自己。曾因贫穷失去了心上人,为了找回爱情,不择一切手段成为有钱人。这一切根本就是一个字“爱”。毁掉这些就是守着虚无的爱,乃至造成悲剧的发生。

  这部小说的魅力在于时间性,当时纸醉金迷,纵情享乐的年代,竟然还有纯情的爱恋短暂的爱,成为毕生的追求。为了她,挥土如金;为了她,盛宴酬宾;为了她,买下豪宅;为了她,夜夜守护那一盏朦胧的绿灯。

  这部小说的魅力在于带有自传体的文本。小说第一页就写“再次献给泽尔达”,故事里的情节,故事里的人物言语行为、与作者本身有着密切关联

  这部小说的魅力,整个框架,文字结构如一首纳兰词。节奏,运行的章节,最后的残留着的气息,一章一章看下去,词会出现在脑海,而且里面描写的场景也会时常出现纳兰容若的词。

  在盖茨比回忆两人一个月的热恋,会想到“谁念西风独自凉,萧萧黄叶闭疏窗。沉思往事立残阳。被酒莫惊春睡重,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

  买豪宅,为了对岸那一朦胧的绿灯,痴情男子。“休为西风瘦,痛饮频搔首。旧欢如在梦魂中,自然肠欲断,何必更秋风。”幽怨凄美

  在黛西和盖茨比终于再次相会的那个午后。黛西:我们有好多年没见了。盖茨比:到11月刚好五年。想起“一往情深深几许?深山夕照深秋雨。”

  这一切的起因与结果原本就是一个梦,无论在哪个年代。金钱与爱情永远不是用一样砝码压上去,天平时常会倾向现实庸俗。纯洁的梦,压抑着的渴望不堪一击,但又是人们心中所向往的,得与不得,见与不见,一直在,就是如何来看待。是梦,非梦,亦梦。是真,亦真,非真。所以这部小说成了人们推崇的。

  此书我看了两遍。第一次看的是北京燕山出版的,是贾文浩,贾文渊的译本。第二次看是新经典文化有限公司邓若虚的译本。看来两个版本的书,我却好奇原本的魅力了。为何呢?每个人的翻译不同,里面的细节,文字,各有千秋。

  翻译家首先要在意行文的节奏,言语的用词,有中国的语言通俗性,有美国人那个时代的时代特征感。有时候,一个词,有个表情一句话的翻译可以把一个人鲜活起来。就如邓版翻译的,时常会出现主人公的口头禅“old sport”,村上直接保留了原文。因为他考虑了20多年,一直觉得“无法用其他的词代替”,别无他法。

  贾版本用“老兄”来代替。邓跟随了村上的想法女主人名字有的用“黛西”,有的用“黛熙”。不同译本,可以看出不同的效果,不过我还是觉得没有翻译到位。

  因为村上说,开头与结尾两个部分美得令人窒息。他言我信。村上的文字,细腻唯美,早期是林少华的译本,就是如此。而这部小说,我没有看到所期望的美得窒息的文字,所以我觉得还是有些小小遗憾。小说中的美,读上几遍是可以感知,读两遍是不行的。等空暇时候,再读一次,再去领悟中国特色的纳兰容若的忧愁,凄美,委婉,词的味道。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五):盖茨比的幻灭

  实话说,如果不是读完之后看了书评和分析,我是没有太读懂这本名著的。放在特定的时代背景下,回过头对号入座,才渐渐明白了小说所要表达含义

  这本书放在kindle里面很久了,之前看了个开头,看不进去,最近终于找了个时间,花了两天读完了它。比较有意思的是,kindle有阅读进度提示,直到50%的时候,我才发现,我看的版本是中英双语版,前50%是中文,后50%是英文,也就是说,直到看完最后一个字之前,我一直以为后面还有50%的故事呢,也一直在嘀咕:后面还能再说点啥。

  一开始我看的是巫宁坤版本,看到卡拉韦第一次参加盖茨比的宴会结束后,猫头鹰眼撞车那里,实在是看不下去了。我不知道是原著的语言风格就是如此,还是翻译得太过生硬,就好像小学生作文那样在平白叙事。后来找来邓若虚版本,对比了一些巫版实在无法忍受的翻译句子之后,认定邓版更符合我的阅读习惯(仅是个人习惯),便选择了邓版读下去。

  我是有点怕读国外文学的,特别是欧美文学,人物名字太长,记不住是比较大的问题。本书的人名出现得非常多(特别是交代参加过盖茨比宴会人物那里),但是真正的人物其实也就是那几个。卡拉韦作为叙事者,他对人物的个人倾向非常明显:在汤姆和盖茨比之间,他心理的天平倾向于后者,这种喜好显而易见,以至于我曾一直以为,盖茨比是一个相当相当了不起的牛掰人物,他事业有成,他屌丝逆袭,他人格魅力无穷等等。。。我也曾一度以为,他的门庭若市的宴会背后,隐藏着无限的谋略,为他和黛西的再次相会埋下深深伏笔。。。

  然而,直到后面,我才发现,盖茨比的”了不起“,应该更是一种讽刺,他虽然有钱了,但并没有真正的实现逆袭;他有很多门客,却没有真正的朋友;他死了,没人来参加婚礼;他有钱了,他爸还很穷酸;他以为黛西爱他,结果黛西爱的是钱。。。。

  盖茨比好像一直活在自我意淫出来的世界,而汤姆则是一个典型的纨绔子弟和渣男,和黛西的结合让我不禁想起一句非常粗俗的话”婊子配狗,天长地久“。一个有情妇还振振有词,一个周旋于很多男人之间,俩人自己都没闹明白彼此的感情到底是个什么状态。盖茨比逼黛西当着汤姆的面说爱他,黛西说不出;黛西撞死了汤姆的情妇,汤姆怂恿情妇老公去杀了盖茨比,而盖茨比那边还心心念着黛西是不是回家后会有危险时,俩人已经跑欧洲浪张去了。。。。

  多么可怜的盖茨比啊~~意淫出来的泡沫一下子幻灭了。评论说这是美国梦的破灭,是一个逆袭的屌丝(土豪)努力去扮演上层社会的生活方式却无法真正融入的故事,个人的幻灭,是否是一个阶层的幻灭,是否也是一个时代的幻灭?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六):爱上爱情

  上海工作时有两个同事,跟我的关系都不错,一男一女,其中女孩是同店的同事,男孩是我们的领导。 女孩子是一个比较单纯又有点臭美的家伙,男孩子是一个做事耿直,不太会变通,对上级领导言听计从,让下边员工讨厌的家伙。 两个人一个是下属,一个是领导,自然是学历不同,生活条件不同,家庭环境不同,所以形成的性格更是不同。但是,不知是何原因,女孩迷恋上了男孩。当然,男孩持拒绝态度,理由是不合适!同样的,作为他们共同的好友,我也觉得两人不合适,无关学历与家庭条件,就性格而言,就不合适。 男孩有天给我聊天,明确表示不喜欢女孩。我也觉得该给女孩谈谈,一起吃饭时,问她:“你为什么喜欢他啊?”女孩沉默了,半天才说:“我也不知道,说不上来,就是特别喜欢。我知道你们都不太喜欢他,但是,我觉得他做事挺认真的,有时候看到他那么努力,但是没有成果,下边员工又不理解他,我就觉得特别心疼他。”我原本到口的让她放弃的话一下子就说不出口了。那会,我是为女孩的爱情感动的。一句“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喜欢他”,是世间最动听的情话! 现代社会中充斥着金钱和欲望的味道,因为一个人的才华出众而喜欢,因为一个人的丰神俊朗而喜欢,更甚者,因为一个人有权有势而喜欢。这些掺杂着功利之心的喜欢是我们常见的,那种说不出原因的最真挚单纯的喜欢是我们一生当中很少遇到的,或许是一时的怦然心动,但是它比你细细思考,各方考究,多方探听以后觉得可以喜欢这个人更加难得。 当然,感动归感动,我当时并没有把她这些话转述给男孩听。我怕他也会因为听到这些话而感动,和女孩在一起,结果最后还是以悲剧结尾。那么女孩这真挚的喜欢,会受到太大的伤害,甚至会磨灭这份爱人的感觉。我希望女孩保留着对这份纯挚的感情的记忆,不管结果如何,保留对这份不知原因的喜欢的美好爱情的记忆,以后回忆起来心里也是充满爱的,那是爱情最美好的样子!她会一直爱着,不是爱这个人,而是爱这份爱情! 《了不起的盖茨比》中作者菲次杰拉德笔下的盖茨比就是一位爱上爱情的典型人物。 通过眼角的余光,盖茨比看到一段段的人行道仿佛组成了一架爬梯,延伸到树上某个神秘的地方,而且他能爬上去,并且如果他独自爬上去,就能立即吮吸到生命的乳汁,一口吞下那无与伦比的神奇的玉液琼浆。 一碰上他的唇,她就像一朵鲜花般为他绽放了,于是这个理想的化身也完成了。 这是盖茨比心中最美好的爱情记忆,他恋恋不忘,整整记忆了五年。或许五年来,盖茨比就是靠着对这份美好爱情的记忆来独自一人打拼的。可以说是这份美好的爱情成就了他。 功成名就之后的盖茨比对重温这份感情的渴望愈发的强烈,他斥巨资买下黛西家对面,夜夜望着黛西家门口的那盏绿灯。每个礼拜举办盛大的聚会,夜夜笙歌,渴望引来黛西的光顾,可是每每以失望告终,黛西从没来过。 终于发现了认识黛西的人,他的激动溢于言表,请求安排他们的会面。这会的盖茨比是紧张的,不安的,记忆中爱情的样子那么鲜活美好,他渴望重温,或许他也害怕这份爱情会变了样吧。 他的脸像死灰一样白,双手重重地揣在外衣口袋里,站在一滩水机,神色凄凉地看着我。 等待黛西的时刻是煎熬的。 他大步从我身边跨过去,双手仍然插在外衣兜里,活像一个被牵线操控的木偶,猛地一转身,走进客厅就不见了。那样子看起来一点也不滑稽,我意识到我心跳的声音很大,赶紧拉上门挡住外面下得越来越大的雨。 菲次杰拉德在《了不起的盖茨比》中对人物的刻画无疑是非常成功的,读着小说,对盖茨比的紧张忐忑是感同身受的。 当我走上前去告别时,我看到一种惶惑的表情又回到盖茨比脸上,好像他对眼前的欢乐产生了一丝怀疑。 盖茨比和黛西的这次见面或许已经让盖茨比觉得眼前的黛西远不如梦中朝思暮想的那个黛西了,他的执着让他对以前的那个黛西不断的加以幻想,他的幻想力实在是过于强大,不断地添色加彩,以至于他心中储藏的情愫越来越疯狂。他已经发现了现实和理想的落差,但是这么久的执念让他不愿意承认,他执着地坚持他可以重温旧梦。 “我感觉离她很远,”他说道,“但又很难令她明白这点。” 这个时候的盖茨比是沮丧的吧!刻画在心里的爱人不能理解,靠近不了,这对他的冲击是很大的。但是他并没有放弃,继续编织着两人热烈相爱的梦境,他渴望黛西对她的丈夫说“她从没有爱过他”,以此来证明自己长久以来的执念是正确的。 或许他自己也明白,黛西早已不是记忆中的黛西,他以为这只是五年没有见面的原因,只要他努力,那么就可以重温旧梦。以至于当黛西开车撞人的那刻,他还是想保全自己心中最完美的恋人,以至于付出了那么惨痛的代价,付出了自己的生命。 其实盖茨比最后爱的不是黛西,他执着的,念念不忘的只是五年前那甜蜜诱人的爱情,他把爱情理想化,具体化,然后强加到五年后的黛西身上,所以发现格格不入。但是他早已形成了执念,不愿意清醒的认知这个结果。 对我们大多数人来说初恋是难以忘怀的,因为它让我们初次感受爱情的甜蜜。我们难以忘怀的不是初恋的对象,而是初恋的感觉!初恋只可怀念,当你经历许多事情以后,想再回头去找回初恋时,我们才发现早已物是人非。 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值得铭记,一段诚挚的爱情值得回味。但是铭记只是铭记,回味只是回味,这才是对以往爱情最正确的态度。放弃一段感情后,我们可以继续爱,但不是爱这个人,而是爱这份爱情,爱这份甜蜜的感觉。 现代社会是一个速食爱情的时代,没有功利,不知原因的去喜欢一个人是可遇不可求的。假如你有幸遇到,不管结果如何,那么不要彷徨,不要害怕,去细细品味它带给你酸甜苦辣吧,这将是以后人生中最美的一份记忆!就像《了不起的盖茨比》一样去铭记去回味,但不要追逐。回味的是爱情的甜蜜,追逐的是更大的伤害。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七):论此书如何融入我的人生?见鬼,为什么总是要有题目!

  在黛西和盖茨比终于再次相会的那个午后。黛西:我们有好多年没见了。盖茨比:到11月刚好五年。(我忘了原文是否如此。我没有照原文引用。)作为在场者的尼克立刻意识到,盖茨比的应答让气氛变得无比尴尬。

  一定有人对此会心一笑。

  几十年后1997年的某个下午,A问B他女朋友C的生日,结果B说不清楚,一旁的我下意识地说道:11月27号。所有的目光刹那间都对准了我。我记不清这样的尴尬后来经历了多少次,以至于我现在养成了习惯:别人在聊天时,无论是一时想不起什么了,或者什么说错了,我都绝不发一言。

  其实盖茨比有什么错呢?像我这样又有什么错呢?我们都只是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罢了。

  盖茨比说快有五年了,但那真的是五年吗?是黛西没记清楚吗?还是盖茨比太痴情?确实,对于盖茨比的世界而言,那是将近五年的时间。但对于黛西的世界而言,那只不过就是有那么些年而已。不是盖茨比太痴情,也不是黛西太不专情,尴尬其实并不源自于此。尴尬在于,盖茨比过于唐突地向在场者展示了另一个世界,一个即便不是怪物一般,至少也是陌生得很的世界。

  同样,我似乎是在向B宣战:不要以为你的世界就是一切。看清楚了,还有另一个世界,在那个世界里,C的生日是不容被忽视的。但C的生日果然是11月27号吗?或者,这个日子果然如此神圣吗?尴尬恰恰来自于这种冲突。

  我们都构建着自己的世界,执着地守护着它。但盖茨比是悲剧人物,因为直到他的那个世界彻底崩溃,他没有意识到那只是他自己的世界,而且只是诸多世界里的一个,他以为那就是唯一的世界,那就是一切,于是在他那个世界崩溃时,他没有想过逃离,他连同他的那个世界一切彻底分崩离析。又或者,这悲剧本身就是由于他强行要弥合两个世界,至少是想让另一个世界的黛西进入到他的世界而导致的?

  后来我谈过一两次失败透顶的恋爱。2005年的某个夜晚,我曾和C一起促膝长谈。“都是钱”。当C表现得好像对我的感情一无所知时,我没有提醒她我曾对她表白过,没有提醒她我曾写过一封只有因为爱情而失心疯的家伙才会写的情书——不止是言辞,我是在半夜里就着宿舍厕所的灯光在小板凳上写它的,没有提醒她当她收到信时的惊讶。就像《红宝石之歌》里那个意味深长的晚间公园约会,离开她时我恍然大悟。但与发现了红宝石的艾诗不同,我发现了曾经那个世界的崩溃。我并没有感到惋惜,我也不想去挽留。我做了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让那个崩溃了的世界见鬼去吧。

  前任女友在分手前对我说了一段话,大意是:跟着我,哪里也去不了。这是个颇有村上春树意味的论断,至少是林少华版村上。于是那个世界崩溃了。她离开了,而我就像那个“我”,继续随着音乐不停地跳着独舞。

  这就是日常生活,不是吗?这就是盖茨比的悲剧性所在,不是吗?或许正是在此意义上,“了不起”一词凝聚了一切讽刺所在。盖茨比是悲剧性的,但他是了不起的。1900是悲剧性的,但他是“传奇”。

  而我们不过是微不足道的蝼蚁,忙着从一个世界搬往另一个世界?

  在尼克最后一词与盖茨比告别时,他终于赞扬了一回盖茨比:他们统统是混蛋。元非在提到这些“混蛋”时,举了《意大利任务》这个例子,说汤姆就像电影里那个叛徒,偷了别人的钱却“就知道买个大房子,在里面看那台大屁股电视”。但是我想元非搞错了。那个叛徒之所以遭到昔日同伴的嘲笑,不是因为他做的事情有多庸俗无聊,而是这些关于有钱人生活的理想,是他从他所背弃的那些昔日同伴那里偷来的,他“丝毫没有想象力”——没有建构自己的理想的想象力。他是混蛋。只是在这个意义上,我同意,汤姆之流统统是混蛋。只是在这个意义上,我同意,盖茨比不是混蛋。

  但是,尼克“并不赞同”盖茨比。在值得赞扬的意义上,盖茨比是了不起的;但在不值得赞同的意义上,盖茨比也是个混蛋;而在那个藏书室里的猫头鹰看来,盖茨比是个可怜虫。对于不停的在不同世界中辗转的我(或者我们)而言,那赞扬是要去抓取的,尽管并不总是会有人来表达赞扬,但同时又不该成为一个混蛋,尽管这并不是说要让每个人都来表示赞同。确实,也许我们只是蝼蚁,但那又如何呢?——确实,盖茨比也许只是可怜虫,但那又如何呢?没什么,只不过就是说他是个可怜虫罢了。

  据说盖茨比始终想要向后去抓住已经破碎的世界。但这是偏见。事情只不过是盖茨比与他停留其中的世界完蛋了,而我们继续向前。我们不想上演悲剧,我们不想了不起,我们不想成为传奇,于是我们除了向前,除了不停辗转,还能怎么样呢?这确实终究与是不是可怜虫毫无关系,问题只在于,我们绝不想成为混蛋。不只是不想成为汤姆之流那样的混蛋。我们也不想成为盖茨比那样的混蛋。

  音乐不停,就不要停下笨拙的舞步。人生不停,就不要停下辗转的脚步。

  或者,反之亦然?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八):没想好什么题目诶(摊手.jpg

  不知道当时是不是柯立芝繁荣(貌似不是诶),总之还是感激美帝孕育了菲茨杰拉德,孕育了《了不起的盖茨比》。本书的场景其实很狭小,一座城堡、一座与之交相辉印的府邸,一间木屋,一节车厢,一间公寓,一间修车铺子,实在不足以负担起描述20世纪20年代美国社会缩影的重担,但作者想描述的也许只是那个年代的长岛吧,那么,黛西,盖茨比,尼克,汤姆,威尔逊就都鲜活了起来,货在哪个绿色的美刀和金色的硬币,姑妄称之为“金碧辉煌”的年代吧。

  读罢全书,我想问,盖茨比必须要死吗?如果是的话,大概有这几个理由吧:

  1.成全一些讽刺的隐喻:

  黛西的不闻不问,绝情的迁居;所谓“朋友”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只有那猫头鹰眼的男人,那个图书馆里的怪人。虽然作者未说明盖茨比到底从事什么,但这确乎是一个暴发户的虚假的人际关系网的陷落。

  2.就其本人来说:

  大概死反而是一种解脱吧。“那个远去的极乐未来”,穿着白色纱裙的黛西又一次随着汤姆远去了,盖茨比的城堡也好,炽热的爱也好,不再有意义了,它们早已在汤姆殷实的家底和贵族气质(如果有的话)面前分崩离析(说到这里很好奇小李是如何演绎落魄的盖茨比的),杰伊·盖茨比先生是不是早已生无可恋呢?

  3.警示或者引起同情:

  就算盖茨比医生都蛰伏在那个阴暗的古堡里,孤独终老,也不会有多少人来同情他吧,人们会说:“瞧啊,这就是那个胆小、懦弱话有点口吃的傻瓜,在争夺爱人的过程中落败,从此一蹶不振。”但现在作者把他写死了,而且是真真切切的死于非命啊,因为不仅那桩命案在法理上与其本人毫无干系,而且威尔逊的谋杀或多或少受了汤姆和黛西的误导,再加上一个“情深义重”的尼克为其造势,于是盖茨比就变成了“了不起的盖茨比”,搞不好还可以成为“美国精神”的象征嘞!

  再说说尼克和贝克小姐吧,也许该庆幸他们最终没有在一起,因为怎么看这都是又一场黛西和盖茨比式的悲剧啊。全书似乎都在告诉我们阶级间的transfer或者说逾越似乎是注定难有结果的,而尼克,虽说是黛西的远方表情,但在各方面上,都可说是比盖茨比要低下去一个量级,所以他与贝克小姐的短暂爱恋也注定只是那个炎夏的短暂插曲罢了,即便乔丹·贝克曾经将“她苍白的脸懒洋洋的靠在我的肩上”,“紧紧握住我的手”,也最终无法驱散“三十岁生日带来的巨大冲击”。

  还有路易斯维尔那个尼克的绯闻女友呢,她又象征着什么?

  纵观全书,我似乎没有看出盖茨比great在哪儿,绝对不会是说他白手起家,也不是为黛西抵罪,难道是川普字典里的great吗?如果真的要说的话,恐怕就是他向上流社会的挑战与勇敢的炮击吧,这种transfer即便再困难,也总是会有盖茨比这样的人尝试去打破那层“玻璃天花板”(我们讨论时完全不必理会其目的到底为何吧),这种狂热的情感和信念或许是美国梦其中一丝一毫的注脚吧。

  老实说只是看一遍是绝对不可能明白本书的伟大之处的,我现在能明白的只是,本书绝不是一盆浇在美国梦的热焰之上的冷水,因为即使“我奋力前行,小舟逆水而上,不断被浪潮推回到过去”,那所谓的“极乐未来”像“港口的绿灯”一样渐渐远去,我们也总能迎来“一个美好的清晨”,我们还能“跑得更快,手臂伸得更远”。

  2017.1.24

  初识盖茨比,是为记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九):爵士时代的北极星

  “垮掉的一代”,"迷茫的一代",也是“挥金如土的一代”。这是美国一个特殊的时期,它起源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近十年。一种梦想的幻灭,一种美国梦的消失。开始发达的经济并没有让年轻人过得愉快,他们对现实失望,对未来迷茫,满目疮痍的过去亦使他们心灰意冷。一部分人物质至上,一部分人精神虚无,那时出了两个文字英雄,一个忧郁,一个硬朗,一个震惊美国,一个震惊世界,一个天妒英才,一个饮枪自尽。他叫菲茨杰拉德,他叫海明威。前者把这个时代称为“爵士时代”,被后世称为“爵士时代的代言人”。他书写了那个时代的特征,他表现了那个时代的传奇,这一切的一切,被他以文学的艺术形式,推向了美国,推向了世界。

  《了不起的盖茨比》中的人物都带有典型的爵士时代特征,作为“我”的尼克是以第一人称的视角讲述盖茨比的故事。整篇小说处处隐藏着幻灭,一种忧伤的幻灭。原来“我”旁边那幢别墅的夜夜笙歌、门庭若市,只是盖茨比为了让在对面岛上的心爱之人可以关注到,借此吸引她过来见一面。盖茨比以物质至上的想法,极尽奢侈的宴会一群三教九流的人聚拢在一起,在不断扩大名气的范围,最终使“我”这个他梦中情人的表哥注意到。这是神奇的巧合,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黛西对盖茨比的若即若离迷惑住了他,这颗停滞五年的心脏又一次跳动了起来,带着他的全部情感。或许黛西只是想找个慰藉,以此平衡汤姆与默尔特的婚外情。一段五年前的恋情可以让一个男的这么执着的守候至此,不得不说会让一个女人感动,也让一个女人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在盖茨比想证明黛西爱他而从没爱过她的丈夫汤姆时,一切变得逆转,盖茨比的幻想开始走向了破灭。他用金钱换来了短暂的依靠,却没能从中夺回爱人,死前的那天他一直呆呆地站在黛西家前的草地上,看到窗户的灯灭后,他才转身离开。“他把两首插在上衣口袋里,然后急切地转身继续观察那幢房子,仿佛我的存在破坏了他神圣的守望。于是我走开了,留下他站在月光里——守望着虚无。”

  盖茨比的死为这幻灭画上了休止符,那时别墅宾至如潮,如今他的葬礼却无人问津,深爱的黛西,一起合作的朋友,曾经的房客,倒是与他断绝的父亲,宴会上曾经遇见过喝醉的家伙来了。这是何等的讽刺,何等的可笑,为这出人性冷漠的悲剧增添了更深沉的忧伤。 盖茨比的别墅正对着对岸黛西的家,那码头尽处通宵不灭的绿灯承载着他日夜观望的守候。此刻,它一如既往地亮着,一如《围城》最后方鸿渐家的古董老钟定时地敲响。不再相同的是盖茨比死了,黛西搬家了,故事里的主角从此阴阳两隔。由于她的过错间接导致了盖茨比的死亡,但此时的她,重新投入到丈夫的怀抱,重新进入拥有金钱和安全的生活,继续过着“爵士时代”的生活,仿佛一切都没发生过一般。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对美国梦的一种嘲讽,他在为自己的梦想奋斗,他以为他得到了,却不知道现实来得这么突然,这么可怕,他痴情地等候,却不知道对方的不领情。相反,他相信的一切,他以为的一切,把他推向了毁灭。这种强烈的对比,《了不起的盖茨比》带向了美国文学的顶端,将菲兹杰拉德带向了美国文学的顶端,他笔下的人物是他,他带领这盖茨比,就像是带领着他,一步一步地走向那虚无。

  村上春树曾对《了不起的盖茨比》评价甚高,称他为自己最喜欢的小说,说如果不是因为它,自己不会走上小说家的道路。从他的作品中也可以窥见一斑,在他享誉世界的爱情小说《挪威的森林》中以主角“我”的口吻与永泽谈到各自最喜欢的小说时,毫无保留地将这荣誉给了《了不起的盖茨比》,并由于永泽是不看过世不到三十年的作家的作品,当“我”提到菲兹杰拉德过世才二十八年时,永泽说对一流的作家是可以网开一面的。也正是因为《了不起的盖茨比》,才让高富帅的永泽同“我”相识,引发了下面的故事。我原以为他最爱的是雷蒙德·卡佛,他翻译了卡佛所有的作品,现在才从他的序言中看出他最爱的菲兹杰拉德——他文学的真正师承。可以说村上春树欧美风格的文风以及小资情调笔法的源头,在于菲兹杰拉德,在于他所写的传世之作《了不起的盖茨比》。

  一个人书写一个时代,一个人代表一个时代,一个人把自己的一生过成了那个时代,终究注定他的永恒,也终究注定天妒英才。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十):盖茨比了不起在哪里?

  菲茨杰拉德把自己写进了故事里。可是很遗憾,我不懂他。

  推荐书的友人说,你带着盖茨比为什么了不起的问题去读这本书就可以了。你需要弄明白他到底了不起在哪里。

  读过后打电话给他,迫不及待和他分享我的想法。

  我说:盖茨比了不起在他等他五年。

  他说:以及从一个小小战士成为富翁的艰辛历程。

  故事本身并没有打动我。黛西、汤姆、贝克、威尔逊的故事都让我困惑。

  似乎坚守、唯一、忠贞、相守这些字眼与故事都格格不入。

  唯独剩下金钱、名誉、地位可以直接用价值尺度去衡量的一切物化的东西。

  也许和1917年到1922年这段时间美国发生的事情有关。

  也许当金钱、名誉、地位等诸多条件都得以满足时,才有资格谈论坚守、唯一、忠贞、相守这些美好而又老掉牙的词汇。只是我还不明白。

  附:故事结构图http://www.douban.com/photos/photo/2314409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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