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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63》读后感精选10篇

2018-03-12 20:37: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11/22/63》读后感精选10篇

  《11/22/63》是一本由(美)斯蒂芬·金著作,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65.00元,页数:720,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11/22/63》读后感(一):如果历史可以改写……

  如果我们能够穿越时空回到过去,以事后掌握的信息去改写历史,会从何改起?是改变那个时代重大影响深远事件,还是重写我们自己家族历史?是化身守护天使改变他人命运,抑或借由后来人的智识大展宏图?斯蒂芬·金的《11/22/63》就做了这样一个设定,主人公得以通过机关穿越到一个特定的年份,但他可没有时间思考干些什么有趣事儿,阻止肯尼迪遇刺这个重任让他丝毫轻松不起来。杰克·埃平,一个普通教师,或许将成为改写历史的无名英雄

  小说中的杰克一共四次穿越到1958年,前两次穿越加上前任穿越者阿尔提供的信息,大致交待了书中时间旅行的规则。接着就是杰克利用规则,完成阿尔遗愿,尝试在1963年拯救肯尼迪,当然,耽搁在旧时空的等待间隙,杰克也有自己的生活,足够他思考事件的价值决定行动方式,还有,权衡个人命运。我们对利用时空旅行机制美妙幻想作者也替我们想到了。

  然而,过去很执拗拒绝被改变,任何改变都是要付出代价的。譬如,借助知道结果的竞技赛事进行赌博,可以大发横财。理论可行,实践起来需要技巧,且不说被人欺生压低赔率了,下太大赌注在冷门方也容易引人注目。杰克谨慎伪装,先是假意用小赌注输了几场,然后做冲动状押了大赌注赚得第一桶金。时隔多年换了一座城市不得已小心地再赌一局,纵使如此仍被人追踪,差点命丧黄泉。涉及他人利益,难免启人疑窦,不是掌握多少信息就能摆平的。又如,杰克每次回去改变历史,救出邓宁一家也好,救肯尼迪也好,都是九死一生,身上挂彩不说,身边人也没少受伤,心爱的女人就死在原本要射杀肯尼迪的枪下。时间旅行者不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上帝,不能任意妄为,既然要付出代价,就不得不慎重考虑所改变事情的价值,包括是个人情感至上还是不利用这个机制拯救世界就是有辱使命

  在权衡轻重之前,还有至关重要的一点,即,哪怕是基于善意初衷结局也未必美好。阿尔和杰克尝试守护他人,诸如让小女孩免遭猎人误伤或是将男孩一家从父亲的铁锤下救出,但数十年后他们的人生并无改善。当下救人于水火,人物命运却更加不济类似于“手术成功,但病人死了”,这样看来,他们行动的意义似乎有待商榷。影响更大的是阻止肯尼迪遇刺,阿尔和杰克认同肯尼迪是个好总统,倘若他多活几年世界会大不相同。可就在杰克从奥斯瓦尔德枪下救出肯尼迪之后,原本不该存在于历史中的地震令7000余人丧生。光是这点就让杰克内心动摇,待他回到现代,看到蝴蝶效应造成的满目疮痍的世界,更是失望之极。虽然,斯蒂芬·金坦言,这是他寻求专业人士意见后,模拟的肯尼迪在世的话可能造就的最差的结果,不过现实的确未必能够如我们预想的那般美好,再好的领袖、再好的政治决策,都会有其缺憾,被放大的核污染的世界只是其中一例。

  受到巨大冲击的杰克决定将一切重置,只谋求自身的小幸福——与爱人相守。不求拯救世界,做个好人就够了,但真的能够全身而退吗?赭卡人谈到一些玄之又玄结构改变,回到1958年的杰克仍在思索,那些实实在在的问题,那些因为他的参与改变命运的人,那些收获了幸福的人,那些付出惨痛代价的人,他不能保证自己的些微行为会因蝴蝶效应造成怎样的后果。但他知道:“过去很执拗,原因跟龟壳很顽固是一个道理:因为里面的肉很嫩,毫无防备。”所以杰克为爱人做了最后一件事,以求在有限范围内帮助她,仅此而已,这或许是忠于彼此命运的最好决定。

  斯蒂芬·金不是第一个以时光旅行为题材创作的人,甚至一度,这是热门创作题材。不过《11/22/63》立意高点在于,斯蒂芬·金的时光旅行是双向的,可以穿越到过去做出改变,也可以随时穿越回现代观察数十年后的影响。于是当事人所做的决定不是盲目的心理上想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他们会借助现代化手段搜集信息,了解所有的后果,再调整自己的行动,是目的性很强的穿越。主人公虽有先知,主体上还是普通人,不像某些时光穿越小说中那般高高在上凌驾于旧时人,所思所想正是我们面对时光穿越这个议题时该有的态度,更能引发读者共鸣。加入历史事件也是一个亮点,尽管它只是服务于主旨的一个切入点。

  从科学角度来说,时光穿越理论存在很多漏洞,我们熟悉的“外祖父悖论”即是其一。但有趣的是,另外一位斯蒂芬——斯蒂芬·霍金——提出,时光旅行在理论上是可行的。或许有朝一日,我们真的要面临时光穿越的伦理问题,设身处地思考一下,改写历史并非字面上那么光鲜可人啊!

  ——乙未年读斯蒂芬·金《11/22/63》

  《11/22/63》读后感(二):刚看了1/3

  一切皆是命运,命运真是不能随便改变啊!有校对方面的小错误,有些语句读起来有点不顺,可能还是太赶时间了。

  对美国50年代文化有一个全程的回顾,相信国人看起书来会更亲切一些,做为我这样一个对美国那时的文化不是太熟悉的人,就一略而过了。

  但仍有较熟悉的标志性的文化人物和作品出现在本书中,可以说是一本怀旧气息相当浓郁的作品。

  《11/22/63》读后感(三):拾级而下,拾级而上,匆匆几年

  七百多页的一本书,出版社没分上中下三册后再抬高点价来出版,算是业界有良心的;预售时刚看到书名——11/22/63,很奇怪,难道是斯蒂芬·金的一本天书?再看封套,一张陈年旧报纸做的设计,难道是斯蒂芬·金的一本压箱底的天书?看了内容介绍后,方晓得书名代表着一个时间节点,而且是一个历史性的时间节点;拆了老气的封套,才发现里面还藏着一幅简单气派的副封面,而且跟主封套的风格格格不入,很赞。要是再缠上一截一指宽的腰封,那斯蒂芬·金这部较新之作就好玩了。

  纯粹从用到的时间旅行这个设定来看,这部不涉及未来的长篇科幻小说是好玩的,拾级而下、穿越到过去,拾级而上、穿回到现今,如同好玩的电脑游戏不满意可以初始化重装系统,从头再来无穷次;要是还有save和load、能够设置还原点.......不敢也不能想象,在这种的设定中怎么把故事填进去?要是真行那恐怕科幻早就变魔幻了。

  惊悚大师用故事来证明这种初始化是可行的,但过去与现在来回多次穿越后,这种初始化愈显可悲,甚至可耻。主人公最后罢手了,不再作下去,让肯尼迪在那一天死去,让一段情在穿越后刻骨,把煽情煽到了最高潮.......相信看这部小说的人没翻到一半也能猜到结尾,可这样的结尾从何而来?几人能看透?

  问:“你往何处去?“,答:”再回一次罗马被钉上十字架”,那是因为圣徒把现世当成来世,所以去罗马做圣斗士,要是圣徒在来世回望现世,不知道还会不会发出这样的殉道箴言。

  《11/22/63》读后感(四):历史的必然 个人的偶然

  历史的必然 个人的偶然

  ——《11/22/63》书评

  文/青禾

  与以往的惊悚小说不同,这次,斯蒂芬·金讲述了一个时间旅行者在“过去”与“现在”两个时空中自由穿梭的故事,探讨了个人与历史的关系,“到底谁是历史的创造者”的深刻命题。

  当然,对于这个命题的讨论,是包裹在杰克时间旅行的故事之下的。对于整个故事的描摹,老金以第一人称的口吻,甚至是他作为中学教师的职业身份,由批改作文入手,一开场,便交代了一个极有代入感的故事背景

  当阿尔让杰克迈步出去的那一刻,我几乎以为,这又是一部惊悚小说。庆幸的是,杰克回到的是过去的时代,并且由曾经穿越回去买肉的阿尔,告诉了他时空穿越的规则。

  通过极其生动细节描写,身患癌症垂垂老矣的阿尔,逝去时代的鲜活,一一呈现在面前,那些恰当词汇,构成一幅幅极具张力的画面,带来如同电影一般的阅读观感。

  由此,小说进入了两条主线,时空穿越的明线与主人公杰克个人选择的暗线。杰克选择回到过去之时,带着阿尔交给他的使命,阻止约翰·肯尼迪被刺杀,改变美国历史。而当他回到过去,遇到了自己的爱人,遭遇身边的人受伤,要改变历史还是追求个人的幸福,这个命题摆在了他的面前,他必须做出选择。

  在杰克穿越到过去,做出改变历史的举动,又回到未来审视一切时,作者要探讨的,不仅仅是蝴蝶效应这么简单。在小说中频频提到的“蝴蝶效应”,且是作者指明曾向学者求证过的理论,只是作为小说戏剧逻辑合理化的一种理论支撑,老金想探讨的是,个人在历史发展进程中所起的作用的问题。

  历史,永远是由一群人创造出来的。个人,无法改变历史。所谓时势造英雄,英雄必然存在,而谁是英雄,则是偶然。单凭个人的能力,无法改写历史;改写历史的代价,个人也无法承受。

  最终,回归到追求个人幸福的命题上来。杰克选择了与爱人相守,呈现的,又是一个好看的畅销故事。不必非要为畅销小说定义高深的道理,引人入胜情节、好看的故事、生动的人物,最好还能让读者从中找到一点情感上的共鸣,这就够了。

  《11/22/63》读后感(五):历史不想被改变

  终于,美国也有可以穿越的历史了

  看完700多页的小说之后,我才明白推荐上面所说的内容,这是一本关于美国故去的美好生活的小说,或者说某种程度上是和《昨日的世界》一个类型的小说——对于过去美好世界的怀念

  如果要以国内的分别,可以说他是一部种田文,所以即便在未读此书之前被剧透也无所谓喜欢很喜欢,讨厌的多半也说不出什么理由,无非是太平淡,太过老生常谈之类。

  平淡倒是没有,应该是译者的关系,的确有些地方读着很别扭,老生常谈倒也是,不过那或许是因为我们有太多这样题材的小说了。

  五千年历史,就算是短短几百年间也有太多的惋惜,似乎某个地方只要改变一点点,后世就能变得更好。

  历史不容假设,或者按照书里的话讲,历史并不想被改变。

  如果能够穿越那么会怎么做呢?我记得上回看到的关于穿越的小说是临高启明,一如中国许多的小说一样,回去是为了改变。斯蒂芬·金怎么写的呢?他的第一个穿越者是个厨子,做的唯一有趣的事情就是不断的穿越回去购买便宜食材回来做生意

  我第一次见到如此有趣又显得如此正常的选择,我们可以回到几十年前一斤肉只要几毛钱的时候买回来,在现代卖出去。这个厨子甚至没有想过购买彩票或是其他什么的东西,然而他又有了拯救美国的念头,居然就是去拯救一个总统。

  真是一个俗套的都不想吐槽的点子了。

  斯蒂芬·金就是这样,他的小说很少有石破天惊的点子在那里,但就是能抓住眼球。因为他真实的写了下去,为此跑到了达拉斯,为此询问了许多人,拍了许多照片

  当然,他又写到了德里,又开始写那些从虚无中而来的邪恶

  如果看过他的所有小说,你会对德里这个地方感到恐惧和惋惜,那么多邪恶,那么多无奈

  这本书里你可看不到什么大战描述,或是灾难的呈现,又或者各种阴谋论,因为斯蒂芬·金并不擅长写这个,他擅长的是日常的生活,或者说是生活中异常。在此书中他收敛了许多,我以为。

  这本书其实很有意思,他提出了某种一直隐隐约约的道理——历史不仅有美好,也有邪恶,或许对于过去你感到无奈和后悔,想要改变,但是过去本身并不希望改变。

  我一直对为了使改变过去或者说改变古代变得合理而提出的平行世界理论改到困惑,因为这个理论也变相的承认过去无法改变,显得那些犹如神助的主角懦弱自欺。

  美国人果然是英雄主义啊,这本书不搞什么平行世界,或者说作者并没有突出平行世界,过去不想改变,一旦改变就会毁灭。

  在试图拯救世界前,主角还做了实验以证明世界不会毁灭。可惜到了最后他还是不得不让世界回到原来的样子

  人是如此的渺小

  当然此书中还有爱情,当斯蒂芬·金的确没什么好写的时候,他会写爱情故事来充数,从作者的孩子,到作者的老婆,他都写了个遍,一般这种情况下,他自己写的书里,作者都是挺倒霉的,要么疯了,要么死了。你看,写恐怖小说就是这么倒霉,要真实只能写自己,可是自己又没什么恐怖的地方,只好把自己写死写疯。自己咒自己,哎~

  看完这本书,脑子里冒出“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

  历史不想被改变,穿越者啊,要么赶紧回来,要么干脆老死在历史里。

  《11/22/63》读后感(六):烂书一本

  或许很多人都认为真是本很不错的小说。

  由于某位书友的推荐说中文版翻译很烂,特意看了英文版。在我将过6级的英语水平下艰难的看完整本书,感觉只有失望两个字。

  书名11/22/63.肯尼迪遇刺从头到尾只是个噱头。作者没有认真的解释或试图解释另一个版本的遇刺的阴谋论(据我所了解有上百个版本的阴谋论:FBI CIA 卡斯特罗 苏联等)只是说就是那个凶手(忘记名字了好像是LEE)一个人的所做所为。如果有原创性的解释我会很高兴,但是没有。只是有某种力量组织主人公改变世界,真有这种力量为什么一开始会有那个储藏室的后门?所有的故事情节完全不和逻辑,还在试图解释。。看着恶心。

  故事的主线其实就是个烂俗的爱情故事,烂俗的一塌糊涂。两个女性都被划破脸?认真的好不?主角每次改变世界,身体都不适?(拉肚子。挨揍)?有点创意不?每次改变历史进程时车都出问题?每次主人公都知道,难道不可以露宿街头,或直接在最后场景发生处睡大街,非得在几百里外,然后艰难跋涉到案发现场?作者认真点行不?

  再说人造的爱情悲剧:从一开始的厨师不断穿越就可以看出,一开始设定的情节就是小的改动不会大的改变历史。比如厨师拯救瘫痪小女孩,在过去生活4年,主人公拯救一家四口(第一次有个孩死了)都没大范围改变历史。所以我不明白为什么主人公不能回到过去生活,和sadie在一起,完全不合逻辑。

  因为改变历史(主人公回到过去,sadie不受伤害,happy forever)只会有两种可能,一种主人公把sadie熬死了,自己回到未来,若发现未来变得很差(可能性极低)重新Reset历史,一切和结局一样。另外一种肯能,主人公在自己临死前回去(保持或重启历史)只需两分钟,主角就可以和sadie happy一辈子?为什么非得在自己40岁时重启历史。而且在2012年还说sadie毁了容,一辈子未婚》》

  总之这是个fuck up story

  我觉得king应该在写穿越小说前认真看几本穿越小说

  因为故事情节太烂了,在看一半时就想放弃,因为想知道结局所以到最后。最后感觉就是太烂的小说

  严重不推荐

  看了憋气~~~

  《11/22/63》读后感(七):历史重置按钮

  看完斯蒂芬·金的《11/22/63》这本书,脑海里突然蹦出一个问题:历史到底是谁在创造着呢?就像神创造了天地,盘古开天辟地。假设历史是某位神设定的,是不是也有一个重置按钮呢?如果真有那么一个神,我们这些地球生物存在于这个世界有何意义呢?

  斯蒂芬·金选择将重置按钮交到了高中教师杰克手中,而杰克主要的任务就是回到1963年,阻止美国前总统肯尼迪遇刺,从而改变接下来的五十年因肯尼迪总统遇刺身亡带来的历史进程。杰克前后四次启动重置按钮,回到了过去。

  行为具有不可逆性,简单地说就是当今是历史选择的结果,我们现在的选择也会影响我们的未来,并发生着不可逆转的演化。我们所做的每一个选择都影响着我们的生活,差别在于这个影响是大还是小,而这又取决于“选择”的重大性。正如杰克回到过去在残忍父亲手中救下一家子这件事并没有给整个社会带来很大的影响,这个影响只局限于部分人和家庭。而拯救美国总统肯尼迪就不是那么一件无足轻重的事情了。斯蒂芬·金假设我们的行为是可逆的,我们也不妨假设一下我们的行为同样可逆,你会选择改变哪个“选择”,但是这个选择无疑又是一个“选择”。

  “过去很执拗”,“历史不想被改变”在文中多次被提及,确实在杰克“执行任务”时确实出现了很多不可预见的困难,每次他处于一种混沌状态中时仿佛都能见到蝴蝶张开了翅膀(蝴蝶效应:指的是一个细微的行为都能引起一系列的变化),他有意识感觉到他在不属于自己的年代里的每一个动作都能使原来的历史无形中发生改变,但却不能不继续执行。当他成功阻止刺杀,却付出沉重代价返回2011年并目睹由此改变的黑暗世界时,他才真正意识到“历史很执拗“。靠近这个历史机器,必定会受到伤害。

  历史不是我们想重置就能重置的,就算能重置,我们能遇见未来的不确定性吗?难道我们打算一直重置到出现那个你喜欢的未来为止?可是每一次重置历史都是一个选择,而且这个选择的重大性也变得越来越重要,其带来的蝴蝶效应也就更大,我们愿意一直掉进这个怪圈吗?所以当给你这个重置按钮时,你会怎样选择?

  斯蒂芬·金通过一个假命题给了我们重回过改变历史的体验,斯蒂芬通过拜访相关的人和地点,在书中给了我们有着最真实触感的“过去”,无论是那个年代小镇的风景特色,还是那个时代的文化气息,抑或是书中书中人物的穿着打扮都能让我们一下子走进那个时代。也许正是这种强烈的代入感,也让我们读者和杰克一样,深深感受到了“过去很执拗”这个事实。

  历史背后确实有人在设定着,不过不是一个人,而且生物这个群体。这个群体是如此的庞大,重置按钮会掌握在某个人手中吗?或者说在一群人手中?哈哈,这就是人类的局限性,当掌握在一群人手中,那代价成本是不是太高了一点呢?我们存在的意义就是能创造历史,而不是改变过去。

  ——日落之美

  《11/22/63》读后感(八):回到过去

  历史是由活着的人和为了活着的人而重建的死者的生活。——雷蒙阿隆(法)

  被誉为“现代惊悚小说大师”的斯蒂芬‧金 Stephen King,因以真实人性为题材发挥,所有作品均为全球畅销书。一九九九年,斯蒂芬‧金遭遇严重车祸,康复后又立刻投入写作。可见他是多么热爱写作。他强调这份工作比较像是游戏,也指出多阅读是无价之宝,让故事发展成小说的神祕之钥,他用尽心力在写作上,充满了热情,也让他的众多作品,倍受金迷推崇。

  这是一个关于时间旅行和更改历史的故事,类似于多啦A梦的那个大抽屉,可以乘时光机,回到过去。没有人会对过往感到百分百满意,之所以满意,估计也是因为那是过去,无法更改。如果恰好,可以回到过去,估计每个人都想要做一些改变,让自己已知的未来,变得不一样。

  小说的男主主角杰克,他是缅因州的一名老师,他的朋友发现自家储藏室是一个通往过去的时间通道,回到过去,试图阻止肯尼迪遇刺,进而改变世界历史。之所以取名为《11/22/63》是因为“11/22/63“指的是肯尼迪遇刺之日——1963年11月22日。

  作者笔下的时间通道,有特性,只能去到这一个特定的时间,往前不了,而且每一次重新去,又都是全新的第一次。于是在作者笔下死亡的历史复活,过去的历史会变成现在,正是因为过去的历史重新复现,也由此突出作者阅读量之多,那些尘封的历史,重新摆在眼前。有人曾说过,历史是人写出来的,人的每一步行动都在书写自己的历史。对于已知历史的杰克来说,这是书写怎样的历史。

  以前玩多米诺骨牌,轻轻碰倒第一枚,其余的的骨牌就会产生连锁反应,依次倒下。有时不一定是在哪里碰到哪一片,牵一发而动全身。就如同过去的历史,其实我们所在的世界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一个很小的变化,就可能产生一连的连锁反应。我们预见不到是从第一块骨牌到最后一块骨牌,过程有多久,有些可预见的事情最终出现要经历一个很温长的时间,但是其变化已经从我们没有注意到地方开始。不论在什么时候开始,重要的是开始之后就不会停止,不论在什么时候结束,重要的是结束之后就不要悔恨。

  书很厚,无异味,大量笔墨描绘那个年代的美国,那个年代的人,剖析透彻。

  《11/22/63》读后感(九):11/22/63

  一开始奔着stephen king的名头去的,虽然之前看过他的书,但每次都是看到一半就歇了,这次也不意外。总是感觉他写的书无关的话好多。。。每次都是描写一些很无关紧要的东西,然后描述一些剧情,然后总是有点冗长。这次看了之后,感觉更胜,竟然变成了一个爱情小说。看了原著的2/3,感觉有点不对劲,就看了翻拍的电视剧看看结尾是啥。。虽然电视剧加了一些成分,改了一些剧情,但是结局貌似还是对的。。看了那电视第八集,我就醉了。。竟然最后发现history is obdurate,之后还想改,还想和saidie有一段新的恋情。。。真的是没谁了。。整本书就想说history发展是有它的道理的,有的时候当我们后悔说“要是我们没干啥啥啥”也许现在的生活会更好一点,但是这本书告诉我们,也许现实远远没有我们想的那么美好。历史的发生总是按照规律的,当你undo 一些事情,不代表过后发生的改变会是按照你理想的方向走。在历史的面前,没有谁是主导者。

  《11/22/63》读后感(十):跨越时空与你相遇

  杰克是个普通的中学语文老师。朋友阿尔发下那一条时光隧道,因自己身患绝症,请求杰克穿过兔子洞,解救肯尼迪总统。杰克回到50年代末,60年代初,改变几人命运后,在约迪小镇恋爱了。

  金写作很勤快,同时质量也不差——每次都能在畅销榜上占据一席。《11.22.63》是2009年的作品(估计和《2666》一样,各国名字都一样),写得背景却是2011年,并且回到了过去。尽管中文有些“恐怖”,还是能吸引人看完。

  “时间旅行”只是个背景,没有深究是怎么回事——也许是“它”降临时带来的?他借此向“那个时代”致敬——那个所谓“最后的纯真时代”,同时也有对自己的致敬:杰克在50年代遇到《它》中的理查和贝弗莉,在两个孩子的舞蹈中,看到自己与克里斯蒂(前妻),也预示着未来遇到萨迪;同时“它”的阴影始终笼罩在德里。德里就是金的马孔多,用一个虚构小镇回忆自己的童年、青年。

  那个时代是否是最后的纯真时代?也许:物价低得惊人,技术简单,小镇上众人亲如一家——部分表象而已。有的地方的人极度排外,怒目面对外地人,有的地方还有种族歧视;工厂毫无顾忌地排放;而且有苏联、核威胁…好吧,也许“纯真”只在梦中。

  《11》的时间观是:过去很和谐。改变一件事的难度与这件事的程度成正比;而改动越大,对未来的震动越大。哈里躲过凶残的父亲,可能躲不过越战,亦或是核辐射;波琳可能没有被误伤,继续平静地生活,而枪手家也没有分崩离析;而肯尼迪躲过刺杀,可能会导致未来一系列崩溃。时间不想改变,不想让过去的秩序紊乱。

  《11》不仅是杰克的时空冒险,更是寻找爱的冒险。他成为冷血杀手,也是救命天使,体验小镇上众人的爱,也找到了真爱。我更喜欢约迪部分,将小镇居民间的关爱表现出来,德凯先生、米米女士、萨迪小姐、艾莉小姐、学生们,都像一家人一样融洽。杰克也为不少学生指点了成长道路,寻找自我;见证德凯和米米小姐的爱,以及与萨迪相爱。他们两个均经历过不幸的婚姻生活,是两个伤心者、孤独者的爱。俗套,但是我喜欢。她能让他留在那个年代,他依然爱着那受摧残的容颜,甘愿再次将一切重启,失去数年时光也无妨。而最美好的,莫过于他与她在正常的时间点相遇,在献上一支跨越时间的舞。

  而肯尼迪事件反而成了作料。金大爷看了很多材料,以自己的想法重构了奥斯瓦德行刺前的生活。威廉•曼彻斯特认为,天平一端是肯尼迪,一端是奥斯瓦德,不可能对等。这个疑案至今仍没有解答,仍有很多阴谋论观点;什么CIA、FBI、两个枪手、还有喜剧演员(误)…而金的看法类似《出租车司机》:特拉维斯想要行刺候选人时在想什么?也许只是排解心中的迷茫;而奥斯瓦德可能是为了自己激进的红色梦想,铤而走险。辛克利…则是为了朱迪•福斯特。

  金这次尝试也许并不希望重构解救肯尼迪后的世界局势,也许只是想致敬那个年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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