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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勃·迪伦:诗人之歌读后感10篇

2018-03-12 21:23: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鲍勃·迪伦:诗人之歌读后感10篇

  《鲍勃·迪伦:诗人之歌》是一本由[法] 让-多米尼克·布里埃著作,湖南文艺出版社·读行者品牌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48.00元,页数:392,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鲍勃·迪伦:诗人之歌》读后感(一):纳兰心事几人知

  在这本自传之前诺奖之后我才知道这个人的-鲍勃迪伦。在看书之前我看过很多报道文章由前期的惊讶道后期有些人支持,看书的时候就想跟这个人一样挺惹人非议的。这段时间一直想到底要如何表达我要说的呢?后来我决定还是按照我自己方式来,至于会怎么样顾虑太多也太麻烦的。我还是比较倾向独乐乐。

  作者是个粉丝曾经狂热过,不过我没追星过只是倾向某些歌手的歌比较爱听,仅此而已。所以并不理解部分感情,不过作者说他从音乐角度来看鲍勃迪伦,至于译者说的这是一部极了解鲍勃迪伦生平的极佳作品就有点言过其实了(我没看过其他类似作品,但是作者说仅是从他的作品角度来写的,而其他很多人也写过很多迪伦的传记)所以只不过换个角度罢了,如果非得给这个角度来个评价,不如说略窥心事。

  心底事几人知?人生得一知己难啊!大概人小时候开始慢慢的把心事藏在心底,知道后来很少有人可以知道的小秘密,只不过有些人的就带着不一样的情怀,比如有些人带着音乐的禀赋,或许用这样一个比喻来形容:童年的歌谣回响在脑海里。这样说可能会有人不理解了,就是我曾看到说是华夏文化曾面临灭绝之危,后来考古出来甲骨文,有人比喻到一个老人听到童谣的回响,然后换发青春之光。今日世界大概也是如此罢,不然这个作为全球文学类奖项,也不过这样给一个歌手,或者带着诗意的歌手。跟很多人的表态不一样的是,我看到这个新闻很默然的,一副事不关己样子,什么天下事事关心啊!然后就像看表演一样看着他们的把戏。其实我很认可这个的,以为这是人类的自我救赎。其实不过是少数人的妄想罢了。最少我还是这样看的,诺奖这帮人想要振奋人类文化,只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我不知道这些人读书太少还是怎么样,或者我看到的新闻只不过是为了赚眼球纯粹为了搏出位还是什么,不知道为啥没人从这个奖的意义来报道,明明这个世界的人在见证历史啊!却表现的太不尽人意了,我曾经质疑到底是这个奖项太高大不接地气,还是你们太低了让人拉你你把都无从下手?最少在我的印象里人类文学的开端是在诗歌,无论是诗经还是史诗,都是由吟游诗人传达给世界的。比如早期的诗经是由孔子整理的,当然未经整理的就是希腊罗马和印度的(这是我接触到的,虽然后来这些诗歌也经人整理了)。而后由诗歌演变出来各种文学,这是我在看过很多书之后的感觉,当然了后来也看到有人关于文学的文章,把我的这种感觉变成文字记录下来,而且这篇文章虽然很早之前浅谈过。只不过为啥我有这感觉别人没有?难道我们的语文烂到不堪入目了?也许是我看到的关于此事的文章只是这部分人见识少罢了,少见多怪。

  还是刚才说的我以为这次是为了振奋文学复兴,毕竟人类又听到童年歌谣的回响(有多少人能听到另说)大概是有感于最近这些年文学的衰败,不仅仅是某个地区而是全球性文学的颓废,不然这个世界性的奖项也不会如此这般,其实这样说是不是有些牵强呢?毕竟在诺奖史上颁给诗人不是第一次,其实在我看来不牵强,诗人只是单纯的作诗而吟游诗人是带着音乐的,貌似在我的印象或者理解里,吟游诗人是唱诗,就像基督教的唱诗班配乐的,就像是诗经、汉乐府、宋词、元曲一般都是带着谱子的,不是念出来,也不是读出来是唱诗。

  把曾经遗忘的从新想起来,迪伦不断听从内心呼唤尝试着各种音乐的表达,或者说他不断的突破自己,也许是这样的自己不满意所以换一个方式表现自己。人类也是这样换着花样儿来表现自己,到今天已经是百花齐放,但是貌似最初的自己遗失了,说好的不忘初心呢?快想起来吧!

  突然之间想就这样吧,最后的最后分享一个真实事儿好了,曾经有人说灵感是什么味道,我说灵感的味道只可以自己品,不可以与人分享。即使我品出来的味道用可怜的文字形容了,你也只是略略感受,却品不到我品到的滋味。子非我安知我之乐?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独乐乐不如众乐乐,非也,非也,众乐乐不如独乐乐。就算我把此人与你看了,你又可曾理解到分毫?假如领悟到了,也不过是我说出来的小部分,其实你何必非得要知道我之乐?

  溪川上

  2017.03.29 下午书

  《鲍勃·迪伦:诗人之歌》读后感(二):不是传说,一直进行时

  不是传说,一直进行时

  ——《鲍勃·迪伦:诗人之歌》的骨灰粉深挖

  对鲍勃·迪伦的印象回忆起来的最大理由百分之八十的人都要承认是因为诺贝尔文学奖。如果当时用流行的UC震惊体搞个标题,那绝对会是“震惊!那个让村上春树哭泣的男人”或者是“我抽DM,我打女人,我涉嫌抄袭,但我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之类,绝对是流量大户,在美国流行乐史上留下了自己的时代的巨星用这种“不想当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的歌手不是好诗人”的方式,成为了小李子获得小金人之后最大的人生赢家,毕竟谁也没想到会是这个结果呢。

  所以在各种啪啪打脸的传记之外,能够客观生存并且依旧保持自己能够活下去的对鲍勃·迪伦的人生进行叙述的,果断只有骨灰粉了。作为一个专业音乐史作家的作者,显然是一个更好的选择。当然,我们出生的年代显然是距离如日中天的时候太远,《信仰在风中飘荡》可能是我们几首不多的曾经听过的属于他的歌曲当中最为出名的一首,当然如果我们看了瑞典人对他的赞美——“他在伟大的美国歌曲传统中创造了新的诗意表达”——肯定会想要了解一下他到底有哪些作品,到底经历过什么样的故事,并且给他的时代带去了什么样的影响

  《鲍勃·迪伦:诗人之歌》看上去是个不错的选择,唯一美中不足的是,那些出现在粉丝眼中信手拈来资料对于我们一般的普通的未曾深入了解过他音乐的人来说,是一个比较有难度事情,这显然是我看得比较累的一部传记作品,因为我需要到音乐网站上去找到对应的专辑,并且有相应的发行时间,找到那首歌,再找寻其中的歌词才能理解作者有时候仅仅只是引用的部分,不过也是一次不错的尝试,毕竟谁能想到我们听到的那些经典,会在那么那么久之前就已经出现,并且今天依旧为人热爱

  我们在这本书当中似乎能够窥见一个音乐家、一个艺术家思想的方式,他在那种遮遮掩掩身份路途当中,其实是要成为每个人的那个“我”,充满了代表性,并且最终不被宗教社会价值等级政治等等所束缚,去影响每一个人的内心,我们确实见到了一个诗人的灵魂,从某种程度上,我们就不用再为村上春树捉急,毕竟没有第二个词作家跳出来能够打乱他的计划了。

  当然,因为骨灰级粉丝的执着,我们也见到了一个不断进行时的活跃的音乐人,他不是一个传说,是一个不断再探索,并且热爱音乐本身的伟大的人,这让我们也见到了一个典范意义上的活人传记写作,毕竟没有阖棺定论之前,我们很容易打脸,所以我们并没有见到一个圣徒,而见到了一个不断挣扎和探索的鲍勃·迪伦。

  y 林怿

  2017-4-16 21:22:55

  写于御庭园

  《鲍勃·迪伦:诗人之歌》读后感(三):不断创新的音乐人

  了解到音乐人鲍勃·迪伦(Bob Dylan),开端竟然是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这位美国民谣歌手在2016年拿到了诺贝尔奖,让众人纷纷惊叹,其成为诺奖115年历史上首位获得文学奖的音乐人,没想到的结果。其获奖理由是:他在美国歌曲传统中创造了新的诗意表达。

  只是获奖之后,鲍勃·迪伦由于各种原因,并未能出现在2016年的颁奖典礼上。直至近日(4月1日),迪伦才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的一场小型私人活动中领取了诺贝尔文学奖,活动也没有对媒体开放具体细节也尚不可知。随后他在这里举办一场音乐会。

  相对于音乐,名声更旺的感觉应该是滚石或是猫王,或许还有杰克逊、麦当娜等等,这些名人更加为国人所熟悉,名声更为响亮,为何这些人没能成为诺贝尔奖获奖者或是候选人?对于鲍勃·迪伦,不免有些陌生,这部透析着音乐人的传记又会如何能打动到读者的心灵

  提起鲍勃·迪伦的出名,在此之前,其也不过是个普普通通的音乐人,和其他的音乐人相仿在美国的酒吧等地闯荡。直至1961年9月,在某次暖场表演中,不到20岁的年青人,无疑间被《纽约时报》的音乐专栏主编罗伯特·谢尔顿看中,两天后关于这位民谣圈内无名小卒的超长乐评发表。接着,来自哥伦比亚公司制作人约翰·哈德曼直接和鲍勃·迪伦签订了一年的合约。这给他带来了难以忘怀惬意想想之前民谣唱片公司的野蛮对待,太伤心了。当然,如此的表现也感动到了读者。

  仔细想想,哈德曼的胆子显得未免过大,未看表演,单纯通过报道就签下合同幼稚的第一张专辑,发行平平,也让后面的专辑制作蒙上了阴影。不过同行们都相信哈德曼的眼光,这不,才有了后面的专辑发行,这才有了天才诞生

  说起鲍勃·迪伦,其家族竟然来源自俄国,正如《巨人的陨落》小说描述的那样,20世纪初有许多俄国人离开自己的家园,奔赴美国逃避开拓,也无形中避开了两次世界大战的危害。为了突出自己的伟大,其也像恩佐·法拉利一样,喜欢掩盖自己的出生,对出名之前的奋斗之旅进行掩饰,对自己的犹太身份也是遮遮掩掩。

  其音乐之旅则显得不同寻常,先是民谣歌手,接着换为摇滚歌手,最后又回到了民谣世界之中,信仰之旅,回归之旅等等,每次风格的转换,都让他走在了人生的十字路口,面临重大的择诀。在事业上,对音乐的追求,对制作的创新,不断的巡回演出,其内在的本质原因都来源自爱。对于风格的每次转变,都是因为自己的需求所致,其不会看周围伙伴的眼色,不会受观众约束,其参与的宗旨都是为了自己。比如,在60年代末期,遇上了摩托车车祸,这让他有了一段空闲时间,也正好可以回头看看自己人生所走的路。感觉以前的疯狂,摇滚之旅,该结束了,该回到正常的人生轨道之上,该照顾好自己的家庭,该做个正常的人。

  在音乐的创作上,其时刻关注着社会的变化,许多历史事件在歌曲中得以体现。他的诗歌,有些就是陈述着故事,圣经上面的故事不断在歌曲中体现。60年代是他的创作高峰,而来到老年之时,创作源泉有种耗尽之感,不过由于周围朋友的帮忙,他也能及时调整自己,不断地焕发出闪亮的色彩。直至近日,仍有新专辑推出。

  鲍勃·迪伦能获得文学奖,在业界其实并不感到突然,查看他的人生简历,就能发现其在1996年就已经是诺贝尔文学奖的候选人,二十年后终于修成正果。其歌曲的写作,有种诗歌化,结合戏剧形态。其不仅仅喜欢音乐,也喜欢绘画,如此多样化的风格,让他在写作中能吸取众多的来自不同领域营养,滋养他写作优美的歌曲。或许,其获奖的理由,更在于原创,结合社会现实创造出优美的歌曲。

  给个建议,传记中外国人和歌曲名能否在首次出现时,加个英文名,以方便读者查找相关的资料。

  《鲍勃·迪伦:诗人之歌》读后感(四):鲍勃·迪伦:不想成为好诗人的歌手不是成功的文学家。

  鲍勃·迪伦给他当时的爱人写过一封信。这儿什么也没发生,狗在等着出门,贼在等着老妇人孩子们在等着上学,条子们在等着揍人,每个人都在等着更凉快的天气,而我,只是在等你。 这是我四年前发的微博,那时我沉迷于泡芙小姐,包括她的生活和写作。一个人最好的生活状态阅读,写作,行走,一个人对着窗外发呆。当看到这句话的时候,突然觉得是那样温柔平静,像经历一个平常的午后,阳光懒洋洋地让人昏昏欲睡,所有的一切温柔而平静,就在这样的午后,等一个人来。 这是我第一次听说鲍勃·迪伦,我甚至不知道他是一个作家或是一个诗人,但那样平实温柔的语言,让我相信他是一个作者,但我并未因此深究他的身份。直到三年后的诺贝尔文学家,当我一再感叹村上春树年复一年的陪跑时,鲍勃·迪伦的获奖平地掀起惊涛骇浪,瞬息之间,这个此前对于大部分国人而言默默无闻的人突然之间占据了媒体和社交网络的版面,许多人都在问:鲍勃·迪伦是谁?他何德何能能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当他拒绝领奖的消息传来,再一次引起轩然大波世人对于特立独行的人总是抱着好奇心,并且这样的人一旦有才更容易对他产生好感

  《鲍勃·迪伦:诗人之歌》读后感(五):我是我,我不做“我们”——鲍勃·迪伦

  我还记得第一次听到《答案在风中飘》时的情景,那个时候我十几岁,当我听到那句“How many roads must a man walk down,Before they call him a man?”简直惊为天人,有种灵魂被打中的感觉,那甚至不是鲍勃·迪伦唱的。之后我在网上搜到原版,一边听一边看歌词,十几岁的时候,我并不知道这句朴实无华的句子为何打动我,我只知道我听到了一种震撼。

  比起鲍勃·迪伦的其他歌曲,Blowin'in the Wind是最容易理解的一首歌,他后期出名的歌曲很多没有听过,或者听过并不太在意,毕竟,像“爱因斯坦装扮成罗宾汉的模样,提着一只装满记忆的大衣箱……和他的朋友,一个嫉妒的和尚……”这种歌词是普通中国人很难以理解的,里面充满了意向和隐喻,并且还充满了西方《圣经》中 人物,这个鬼魅的世界,更是对基督教缺乏了解的人难以理解的。

  不过,《答案在风中飘》不一样,它是一首千人千面的歌曲。每个人对它的感受都是私密的,而这私密的情感,却被旋律和歌词所激荡,它带给大众的感受最后成为了一种集体无意识——每一个人对于成长的感悟,毫无疑问,歌曲传递的是一种正能量,有没有答案,或者歌者给没有给出答案,又怎么样呢?每个人对于音乐,有自己的答案。鲍勃·迪伦曾经谈到自己的歌曲《爱的子弹》时说过:音乐的目的在于提升和启发灵魂。其实,也适用于所有的音乐,鲍勃·迪伦所有的歌曲。

  诺贝尔官网上给出的2016年诺贝尔文学奖的颁奖理由是:鲍勃·迪伦为伟大的美国歌曲传统赋予了新的诗意表达方式。这句话的玄机就在于,鲍勃·迪伦的歌词满足了欧洲评委对文学性的要求。

  好的歌词一定是优秀的诗歌,这一点至少是公认的。遥想我个人第一次听到的鲍勃·迪伦的歌,其实并不是他唱的歌,而是他写的歌。说句实在话,当时我搜了原唱来听,并没有比翻唱令我更震撼,或许,私人的情感体验来说,比起以为歌者的演绎来说,更打动人心的其实是歌词,而歌词,抽离了旋律,其实就是文学。

  当一首诗歌给了全人类灵魂的战栗,也许从这个意义上讲,诺贝尔文学奖实至名归。在2016年鲍勃·迪伦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前,他对于我们来讲,其实算不上一个特别耀眼的歌星。很多人听过他的歌,知道其人,但是同样这些人,并不会把目光驻足在他的写作上。唯一的一本中文版传记《沿着公路直行:鲍勃·迪伦传》(2012年 南京大学出版社)也销量不超过印数一半。当让-多米尼克·布里埃的这本《诗人之歌》加班加点来到读者面前,很容易给人的感觉是蹭热度(它当然的确是蹭热度),粗制滥造的感觉,不过,出乎我的意料之外,这本传记却给了人完全不一样的感受。

  传统上人物传记最喜欢用时间顺序做行文顺序,先讲一个人家族的历史,再从他的出生说起,不过作者本身就是迪伦迷,所以这本传记完全依照一种鲍勃·迪伦歌曲内在延续逻辑来写作,对于他的私人生活,描写很少。我们并不能说,传记作者对鲍勃·迪伦的理解就完全精准到位,毕竟,如同对于鲍勃·迪伦歌曲的理解一样,迪伦本人从来不会给出一个“标准答案”,他又怎么可能在别人写的传记里给出自己的“标准答案”呢。用他的歌曲理解他是最完美的选择,而每个人的理解也并不是互相孤立的,这本书,让我们对鲍勃·迪伦的整个音乐历程有个粗略的了解,以及在鲍勃·迪伦七十多年的人生里,在音乐之路,他做了什么。

  一个人之所以成为一个伟大的人,一定和别人有所不同吧。当然,我们用“伟大”这个词可能还言过其实,但是毫无疑问的是,鲍勃·迪伦做出了他应有的贡献,在音乐上、在文学上,他曾经说过自己是受到“召唤”的。这位“比利小子”也并不是一个完人,作为一个人来讲,他也有自己的缺点和短板,但是正因为这样,他才更让人爱。迪伦曾经说过,为什么要“我”来做你们的代言人呢?你们去做你们自己,而我要做我自己。十八岁就开始音乐历程,二十出头就崭露头角,然后开始享誉无数的鲍勃·迪伦,正是应了张爱玲的经典名句“出名要趁早”。他是一个天才无疑,而这个天才一生致力做的事情就是摆脱别人给他强加的标签,要做自己。纵观他现在的人生,求新求变,哪怕这些会伤害到自己已有的名声和成就,鲍勃·迪伦在所不惜。

  读一本这样的传记,可能会更了解这位诗人。袁越在在《摇滚诗人是怎么炼成的》里面说:纵观迪伦的演绎生涯,公平的说,他是一位平庸的歌手,不错的吉他手,出色的口琴演奏家,优秀的作曲家,天才的词作者。这么说不是有意贬低迪伦在其他方面的成就,而是说明迪伦最伟大的成就就是他写的那些歌词,诺贝尔文学奖就是对这些对这些歌词的艺术成就所做的最重要肯定。

  深以为意。

  《鲍勃·迪伦:诗人之歌》读后感(六):鲍勃·迪伦,其实我只是歌者

  鲍勃·迪伦获奖以后,有人调侃说:作为一名歌手(唱作人),迪伦得过格莱美、普利策、奥斯卡、诺贝尔文学奖,就差一枚奥运会奖牌了。

  说这话的人一方面是惊叹,一方面是调侃,一方面可能难免有点醋意。确实,像迪伦这样能在音乐、诗歌、文学(回忆录)、电影多方面都取得一流成绩的音乐人举世罕有,甚至可以说独一无二。

  不仅如此,迪伦的多面不仅表现在才华和成就上,还表现在人格上,很难完整地列举出迪伦身上的标签和面具:民谣之王,抗议歌者,诗人,撒谎精,吸毒者,民谣叛徒,摇滚传奇,基督教重生派神棍,犹太人,电影导演和演员,琼·贝兹终生难忘的恋人,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

  迪伦人格中的这种神秘的多重性一直以来让大众和媒体琢磨不透,乃至于他的传记电影(托德·海因斯导演)创造性地用了七个不同的角色(由六名演员扮演)来再现迪伦那令人难以把握的多重幻影。

  《鲍勃·迪伦:诗人之歌》是法国人让-多米尼克·布里埃写的一部迪伦传记。布里埃是迪伦的超级粉丝,60年代偶然听到迪伦的歌曲便惊为天人,为了听懂他的歌词狂学英语,省出所有的零花钱用来购买迪伦的每一张新专辑,1968年甚至还专程跑到纽约去朝圣,在格林尼治村寻找迪伦拍摄过专辑封面的地方。

  尽管如此,布里埃并没有犯粉丝易犯的毛病:把自己的偶像奉为神明,相反,这本书在我看来堪称祛魅之作,它理性、冷静地评述了迪伦的一生(截止当下),平实地还原了作为一个人(而不是神或神经病)的鲍勃·迪伦。

  这本书的写法蛮有意思:一方面大体沿着时间的顺序讲述,另一方面往往每一章又聚焦于一个特定的主题,所以不同的章节之间并不是线性前进,互相之间在时间线上有倒退和重叠,读的时候要小心,最好不停地参看附录中的年表,以免犯年代错误。

  迪伦1942年出生明尼苏达州的德卢斯,热爱音乐的他在这个偏远的小城找不到音乐的土壤,大学时来到明尼阿波斯,接触到民谣和布鲁斯,尤其是受到民谣教父伍迪·格思里的影响。

  1961年,迪伦来到纽约,很快就崭露头角:第二年就出版了首张专辑,其中就包含他最著名的传世名作《答案在空中飘》;1963年就举办个人演唱会;1964年,与“民谣歌后”琼·贝兹合作巡演,同年出版专辑《时代在变化》,其中包含另一首传世名作:《铃鼓先生》;1965年,发行单曲《像一块滚石》,这首单曲取得全美销量第二的成绩。

  所以迪伦完全没有怀才不遇的过程,他的演艺生涯一上来就是巅峰。仅仅5年时间,迪伦就已经推出了他青史留名的几首经典之作,到1965年,迪伦才刚满24岁,事业上已经如日中天,成为音乐和文化的双重流行巨星。

  迪伦的成绩不仅仅表现在商业销量上,他还参与了那个时代用歌曲来进行社会批评和抗议、争取民权的运动,并很快成为其中的最优秀者,民众把他看成是伍迪·格思里一样的人民英雄。很多他当时的“战友”,后来就沿着这条路一直走下去了,比如琼·贝兹。

  但迪伦与众不同的地方很快就表现(暴露)了出来,一方面,即使是写批判时政的抗议歌曲,迪伦也更加抽象,更具有永恒性,而不是限于一时一地的情境,另一面,他的歌词极具诗性,而且越写越像现代诗,充满象征主义的意象和超现实主义的幻象,为了寻求兰波所说的“有意的感官错乱”,他还开始服用毒品和致幻剂。

  从1966年开始,迪伦开始玩电音,在民谣中加入摇滚元素——他“背叛”了民谣。一时间,他的民谣追随者们大哗,甚至有人激愤地骂迪伦是“犹大”。他的欧洲巡演虽然场场爆满,却充满了骚乱和谩骂,迪伦第一次尝到的失败的痛苦。

  同年,迪伦驾驶摩托车遭遇车祸,受伤不轻。这件事深深改变了迪伦:劫后余生,迪伦洗心革面,彻底摒弃了自己身上天才或先知的光环,变成一个力求平凡的居家男子,乃至于他的好友评价:“他变得如此平凡无趣,甚至去找他时,都觉得没意思”。

  但这个时期,迪伦又推出了几张优秀的专辑,他的声誉达到新高度——他是如此的红,乃至于大量的粉丝成群结队的追随他的足迹,让他不胜其烦。他红到什么程度呢,为了摆脱粉丝的纠缠,迪伦故意出版了一张很烂的专辑:《自画像》。

  为了躲“私生饭”,迪伦隐居于伍德斯多克,结果这地方立刻成了摇滚爱好者的圣地。后来,在伍德斯多克附近举办了史上最大规模的伍德斯多克音乐节:原计划5万人参加,没想到来了50万人!而音乐节的致敬对象、迪伦本人竟然拒绝参加。

  1969年,迪伦又再次令人大跌眼镜:玩起了小清新的乡村音乐。他歌词里诗歌的影子也消失殆尽,变成了如“蓝色矢车菊糖浆”般的傻白甜。这让好不容易接受了摇滚迪伦的粉丝们大跌眼镜。

  1971年,一直隐瞒自己犹太人身世的迪伦被人看到出现在耶路撒冷,带着犹太人小帽站在哭墙旁边。

  1975年,迪伦推出专辑《血与迹》,1965年,推出《欲望》。这两张专辑又回到高水准,歌词是一流的诗歌。商业上也很成功:《欲望》在美国公告牌上连续五周排名第一,是迪伦所有专辑里销量最高的一张。1978年,迪伦拍了一部长达四个小时的奇怪的电影《雷纳多和克拉拉》,这部电影介于虚构与自传之间,在其中迪伦扮演一个虚构的角色,让别人扮演鲍勃·迪伦,这部电影票房惨败。

  1979年,迪伦又一次华丽转身,这次他突然受到基督神启,皈依了基督教的一个小教派“重生派”,变成一个无比虔诚的信徒。此后几年,迪伦连续发行三张宗教题材的专辑,里面的歌词大量取材于《圣经》,具有浓厚的宗教神秘主义色彩。这段时期的现场演出被迪伦毫不客气地搞成了宣教大会,让买票来听歌的歌迷们极其崩溃。

  1981年之后,迪伦逐渐走出了宗教狂热,但与此同时,也陷入了艺术的低谷:他感觉自己江郎才尽。1986年,他发行了他公认最烂的一张专辑,专辑的名字也恰如其分:《烂醉如泥》。这段低潮持续时间很长,在此期间,迪伦不但写不出好的新歌,甚至连唱自己的经典曲目也找不到感觉,唱得味同嚼蜡。但他仍然坚持不停地巡演,不停的歌唱。到1987年,他才开始重新找到一种诠释自己老歌的新方法,慢慢走出困境。

  90年代之后,迪伦的创作力又开始回归。1993年,推出专辑《疯狂的世界》,1997年:《时光慢慢流逝》,2001年:《爱情与偷窃》,2006年:《摩登时代》。这几张专辑,销量和评论都不错,还斩获几次格莱美最佳专辑。2004年,《鲍勃·迪伦回忆录》出版,文学价值得到肯定。2016年,不用说大家也知道了,鲍勃·迪伦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成为全世界歌曲唱作人中获得此殊荣的第一人。

  如书名《诗人之歌》所示,迪伦最大的成就在于,作为一个出色歌手和歌曲创作者,迪伦的歌词达到了优秀诗歌的水平。迪伦的歌词水平是如此之高,我敢说他较好的专辑中的任意一首歌的歌词,恐怕都要好过(或打平)大部分民谣歌手或摇滚乐队整个职业生涯中最优秀的作品。

  迪伦的成就无疑地主要源于他的天才,也受益于像伍迪·格思里这样优秀的前辈的启迪和法国象征主义诗歌尤其是兰波的影响。另一面,迪伦之所以不像很多流行音乐史上的明星一样绚烂之后迅速归于寂灭,而是拥有一个漫长的艺术生涯:多次跌入谷底,又多次重新攀上巅峰,我觉得很大程度归因于他的多变,而这种多变背后其实是不变——他始终拒绝被标签化、被受众裹挟,他一次次地“背叛”他的追随者,而选择跟随自己的内心,寻找自己的真正方向。

  实际上,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这个迪伦,和大多数同一个奖的获得者不同,他并不是一个受过一流教育(不论是音乐是文化)、具有高度文化修养的智性者。他源于草根、暴得大名,从名利的核心风暴里幸存,在复杂的社会和生活实践中顽强、执着、艰难地探索灵魂之路,始终既骄傲又谦卑地坚持着自己的定位——用音乐传达个人内心深处的声音,包括、但不限于时代的回声。

  从1970年代后期到1990年代中期,迪伦不再叱咤风云,基本上是一个“过了气”的巨星。以他的江湖地位,完全可以归隐山林,躲在神圣的光环后藏拙,好好地做一个“传奇”。但迪伦却选择不停地巡演、歌唱,每年演唱多达一百多场。有人问他为什么要这么高强度地演出,他回答:我是个歌手,歌唱就是我的工作。我觉得这个朴实的回答比他对自我形象的各种云山雾罩的刻意经营更打动我——这个低潮时期的迪伦回归到了本质:他既不是斗士,也不是圣人或先知,他其实只是一个歌者。

  2017/4

  《鲍勃·迪伦:诗人之歌》读后感(七):鲍勃•迪伦的传奇一生

  2016年鲍勃•迪伦喜获令世界文学界侧目的诺贝尔文学奖,一时争议不断。这位广为人知的民谣歌手竟然问鼎了世界文学界的最引人注目的奖项。鲍勃•迪伦凭什么获得了诺奖?这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但无论如何,这都给鲍勃•迪伦传奇的一生又增添了一抹亮色。这让更多的聆听过鲍勃•迪伦的歌曲的人关注到他的诗人的一面。比起其他的歌者来说,鲍勃•迪伦更富有诗人的才情,从这个角度来看,这本书把“诗人之歌”作为本书的副标题还是比较合适的。

  鲍勃•迪伦原名是罗伯特•艾伦•齐默曼,一个比较明显带有犹太人色彩的名字,后来为了名字能叫得更响亮一些,改成这个名字,后来果然是叫得很响!几乎是地球人都知道了。鲍勃•迪伦身上传奇的色彩太浓了,就拿最近领取诺贝尔文学奖奖金这件事情来说吧,自从去年知道这个获奖消息以后,鲍勃•迪伦迟迟没有露面,颁奖典礼也没去,直到今年的愚人节当天才低调领取了这笔奖金,可谓是行事低调、诡异,给外界一种神秘的感觉,也让其本人更具传奇色彩。

  本书的作者让—多米尼克•布里埃是一位法国人。他是一名记者,也是一位音乐史方面的专家,有多部关于民谣和摇滚音乐的著作出版。从青少年起,他就是鲍勃•迪伦的忠实的粉丝,为了获得鲍勃•迪伦的唱片可谓是花尽心思。他一直关注鲍勃•迪伦的行踪和发展,这为本书的写作积累了丰富的素材。通过这本书,作者给我们重新勾勒了鲍勃•迪伦的传奇一生。

  在他的传奇一生中,鲍勃•迪伦扮演了很多种角色。作为伍迪•格思里的精神传人是他早年一个很重要的角色。1961年1月,他第一次以自己的这个艺名在纽约格林威治村的酒吧登台献艺,用口琴和吉他模仿伍迪•格思里。这个可爱的“伍迪模仿秀”的形象引起了众人的关注。后来他把自己打造成一个年轻的民谣偶像,一个更为英俊的伍迪•格思里。“迪伦是最棒的诗人。”这是美国大诗人、“垮掉的一代”的精神领袖艾伦•金斯伯格的评价,“当我听到那首《暴雨将至》时,哭了出来。我被他的修辞镇住了,这些诗词简直就像《圣经》箴言一样撼动人心。”真是金斯伯格的肯定,让很多人看到了鲍勃•迪伦歌词中的诗意。鲍勃•迪伦当然是一位伟大的歌者,是一位伟大的音乐艺术家。这本书让我们更多地领略了鲍勃•迪伦的作为诗人一面。

  《鲍勃·迪伦:诗人之歌》读后感(八):从负到零到正到零到负

  翻开此书之前,对鲍勃·迪伦的印象仅仅是知道他2016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看完这本自传,才知一个人是怎样一步一步踏上台阶登上迄今为止的高度。期间有跌落,但始终会在一个一个低谷处尽力地往上爬。从懵懂无知到坚定自己的音乐之路;从热恋到失恋到结婚到离婚,从理智的处理感情到任性的出轨;从华才满溢到江郎才尽到重拾灵气;从无人知晓到家喻户晓;从赞扬欣赏到批评指责等,这一切皆从零到正,又从正到零,再由零到负,又再次从负到零紧接着有些事情又开始依次轮回......

  正如鲍勃·迪伦自己说:

  我从来都只是一个站在自己的角度看世界的独行者。这就是我。

  我或许曾经让某些人明白,不可能也可以成为可能。

  如果我有什么想要与别人分享的,那就是这一点:不可能也可以成为可能。

  一切皆有可能。

  我只想说这一句,别的都没什么可说的。

  我的歌词里有些什么?有勇敢。

  没别的。

  我始终只是个民谣歌手而已,

  在歌唱的时候热泪盈眶,

  歌声在闪光的雾气间浮动。

  他从自己生活中所感告诉我们所得:一、相信一切皆有可能;二、勇敢;三、知道自己目标所在(始终只是个唱歌的时候热泪盈眶的歌手)。

  全书共20章,详细的讲解鲍勃·迪伦在音乐上的一个个台阶,一张张专辑里的一首首歌曲诞生的背景以及当时鲍勃·迪伦的情绪心态,让我们能在听歌的时候脑海中联系上那个维度那个空间所发生的一些事情,更加深刻了解他想通过歌表达什么或者宣泄什么。让我开始意识到鲍勃·迪伦是个诗人是从第七章讲到鲍勃·迪伦有一首没收录到1963年《放任自流的鲍勃·迪伦》里的一首歌,歌词是这样的;

  让我饮山涧涌出来的湍流之水

  让我嗅沁人心脾的野花之香

  让我睡在我的草地上,与青青绿草为伍。

  着实让人感觉一阵诗意在心中流动。

  关于爱情作者只留一个章节详细简介,但它也作为一条副线穿插某些章节,揭示它对鲍勃·迪伦的影响。全书很人性化的在结尾处附上一份大事年表,有利于我们按照时间轴去体会那些对迪伦产生改变或者影响的事件,而不至于让时间与事件在脑海里打结难解。

  世上一些人就是那么坚定,那么有毅力。他们要做什么事时,一定会坚持到底,这种人值得我们注意。我想鲍勃·迪伦是这样一个值得我们注意的人但他更似朋友般告诉我们:坚持自己想做的事,并要付出无人能知的努力。

  《鲍勃·迪伦:诗人之歌》读后感(九):人生可以精彩到什么程度?

  曾经仔细思考过关于人生意义的话题。当然不会相信曾经课本里面说人生最大意义为全人类奉献这样的鬼话。后来猛然间看见孙东纯写的《迟到的间隔年》才知道“我们无法决定生命的长度,但是我们可以尽力增加我们生命的宽度和厚度。”

  在这个角度上看来看鲍勃·迪伦,可能他的生命就已经达到了我无法企及的宽度与厚度。

  《鲍勃·迪伦:诗人之歌》读后感(十):并非名不副实的诺贝尔奖得主

  几个月前,网络上和微信朋友圈里被“鲍勃迪伦”这几个字刷屏了。这名美国民谣艺术家出人意料地拿到了去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对于诺贝尔文学奖,我还是比较关心的,因为早在自己年幼的时候,也曾幻想过能够拿到诺贝尔文学奖。再后来,一个非常聊得来的朋友曾经写过诺贝尔文学奖与水浒一百零八将的文章,这篇非常不错的作品也引发了我对诺贝尔文学奖的另一轮关心潮。

  一直认为,能够拿到诺贝尔文学奖的人一定是名大作家,比如莫言这样的,却没有料到,一名美国歌手竟然拿到了诺贝尔文学奖。这很有一种神转折的感觉,所以当时那几天对这个人名还是有一定的好奇。不过由于自己的时间有限,年龄也大了,好奇心的驱动力早就少了许多,便一直没有去寻找有关鲍勃迪伦的消息。直到遇到这本《鲍勃迪伦诗人之歌》关于鲍勃迪伦的传记作品。

  作为传记,这本《鲍勃迪伦诗人之歌》是合格的。首先内容足够详实,全书共计三百六十六页,一天读一页,一年也读不完,字数也是满满的三十七万字,十分耐读。作者从鲍勃迪伦的祖上开讲,一直写到最近几年,基本上是按照时间的顺序,这也是传统的传记写作顺序。

  作为一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七十多岁的鲍勃迪伦肯定有太多需要讲述的内容。作者并不是一名与鲍勃迪伦同一国家的人,而是一名法国人。早在作者年轻的时候,便已经是鲍勃迪伦的粉丝,那时候作者甚至为了能够听明白自己偶像的歌曲而去自学英语。美国和法国之间的文化差异,作为一名东方人,我的了解不多,但是中美文化之间的差异还是十分巨大。鲍勃迪伦是一名出生在明尼苏达州的美国人,他所经历过的事情并不仅仅是我们眼中的美国那些事情。我们眼中的美国大多来自于美国电影,而那些是艺术化的美国,并不是真正的美国。所以这本《鲍勃迪伦诗人之歌》当中有许多是我们不能深刻理解的内容,毕竟作者用了不少只有美国人能够明白的暗喻之类的内容。就像译者所言,作者在这本《鲍勃迪伦诗人之歌》中展现不同阶段迪伦的心路历程变化时,引用了大量歌词:有的偏向口语化,却处处隐藏机锋;有的运用隐喻的手法和丰富的意象,颇具象征主义意味;有的视角独特,包含对社会和时代的敏锐观察。这些内容是我们东方人读起来理解起来比较困难的,因为需要太多针对美国的知识,这一点也是我们普通读者欠缺的。当然,这并不影响我们去欣赏和了解这位伟大的歌者的故事,读完这本《鲍勃迪伦诗人之歌》,我们都会有一种感觉,那就是这位鲍勃迪伦能够拿到诺贝尔文学奖,并非名不副实。

  合住这本书的最后一页,我便准备从网上寻找一些鲍勃迪伦的歌来听一下,只可惜最近过于忙碌,这个计划未能成行。写完此评之后,便要认真地完成这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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