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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唱读后感10篇

2018-03-25 21:23: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我们唱读后感10篇

  《我们唱》是一本由叶三著作理想国丨台海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9.00元,页数:272,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我们唱》读后感(一):我们唱

  看书中描述那些音乐人的传奇岁月,看他们一腔热血,看他们坚持自己…没有感到热血澎湃,而是觉得一阵温暖流过身体,我想抓住,但我知道我抓不住。 很惭愧,我不太听音乐,书中描写的很多人我也只是听说过,没有听过他们的歌,但还是想对他们说一声,谢谢。谢谢你们的坚持,谢谢你们做出好的音乐。设置了一个歌单,就叫"我们唱",把书中提到的这些人的歌一首一首加进去,当然还有他们其他的歌。我慢慢听,不急。

  叶三。喜欢她的文字洒脱流利,让人想一股脑儿全部看完。她说自己刻薄,她微博的很多内容也都是骂人的,但我觉得她也"很深情",重情重义。光是"不撒谎"这一条,就让我觉得她是一个"大侠"。她站在山巅,看着普通江湖追逐打闹,不屑一顾,然后扭头去追求自己的江湖。

  《我们唱》读后感(二):回头却再也找不到的那个留长发少年

  还是挺喜欢自己进入阅读状态,不管什么书也不管是不是用Kindle

  上次黄金周后去什么地方溜达勾起来买书的念想,于是乱七八糟的买了几本,上海飞深圳的路上看了几张就昏睡过去了

  这次深圳回来上海,座位舒服,旁边没有人,时间刚刚好,落地也读完了最后一页

  想想还挺可怕的,里面听的最早的张楚还是遥远的1992年,在宿舍楼道里面声嘶力竭的吼出姐姐的那个少年现在正研究如何躲过去油腻阶段

  作者的文字是我喜欢类型,没有娇柔,就是那么流畅的淌着,那些歌手,音乐人,歌曲就在你眼前耳边转着一样

  里面提到的演唱会我竟然还有在里面的时候,哈哈,也有挺有趣的,不过错过了袁惟仁的(压根就不知道)可见混科技圈儿对我来说是多么扯切不靠谱事情呀!

  上海的夜已经开始冷起来了,还好,人家还有准备不至于给冻坏了,现在应该是我最喜欢的睡觉的季节啦,希望明天可以起得来去跑步啥的,哈哈

  晚安,上海

  《我们唱》读后感(三):写字儿不易,看完了《我们唱》

  一提到写东西我就捉襟见肘。即便是一本好书,等阅读带来的兴奋的余热慢慢消解掉,想要写些东西的冲动也随之蒸发了。

  这本书不需要推荐,不需要叫好,我只写一写(或者叫抄一抄文章中)我想记住的地方。

  看完最后一篇《西北野孩子》,我擦了擦眼眶上的眼泪。给朋友微信说,叶三的字写得真好。

  所有文章的结尾最好,所有的结尾都好。

  叶三好像有点喜欢用句号,不知道是她的习惯或是随心写的,还是编辑喜欢,还是……我的错觉

  句号在句子中起到了欲言又止的作用,给人一种克制的感觉。这话说的好像考试卷中“古诗词赏析”的标准答案模板。但感觉确是如此。虽然深思这种克制一定是故意的,可是读起这些字我其实感受不到克制。——可不可以说,叶三的字写得已经有些行云流水了。

  “那时候他俩还不到二十岁。爸爸带着妈妈坐那趟火车去看白银的矿,那条铁路特别热情,一路挂着建设社会主义的大红绸子。”

  “唱和声的姑娘背着的小皮包颜色鲜艳,袁惟仁拿起来,仔细观赏一番,又仔细赞叹一番。……说着说着,他们笑了起来,那笑声听上去是如此年轻,就好像筹码奢侈地撒在桌上。”

  出于编辑的习惯,我会在看到所谓“金句”和“错字”的时候,划下来;作为我自己,我习惯划下触动我思考,和我感受类似不同的地方,待有一天重新翻开的时候,看着那些划的线,思索一下那时的自己是怎么想的。虽然大多数时候,我是不会再翻开的。

  我不会写字。所以下面还是摘抄。按照顺序的摘抄。以及偶尔的废话的“古诗词鉴赏”。

  郭玉洁在序言中说“叶三让我重新思考友谊内涵真诚,重承诺,愿意付出”。

  看完这两百多页字,我依旧不知道叶三是个什么样的人。但是不妨碍从文中“窥测”出她的某些“性格”。

  “我心理阴暗,每次赶上一个人大家都说好,我便觉得那人可疑……”

  “听完,老周问我觉得怎么样,我犹豫了一下,忍住刻毒,说别问我,我没法客观。”“采访时,比我还刻毒的李志说……”

  “好歌是永远不会俗的,俗的是听歌的人。比如我。”

  “刻薄完,我自己也呆了片刻。”

  刚毕业做编辑的时候,有段时间去livehouse看了很多演出。大灯光一灭,不到二十平米的地方昏暗到只能凭借人体周围的空气来猜测周围的人。在刚开业的乐空间,万晓利来演出。舞台上的黑白屏幕里,他的身影转了一晚上。他的真人默默的坐在琴前,念着铿锵的歌词。台下不断有人在喊“唱个《女儿情》”。万晓利一如既往地话很少,一首接一首地唱。有人说结束之后有专辑签售。但是人潮在结束那一刹那一股脑涌了出去。

  我特意回去翻了一下书,叶三没有一篇文章单写万晓利,但是多处提到了他。

  《恋恋老狼》里。

  “2006年,在北京798的新民谣运动音乐节上,老狼正式认识了万晓利。俩人在酒吧里聊了一会儿,万晓利说,好久没见,我正好录了一个新的东西你有空听听吗?两人约了个时间再见面。

  “那个时候,老狼正在录制自己的第三章个人专辑《北京的冬天》。万晓利找到他的录音棚,给了他一张CD。老狼将CD带回家,没在意,因为在他印象中万晓利还是个在酒吧里唱口水歌的歌手。

  “几个月后的一个深夜,老狼无聊之中将万晓利的CD翻了出来,‘一听就傻了,循环着听了好几遍,一直听到天亮,特别激动,他的作品太牛了。’那张CD是万晓利自己在家录制的《这一切没有想象的那么糟》,他的第二张个人专辑。

  “2010年,万晓利的第三张专辑《北方的北方》面世。老狼去万晓利家,万晓利说好,你在这儿吃饭吧。“我以为要给我做什么东西,结果炒一白菜,俩人就着馒头就给吃了。”老狼感觉那会儿万晓利的精神状态就在抑郁症边缘。“那时候他女儿跟老婆睡在一屋,他在另外一个屋,很小,他自己支了一个话筒,就那么录音。他的音乐里那些最细微的东西都是这样来的。”

  《如果没有人看着我》里。

  “欧拉的第二场开业演出是万晓利。

  在把摘抄一字一字敲出来的过程中,我跟着自己的思路迅速地翻着这本书,很多遍。我发现我划线的很多地方,有的是一个词,有的是一个句子,有的是一个长句中的某一个小短句。

  “我们只是做着让我们觉得舒服、高兴力所能及的事。”(《裸体朋克》)

  “吴维一直住在武汉,他没有自己的房子,没有车,没有存款,是个彻底的无产者。”(《裸体朋克》)

  “我就觉得,真像大梦一场。”(《纯真年代》)

  “大型演出器材的钢铁味儿红色座椅的皮革味儿,舞台冷焰火残留的味道和扫也扫不尽的槟榔渣的味道,年复一年地混在一起。”(《恋恋老狼》)

  “在酒店附近的人工湖旁边,他用手机拍下了落下的雪珠。”(《恋恋老狼》)

  “赶上快节奏的歌,人们椅子上跳起来,跟随节奏,热气腾腾地挥舞双手——无论是温度还是气氛,演播厅都非常像一个意气奋发的健身房。”(《恋恋老狼》)

  “当他唱‘头上插着野花,身上穿着嫁妆’,台下的小姑娘仍然会尖叫。等他走近来,才会发觉,他的头发已经不再漆黑,眼睛深处有一点疲劳。他好脾气地笑着,像一张很干净的纸被揉皱了又展平。”(《恋恋老狼》)

  “她本来埋在沙发里,不知何时滑到了地毯上……”(《百花深处袁惟仁》)

  “西北的小城市决绝的,没有从市中心到郊区再到远郊逐渐开阔的过程,而是一转弯,便把皇天后土和笔直的地平线猛然推到人眼前。”(《秦时明月汉时关》)

  “飞机晴朗的空中一路向前,前一夜的倾谈一下子被扯得很遥远。”(《秦时明月汉时关》)

  “此时屋里剩余的空间大概还能容下一只猫。”(《问题出现我再告诉大家》)

  看叶三的字,我不期待结尾,因为中途就已经很好。就像她自己写的“这个过程重复几次后,我忘了这趟旅行的目的,好像我来西北,就是要顺着这条路无休止地开下去,在每个休息站上一次厕所,抽一支烟。”(《秦时明月汉时关》)我便想一直看下去,这些字。

  有时候,我觉得她深深地代入了所写人物角色——我知道她在写别人,但是在恍惚地某些瞬间,我会以为那是那些人自己在说话。“我们坐下来了,在一个完全没有客人的小茶馆,一盏小蜡烛煮一壶没有人碰的茶。赵牧阳开始对我讲述起………他的一生。”

  就这样,在领导请假的这一天里,我看完了这本《我们唱》。我喜欢称叶三写的东西为“字”,而不是“文章”或者“采访”或者“稿子”。叶三的“字”就像是真正的“字”一样,每一篇就像一个字,一个一个立在那里。

  最后,作为一个不知道算不算合格的编辑,写几个看到的……可能是编校问题或者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的问题。

  106页,第二段,“After-party 是 魅又造魅的。” “是”后面应该缺了一个字。

  114页,“香港红磡”的“磡”字,有三处缺失

  154页,“我在 瑟”,我感觉应该是“嘚”字,缺失。

  172页,倒数第二段,破折号之前有半个字符的空格。

  183页,第三段,“涅 ”,应该也是有一个漏字。

  还有一个关于顿号的问题。连续的书名号、引号之间可以省去顿号。书中有的省去了,有的没有省去,我觉得不管遵从省去还是不省去,全书应该在此问题上统一用法。

  以上。

  《我们唱》读后感(四):这有啥

  朴树《白桦林》,许巍,新裤子,野孩子,胡吗个《人人都有个小板凳,我的不带入二十一世纪》,周云蓬,胡德夫.崔健《快让我在雪地上撒点野》,马友友,交响乐(贝多芬,马勒,布鲁克纳),生命之饼及其纪录片《武汉朋克》,red hot chili peppers,led zeppelin,pink floyd.收录在《你是该死的》的《拯救创作协会》,穴位乐队,坏牙乐队,新裤子乐队,张晓舟,舌头,盘古,张浅潜,左小祖咒,subs,痛苦信仰,《50000》,《Wuhan Prison》,《Chinalism》,死逗乐乐队,童安格,beyond,顶楼马戏团。《中国来信》中的《裸体朋克》。《whywhy》。

  《纯真年代》。木马。苏阳。老狼。野孩子张玮玮。《礼物》。万晓利。小河

  朴树的《旅途》老狼版。艾敬《我的1997》.高晓松,郁东,金立,沈庆,老狼,《睡在我上铺的兄弟》《流浪歌手的情人》。《恋恋风尘》。《晴朗》《北京的冬天》。《这一切没有想象的那么糟》(万晓利)《北方的北方》(万晓利)。马木尔。

  《管艺》《麦克》

  袁惟仁

  五条人

  张楚《西出阳关》《BPMF》《孤独的人是可耻的》《姐姐》《将将将》。

  《造飞机的工厂》专辑中的《卑鄙小人》。

  周韧的《榨取》,写了一篇文章《一块儿的》

  恩雅,菲尔柯林斯

  张楚《不在绳子上的珍珠》,《海边》

  《沉默如谜的呼吸》《河》《安魂曲》《妈妈》《森林里的一棵树》《不会说话的爱情

  李志《这个世界会好吗》《被禁忌游戏》《梵高先生》《米店》《结果》《我爱南京》《山阴路的夏天》《在每一条伤心的应天大街上》

  写的about B&B

  Mirvana,Dire Straits,Pink Floyd

  崔健《缓冲》

  《1701》《8》

  五条人《一些风景》专辑中的《踏驾脚车牵条猪》。《彭阿湃》。《海风》《道山靓仔》《走鬼》。专辑《县城记》。

  王磊《石牌村》

  五条人《春就很好听了》《疯马村永恒的一天》《阿炳耀》《十年水流东,十年水流西》《绿苍苍》

  收入《广东姑娘》里的《像将军那样喝酒》。《上县城》《时间是某天上午》

  顶楼马戏团《快递员》

  赵牧阳《侠客行》

  野孩子《李伯伯》《两只山羊》《白银饭店

  《黄河谣》《飞的高的鸟不落在跑不快的牛的背上》《庙会》《米店》《哪一位上帝会原谅我们呢》《旭日旅店》

  052对于某些人来说,来看一场朋克演出跟去迪厅或健身房没什么区别

  095清高可以放在梦想里,可是出了门以后,别闹了,你还是有房贷的,还是有车贷的。

  155维特根斯坦所指出的语言的问题。比如我说一盏灯是红色的,这句话,我表达信息对方不可能彻底地理解。

  208所有自恋的人都应该到西北来忘掉自我。

  236从里到外的放松坚定,从来不装。这也是民谣的气质

  生活要像海里的鱼

  规律够广,自由够大。

  《我们唱》读后感(五):时光已变成了烟

  这几天北京正在往外赶人,朋友圈很多人转发《北京终于折叠》,还有很多人发了图片,满目萧条,像极了书中写的这些音乐人之前或现在的处境。

  我已离开北京5年,总是怀念在北京的日子。上个月回京,和朋友喝酒到吐,好像做了回在北京时的自己。

  叶三的文字有种回忆感,一下把人带回当时的语境中。翻开书,好像每个人都坐在我对面,慢条斯理地讲自己的故事。

  孤独的张楚,李志李老板,好哥们老狼,吴维和生命之饼,张玮玮和白银饭店……很多年前,很多年后,他们就在那里,很多年来,很多年去,他们变了又似乎没变。

  《我们唱》恰好记叙了我成长中经历的那些人和事,我年轻时他们蒸蒸日上,如今我去了北京又离开,他们也来了又走。

  圈子里的事都在继续着,没那么多的光怪陆离,回忆淡漠如烟,像极了我们每个人的日常。

  这书是一部纪录片,让每个人看到每个人,同时又看到自己。

  《我们唱》读后感(六):从昆德拉到郭德纲

  //本文其实并没有列入“看书必须写书评”系列计划。。

  这书本来就是通勤用。刚好深圳这两天雾霾,地铁上随便翻完。至少看了序一、序二、序三、自序之后,还没想非得写点啥。

  直到老狼和万晓利的名字出现。

  当然书里提到的人大多耳熟能详啦,袁惟仁,张楚,何勇,窦唯,李志,张玮玮……但除了一首《1945》(袁惟仁),我也没甚么话想说。

  昨晚不知怎么想起一个词:媚俗。就想,到底甚么是媚俗呢?朴素理解,大概就是“别人想听甚么我就说甚么”,“别人怎么看着喜欢我就怎么写”。然后不巧,在这本书的一个差评里看到了“刻奇”这词——说不巧,因为我经常会特意看看差评怎么说。

  鲜活,细腻,该是这些轶事集合的特征。不知何时起,把功成名就、名利双收说的轻描淡写、娓娓而谈,成为了一种高格调,或者高“李志”格——当然,也必须把“苦李志”的生活艰辛讲的平平淡淡,宠辱不惊才好,不要提及细节最佳。

  不知别人怎么想,这一点我还挺受用的。大概是我只看起点和贴吧小说的缘故。当然,这容易对喜欢摇滚(最近似乎是嘻哈?)的青少年群体造成一种不够客观的引导。那超出本文意旨,不说。

  说说老狼。不必说他18年修成正果的恋爱怎么被高晓松讲故事,也不必说那首《同桌的你》多么经久不衰红得发紫,单是一首《北京的冬天》,就让我心驰神往。如寒冬之夜,一个旅人,孑立窗前,空对明月,神思飘忽:

  远方的城市里

  是否有个人和我一样

  站在窗前

  幻想对方的世界

  中午散步时边看这本,边和史密斯说起其中一些细节,以及有关共鸣的问题。他说:

  “对,说的对,你写了10年歌,突然一首火了,人们再听你之前的就说原来他这么有才,其实一直都一样。”

  这么说来,“媚俗”或者“刻奇”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出发点:你是为了红而刻意去共鸣,还是为了表达自己,我管你喜不喜欢流不流行呢。

  写到这兴致就坏了(其实是不记得原本要说啥了)。贴一首万总的狐狸作结束:

  我是一只狐狸

  我住在森林里

  我的对手太愚蠢

  我谁也看不起

  人们都只看到

  我长得很美丽

  他们都不知道

  我的心也是善良的

  都以为我很坏

  都以为我不实在

  都以为我的心里没有一点爱

  所以我变得很虚伪

  到处在找机会

  谁要是爱上我

  我就让谁倒霉唉……

  ------------------------------------------------------------

  啊,想起来了!之所以提到媚俗,都是因为郭德纲瞎拍太烂太烂的电影了。忽然想,身为老“北漂”一族,老郭看到这些文字又会怎么想?嘴上又会怎么说呢?(于老师:作为北京摇滚协会副会长,我有话要说!)

  改天不妨来一篇《从昆德拉到郭德纲》,哈哈。

  2018年1月23日,深圳,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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