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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愉读后感精选10篇

2018-04-14 21:18:01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欢愉读后感精选10篇

  《欢愉》是一本由[美] 莉莉·金著作,博集天卷/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8.00元,页数:320,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欢愉》读后感(一):我付出爱,可我不想占有对方

  关于这本书,老实说开始看的时候没看进去,后面慢慢进入情节的。主要讲述的是三个人类学家,一对夫妻和一个单身汉,在部落里收集信息研究原始部落文化的事。除了被他们在学术上的专注所动容,还感慨三个人的感情。书中也把三个人的性格刻画得很鲜明。 我记得内尔在跟班克森谈海伦的时候讲过一句话:我付出爱,可我并不想占有对方。

  《欢愉》读后感(二):欢愉,在虚无的爱情真相背后

  “当你在一个部落里待了差不多两个月时,你终于觉得自己对这个地方有那么一点了解突然间,你觉得它近在咫尺,触手可及。可其实那是一种错觉,你在那里才待了八个星期而已。接下来你会遭遇彻底的绝望,你会觉得自己其实什么也不懂。可当你亲身经历那一刻的时候,你真的会觉得这个地方完完全全属于你。那是一种最短暂、最纯粹的欢愉。"

  自从人类在这个星球出现探索世界的热望一直未曾中断。人们的探索道路千千万,但本质上来说,也不过两种:一种是外向的,以投身世界的方式去寻求答案;另一种是内省的,借助不断地自我审视,领悟世界的真相。无论探索是向外或是向内,最终都会演化成双向的——进入广袤世界的进程不可避免地成为认知自我的过程,而以自我为审视对象的内观,也是与世界连接的幽微路径。然而,不管一个人选择了怎样的道路,他在道路尽头寻得的答案,或许也终归会受到自身视角限制,沦为个人化的解读。

  在小说《欢愉》中,作者莉莉·金虚构了一个独特极端情境——三位人类学家置身远离“文明世界”的新几内亚小岛,研究当地土著人的生活风俗。在这个过程中,三个人都对探索和真相之间的关系发生怀疑。而更让他们痛苦和惶惑的是,随着研究的深入,他们自己的隐秘欲望也渐渐浮出水面,迫使他们不得不去直视它们,并且做出自己的选择。

叙述:生于真实罅隙中的迷幻之梦

  《欢愉》构建在一个真实的历史事件之上。上世纪30年代著名的人类学家玛格丽特·米德(她的《萨摩亚人的成年》几乎是所有文科生的大学必读书)和第二任丈夫Reo Fortune前往巴布亚新几内亚开展研究,在那里,他们遇到另一位人类学家Bateson,三个人旋即开始了一场长达五个月的疯狂三角恋。这件学术史上的绯色事件成为了莉莉·金创作的触发点,但《欢愉》并未止步于对往事再现,它走得更远。借米德经历的外壳,莉莉·金创造了属于她自己的人物,并赋予了他们和真实历史迥然相异的命运;《欢愉》的故事并不属于玛格丽特·米德,它有自己的生命

  小说在旖旎的热带气氛中徐徐拉开序幕。芬和内尔是一对人类学家夫妇,他们的相识富于戏剧性。在一艘邮轮上,刚刚结束考察的他们显得与“文明世界”格格不入,这让他们渐渐生出了亲近感,并很快热恋。婚礼一结束,他俩立即启程前往新几内亚,开始新的人类学考察。此时的内尔已经把上一次考察的成果整理成著作出版,大获成功,成为人类学领域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她的丈夫芬却苦于自己无所建树。在新几内亚的两座岛屿上,他们与不同的土著居民接触,花费了近两年工夫一无所获,二人的婚姻岌岌可危。他们心灰意冷打算前往澳大利亚。在临行前的圣诞聚会上,他们碰见了同在新几内亚考察的人类学家班克森。班克森是一位温和敏感年轻人,正经历着一场精神崩溃。他邀请内尔夫妇前往自己的考察区域,帮他们在平静安宁、有着独特文化构成的塔姆部落安顿下来。自从一见面,内尔和班克森便感到对方拥有无法抗拒的魅力。研究工作进展缓慢,每个人都被焦虑和虚无感压得透不过气来,一种新理论的雏形却渐渐浮现在他们脑际。内尔和班克森在构建新理论的同时深切意识到彼此灵魂的契合,他们压抑情愫,欲望却在暗中积聚。身陷情感漩涡的三个人都对此心知肚明,芬试图有所行动,却引发了难以想象后果,一切开始分崩离析,演变成一场无可挽回悲剧……

  简单地转述《欢愉》的情节,只会令这个故事的魅力消减大半。小说于字里行间蕴藏的氛围情绪,具有令人心醉神迷魔力。莉莉·金采用了一种充满想象力的叙述策略,打破了时间和人物视角的限制,营造了充满迷幻感的文本体验作为小说的叙事主人公,班克森拥有近乎全知全能视野,小说开篇,内尔和芬在他的讲述中完成了登场亮相,他本人却还没有在小说中出现过。逻辑上讲不通的蒙太奇制造出了强烈宿命感,仿佛这一切都已经不是第一次在宇宙中上演,主人公对此早就了然于心。具有相似效果的还有班克森在多个破碎时空中跳跃的叙述,从故事开始的上世纪30年代,直到70年代,读者很难预测他的下一段讲述会从哪个时间节点开始。然而,这种跳跃并不会让读者费解,无论时间是向前推进,或是向过去回溯,它们永远指向共同的焦点。于是读者明白了,班克森永远地滞留在了故事发生的那几个月之中,“当下”变为恍惚可疑的浅梦,记忆却成为永恒现实,一遍又一遍地循环上演。

  莉莉·金在《欢愉》中还嵌入了另一个文本——班克森意外获得的内尔日记,这既从逻辑上完善了整个故事,又丰富了班克森的叙事层次。我们可以推想,在经年累月反复阅读那本日记之后,其内容同班克森自己的记忆融为一体,他的叙事也因此具有了双重视角,他的视角,内尔的视角。

  视域的交错赋予故事强大的张力,给小说中如梦幻一般的片段细节提供了栖身之地,它们只有在这部小说独特的情境中才能成立:班克森为在田野调查中留下满身伤口的内尔包扎时的情欲涌动;内尔夫妇和班克森在湖中夜泳深谈,凝望星辰;班克森和内尔在细雨中跳起求雨的舞蹈,口中呼唤他们知晓的语言中所有代表“雨”的单词;三位人类学家在一个崭新理论初现雏形时内心悸动和高于语言的默契……这些情节带有强烈的超现实的美感,它们令小说的爱情主题挣脱俗套的窠臼,呈现出诗性特征

主题:人与世界关系的预言

  作为一部优美而且技法精湛的小说,《欢愉》展现出了令人惊叹的层次感。爱情主题只是小说中最表层的主题;在更广阔意义层面,读者会感受到《欢愉》是一部包罗万象之书,莉莉·金将我们的世界抽象成一个令人迷惑矛盾体,并将看似矛盾的事物——男权与女权、理性与欲望、文明与野蛮、意义与虚无——不偏不倚地置于天平的两端,却尽可能不做任何价值判断。小说暗示我们,对这些矛盾体的认识中,包含了对世界的认识。在这个意义上,《欢愉》是一部关于人类与世界关系的寓言

  在书中,三位人类学家都曾遭遇过虚无时刻,质疑自己的研究是否真能拓展人类对于世界和其他种族的认知。他们的研究都受自身视角限制,更何况那些土著居民也并不情愿向他们展示自己生活和文化的真谛。他们三个跋山涉水,远离人寰,冒着生命危险,甚至有时要靠打猎为生;付出了这么多之后,回馈给他们的真相似乎少之又少。想到日后人们如何认识这些土著部落全取决于他们不可靠描述,连他们自己都感到绝望。

  严肃的研究越来越像一场自欺欺人的冒险游戏。想要凭借自身的力量去认识世界似乎太过自不量力。相反,因为跳出了自己所属的文化情境,束缚着他们的观念见解“像陈年的油漆一样层层剥去”,这反倒为他们提供了一种更广阔的内观视域。他们观察别人,认识的反倒是自己。

  小说中将内尔三人的爱情故事同塔姆部落的男人女人对主导权的竞争并置在一起。土著居民的男权女权之争实际上也成为他们三个情爱纠葛的隐喻——塔姆女人们擅长手工和经商,主导经济大权,男人虽然可以用钱买来多位太太,但能不能拿出彩礼还要看妻子脸色男性权威的衰落让男人们总是隐隐流露出焦虑和不自信。这暗暗应和了内尔和丈夫之间女强男弱的关系;芬对这种关系感到压抑和绝望,通过粗暴的性行为确定自己的控制权。但是,以此建立起来的脆弱平衡,因为班克森的出现而被打破。在内尔和班克森关系深入的同时,读者也跟随他们了解了更多塔姆岛上的真相——女人间有专门的仪式来获得性的快感,男性却要在特殊仪式中靠着在胯下佩戴形状独特的葫芦来展现自己的雄威。值得玩味的是,附近几个部落都有在仪式中佩戴象征雄性器官传统,但在不同的文化中,佩戴者有时是男人,有时则是女人。这无疑是两性竞争的表征,佩戴行为本身意味着对性别权威的消解。

  内尔和班克森在这种背景下生发的爱情却是理想化的。在他们的关系中,智性和欲望水乳交融,达到了微妙的平衡,权利和控制是不存在的。智慧碰撞的时刻,对他们来说是一场心灵性爱,更重要的是,内尔在日记里这样写道:“我和芬的交谈让我感觉有生以来第一次说出了,也听到了,我心里最真实的声音。”

  在《欢愉》中,爱情和其他探索世界的方式一样,其终点也是对于自我的认识。

结局必然牺牲代价

  《欢愉》中最为璀璨的章节莫过于内尔、芬与班克森发现并完善“网格理论”的部分。受到内尔前任女友是的,内尔是一位双性恋,而现实中的米德也曾与一位女友过从甚密)的启发,他们三个人感到一种天启般的灵感注入脑际。在这个时刻里,他们彼此完全理解,就如在对方头脑里爬进爬出一般。

  “网格理论”始于这样的假设:如果一种文化在某方面影响力特别突出,一定是以牺牲某方面为代价的。以此为出发点,内尔想把自己熟知的文化都放置进一组坐标轴之中,坐标指向的东南西北意味着四种特征:北方坚毅固执、好竞争;南方敏感、同情、爱服从;西方务实、理性善组织;东方内向、创造、重精神。每一种文化都可以根据其特质被在这组坐标里找到自己的位置

  很快他们就意识到,不仅仅是文明,每一个个体的人也都可以被纳入这个体系。他们先把自己的亲朋好友放置其中,继而就轮到了他们自己。三个人的特征和缺陷都在这个体系中袒露无遗,内尔和芬因此爆发了一场必然的争吵——连男女关系也可以在这个体系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在坐标轴上,他们似乎可以看清怎样的性格和气质才能融洽相处。内尔和班克森都是南方性格,而芬却是北方性格。

  不同的文化特征不意味着优劣高下,不同的性格也一样,尽管在内尔和班克森的世界里,芬显得那么格格不入,就像是一个错误。然而,每个人都必须背负自己性格带来的结果,就像每种文化必然要承受自己的缺陷,并走向那必然的结局。内尔、芬和班克森都做出了他们必然的选择,并承受必然的代价。“网格理论“是小说一个重要的转折点,在这个理论形成之时,个人的命运已经写就,再无改写的余地,故事从此急转直下,向不可挽回的崩塌奔涌而去。

  在故事的最后,班克森听说内尔已死,芬失去踪影,只留下他孤独一人,靠着撰写“网格理论”的论文徒劳挽留那段时光。但他想不到的是,对他来说宛如情书的“网格理论”,后来会被纳粹利用;而他在新几内亚岛屿留下的记忆,竟为当地居民找来了杀身之祸造化弄人,人类无法揣度世事因果。一切似乎都沦陷于不可知论之中,读者会发现,不仅认识世界、认识其他种族是不可能的,就连认识往事的真相也是困难的。内尔日记中的记载和她众说纷纭的结局完全相悖,她究竟是生是死也是一个无解之谜。而芬的隐遁更显得十分可疑——是因为悲伤,还是出于谋杀者的原始恐惧

  因此,当小说跳跃至四十年后,班克森在美国自然历史博物馆中的一幅死亡面具上发现了属于内尔的纽扣,读者的心也会跟着剧烈跳动。这颗神秘的纽扣传递了怎样的讯息,我们这些凡夫俗子可能永远无法领会。但它也确确实实地证明,内尔存在过,她的欢愉存在过,她的探索为这个世界留下了一些实实在在的东西

  诚如班克森总爱引用的那句诗歌所言:“眼泪不是流不尽的,我们的已经流干了。”为了探索世界,人类已经付出了太过高昂的代价。但探索永不能止步。即便它的结局注定是虚无。

  《欢愉》读后感(三):欢愉

  欢愉

  在拿到本书之前,被封面上的评语所吸引,在审视他人生活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了自己。理性与激情的冲撞构建了这个性感而优雅的故事。拷问文明和野蛮的界限,探寻知性与欲望的守衡。如此具有诱惑性的书名《欢愉》,加上犀利的解说语,让读者急欲一探究竟。

  美国知名作家、“麦克道尔奖”和“怀廷作家奖”得主莉莉•金的这部《欢愉》是基于美国著名人类学家玛格丽特•米德的真实人生故事写就,讲述了三位年轻的人类学家前往新几内亚考察,以及在旅途中他们之间发生的一段三角恋情潜移默化影响了他们的观念、学术生涯,乃至命运。本书曾登上《纽约时报》书评版封面,入选“全美书评人协会奖”短名单,获科克斯书评奖、新英格兰图书奖,被美国国家公共电台、《时代周刊》《纽约时报》《娱乐周刊》等多家著名媒体评选为“年度好书”。

  作为一部关于人类学家考察人类学历史和文明的小说,基于玛格丽特•米德的真是人生改编,米德在文化人类学领域是奠基和开创性的人物,她关于文化、性、青春期的研究从一开始就备受争议。本书的主角安德鲁•班克森、内尔和芬这一对人类学家夫妇在人类学研究的道路上,亲临土著部落,学习语言等沟通交流方式,探究土著原始的文化和文明进程。两位男主的原型正是米德的第二和第三任丈夫。

  在故事情节上,三角恋情既可以满足读者八卦的心理,三角恋的结局又颇正式的理顺了理性和激情后的西方文明。主角班克森、人类学家夫妇内尔和芬,在三人相互了解和协同致力于不同人类学研究方法和领域中,班克森对内尔产生情愫,芬和内尔的到来打破了班克森孤寂的生活,也被班克森的幽默和风趣缓解了日益紧张的关系。班克森和内尔发生了关系之后,内尔和芬离开了班克森的生活,直到内尔因怀孕大出血去世之前,再也没见到班克森。于情于理,作为第三者的班克森都将离开这段不正常的恋情。

  在故事人物的塑造上,既形象生动又颇具特色,不论是对主角生活和工作的描写,还是被当做研究对象的各种土著部落的原著居民,都达到了以假乱真的目的,让读者感叹是否真的又这些部落和文明的存在。在野蛮的土著部落文明和接受新西方思想的人类中,探索文明和野蛮的界限。相信在阅读当中,一定会被作者大胆的描述和想象力所吸引。

  《欢愉》读后感(四):欢愉

  文:薇薇爱阅读

  主人公的这个职业让我觉得很神秘, 他们去的地方也是一般人极少会去的地方。 对于原始部落,或者说土著, 人们印象里都是生活的原始森林或者远离城市文明的地方, 那些地方的人们可能语言上跟别人不能沟通,说的是原始部落的语言。 生活习惯可能还沿用着原始部落一直的习惯。 不得不佩服这三位深入部落的人类学家。

  习惯了在城市里生活,可能去到那些地方,要适应很久, 比如说,没有电, 也就不需要手机之类的了。

  芬和内尔的到来让班克森的生活发生了改变。 三人一同去到原始部落里。 由于一只笛子,他们的生活轨迹也发生了变化。 芬带着部落的族人,去了抢走他们笛子的敌对部落里,他们开走了班克森的小船, 留下了内尔在这里等待, 两人并不清楚芬去了哪里, 直到芬带着笛子归来, 然而跟着他一起走的部落的族人却没有回来。 拿回了笛子之后他们不得不选择逃离,以免发生不测。

  对于人类学家的研究, 有的好像探险家一样, 去的地方远离现代文明, 使用的语言或者生活方式都特别不同。 记得之前看的电视剧或者电影里面,经常会出现原始部落的人们穿着兽皮,拿着长矛,也许在人们的潜意识里对于原始部落的认知还仅限于这些, 原因是因为跟他们的接触太少, 只能从一些已经接触过的表面来理解了。

  故事的最后内尔因为生产离开了这个世界, 最终骨灰被撒向了大海, 而得之这些消息之后的班克森已无法再去祭拜内尔, 他将自己的研究写成了三个人的名字并发表, 这些发表的内容被人们认可的同时,自己也获得了人们的尊敬。

  这本书描写很细致, 但不拖沓, 读起来既不会让人觉得特别着急, 也有踏实下来一直读下去的愿望。

  《欢愉》读后感(五):你在我肚子里。

  这会是我2017年的最佳书籍

  在看这本书期间,刚好自己选了“降临”这部电影来看。说真的,对我这大学生来说,对世界的认知、对爱情的感受加深了很多。就像是整个人的想法都升级了,让自己对人类学语言学有一定的了解和好奇。

  而中文版的文字很美,即使里面经常有欢愉性的内容,一点也不粗俗。

  最感动是三人之间的“欢愉”,思想的碰撞、磨合到最后的赞同。那时候的场景,不觉得他们之间会有什么问题。

  令我有点惊讶的是结局,内尔死了,莫名的大出血,第一时间就怀疑是芬的暴力导致。但后来又细想,一点也不突兀。芬的暴力在前文也有略略提及过,越到后面就越清晰他家暴,而芬的性格也变得越来越大,物欲控制欲令人觉得可怕。这样的结尾,更加令人深刻入心。

  可是,最心疼的是班克森了,最初三人的欢愉都消失了,却只剩他在告诉着现代人关于土著的故事..

  “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已经发生过了性关系,心灵的性交,思想的性交,言语的性交。”

  我有时间

  你也有时间

  还有时间去犹豫一百回

  去憧憬和修正一百回

  在吃面包片和喝茶之前。

  致敬Lily King

  《欢愉》读后感(六):到底是谁偷走了谁?

  这是一本关于什么的书呢?我仔细地看书封看了很久。“在审视他人生活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了自己。” “理性与激情的冲撞,构架了这个性感而优雅的故事。”“拷问文明和野蛮的界限,探寻知性与欲望的守衡。”

  每一句都很棒,但读完这本书之后,我心里最直观的感受却是:“到底是谁偷走了谁?”

  介绍这本书给我的朋友说,这本书曾经想要取名为“无人知晓的欢愉”。这七个字简直太有魔力了,没有什么比隐秘且不能为世人所知的感情更让人心动了。可真正读完之后我才发现,“欢愉”二字,已经是最完美。

  套用盛淮南对洛枳最后的表白:“我爱你,全世界都知道。”

  我们先来谈一谈爱情中最美的片段究竟发生在什么时候吧。

  我以为最美好的时刻,是情已动身却未行。

  《欢愉》的情节发展说快不算快,但说慢也绝对算不上慢。在故事的开篇,就已经出现了班克森给内尔涂药的情节。一段细腻旖旎的描写,与本书的主题契合度刚刚好,却不是我最喜欢的地方。

  在我看来,关于爱情的故事,必定要剖开一段主人翁的伤心过往才算得上刻骨铭心。涂药算什么呢?他们之间真正心动的象征,是那副锡白色的金属框架眼镜——就像班克森自己所想,与他长久相伴的那个姑娘视力也不佳,可他从未想过给她什么眼镜。更何况,这幅眼镜不仅仅因为他们身处古老部落而变得稀缺,它代表的,是班克森对马丁的愧疚,是他不敢直面的过往。

  接下来的发展就像一切深陷婚外情的、有良知的第三者一样,班克森开始逃避。

  可是故事是不会因为谁的逃避就停下来的,内尔的日记辗转落入班克森的手中,夹在在海伦、麦伦的名字中间,不知道班克森读到自己的名字时情绪波动是怎样的,总之,他的脚步没办法再停下来了。他来到内尔和芬所在的部落,视线再一次与内尔交缠。这一次,他避无可避。

  拥有共同理想和追求的人总是能轻易地开始惺惺相惜,他们一起读书、一起做研究、分享各自的成果、在圆形小湖的中央看星星、聊死亡。

  心灵的契合加速了他们三人之间的感情,也离间着彼此之间的信任。

  在芬孤注一掷窃取那根属于部落信仰的笛子时,在那场盛大的仪式主导内尔的躯体之后,在我们以为班克森将内尔的心偷走时,一场突如其来的逃亡再次打乱了波澜不惊的部落和将要沉淀下来的欢愉。

  三人回归都市生活,伴随着的,是内尔决绝地要求班克森离开。

  我有时间

  你也有时间

  还有时间去犹豫一百回

  去憧憬和修正一百回

  在吃面包片和喝茶之前

  ——艾略特

  内尔 “放到肚子里”的人,有麦伦,有芬,或许还有海伦。

  可班克森呢?

  所以,到底是谁偷走了谁?

  《欢愉》读后感(七):人类学家的爱情

  玛格丽特•米德绚丽多彩的爱情生活

  假如说有那么一位人类学家,在其学术领域之外也广为人知,那这人一定是玛格丽特•米德。然而,在我研究人类学的所有这些年里,却从未有人教过我她的任何著作。在学者们的眼里,米德已成了漫画和陈词滥调的同类;她的研究成果受到人们的质疑,她的著作也基本上被视为过于老套而遭到边缘化。

  作为女人,作为人类学的普及者,她所受到的这些激烈批评原不足怪。她的主要著作,即《萨摩亚人的成年》和《三个原始部落的性别与气质》,对青少年的性焦虑和性别角色属于自然而且正常的观点,和主张清规戒律的性风俗的古训提出了挑战。从20世纪30年代她的著作出版的那一刻开始,一直到20世纪60年代它们不再受人青睐,她这些颇具煽动性的言论赢得了广泛的听众。

  Lily King的《欢愉》一书是在1933年米德沿新几内亚的塞比克河流域进行的一段短暂的野外考察的基础上写成的小说。尽管小说并没有替米德挽回声誉的本意,然而它把她当作极具献身精神的民族学研究者而作了非常人性化的描述,这当然也为她重新在这一领域内确立了一席之地。

  在米德的身上,感情和工作一直是密不可分地纠缠在一起的。她有过三次婚姻,男方全都是人类学家;她还与另一位著名女人类学家,露丝•本尼迪克特,有过一段罗曼史;另外,她最后也是最长的一段恋爱的对象是美国人类学家Rhoda Metraux。从1955年开始一直到1978年她去世,米德都和Rhoda Metraux生活在一起。她所有的感情伴侣全都是她专业上的合作伙伴,无一例外。

  作者King以米德,她的第二任丈夫Reo Fortune,还有日后成了她第三任丈夫的Gregory Bateson三人在旅途中的一场邂逅拉开了小说的序幕。这场邂逅的的确确发生过。内尔(米德)和芬(Fortune)刚刚在新几内亚结束了一段旷日持久的实地考察,他们正准备出发前往澳大利亚,可这时,在殖民当局举办的圣诞晚会上他们偶然遇到了一位同样在该地区进行考察的人类学家,安德鲁 (Bateson)。

  此时的内尔正遭受芬的冷落,同时,她还染上了疟疾,身体也有伤,因此,她与安德鲁想象中的著名人类学家的形象有着天壤之别。她身上那显而易见的脆弱让他感同身受。因为,他刚刚在一个叫基奥纳的部落(虚构的)独自住了两年,此刻他正孤独到了绝望的地步,前几天还刚刚试图投河自尽, 却未能成功。出于自私的目的,安德鲁坚决不让内尔和芬离开他,他承诺带他们去上游的塔姆部落。该部落和平安宁,那里的女人十分强势。安德鲁对内尔的追求就这样开始了,他的学术信念和热情也被重新点燃。

  但与此同时,芬却变得越来越对立而且顽固:他对妻子取得的成就极为不满,有时甚至冷嘲热讽;他的所有举动只有一个动机,那就是不想进一步输在一个女人手里。于是,性的嫉妒和学识上的竞争不可分割地夹杂在了一起,也因而催生出了一份由他们三人合作起草的将各种文化特征用图谱描绘和概括出来的理论纲要。他们三个人花了整整疯狂的夜,将理论在纸上全都描绘了出来:那种思想和智慧酝酿和产生的场面是多么令人振奋啊,它把我们获得发现时的兴奋,以及当我们意识到可能会因此找到一种能更好地了解人类的方法时的欣喜,完完全全地捕捉了下来。这也正是本书标题 《欢愉》二字的含义。人们理解力的突破——也就是艺术家或科学家们在他们生活中突然的茅塞顿开,或者顿悟。从她充满抒情,甚至诗意盎然的考察笔记能看出,内尔既是位科学家,也是个不折不扣的艺术家。她有一种感染力,能让她身边的人也将他们的激情尽情挥洒出来。

  尽管那是如此美好的一夜,但有三个如此争强好胜的人挤在同一个丛林里,出事只是早晚的问题。尽管作者做了很多情节铺垫,但最后的结果在令人满意的同时,也仍然令我们大吃一惊。不得不说的是,这个结局是我们怎么也没预料到的,它与米德传记中所记载的也大相径庭。

  作者King让我们完全沉浸到了她塑造的人物的生活中去,以至于放下小说之后,他们仍旧历历在目,久久浮现在我们的脑海之中。她把她所做的调查研究消化得如此透彻,以至于她能把我们径直带到他们复杂的工作中去,而没有任何的教学和灌输之感。我们可以原谅她书中偶尔出现的陈腐之辞——“隐藏在社会表面之下的诸般野蛮。它们在表面之下藏得并不太深,不管你走到哪儿都是一样。”-因为我们能认识到,早期人类学对我们的根本价值并不在于让我们了解了什么别的东西,而是了解了我们自己。

  卡米拉•吉布斯

  《卫报》,2014年12月24日 马韧译

  原文链接:

  https://www.theguardian.com/books/2014/dec/24/euphoria-lily-king-review-margaret-mead-ne

  《欢愉》读后感(八):欢愉易逝,喜乐难求

  如果想要通过读一部小说而对一个陌生领域有基础认知,那么《欢愉》绝对可以作为了解人类学家生活的初级读物了。也许看完之后,对人类学的奥秘依然不能参透一二,但最起码对人类学家进行研究的方式有所洞察了。

  小说的叙事手法很别致,由班克森作为旁观者让大家了解内尔和芬以及他们三个在一起的生活,中间穿插着由海伦转交给他的内尔的日记,对一些事情做了更为主观的补充解释。虽然有时会感觉这样的布局稍显破碎,但却又完整地呈现了故事,打乱时间和空间的叙事方式反而增加了一些阅读的思考和趣味性。

  “欢愉”的主题,宏观上是内尔、芬、班克森这样深入部落做研究的人类学家在探究过程中所的新发现、新领悟带来的精神上的极大满足,微观上是班克森和内尔在日久弥深又无法拥有的爱恋中因难得的思想共鸣而不可自拔的心灵感受。

  在每个部落瑰丽奇特的风俗中,他们作为科学家观察着,也作为外来闯入者自省着。再原始的生存、再文明的进化也脱离不了男女之间的平衡与博弈。内尔和芬曾因事业追求上的惺惺相惜而结合,却因内尔的名气引发了芬不可抑制的嫉妒心而终酿悲剧;班克森因亲人相继死亡和学术上的无进展企图自杀,却因他们的出现重获新生,在思想的碰撞中有了人类学研究的一大创见,也在同居的日子中有了自己怀恋一生的情怀。

  内尔的死亡成了全书的高潮与未解之谜。从她最后一篇日记似乎表明是她向芬制造了她已离开的假象,但最后别人得知的死因是她大出血后流血不止,终不治而亡,而芬也随之销声匿迹。这让我觉得她怀着孩子的身体加上芬的家暴倾向和变本加厉的不满,大出血的死因很可能是事实,虽然我也反复想要找到她还活着的作者给出的蛛丝马迹的暗示。

  所以,事业上无论有多大光环,婚姻也许才是更易触动根本的因素。这两天还了解了路遥的婚姻,不禁慨叹即使对于成名大家,追寻幸福的道路也不免坎坷,相比别人歆羡的荣光,或许自己内心的喜乐才更难求。

  《欢愉》读后感(九):镜子中的自己

  这本书是依托于玛格丽特——一个人类学家的真实故事改编的,叙述了三个人类学家为了探索人类本质的奥义,到达新几内亚领地研究然后发生在三个人身上的感情纠纷以及探索之中的矛盾。

  我觉得腰封上的这段话就是整篇文章的中心:在审视他人生活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了自己。理性与激情的冲撞,构建了这个性感而又优雅的故事;拷问文明与野蛮的界限,探寻知性与欲望的守衡。

  三个人类学家因为共同的兴趣而走到一起,他们从陌生到熟悉,从相知到纠缠不清。三个人探索部落中的两性关系中绝对看到了自己的身影。部落中有种很明显的男弱女强的情势,虽然男人可以用钱买女人,但是女人掌握着经济大权。这也符合书中内尔夫妇的状况,内尔刚刚成功的发表了她的作品,在当时的世界引起不小的轰动,前途无量,他的丈夫还在因为课题而烦恼,这当然是令人不安的。丈夫会因此而自卑,当这时候刚好遇到一个热情又可以与妻子有着共同话题的男人,这对于夫妇彼此都是一个挑战,而芬刚好采用了错误的性来维持本就脆弱的关系,正如那个部落中女人通过专门的仪式来获得性的快感,男性却要在特殊仪式中靠着在胯下佩戴形状独特的葫芦来展现自己的雄威。

  三人研究的过程是充满着的艰辛的。从当地人的不配合,到怀疑自己的研究是否真的具有实际价值,再到得到一个相对比较满意的结果,又到内部崩溃,相互指责。他们从外部的压力转向自身的内部压力。他们建立网格理论,将所有的部落甚至于个人分归于网格之中,将所有人都特征化,这就是矛盾的爆发点。看看平时的我们,来自于外界的压力往往并不能打倒我们,反而会激起我们的斗志;但崩溃往往来自自身,可能是因为我们心态的关系,也可能来自团队的猪队友,大部分的失败都是成功后内部的倾轧。

  这本书中探索精神实质的肯定,而且每一门学科成功的后面往往不是鲜花和掌声,而是充满着血和泪的拼搏。书中的主人公通过部落中的人来发现自我的本质,我们通过主人公来看看镜子中的自己。人类就是如此奇妙,你在看别人看风景,何不知别的人又将你看做风景中的一部分呢?

  《欢愉》读后感(十):婚后遇到今生挚爱要不要离婚?

  这本书给如下几点思考: 一是婚后遇到今生挚爱要不要离婚?奇葩说讨论过这个话题,可是我觉得奇葩说最后的结论代表不该离,但我觉得那也只是大部分人的想法,并不代表全部。确实人这一辈子碰到今生挚爱的概率有多大?可能比被流星砸到都困难,陈铭说婚姻是人生最重要的承诺,没有之一,我们在缔结婚姻的时候说,无论是顺境或是逆境、富裕或贫穷、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等等,现在只是碰到一个让你多巴胺分泌旺盛的人,你就要离婚,那你置我们的婚姻,我们的爱情于何地,其实说的也还是责任。廊桥遗梦,这个故事好像是一个很美丽的故事,但是我不欣赏女主人公的做法,她似乎是像世俗妥协,我放下了那个灵魂伴侣,选择了那个现实的温暖,可是等我死的时候请把我的骨灰抛洒在麦迪逊桥头,我认为大可不必,往事不可追,你这一生看似妥协,实则心有不甘,觉得自己伟大为家庭为孩子牺牲奉献,你只是假装自己伟大。我以为《欢愉》会给这个问题一个答案,内尔、芬、班克森之间的火花四射,内尔和班克森相互吸引、志趣相投,尽管彼此相互回避过,但是还是激情四射,可是还有芬啊,内尔的丈夫,他们三人的何去何从,可是故事最终还是以内尔的死,曲终人散,没有答案。如果是我遇到这样的问题,我想我不会选择离婚,因为跟老公就是自由恋爱结婚的,遇到所谓的今生挚爱我想可能也只是一时的意乱情迷,爱情落实到婚姻里的鸡毛蒜皮,鸡零狗碎都是一样的,可能还没有老公处理的好,所以为什么要给自己放纵的机会呢,还不如保持距离,远观就好。

  二是两个人如何在婚姻里保持最舒服的姿态。内尔和芬一开始是相互吸引,相互欣赏的,导致两个人分歧的原因最大的就是两个人在事业上的差距越来越大,乃至于他们去考察部落的经费都是支持内尔,芬没有调节好自己的心理,而女人的敏感也让内尔越来越谨小慎微。婚姻应该是让我们两个人都非常舒服的,那才是家,芬无疑是爱内尔的,他想要那个笛子,他是想像内尔证明自己,证明自己的能力,证明自己也行,在部落的时候时时的防范着内尔,我想那是对爱情不自信的表现,那个是你的妻子,是个可以敞开心扉的人,不是你的敌人。她同你缔结婚姻就是对你能力的最大的认可,为啥不明白呢?其实,你大可以同内尔倾诉你内心的想法,敞开你的心扉,女人脆弱而又敏感,你时时屏蔽她她会以为你不爱她,其实你只是太爱她,太想像她证明自己了,可是就是这种阴错阳差,班克森出现了,他对内尔温柔以待,耐心倾听,关注她的健康,为她包扎听她倾诉,其实就是这么简单就能走到内尔的心里,芬却永远固守在自己的思维里,不交流不沟通,不如敞开心扉,两个人打开心结,或许能有更好的姿态,或许两个人都能放过彼此呢,或许作为优秀人类学家的她们联袂写书也未尝不可呢?

  最后我想说不要把自己的期待强加在孩子的身上。班克森的父母,特别是父亲实在是太热爱规划孩子的道路了,路是他们的,只要他们愿意,只要不违法乱纪,让他们以自己最喜欢的方式活着吧,研究自己热爱的学科吧,毕竟人生只此一次,让我们精彩热烈轰轰烈烈的活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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