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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及十字架之谜》读后感10篇

2018-04-30 21:29:01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埃及十字架之谜》读后感10篇

  《埃及十字架之谜》是一本由[美]埃勒里·奎因著作,新星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6.00,页数:352,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埃及十字架之谜》读后感(一):《埃及十字架之谜》:奇迹的最后一块拼图

  在推理小说发展史上,1932年可以看做是属于奎因的一年。在这一年中,曼弗里德•B.李和弗里德里克•丹奈这对表兄弟以埃勒里•奎因和巴纳比•罗斯为笔名完成了四部作品。其中属于“国名系列”的《希腊棺材之谜》与“悲剧系列”的《X的悲剧》、《Y的悲剧》均毫无争议地位列推理史上最经典的作品之列。而相较之下,《埃及十字架之谜》尽管同样精彩,但对于它的评价,却总有许多争议。

  争议源自何处呢?首先,《埃及十字架之谜》与奎因在之前已经确立起的叙事模式并不相同。整个事件的推进十分紧凑,而逻辑推演是在事件发展之中完成的,而非“从案件到解答”,所有的解释安排在最后一章来完成。这种布局更近似于我们当下所熟悉的推理小说,即对事件的推演是一环套一环的,但“名侦探”总要落后凶手一步,直到最后才完成追赶,还原全部真相

  而另一方面不同则更加明显。对于奎因的作品而言,《埃及十字架之谜》有一个“前所未有”的宏大谜面。一具接一具的无头尸,来自南欧的神秘移民、关于复仇的执拗信仰,加上一场“横穿美国的千里缉凶”,这些都是相对朴素,只重逻辑的奎因前期作品中从未出现的。而这些元素的叠加,更是显示了他们在气氛营造上的努力——这本是他们不曾涉及的领域

  分析到这里,我们不难总结,《埃及十字架之谜》的争议,正是来自它的“迥然不同”,而这更像是带有实验性的尝试平心而论,作品中的这些尝试很难算得上十分成功。在布局上,由于将解答部分“平摊”到了作品之中,最后的解答便显得十分单薄,使习惯了在“挑战读者”的幕间提示后享用一场丰盛的推理大餐的读者而言感到失望。而在叙事风格上的转变体现的则是一个“菜鸟”的努力和相对“稚嫩”。简而言之,此时的奎因尚且不具备写出一部“有趣作品”的能力

  但从根本上说,无论是《希腊棺材之谜》、《X的悲剧》还是《Y的悲剧》,它们的伟大都毫无疑问,但这种作品也是无法复制的。而如果我们循着创作年表阅读奎因之后作品,其实不难发觉,从“国名系列”后几部作品,到第二时期的《红桃四》、《龙牙》等“坏作品”,尽管推理性薄弱饱受诟病,但在《埃及十字架之谜》中所尝试过的这些转变,却正一步步越发成熟。等到四十年代之后,以《凶镇》、《十日惊奇》、《九尾怪猫》作品为代表的“奎因后期作品”,标志了这种转型的彻底完成。这些作品同样伟大,而它们的伟大又恰恰与1932年的其他三部作品相反——它们是“可复制的”,是类型文学的执拗与市场要求交融胜利

  在我看来,奎因的伟大是双重的。在推理小说的“黄金年代”,他缔造了独一无二完美无瑕的“逻辑帝国”;而在那之后,他的转型既彻底又成功,从而回答了“诡计枯竭之后,推理小说应当何去何从”这一难题——其实人们在此时需要的,也已经不是一场“纯粹公平”的逻辑游戏。他们想要的显然更多。

  因而客观上说,《埃及十字架之谜》并不是一部“必读”的推理作品,但它十分重要。至少对于奎因的读者和他自己而言,它也许正是那“奇迹的最后一块拼图”,是不可或缺的一次尝试。

  《埃及十字架之谜》读后感(二):逻辑的美学

  推理小说的写作曾出现过一个黄金时代,即是指20世纪20年代至40年代。推理小说在这段时间内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出现了很多新的推理小说表现形式以及许多举世闻名的推理小说作家,而在这百花齐放的时代,有三个人的作品无论实在质量数量上都显得尤为突出。他们被尊称为黄金时代的三大家,被誉为推理小说史上难以逾越的三座高峰。他们分别是推理女王阿加莎克里斯蒂,密室之王约翰迪克森卡尔,以及本书的作者们:逻辑之王埃勒里·奎因。

  之所以用作者们,是因为埃勒里·奎因其实是两个人的共用笔名,他们分别为是曼弗雷德·班宁顿·李和弗雷德里克·丹奈这对表兄弟,他们开创了合作撰写推理小说成功的先例。埃勒里·奎因也是其小说中的主人公,其角色本身就是一位侦探小说作家兼超级侦探。从1929年到1971年,埃勒里·奎因发表了数十部推理小说,包括9部“国名系列”作品和4部“悲剧系列”作品。本书《埃及十字架之谜》就是其国名系列作品的其中一部。

  埃勒里·奎因之所以被称之为逻辑之王,在于他喜欢在自己的书中设计一个挑战读者的环节,即作者会将所有的已知信息文章快到结尾处全部呈现给读者,然后在最后发起挑战,读者们自行推理小说的谜底再去核实自己的判断。于是这本小说变成了一个推理的极致游戏,一场逻辑的美学体验,这正是埃勒里·奎因小说最迷人地方

  但是本书《埃及十字架之谜》在其作品里一直备受争议,究其原因就在于这部作品的挑战作者环节变得稍显薄弱了,因为本书并不是一个非常典型的推理小说案件,其故事横跨数个地点而且时间跨度也不短,造成了很多剧情在前半部分已经交代了出来。无论是烟斗还是西洋棋的解答,都让故事的最后推理变得简单,尤其是多具无头尸的设定,在看了众多推理小说之后,大家已经惯性思考到了其中一定会有一个尸体是假的,一定有一个尸体就是凶手。这是目前推理小说的窘境,因为套路被大家使用了太多次了,当然其实本书成书非常早,所以这种问题并不是作者,而是近百年后身为读者的我们的苦恼

  所以本书不能算作埃勒里·奎因最精彩的作品,这跟同系列的《希腊棺材之谜》最后揭晓谜底时候的震惊,还是有差距的。但考虑到本书的写作时间,在那个年代去做这样的推理小说写作突破,已经是难能可贵了,而本书也还是保持了埃勒里·奎因相当水平的功底,尤其是最后对于认识盲区的推理,也为很多后世作品提供了参考意义

  《埃及十字架之谜》读后感(三):关于此版本译文,以及几个长久以来的疑问

  (一)

  关于新星这个所谓新版,先说结论,再上论据:

  新星出版社2016年这个新版,是在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10年小黑皮版(原由韩长清翻译发表于推理杂志,之后出版时似乎经过色,翻译署名还是韩长清)译文的基础上,再次修订而成。

  两个版本译文,越往后的章节相似度越高。新星版的前几章尚可称为重译,但大致在进入Part3、即全书篇幅过半之后,新星版译文95%以上沿用韩长清版,只是对韩版一些用语细节予以修改,但仍有许多错译、语序、影响阅读流畅性的不妥当处未予更正,甚至在推理关键处还出现韩版未译错、而新版自作主张改错了的情况

  同时,新星版翻译署名仅为 “谭力” 一人,也就是推圈各位熟悉的 “等待者” 。新星版并未提示此版译文大量参考韩长清版;又因为购物网站大多只放出第一章试读、即翻译改动程度最大的部分,新星有利用这一点误导消费者为此版为全新重译版之嫌疑。

  (二)

  全书共30章,我从中段的13、14章摘录两个关键段落,附上原文以及两版译文作对比,以便说明:两版译文的高度相似性,以及 “新版” 译文的不足

  C13,原版:

  “Ah,” proceeded Ellery in a sharp voice,”but here we come to an interesting deduction. Friend Krosac has gone to considerable trouble, has he not, to make it appear that Brad was attacked and killed while he was smoking in the summerhouse? For, you see, had there been no pipe and no evidence of smoking, we should have questioned Brad’s presence in the summer-house, especially since he was wearing a smoking-jacket; he might have been dragged there. But when we know that a man was smoking in a certain place, we know that up to a certain point, at least, he was there of his own free will . . . . Now we find, however, that he was not smoking there, and we know the murderer wants us to believe he was. The only sane inference is that the summer-house was not the scene of the crime, but that the murderer wanted us very much to believe it was.”

  内蒙版:

  “呵,”埃勒里用一种尖锐声音继续说,“但这儿我们遇到一个有趣的推论。克罗萨克要弄得像是布雷德在避暑别墅里抽烟时受到攻击被杀害,是否遇到了相当大的困难?因为,你们看到,要是没有烟斗、没有抽烟的证据,我们就会怀疑布雷德在避暑别墅的露面,尤其因为他穿着吸烟服;他可能是被拉到那儿的。但当我们知道一个人在某个地方抽烟,我们便在一定程度上知道,至少,他是出于自己的自由意志去那儿的……然而,我们现在发现,他没有在那儿抽烟,并且我们知道,凶手想要我们相信他在那儿抽烟。唯一合情合理的推论是,避暑别墅不是犯罪现场,而是杀手非常想要我们相信它是。”

  新星版:

  “啊,”埃勒里用一种尖锐的声音继续说,“但这儿我们遇到一个有趣的推论。克罗萨克要弄得布雷德像是在凉亭里抽烟时受到攻击被杀害,是否遇到了相当大的困难?因为,你们看到,要是没有烟斗、没有抽烟的证据,我们就会怀疑布雷德在凉亭的露面,尤其因为他穿着吸烟服;他可能是被迫到那儿的。但当我们知道一个人在某个地方抽烟,在一定程度上就说明,至少,他是出于自己的意志去那儿的……然而,我们现在发现,他没有在那儿抽烟,并且我们知道,凶手想要我们相信他在那儿抽烟。唯一合情合理的推论是,凉亭不是犯罪现场,而杀手非常想要我们相信它是。”

  ◆come to an deduction显然是“得出”而不是“遇到”一个推论。

  ◆Krosac has gone to considerable trouble, has he not, to make it appear that Brad was attacked and killed while he was smoking in the summerhouse? 这里go to trouble是指不辞辛苦、劳心费力地做某事,has he not是表反问的插入语。句意“克罗萨克大费周章,伪造出布雷德是在凉亭里抽烟时被袭击杀死的迹象,不是吗?”而两个版本的译者只看到一个问号就把整个反问句理解成了疑问句。

  ◆But when we know that a man was smoking in a certain place, we know that up to a certain point, at least, he was there of his own free will. 在这个推理中,为了表示谨慎,埃勒里使用了两个表程度的短语up to a certain point和at least,但翻译没有处理好语序。at least作为插入语,翻译时理应提前,而不是放在原位打断句子结构;up to a certain point在中文的语境中也不应该用于修饰“我们知道”的程度,而应用于修饰“他”的行为,以便表达“他”并非被迫、但也可能并非完全出于自己的意志到达凉亭,而是介于两者之间。我认为比较合理的语序应是:“……我们至少能知道,他在一定程度上是出于自己的意志去那儿的”。

  ◆在这个段落的译文中,谭力版对韩长清版唯一的修正是把summerhouse更正为“凉亭”,其他译文包括错译在内几乎是全部照抄,甚至连韩版中同一个murderer先译成“凶手”后译成“杀手”的疏忽之处,都没有更正。

  C14,原版:

  “Contradiction in order. Wrong, Mr. Isham,” drawled Ellery.”Krosac had to expect, even if the stain were missed in the first search_as he planned_and the summer-house accepted as the scene of the crime . . . . Krosac had to expect, I repeat, that the house would be guarded and that he would be prevented by purely precautionary police measures from taking something away later or bringing something back later. But there’s an even more important objection to the first two possibilities, gentlemen.

  “If Krosac wanted to come back here and therefore deliberately made the summer-house appear the scene of the crime, it would certainly be to his advantage to make the summer-house appear the scene of the crime permanently. This would give him unlimited time and opportunity in which to gain access to the library. But he didn’t_he deliberately left a trail back to this room which, if the surmise I’ve just mentioned were correct, would be about the last thing he’d do. So I say, neither of the first two theories is tenable.”

  内蒙版:

  “次序上矛盾。错了,埃萨姆先生,”埃勒里拉长声说,“克罗萨克不得不预料,即使这血迹第一次搜索中被漏过了——如他所计划的那样,避暑别墅被认为是犯罪现场……克罗萨克不得不预料,我重复说,房子会被守卫起来,他会被警察的预防措施所阻,无法在以后拿走什么或在以后带回什么。但对前面这两种可能还有一个更重要的障碍,先生们。

  “如果克罗萨克想要回到这儿来,并因此故意使避暑别墅显得像是犯罪现场,当然是使避暑别墅永久显得像是犯罪现场对他有利。那会给他无限的时间和机会去进入书房。但他没有——他故意留下一个回这个房间的线索,这一点,如果我刚才的推测正确的话,会是他最不愿意做的事。所以我说,前两种臆测哪种都站不住脚。”

  新星版:

  “次序上矛盾了。错了,埃萨姆先生,”埃勒里拉长声调说,“克罗萨克料到,即使这血迹在第一次搜索中被漏掉了——如他所计划的那样,凉亭被认为是犯罪现场……他会料到,我再说一遍,房子会被守卫起来,他会被警察的预防措施所阻,无法在之后拿走或带回什么。但实现前面这两种可能还有一个更重要的障碍,先生们。

  “如果克罗萨克想要回到这儿来,并因此故意使凉亭显得像是犯罪现场——当然这么做对他有利——那会给他无限的时间和机会潜入书房。但他没有——他故意留下一个回这个房间的线索,这一点,如果我刚才的推测正确的话,会是他最不愿意做的事。所以我说,前两种臆测哪种都站不住脚。”

  ◆Contradiction in order肯定不能译成“次序上矛盾”,小说之前的推理中也没有出现什么次序矛盾的问题。in order:in a state of proper readiness or preparation or arrangement.埃勒里的意思是,在检察官还没说完话的时候,他就已经准备好要指出对方推理中的矛盾。我觉得可以译为“就等着挑你刺呢。错了,埃萨姆先生!”

  ◆objection to possibilities在语境中是指“推理的缺陷”,而不是什么“实现可能性的障碍”。

  ◆If Krosac wanted to come back here and therefore deliberately made the summer-house appear the scene of the crime, it would certainly be to his advantage to make the summer-house appear the scene of the crime permanently. 重点来了。韩长清版对这一句的翻译完全正确,而谭力版似乎认为韩版“使凉亭成为犯罪现场”这个句子重复出现两次显得赘余(我怀疑他根本没看懂原文的推理逻辑),于是自作聪明地加以删减,不但弄乱了语序,还把最关键的单词permanently给漏译了,埃勒里讲了这么长一句话就是为了强调这个permanently,而这句话在整个推理中的分量也是至关重要。谭力这个错误可以判为“重大错译”,是连韩长清都不会犯的重大错译。

  ◆其他不妥之处就不细说了,类似I repeat作为插入语的语序,类似a trail back to this room直译为“回房间的线索”(引导谁回来?)这些都不算错译,但整个文本让人读得磕磕绊绊。谭力对韩版的修正还没有达到可以流畅阅读的程度。

  (三)

  即使新星确已购买过韩长清版译文版权,这也已经是新星在出版奎因作品时,第三次因沿用现成译文而出现的重大乌龙。前两次分别是《龙牙》和《美国枪之谜》的重大漏印、错译,具体原委我曾在百度贴吧详细解释过,附上链接:

  http://tieba.baidu.com/p/1708108637?pid=21595767193&cid=103022139321#103022139321

  新星是否认为,只要是沿用现有译文,连校对这一基本环节也都可以省去?

  《美国》和《埃及》作为国名系列重要作品,放在整个午夜文库中也是有份量的,新星就是以这样的态度来对待?

  先不谈译者,《埃及》此书的责编、校对,对于这样一份甚至不算能达到出版物标准的成品,应该承担多少责任?

  (四)

  再说译者谭力,笔名 “等待者”。

  这里只陈述事实,而没有对译者本人攻击之意。

  此人最有名的一部推理译著,是吉林社2009年版《白修道院谋杀案》,我曾以书中三个章节为样本,写文详细指出其翻译缺陷之处,链接如下:

  https://book.douban.com/review/7547905/

  由此我们至少可以确认,以此人当时笔译水平,尚不足以独立翻译一个英文长篇。

  此人署名的另一部推理译著,是内蒙社2009年版《恶之源》。此版译文与台湾脸谱文化版易萃雯的译著高度相似,许多台腔用语一字未改。同时,由于疑似由台版扫描转录,导致内蒙版文本出现大量错别字,未经校对更正即出版。我现在手边没有书,无法提供比对,但豆瓣页面有同样意见的读者笔记,链接如下:

  https://book.douban.com/annotation/15198401/

  (五)

  在本文的最后,提出几个一直以来的疑问。

  ◆当前推理出版界,版权易手后再版大篇幅沿用之前译文并另署其他译者姓名,是否可以视为常态?化学工业出版社于2013年起陆续出版的金匕首文库中有大量此类案例,贴一个读者反馈链接如下:https://book.douban.com/review/6328947/

  现在作为老牌推理出版社的新星也要步此后尘?

  重述开篇的问题,新星版并未提示此版译文大量参考、沿用圈内风评极差的韩长清版,译者署名仅谭力一人,是否有误导消费者认为此版为全新重译版之嫌疑?法律上如何界定这样的情况?

  ◆前述化工社案例,由于完全无法查证署名之译者,可以推测为由出版方授意盗译、并署上纯粹捏造的译者姓名。

  但到这次新星版《埃及》,译者谭力是确实存在的推理圈中人,那么出版方和译者本人是出于什么心态而允许这样的行为?是出版方默认译者在工作中大量沿用公认质量不佳的译本,还是译者默认出版方将质量不佳的译稿挂名到自己头上却不曾在圈内发声?

  之前类似的《恶之源》案例又该如何解释?是否由于谭力先生擅长修订、删改之工作,因此当出版社需要沿用现有译本时,就请他挂名?

  ◆09年《白修道院》的译著质量,已足以说明 “等待者” 谭力没有独立笔译一个英文长篇的能力。此后数年间此人不再有英文译著,而到16年从对《埃及》的(我们姑且称之为)“修订” 中,并未看出其英文笔译能力有显著进步。

  既然如此,为何吉林、内蒙、新星三大社一而再、再而三地将重要翻译任务交予此人?

  《白修道院》、《恶之源》、《埃及》,三部均是在各自作者生涯中占有重要地位,且质量极高的作品。

  出版社未予妥善考察,就将其交给能力无法胜任之人翻译或 “修订”,是否对得起奎因迷,对得起卡尔迷,对得起无数推理爱好者对这三部作品的期待?

  我希望能得到答案。

  《埃及十字架之谜》读后感(四):阅读推理小说的态度

  东野圭吾在《名侦探守则》里吐槽读者对推理小说的态度:在阅读过程中颇多揣测,无论最后揭晓凶手是谁,都自认为早已料中,对于时刻表诡计、地图之类烧脑的细节也只囫囵吞下。不知这是否就是他写下《嫌疑人X的献身》这样预先告知凶手和手法作品的出发点。

  我们阅读推理小说究竟该从何下手?是把它当成一种随意的消遣(个人觉得推理小说的阅读感受与血腥犯罪正相反,最是轻松快活),还是把它作为一种智商的试炼(热衷于猜测谁是凶手)?埃勒里·奎因标志性的“挑战读者”,似乎明明白白告诉我们,阅读推理小说的要义在于思考,而不是怀着模棱两可的揣测等待出人意表的结局。遵从公平性原则抛出所有线索,却让真相不是那么一目了然,好的作品会令读者享受这种思而不得,被欺骗、被折磨的感觉。

  或许读多了推理小说自会有更强的直觉,但若有意回到推理的原点,有理有据地分析案件,跟小说中的侦探角色一样,会是截然不同的阅读体验。奎因的《埃及十字架之谜》给我们提供了一个范本。

  奎因成名很早,出道第四年已享有盛誉,写出了后世奉为圭臬的《希腊棺材之谜》、《X的悲剧》、《Y的悲剧》。《埃及十字架之谜》也是同年推出的作品,而那时,小说里的奎因和现实中的奎因兄弟都还很年轻,愿意做尝试,不惧绕弯路,勇于坚持个性。小说主人公哪里是个侦探,分明是个读者,他时刻在告诉我们如何进入剧情,去阅读一本推理小说。

  不同于将事件和解谜分开叙述的传统作品,《埃及十字架之谜》的解谜有一半是在剧情推进过程中穿插进行的。尤其令人印象深刻的是,第二起案件案发现场的烟斗,它意味着什么?如果我们在一本用“事件—解谜”书写的小说中读到这样一笔,该作何分析(不会是留待解谜部分再说吧!)?奎因做了非常细致的分析,观察它的形态、确定它的归属、由凶手的立场反推他的心理和意图,从中找出破绽,这其实已经是读者应该做的事了。我们通常看见,推理小说中因某条线索,决定去另一处调查时,侦探要么独自行动,要么对周围人说“事态紧急,稍后解释”,片刻间把读者思考的过程先按下不表。虽然悬念深了,枝节也可能被读者遗忘。

  小说最后,奎因给出的提示越来越明朗,甚至已经把真相说出来了,譬如第四起凶案现场对于伤口的推断,带过一句有歧义的话,歧义即是真相。读者应当留意的部分就像红笔圈点过的教材,已经不作他想。主人公亦是读者的旅程行将走到终点,剩下的不过是对可能被遗漏的证据作补充说明。

  虽然《埃及十字架之谜》的风评不及同时期其它作品,对于口味越来越刁钻的读者而言,剧情也无甚新奇,但从阅读推理小说的态度来论,无疑是一部特别的作品。

  阅读推理小说若许年,如东野圭吾所言,伴着各种草木皆兵的审慎和猜疑,我曾无数次以为我猜中了凶手,可这一次,终于能够无比肯定地说,基于许多证据,我认定他是凶手,这样的感觉真不赖。

  ——丙申年读埃勒里·奎因《埃及十字架之谜》

  《埃及十字架之谜》读后感(五):奔跑吧,奎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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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奔跑吧,奎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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