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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居者》读后感10篇

2018-05-02 21:11: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寄居者》读后感10篇

  《寄居者》是一本由严歌苓著作,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2.00,页数:288,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寄居者》读后感(一):寄居者的爱

  在写这些文字时候,我脑海乱七八糟的想了很多,很广,我很想“大处着眼”,可是很难,想的太多反而不知道该从何处着手叙述,我始终走不出自己的局限,感觉想要准确表达自己很难,或许真的是领悟有限亦或是表达能力有待提升人们在无法表达的时候,总是喜欢用“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来搪塞,我承认,是有那样不可言传的时刻,否则就是一个没有情趣的人,可在大多时候这样说都是一种拙劣的表现。此刻,我完全没有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感觉,而是有些东西超出我有限的理解力,当然也就无从表达,比如对于时代,对于社会,对于迫害,爱情,寄居心理有关人性的很多东西,我的理解力都有局限。每当这时候我都难免感到词穷。

  我的局限就在于,每一本书,每一部电影,我最终都想从爱情说开去。我认为最能打动人的,历久不衰的,能够产生共鸣话题始终是爱情。《寄居者》这个故事的起因是因为爱情,最终也是因为爱情,不论玫做了什么,怎样精心策划,怎样挣扎,如何选择,都是爱情在支配她。而我,喜欢一个为了真爱奋不顾身女人。可以原谅她在爱情中犯的错,就连她对无辜者的伤害,甚至都可以一笔勾销。但唯独是对爱情的背叛,是我无法理解和原谅的,可想而知,纠结与矛盾伴随了整个阅读过程,很复杂

  这本书,我最注意的是玫在爱情中感情变化成长。玫并不是一个按照世俗标准生活女孩,她甚至有一点离经叛道,及时行乐。她和上流社会的小结石有冲突,和她心中的向往也有一点差距。遇到彼得的时候,她被他心中的纯净单纯感动,她认为人不可以都像她和杰克布,人应该找到一两种途径自我提纯。而她找到的提纯方式就是爱上彼得,和他在一起,在崇高纯粹的爱情中感受自己的美好。彼得什么都想做得尽善尽美,做到自己成为自己的理想。玫说她爱彼得正因为她永远也不可能成为任何人的理想,也讨厌成为谁的理想,这一点,和我不谋而合。她很疑惑让女人感到浪漫得要死的东西是自己达不到的,先天缺乏的。

  玫自从和彼得邂逅,彼得就成了她生命中心,她的一切行为都是围绕着彼得展开,感到了自己存在意义方向。从美国回来之后,他发现彼得变了,那双手白皙的贵气不见了。她知道了彼得在以什么谋生之后,并没有特别失望,爱情在为他辩护:这是很实际的,拿得起放得下的手。彼得这么个人,他可以把一切事情做到理想,做一个囤粮的奸商,他也勤勉无比,事必躬亲,每花出去一份力气力,就完成一份任务,收到一份成果没什么可说的。世道连一个无邪的彼得也不放过,活活的要把他逼邪,逼恶,逼成江洋大盗。一旦爱上了,就爱上了,他是江洋大盗也没办法,她的爱非常包容,非常护短。哪一个死心塌地的女人会去挑三拣四地爱他的恋人呢?她的爱也像一件衣服弹性极大的衣服,可体随身,包裹着彼得,他胖也好,瘦也好,长着长着长歪了,畸形了,都不要紧,它是随着伸缩的。她就是这样对彼得义无反顾,即使知道了他囤积粮食战争财,也还是爱他,仍然不惜牺牲杰克布来营救彼得。她忍受杰克布刺伤性的语言,那样她欠杰克布的债务就一点点勾销。她希望杰克布在她心中坚守住他人渣的地位,千万别变,对一个人渣,可以心安理得地榨取价值,然后践踏,摒弃。人渣假如还能有点可榨取的价值,用于一个高贵的生命,这该是人渣感到有幸之处。

  然而在相处的过程中,她不断地看到她和杰克布的相同点,发现那些只求上进的人必须爱的高尚东西她和杰克布都不爱,而且也为自己的“不爱”找到了坚实理由:这些高尚的东西是强迫灌输进来的,这些强迫才不把你直观的,天性的取舍当回事。换句话说:高尚的东西不尊重我,我宁可不高尚。他们在彼此那里找到了认同感。等到后来,玫看到杰克布不顾自身的安危,在为犹太人中国人的自由事业奋战,她亲眼看到他临危不惧,愈挫愈勇,为了信仰不惜生命,于是她一边抗拒自己心中的变化,一边不断看到他身上闪光的东西,而彼得在她心中逐渐暗淡,她开始在意减轻对杰克布的伤害程度,最后不由自主地奔向他。这种变化不是主动的移情别恋,而是两个人的人格较量之后,一个自然败下阵去。

  玫说偶然是这世上最难得的东西。我的性格瑕疵比较多,所以常常被偶然裹带到未知中去。

  玫策划着偷杰克布的钥匙,想将他灌醉,没想到自己却先醉了,她蓄意让杰克布走进自己安排的“偶然”,结果是“偶然”安排了她。结果她只好在杰克布的住处留宿,把自己当做一具完好的牺牲一样奉献给他。可是心里是屈辱的,仇恨的,委屈的,那委屈让她怒不可遏,张开嘴就咬在杰克布的肩头上。她一边咬一边流眼泪,也不知道自己在仇恨什么:为彼得报仇,因为他的女人被另一个男人抢先占有了。或者是为了杰克布而仇恨:这个女人是欺骗你呀,骗了你的真情,还要骗你的护照,你这蠢蛋还不醒醒,看你快活得!或者为我自己仇恨这两个男人,你怎么斗得过两个男人呢?到末了苦的总归是女人,失去最多的总归是女人,心碎肠断的总归是女人……世道太邪恶残酷,把一个好好的女人逼得这么邪恶这么残酷!

  我觉得这一段描写得很性感,甚至是香艳,但同样也让我心痛。他就是默默地摸了摸肩头上深凹的齿痕,躺下了,那只接骨之后短了一点的臂膀从我脖颈下塞过来,把我的脸靠在他胸脯上。他的心跳就跳在我耳鼓上。当玫一口向杰克布肩膀上狠狠咬下去的时候,我发现我爱上了这个男人。好似看到白瑞德坏坏的笑脸,和他藏在心中深沉的爱情,还有他对你的无限的纵容,看着你坏,还仍然爱你。书上这样说杰克布,他把你逗急,为的是捞到把你哄好的机会。这和白瑞德完全一样。或许玫是在那时候爱上杰克布的吧,虽然当时她心中充满了屈辱和仇恨。可是,她的心里还是起了很大的变化的,人们说有时候忘不了一个人是因为忘不了他的身体。我比较讨厌这种说法,但是似乎也不能完全否认这个原因

  我渐渐感到这样一个荒唐的夜晚也不失美好。不,是相当美好,当杰克布拥抱我的姿势跟彼得完全不同,他虽然不如彼得个头高,但他这时要用他的形骸围筑一座城堡一样,把我抱得很小,很柔嫩。一切都是好的,我可以在这里生活。我这个三角猫一样站不稳坐不住的天生寄居客,居然留恋起一方土地来。在这方土地上,我可以和一个爱我的,或我爱的男人共同生活,战争永远在别处。爱我的,如杰克布;我爱的,如彼得。真奇怪,浦东一夜荒唐,让我看到了我和杰克布一块生活的图景。

  后来,还是为了护照,他再一次和杰克布共度了一晚,并且成功地拿到了她要的东西。对于盗用杰克布的护照,一开始我和玫担心的一样,以为贵族气质的彼得会看不上这种下三滥的手法,没想到他所担心的是被识破了怎么办。他的表现解除了玫的担忧,因为一旦他拒绝,就没了希望。玫解除了担忧的同时内心也许会和我一样失望,原来自己心中的美好并不是那么回事。大功告成,就要离开上海之前,她和彼得去狂欢。她一边和彼得跳舞,一边回想着和杰克布在小屋里的情景。那时候,她已经由原来的厌恶转为抵制来自杰克布的吸引了。肯定的,她的心和身体都已经爱上了那个男人。

  我再次咬紧牙关,抵制心里由远而近的温柔。我必须抵制无耻的人性本能,抵制低下荷尔蒙。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你要偿还的!你在我身上寻欢作乐,你将会知道代价有多高昂。我偷到了杰克布的护照,我才不会为此负疚。不过客栈的小屋是很难忘的。就像旧金山灯塔礁的落日,那些斯丁逊海滩的下午,那些总是伴有争吵逗气的对话,那些过后必定引起自我厌恶的自我放任,那些不着边际,大而无当的有关“迫害”的闲扯,跟杰克布在一块,除了他这个人该被狠狠遗忘,其他都将是难忘的。

  爱情是乱世的必须品,不然唯有苦难可怎么才能活得下去。就是爱情,让玫在被日本军队驱逐的情况下,竟然临危不惧,离开危险之地又回去。让她愿意背着良心债去欺骗杰克布。让她在就要离开危险走向安全地带的时候,又跑了回来,不管等待她的是怎样的危险。

  是的,和我期望的一样,在这一刻,我的内心也终于得到了解脱,对于爱,我始终相信无论经历多少个岔路口,最终都会找到心中最向往的那一条,并至死不渝的走下去,即使是以生命为代价,我都觉得是值得的。

  轮船长鸣一声,它鸣叫第二声时,我跑到了岸与水相接的桥上。然后,我头也不回地向上海乌烟瘴气、臭烘烘的岸跑去。我应该拿上行李的,但那不重要了。我把杰克布的护照留在了我的行李里,那也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向着岸跑去。把真实的我留在岸上,那可不行,尽管那个我经常遭到自我厌恶,厌恶得简直想扼杀她。岸上有我爱吃的小馆子,我爱闲逛的寄卖店和小铺,有爱说我闲话的邻居,还有我的真诚热情恶习和坏名声。最重要的是,岸上又一个灰暗地带,那儿藏着杰克布•艾德勒。

  梭罗在《瓦尔登湖》中谈到阅读,他说:真正的好书不会像奢侈品那样麻醉我们、让我们的思辨能力昏然睡去,而是需要我们踮起脚尖去拜读,需要我们将最敏锐清醒的辰光奉献给它。《寄居者》就是这样一本好书。你读完它,记住的不是它讲述的故事,不是它塑造的人物,而是你自己因它而生的思考。如果要我来总结这本书的关键词,那会是这样几个词:生存,归宿命运,生活和爱情。但是由于自己的局限,虽然想了很多关于另外四个词的内容,但却始终如同积木一样,没有能力把它完整的或准确的表达出来,在此也就不用过多废话去叙述了,也许将来,再度《寄居者》的时候,回头看这篇文字,有能力表达的时候,会弥补此刻的遗憾,而下面,我只能很笼统的将自己关于其他方面的思考,进行简单描述

  关于寄居,严歌苓说的非常深刻,总结一下她说的话就是:寄居客必须紧相依偎,他们要靠人多势众壮胆,需要自己的集体。大多数人都从别人均等的恐惧中找到了安全感。均等的不幸,加在一起,也是温馨。迁移和寄居是人类悲惨生存现象之一。所有寄居人都一样,珍惜自己的零起点勤劳忍耐,爱财如命,不管你怎样告诉他,到头来很可能一场徒劳,他们还是想不开。寄居者的悲剧习性不甘心把任何地方作为自己的最终落脚点。

  这本书的名字叫《寄居者》,其实也不是说犹太难民,不是说寄居在美国的玫和她的先辈。我们每个人,每一个离开故居的,或者一辈子在故居,但是渐渐背离初衷,不再追求真理放弃了心中坚持的自我的人,其实都是寄居者。也就是说,几乎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一个寄居客。所谓人生如寄。我们寄居在无法掌控的现实中,寄居在别人的爱情中,寄居在众人眼光中。

  书中描写了一个细节,需要勇气才能再读一遍那段文字并把它讲述出来。

  那是玫十岁的时候,在美国,几个白人少年买来一条活鱼,他们一边叫骂中国佬恶心残忍,居然吃活着的鱼,一边让一个中国佬当着他们的面把鱼鳞剥下来,要像表演那样,细细地刮,让他们不要错过与挣扎的每一个细节。他们把鱼小小的心脏取出来玩弄,看它的一起一博。

  这颗裸露的小心跳动的情景,在我长长的一生中,不断从我记忆中pop出来,我不知道它向我预示什么。在我和彼得对视而坐的时刻,我发现这颗小小心脏就pop出来了,在头顶灯泡钨丝里起搏。让我非常紧张不适,让我无端地想到彼得和我,挣扎求生,也许注定不可逃遁。也许我们挣扎在一个巨大掌心上,那掌心可以随时合拢,掌心上方一双双巨大的眼睛,射出惊讶好奇,亢奋,狂喜蓝色绿色灰色褐色追光。我们赤裸裸地挣扎在这些眼睛的追光中试徒劳而可悲的,是他们一个短暂的娱乐。

  无端地,我想到杰克布。他带着伤又投入了什么活动,更加神出鬼没。也许他也在日本人和梅辛格的掌心中,像鲤鱼心脏那样,自以为强有力地跳动,跳给他们看。不死的心脏不知道它有多么可怜,被日本人,梅辛格看着,娱乐着,也被我和彼得看着。

  世上总有一些生命像这颗小小的心脏这样不甘心,它要给你看看,你剥掉它所有的掩体和保护它还要跳动,它面对粉碎性的伤害,傻乎乎地跳,傻乎乎地给你看它的生命力。它最是脆弱,又最是顽强,这样不设防,坦荡荡的渺小生命。

  说到这里,我不得不说到日本人的罪行。他们简直就是没有人性的人种。战后一些国家军人回想起战争,都有心理问题,有负罪感,可是日本兵没有。他们已经被洗脑了,就连自己的罪行也不肯承认,还怎么去反思,去忏悔。这本书中有一些描写,让人再次觉得历史无法遗忘,忘记过去就是背叛。

  记得上次去南京游玩的时候,我一直在斗争着要不要看《南京大屠杀纪念馆》,对这样的景点,不对,是纪念馆,我一点承受能力都没有。看了之后肯定会有很严重的后遗症,那种非一般的恐惧,和肮脏的感觉,一定会纠缠很久,我没有勇气去看。但一想到柏邦妮的话,我犹豫着应该看,因为她说:我觉得我会做的事就是去看那些自己原本不敢看的东西。看,很重要。

  所以,我把这一特殊的景点安排到行程的最后。我不是因为胆小,而是因为害怕那种恐惧和不洁的感觉会停留很久,我无法承受。受不了暴力的成果被很细节地表现,尤其是想到万人坑里面赤裸裸的白骨,就格外难受。

  在阅读《寄居者》的过程中,看到日本人的恶劣行径,又觉得《南京大屠杀纪念馆》的存在意义重大,让那些年轻一代哈日一族都知道日本人是怎样变态残暴的人种,也让他们国家的年轻人看到历史的真相。

  分开之后,再回到寄居者的话题,书中有一个对话意味深长。

  彼得一家在逃亡的时候有人建议逃到上海,彼得的父亲说那是什么鬼地方,太远了。

  彼得的母亲反问说,太远?离哪里太远?

  母亲这句话让全家笑了。对于没有国土的寄居者来说,哪里算是太远?“Far from where(离哪里太远)?问这话的不止母亲。寄居者们几千年来都会这样苦笑着玩味这句诘问。

  这让我想到张爱玲的一篇散文《到楼上去》,里面寄居在亲戚家里的人在主人那里受到委屈,想带着孩子争口气一走了之,最后却发现只能到楼上去,还是寄居人家屋檐下。

  很无奈啊!我们这些人,到底是勇敢做自己,在自己的沙场上坚持呢,还是节节败退,又到哪儿去呢?或许,只能回到自己的内心,做一个坚持信仰,率真勇敢的人,才不会走得太远,有归宿感吧。

  《寄居者》读后感(二):乱世佳人的欺骗与爱

  不得不承认,促使我最重决定拿起这本书的最终原因,不是因为作者是严歌苓,也不是因为单纯因为故事发生在我有万分情愫的民国战争年代,而是因为一个简单却又些许俗套的扉页介绍——中国版《乱世佳人》。《乱世佳人》我读过不下不下五遍,从头至尾,一字不落,总觉得冥冥之中,它填充了我一半的心灵亏空——一种想望,也可能是一种纯理想的期待。因此,看到这个标题,可以说是不得不吸引人了。

  对于严歌苓的小说,我一直抱有一种踌躇的态度。一直以来,我略略抗拒阅读她的作品,虽然她的作品被翻拍成了一部又一部有口碑的电影,虽然许多朋友告诉我,即便没有经历过书中所描绘的世界和社会,可当他们阅读到那些文字时,有一种想哭的冲动。我抗拒时因为,太过悲情,太过真实。我是个感性的人,见不得残忍的真实像被扒了衣服的老妪一样赤裸裸地向我展示她满身的伤疤和正在愈合的痂。可我还是选择了它,果不其然,很真实,可意外的是,这次并不难过。

  正如前面所说,就我而言,民国战争期是一个充满血腥,残忍,但是又充斥着“浪漫到死”情怀的年代。那个年代的爱情是奢侈品,是鸦片,一旦沾上,尝过这个迷幻滋味,就戒不掉了。可是谁都没有资格去真正享有它——每个人都朝不保夕,有一天过一天的活着。正是在这个环境下,爱情才更显出极致致命的诱惑。张爱玲的小说我也几乎一本不落-《红玫瑰与白玫瑰》,《茉莉香片》,《倾城之恋》,《半生缘》……… 这样来说,我似乎更爱从女性的视角下窥看上海,香港这些这些纸醉金迷的城市——她们抽丝剥茧一样,带你一层一层领略上海,从表面的的繁荣逍遥,到假正经的洒脱,再到炮火下的萧条悲惨,到最后的回不去,这写个城市,美起来连天堂也比不上,丑恶起来,每一处角落都弥漫着人血的味道。

  和张爱玲小说中的大多数女主人公一样,may操着口漂亮的美国唐人街英语,长着一张让人心动不已的脸。我虽然不想对比,但是既然title都赞誉了这未嫁人时中国版郝思嘉,那简略叙比较一下,怕是也不过分。首先,相似之处很多:战争年代的时代大背景,家道中落的沦落飘摇(郝思嘉的落差显然更大),以及,斡旋在几个男人之中求生存。欺骗都是她们爱情的起点,但是这种带有一己私利的爱却更有挑战性,对于这两位骨子里就不安分的主而言,这样的爱情才更与之相匹配不是吗?无一例外,在懵懵懂懂的状态下,她们爱上了自己觉得永远不会爱上的人。乍一看,确实很相似,无论是小说大环境还是女主的人格精神层面。但是细细品读,还是会有些许差异。郝思嘉的欺骗,始于对家庭的责任感:看到家庭破裂,那个让她温存的梦不复存在的时候,她想要挽回,想要拯救,想要救赎。而may呢?她的欺骗,从一个荒唐还是,又终止于另一个荒诞。Peter是一个类似于阿希礼的美梦,她没有从里面醒来,她所拯救的,是自己的所以为的爱情,无关乎其他。她更放肆,更加自私和桀骜不逊,但是同时,她似乎更接近我们所谓的“人情味”。郝思嘉是西方价值观中的坚韧女性,而may是中国半殖民地视角下的自我女性。到最后逃离轮渡的时刻,她在内心告诉自己,她爱那片土地,那里肮脏不堪,却是她所熟悉的,那里有她最爱的小餐馆,还有她最后才恍然醒悟的心之所爱。又是一个上海小女人心态,欺骗时为了爱,背离欺骗又是因为爱。即便在兵荒马乱的年代,风雨飘摇的上海也绝对承受得起男女之欢!也许这是我喜欢这个年代的另外一个原因吧。

  其实是不应该比较的,这两个特立独行的女性。每一个都让我欣赏。偶然间发现自己现在已经度过了专注于情节的年纪,更加关注人性,虽然我还是不免俗套的爱看小说。即便如此,兴趣也爱,执念也罢,仅对于一位读者而言,这也绝不是坏事。

  《寄居者》读后感(三):我心安处是故乡

  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初,纳粹追杀下的犹太人,日寇铁蹄下的中国人,战乱年代逃亡于世界各个角落。中国旧上海的画面徐徐展开,伴随着年轻貌美多情肆意的钢琴女郎阿may的各种zuo。

  尽管从小父母就逼着孩子考试满分,当体育冠军,拿钢琴比赛名次都是为了留一手,甚至留好几手。当不成律师医生,至少可以教钢琴。然而成批成批被杀死的人中多少化学家金融家戏剧家都已经不知道了。

  对于从来没有国土的人来说,哪里算是太远了?

  房子都搬空了。……这里那里还有些漏到毁灭之外的小物什……一所老房子都不肯轻易忘却,不肯轻易另从外人。

  魂归深处是吾乡,我心安处是故乡。那片灰蒙蒙的旧上海有多少痛苦无奈的寄居者

  《寄居者》读后感(四):寄居者

  我的爱情在动荡的乱世里遇见了种族歧视的风波,我精心设计了一个身份互换的阴谋,只为拯救屠刀下的爱人。 我想我最后应该算是得逞了吧,因为那个我舍命相救的男人终于在大洋彼岸落地生根,而那个被我阴谋的男人也在异国的土地上自我发展,自我成全。至于我,我曾有目的或者无意识的在二者之间摇摆,不过最终我还是像开始计划的一样牺牲了我选择牺牲的那一方,也成功营救了我选择营救的那一方。 — 《寄居者》 说来也巧,我的一生中有两个长相相似的犹太男人。他们有相似的眉眼,只是我深爱的怜惜的彼得的眼眸里总是盛满无助和单纯,而和我一样放浪形骸,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杰克布的玩世不恭和自我嘲讽总是溢于眼角眉梢。我生处乱世,那是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上海。当我从美国唐人街的洗衣坊走出来又横跨太平洋站在上海的土地上时,这里早已经被各式西方人撕扯蹂躏再重新拼凑,不过这样七七八八的拼凑总留下死角和夹缝,所以我眼前有歌舞升平的糜烂风情的上海,也有藏污纳垢路有饿殍的上海,而两个上海奇怪的相安无事。 大上海是上海的美称,我想除了繁华还因为她的包容性吧,在那个时代里,只有大上海收容了一船又一船的犹太难民,轮船被停靠在港口,从打开的底舱里涌出一沓一沓的犹太难民,卸货般被卸在翻涌着臭气,任谁都可以吐上一口浓痰的江边码头上。可是无论是什么样的闯入者都没有办法打断上海人过自己的上海小日子,日本鬼子不行,美国鬼子,德国鬼子也不行,这些犹太瘪三更只是讨了上海人的咒骂就像老鼠一样落脚了。 住在二百多人仓库改装的集体宿舍的犹太难民,在饥饿,疾病,传染病的折磨下进行着新一轮的自然屠杀。还未来得及收拾变硬的尸体就要出去为还能开合的嘴巴觅食了。而那一天我任性的,只为了刺激父亲的尊严而非要争取父亲常来将身份从上海老爷切换到忧国忧民忧形式的知识分子的图书馆附近的餐馆里当自食其力的餐馆琴手的职位时以职位竞争者的身份遇见了犹太难民中的医学高材生彼得。我同六个犹太难民竞争一个餐馆琴手的职位,如果我的出现让这帮难民愤怒,那明明是不知人间疾苦的大小姐来抢食,那么彼得一首钢琴曲弹过之后他们彻底失望,一小时六角钱的工钱折换成生活费买面包在分成一家人份的奢望真的成奢望了。 彼得修长的手指,专业的钢琴技巧还是被他犹太难民的身份大打折扣,老板在年轻女郎和犹太难民之间自然选择前者。就这样我赢得了这份工作,而彼得却赢得了我的青睐。 爱情来了所有的阻碍都成了我们验证多爱彼此的证明,所以我们不顾种族差异,不顾世俗眼光,不顾身份差距的相爱了。我为彼得找到两份工作,一份是在白人诊所里当周末夜班医生,一个医学高材生来小诊所出卖廉价劳动力,而残酷的现实是这在当时对难民而言都是抢手货。另一份是教授一个华人男孩钢琴技巧。 犹太民族以生存至上,需要傍身的生存技能,彼得的家庭教育里没有喜欢做的事情,只有必须要做的事情,这样抹杀天性的行为多年以后变成了他专业的医学技能和钢琴才能得以在这个乱世里让一家人有了裹腹之物。 在那个为爱疯狂的年纪里我遇见了一个犹太男孩,他干净的仿佛受了委屈般的眼神让我心疼怜爱,他认真执着的工作精神让我崇拜,彼得就像一个天使一样让我倾倒,在犹太民族大屠杀的政策下我害怕这个天使真的到了天堂。所以我想尽自己所能让他躲避厄运。 然而乱世里人就像站在没有扶手的甲板上我因为一次事故冒犯了日本鬼子,被驱逐出中国。离开心爱的彼得,我心有不甘,但爱玩爱闹的天性依然没影响我在美国的玩乐,直到我在表姐的婚礼上遇见一个和彼得长相相似的男人,一个阴谋在我心中慢慢酝酿。我要用这个有美国护照的犹太人和彼得来一个狸猫换太子,可是首要问题是他要跟我回中国才能把彼得换出来。命运使然,杰克布赌博欠债被逼到无处可去,毫不怀疑我动力的答应了和我来中国的建议。 为了我的大计划,而且在计划未得逞之前我都要在彼得和杰克布二者之间游走,好在彼得每天都有做不完的工作,杰克布自来熟的性格让他在90年代鱼龙混杂的上海找到了组织与事情。我小心翼翼的维持着三个人的平衡,也小心翼翼的动着偷取杰克布护照的手脚。几经波折,当我终于从熟睡的杰克布身旁的衣服口袋里拿走了装有护照的保险柜的钥匙,再将护照拿走的时候杰克布在我心里好像也不是那么不堪,毕竟他懂得如何让我尽兴的玩乐,懂得逗我笑,我们也见过彼此最不堪的一面,我们也都不是乖孩子。 但是选择本身就是一种牺牲换得另一种获得,不是么?起码我知道我终于可以解救彼得了。 我告诉彼得不要过问火腿肠令人作呕的制作过程,只需要品尝美味的火腿肠即可。我以为我的彼得是一个敢于询问过程,甚至因为不堪的过程而放弃美好结果的人,至少他要挣扎一下,才能让我知道我的选择没有错——那个放浪形骸,玩世不恭的杰克布确实值得为这个认真严肃,缺少堕落秉性的男人牺牲。可是彼得却只是一味的关心“这根火腿肠”是否能顺利吃到嘴,是否有后遗症等等。这还是我认识的彼得吗?还是我从来就没意识到做任何事都尽善尽美的彼得在这件事情上也正充分展现其一贯的品质。 我没有权利指责这样的彼得,他属于一个屠刀下逃亡的民族,他同样是一个担负一家老小希望的男人,他是一个几乎用尽自己的二十四小时轮流倒也要给家人一个落脚处的男人,我爱的不也正是这样一个做事认真,眼神单纯,有责任心的他吗?一定是世道改变了他,他已经学会了用嘲讽的笑表达那些他无能为力的东西,他已经学会做囤压粮食,做倒买倒卖的生意了。 所以我并不怪他,反而理解他。 彼得已经在湍急的河水里挣扎了,为什么作为扔给彼得救命之绳的我还要在意彼得为什么不问绳子的来处,以及彼得不为这跟绳子的真正主人的生死哀悼,或者惋惜。有这个矫情的必要吗?既然已经决定牺牲杰克布,何不痛痛快快的牺牲,是我内心深处在留恋什么还是彼得心安理得的接受在刺痛了我,或者彼得心安理得的接受让我内心深处对杰克布的留恋破土而出? 谁说只有男人拥有红玫瑰与白玫瑰,女人的生命里也有选择之后的怀疑和放弃之后的留恋。 我终于得尝所愿的和彼得站在一起登上了大洋彼岸的船,在彼得一家的挥泪送别的场景里,我完成了这一生我和彼得的最后一次对话,在我们简短的对话里他诚实的告诉我在那个动乱之夜他没有救人的原因。在泰坦尼克号启动前杰克跑进了船舱,从而改变了一生,在这艘赶往大西洋彼岸的不知名小船启动前我跑了下去,也改写了我已经计划好的人生。最终这只船只带走了我的彼得。 其实在合上书的时候作为读者的我也不能理解“我”为什么放弃了彼得,“我”从始至终都爱着彼得,崇拜着他,可是为什么在最后一刻放弃了他。或许原因就是我能理解在乱世里为了生存而变质的彼得,甚至崇拜他的手段,但是我也看见了那个只有在生死关头才显露的复杂的人性。所以我望而却步了,所以最后我只把祝福留个彼得。 当然“我”也没有和杰克布结为夫妇,不是因为护照的缘故。我想我很早就清楚,杰克布是很好的伴侣,却不适合做合格的丈夫。我不愿意做一个在杰克布身后为他的随性和浪荡买账的女人。 至此,“我”和两个面容相似的犹太男人的故事结束了,而作为读者的我也如愿以偿的记录了让我看过之后久久不能平静的心情。好故事仅仅分享是不够的,好故事要自己体会,强烈推荐严歌苓的《寄居者》,或许你会因为故事本身感动的同时,更有可能为严歌苓深刻的,表达力极强的语言折腰。

  《寄居者》读后感(五):爱上爱情

  这本《寄居者》我很久以前看完了,却一直没有动笔写书评。我们一直觉得犹太人离我们很远,其实二十世纪初的时候,很多犹太人来到中国,为了逃离他们的灾难。中国人对犹太人不错,那时候的中国,只要是一张洋面孔,就大抵不会被人轻视。对于中国人来说,白种人都长得差不多,谁知道谁是什么大官啊?但也许不包括上海人吧。上海人见多识广,什么都不能打扰上海人过他们的上海日子。

  故事是简单而老套的,一个年轻女孩玫,游走在一个自己爱的男人和一个爱自己的男人之间。想要用爱自己的男人的护照来拯救自己爱的男人。却在最后十分发现自己的爱的,早已在不知不觉之间换了人。

  玫是一个典型的富家千金,出来找一份餐馆里弹钢琴的工作,只是为了气气自己的老父亲。彼得是一个优雅的犹太男人,从来没有国土的犹太人在美国备受歧视。于是彼得的母亲决定求中国领事开恩,全家移民至上海。太远了,彼得的父亲反对。太远?离哪里太远?Far from where?全家苦笑。没有自己的国土的犹太人,哪里算是太远?这句Far from where?仿佛道尽了无家可归的寄居者们的辛酸。可是一无所有并不耽误玫对彼得的一见钟情,不耽误玫不顾一切想要和彼得在一起的兴奋,不耽误玫愿意付出一切代价去解救彼得。玫被自己崇高的爱情感动的一塌糊涂,不惜坑害一个单纯的青年杰克布。她把自己为了杰克布所做的一切都当成是自己为了崇高的爱情的忍辱负重。“为实施一项善举,必须要造一回孽。”她为自己的一切找到了一个合理的说法。她献身杰克布也是觉得自己做个“长长的、大汗淋漓的牺牲”。

  可是她终究不能总活在自己梦想的爱情里。她渐渐看清了彼得和杰克布两个人对她的感情,也看清了两个人的人品。更重要的是,她最终看清了自己的内心。

  曾经的彼得在她心中是个君子,她唯一担心的是彼得不肯接受杰克布的护照。而很显然,她多虑了。彼得没有考虑另外一个无辜的人的安危,所考虑的唯一问题是能否成功过关。彼得为了钱,可以倒卖粮食和药品;为了自己的安全,没有救手术室的清洁工。无关对错,只是他做出了这样的选择。

  曾经的杰克布是个赌徒,但为了中国人和犹太人的自由事业,不顾安危,不惜牺牲生命。他也温柔的对待玫,在一夕温存后的半睡半醒之间依然关心玫独自去厕所要注意安全。他不知道自己是个替身,却在知道一切后原谅的玫。幸好未曾真的结为夫妇,尚留美好的回忆。

  玫,May,爱上自己的爱情的任性女孩子。还好,还好还好。在那朝不保夕的岁月里,只有爱情能带给人们希望;在那绽放的年华里,只有爱情能给自己带来慰藉。爱上爱情,不过是为自己的崇高而感动;爱上爱情,不过是把满腔热情献给一个想象中完美的恋人。还好还好,爱情,终究是美好的。无须后悔,应该感谢自己曾经年轻。

  《寄居者》读后感(六):爱人与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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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方思懿(来自豆瓣)

  来源:https://www.douban.com/note/638110732/

  上班穿了一双超级虐脚的高跟鞋子,磁浮到航站楼我的办公室,是穿着这双高跟鞋仅能走过的距离。还好,下班准备健身,包里装了一双可以救命的运动鞋。我利用了运动鞋走过从家转地铁的艰难距离,成全了航站楼光鲜傲气的形象,就像MAY利用杰克布的护照去救了彼得出逃。

  这本书的读后感触,让我忍不住不停想到这两双鞋,MAY是一个充满冒险精神的任性女孩,我猜是白羊座。喜欢她的勇敢与冒险,却不喜欢她的硬与狠,但这种女孩是很有生命力的,一般人遇到类似情况会认命漂泊哀苦,而她不惜代价救她心上人,不惜伤害非常爱她的杰克布,这种狠并非人人能做到。

  女人总会在生命中遇到两个人,她爱的和爱她的男人。她爱的男人就像那双鞋跟又高又纤细的美丽鞋子,给你带来梦一般美好的满足心情,同时又会带来痛彻心扉的感受。而爱你的人,就像外表朴实粗糙的运动鞋,知道怎样呵护你的脚不受伤害,给你轻便的自由脚步,让你走得更远更轻松。

  大多数女人都会为高跟鞋痴狂,却在最后的最后接受了平跟舒适的运动鞋,当然,现在的我还做不到,看到家里那一面墙漂亮的高跟鞋不穿都开心,看到漂亮的高跟鞋还是会去买,痛着,却依然放不下那份执着。

  彼得,美得像天使,家教良好的好孩子,底子里却有着太多理性自私和乱世中磨练出来的阴冷,杰克布,相似的外表下透着粗俗,假装玩世不恭,却对MAY有最真挚的爱,对世人有温柔善良博爱,在乱世盛放着无畏的勇敢。女人如MAY,虽然痴倒为了心上人无所不可做,但其实还是可以洞察到哪个男人是真正爱她对她好的,实际的摸得着看得到的一点一滴。

  不明白,MAY怎么会在最后一刻奔下船去没有和彼得一起走,以为她为了杰克布留下的,却为何最后又不在一起。

  乱世,战争,生死,上海滩的纸醉金迷,犹太人的命运……一幅大画卷里几个人的小故事,也是惊风骇浪,舞蹈课前最后几分钟读完了小说,然后觉得甚是喜欢。很多书读完了就可以放下然后开始慢慢遗忘,有的书让你的思维无限扩展,停不下来,书中每一个细节都打中你的心,让浮想到弥漫了无边的黑夜,如一个小而沉的橄榄,余香缠绵隽永,值得回味。

  《寄居者》读后感(七):一部本可以出彩的小说,无奈读来却像国产电视剧

  整部作品文学性中等,故事情节一般。小说的主旨是深刻的,但作者啰里啰嗦絮絮叨叨的“仿回忆录”式小说风格把整本书都变了味——一个原本可以在100页内结束的中篇故事硬是被拉扯出281页来,就好比在看一部沉闷拖沓的国产电视剧,经过了漫长的鸡肋情节蹂躏后,你最终必会忍无可忍地詈骂道:MLGB我裤裆都脱到脚踝了,什么时候才是影片高潮。 小说的故事情节相当简单: 民国时期,美国华裔女主角May随父亲来到日据的上海,邂逅并爱上了落魄优秀的犹太青年彼得。为帮后者逃离法西斯毒爪,May把一个与彼得神似的美国人杰克布骗至上海,企图用杰克布的护照帮助彼得乘上渡轮入境美国。一番折腾后,俩人终于偷来护照,May却在登上渡轮后恍然发现原来优秀的彼得早已被旧上海这个罪恶的熔炉熏陶得满身铜臭、不似当初,毅然决然的她当下弃彼得而去,转而寻找真正对她好的杰克布…… 小说以May这个民国白富美的第一人称进行叙述。小说虽没有具现,但字里行间洋洋洒洒地勾勒出了一个性格要强、花钱无分寸、成日无所事事的大公主形象——并非夸奖,这种以白富美视角出发的小说充斥着满满的自恋语句、白日梦情节,个人觉得实在太令人作呕生厌,不知作者是深谙此创作之道还是自身写照?感情的描写也只是停留在表面,完全无法引起读者共鸣。小说中经常出现“他说了什么我现在记不起来了”这种混账逻辑般的“仿回忆录”式描写……如果作者所有小说都是这种行文风格,还是敬而远之为妙。 好在《寄居者》也并非一无是处,从小说对优秀人格的描写中还是可以得到一丝启发: ·再怎样贫穷落魄忍饥挨饿,彼得也从来不失体面,严谨地系好上衣的每一颗纽扣; ·彼得在批评人的时候总要加上个“亲爱的”(例如他会说:这样做是不对的,亲爱的),而在夸奖人时语言朴素; ·犹太难民就算穷得只剩下东拼西凑缝缝补补的百家衣,也会穿着像熨烫得笔挺的七巧板,儒雅地出门做苦工; ·“最严重的恐惧我都经历过了,我对恐惧基本就免疫了”——经过日本人严刑拷问后的杰克布如是说; 身陷泥沼之时,更应该秉持本念而努力,出淤泥而不为恶劣的环境所沾染,这该就是《寄居者》的主旨了。其实去掉一些过饰、冗余的叙述,篇幅改短小精悍些,小说完全可以更加出彩,否则在个人看来,豆瓣上的迷之高分顶多是作者光环使然罢了。

  《寄居者》读后感(八):孤独的人请不要掉眼泪

  刚读完严歌苓的《寄居者》的时候,大概是一个早晨,约摸九点左右的样子,我就要赶去实验室,那天天气很好,阳光恰好可以照进宿舍里,呼吸起来连空气都显得明亮。 那几天我的实验一直卡壳,一直不顺当,把每天都排得满满的在实验室进行无休无止的等待,却还是得不到理想的结果,一直在重复去验证。那时还经常会有人问我,包括亲人,朋友,老师,哪怕是不甚熟悉的人,他们会问,准备好去哪个城市了吗?接下来什么打算?blabla诸如此类。 或许在二十出头这个关口,所有的人都无法避免被这种游荡和漂泊的感觉所笼罩,就像初夏时节站在一点钟左右的太阳下,周遭的人都已经午睡不再外出游荡,偶尔你能听到几声蝉鸣,一只鸟儿飞到你的脚下,你看到自己的影子缩成小小的一团,突然就觉得莫名的孤独。 在严笔下的这个故事中,不管是有着较好家庭经济条件的美籍华人May,还是受到纳粹迫害无奈登陆上海的优等生彼得,还是由纨绔子弟摇身一变抗日青年的杰克布,不管是主角也好,配角也罢,他们所处的这个1938年前后的上海,似乎已经预知到七八十年后的社会缩影,吹响了寄居者们影视生涯正式开启的号角。 严歌苓在小说里提到,当时真正没有寄居感受的,只有在上海土生土长的人,而这样的他们,民族大义比较马虎,却都是和平主义者。 我想起《驴得水》里的周铁男,他在劝说心爱的佳佳嫁给别的男人时那一脸迫不得已的样子,他说,你知道子弹从脸上飞过去是什么感觉吗?我以前不比你横吗,佳佳,有用吗?我告诉你,当你被人拿枪指着头的时候,你就知道该怎么做人了。 我感到悲,又感到欢。 记得五一期间去参观上海博物馆的时候,排在我前面的是一个上了年纪却依然优雅的老太太,跟作为一个游客的我聊天的时候,丝毫不减那种上海人特有的姿态。 呀,平时这里都没有人,一到假期就爆满。 像你们外地人,就老向往这里,想着过来看看,而其实我们一直待在这里,并没有觉得上海有什么特殊好看的地方。 嘿,你看他们白人,怎么一点儿都不怕晒,像我女儿在国外,我们过去玩儿,去海滩的时候都不让我打伞,说那样会丢人会被他们嘲笑。 …… 嗯,即使过了这么多年,中国一跃成为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经济总量居世界第二,南极科考刷新最南记录,歼20系列技术日渐成熟,打开了"天眼",我们其实在骨子里还是寄居客。这种秉性,正如当时涌入美国华尔街遭到厌弃的我们的"长辫儿",正如为了逃避追杀涌入上海的犹太兄弟们骨子里所带的"香氛",可喜的是,我们会穷尽一切拼了命去证明些什么,我们可以蜕变。但我们无法移除这种根深蒂固的东西,就像我们永远无法拒绝一种东西,它叫归属感。 所幸的是,我们都有越来越好的故乡。所幸如今的牵绊其实都变成了选择题,如今的孤独都已成为了一种修养。 故事里我很喜欢May,她的直来直往和敢爱敢恨着实让我敬佩,即使她后来为了彼得不择手段,我仍觉得她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老在半夜出门奔波的气概简直令人称快,她这个看起来不惧孤独的尤物,身上有太多闪光点。 其实我们没有人不害怕孤独,只是有些人有自己的信仰和寄托,他们就可以将其掩盖,将自己武装。 而说到底,我们其实都是孤独的人,不管是在海外留学,还是在大城市打拼,还是就待在自己的家乡,我们会经历各种各样的事情,不管是地区上的冲击,情感上的打击,还是人际关系的袭击,我们此刻的身份永远是一个小小"寄居者"的缩影,我们身不由己的接受着这个世界的善意和恶意,我们满怀敬畏与悲伤,却又负隅顽抗。 可不同的是,有些人成为了故事中的彼得,被现实打磨成了功利主义者,有些人成为了杰克布,从只知伸手享乐的阔少成长为会为了正义理想搞大动作献身的人,有些人也会像May一样,从执念中幡然醒悟,最终跟从自己的内心去做出适合自己的选择。 很久以前,我经常会对自己正在做的很多事情引以为豪,我以为我把所谓人生的路走对了,同时我会怀疑行走在另一方向上的人,甚至认为他们走错了,有时还妄想将他们的观念"扳直"。可当你逐渐成长,见识到不同的世界,你会发现,人生真的没有标准答案,不管走上了哪条路,只要我们觉得舒适,内心感到丰盛,就是好的,就值得去做,当然,前提是你不犯罪遵守道德。 你可以成为杰克布,也可以成为彼得,或者玫,甚至可以成为一些剧情里小的不能再小的小人物,只要你对自己的人生定位符合你的预期,让你感觉快乐,就很好了。毕竟,我们不需要全世界都是拥有着一样人生信条的人,我们需要的,是形形色色有血有肉的人,斑块镶嵌,从生态系统的稳定性角度考察,这样也是极其合理的,不是吗? 有一款音乐软件我十分喜欢,其实它有些歌的收录也并没有别的软件全,只是有一点非常打动人,那就是它每首歌都有评论区,你能在那里看到各式各样的故事片段和来自各个角落的人生悲欢。有段时间它将部分评论铺满了南京一号线,你会发现你其实也没有那么孤独,与你相似的人一大片一大片。 吃点东西吧,心情会变好,you can have any one you want. 抱抱,孤独的人就请不要再掉眼泪啦…

  《寄居者》读后感(九):吾心安处,寄居亦是归乡

  行走在外滩,沉迷于旧日上海十里洋场的风华,一直在寻找一本能再现沪上风情,但又不眷恋铺天盖地纸醉金迷的浮华的作品,直到遇见《寄居者》。

  偏爱严歌苓的文字,无论是《金陵十三钗》的挣扎与凄美,还是《陆犯焉识》那无奈中混杂的柔情,严歌苓的故事总能带你深入到一个时代最特定的一群人他们心中最细致的角落,再通过这群人的眼睛,让你仿佛能回到那时躲在角落里感受着这个时代的喘息,窥探着这个时代最真实而隐秘的伟大,不加掩饰,直击人心。同样的,《寄居者》将故事放在了二战时期在炮火与不安中摇摇欲坠但吃力地维持着表面歌舞升平的假象的上海。金粉都饰在明面,惶惶都隐在心底。

  翻开这本书的那一刻,我便忘记了那绝代风华的沪上,这里描绘的,是一个有着“九教二十七流”各色人物混杂的,租界和歌厅笙歌曼舞暗香四溢,港口岸边堆满渣滓泛着熏天臭气,最华丽也最肮脏的,上海。主人公May,一个出生在美国华人家庭,成长在中国的女大学生,她独立自由,放弃良好的家庭条件离家出走自力更生,她浪漫,她说:“对于我们那个年纪的男女,可以没有面包,但不能没有恋爱”,她说“我很卑劣,爱情很高尚,因而我通过卑劣实现高尚”。所以,她遇见了善良优雅的彼得,风趣痴情的杰克布,因为爱情而改变了他们和自己的命运,并最终为了爱情放弃爱情,成全了爱情。

  爱情是May生命中必不可少的部分,也是推动书中情节重要的力量,但却不是这本书的主题,所以阅读的过程我始终与一个问题结伴而行,或许是出于对书名的不解,我一直在想,谁才是寄居者?

  当我看到那个有着“两只忧伤的六神无主的眼睛”的犹太男人彼得从远洋舰的底舱走出的时候,我想,是了,这便是“寄居者”了,曾经受过良好教育,条件优越举止高雅的贵族,因为纳粹的迫害而不得不挤在臭气熏天的船底舱被洒满除虫的白粉漂洋过海,背井离乡逃离到一个陌生的国家过着最底层卑微人的生活,多么令人同情的寄居者!

  尽管如此,彼得却还是千千万万犹太人中幸运的那部分,最不济,他有机会逃出来逃过了更残酷的杀戮与迫害;但当他走出船舱的那一刻,他又成为了最可怜的寄居者,May说“迁移和寄居是人类最悲惨的生存现象之一。所有的寄居者都一样,珍惜自己的零起点,勤劳忍耐,爱财如命,不管你怎样告诉他们,到头来可能只是一场徒劳,他们还是想不开。”在异国做寄居客,被人家当成永远的异己,永远在做最坏的打算,同时却仍要垂死争取逃生的可能。幸运的是,他遇见了May,她用尽全力地想要渡他,渡他到彼岸,到他们美好的未来。

  我以为,生活在自己国土上的中国女人May,她和“寄居者”的关系最多不过是她的恋人是一个以寄居者的身份生活在上海的犹太人,May在自己的国土上和自己民族的人站在一起,相比之下,应该是有归属感的。但当May独自走在西摩路的夜色中走在犹太圣堂希伯来文的诵经声中,“我感到从未有过的孤单,我是个在哪里都融化不了的个体,我是个永远的,彻底的寄居者。”原来,May亦那个是寄居者,她的寄居,不是空间上的远乡,而是长久的孤独与不安带来的漂泊感,正因为她特殊的成长环境,使得她难以融入任何一种文化,她的存在,无论在这个世界的任何角落,她都是漂泊的寄居者。所以她渴望在爱情中找到归属感,为了爱情可以付出一切,只为不再做她口中那个“没着没落的年轻女子,一个和他一样的寄居者”。

  我以为,故事的主角们都是寄居者对于这本书的切题来讲已经足矣,但“寄居者”的含义远不止于此。“人能信着什么多好,”我注意到了这样的一句话,拥有信仰的犹太人即使寄居在别人的国土上,依然因为坚定而统一的信仰而拥有流动的疆土,那么我们千千万万的在日本人,英国人,法国人眼中勉强被当作人看的中国人,那些甘愿成为傀儡甘愿麻木而没有信仰的中国人,即使生活在自己的国土上,却也是最悲哀无助的寄居者!一时间,如醍醐灌顶般所有的问题都明朗起来,那字里行间流露的不安,漂泊之感,都是因为,在这本书中出现的,没有出现的所有人,都是“寄居者”,无论是年纪轻轻因为参与政治活动死于日本人枪下的小少爷世海,还是May那典型的上海小女人继母凯瑟琳,无论是租界舞厅里声色犬马的富贾,还是大街小巷卖命的黄包车夫…正如书封底的那句话“在时间和空间里,每个人都是寄居者。”有的人寄居如彼得、杰克布是漂泊,有的人寄居如May是孤独,有的人寄居如那个时代的中国人,是侵略。

  侵略和迫害是最残暴的罪恶。《寄居者》将这种尖锐的愤怒与谴责融化在了无声处,用沉默的方式将血淋淋的事实用最平淡的语气道来,用那个时代的人对于侵略的逆来顺受和无力反抗,达到了此时无声胜有声的境界。最受压抑的恰恰是最强烈的。

  即使没有侵略,人如果没有信仰没有归属,也就成为了寄居者。一说是漂泊,中国人的传统安土重迁,漂泊总是最不得已的,每个人都在寻找归乡的安定,所以有人说“月是故乡明”,有人吟唱着“归去来兮”载欣载奔地归隐家乡田园。除了漂泊,还有迷失,迷失是更孤独的寄居,苏东坡有词“吾心安处是吾乡”,一语道破千百年来所有寄居者自我救赎的最佳途径。即使我身在异乡,但我的心能够在此安定,那么做了寄居客,也是安定的寄居客。正如May在结局时那个扭转情节的反转,放弃了她的爱情她憧憬的归属,转身选择了那个留在身后,那个肮脏的岸上那个“真实的自己”,不知不觉中,她已经将心安定在了上海,虽然从此以后,她还是一个所谓的寄居者。

  “Far from where ?”

  Your heart.

  每个人都在寄居,但每个人都在自我救赎。

  吾心安处,寄居亦是归乡。

  《寄居者》读后感(十):今宵酒醒何处

  这本书最刺痛我的地方在没读的时候就感受到了,毫无疑问,那便是封面上在严歌苓的名字前面着重标出的【美】,好,她是美国人我们都知道,当然我也不介意她的国籍,但是在这样一个与种族关联极大的小说的封面上注明国籍真的很让我无奈,她“复述”的救赎是一个中国人的无可奈何和不肯低头,这是关乎民族的······好吧,当我是吹毛求疵吧;再多说一点,之前在图书馆借亦舒的书的时候我竟然要去外国文学的书架上借······亦舒用英语写过小说?······回到这本书上来,严歌苓有用英语写作的小说,但是我认为,这本书如果由作者本人在写一遍英文版兴许不错,真的想让美国佬们看一下他们本应该关注的东西,让他们的傲慢、偏见以及高高在上藐视一切的姿态收一收。严歌苓的身份也决定了她涉及的题材的独一性,美籍华人,所以我们会看到《扶桑》《少女小渔》《陆犯焉识》《寄居者》······

  如果要说这本书的主题,无外乎两个——面对压迫时的民族反应以及乱世中的爱情,要我说,我认为前者所占比重更大;与此同时,以“寄居者”为题当真是十分恰当的,“寄居”反映的就是所居非所根的性质,夹杂着无奈和回望,深深的不甘笼罩在这群人头顶,这部小说中的寄居群体我认为有三个——身在上海的犹太人、身在旧金山的华人、身在自己的国家却又不得不俯首帖耳的中国人,当然,这三个群体是直接描写到的,我们可以由此映射到与之相关的群体,比如几千年来一直居无定所为异族排斥的全部犹太人,当然,清末时期下南洋赴金山的全体华人都在此列,他们都是被生活压迫而不得不离开的,话说到尽头,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在居无定所,身心不一?身在曹营心在汉?大约,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寄居者。

  所以不管小说的情节怎样发展,我都从中读到更广的意义,严歌苓归根结底是在向我们描述这些生活不幸的异乡人啊,他们饱受压迫却满怀期待,没有尽头的灾难和歧视与没有尽头的期盼是最鲜明的对比。刺痛我的是什么,华人在美国所受的种种歧视,犹太人在浩荡的历史长河中所受到的欺凌,我们看到直至今日,中国人在西方世界中所遭受的偏见对我们来说仍旧很不公平,黄烟滚滚的历史巨轮欠犹太人一个说法,再远一点,黑人依然没能走上绝对公平的路线上,不管是白人还是黄人,对这个庞大的群体,或多或少的还持有一些不善的眼光。人总是变态的,他们需要把自己的伟大和成功建立在压迫别人的基础上,就像书中说的,日本人在横滨北海道一定没有在上海的笑声爽朗,那爽朗中夹杂着欺凌带来的快感,那是深深的自卑的表现······当这些歧视由种种细节摆在我们面前时,刺痛就立体起来,比如,华人在旧金山上岸时所经历的高压水枪“消毒”,犹太人在外滩上的药粉消毒,唐人街上数不胜数的洗衣店、杂货店,那种氛围我甚至是感同身受,中国小商贩表演给美国小孩杀鱼,那颗久久停不下跳动的心脏几乎跃然纸上,所有的华人都闷声闷气的活在那里,他们勤勤恳恳,在看不见尽头的生命中,支撑他们的是什么?恕我冒昧······将犹太人和中国人对比一下也会有一些发现,这两个民族太不同了,当然这种不同从本书中体现出来当然仅仅是面对灾难时的反应,在凶狠的境况中,犹太人打肿脸也要充“胖子”,对他们来说,“体面”是最起码的,甚至是高傲,就算吃不上饭,他们也要在人前保证领结的完好,即便这件衣服是口袋做成的,同处绝境(甚至犹太人还不如中国人处境好),他们也有资格看不上中国人,据此,我还能说什么?还有,中国人愿意当牛做马,只要能赚钱,比如被当作牲口使的黄包车夫,只要有口饭吃,他们愿意干最累的活,犹太人就不一样了,他们很有尊严,就算是搞出租车也至少得拼凑个破机动车,他们是司机,绝不是牲口,他们摆摊理发推销衣物等等,在状况不太好的时候,中国人似乎更能经得起灾难;再有,他们在历史上是一直被赶着走的,他们的反抗精神比中国人弱得多······以上说的这些好像都是犹太人不好的地方,不过也不尽然,维持体面倒不能说是一件坏事,这些都需要辩证对待,况且,犹太人的聪明才智是有目共睹的。

  不说爱情是不可行的,May要在两个男人中做出选择,说来可笑,杰克布似乎没被作为一个选择存在,只是鬼使神差地在故事发展中不得不犹豫一下,他是被利用的!杰克布和彼得,两个犹太男子,之间也是十分鲜明的对比,他们俩,一个与May的同胞同生共死,一个在May的同胞身上大发横财,前者的“推心置腹”是会感动我们整个民族的,而后者在苦难的百姓身上赚粮食差价,即使在生死攸关的时候也不忘捞一笔,他是不管敌友之分的,即便他救治的人是被战争伤害的新四军,他单纯的时候近乎愚昧,似乎对工作生存之外的事情一切免疫掉了,他的真诚,有时候来的堪称冷血;而前者恰恰是被用来拯救后者的——他们长得像,前者的护照可以由后者偷梁换柱进而偷渡到美国,May为此努力着,在这个过程中,May一直麻醉自己,拼命拒绝爱上杰克布,然而爱是在不经意间促生的,这段三角恋,存在一个时间先后问题,May是先爱上彼得的,年轻的女子为了爱情不顾一切,杰克布是她为这段爱情的良好发展设置的牺牲品,可是,设想一下,如果两人调换一下出现次序会怎样?我觉得,May和杰克布有结果的可能性也不大,毕竟她对杰克布的第一印象并不好,如果没有一个目的支撑着她她怎么会在一个“人渣”身上多费力气,杰克布的形象完全是在相处中慢慢转好的,May对彼得的好感是荷尔蒙催发和彼得的气质决定的,这段三角恋,很巧妙。May从船上下来之后,没有跟杰克布成为世俗意义上的夫妻,严歌苓喜欢这样做,免于流俗嘛,高度一下子上去了。

  严歌苓写小说的开头也很有严氏特色,本部小说的开头我就很喜欢,粘贴一小节吧:

  那天我一接到你的电话,就知道他已经不在了。我听说他病了一年多,病中常常吃中国菜,听二胡曲,过犹太礼拜,念叨我的名字。其实我和他之间,并不是人们定义的那种关系。人嘛,总想在一个了不起的人身上找到七情六欲的事。好吧,随你们的便。把“情妇”这个字眼用来做我的名分吧。我和他都老到发窘的地步,没有这名分已经够受。你的书我读过几本,所以我知道,不管我说什么,都不会照实出现在你书里。干你们这行的,非得添枝加叶,对此拿你们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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