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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眠不醒经典读后感10篇

2018-06-06 20:07: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长眠不醒经典读后感10篇

  《长眠不醒》是一本由[美]雷蒙德·钱德勒著作,南海出版公司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45.00,页数:266,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长眠不醒》读后感(一):古龙的楚留香就是钱德勒的马洛吗

  古龙的楚留香就是钱德勒的马洛

  @ 平方

  雷蒙德·钱德勒在咱们国内传扬度并不高,出版宣传甚至要搭上村上春树这位国内文艺青年全民偶像来说话,皆因为后者极力推崇钱德勒,并为他的小说做了日文翻译。若论风格,村上怎么也搭配不上钱德勒,村上的风格还算多元化,而钱德勒一直是致力于推理小说的创作,看起来类型化很明显,却因为在纯文学方面也有不俗表现,仍然获得了文学界青睐

  很长时间没什么起色的钱德勒,四十多岁时写出了第一部长篇《长眠不醒》,村上春树认为前辈这部小说不显青涩,已经趋于成熟循序渐进叙述节奏景物描写故事叙事两相结合显得更严肃,不至于留下太通俗的诟病,人物之间巧妙周旋,总有睿智精神面貌体现,符合好莱坞的侦探范本,不知道现在的编剧从钱德勒先生这里学得了多少技巧,但足够让钱德勒的作品成为他们的楷模了。《长眠不醒》的故事发生在好莱坞,同时钱德勒也为好莱坞写了一些剧本,可见,他本来就有这方面的才气支撑

  钱德勒的控制力是强大的,他在叙述惊心动魄的故事情节的时候,中间会突然插入状物描写,一下子将气氛缓和了,控制了整个节奏,慢慢勾起读者的注意力,说的通俗一点就是全程没有尿点。相对于饱满的故事,景物描写和人物塑造是侦探类小说的弱点,钱德勒恰恰做到了强势呈现,每一章的景物描写作为一种背景描摹,同时也让读者见识了钱德勒的文字功底文笔优美一目了然。人物塑造也是突出的,人物一出场,几句大概的描述,活脱脱就有了鲜明形象,即便是某个配角,钱德勒也没有吝啬笔墨素描式的勾画出来。而起承转合的故事情节制造悬念和推进事件的必须,也让人物关系更加微妙,这是通俗小说(故事会)难以做到的。

  钱德勒塑造了马洛这个冷静睿智的私人侦探形象,在文学史上可以与柯南、福尔摩斯媲美的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他塑造的手段不是直观单一的,更多层面是从对话和行事风格上切入,更立体化呈现了人物。不似样板戏中的正邪不两立 ,马洛是周旋在各方之间,处理问题游刃有余,在故事的发展中这个人物的魅力便自然散发出来。之前看到有人指出古龙的楚留香系列明显跟钱德勒学了几招,真正读过两位作家的作品之后,才能确切体会,楚留香亦正亦邪的形象确实有马洛的影子,侦探情节也有相似处,这是作家之间潜移默化影响,是有效的文学现象,值得推崇下去。

  侦探小说少不了推理元素,其中一定会有伏笔,钱德勒的伏笔是轻巧的,不到最后揭露那一刻你很难发觉,在细节中也不易察觉,比如对女人丝袜敏感,多次重复,虽然不是侦探案情的范围,但这些细节是人物心理变化的外在体现,其表现手法高明的。跟随叙述进入《长眠不醒》,人物一一登场,每个人物似乎都有神秘气质将军、里根夫人、盖戈,也包括司机管家,失踪案、谋杀案一起上阵,疑云越多故事越精彩,最后的精彩在于,复杂人性就像万花筒一样绽放了,让你领略故事的魅力,小说的魅力,当然,还有钱德勒的魅力。

  《长眠不醒》读后感(二):比起对抗孤独,我愿长眠不醒

  自小就看侦探小说的我,一直在阅读各种各样类型的侦探小说作品,却有意无意绕开了大名鼎鼎的雷蒙德·钱德勒,或许源于一种心理,开胃菜可以慢慢吃,饕餮大餐不妨慢慢吊着胃口期待未知惊喜满足,这次与《长眠不醒》相遇,对于最近心情震荡的我来说,或许算是一种奖赏吧。

  故事的开篇就让人嘴角上扬,是个非常漂亮开端,“一个穿戴讲究的私人侦探该具备的,都在我身上了。我正前去拜访四百万美元”,仿佛作者雷蒙德·钱德勒与侦探马洛本人,同时出场,一丝精细,一种自得,一缕优雅,一点幽默,亮相的同时,钱德勒也亮出了自己漂亮的文笔。你不禁想会知道,他会遇到怎样的人,怎样的故事,怎样的谜团。故事始于一个大宅,委托人是一位垂死的老人任务调查一桩勒索案件,但是两个人的交谈玄机暗藏,在这一点上,所有的推理小说家似乎都有义务,将人物与焦点事件交代清楚,而钱德勒尤其擅长不动声色,为了处理这件勒索案件,马洛开始用自己的方式寻找线索,抽丝剥茧般地拨开层层假象,一步步走近真相,或许直到接近尾声之时,才能逐渐感受到作者想要表达意境

  这是雷蒙德·钱德勒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但是就像村上春树在序言中写道的“习作的要素几乎看不到,结构文体熟悉风趣对话都几乎无可挑剔”,人物形象树立的相当漂亮,寥寥几笔,即具神采,作者的文字功力娴熟出色比喻极具特色,文字在钱德勒笔下任意来去,与情节结合得紧密俏皮,营造出一种略显灰暗却又令人安宁的意境,若要比喻,或许像一杯美式咖啡吧,沉醉于颜色,又愿意慢慢品尝味道醇香。在阅读之时,本有种心态是等着看这本书到底会如何触动你,可是只有当合上书的最后一页之后,那种感受才完全聚合在一起,仿佛如一阵伤感的吹过,了无痕迹,却完全不同了,仿佛内心得到了抚慰

  其实故事本色称不上多么反转离奇,或许说侦探推理本是作者想要借助的一个形式,在每一次案件背后更多的是世情与人性,在一环扣一环的推理过程中,我们看见的更多的是这个城市,这个常常下着雨的城市,有衰颓即将死去的老人,有直堕下去的少女,有沉迷赌博的无依女人,有无恶不作男人,有温柔的银发人,有冷硬的侦探,或许很多作家都爱恋着城市这个集合体,最后写的都是城市而已,在这个城市里的无数人构成了一座城独特的气质,而所有这些集合成作者眼中想要表达的城市——这个人类精神的载体,最终似乎形成了自己的灵魂

  而马洛的形象,让侦探这一职业落下神坛更加真实可信,侦探不再是呼风唤雨有如神助,但是侦探却也可以有血有肉,就像马洛所说,“如果让警察放手去做,那么基本不会遗漏什么线索,如果有,那准是那种更加拐弯抹角、云里雾里的线索”,而侦探往往只能用自己的经验眼光头脑去寻找这些线索的人。马洛就是这样一个非常独特,很耐品味的人物形象,他单枪匹马,具备超强的观察力与判断力,有着自己独特的是非观与原则,他绝不轻易动摇,在冷硬的话语外表之下是一颗相对柔软的心,他既嫉恶如仇,也会惺惺相惜,相比起书中描述的所有人,马洛都显得更加“独立”,但是这份独立是需要付出代价的——孤单,其实每个人都面临孤单,有些人找到一丝温暖抵挡,有些人干脆放弃抵抗,可是唯有马洛是勇敢的,敢于直面孤独,从不软弱,亦不投降,我想这是这个角色甫一出场即令人动容的一个原因吧。这是一个需要主角马洛带领讲述世界

  但是结尾那大段的独白令人动容,原来孤独是如此蚀入内心,因为那是一种生命无法承受之轻,即使硬汉如马洛,也会有想要长眠不醒的时候。我想这部作品,历经岁月依然得到大家的喜爱,除了作者高超的技巧,还是因为其中体现了每个人内心深处需求——对于城市的热爱,对于不公愤怒,对于情感依赖,以及——对于孤独的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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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眠不醒》读后感(三):带着江湖气的任性游侠

  《长眠不醒》是我看的第三本雷蒙德·钱德勒的小说,前两本分别是短篇集《找麻烦是我的职业》和长篇《漫长的告别》。对钱德勒笔下的私家侦探马洛也是越来越熟悉了。典型的西式观点都说马洛是硬汉,以东方式的眼光来看,马洛更像是一位带着些江湖气的任性游侠。

  马洛身上最大的特点可能就是我行我素不拘小节,阅读的过程中常常让我联想起武侠小说潇洒侠客。马洛爱喝酒,武侠小说中爱喝酒的侠客可是多了去了。马洛有自己的原则,绝不动摇,武力压不垮他,强权吓不倒他,美色迷不住他,金钱买不动他。他的存在,就是一种维护正义坚持底线、又不被世俗礼教所禁锢的自由楷模。他不完美,却真实的惹人爱。

  马洛对人不卑不亢,遇弱不欺、遇强不惧。不管面对的是居高临下的警察、有权有势的大亨、穷凶极恶歹徒机关算尽的罪犯、孤独无助可怜人,他都一视同仁。马洛只考虑对面的人值得自己怎样对待,而他自有一套惩恶扬善标准

  马洛爱管闲事,这很有些“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江湖气,别人遇到麻烦躲还来不及,他倒是毫不犹豫的冲进去。在《漫长的告别》中,前面好大一部分情节,马洛都是因为那份好奇心被动卷入一系列事件。《长眠不醒》中仍然如此,马洛最初的确是受人所托,但他所行之事远远超出雇主所托付的范畴

  马洛的故事中少不了谋杀的因素,要么为情所困,要么贪财惹祸。巧的是,在《漫长的告别》和《长眠不醒》中,有钱有势的大家族里总有那么一两个麻烦缠身、不让人省心的大小姐,她们胡作非为、招来祸患,谋杀也就如影随形。

  在查案过程中,马洛总是尽最大可能查出更多线索,把幕后的所有复杂环节一一揭开,除恶务尽。可以说他是艺高人胆大,但不可忽视的是他那份锄强扶弱、主持公道正义感慈悲心。以办案过程中所遭受的危险和他所收取的微薄报酬相比,说他是好打抱不平的游侠,一点都不为过。

  马洛的正义是很有灵活性的。大是大非面前,马洛绝不含糊。但面对复杂的情况,马洛在是非黑白之余,总能适度考虑些人情的因素。如果是当事人的无心之错或一时糊涂,事后也承担了一定的后果,马洛乐意“不经意遗忘”一些过往的失误,甚至把执迷错误中的人强行拉出火坑,给当事人重新开始的机会长远来看,他这种留有底线的宽容,比之锱铢必较的追究,更有积极意义

  当然,马洛不仅机智而且幽默。过人的机智,让他能够凭借所接触到的有限事实信息,拼凑出事情的全貌,以至于与人谈判的过程中,总能够占尽先机、扭转劣势,让对方出乎意料优越感尽失,最终拿到更重要情报。大无畏的幽默,又在马洛处于危险和麻烦处境时,一次次化解尴尬、消除敌意,既表明自己的立场,又保留双方颜面。这些机智幽默表现在马洛的对白上时,也为其增添了一层特别的魅力。

  再回到这本书的标题:长眠不醒。谁长眠不醒?谁又愿长眠不醒?被谋杀的人已经无法醒来,但含冤受屈的他们绝不愿长眠不醒,只希望有朝一日能够让公众得知真相。正好相反,许多生者原本有机会也有能力死者伸张正义,但他们往往假装“长眠不醒”,对恶行视而不见。这种冷漠和不作为,是最可怕的。好在书中还有马洛,在众人“沉睡”之时,他选择清醒,愿意挺身而出,还死者一个公道和迟来的正义。这也许是钱德勒选择这个书名心思所在。钱德勒希望更多的人能够从“长眠”中“醒来”,像马洛一样,共同去维护正义。世界需要马洛这样的人,这也是马洛备受喜爱的原因之一。

  2018.05.17雾凇

  《长眠不醒》读后感(四):求送这本书

  这本书看题目就很吸引人,所以想看完这本书,想看不同的书来充实自己,所以就从这个开始吧,之前也不怎么看书,现在就突然想每天看看书,希望能得到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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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眠不醒》读后感(五):为什么我们都爱钱德勒

  很早以前洋酒入侵寻常百姓家最甚的时候,周围老酒鬼们大多适应不来那种偏涩无糖没法辣到嗓子眼里更难喝出醉意葡萄酒文化,可不喜欢一码事,惯着自己的嘴又是另一码事。所以有些人学着网上的门道往里添了雪碧,权当觥筹交错时牛饮解渴,回过头少不了喊几个兄弟接上一段正经的中国式喝酒。再后来,风起导向越加让人无法明白红酒加雪碧=土=不洋气=附庸风雅,借喝酒的苗头来观察桌上客人哪一个更适合成为自己的同类人,实在无趣,又好像无法反驳,谁让洋玩意本就更香一些,入乡随俗是不可能了,改换门庭倒成了顺理成章

  直到雷蒙德-钱德勒在《漫长的告别》里写到伏特加配橙汁,喝出后来人的螺丝起子鸡尾酒,才让人恍然大悟,雷蒙·钱德勒比你日常招待的客人高级吗?这是肯定的;橙汁比雪碧高级吗?不尽然;伏特加比二锅头更能体现人文气质吗?肯定也不是。只是酒桌上的某些人愿意把你看做不会品味的土鳖,所以他们天生瞧不起你喝酒的样子才是真的,不过没关系,咱们也大可以瞧不上他的酒量,不然试一试二锅头配红牛的铁律?

  雷蒙德-钱德勒讨厌酒鬼,可他本人就是个酒鬼,这源自于他父亲酒后的长年暴力。成年后的钱德勒,反感公务员们的阿谀奉承——我想比起推杯换盏他更喜欢独饮——所以毅然辞职,而后又在新闻业尝试身手,均不受待见,再后来带着讨厌他的舅舅借出的不多费用独自闯荡江湖,等到出了名气都是不惑年的事情了。“那是一个聪明的年轻人的时代,但唯独我不是一个聪明的年轻人。”这或许也成为他在故事里止不住地嘲讽势利小人的根结。

  本人曾在一次回答“有哪些一生必读的书”里提过,阅读是要找到自己喜欢的东西,再次才是有意义的东西,所以强行的推荐和带有捆绑性质的“教唆”式阅读并不值得提倡,反而是跟从自己内心的偏好,从喜欢的书,到喜欢的作者,再到喜欢的作者喜欢的人,依次走下去,这样的体验更加美妙。更恰好,雷蒙·钱德勒就在我的书单当中躺了很久,因为村上春树很推崇甚至不止一次在自己的文章里夹带私货以表崇敬,而我又恰好因为林少华先生的意译风格爱上村上春树的颓废美感,果然一拍即合。

  经过半个世纪的推理小说的革新和衍化,其实你很难再从技巧上去找到《长眠不醒》的高超之处,不用说同时代下的阿婆,即使此前的爱伦坡,也在纯推理小说领域胜出钱德勒许多,可又唯独只有他的书可以在做宣传时被编辑们自信地点上爱略特、加缪、村上春树等人的推荐名头,并冠以“大师中的大师”的绰号,更不用提说其以推理题材杀入世界经典文学殿堂的壮举。

  仔细来看则不难发现,钱德勒极爱在自己的故事里搁置“闲笔”,以此来描绘人物和剧情之外的情怀,包括对文明、社会、人性、喜恶偏好的差异等等,讲故事只是一种手段和介质,他利用马洛落下神坛后的种种人类自然情感来表露自身有血有肉的独特文明观,并加之不放过种种机会的刻薄挖苦以及展示绅士魅力,其形象丰富度与钱德勒的世界观逐步吻合完善,才成为我们热爱他的生命力源头。

  虽然比起后来的故事,本书依旧拥有钱德勒较为反感的技巧性刻画的影子,但就如同村上所言,这是第一部长篇,却几乎找不到长篇小说中的常见破绽,这是非常难得地表现。他以解构固定类型为乐,让马洛成为了一位优秀的骑士,带着寓言般的阅读体验使人着迷。

  来体会一下结尾这段的文学涵养吧,用作在“孤独”的叙述里,也不会差过别人:

进城的路上,我在一爿酒吧里停了停,要了两杯双料苏格兰威士忌。那东西对我没一点儿好处。它只是让我想起了那位银发人儿,而我再也没见过她。

  孤独又潇洒,漂亮得刚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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