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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锋经典读后感10篇

2018-07-05 05:42: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刀锋经典读后感10篇

  《刀锋》是一本由【英】毛姆著作,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CNY 40.00,页数:356,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刀锋》读后感(一):译本差强人意比喻精妙

  视角转换作为一部纯第一人称小说,如何叙述“我”不在场的段落?一般技术是通过第三人称进行转述。而刀锋却使用了另一种看起来并不突兀的办法。首先在开篇毛姆就声明:“我这本书只是追叙过去认识的一个人,这人虽则和我排演接近,却要隔开很长时间才碰一次面;他中间的经历我几乎毫无所知。要我杜撰这些情节来补足这些脱漏,使故事读起来更加连贯,固然可以,可是,我无意于这样做。”有了这个伏笔,在第二章第三节中,主视角叙述就直接转换为全知视角,

  语录

  1、拉里对伊莎贝儿说:“我真希望能够使你懂得精神生活多么令人兴奋。只有一件事同它相似,那就是当你一个人坐着飞机飞到天上,越飞越高,越飞越高,只有无限的空间包围着你,你沉醉在无边无际的空间里。你是那样的欢乐,使你对世界上任何权力荣誉都视若敝屣。”

  2、伊莎贝儿对“我”说:“爱情是个很不行水手,你坐一次船,它就憔悴了。当你和拉里之间隔开一座大西洋,你会意想不到发现,在启程以前,好像无法忍受的苦痛,也变得轻微了。”(没翻译好)

  3、伊莎贝儿曾经失掉他,现在重新见面,她认为他还是旧日的拉里,不管经过世情变化,他仍旧是她的;现在呢,她好像在把一道日光抓在手里,而日光却从她握紧的手指间漏掉了;这使她感到有点迷惑不解

  4、“圣徒气息。”

  他的回答使我微微感到不安。在这间陈设着精美家具、墙上挂着名画的房间里,这句话就像浴缸漫出的水从天花板上漏下来,扑腾的一声。

  5、我说:“爱没有情欲,就不是爱,而是别的东西;而且情欲并不是由于满足而是由于阻挠变得强烈的。”

  6、在生意经上,欺骗时候会得手,但是在艺术上,诚实不但是最上策,也是唯一的策略。(西谚,诚实是最上策:Honesty is the best policy.)

  7、就像一个快死的演员,脸上一涂了油彩,踏上舞台,登时忘掉身上的病痛一样,艾略特也以他一贯的自如担当他的潇洒请客的角色

  8、“你来之前不久,保罗巴顿刚来看过我。”艾略特说忽然说。读者想必忘记这个人是谁了,因为我自己写到这里还得翻翻前面我给这个人起了个什么名字

  9、局长兴高采烈地和我招呼,仿佛我是个多年失散的弟兄似的。

  10、一个作家成年累月地写一本书,也许呕心沥血才写成它,但是,被人随便放在那里,一直到无事可做时才会看它;想到这里,我感到抑然。

  《刀锋》读后感(二):刀锋不易越过,那就绕道行之

  这其实不能说是书评,姑且算读后感吧。

  第一次知道毛姆和《刀锋》这本书,应该是在大一或者大二时候。那时经常在学校图书馆文学室里一排排书架漫无目的又有所猎奇地穿梭,对书名起得稍微有点奇怪的书就会拿下来翻看。不知道是在哪部小说或者那个作家在关于“最喜欢的作家或小说”中第一次知道了毛姆和他的《刀锋》,还有另一部更广为人知的《月亮和六便士》。

  刀锋这名字在我固有印象中有一种中国武侠小说式的“侠客”气息,于是先入为主的以为是一部关于某个行侠仗义者的故事。隐约记得,国内一些作家常以毛姆和刀锋作为其文学上的修为和谈资,用今天的话形容应该是,毛姆和刀锋是有逼格的作家和作品,而谈论他们则无疑会显得逼格略高。

  奇怪的是,我应该在书架上看到过《刀锋》,却最终并未将拔刀出鞘一览风采,不知道为什么。其实如果当年我真的看过了,现在也未必记得小说讲了什么故事,就像我当年“少年不知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而泡在图书馆拜读了《少年维特的烦恼》一样,现在竟完全不记得,维特在烦恼什么。

  2016年7月,亚马逊赠送了图书满200送100的优惠券,于是一口气买了8本书,其中就包括了《刀锋》。

  这本刀锋是周煦良翻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6.5重印版,硬皮封面,相当精美,给人引人入胜爱不释手之感。经过一周时间断断续续才看完。

  读完译者序的时候,上网搜索周煦良的相关信息才知道,译者翻译刀锋的时候是1980年,四年后即于1984年1月22日在上海病逝,终年七十八岁。不由得感慨人的生命相对于他的作品而言是多么短暂渺小。多少人庸庸碌碌终其一生过眼云烟,能有文字作品留下来供后人阅读缅怀的是多么幸运幸福

  看完小说,心里竟然产生一种荒诞狂妄之想:这样的小说我也能写啊!这样说出来一定会贻笑大方,让人嘲笑不自量力。毛姆先生以第一人称讲故事的口吻,基本上按时间先后顺序讲述了故事中的几个人的一段人生,到了差不多的时候,也就完成了这部小说。按作者的话讲,差不多就是写了一部以“成功”为题材的小说。看下来,虽是有条不紊地讲述且让人看得下去,却也着实平平淡淡。或许这正是优秀作家的文学功底体现

  我想,可能是因为经过不同语言的翻译,看中文版的我无法原汁原味体会原版小说中英文表达魅力。还有,我的阅读量当然实在是太少,“文学修养”更谈不上,因此或许小说运用的各种叙述技巧被我熟视无睹了。

  在小说最后一页我留下笔记,“看到最后一页,觉得似乎并无特别出彩之处,像这样讲故事,仿佛写小说很容易关键在于自己有没有那些人生经历,以及写作耐心。”

  当然我知道小说就是讲故事,而讲好一个引人入胜的故事却并非易事,尤其对我这样口头表达尚不流利且书面表达也未能做到言简意赅逻辑清晰的人来说,对这部小说的评价更显无知狂妄自大了吧。

  还有一个疑问,看完故事,才发现,这跟“刀锋”有什么关系?于是我翻回到书本前面的一句话

  一把刀的锋刃很不容易越过; 因此智者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

  ——《迦托-奥义书》

  整本书只有前面这句话和刀锋沾上一点关系。刚开始看的时候对作者产生一种卖弄哲学、故作高深感觉,也没有特地去思考这句话的含义,心想看完书自然明白了。直到最后一页,作者结束了故事并大致做了个总结,就是一部关于“成功”的小说,仍不大理解“刀锋”作为书名想表达的含义。

  正如看完一部电影不免要上网看看各路大神的影评一样,不明所以的我自然要到网上寻找答案。网上也有不少读者有类似疑惑,因此就有其他的读者进行自己的理解和解读并进行分享。看到有网友这样理解:毛姆以刀锋为书名正是为此---得救之道如刀锋般锋利难行,主人公拉里,经历了身体和精神上的折磨,从出世到入世,仍行走于“刀锋”之上,前进不停。

  看完似乎豁然开朗,因此我也在书本写下自己的理解:每个人都以不同的方式达到自己追求的生活。在到达目的地的路上各有各的困难。作者在开头引用“刀锋”的句子,就是说明要达到自我追求的精神境界是困难的,这个过程主要由拉里的历程体现。因此本书叫《刀锋》,就有点说得通了。

  书中另外一个印象深刻的人,想必就是艾略特了。

  从艾略特为姐姐布雷德利太太去世后尽心尽力处理后事表现上看得艾略特是个难得的重视血缘的美国人,作者也真心的表示“艾略特这个最大的势利鬼,也是最仁慈,最体贴、最慷慨的人!”

  这一章的后面我也写下自己的感受

  说难听点叫势利鬼,中肯一点叫现实主义。然而这也是艾略特最真实和最具特征人物特点:立足于现实情况想法设法挣钱,虽有投机却也是正当行业,并且作为经理人(掮客),他表现得相当“慷慨与正义”。难能可贵的是其强烈的家族观念,对亲姐及外甥的关系和照顾都出于善良的血缘关系的本能,虽然含有一些炫耀成分,但终究是亲情。对其亲姐后事的处理,确实令人感动

  书中不乏一些有趣的句子,在此摘录几句。

  1、 一个人什么都做不了时,他就成了作家。

  2、 我的确爱你不幸的是,一个人想要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却免不了要使别人不快乐

  3、 “有些人生性就是那样古怪。那些犯罪的人苦心经营结果只是把自己送进监狱,可是,才从监狱里放出来,他们立刻又重新做起,结果又进了监狱。如果他们把这么多的勤奋、机巧、智谋和刻苦放在正经事业上,他们准会生活得很富裕,而且占据重要职位。但是,他们的生性就是这样。他们就喜欢犯罪。

  4、 爱情是个很不行的水手,你坐一次船,它就憔悴了。当你和拉里之间隔开一座大西洋时,你会意想不到的发现,在启程以前,好像无法忍受的痛苦,也变得轻微了。

  5、 他在这两个世界里都混得不错,而且如果按照我的大胆说法,在上帝魔鬼之间摆得很平。

  6、 有的男人对艺术给女性美的加工是痛恨的。

  7、 在这间陈设着精美家具、墙上挂着名画的房间里,这句话就像浴缸漫出的水从天花板上漏下来,扑腾的一声。

  8、 爱没有情欲,就不是爱,而是别的东西;而且情欲并不是由于满足而是由于阻挠变得强烈的。

  9、 情欲是不计代价的。巴斯噶(1623-1662,法国数学家和思想家,著有 《沉思录》)说感情有其为理智所不理解的理由。如果他的意思是我设想的那样,那就是指情欲控制着感情的时候,感情就会发明一些不但言之成理的理由,而且可以充分证明世界在爱的面前可以为了爱完全毁掉。它使你相信牺牲荣誉是值得的而蒙耻受辱是便宜事情。情欲是毁灭性的。如果它不毁掉人,它就死掉。到了那时候,一个人才会废然若失,发现自己虚掷了一生的大部分时间,熬受因妒忌引起的剧烈痛苦,蒙辱含垢,忍气吞声,把自己的全部柔情蜜意,自己灵魂的全部财富,都浪费对方身上,而对方不过是只破鞋,一个蠢货,是自己制造许多梦想的一个借口,连一块橡皮糖都抵不上。

  10、 艺术和文学一直是法兰西的一对掌上明珠

  11、 自我牺牲是压倒一切的情感,连淫欲和饥饿跟它比较起来都微不足道了。它使人对自己人格作出最高评价,驱使走向毁灭。对象是什么人,毫无关系;值得也可以,不值得也可以。没有一种酒这样令人陶醉,没有一种爱这样摧毁人,没有一种罪恶使人这样抵御不了。当他牺牲自己时,人一瞬间变得比上帝更伟大了,因为上帝是无限和万能的,他怎么能牺牲自己?他顶多只能牺牲自己唯一的儿子

  12、 我一直觉得那些宗教创始人有种使人觉得可悲地方,因为他们要你信仰他作为得救的条件。看上去好像他们要倚靠你们的信心才能对自己有信心。这使你联想起古代那些异教的神祗,如果没有信徒祭祀,就会变得日益憔悴。吠檀多的不二论哲学并不要求你凭信仰去接受什么;它只要求你具有认识现实的热烈欲望;它断言你能够像感受到快乐或痛苦一样有把握感觉到上帝。

  13、 尘世的满足都是暂时的,只有无限能提供持久的快乐和幸福。但是,时间的没完没了并不能使善更加善些,也不能使白更加白些。如果中午的蔷薇失去它在清晨时的娇美,它在清晨时的娇美仍然是真实的。世间万事万物都有个完,我们除非是傻子才要求事物永久不变,但是,如果我们不抓着手里的东西及时享受它,肯定说我们就更傻了。如果交易是事物的本性,我们会认为把这一条作为人生哲学的前提,是最合情合理了。我们谁也不能两次濯足于同一的河流,然而,河水流去,继之流来的水仍旧一样清凉沁人。

  14、 当绝对在这世界上表现为善时,恶也自然而然连带着出现。没有地壳灾变的那种无法想象恐惧,你就决不会见到喜马拉雅山的壮丽景色。……根据同样的道理,我们在这世界上所珍视的一切美好的、有价值的事物,只能和丑恶的东西共同存在,你说是不是呢?

  断断续续写了这些,竟然花了一个周末半天的时间,瞎说了一大堆也不得要领。不扯了,吃饭去。

  2016.9.3

  《刀锋》读后感(三):出世毅然,入世淡然--评《刀锋》

  “你要尝尝糖的味道,你并不要变做糖。个性除掉表现我们的自我中心主义外,还会是什么?除非灵魂摆脱掉自我中心的最后痕迹,它就不能和绝对合为一体。”这句话是《刀锋》里面的男主角拉里在出世多年后准备回归生活时说的一句话,这不单是男主角的感悟,我想也是《刀锋》的作者毛姆的思考吧。

  《刀锋》这本书上市的时候,作家毛姆已经七十岁高龄,以他七十年的人生经历,早已阅尽人间沧桑,感受了世间百态,人生的意义探寻到最后,无外乎就是按照自己的意愿活下去,这本书的意义,也就在于此。

  小说的主人公美国青年飞行员拉里参加了一次战斗战争结束后一位战友为了营救拉里而牺牲,从此拉里对人生感到迷茫。复员后,拉里不进大学也不肯就业,为了探寻人生的目标丢下未婚妻去到巴黎,从而环游世界最后到达了印度,在印度对人生大彻大悟,最后决定返回美国当卡车司机或者出租车司机。本书以哲学家维特根斯坦为原型,讲述了一个青年从出世到入世的人生历程,这也是西方整整一代人的缩影。放在中国,这也是我们这一代人穷其一生探讨的东西。

  同拉里所处的背景一样,他在战后回到了美国,此时的美国正处在爆炸性发展的时期,每个人都在努力挣钞票,国家的发展欣欣向荣,世界的主宰就要到美国手中,每个人都兴奋不已。这些情况和现在的中国,有非常多的相似点:每个人都在前进,社会高速发展,GDP稳步增长,所有人都在努力向前冲。可是还是有那么一群人,他们会停下来看看,想想为什么一定要这样,难道这是每个人都要过的生活吗,还是由于时代的脚步,我们只能这样?

  决定去寻找人生意义的时候,拉里是那样的与众不同,不工作不结婚每天就是“晃膀子”,谁也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在探寻了多年之后,拉里经历了人间百态,去煤矿当工人,去阅览一本又一本的书,去印度探寻真理,他的出世那样毅然,让人对他的结局充满期待,在故事的结尾,也就是印度归来,他有一种强烈的认识现实的欲望,他有了自己的精神,想要体验现实世界里的无限,所以,在他决定去当卡车司机或者出租车司机的时候,他的心思淡然纯真,他有的是时间,岁月在他身上并没有留下痕迹,他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一切去体现世间的喜怒哀乐。

  “世界就是游戏,在这种游戏里,有乐有忧,有道德亦有堕落,有知识亦有愚昧,有善亦有恶”,西方整整一代人探寻的人生意义,也可以给我们这一代人当做参考。这世间所有的一切,美好的,丑恶的,都值得我们去体验。

  《刀锋》读后感(四):毫无惊喜的好故事,令人着迷的毛姆

  我在南方访学半年,遇见一位十分喜欢的中文系老师,教一门比较文学的通识课。他对自己的专业很认真也喜欢广泛地阅读,给我推荐了费尔南多最好的译本。交流中他提到最喜欢毛姆的一本书就是《刀锋》(或许和他做宗教文学方面的研究也有关)。我也认识了一些文学院的同学,这些人呢,爱一个作者或者诗人,会统统扫遍他或她所有的作品。有一个女孩子我很喜欢,一次她讲《枕草子》的时候提到了人的神秘性,让我有些着迷。

  这学期我便想读一读毛姆和翁达杰这两位英国作家。先前读过《The Veil》,我完全承认毛姆是一位优秀的小说家,但总觉得差那么一点。在我对《刀锋》毫无了解的时候翻了30多页,对情节有些小小的猜测,偶尔看到书底的简介竟发现和我预想的故事一模一样,读《The Veil》时也猜到了故事发展,难免有些失望。或许因为毛姆剧作家的身份吧,发展脉络和人物形象都被借鉴了无数次从而导致这样的情形,这并不能怪他。

  故事的主线确实无法令人惊喜,但这并不是坏事,它完完全全符合逻辑,而毛姆绝妙的笔锋在这顺顺当当的发展中债进各种小小的意外发展,然后不露痕迹地收尾,快要爱死他了。整本书中我最喜爱的角色就是“我”,就是作者以第一身份书写的这个我,小说的“第一身份写作”是个挺大的话题,不谈。这个“我”太丰满太有意思了,他“是个尘世中人”充满着人情味,说话风趣很是解闷,喜欢和好看的人做朋友,性格有忠厚慈悲的地方,作家的身份让他和贫苦的艺术家们谈论很多,又知道不少下流的地方。“我”的丰满的形象的各个部分都在推动着故事情节的发展,期初我只当做他是情节发展的需要,后来竟也觉得“我”是个挺有趣的人,尽管不是被描述对象。

  我喜欢的第二个角色是伊莎贝儿,相比于性格十分鲜明人,比如:忠厚慈爱的格雷、有着光辉形象的拉里还有矿工考第斯,伊莎贝儿的形象更加丰满立体更加有人性,她的迷恋、执念、无情、虚伪、好看的外表、冷静决断的心,毛姆把它们统统描述了出来,当我在想,伊莎贝儿到底哪里不好时,作者又给了回答:“温柔”。伊莎贝儿一点也不温柔。把一个虚构人物的人性分析到这一层面上,简直太厉害了。而其他角色就有些程式化标签化,不过看到译者说这些人物无异于组成了“两次大战期间的人物画廊”,便也觉得这不是件坏事。

  它不算悲剧也不算喜剧,所谓的结局也都顺理成章。回味起来,整个故事的给人的震撼和精彩程度,完全胜于那些拿结局故弄玄虚的小说,读到这本书真的是太幸运了。

  对拉里这个角色没有多少喜爱,对我来说他只是这个故事的主人翁而已,甚至有些怕他,或许是因为我与他有相似之处。当回顾自己与伊莎贝儿解约时,拉里言辞中有一丝自责:“她那时多么热爱生活。”可拉里自己呢,他是个“有极深宗教观念却不信上帝的人”。我最近也在思考我是不是寄于理想和神秘性太多,怕认真热爱生活的人会厌弃我。我想我也可以热爱生活。

  此外《刀锋》还让我搞懂了基督教和印度教的一点点区别,这一部分在拉里的“说教”里算是最有意思的。

  真的诶,好像没法不爱毛姆。

  《刀锋》读后感(五):毛姆的一炉香

  或许是译文的缘故,阅读过程中我不断想起张爱玲的小说,“三十年前的上海,一个有月亮的晚上……寻出家传的霉绿斑斓的铜香炉,点上一炉沉香屑”,听他们讲述上海与伦敦,香港与巴黎,那些遗老遗少的陈年旧事和古今中西鲜有变化的人性。译者周煦良的遣词造句和张爱玲一样,明显受到中国旧小说的影响。查了查,原来周老也是上海人,难怪小说里会出现一些彼时上海人的俚俗用语。这让我感到一种亲切又陌生的滋味。怎么形容呢?有一年,趁着三天假期从北京跑去南京,早起在宾馆门口的小吃店叫了一笼汤包、一碗鸭血粉丝汤,现实与记忆里的味道彼此交融。

  毛姆大叔是极好的聆听者,小说里的每个人都对他畅所欲言。他见多识广,理解人性的复杂,对他人的经历抱有蓬勃的好奇心与广阔的包容心,不时给予你机智、风趣、犀利的回应,扩充你的眼界,启发你的智慧,令你有智识上的进步,也有情感上的共鸣。他欣赏你,奉承你,也打击你,讽刺你,又理解你,宽慰你。像伊莎贝尔一样,你有时不免恼火被他看穿和戳中,却恨他不起来,有他陪伴的光阴总会令你怀念。

  小说里每个人物都如此生动、复杂,很容易令你联想到自己或身边亲友,并由此对人性多一层观察与了解,少一些傲慢与偏见。

  开始时,艾略特的虚荣自大、矫揉造作着实令人厌烦,简直匪夷所思。但你看他病入膏肓还硬挺着在宴会上谈笑风生,死到临头还为了不能参加宴会而气恼沮丧,好像他整个人的存在价值就仰赖于一场场社交活动,唯有在那里才能得到最深切的满足时,心里竟会生出一丝敬佩。为了一场名流云集的宴会,他可以将生死置之度外,这种“不社交,毋宁死”的劲头和拉里追求人生终极问题时的心无旁骛如出一辙。你不由感慨,任何事情做到极致都会表现出某种令人敬重的专业品质,哪怕它的核心是浅薄无聊。

  伊莎贝尔活得清醒现实,她很清楚自己最难舍弃的是什么——方形钻石和貂皮大衣代表的优裕生活。因此,她在像薛宝钗劝解宝玉一样循循善诱拉里无果后,决绝又轻松地放弃了爱情。虽然在内心深处,她无比惦念来无影去无踪的拉里,以至于她毫无来由地相信十年未见的拉里在为她守身如玉,他们仍是彼此心头的“明月光与朱砂痣”。毛姆怀着可怜的口吻说:“我对女人的直觉从来就不大相信,它和她们的主观愿望太合适了,使人对它的可靠性不得不产生怀疑。”伊莎贝尔的心理,与《心经》的主人公许小寒那种“不能嫁给他,又要霸着他”的心理何其相似。因此,当拉里决定同索菲结婚时,可以想见伊莎贝尔内心遭受的重创。她绞尽脑汁引诱索菲酗酒的手段称得上心狠手辣。古往今来,爱恋中人面对情敌时的自私狠毒,似乎没什么不同。不过,道不同不相与谋,一个向往纯粹的精神世界,一个贪恋富足的尘世享受,如果这样两个人结合,只会是相互拖累、相互怨恨,爱人最终变为仇敌。所幸关键时刻,两个人都选择了内心最为看重的东西,避免了一场悲剧。

  索菲的遭遇从她的童年便埋下了伏笔。父母离异,跟着祖父孤零零地长大,同龄的伙伴都是富贵人家的孩子,她所有的情绪和想法都需要自己消化,缺乏父母的亲密之爱。可她还是努力地默默发芽,看书写诗,关心劳工阶层,想要投身于社会事务。这样的她,遇到一个全心全意爱她的人,拥有一个完整的家庭,肯定是抱着飞蛾扑火的激情投入其中的。她对丈夫非同寻常的依恋,只是缘于童年那个未曾满足的情感黑洞。所以,丈夫和孩子的骤然离世,于她而言,自然是人生的绝境。电影《21克》里,曾经生活得一塌糊涂的克里斯汀因为丈夫的包容疼爱和两个可爱女儿的存在而渐渐走出往昔的阴影。但一场车祸毁了一切。她的反应和索菲一模一样——抱着“早死早超生”的心态再次放纵堕落,以报复无情的世界。在伊莎贝尔义正言辞地指责索菲本性低劣、自甘堕落时,毛姆解释得太贴切:“她本来住在天堂,现在天堂失去了,她住不惯平凡人的平凡世界,因此,绝望之余,一头钻进地狱。我可以想象得出,既然她不再能喝到天神的琼浆玉液,那还不如饮小便的好。”菲茨杰拉德在《了不起的盖茨比》开头说过:“这世上不是每个人都有像你这样优越的条件。当你想批评别人的时候,就想想这一点。”

  凡人总是难免美化自己的所作所为,为了忘却痛苦,为了减少愧疚,为了获得轻松。无论是艾略特拿“我从不与人争,没有人值得我与之争”的诗句洋洋自得地自况,还是伊莎贝尔多年来的自我催眠——毫无私心地爱着拉里,为了拉里的前途才放弃了他。就连拉里也难免坠入自我牺牲的陷阱,试图用婚姻拯救索菲堕落的灵魂。毛姆对此也毫不留情:“自我牺牲是压倒一切的情感,连淫欲和饥饿跟它比较起来都微不足道了。它使人对自己人格作出最高评价,驱使人走向毁灭。”想想自己也曾在恋爱中抱有那种为人牺牲的悲壮心态,自我感觉也是相当良好。人性当中有多少虚伪矫饰,哪怕对自己也难以启齿呢?

  拉里应当是读者最钟爱的角色吧,连毛姆也自叹不如:“我是个俗人,是尘世中人;我只能对这类人中麟凤的光辉形象表示景慕,没法步他的后尘。”拉里身上寄寓着许多人终其一生无法实现的自我。生而为人,总会想要追寻一点什么,总会对来去产生好奇。只不过,多数人踏入现实的河流便一去不回,从此吃喝拉撒,生死疲劳。而少数人选择遗世独立,上下求索,不寻到生命的真义便无法罢休。如同拉里告诉伊莎贝尔的:“你决计想象不到读《奥德修纪》的原文时多么令人兴奋。使你感到仿佛你只要踮起脚伸出手来,天上的星星就能碰到似的……我真希望能够使你懂得精神的生活多么令人兴奋,经验多么丰富。它是没有止境的。它是极端幸福的生活。只有一件事同它相似,那就是当你一个人坐着飞机飞到天上,越飞越高,只有无限的空间包围着你,你沉醉在无边无际的空间里。你是那样的欢乐,使你对世界上任何权力和荣誉都视若敝履。”

  毛姆在第六章开头便开宗明义告诉读者,完全忽略这一章的谈话也不影响情节的演进,但随即又提醒道,如果不是与拉里的一番长谈,这本书也不会诞生。这一章确实是全书的华彩所在,它是拉里一个人的朝圣——漫长、艰辛,却也异常美妙。

  如果你也对看似美满的生活心怀疑虑,既厌烦活着又惧怕死亡;如果你也对现实里的善恶交锋充满困惑,不明白罪恶是造物主所为还是后天的选择;如果你也对诸神的存在相信又怀疑,对“以信仰它作为得救的条件”的宗教心存抵触;如果你也渴望知道生命能否轮回,灵魂能否永生;如果你也渴望摆脱肉身的束缚,体验那种万物皆存我心的安宁快乐……那么,你一定会被拉里的问道之旅深深吸引,心有所感。

  虽然书里没有提供任何答案,拉里本人的结局也无从知晓,但这或许会成为你自我追寻、自我完善的起点。究竟要怎样度过一生?这件事没有现成的指南,也分不出高下对错。我想,尽量按照自己的心意活着,临死前觉得心满意足,就算是不枉此生了吧。

  《刀锋》读后感(六):本书最喜欢的人物是苏珊

  毛姆好像很爱物质与精神,枷锁与自由这一题材,本书中众人都是各有各的俗世烦恼和生存之道,唯有主角拉里一人,因为参加一战的原因,开始思考人生,开始想要寻找为什么万能的上帝要让人受苦,要创造恶的答案。 毛姆很爱讽刺,但又那么温柔仁慈,不忍苛责自己笔下的人物,尽管他事实上把他们写的荒唐,比如艾略特的虚荣、势力,伊莎贝尔的控制欲和占有欲,甚至还有点恶毒,但他又反复称赞他们慷慨、善良。相比起来,主角拉里的形象塑造却非常之单薄,拉里的转变、追求、开悟,都让人将信将疑。 译者所用的“晃膀子”一词更是让人醉了,至少我在之前从未见过,看了这本书以后,也不尽明白到底怎样是“晃膀子”,我理解的拉里所说的“晃膀子”就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没有目的和约束?其实拉里一开始就一副很超脱的样子了,到最后去当出租车司机一点也不意外。苏珊的结局才是意外之喜,她的精明和现实恰到好处,我一边看一边想如果是曹雪芹写,定要给她改个名字叫“娇幸”什么的了。 译者说拉里的原型是维特根斯坦,一开始我真信了,但后来觉得译者多少有点妄下结论了,而且还被广泛引用,毕竟维特根斯坦也是大人物,不带这么草率的。wiki上说的三个疑似原型我都不认识,不过拉里的原型是谁其实并不重要,只要记住这个形象就行了。

  《刀锋》读后感(七):我没想到,看完书后最喜欢和羡慕的竟然是苏珊鲁维埃……

  书看至中段,拉里的形象渐渐跟《源泉》中的洛克、《悉达多》里的悉达多、《禅与摩托车维修艺术》的主人公甚至老庄开始重合。

  年近三十,除了生活的担子加重,到此为止并不算成功和满意的过去和现在使得我对人生的思考也越来越多。

  而在长久的自卑和焦虑状态下,人生这个气球在我眼里,像是悬挂了太久,渐渐干瘪。

  不时会冒出“已经这样了,索性放光气好啦,把天空让给别的气球吧”的念头。

  每每大哭、默哭、一遍一遍跟自己对话、不停地问身边的人……

  然并卵。

  逼着自己沉下心看书,于是这大半年看的正经书,大多以“人生的意义”或者“感性和理性之上的那个点”为中心,包括钱穆的《中国思想通俗讲话》包括《胡适自述》包括张春和重读一遍的《失物之书》,包括村上。

  而产生这种感觉,或许是因为“你追寻什么,就在书中看到什么”。

  “成功的人生指导书”这种东西是天生没有以后想必也不会有的。

  或者说它是天生存在而大多数人永远不相信不会遵循的。

  洛克从一开始就知道专注于自己的优长并坚定不移的执行、悉达多历尽种种生活最终同自己和解、波西格探究“良质”到疯恢复后认识到当下的重要、老庄则是边生活边把道和禅的种子一把一把地撒啊……

  前人走过无数次的路,再走,仍旧布满荆棘。

  心中能渴求和寄望的只能是“既然他们……那么我……”

  攀比心仰望心一起,就落了执。

  所以我为什么喜欢苏珊?

  她是这些虚构人物中最恣意的,永远着眼于当下,自己活的开心并且尽量不带给别人烦恼,不端着、不抬高落低,认清现实并尽可能抓住每个机会,不为失去的人事物懊悔,做自己能做的事情并且做好……最终也得到了好姻缘;不过我敢说,以她的个性,怎么过她都不会让自己太差的。

  她的所有选择,都指向未来更好的方向,而她做的那么决绝果断。

  思考什么人生意义啊,没有实现的人生没有任何意义。

  活着是此时此刻,你的人生就是每一秒的你。

  而最后,洒脱不过是跟人生还未到尽头的人说一句:

  “我们曾经在一起玩得很开心。日后多想想我。”

  《刀锋》读后感(八):《刀锋》之中维特根斯坦的些许影子

  老实说,毛姆的写作风格来跟维特根斯坦这种超然之士结合起来,我是觉得不太自然的。毕竟就我所拜读的有限的毛姆著作中,总是少不了社交,哪怕是平常不过的与有人喝茶聊天,更遑论在一个三五成伙的环境中讨论见闻了。不得不承认的是,《刀锋》这部著作看起来的确行云流水,最大限度的没有过多突兀的棱角。这样看来,还是接受了前述的美中不足的。

  虽然毛姆在首章中出于某种原因藏着捏着,不告诉读者文中拉里的原型是著名的哲学家维特根斯坦,但是还是被人察觉到了。作为一名维特根斯坦的粉丝,虽然仅仅是浅薄地拜读了《维特根斯坦传:天才之为责任》这本书,甚至没敢碰维氏的哲学著作,但是想在此蹦跶一下,依稀地将近两年前读过一遍的《维特根斯坦传:天才之为责任》留下的残存记忆与文中的拉里结合起来,虽然察觉到的地方不多,于我而言,这多少是一件乐事,也就足够了。以下分别用本书代表《刀锋》(插图本),维书代表《维特根斯坦:天才之为责任》进行比较,对维书只进行记忆式的联想引用,不费力查找原书了。

  本书第一处(P110):“我认为从事几个月体力劳动对我有好处,这会使我有时间把自己的思想清理清楚,使自己平静下来。”

  维书:维特根斯坦是持有过劳动助于思考的观点的,而且也亲身从事过劳动,虽然具体不记得是否还是挖煤。并且维氏后来也是参加了一战,虽然被俘虏了。本书中也有拉里参加一战的介绍,也算是统归为这一点吧。虽然维氏不幸被俘,可是感觉萌萌哒有木有啊哈哈。

  本书第二处(P117):“我想当会修机器,所以把机器检查一下,半小时之内,就把车子修好了。”

  维书:维特根斯坦刚开始是求学于一所工程学校,而且是飞行器相关研究。这一点本书中后面也提及了,拉里与飞行器的关系,此处按下不表。维特根斯坦自身好像是到小学教书还是到一个工厂,也展示出了自己卓越的机器修理才干,周围人都拜托他修理有关的机器,活脱脱的一个机器小能手呢。

  本书第三处(P165):”装修他建造的这座教堂现在成了他生活中主要的乐趣。”

  维书:维特根斯坦设计并且参与建造了一所住所,记不起是他的还是帮他姐姐完成的。作品完成的相当出色,具有很高的价值。后来不知是否毁于战火还是另有原因,总是不复存在了。不难看出,维氏的智商真是可见一斑啊。

  本书第四处(P168-169):“由于长的很瘦,颧骨显得更加突出,庭穴更凹进去,深陷在眼窝里的那双眼睛比我记得还要大些;仅管如此外表还是很漂亮。“

  维书:准确的说,这里不涉及维书,反而是一图胜千言:

  《刀锋》读后感(九):《刀锋》读后感

  《刀锋》读后感

  艾略特·谈波登是小说里出现的第一个人物。他有一套自己的价值观,简单来说是非常之入世、世俗、势利的价值观,但从另一些角度来看,他也是个顶可爱的人。比如,宴会的人数不够,有人临时拉他去凑数,他也不会介意,还保管把坐他身旁无趣的老太太逗得乐呵呵。又比如,他总是送鲜花送巧克力给初来巴黎的朋友,虽然他并不需要得到他们什么好处。我喜欢描写艾略特帮作者砍价的那段“……他争论、哄骗、发脾气,想法子叫对方心软,嘲笑他,挑东西的毛病,恐吓说再也不踏进店门……”,砍价时艾略特饱满的舞台感被形容地淋漓尽致。而我想起颇会砍价的老爸,不禁笑了。

  艾略特的最后一场未能赴约的宴会和那隆重的葬礼,在小说里带给了他华丽的谢场。作者说,以艾略特的机伶,绝不会看不透围着他的人只是贪图利益,但艾略特就是看重所谓的贵族身份,那是源于他心里狂热的浪漫主义。他的价值观里,人就是不平等的,而他,就是要成为充满仪式感的上层。

  拉里·达雷尔,小说里的第一主角,是我最爱的角色。我喜欢拉里和伊莎贝儿在巴黎大学附近的小旅馆里的对白。拉里说起他看哲学书时,内心兴奋,“就好像踮起脚就能碰到星星一样”。他设想和伊莎贝儿的婚后生活,用不多却够用的退伍补贴过日子,看书、和有趣的朋友下馆子、旅行,但伊莎贝儿说:“我是一个平常、正常的女孩……”她不要拉里计划的穷游,不要过拮据的日子,她要漂亮衣服和及时行乐。他们平和地解除了婚约。我打心里觉得这样是对的,也很欣赏伊莎贝儿,因为她清楚自己要什么,她敢等拉里两年,也敢在知道拉里的价值观不同时,选择自己想走的路。虽然,没有什么选择是十全十美的。

  之后,拉里去旅行了,在法国朗斯的煤矿干活,因为他觉得适当的体力劳动可以让思想沉淀一下。我很认同,体力劳动后身体累了,读读书,让身体休息,心灵则尽享舞台。拉里遇到一面粗俗一面哲学的“两面派”考斯第。而后到了德国波恩,进了阿尔萨斯修道院,感受到晨祷的魅力。也到西班牙的塞维利亚,那个被作者形容为“只要年轻就等于置身天堂”的地方,和一个惹人疼的女孩同居了一阵子。再之后,他去到印度,在达特拉凡哥尔拜见了西里·甘乃夏,并在生日那天灵魂顿悟。在小说第六章里,拉里和作者聊着经历和哲学。拉里说:“在自己的灵魂里寻找安慰和鼓励……我相信上帝只在我心里……”我很受触动。有时心烦意乱、困惑无助时,我会设想,如果是十年后更成熟的自己,会怎么做。或者是有些想不明白问题,在神清气爽的清晨,内心自然升腾起通透的答案。我觉得人自己内心是有一个神明的,我们只需要信任自己,内心自有答案。

  拉里是很理想化的人物,那样子不在意物质生活更注重经历、体验、思想,在我看来相当的潇洒、自在。艾略特在墓碑上写的兰道尔的诗,对他并不太恰当,用来形容拉里,或许正好:

  我从不与人争,没有人值得我与之争;

  我爱自然,其次爱的是艺术;

  我向生命之火伸双手取暖;

  火快烧残了,我也准备离去。

  《刀锋》读后感(十):的确三流的毛姆

  迅速而牵强地看完《刀锋》,失望得不出所料,此书完成于43年推出,当时毛姆已69岁了。他的人物刻画依旧出色,依旧过于机灵,细节一描写起来便难免沾沾自喜,刹不住车,热衷于欲盖弥彰的戏剧性,肥皂剧劲掩盖不住。

  是的,相似,在一众长短篇中,他不断重复自己,炮口永远对准中产阶级,明捧实踩屡试不爽。他的拿手好戏是一边否定物质生活的浮华与有产阶级的空虚虚伪,一边将追求精神生活的人的孤独苦行僧化。他的小说,就如流水线日剧,蕴含一定的不能说不深刻的道理,出现一些让人想要分享的金句。该做的都做足了,话也说得再明白不过了,看得过程流畅,没有重看的必要。他是一个很快就被看到头的作家,但凡阅读他的作品不下两次的,很难再激起阅读他的欲望。卒读也是困难的,在我看来,《刀锋》的主旨在伊莎贝尔与拉里讨论婚约时已全部表达完毕,后三分之二没有上升更深的意义,长篇累牍,啰嗦至极。

  曾经有一面之缘的女作家私底下说过:「那些大声宣称自己喜欢毛姆的,就等于告诉别人『我的文学品味不怎么样。』」比起总是试图公正客气的评价,直截了当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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