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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布朗克斯到百老汇读后感10篇

2018-07-14 05:44:01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从布朗克斯到百老汇读后感10篇

  《从布朗克斯到百老汇》是一本由莫斯·哈特著作,华夏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49.00元,页数:452,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从布朗克斯到百老汇》读后感(一):失败者资格回忆录吗?

  《从布朗克斯到百老汇》原书名 act one,是百老汇戏剧家莫斯·哈特的自传,被誉为写美国戏剧界最好的书,在美国出了不下4个版本。这本书描绘了作者经历种种挫折,终于从社会底层仓库管理员成长为百老汇的当红作家的经历。从我的这段描绘来看,这本书似乎是一本励志书。不过,要是作为励志书来看,它实在写得过于好了。这本书刻画人物鲜活,是我读过的书中少有的,其中的热爱戏剧乃至把生活都戏剧化的凯特姨妈,可以说是我读到的最精彩的人物之一。另外,幽默语言、对戏剧人心理的深刻的洞察、对人生和戏剧的独到之见,让读者既享受到读书之乐,又会多有启发

  不过,我读完这本书之后却产生了一个疑问失败者有资格写回忆录吗?因为这本书里面有几处写失败者的地方,实在给我的印象太深了。

  第一处发生在作者看到一个英俊的老演员由于演技差而被导演奚落的时候。“他有英俊的外表迷人气质,假使他在很早以前就作出选择的话,他可能容易在其他领域做得非常好。他为什么没有那样做呢?”

  “他当初做出的是不是一种轻率愚蠢的选择呢?在下午遭遇的背后,是事业失败和虚度一生缩影。几乎可以肯定的是,他必然早就知道,他充其量就是个二流演员,而戏剧为二流演员提供的廉价回报,并不足补偿他遭受的耻辱。” “在某些领域,仅仅有愿望兴趣,并不能给你带来渴望中的回报,不管你如何努力,到头来很可能是黄粱一梦。”

  第二处则发生在他和百老汇著名导演考夫曼共同修改他的剧本碰到困难,考夫曼宣布要放弃修改,作者感到绝望时。他坐在海滩边的长椅上,看到身边一对对情侣甜蜜的走来走去,“我盯着那些在我面前经过陌生人,在其充分发酵之前我一直不曾感觉到的所有的绝望,瞬间变成了一种让人感觉发痛的愤怒。我带着一种妒忌心产生的强烈痛感意识到,我从来不曾和一个姑娘像模像样地拍拖过——因为我知道,我既没有时间,也没有为此所必需的金钱。我储存起来的有限的空余时间,都用在了工作上;我能够节省下来的钱,都用在必须观看和钻研的戏剧上。” “我觉察到,这辈子痴迷于戏剧的结果,很可能就是一种不了了之无利可图浪费。”

  在生活中,我们是不是为了某种事业,可以不计成功与否,只是奋斗就可以了呢?《西游记》中的唐僧师徒,如果最后取不到经,哪之前经历的种种磨难有意义吗?

  《从布朗克斯到百老汇》读后感(二):讲小故事能力

  买《从布朗克斯到百老汇》是因为看到公众号上一句评语,“就比如她第一回得到剧院工作这样的破事儿,他都能写得像警匪片一样惊心动魄”,我立马就从微信切到京东买了这本书,果不其然,读到好笑桌子都要拍烂。

  有些人写文章喜欢宏大叙事,上升到很高的高度比如说千年之殇、难以言喻的心痛之类的。从前我也喜欢这样写,大学第一年寒假作业交读后感之类的东西,我想了半天写了篇《纳兰性德》的传记读后感交了上去,全篇他是忧郁诗人承受生命中哀伤来到这世界困苦俗世喧嚣,聒碎乡心梦不成,自觉得纳兰性德多舛的命运感人至深,其实沉浸在自己怎么这么文艺感动中不可自拔。这个毛病得是个慢慢痊愈的过程,很难根治,几年之前想写川藏线游记,开篇还是川藏线对我来说有着独特意义发现根本写不下去,一打字鸡皮疙瘩就随键盘噼里啪啦的声音要掉一地,最终也没写成,还好这算这毛病慢慢好转的阶段

  所以为什么看到一句评语,就可以认定这本书好看,写大而空洞的话太容易,百度引擎搜索,可以全篇跟自己对上半小时飞花令,写一件小事乏味很难,写一件小事引人入胜简直就是大师水准推荐者说的他得到剧院的工作这件事我反倒不觉得多惊心动魄,倒是他用化名给自己老板写剧本要跟他坦白这件事,一波三折,那种欲言又止的状态的描摹仿佛你就坐在戏院观看表演,这么三番五次调观众胃口后,落点又非常巧妙,最后时刻感觉自己那口悬着的气也一起落下来。他写第一次带他年迈贫穷但是一生热爱戏剧的凯特姨妈去剧院,他这么描写凯特姨妈自己可以坐在前排的行动,“凯特姨妈就像一艘进港的大船一样通过过道,并舒适地坐在她的前排座位上,如同终于回到家里一样,发出了一声轻轻的叹息。”这类精彩的句子还有相当多,也许有人看了这篇文章会想找来这本书看看我就不剧透了。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是上部,作者写的都是他成名前苦苦奋斗的小事,幽默又带辛酸回味,有种看周星驰早期电影的感觉。

  读剧作家传记可以窥见他们文字上取得成功的秘诀,莫斯哈特的第一部戏的创作过程就透露出戏剧创作是一个不断删除重来的过程,村上春树小说《1Q84里》也透露出这种创作状态,天吾君在创作《空气蛹》的时候,先写再删,再填充。所以,我的文章也几经删改,拖了好几天才发,莫斯哈特成为了知名剧作家,村上春树等待着拿诺贝尔奖,我写着只有十个观众的公众号,我们都有光明前途

  此文发布在本人公众号:企鹅徒步兴趣小组信号:insanepenguin。每周不定期发布关于书和自己的小故事,也许你会有兴趣一起拥有光明的前途。

  《从布朗克斯到百老汇》读后感(三):一个美国梦的样板

  (转自《21世纪经济报道》,王为松先生的推荐)

  我们每个人大约都不会忘记,自己小时候是如何日思夜想要去一个梦寐以求的地方,譬如,我上了小学,也没去过早已耳熟能详的外滩。第一次去外滩就变得特别隆重,提前好几天宣布,于是迫不及待地等待,唯恐大人们变卦。

  所以,读到莫斯·哈特12岁时,家人还不允许他自己去市中心,甚至每次坐地铁从百老汇下面经过,也从未让他在时代广场下车出来看一眼,特别能理解一个每天翻看《戏剧杂志》的孩子心情。我们很难说究竟是不是童年情结,使莫斯·哈特后来成为美国戏剧的代名词

  这是一部关于美国梦的回忆录,你也可以当作小说读,出版社更愿意把它作为励志读物,“献给所有曾经梦想而奋斗过和正在为梦想奋斗的人”。如果你觉得450页的中译本还是太厚的话,那么也可以花一个晚上去看乔治·汉密尔顿和贾森·罗巴兹主演的《第一幕》,其实这本书的英文原名就是ACT ONE。

  《从布朗克斯到百老汇》读后感(四):这不是一个励志故事

  2015年第三本——从布朗克斯到百老汇。

  很少看小说和叙事的书,这是一位剧作家从贫民窟到百老汇一夜成名的自传。不愧是戏剧大师,故事主线清晰情节跌宕抓人,人物形象鲜明,还有很多特生动让人忍俊不禁细节比喻

  有时候会看得特激动,想说说腰封上的这个词——梦想。

  提前知道了剧情大概,看的时候就一直着急,要开始写剧本了吗?没有。要有伯乐发现他了吧?没有。演出该大受欢迎了吧?没有。该一夜成名了吧?还没有!但是,没有没有还没有,每一次跟着的都是他没有没有还没有放弃

  老在说要坚持梦想,可谁又说得出自己到底有没有梦想?或者说得清梦想到底是什么呢?在这个人的故事中我发现,他对梦想和目标的热爱、坚持与追求,就是一个溺水的人想要活下来想要抓住一根绳索一样的强烈,那样强烈和用力

  《从布朗克斯到百老汇》读后感(五):他的人生就一出励志的悲喜剧

  关于这本书的美誉光环,都是在我看完这本书才了解到的。比如说1959年,美国有一本书在畅销书榜单上上榜41周,从纽约市到威奇托,人人都在读这本书;1963年,这本书又被改编成同名电影,大受欢迎——这本书就是《从布朗克斯到百老汇》。它被誉为“写美国戏剧界最好的书,也是最伟大的美国传记之一”,”有史以来写娱乐业最伟大的书”,“对娱乐业有兴趣的人的必读书”,“关于百老汇最好的书”;而在玛丽莲•梦露的藏书单里也有这本书……但当初我拿起来书来看时,我完全不知道这本书的作者莫斯•哈特是谁,只是当成一本普通的人物传记来看,一旦看进去,真是一场非常过瘾阅读体验。它完全可以当成一本优秀的小说来读。

  一个戏剧家是如何养成的?这个问题问莫斯•哈特是非合适的。他的家庭十分贫困,“我是在长期贫困的氛围中长大的,我的唇边总是带着鲁斯•戈登所描述的‘贫穷的的深褐色味道’,我的鼻尖永远都能嗅到真正意义上捉襟见肘严峻气息”,但很幸运的是,他有两个热爱戏剧的亲人:他的外祖父和姨妈凯特。外祖父在全家陷入困顿的时候,依旧带着全家去看一次夜总会节目表演,这让“我情不自禁地想到,如果知道我写了一部剧本,那会给他带来多么大的快乐”;在外祖父去世后,姨妈凯特成了他“随后多年的青少年时期一个强大决定性影响因素”,现实中,姨妈看起来是个傻里傻气女人,但是一旦到了剧院,立马像换了一个人似的,她会早早地来到剧院,充分感受那种动感十足的现场气氛,对于剧院的所有一切都是津津有味品味。她在看戏的时候,就带着他,“相比于我生活的那个充满敌意的世界,戏剧世界对我来说具有了更多的现实性,而且突然之间,我的两个庇护所——我的姨妈和剧院——在我的脑海中占据了主导地位。”两位至亲对他的影响可以说一生的。他从小就立志于戏剧事业,而梦想的最终点就是百老汇。

  书名是《从布朗克斯到百老汇》,那布朗克斯是什么地方?——纽约的贫民窟。作者就是出生在那个地方,贫穷是他从出生就开始要面对的恶魔,手工业父亲因为工业化时代的到来而失业,而“由于我们在通常光顾的杂货店和肉铺的欠账越来越多,我的母亲甚至害怕从他们门前经过,以免被他们看到”,在这种绝望的生活中,要想从这里走向百老汇,看起来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情。贫穷可以说给作者带来了深入骨髓的痛感,每天都要操心下一顿饭在哪里解决,那种无时无刻的绝望感和挫败感,如果没有戏剧这个梦想的支持,人恐怕要陷入崩溃。作者写道他在成名后,购置大量房产奢侈品,为的就是祛除那种早年贫穷带来的阴影由此可见其影响之深。书中在结束时,有一场特别戏剧化的场面,他和考夫曼合作的戏剧终于成功,而他回到家,要他的家人立马搬家,什么东西都不用带,他要带着家人彻彻底底离开贫穷的领地,来到剧场外面,人群在场外排起了长队,而他从售票员那里拿一大沓钞票,“我一言不发地炫耀性地数着钱,并且意识到我的周围那种充满敬畏寂静气氛。”这是全书高潮

  我相信作者写到数钱那个场景,是无比地兴奋的,他肯定一遍又一遍地回味。而我们作为读者,也能受到感染。作为一个戏剧家,他懂得如何让一本传纪变得引人入胜。作者很善于将琐碎的生活描写成一幕连贯的戏剧,节奏感非常好,全书分上部和下部,各13章,每一章都写得扣人心弦,生动精彩。他提到乔治•考夫曼改动他的手稿:“我接过手稿,改动的效果让我非常惊讶。这个场景的内容保持不变,但主旨不再因重复而显得模糊,一切都表达简洁而清晰,给了这场景一个新的张力。他改动的效果很神奇,让我不敢相信,自己的剧本原来那样累赘冗长。”把这段话,用来形容他这本传记,是恰如其分的。他把从戏剧里学到的经验用到传记的写作中来,生动地刻画了外祖父、姨妈凯特、母亲、父亲、考夫曼……每个人物在他的笔下,寥寥几笔,栩栩如生;他摒弃了无关的细节,通过一个个充满戏剧性的场面,把人物放进去,把自己的情绪放进去,从而把我们也成功地带入了进去。

  这本书的英文书名是《Act one》,直译过来就是《第一幕》,全书最精华部分,我觉得是作者如何从一个“菜鸟”成为“戏剧家”的过程。这个过程,实在是太艰难了。书中写到他当时十几岁,写了《亲爱海盗》,遭遇惨败,此后为了生存和梦想,不得不从事让他痛苦夏令营工作;后来他又写了一部《一生的一次》的喜剧,得到了戏剧演出商山姆•哈里斯的赏识,后者推荐他和知名剧作家、20世纪的百老汇“喜剧之王”乔治•考夫曼合作,对这部作品进一步修改和打磨。尽管两人努力工作,这部戏剧同样遭受到像《亲爱的海盗》一样的惨败。当连考夫曼都打算放弃这部戏时,他绝望走出剧院,走在木栈道上,“现在台阶上坐了另一些孩子,他们看上去和我过去认识的那些孩子仿佛难以区分,我羡慕地看着他们。不管他们长大后有很什么样的梦想,他们的梦想都会比我的梦想更加可靠。戏剧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诅咒。”

  在这里,“第一幕”既是他戏剧生涯的“第一幕”,也是他生活的隐喻:“因为如果他是一个尊重他的手艺的人,而不仅仅是一个戏剧产品推销商,他就会非常清楚,不管他的技术多么过硬或者取得多大的成功,只要他在一张空白纸上重新写下‘第一幕’这几个字,而且允许自己面对充分而残酷的事实,那么,他其实是第一次在创作一部戏剧。他的多年的经验和过去的成功毫无意义。倘若他对自己足够诚实,他就必须正视自己的不足和限度,并且与之达成妥协,因为在此期间,他从他的职业中几乎没有学到任何东西。”是的,戏剧就是如此迷人,又如此残酷:“剧作家在每个新的剧本中,都会面临他之前从未执行过的操作。相对于每一部新的戏剧,剧作家都是在未知海域中航行的哥伦布,他不会不安地预感到,哪怕他逃过了一场叛变,那些不友好的印第安部落——批评家和公众——也将汇聚在他的航程尽头的海岸上,等待着割掉他的头皮。难怪当他每次重新开始撰写‘第一幕’的时候,他都会浑身发抖,在公共出版物上大声呻吟,让他的那些有宽容心的同行或朋友听到他的抱怨。”(全书除开故事讲得好之外,作者多年浸淫于戏剧之中的这些见解和体会,也值得我们细细品味。)不过值得欣慰的是,虽然他屡受挫折,很快对于戏剧的热爱让他又一次振作起来,重新改稿,重新排练,终于反败为胜,也由此彻底扭转了自己的命运——如此艰辛,如此励志。

  最后,我必须说读这本书非常地愉快,因为虽然作者写到了很多不幸的遭遇,可是他写起来并不自哀自怜,反倒是幽默得不得了,读的时候我常常是忍俊不禁。读完这本书,我发了一条微博感慨:“读一本书,读到兴奋处,简直像是坐在钱堆里数钞票,越数越带劲,数累了歇一歇,在钱堆里走一走滚一滚再接着数,有时候故意放慢速度,拖着延着,一再细品那种满足感,可无论怎么拖都有看完之时,那简直像是是忽地一下钱全没有了!整个世界都空了!你还不愿意从这样梦里醒来——啊,曾经那么富有过呀!”

  《从布朗克斯到百老汇》读后感(六):只有一个世界是不够的

  世上大概没有单纯只是“活着”这么一回事。对于现代人来说,在现实的生活之上,永远有另一个闪闪发光的世界在那里召唤着他。这种幻想中的事物,常常被称为“梦想”,而实现它的过程则被视为是现代社会最常见的奇迹——但根据剧作家莫斯•哈特在其自传《从布朗克斯到百老汇》的看法,那些年少时代的胡思乱想,像食物和水一样,都是一种基本必需品。这或许是因为,只生活在一个世界中,对许多敏感的心灵而言是不堪忍受的。

  所有这些个人主义的梦想,说到底都是“试图成为自己所不是的他人”。而这,也正是戏剧的本质,尤其在一个虚拟角色扮演尚未兴起之前的年代里,表演艺术可能是一个人“成为他人”的唯一合法机会。从这份自传中也能看出,对于一个现实生活几乎处于绝望的窘境的年轻人来说,这种追求也能提供一个避难所,因为通过对另一个更好世界的向往,可以暂时忘却眼皮底下的困苦,“可以肯定的是,一个孩子用来缓和他的不幸的第一个退路,就是构想出一个属于他自己的世界,而这只是他离开个人世界,进入戏剧的幻想世界的一小步。”

  当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所有的艺术都是艺术家所构想出来的虚拟世界——作家也许更甚,因为他们需要用文字编织起一个自己安居在其中的封闭巢穴,一如福克纳,一辈子都在不停地写他故乡那个“邮票大小的地方”。那些风格独特的作家,基本上都是有着自己小宇宙的人,阅读他们的作品,通常就意味着被他们的万有引力捕获而进入其行星轨道。

  不过在所有这些文学形式中,戏剧大概又是最为特殊的。这不仅是因为戏剧常常更直接地呈现为对生活的模仿、更依赖角色人物,更重要的是,剧作家能够立刻看到、而且必须面对观众的反应。一首诗歌、一篇散文的好坏也许根本不取决于读者当下的反应,但一场戏剧的成败则以掌声和票房的形式极其迅速直观地表现出来。赞美和倒彩都是当场兑现的。对敏感的作者来说,这种压力不如说是巨大的折磨——我完全理解莫斯•哈特在书中提到的那种心情,他在自己的戏剧开幕后对演出效果和观众的反应几乎感到恐惧,“我能够坐在剧院里,看完一两个最喜欢的场景,但是我知道,如果把整出戏从头到尾看完,只会让我觉得痛苦,我甚至没法带着任何程度的愉悦感看完它的一大部分”。

  相比起偶尔幸运的成功,一部戏剧的失败更有助于我们加深对这门艺术的敬畏:和诗歌、散文和诗歌相比,戏剧更多受到幸运之神的主宰。像普鲁斯特这样神经衰弱的人,也能够凭一己的力量控制自己小说所编造的那个世界中最微小的尘埃,但没有哪个剧作家敢说自己能控制戏剧的每个环节,因为从本质上说,它们大多都是不可控的。一个在剧本鉴赏方面堪称精明的老手,也会看走眼(“在任何时候低估美国公众的低品位,都是非常愚蠢的”);挑选角色演员时更充满风险(以及屈辱,因为让人挑选自己本身就是屈辱);彩排是真正的地狱,主宰彩排的神灵捉摸不定,也许会在最不可能出现问题的地方搞得混乱不堪;至于对观众的反应,那几乎就像依靠占卜来窥见明天的天气一样。这一切都意味着,在戏剧这个领域要获得成功,可能需要经历更多的失败,因为每一个新的剧本都像是在未知的海域里航行。

  从他的描述看,莫斯•哈特自己的早年生活基本就是接连不断的失败。这可能是生活给予他的最好礼物。虽然仔细看起来,他所经历的人生也并无十分特殊之处,但他以一个剧作家的才干将它们剪裁成了一幕精彩之极的戏剧。要核实这部自传中人物和细节的真实性是愚蠢而不必要的,因为在很大程度上,他们不如说是剧作家本人所创造出来的。你甚至能有这样一种感觉:正是通过把这些过往的经历和人物写入自传,作者才消化了那种持续已久的不适感。一如米兰•昆德拉在《笑忘录》中所说的那样:“过去才是充满生气的,它渴望着挑动我们,刺激并侮辱我们,引诱我们去摧毁它或者重新粉饰它。人们想成为未来的主人的唯一理由就是要改变过去。他们苦苦奋斗就是为了进入那么一间实验室,在那里照片可以修饰,重新着色,在那里传记和历史都可以改写。”

  能做到这一点,不仅是因为他最终成功了(有位剧评家这样嘲讽他:“他有了钱以后,就变得和上帝一样为所欲为”),更多地或许在于他不断地在重新审视自己,以及自己所处的那个小小世界。换言之,他是一个自觉地生活的人。正是在这种反复的审视中,这个自学成才的年轻人摸索出自己对戏剧的理解以及它的存在对自己的意义,他以一种几乎是悲悯的眼光看到自己栖身的这个贫穷小家庭中每个成员的悲剧性生活——这或许也是属于剧作家的“上帝视角”,因为当每个人被视为一个戏剧角色时,他们的悲伤、失败、乃至专横,一瞬间都变成了可以理解的悲剧,从而被赋予了某种特殊的意义。生活总是有意义的,但并不是人人都能有幸发现它。

  这可能正是一个以文字为生者的必备素养。他依靠着自己不可预测的直觉和足够丰富的挫败经历,发现周遭世界仿佛都是为了写入剧本而存在。正由于他的很多体会都基于他摸爬滚打经历过来的最深切感受,它们常常都能击中写作者的内心:写作中的那种孤独感、那种不可控性、重读时的沮丧、以及它给内心带来的满足感,都是如此真切可感。这并不是说他所总结的就是不可动摇的金科玉律,而只是表明一件事:每个写作者归根结底都要依靠自己找到属于自己的方法,就像一个人总得自己反复练习后才能找到适合自己的走路姿势一样。

  这部自传的英文原名是Act One(《第一幕》),所谓“人生如戏”,仿佛他是在人生最初的二十几年里“扮演”着自我那个角色。据说萧伯纳曾说:“任何连第一幕都写不好的人,最好完全放弃剧本创作。”如果这“第一幕”是早年人生的隐喻的话,那这一断语不免太过严苛。自传并不只是成功者的特权。实际上,就其对人生的意义而言,失败和成功并无高下之分,它们同样都是舞台上的一幕场景。重要的在于,为了寻求另一种生活的失败,总是值得去尝试和忍受的。在这一意义上,或许可以说,这部自传指向了一种共同的生活经历:现代人,尤其是知识分子,只能在一种双重生活中获得满足。把它们划分为“现实生活”和“梦想”的二元论是错误的,因为梦想就是现实生活本身。

  《从布朗克斯到百老汇》读后感(七):把人生活成一场戏

  政治家的自传往往仍然谎话连篇,小说家的自传写着写着恐怕难免杂糅幻想,在这一点上戏剧作家可谓既忠实于自己的技艺又不作伪饰,他们只是将过往经历小心编织,安排出起承转合与低谷高潮。

  一代剧作明星莫斯·哈特的传记《从布朗克斯到百老汇》算得上这方面的典范,这不是一本戏剧作家的成功史。在他的笔下,童年的贫穷,亲人的离去,尽管悲苦,却总不是绝望,不停的挫折底下,愈勇的是戏剧之梦。就像如今每一个身处黑暗影厅观看好莱坞大片的观众一样,阅读此书时,你知道主人公必将带着他的理想迎来英雄式的胜利,这不是由于我们已经事先知道了他在百老汇的绚丽功业,而是缘于他的写作本身,这也正是戏剧的魅力所在。好的戏剧从来不害怕透露结局,就如同人生终不过是一场死缓,但其中的悲欢离合,却总是引人投入,让人义无反顾。

  悲切总不过是悲切。我在纸上写下两个“悲切”,并不意味着我的情感就是写下一个“悲切”时的两倍,我用80分贝的声量来嚎哭,情感也不是40分贝时的两倍。当然,当我写下一万个“悲切”或者将嗓子喊哑了,你或许能体会到我情感的增强了。但这仍然应该看做是一种新的表达方式的成功,而不是原来方式的算术叠加。

  所以好的艺术从来不避讳表达人类最基本的情感,它无须走向任何神秘玄远的地方,反过来,恰恰是最基本的情感才能打动最多的人。艺术的意义在于构建一种表达方式,而不是要对所表达的内容动什么手术。

  戏剧作为人类最古老的的艺术之一,比起其他形式来,几千年来它的工具箱几乎毫无进展,但讲故事仍然是我们时代最重要的娱乐方式,或许说明了它根本不需要什么变化。是电影幕布需要故事,而不是故事需要电影幕布。

  所以,当莫斯·哈特在传记中写到他的剧作取得成功,全家在搬离那个可怜的小破公寓时,有一个情节是他特意一个人回去,把家中的窗户全部打开,让风雨从每个窗户灌进去,打湿地板和所有他们遗弃的家什。我想这就是感人的艺术表达方式,成功的喜悦不过是成功的喜悦,对贫苦旧生活的厌恶也并不少见,但唯有如此,读者才感受到了主人公身上那份强烈的情感,引人进入戏剧的高潮。

  但这个情节又不是戏剧,至少不仅仅是。莫斯·哈特确实把自己的传记当成了一部戏剧在写,但更重要的难道不是他自己先活成了一部戏?在人生开幕时没拿到一手好牌的人有的是,有一个神奇的亲友能为你打开一扇窗的也不在少数,能一路走下去的却是寥寥可数。

  当你读到那个凯特姨妈,因为在二十岁那年去了一次英国,从此患上不可治愈的浪漫症,蔑视一切形式的工作,只活在自己世界,但也是她带着小侄子去看戏剧,为他开启了一个世界。尽管他也写到,他童年最生动的记忆之一,就是“看到她拖曳着步子,带着她的嗅盐瓶和一本书或是星期天的报纸走进她的房间,并且听见‘咔嗒’一声将门锁紧的声音。她的行为保持不变,但我的母亲却不仅要为我们自己,还要为我们接纳的寄宿者——这可以帮助我们支付租金——下厨做饭、打扫卫生、洗涤和熨烫。这让我的父亲发狂,而这很可能是因为她从来不帮家里人干活,哪怕是擦净一个盘子这种小事。”但所有关于这个人物的笔触里,没有丝毫的厌恶,当然可以说这是因为她把主人公带进了戏剧世界,但整本书里也没有怜悯,如果非要用一个词,大概是疼惜。

  活成一部戏的关键,或许就是把所有人都当个人物吧。所以在莫斯·哈特的叙述里,每一个人不仅仅是生动完整,丰润饱满或是怎样,关键是他们每一个都是结结实实、硬邦邦的存在,在这个或操蛋或美好的世界里。外祖母瞒着独裁的外祖父,在拮据甚至入不敷出的生活中,攒了二十年钱,为了给家里凑够一趟英国的旅费,这笔钱代表着过去二十年种种或许可避免的困窘场面。每个人都为此震惊,外祖父甚至是以狂怒应对,但一家人终于体面地踏上了去英国的旅程。就在全家人返回美国不久,外祖母过世了,莫斯·哈特写道:“我可以想象,她如释重负地发出的那一声叹息,必然推动她走完了进入天堂的一半路程。”

  正是所有这些人物推起了莫斯·哈特的人生,这些在现实世界里或失败或默默无闻的小人物,在他笔下如钻石般坚硬并闪闪发光。

  《从布朗克斯到百老汇》事实上在双重意义上展现了戏剧之于与人生的魅力,首先是要将生活过成戏剧,这当然不是说要人成为忘了现实的戏迷,而是每个个体都是坚实的人物,他们各自运转,无从消解,不被征服;再者是表达,这是戏剧作家的技艺,如何将一个人生故事讲好,将情感喷薄之处展示给读者。这两点莫斯·哈特都做得很好。

  (转自《博览群书》,作者:大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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