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吧-经典好文章在线阅读:《我唾弃你们的坟墓》读后感10篇

当前的位置:文章吧 > 经典文章 > 读后感 >

《我唾弃你们的坟墓》读后感10篇

2022-03-11 12:28:1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我唾弃你们的坟墓》读后感10篇

  《我唾弃你们的坟墓》是一本由(法)鲍里斯·维昂著作,译林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32.80,页数:197,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我唾弃你们的坟墓》读后感(一):致恶

  这是一本很难不一口气读完的书,观感好似动作片里与人对峙,以为对手会声东击西花样百出,于是严阵以待戒备森严,结果被当胸插刀,震惊战栗之时看着对方带着毫不在意的决绝走掉了。

  然后我想:这就是写出了在光线在水龙头上行走,胸口开出美丽睡莲的《岁月的泡沫》的鲍里斯•维昂的另外一部作品?小清新一瞬间变脸重口味。可你又能指望一个只把小说当作自己尽力挥霍的人生当中必须要有但又并不具有决定意义的举动的人用十天能写出多么具有端庄面相的故事,因为他还要作曲、翻译、研究数学、做细木工艺术、绘画还有吹奏要命的小号……他是什么样的人?或许他的好友萨特都没把握能说清楚。

  二十世纪四十年代,黑色犯罪小说在美国红红火火的时候,法国人迎来了盟军的慷慨拯救,美利坚合众国产自萧条时期的黑色小说也随之作为一种流行文化的代表流入法国。大萧条滋生的犯罪与绝望,导致黑色小说赞颂的总是狂欢一样的毁灭。而这一切和法国人有什么关系?《我唾弃你们的坟墓》里矛盾的焦点种族歧视,同样与法国人又有什么关系?可维昂选择了这样一个切入点,还写了一个信誓旦旦的声明作为作者序,表明自己只是这本书的译者而不是作者,作者是一个纯正的美国“黑”小子,把没有一家美国出版社敢于接受出版作为宣传噱头推出了这部作品,在小说里他在一个角落借男一号顶替的书店店员的嘴巴说:“(他离开书店要去写书)只写畅销书,历史小说,抒写黑人和白种女人睡觉并且没被私刑处死的小说……”隐隐让人感觉于美国黑人来说源于生活的深重痛苦,于他仿佛变成了一个可以用来消遣的把戏,说实话,除了法国人天知道他们在二战成为德国占领国国民的这段耻辱时光到底过着怎样的“痛苦”生活。而在战争中载浮载沉又隐隐传来靡靡之音的法国人迎接盟军时又怀抱着什么样的心态?我想鲍里斯•维昂写下《我唾弃你们的坟墓》时塑造的这个关于被推崇的可鄙,被迎合的正义,被颂扬的毁灭的微妙小说,可以当做他最具象的黑色幽默的样本。

  或许这样揣度一本小说的创作动机有点用心险恶,况且什么样的创作动机都不能抹去阅读小说时,一边战栗一边被吸引的阅读快感。维昂准确地掌握了美式黑色小说的精髓:情色与仇杀是永恒的主题,主角总是人生的失败者,呈现悲观反社会或者被社会反的败坏姿态,当然还有巧妙的情节和绝望的气氛。也许当时正在酝酿伟大存在主义哲学的法国,与从大萧条里拔身而出充当救世主的美国虽然咀嚼着不同的绝望,但分享的也许是一样无意义的存在感。于是这部小说,穿过时光,来到还拥有死本能的我们的面前,向恶致以维昂式的古怪而忧伤的敬意。

  《我唾弃你们的坟墓》读后感(二):我唾弃你们的坟墓

  :第一次写,有观点欢迎讨论哦(๑• . •๑)

  《我唾弃你们的坟墓》读后感(三):我赞美你是一个创奇!

  谁能想象,他是这样一个人:

  他是诗人、小说家、作曲家、翻译、评论家、画家、电影演员、小号手、爵士乐及地窖就把爱好者和机械工程师。

  白天,他作曲、翻译、研究数学、做木工、绘画、写小说;

  晚上,他不顾衰弱的心脏,去地窖酒吧吹小号。

  他与超现实 主义流派交往密切,却总被人归为存在主义者。

  他是天才,是传奇,是一个时代的缩影。

  他死时年仅39岁。

  他是鲍里斯•维昂。

  一个创造性的奇才!

  《我唾弃你们的坟墓》经典的文学作品,好书,虽然没有仔细阅读,在朋友的书桌上翻了下,但是光是这个身份,就已经看到了这本书的厚重价值!

  《我唾弃你们的坟墓》读后感(四):恨的否定之否定面

  “我运气不好,遇上了这个女孩儿。老是因为喝多了酒或者做多了爱不舒服”

  一个黑人伪装成白人,带着杜撰的生平,逃到巴克屯,他遇见两个女人,三个人之间滋生出不知不觉地爱情,然而交往之初,他就是抱着杀死这两个女人的动机,事实上,他也做到了,

  简的肚子里怀了他的孩子,他用枪抵住她的咽喉,开了两枪,简无声的死了;这把6.35毫米的小枪曾属于简的妹妹,露;此前露掏出这把枪,打中他的左臂,然而她过分相信自己的能耐,

  李捉住她,狠狠抽她的耳光,他像一只野兽似的轻轻嗅她,最终嗅到她的两腿之间,咬掉了她的阴蒂,

  李安德森这才知道,原来女人竟能发出如此大的声响,

  他站起身,用脚横踩在她的喉咙上,压上全身分量,结果了她。

  性爱在这部小说中是如此泛滥,以至于在1950年被判处罚十万法郎;而本书的作者鲍里斯维昂有趣之极,倘若你翻开这部小书,从序言开始看起,定会陷入迷惑,这儿出现一篇维昂所做的代序,他声称在一次宴会邂逅本书的作者——“苏里旺”——一个美国黑人作家;

  维昂也承认了“苏里旺”文章中流露的暴虐,然而不置可否。

  当黑人对白人的种族仇恨建立在白人所宣扬的种族优越论上,倘要反驳,最容易的路子就是重新诠释种族优越——宣扬黑人优于白人,

  本篇登场的三个黑人,是三兄弟,

  大哥汤姆在一间黑人学校做教师,他相信《圣经》所言:爱与忍耐;当白人议员破化黑人为选举行使投票权,他公开抗议,换来一顿毒打,家也被摧毁了;

  主人公是是李安德森,他大概只有八分之一黑人的血统,因此看起来完全是个白人——除了他的骨骼,那是黑人的骨骼,同时也是本篇中宣称的最美的身躯,所有女人都为他着迷,也不仅仅只是女人;

  在小说所覆盖的时间段之前,他们的弟弟“娃娃”因为爱上一个白人女孩儿,被杀死了,

  他的枪放在口袋里,甚至都没来得及拔出;

  如今我们看来,这部1946年写就的作品,李安德森的心智和逻辑都有很大问题,维昂对于种族主义并未深入挖掘,达到《撞车》的深度,但促成一部优秀小说的问世,需要的并非是政治正确或者任何真知灼见,我听说所有的共产主义小说都不好看,共产主义也许是正确的,但恐怕没人喜欢如此露骨的宣传;

  李安德森恨种族歧视下黑人不能反抗,他恨汤姆被白人欺侮后只能逃、躲避、成为丧家之犬,娃娃死的时候,连手枪都来不及拔出来;

  当简说自己不喜欢有色人种,他感到窃喜,因为这是他对她施与报复的理由,他希望他的女人痛恨黑人,倘若她们不恨,他就失去向白人女人施虐的正当性,

  正如印在这本小书的背面,吉姆克鲁索的一段话,

  “...在《我唾弃你的坟墓》中,即使时至今日,披上种族歧视外衣的这种对女人的嫌恶,依然好似致命而猛烈的毒液,又同时摄人心魄,令人惊骇...”

  恨的相反面是麻木:对不公平的麻木、认可人生种种不公等等;它之否定是对人生之爱(对本书这一主题并不重要,故略过不提);它之否定之否定是“站不住脚的恨,以及尚自不能察觉的爱”

  杀了她之后,对于亲手了结爱,尚不自知,还自以为为英雄,读者读得毛骨悚然;

  尽管是一本短短的书,读之令人荡气回肠;

  顺便一提,电影《我唾弃你的坟墓》与此书并无关联。

  这篇我同时发在了我的微信公众号上。

  《我唾弃你们的坟墓》读后感(五):我唾弃你们的坟墓

  :第一次写,有观点欢迎讨论哦(๑• . •๑)

  《我唾弃你们的坟墓》读后感(六):唾弃的不是坟墓,是自己的生活

  不知原文如何,但翻译的内容读起来感觉并不流畅,稍显生硬,想要一气呵成读下去的欲望并不十分强烈,而且抛开文章中的众多色情描写,其实内容已所剩无几,主人公李·安德森玩弄白人姐妹并将她们杀害,自己最终也没能得以逃脱死亡命运。

  但正是这个简单的故事有着复杂的背景,也就变得不简单了,那就是种族主义的存在。

  由于种族歧视的存在引出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如恋爱婚姻,主人公的弟弟爱上白人姑娘,结果受到姑娘父亲和哥哥的迫害致死;如社会权利,主人公的哥哥在为黑人争取合法权利时遭受毒打,烧掉父亲留下的房子,被迫远走他乡;如人权本身,主人公在年少背井离乡,给人当仆人,并为当时的同性恋主人提供了长久的***。

  兄弟的不幸使得李·安德森开始报复白人,一心想要复仇,但他复仇的对象既不是害死弟弟的凶手,也不是迫害殴打哥哥的议员打手们,更不是迫害自己长久的同性恋主人,却是两个年轻的白人姐妹。

  复仇的对象是弱小的,这恰恰证明了复仇者本身的的弱小。李·安德森的内心曾有过挣扎与放弃,即便最后杀了人,自己也有着无法抑制的颤抖与恐惧。从这些彷徨、颤抖中,可以发现的其实是那源自内心真实的渴望与诉求,倘若没有歧视,那自己是不是就不会经历这些,兄弟一个死亡,一个逃亡,自己的力量虽小,却也不想过着躲避逃离的生活,那选择复仇其实是自己给自己的定位,一件对自己对兄弟有意义的事情。但最终结果与其说是自己选择了复仇之路,不如说是被迫走上了自我毁灭之路。

  故事最后留下的是李·安德森的死亡影像,白人死了,黑人也死了,那复仇成功了么?“我”杀害了两个白人,会不会引起你们的一点点反思呢?会不会让黑人能够团结一致的争取自己的权力呢?

  《我唾弃你们的坟墓》读后感(七):懦弱者

  在评价《我唾弃你们的坟墓》这本书时,J.何柏曼(资深影评人)评论道:“开‘硬汉派’惊悚小说之先河——场景刻画之逼真震撼人心。”可我在其中看到了懦弱者。

  鲍里斯·维昂在《我唾弃你们的坟墓》塑造了李·安德森这个有不少于八分之一黑人血统,却长得像白人的黑人。这个男人帅气、油嘴滑舌,能弹吉他,能唱一手好歌。故事的关键词是“复仇”。冲突的两方不是个人,是黑人和白人。白人对李·安德森做了什么?杀害了爱上白人姑娘的弟弟“娃娃”;毒打并迫使为黑人争取权利的哥哥烧掉父亲留下的房子逃亡;为破坏黑人参加选举殴打黑人并杀死两个黑人同胞;为白人当仆人并被迫使为同性恋主人提供***······

  李·安德森来到无人知道他底细的巴克屯,将那里的女孩变成自己手上无关紧要的玩物,最后精心挑选出两个女孩得到她们,杀害她们。为什么是女孩,难道不是白人男性对他、对黑人所犯的错最多么?他在年幼时期就在做白人的仆人,甚至长达十年时间被同性恋主人侵犯,他有如此长的时间足以精心策划杀掉主人,他没有,他卑微的祈求离开,以自己的身体为交易。十年时间,他将自信和尊严丢了。如果杀死两个女孩是他报仇的尝试,他甚至可以选择身形弱小的未成年白人男性,但他没有。为什么他要挑选简·阿斯基斯和露·阿斯基斯,巴克屯有那么多女孩?因为那些女孩太容易得手了,无法让他更自信一点。更因为,“那两个年轻女子真能让娃娃在坟墓里快乐得辗转反侧。”她们像那个被弟弟爱上的白人姑娘,她们厌恶黑人,她们是“该死的白人。”他寻找替代品,而不是将屠刀伸向杀害弟弟的凶手。故事的最后,露掏出手枪枪,打中他的左臂,然而她没能一举杀死他,李捉住她,狠狠抽她的耳光,施暴。简的肚子里怀了他的孩子,她任人把她掐死不做任何反抗,李用枪抵住她的咽喉,开了两枪。露的样子和尖叫声不断在他脑海里重现,他害怕,需要不断在脑中再一次杀死露,获得快意、获得自信。

  种族歧视似乎是永久的话题,不仅在黑人和白人之间。《我唾弃你们的坟墓》借了种族歧视的外衣让冲突变得合理。李·安德森三兄弟何尝不是黑人对种族歧视态度上的代表。娃娃没能明白黑人和白人应该有何不同,所以会爱上白人女孩。哥哥汤姆意识到应该争取黑人的权利并为之努力,宁愿烧掉自己的家园也不愿让白人有机会弄脏了自己父亲的房子。他寄希望于上帝,也同样做出了行动。而李,以向白人复仇为名,玩弄女孩,将魔抓伸向无辜的女孩。他不是英雄,不是硬汉,不过是一个懦弱者。

  李·安德森是我极其鄙视的那种人,没有能力,就以欺负动物、小孩·女人等,欺软怕硬·····他算我目前最讨厌的男主角了。

  书中有大量性描写,若秉承着“见怪不怪,其怪自败,见怪甚怪,其怪则立”的态度,将目光放在故事整体上,那《我唾弃你们的坟墓》必是足够优秀。

  《我唾弃你们的坟墓》读后感(八):隐晦的色情和硬汉派黑色文学

  ——《我唾弃你们的坟墓》 读后

  文/余国煌

  这是鲍里斯·维昂继《岁月泡沫》之后的又一部代表作,推荐语中是这样介绍鲍里斯·维昂和这本小说的:

  “与萨特、加缪、波伏瓦一同混迹于巴黎街头的桀骜天才

  作品影响了法国一带年轻人的传奇

  《岁月泡沫》作者鲍里斯·维昂最受争议作品

  ‘硬汉派’黑色文学经典

  融合美国式趣味与法国式情色”

  鲍里斯出生于1920年,死时年仅39岁,这本书创作于1946年,一年后出版成为畅销书,同年萨特发表了《毕恭毕敬的妓女》,两部作品都表现反对种族歧视的主题,可称为连袂的姊妹作。当时,正值二战结束,法国一度对盟友美国疯狂崇拜,美国小说与西部片风靡一时。而美国是什么样子呢?那时是美国黑人的第二次文艺复兴,80万美国黑人士兵从世界各地回国,精神世界有了显著的变化,涌现了查理德·赖特、詹姆斯·凯恩等一批黑人作家,他们揭露和批判美国的种族歧视,要求民权和平等。富有同情心的法国人民早已对当时横行美国的种族主义忍无可忍,同时又受美国风潮的影响,于是这部小说应运而生。

  小说讲述主人公李·安德森在弟弟“娃娃”(因爱上一个白人女孩)被残忍杀害后,逃避到没有人认识的巴克屯。在那里,他混迹于白人的世界中,淫乱狂欢,但内心始终充满了复仇的烈焰,于是李计划杀死和他交往的一对姐妹,即简和露——即便简怀上了李的孩子,满心欢喜地打算和他去私奔。李最后如愿残忍地杀死了两姐妹,自己也被警察杀死,尸体被村民吊了起来。

  整本书的关键词是复仇和种族之间仇视,前半部分是酒精、性爱和狂欢,李参加各种白人的聚会,和不同的年轻女孩发生性关系,当然字里行间有因自己拥有“一头金发和白里透红的肤色”而骗过别人(没人能认出他是个黑人)的得意,也渗出仇恨的面目;后半部分是血腥的复仇和变态残忍的谋杀,中间有些许曲折,情节紧张连贯,其中杀死两姐妹的细节描写尺度非常大。

  正如作者自己在序里写的“我们德高望重的道学家们将会指责有些章节写得过分的……现实主义。”但是作者也坦言这书不同于亨利·米勒,把性生活的刻画地非常露骨,甚至毫不犹豫地使用最鲜明的词语。他说这书“仿佛较多地想通过一些词组和句法结构加以暗示,而不是直截了当地表述出来。”在阅读本书时,也明显地感觉到这点,虽然描述的是少女俱乐部里年轻男女的各种混乱开放的性爱派对,但写时还是相当隐晦的。比如描写主人公李和裘蒂的一次性爱:

  她回来,我以为,她要重新开始了,可她俯在我身上,触摸到我,然后,反方向趴在我身上,这次不是用她的手,而是用她的嘴巴。

  这种描写虽然一笔带过,却有意味深长,让人不由想到古龙对于武打场面的描写和处理,一个眨眼或是一阵风过,两人的对决便已分胜负,接着转移到一柄剑或是飞刀上。法国有一位评论家这样评论道:“如果您在阅读《我唾弃你们的坟墓》的时候,希望在 这本书里找到什么能够是您的感官发烧的东西的话,您肯定会奇特地感到失望的。如果您读这本书找到维昂的美妙音乐,您定能找到。”

  这也是一种艺术。鲍里斯·维昂不仅在处理情色场面时通过隐晦和暗示,就连整个故事的叙述,整个故事的构架上,也是刻意打散掉,用“娃娃”这个线索整个贯穿起来,然后其他的就交给读者去拼凑。这种处理手法,我想到了王家卫的《东邪西毒》,不过王家卫频繁使用镜头转换和拼凑,把故事打得更加散乱。

  至于“硬汉派”黑色文学,作者早已在序言中指出,这本书一些章节里还能发现极为明显的凯恩(詹姆斯·凯恩,美国小说家,他的情节剧激烈紧张,沉溺于性描写,具体而概括地体现了美国的“硬汉派”写作风格),同样还能看到更为现代的蔡斯们和其他恐怖支持者的影响。作者接着承认,在这方面来说,这本书比那些先行者更显得暴虐。在书本里可以看到,李杀死露时,“我觉得自己愤怒得想剥了她的皮”,然后用脚横踩在她的喉咙上。李杀死简时,吵她的脖子上开了两枪,确认她已经死了后,趁身体还有热气奸尸。这两段描写都疯狂到表态,不忍卒读,更不会想去读第二遍。胆子小的,建议快速浏览一下便可。

  译者周国强先生在译后记中补充道,四十年代美国的硬汉文学中硬汉都是白人,黑人能不能也出个硬汉呢?李·安德森应运而生。

  也正是因为以上种种,这本书出版后便受到各种批评指责,还有法院的起诉,最后被列为禁书,不过这反而引起了读者的关注,求购数量猛增。

  最后,这本书到底要讲什么,唾弃谁人的坟墓。是映射黑人艰难的处境?写一个黑人版硬汉的复仇?是一个在时代背景下无辜的黑人家庭的消散?一对热情又奔放的白人姐妹的无故死亡?

  大家亲自去探索和拼凑吧。

  《我唾弃你们的坟墓》读后感(九):作者十天写就的一本历经坎坷的书

  1959年6月的一天,作者再他的此书改编的电影内部试映时,突然昏厥,随后在几个小时内与世长辞。终年39岁。

  本书大约创作于1946年8月5日至20日之间。1947年出版后,它立即成了畅销书。扉页上署名的作者是凡尔侬•苏里旺,而鲍里斯•维昂则是它的译者。

  战后的法国一度对盟友美国疯狂崇拜,美国小说与西部片风靡一时,此书成为畅销书,原因之一也是因为它借了这股风。它确实像当时流行的美国说,情节紧张,充满色情,富有刺激性,迎合了一般读者的口味。

  小说反对种族歧视的主题在当时也是十分时髦的。同年,萨特就发表了《可尊敬的妓女》。这两部作品可称为连袂的姊妹作。

  维昂在给各报刊赠送样书的时候,照例写了一段请求刊登的广告,现摘译于下:

  “每年有二万黑人变成白人……当然不是指百分之百的黑人,而是混血儿,他们肤色极浅,可以混迹白人群中而不引起注意。凡尔侬•苏里旺便是这些黑人中的一员……《我唾弃你们的坟墓》是这位青年作家的处女作,没有一家美国出版社敢于接受出版……这部旷世未见的小说。"

  最后,出版量的大幅度上升大概还有另一层原因,那便是来自各方的指责、批评和随之而来的法院的起诉。事情往往是这样,见怪不怪,其怪自败,见怪甚怪,其怪则立矣。同时受到起诉的还有他另一部托名苏里旺撰写的小说《死了都一样》。1950年,《唾沫》被判处罚款十万法郎。法庭审判前,维昂为了证明小说是他翻译的,曾请一位朋友把它译成英语,于1948 年4月出版,书名为《I Shall spit on your graves》

评价:

[匿名评论]登录注册

评论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