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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颤栗》的读后感10篇

2018-08-13 04:58:02 作者: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颤栗》的读后感10篇

  《颤栗》是一本由[英] 尼尔森·乔治 / Nelson George著作,河南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6,页数:207,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颤栗》读后感(一):你值得拥有

  尽管我不是迈克尔·杰克逊粉丝,但这本《颤栗——迈克尔·杰克逊的音乐生涯》还是非常值得推荐

  首先,作为一个以音乐作品主题的写作者,该书的作者尼尔森·乔治做了一个非常漂亮的示范。他告诉我们,以一张经典专辑为由头,如何完成一本书。如你所见,《颤栗》当然说的是《颤栗》,而非从J5时代唠叨叨地说了一轮(因此这本书的副标题其实不妥)。作者选取了这张流行音乐史上最伟大的专辑(之一),以此为节点,切入MJ的音乐创作独特表演魅力。值得注意的是,作者的视觉并非是我们常见的“人物传记类”,而是以乐评人的眼光同时,作者本身也作为《公告牌》的编辑记者亲历了《颤栗》降临之时的报道,而他的黑人身份使其对MJ的音乐更有天生的归属感,因此他的笔触也夹杂了更为复杂感情。这样一种介乎于记录事实(记者)、适当地做出客观评价(乐评人)以及传递个人热爱之情(歌迷)的综合写法,在我过往看过的音乐类书籍里,其实并不多见。

  但这本书还是蛮挑读者的。若你对那个时代的流行音乐缺乏一定的了解,或者是听的音乐不够多——当然,我指的绝不仅是MJ的音乐——读下来你难免会磕磕盼盼。作者在书中对每首歌都做出了单独的解读,而叙述范畴并不限于歌曲的创作背景、打榜成绩历史评价等等,如言及《The Girl Is Mine》时,提及MJ和Paul的关系,提到这个世界上最著名的词曲版权案时,若你之前对Beatles的版权抢夺战缺乏一点理解,那想必会一头雾水。包括作者提及Stevie Wonder,用评论者的口吻笑称,SW和Paul一样都“喜欢甜食”,例证是SW有《You are the sunshine of my life》,Paul有《Michelle》,而他只在一句短短的话语不露声色表达自己这一观点,若读者缺乏一点欧美流行音乐常识,便会招架不住翻译上该书也有一点点的小瑕疵,如有的地方唱片”一词明显应为“录音”,想必是对原文的“Record”没有拿捏住。

  不过瑕不掩瑜,这本书依然推荐给你,不管你是否是MJ的粉丝。就像你无论是否喜欢黑人音乐、是否喜欢舞曲,《Thriller》都是一张你指得拥有的唱片,在它问世超过三十年的今天。

  《颤栗》读后感(二):避开

  迈克尔对世界的影响确实太大了。当我少年时期生活偏僻小镇上,在少得可怜电视节目中,这个音乐作品一下子吸引了我的眼球。除了他棕色皮肤,天然的鬈发以外,更让人印象深刻是这首曲子节奏感和其中所包含的激愤之情,至少我是这样理解的。

  专辑《颤栗》中就收入了这首歌,当我十几年以后在喧闹都市中再次听到这首歌,我立刻就意识到这就是我当年听到的那首,这是一种多么奇特感觉!尼尔森这本书对专辑中的每首歌的背景和创作过程都做了讲解。关于《避开》,他说“正是出于对美国黑人和摇滚吉他这一历史的抗议,杰克逊和昆西创作了《避开》”,叙述了在此曲创作之前的音乐风气介绍了卡尔·霍根、路易斯·乔丹、查克·贝里等人的创作风格,甚至个人琐事,十分详细

  《颤栗》读后感(三):尼尔森·乔治对《颤栗》的解读

  迈克尔天王巨星地位的确立,对本书作者尼尔森•乔治的生活甚至黑人流文化产生了深刻的影响。由于与迈克尔在生活环境上有几乎重叠的相似性,尼尔森十分理解迈克尔的生存轨迹。如书中所说:“我俩之间的这些相似隐含的意义是,我的出生恰到好处见证了杰克逊狂热的最初爆发,而我生活的大半辈子,可以跟他的生活重合。”在此前提下,作者先后撰写了《迈克尔•杰克逊故事》和《颤栗》。

  《颤栗》一书是为解读迈克尔世界销量第一的同名专辑《THRILLER》而写。这张专辑在迈克尔生命中扮演了极为重要角色,以至于他“花费生命中的最后25年企图复制这一成就”。因之而成的此书不是一本普通的传记,它以专辑为中心,叙述了很多不为人知的故事。其目的不在于哗众取宠或揭人隐私,而在于解释迈克尔所取得的音乐及表演成就与其所身处的社会环境之间不可分割联系

  迈克尔平凡而又神奇童年早已为迈迷所熟知,巨星刚刚升起的时候并未如此熠熠生辉。作者从种族史的角度解读迈克尔少年时期的家庭教育对其音乐之路所产生的积极影响,当然,其本身所具备的优美嗓音和独特的音乐天赋成功道路上也是必不可少。美国社会的种族文化对迈克尔的事业和生活都产生了深刻影响,专辑的内容部分反映了这一点。另外,作者更深入揭示了20世纪唱片业的兴盛与衰落和迈克尔的音乐表演事业之间的关系。

  总体来说,本书写作角度独特,意在写实,不仅向我们介绍了天王巨星最重要的一张专辑的创作过程,更让读者对20世纪后半叶的美国社会现状商业模式、音乐文化有了更多的了解。

  《颤栗》读后感(四):上帝死在星期

  一、 周三上午的版权课间,前排的男生忽然回头问我喜欢什么音乐? 我想了想,说了声:“没什么特别喜欢的。” 把时光拉回到三年前,我一定会说我喜欢民谣。 但是,伴随着唱《成都》走红的赵雷,“飞叶子”自我放逐的宋冬野,发了一张又一张拙劣唱片的好妹妹,还有顶着民谣旗子出道的各式草根乐手。“民谣”这个词逐渐被标签化,也被污名化。 赖以成名的歌手马頔、陈粒开始说自己玩的是独立音乐,连乐迷也纷纷公开闭口不言民谣,唯恐自己的隐秘被披露、嘲讽与窥探。只好说一句:“没什么特别喜欢的。” 于是,喜欢的东西就像身体私密的创口虽然看不见却拥有着难以言语隐痛;喜欢的东西就像窃贼怀中包裹永远不吐露出一丝微弱星光;喜欢的东西就像“房间里的大象”虽然众人亲眼目睹却装着看不见。 二、 网易云里,单曲循环次数最多的是万青的《在这个行星所有的酒馆》,然后是痛仰的《再见杰克》和梁凡的《阿楚姑娘》,这些歌曲有着标准的故事大纲:对爱情的误读,对理想憧憬,对故乡怀念,对生活的不如意。有着小镇青年一切固有的陋习和熠熠生辉的闪亮特质。 二十几岁,我还是害怕校园里与老师偶遇,坐火车恐惧乘务员大声吼叫,在陌生城市经常性迷失方向,对大家都擅长的与陌生人交际避之唯恐不及,对生活的庸常难以忍受却又无何奈何,只能在午夜梦回时才能换回一些对于自身的信心勇气。最后却只得将这归咎于乡土社会的余毒与内向性格作祟。 作为一个小镇青年,我曾经许下无数个辉煌璀璨的梦想。在经历求学漂泊之后,对未来茫然、对现实妥协。仍有的一点自信来自于偶像光芒。也有干瘪了的理想,来自于成功经历带来的虔诚。 儿时到现在,我目睹过无数人的无数沉浮。我曾经听过的唐朝与黑豹都消散在历史的烟云中,那些年的艾薇儿、“小甜甜”布莱妮许久都杳无音讯,爱听林肯公园、齐柏林飞艇的初中同学死在繁花似锦春天里,我却微妙地掩饰了从前听迈克尔·杰克逊与周杰伦长大的岁月。现如今大家都默契地不谈故乡,甚至一丝一毫出身都掩饰。而我也乐于把自己喜欢的偶像置换成了五月天、草东没有派对这样或闻名或小众的团体人们说:“做一个欢乐的拥趸,远甚于抱着一个逝去时代里逝去的灵魂喟叹。” 三、 2009年,迈克尔·杰克逊死了,流行之王死了,一个辉煌璀璨的时代结束了。 8年过去了,久的连婚姻里的七年之痒已被驱蚊水抚平。 迈克尔身后那些扑朔迷离的死亡与谋杀终于尘埃落定,那个平庸医生过失杀人罪换来了四年牢狱之灾。可是,这又能挽回什么?什么也不能挽回。 我们选择性地失忆。在他生命的最后几年,我们从电视媒体纷繁众多的报道当中看到的只是:日渐发白的肤色,整容变形鼻子,反复诉讼的娈童案件,还有他负债累累消息……这就是生前的迈克尔·杰克逊所拥有的头条新闻。在娱乐至死的年代里,他变成了一个公众话题:用来消遣、过度消费的娱乐明星。 人们对他羞于启齿,宛若这个时代的贾斯汀·比伯。但是,一个与亚瑟小子决裂的“bad boy”也要比一个浪荡多年、经历两段婚姻、三个孩子、负债累累的四十岁大叔听上去好得多。因为一个坏男孩语境里面还包含着不经世事莽撞浪子回头的决心、重新开始的生涯和漫长时光的礼遇。而四十岁大叔除了疯长的年龄和越来越多的阅历之外一无所有。而这份阅历并不会对其自身有任何加成,却只会有贬损。 我们不再爱他,虽然这个星球上每一个人都听过他的名字。但我们习惯了用误读和揣测来解释他那日益消瘦身形、遍布身体躯干的注射针孔、暴烈且专制父亲……即使仍然爱着的人,也习惯于用所有传世且伟大的艺术家秉性去为他开脱。罗曼·波兰斯基因为性侵而遭到美国政府的通缉;伍迪·艾伦因为娈童而遭到世人非议;周迅因为做过贾宏声的“尖果儿”而被摇滚圈唾弃。于是乎,我们相信了迈克尔·杰克逊对孩子极其的喜爱而在心中默认了他的娈童行径,但是自始至终迈克尔·杰克逊从未承认过法院对他的指控。 在一片诘责声中,2008年2月,迈克尔复出了。他开始筹备他的大型世界巡演,他决心把这次巡演作为告别演唱会。告别就是一天天漫长地死去。人们咒骂着,然后把手揣进裤兜拿出仅有的六便士。 2009年7月13日开始的10场复出演唱会,门票在数小时内被抢售一空。但谁都没想到,迈克尔很快就让翘首以待的歌迷颤栗了。他的死亡被定格在了50岁。 四、 对于这个号称世界上拥有最多歌迷的歌手,同时也是饱受媒体污蔑、公众误解的人,我们该如何定义他的一生? 我无疑冒犯他。并不是看到他的追悼会吸引了全球30多亿观众的眼球,亦不是其收视率创下了吉尼斯世界纪录。 抛却他独特的音乐与唱腔,复杂的现代舞步(如机械舞和太空漫步),对无数流行、摇滚、R&B、hip hop艺术家的激励与影响。他是无与伦比的流行之王,可我们却耻于承认喜欢他。更多的时候,我们用喜欢他的作品来搪塞与敷衍。 我们害怕神化他,因为有太多的人经不起神化。我们以张艺谋的影迷自诩却被《三枪拍案惊奇》《长城》打了脸;我们把陈凯歌推上神坛却把《无极》《道士下山》斥为劣作;我们将姜文捧上高塔却对《一步之遥》长吁短叹;我们奉周星驰为行业圭臬却把《西游伏妖篇》扔下悬崖。于是,我们恐惧、犹豫、索性把迈克尔推下王座。我们高喊着:“杰克逊把白人音乐逐出了麦迪逊广场花园,黑人音乐不再是亚文化。”却对迈克尔与猫王之女的婚姻多加怨怼,仿佛他变成了另一个迈克尔对糟糠之妻无半点恩情可讲。 1998年的NBA总决赛比赛时间即将走完,公牛落后一分。身披23号红色公牛球衣的迈克尔·乔丹抢断卡尔·马龙,带球过半场,与拉塞尔形成一对一,没有协防。乔丹右侧启动,换到左侧。加速、低头突破、拉球,拉塞尔倒地。乔丹没有选择招牌动作”后仰跳投,直接跳起投篮,皮球天空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落网。公牛队反超一分,爵士仓促进攻未果,乔丹拿到了他的第六座奥布莱恩杯。 如果乔丹没有选择在华盛顿奇才队复出,那么他耀眼履历就没有狗尾续貂的一笔。当然,若没有在奇才的蹉跎两年和错误的选中了“水货状元”夸梅·布朗,乔丹也不会因为这点细微失败更具一丝可爱凡人气息而备受爱戴。但童星出道的杰克逊却因早慧和单纯遭人嫉恨,一如瓷娃娃完美的安妮·海瑟薇被全美国人怨怼。 五、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美国经历着空前的危机。越南战争,肯尼迪遭暗杀,马丁·路德金黑人民运动,嬉皮士运动,垮掉的一代,性解放大麻去罪化,同性恋游行……人们发泄着不满胸膛中涌动着革命般的热情、人们把切·格瓦拉的头像飘满大街轰轰烈烈的爱情与理想碰撞交织成一曲宏大的伍德斯托克精神。 沿着密西西比河顺流直下,站在时代顶峰的 “猫王”埃尔维斯·普雷斯利、约翰·丹佛、滚石乐队、鲍勃·迪伦、约翰·列侬、以及迈克尔·杰克逊一脉相承、各自闪耀。 迈克尔·杰克逊的去世,既是一个时代的凋零,也标志着一种精神的消逝——“我知道自己和大多数同龄人不同,因为我经历了很多。但是我不是疯子,我没有疯,人们只是不理解我。” 2009年6月25日的洛杉矶有人离开了,2017年,他也没再回来。

  《颤栗》读后感(五):挺好的角度

  迈克尔·杰克逊的《颤栗》也许不如《墙外》那么有力,但它仍然是1982年最好的专辑之一。《人性》、《避开》和《比莉·琼》是真正的佳作,尤其是后者,有着强有力的旋律、编曲和歌词,至少对这些人来说,它已经产生即成经典。

  ——尼·乔

  《颤栗》读后感(六):一切皆由因得果

  十几年前,当我在一个疯狂迷恋Michael Jackson的好友家看到Thriller的MV时,我惊呆了。迈克尔当时唱了什么我一点都不记得,但那一连串惊心动魄的画面却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中。到了今天,狼人、丧尸、梦中梦等概念已经在数不清的电影和剧集中用到滥俗,人们对惊悚的承受力早已磨练得无比坚强,脊椎也不再那么容易发麻,可是当我们再回顾Thriller的时候,却依然震撼于MJ音乐录影带那无与伦比的临场感和代入感。

  让人颤栗的又何止是一段影像!到了今天,Thriller已经不仅仅是一张影响深远的伟大专辑,它已经成为流行音乐史上的一个奇迹。创下吉尼斯世界纪录的1.04亿全球总销量,七首TOP10单曲,七项葛莱美奖……种种辉煌的纪录至今无人能破;而在一切都在向虚拟的数字转化的未来,也许连有形的唱片都将不复存在,同样的奇迹也必定再不会出现。

  同样是在今天,Thriller的旋律、节奏、演唱都已成了流行音乐的典范,影响了无数人的音乐创作和人生。而当这样一张犹如出自神之手的唱片继续回响在世界每一个角落时,蓦然回首,迈神本人已经离开快四年了。

  在这个满是拾人牙慧的庸才的世界,我们多么庆幸曾经和这样的偶像生活在同一个时代。然而,一切毕竟都已经过去了。曾几何时,听着MJ音乐长大的孩子已经不知不觉步入中年。我们这一代已经进入一个偶像丧失的阶段:我们开始见证旧时代的偶像一个接一个落幕,迈克尔之后是他最好的朋友丽兹•泰勒,然后甚至轮到了乔布斯——前者是好莱坞黄金年代最后一个传奇,后者却是一手缔造了新时代却只听老式唱片的枢纽人物。余下的幸存者们也一个个步入垂暮之年:当年在The Girl Is Mine里和迈克尔调侃着争女孩的保罗•麦卡特尼,走起路来已有些颤颤颠颠;即使是仍能在舞台上活蹦乱跳的米克•贾格尔,脸上也已布满层层叠叠的褶子。从今往后,我们只会看到越来越多的旧世界传奇相继倒下。

  所以,在这个时候重提上世纪80年代的辉煌还有何意义可言呢?无非是让人在哀悼那失去的人和岁月中黯然神伤罢了。

  这就是我翻开《颤栗》一书时,脑海中浮现的疑问。

  而本书作者提出的问题是:“我们如何来平衡他音乐及表演的卓越才华与他的小男孩冗长故事之间的不适当关系?我们怎样理解他与哺育了他的黑人文化的关系?对发生了深刻变化的21世纪流行文化而言,《颤栗》的成功留下了什么可以吸取的教训呢?”

  这三个问题恰好概括了迈克尔作为流行史上头号巨星的三个关键词:争议、超越、遗产,而Thriller这张唱片正是融合了他人生中这三个决定性词汇的最佳缩影。以此为核心,书中从不同的角度对Thriller以及迈克尔的人生进行了一次以管窥豹的局部剖析。于是,围绕着这张专辑的一幕幕真实片段展现在我们面前:Thriller中僵尸舞蹈的设计与流传,Beat It根源于黑人和吉他摇滚的创作动机,Billie Jean细致入微的编曲过程,约翰•梅尔与Human Nature的故事……与此同时,我们也看到迈克尔种种凡人一面——生活在专横的父亲阴影下、极端的完美主义、对女性的恐惧,以及一颗“走火入魔”的渴望征服世界的野心。

  Thriller便是由这样的片段、一帮技艺高超的乐手们的辛勤劳动以及无数精心构思的创意等细碎之物叠加而成;而在此背后,则是迈克尔20多年舞台生涯中用血汗换来的经验和才华,对完美的极端追求以及打破种族及一切隔阂的决心。所有这一切最后只以一件一气呵成的完成品形式呈现在世人面前,由此方才构建出了神来之笔的印象。“无论最后的亮相是如何华丽,无论它的影响多么广泛,几乎所有重大的文化表达都出自斗室,通常是漆黑、狭小,极为偏僻而又布满灰尘的。伟大作品的创造犹如涓涓细流,它的创造者希望有朝一日这细流最终成为强有力的艺术风暴……”书中,作者尼尔森一语中的。

  因此,比起搭建一座神庙将故去之人供奉起来,或是历数其创造的种种奇迹和辉煌纪录,更值得我们去追溯的是一张神作与其成就相当的艰苦诞生过程,即,“果”中蕴含的“因”。

  记得当年在电影院看This is it,片中的迈克尔已处在人生最后的一小段时光。或许因为身体状况和年龄的关系,他的舞蹈幅度远不及当年,也没出现让人肾上腺激素飙升的招牌撕衣动作,唱Earth Song时亦不再歇斯底里,但这一切却绝非人们最害怕看到的偶像迟暮时的力不从心;反之,几十年的表演生涯却像已融为他身体的一部分,信手拈来而丝毫不费力气。走到了人生尽头的迈克尔,或许已不复当初君临天下的王者之风,但我们却看到了一个游刃有余地掌控着自己的音乐、节奏和舞步的舞台之神——此亦是由因得果的同一道理。

  影片最后,他的漂亮女吉他手这样形容他:他一进来,全场人都能感到他的气场。实际上他的气场已经能够穿越空间和时间的鸿沟,影响着坐在电影院里的我们。于是我看到并参与到这样的场景中:所有人合着音乐,用四肢整齐地打着节拍;Billie Jean等名曲响起时全场大合唱;邻座的中年男人从头到尾都在拭着泪;还有散场时迟迟不肯起身的零星身影。

  旧时代落幕,新时代崛起,结束中的开始是世界永恒不变的轮回。或许我们的世界再也不会有第二个迈克尔•杰克逊,但不可否认的是,纵使我们总在自以为是地哀悼神的逝去,神却从不曾——也永远不会离开。他/她/它在每一个时代都会以新的面目、新的形态呈现在我们面前,因为神就在我们中间,神就是我们自己,是构成万物的元素,世界运行的节奏。它曾在过去的几十年中幻化成迈克尔行云流水的舞步、炉火纯青的歌喉,而在下一个时代,它必将在迈克尔曾如此深远地影响过的这个世界中以全新的面貌再次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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