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全七册)》的读后感10篇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全七册)》是一本由[英国] 亚瑟·柯南·道尔著作,中华书局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176.00元,页数:2639,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因为福尔摩斯第三季的回归,以及被某人说成不爱学习,以及刚刚读完了《向前一步》,读书这个事情对我来说是个惯性行为。所以决定入手《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来延续我的阅读惯性力。
决定买书之后,才发现《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实在很有名,各个出版社,各种版本,加起来感觉有几十种。于是我的处女座血统,就开始发挥其功力(我其实是狮子座,上升好像是射手,月亮懒得查)。
外国文学,对于我这种英语过了四级之后,就只有在美剧上看过的人来说,翻译的好坏简直是成败的重中之重。就拿我之前看的《向前一步》来说,翻译实在不敢恭维。
从豆瓣的各种评价来说,群众出版社1981年的那个版本,好像是呼声最高,可是总觉得这个也太古远了吧。时间已经过了几十年,翻译界应该也会有些提升了吧。好,继续发掘。于是发现了新星出版社,那套淘宝现价500元的收藏版,这个姐是穷人还是算了吧。新星出版社貌似《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出了好几个版本,于是姐锁定新星,决定买个便宜版本。很欢型的去亚马逊,结果评价好差模样。哎呀~~
于是继续翻阅豆瓣的书评,什么现代出版社,什么译林,几乎每个都有各种诟病。突然觉得出版界,也不好混哇,充满了竞争!各种写手,各种对比。
最后,为什么选了中华书局这个版本,我也忘记具体原因了。反正是亚马逊,当当,豆瓣各种评论翻了个遍后,选了这个版本。
之后,又在是在淘宝买,苏宁买,当当买上纠结了半天。苏宁最便宜,可是评论说有丢赠品的事件发生,当当第二便宜,可是评论说,包装好像只有一个当当自己的塑料纸包装。保险起见选了,淘宝,天猫店。虽然最贵但是安全,不行还可以退货。并且我还发了很长的备注,告诉卖家仔细包装。不过买回来后,很满意,卖家很仔细的包了四层!四层!是的!我觉得卖家看出了我,处女座的本性吧。
好了,中华书局这个版本已经到手了,看完第一本后,结果还是满意的。阅读很流畅,对于英语很差,根本不会和原版做对比的我来说,只要阅读流畅就满意了。翻译还是注重中国人描述习惯,读起来不会有着,国外读物那种特有的磕磕绊绊的感觉。注释也会体现出作者的一点点的浪漫情怀,与严谨。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译者的序言写的很好,也给了这个书加了分,现在就原味引用一段:
“世上有许多曾经在某处、此刻在某处、将来或在某处的人,我们不曾听说、无缘识荆,甚而至于,将来也永远不会了解。对于我们来说,他们的悲欢离合、他们的喜怒哀乐,既不是司空见惯的常事,也不是茶余饭后的谈资,更不是铭心刻骨的记忆,仅仅只是并不存在的虚空,如此而已。
也有一些人,曾经的下落颇有疑问,此刻的踪影不易找寻,将来的行藏更是无从预期,然而,我们对他们非常熟悉,熟悉他或她的相貌、熟悉他或她的性情、熟悉他或她的一言一行,熟悉到想用自己的心思和力气,为他或她在身边的世界里找一个笃定的位置。”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全七册)》读后感(二):为什么是福尔摩斯?
为什么是福尔摩斯?
在儿子还小的时候,有一天早上,他问我:“爸爸,你怎么吃了我的饼干?”我很纳闷,问他怎么知道。他大声回答:“垃圾桶里有我的饼干包装袋呀。”我一看书桌旁的垃圾桶,里面正是我头天晚上扔掉的花花绿绿的包装袋。我晚上睡得晚,常常肚子饿了就要找点东西吃,那次正好自己的干粮没了,就吃了儿子的。
我当时听了孩子的话,很稀罕他的观察能力,一下子想到有“当代福尔摩斯”之称的华裔神探李昌钰的故事。李昌钰钟情于观察垃圾,他说:“我每天回家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看垃圾桶,一看就知道我太太做了什么事。”而且,在工作中他曾经依靠垃圾中得来的线索侦破了许多案件。
“福尔摩斯”是一个盛名已久的文化符号,用在李昌钰身上,足证李的传奇。话说七年前,我编辑出版历史学者李开元的著作,也曾以“历史学界的福尔摩斯”来描述作者——在某种程度上,历史研究也是一种诉诸逻辑与想象,经由观察、推理、立论而寻找真相的智力体操。既然有这样的经历,所以当我接到编辑新版《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即“插图新注新译本”)的任务时,几乎是没有什么犹豫就答应下来了。但是,慢着,在编辑的过程中,时时会有这样的问题在追着我:一百多年以来,福尔摩斯各种译文层出不穷,何必再炒冷饭?而且为什么在中华出?
译者李家真曾在中华书局短暂地待过一段时间,与我们共事,彼此印象不错。我也知道他此前在《英语学习》杂志和外研社工作过,也做过翻译,英语水平应该很好。当最初拿到他的部分样稿时,我花了一点时间与最为流行的群众版对照了一下译文,并参看英文版(为编辑新版,我特地从京东商城买了两套Random House出的The Complete Sherlock Holmes ,我和另外一名编辑余瑾一人一套,以资参考)。原先的印象,群众版流畅好读,堪称经典。没想到对照下来,群众版却存在不少问题,李家真的译文要胜一筹。这使我对推出新版有了极大的信心。
在编辑过程中,我和李家真就译稿各方面频繁交流。我发现家真是一个非常认真和细致的人。他对全书的译文、版式、图片和注释等都倾注了心血。例如,在他发给我的信件中,曾提到关于书名号使用的一个很细微的地方:“关于书名号,我的个人意见是,直接讲述某本书或某件作品的时候,书名或作品名前后加书名号,如果是在诸如‘某本书名叫某某’或者‘某作品的标题是某某’的结构当中,书名或作品名前后以引号为宜,因为这里说的是书或作品的名字,并不是书或作品本身。”也许这是因为家真曾经做过编辑的缘故,才注意到这个细节,但我知道其实有很多编辑都不会细致到这种程度。
当然,我们交流更多的地方是对译文的讨论。我一直很关注新版与以前各版的区别,请家真给我举了很多的例子,并建议他将一些显明的名物典故改进译例写入译后记。我印象最深的有两个例子。一个就是第一篇A Study in Scarlet的篇名翻译。以往都译作“血书”或“血字的研究”,而家真别有见解:由故事中叙述可知此篇名为借用艺术术语,在艺术术语当中,“study”是“习作”的意思,故译为“暗红习作”,类似例子如同时期美国著名画家惠斯勒(James McNeill Whistler, 1834-1903)的《玫瑰色及褐色习作》(A Study in Rose and Brown)以及法国著名画家夏加尔(Marc Chagall , 1887-1985)的早年作品《绿色背景之粉色习作》(A Study in Pink on Green Background)。除此之外,这是柯南•道尔爵士创作的第一篇福尔摩斯故事,亦暗合“习作”之意。他还提到,柯南•道尔的全部福尔摩斯故事,没有一篇篇名是靠血腥、暴力来吸引眼球的。
另一个例子就是全集当中唯一的一个有名有姓的中国人出现在The Illustrious Client(《显赫的主顾》)当中,原文作“T’ang Ying”,各版将其译为众所周知的明代人物“唐寅”,实际上应该是“唐英”。家真说,旧式及新式拼音皆未有将“唐寅”拼作“T’ang Ying”之例。唐英(1682-1756)为清代雍正乾隆年间陶瓷艺术家,曾任景德镇督陶官,并曾奉圣旨编写讲述制瓷工艺的《陶冶图》,恰与该篇故事情节相符。唐英的《陶冶图》在十九世纪即已由英国汉学家及中国陶瓷鉴赏权威卜士礼(Stephen Wootton Bushell, 1844-1908)译成英文,可为柯南•道尔爵士所知。
在新版译者序言中,家真提到福尔摩斯系列“六十个故事如同一幅斑斓的长卷,我们可以从中窥见另一个民族在另一个时空里的生活”。这是一个应当引起人们注意的观察角度。但我敢肯定,这也是长期以来一直被读者忽视的方面。其实,早在1916年出版的《福尔摩斯侦探案全集》中,包天笑序言就认为私人侦探的作用在于“维持法律,保障人权,以为国家人民之利”。然而,虽然当时在中国也出现了私人侦探,但如冷血序言中所指出,这些侦探与 “抉隐发微,除奸锄恶,救人于困苦颠沛之中”的福尔摩斯式侦探大为不同,而是“种赃诬告,劫人暗杀,施其冤抑之手段,以陷人于困苦颠沛之中”,乃至冷血感叹:“世人有云,泰西之良法美意,传至中国,而无不变。”而自1949年鼎革以后,私人侦探销声匿迹至今。多年以前,作家梁晓声仍在发问:“为什么中国产生金庸,英国产生克莉斯蒂,而不是反过来呢?”学者刘志琴也问:“从福尔摩斯到波洛探案,有关侦探的小说、电影,使西方人醉心了二个世纪,而在中国收视率最高的是‘包青天’、‘刘罗锅’,印数最多的是以清官为背景的公案或武侠小说。为什么西方人爱看侦探小说,中国人爱看清官戏,能不能倒过来哩? ” 我相信,绝大多数读者喜读福尔摩斯,就跟喜欢看金庸和清官戏一样,都只是当有趣的故事来看的,很难想到去“窥见另一个民族在另一个时空里的生活”,很难想象一个国王也站在法律之下的社会(《波西米亚丑闻》中,国王也不能使用武力解决自己的烦心事,而是如常人一样求助于私人侦探)。实际上,福尔摩斯类侦探的存在,是有其社会背景、法律制度支撑的。李家真的新版译文充分体现原文的内涵,并增加必要的注释,就有助于我们理解有这种支撑的社会该是什么样子。
比如,在福尔摩斯故事中,常常有警察对当事人说:“我必须警告你,你所说的话都会被记录在案,还可能被用于对你的指控。”李家真在注释中提醒读者,这是警察向嫌犯通知“沉默权”(right to silence),即被告有权拒绝自证其罪,因此可以不回答任何问题。再如,The Adventure of the Red Circle(《红圈会》)当中,准备上楼抓人的时候,格雷森督察说:“When we have him by the heels we can see if New York can't help us to keep him. I'll take the responsibility of arresting him now.”家真认为,前文说过,因为证据不足,警方此时还没有拿到逮捕令,格雷森这话的意思是,现在先把这个人抓了(have him by the heels),然后再看纽约那边能不能提供足以继续羁押(keep)这个人的证据,而这个做法不符合程序,格雷森愿意承担由此而来的后果。新版译文是:“把他逮起来之后,咱们可以问问纽约警方,看他们能不能提供一些继续关押他的理由。咱们现在就去逮捕他,有什么责任都由我来担着。”以前各版译文由于不了解这其中的关节,译文自然无从忠实于故事背后的社会环境,无法体现格雷森所冒的风险(在福尔摩斯存在的那个时空中,警方没有逮捕令,是没有权力抓人的,否则将会承担严重后果),甚至大多与原文意思出入很大。(如群众版译文:“当我们还在盯着他的时候,我们可以看看纽约方面是否可以协助我们拘留他。而现在,我可以负责逮捕他了。”)
这样看来,从新版译文质量上来说,至少可以回答前面的问题:这将是一个有可能超越以前各版、更忠实于原文、更有助于读者理解的一个福尔摩斯探案系列的全新译本。那么,为什么中华书局要出新版福尔摩斯?
很多囿于成见的读者不了解,第一个中文版福尔摩斯全集——《福尔摩斯侦探案全集》,正是中华书局在1916年推出的。微博网友@李挺诺夫 说:“中华书局出外文小说,感觉很奇怪 ,专业不对口啊。”我当时回答:“中华书局在1949年以前是一家私营的综合性出版机构,所谓专业分工只是后来官府强力干预的结果。另,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第一个中文版全集是中华书局推出的。”我在编辑新版时,愈加感觉怎么定位这个新版比较重要。在几经打磨后的推广文案是:“侦探文学百年经典,全新译文插图注释。”在我看来,福尔摩斯探案系列历经一百多年的淘洗,完全配得上经典的地位。后来我读《北京青年报》的译者专访,发现这个定位与家真的理解几乎一致,他说:《福尔摩斯》不是侦探小说,而是文学经典。那么,我想,中华出福尔摩斯,岂不是:大社品牌,经典作品,谁曰不宜?
福尔摩斯既然与中华书局有这样的渊源,而2012年又是中华创立一百周年,推出新版自然更有纪念意义。在具体做法上,我们努力做好新版的装帧设计,版式、插图、纸张无不仔细斟酌,并特地附赠两件藏品:十九世纪英国伦敦街道地图一份和中华书局1916年《福尔摩斯侦探案全集》仿真本一册。新版推出以后,受到很多读者的好评,首印数一万套售罄,并已经加印。更让我们感到振奋的是,英国大使馆文化教育处去年两次选用中华新版福尔摩斯作为新浪微博活动赠品。听他们工作人员说,他们很认可新版的质量。
最近,香港的牛津大学出版社推出李家真新版福尔摩斯系列的繁体本,在新浪微博上同样引起了福迷们的热烈关注,也引来《深圳晚报》姚峥华女士的约稿,要我写一写这个新版的前前后后,因此拉杂写了这篇文字,作为我对“为什么是福尔摩斯”(为什么要出、为什么要读李家真版“福尔摩斯”)的一个解答,供读者朋友参考。另外,我也提请读者可以参考《北京青年报》、《北京日报》、《晶报》等媒体对新版译者的专访以及对新版的报道,作更进一步的了解。
柯南•道尔著、李家真译《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插图新注新译本),中华书局,2012年11月出版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全七册)》读后感(三):福尔摩斯的案件簿·时间篇
【写在前面】
近日才读到有关李家真先生有关福尔摩斯诸译文的比较文章,觉得译者的许多见地令我信服。故随马上入手了一套他译注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华书局2012年版)福尔摩斯乃幼时所挚爱,一套全集(花城出版社)已经翻烂,但从未敢以“福迷”自居。故现在开始筹划着以研究的心态认真地来细读整部书,并码一些文字,尝试着慢慢成为一个真正的“福迷”。其中文中所引注的文字页码皆以中华书局2012年版为准。
【福尔摩斯的案件簿·时间篇】
众所周知,柯南·道尔的写作并不严谨,常有前后矛盾之处,这非常明显地表现在时间问题上。故先就福尔摩斯所办案件的时间问题做一番梳理,指出其中的矛盾,并以“福迷”的身份为其“圆谎”。
一、《暗红习作》(1887年发表)
华生:“那一天是三月四号。当天的日期对我来说很好记,因为我起的比平常早了一点儿,看见歇洛克·福尔摩斯还在吃早餐。”(页22)
格雷森:“凌晨两点左右……空空如也的前厅躺着一具男尸。……十二点钟之前,你随时都可以到现场去看看,我会在那里等你。”(页29~30)
故福尔摩斯接案的日期为3月4日上午12点前。据此推断:霍普毒杀德雷伯时间为3月3日晚至3月4日凌晨。
与此推断相吻合的是雷斯垂德的话:“三号晚上八点半左右,有人曾经在优顿车站看到过他俩。”(页71~72)
与此推断相矛盾的是之前《旗帜报》的报道:“两人于本月四日星期二与女房东作别,接着就去了优顿车站,说是要搭快车去利物浦。”(页61)译者已指出其中矛盾,未明所以。我认为既然华生认为当天的日期对他来说很好记,那么仍然应该把接案日期假定为3月4日。
华生是在阿富汗战争的迈万德战役(1880年)中受伤回国的,而《暗红习作》发表于1887年。所以华生遇到福尔摩斯并共同侦破此案的时间是在1880年—1887年。
前引《旗帜报》“本月四日星期二”,查万年历,从1880年至1887年之间,只有1884年的3月4日是星期二。
但之前已假定《旗帜报》的报道时间有误,因此我想把这个错误归咎于华生的参考报纸时的抄写错误,因为他说过,3月4日这天对他而言印象深刻,估计他在抄日期的时候想当然地写成了“4th”。由于英文中Tuesday与Wednesday的差别很大,估计抄错的可能性不大。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旗帜报》正确的报道就应该是“本月三日星期二”,而1885年3月3日是星期二。
我认为,福尔摩斯接“暗红习作”案的时间为1885年3月4日星期三上午12点前,而结案的时间为1885年3月5日中午左右。只花了1天左右的时间。
二、《四签名》(1890年发表)
此案发生时间一定在《暗红习作》之后,因为福尔摩斯说:“我那些工作方法,你应该已经通过杰弗逊·霍普一案有了一点儿切身体会吧。”(页155)
华生还说:“我还把它写成一本小册子,又起了个稀奇古怪的书名,叫做‘暗红习作’。”(页155)但没有说明是否已经发表,故《四签名》案不见得就一定发生在1887年以后。
另:《暗红习作》这一书名并不是华生所起,而是福尔摩斯起的:“咱们就叫它‘暗红习作’,怎么样?用那么一点儿艺术词藻,我看也无伤大雅。”(页49)
《四签名》中有关时间的叙述:
“他失踪的日子是一八七八年十二月三日,离现在差不多有十年了。”(页165)
“盖的是伦敦西南邮区的邮戳,时间则是七月七日。”(页166)
“现在才三点半,您自便吧。”(页167)
“这是一个九月的傍晚,……”(页172)
“船夫莫迪凯·史密斯及其子吉姆于周二凌晨三点离开史密斯家船坞,至今未归。”(页241)
据此推断:福尔摩斯接案时间为1888年9月x日下午三点半,我认为其中7月7日是指邮戳的时间,而邮戳有寄出和接收两个时间,所以7月7日应该是信的寄出时间,但为什么从寄出到收到信花了2个月的时间,则不得而知。
9月x日晚6点,福尔摩斯和华生陪玛丽·莫斯坦去找萨德乌斯·舒尔托。午夜发生命案,故福尔摩斯和华生带着托比找到史密斯船坞的时间是9月x+1日的凌晨,而史密斯已经于3点时离开,这一天是周二。故9月x日则是周一,而1888年9月是周一的日期分别为3、10、17、24日。考虑到信已经是7月7日发出的了,所以选择最靠前的3日。
故福尔摩斯接手《四签名》案的时间为1888年9月3日下午三点半。那么结案时间则为1888年9月6日晚上。共花了3天多一点的时间。
三、《波西米亚丑闻》(1891年7月发表)
“那一天是一八八八年三月二十日,……无意中来到了贝克街……那里有我的求爱历程,也有《暗红习作》当中记述的种种可怕事件。”(页4)
“今晚七点三刻,某君将登门拜访,有干系至为重大之事相询。”(页7)
据此推断,福尔摩斯接手此案的时间为1888年3月20日晚7点45分。
但是这与之前《四签名》一案存在着重大的矛盾,因为《波西米亚丑闻》显然是发生在华生结婚之后,而此案时间如果是1888年3月20日的话,就比《四签名》所发生的时间还要早!但华生对于这两个案子都有在时间上作伪的理由,因为一案涉及其个人的隐私,另一案则涉及波西米亚国王的隐私。
“你们两位必须保证,两年之内对我所说的事情严守秘密。两年之后,这事情会变得无足轻重”(页12)
华生发表此案的时间为1891年7月,那么若以两年的保密期来计算,案件最迟应该发生在1889年7月之前。
“因为她说过,要在我们公布婚姻的那个日子把相片寄出去。那个日子是下周一。”(页16)
“哦,如此说来,我们还有整整三天的时间呢。”(页16)
译者指出了其中的矛盾之处,即据万年历,1888年3月20日是星期二,据下周一不止三天。
但这似乎有可以反过来证明华生在年份上做伪,假定3月20日这天距离下周一有整整三天,那么3月20日这天应该是周四。符合这一标准的是:1884年3月20日,1890年3月20日。
“我已经对这件案子产生了很大的兴趣,因为它虽然跟我已经记录的那两件罪案不同”(页18)
考虑到《波西米亚丑闻》一定发生在《暗红习作》与《四签名》案之后,因此我倾向于认为华生没有履行保密义务而早于保密期发表了此案,可能是因为国王英年早逝(他来找福尔摩斯时才30岁)或者王室内部之变故使得不需要再为此保密。因此,我把福尔摩斯接案时间定为1890年3月20日晚7点45分,但真正还是着手办案时间是从3月21日早8点开始的:
“女房东告诉我,他是早上八点多一点出去的。”(页18)
“明天我准备和国王一起去拜会她……咱们什么时候去呢?早上八点。”(页32)
因此结案时间为1890年3月22日上午8点以后。虽然福尔摩斯的把戏被艾琳·艾德勒识破,但还算是为波西米亚国王拿回了相片。此案总共花了1天不到的时间。
四、《红发俱乐部》(1891年8月发表)
“是一八九〇年四月二十七日的《纪事晨报》,离现在刚好两个月。”(页46)
“八个星期之前,就是报纸上写的这一天”(页47)
1890年4月27日为星期日,符合报纸启事的内容:“如欲应选,请于周一上午十一点亲身前往……”(页45)
据此推断,福尔摩斯的接案时间为1890年6月23日左右。
但这就与开篇“去年一个秋日”(页41)的论述相矛盾。
“不在别的什么时候,恰恰就在今天早上。”(页54)
“红发俱乐部业已宣告解散 一八九〇年十月九日”(页55)
“考虑到今天是周六”(页63)
译者已经指出了时间上的矛盾,并给出其他解释以供参考(参见页55的注释)。与此相结合,我认为,刊登启事的时间其实是1890年7月27日,那天正好也是周日,第二天是周一。抄写工作应该是从7月28日到10月4日,这样就有10周的时间,也可以略微减少一点威尔逊每天的超大的抄写工作量。
这样,福尔摩斯接案时间应该是在1890年10月4日上午10点以后,正好是周六,也符合“去年一个秋日”的描述。
结案时间是1890年10月4日晚10点,用了12小时左右。
五、《身份问题》(1891年9月发表)
“咱俩已经好几个星期没见了。这是波西米亚国王送我的一件小纪念品,因为我在艾琳•阿德勒相片事件当中帮了他的忙。”(页78)
这件案子应该发生在《波西米亚丑闻》之后,但在《红发俱乐部》之前,因为在《红发俱乐部》开篇就先提到了这件案子:
“你应该还记得吧,就在咱们着手调查玛丽•萨瑟兰小姐委托的那件极其简单的案子之前,我曾经对你说过,……”(页41)
“那是上周五的事情,福尔摩斯先生,打那以后,我在没有看见或者听说有关他的下落的任何线索”(页87)
“我在上周六的《每日纪事报》上登了寻人启事。”(页88)
“霍斯莫•安吉尔先生与十四日上午失踪。”(页89)
因此失踪事件应该是1890年x月14日周五,且3<x<10。查万年历,没有符合的月份,3月14日是周五,但怎么看这件案子都应该发生在波西米亚丑闻之后的好几个星期。因此我认为最为接近的日期应该是1890年的6月13日,这天是周五。
既然案件发生在“上周”,我推断福尔摩斯接案的时间是1890年6月16日周一,结案的时间则是第二天的下午6点,花了一天左右的时间。
六、《博斯库姆溪谷迷案》(1891年10月发表)
“一天早晨,我和妻子正在吃早餐,……”(页105)
“得二日空闲否?……11:15自帕丁顿启程。”(页105)
“不过,要去就得赶紧收拾行装,因为我只有半个小时的准备时间。”(页105)
“还没有到半个小时,我就拎着手提箱上了马车,辚辚驶向了帕丁顿车站。”(页105)
华生接到福尔摩斯电报的时间应该是在10点45分左右。
“六月三号,也就是上周一,麦卡锡在大约下午三点的时候离开……他曾经……跟男仆说,……下午三点还有个重要约会……他就没能活着回来。”(页107)
案发时间为1889年6月3日周一,由于福尔摩斯说的是“上周一”,那么他接案的日期应该在6月9日周日以后。我将假定接案时间为1889年6月10日周一,结案时间是6月11日午餐之后,共花了1天多一点的时间。
七、《五颗橘核》(1891年11月发表)
“关于歇洛克•福尔摩斯在一八八二至一八九〇年间所办的案子,我浏览了一下自己整理的笔记和相关材料……”(页141)
这里提到了1882年,可见华生与福尔摩斯从1882年起就开始一道参与案件侦破活动,因此早于《暗红习作》的1885年。
“一八八七年,我俩经办了一长串或大或小的案子,所有的案子我都保留着相关记录。……不过,它们当中的哪一件也比不上我即将动笔叙写的这件案子”(页141)
“当时是九月下旬,秋风时节的暴风来的格外猛烈。”(页142)
“因为我妻子上阿姨家去了。”(页142)
“我可怜的父亲遭遇不测是一八八五年一月的事情,到现在已经两年零八个月了。”(页152)
“兴许,‘四签名’可以算是个例外”(页156)
之前已经推断接《四签名》案的时间是1888年9月3日,但这里言之凿凿的是:1、事件发生在《四签名》之后;2、事件发生在1887年9月秋分时节。这个矛盾难以解决,只好十分勉强地把时间往后推一年:
福尔摩斯的接案时间是1888年9月22日秋分,委托人第二天死亡,福尔摩斯花了一天时间布置抓捕,但无果而终。共花了1天半左右的时间。
八、《翻唇男子》(1891年12月发表)
“一八八九年六月的一天夜里,……我家的门铃突然响了起来。”(页171)
“我说,华生,现在几点钟了?”
“快到十一点了。”
“是星期几呢?”
“星期五,六月十九号。”(页174)
“老天爷!我还以为今天是星期三呢。不对,今天就是星期三。……”
“我跟你说了,今天就是星期五。你妻子等了你整整两天,……”(页175)
译注已经指出:1889年6月19日是星期三,由于之后惠特尼纠结于这天是星期三,所以我认为这里是华生之后在写作时候造成了笔误,他去在鸦片馆遇见福尔摩斯的时间应该是1889年6月21日星期五晚十一点之后。
“上周一,内维尔•圣克莱尔先生进城特别早……”(页180)
“经过斯旺丹北巷的时候刚好是四点三十五分。”(页181)
由此,圣克莱尔太太发现自己的丈夫的时间为1889年6月10日的下午4点35分。
福尔摩斯在办理这件案子期间住在李镇的雪松别墅,推测他不是在那一天才接手这件案子的,估计已经在李镇睡过一夜,从以往福尔摩斯的办案快节奏来推测,接案时间推测为1889年6月20日星期四,结案的时间是1889年6月22日星期六早晨。花了约2天时间。
九、《蓝色石榴石》(1892年1月发表)
“圣诞节之后的第二个早晨,……”(页207)
“帽子是圣诞节早上来的,跟它一起来的还有一只大肥鹅。”(页208)
年份不详,因为故事是1892年1月发表的,就姑且把案件年份算作1891年,虽然鹅是12月25日送到贝克街的,但是蓝色石榴石是华生拜访那天被发现的,所以案件开始时间算作1891年12月27日早晨。
“这天我忙于处理一名病人,六点半过了一点才再次踏进贝克街。”(页219)
最后结案时间是当天的晚上,用了12小时左右的时间福尔摩斯就解决了问题,这部分要归功于运气好。
十、《斑点带子》(1892年2月发表)
“案子发生在我与福尔摩斯结为知交的初期……”
“事情发生在一八八三年四月初,一天早晨……我看了看壁炉台上的时钟,发现才七点一刻。”(页239)
这已经证明华生和福尔摩斯结识的时间早于1883年4月,已经比《暗红习作》故事发生时间又提早了2年。
“将近下午一点的时候,歇洛克•福尔摩斯总算是远足归来……”(页244)
“约摸九点钟的时候,对面树丛之中的灯光灭了……然后,钟刚敲十一点的时候,我俩的前方突然闪出了孤零零的一点明亮灯火。”(页267)
“钟敲响了十二点、一点、两点、然后又是三点……”(页268)
下午去的案发地,晚11点之后进入小姐闺房,翌日凌晨3点蛇出现,
福尔摩斯的接案时间为1883年4月x日7点15分,结案时间为1883年4月x+1日3点之后。共花时间约20小时。
十一、《工程师的拇指》(1892年3月发表)
“我打算摘要叙述的这件事发生在一八八九年的夏天。其时我新婚燕尔……”(页277)
华生结婚的时间应发生在《四签名》之后,之前推断《四签名》的发生时间为1888年9月,可见华生和玛丽•莫斯坦并没有在案发之后就结婚了,还是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恋爱过程。在之前的《博斯库姆溪谷谜案》和《翻唇男子》中都已经提到妻子,因此华生必然是在1889年6月之前结的婚。
“一天早晨,将近七点的时候……”(页277)
“大概一年之前,所有的报纸都刊登过这则启事。……海林先生于本月九日失踪……”(页298)
这篇故事的具体发生时间难以确定,可以作为线索的是夏天和新婚燕尔,英国的夏天从5、6月份开始,由于1889年6月已经发生了两件案件,而且并没有新婚不久的说法。所以估计华生结婚应该是在5月,既能符合夏天,又能符合新婚燕尔的说法。又因为一年之前的一起失踪案发生在9日,因此就姑且算作是整整一年之后有再次发生时间。所以把接案时间算作1889年5月9日7点之后。
“大概三个小时之后,我们坐上了从雷丁开往那个伯克郡小村的火车……”(页299)
这个故事与其说是推理故事不如说是悬疑冒险故事,我想华生写这个故事的原因主要是因为这个案子是他带给福尔摩斯的,而其实福尔摩斯在此案中并没有太多地施展他的才华。结案的时间应该是在当天的中午。花了4到5个小时。
【未完待续】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全七册)》读后感(四):拒接平淡:我的福尔摩斯记忆
据说,天空的每一颗星星都代表着这尘世间的每一个人,我想,这可以说,文学作品中的每一个人物也都有着现实中的每一个对应。
我想,我的对应,或许是歇洛克•福尔摩斯。
我们的福尔摩斯先生,一位长着鹰钩鼻,显得坚毅和决然的英伦奇才,有着奇妙的人生经历。他身手敏捷,智慧超群,更有逻辑推理之能力,让“犯罪界的拿破仑”莫里亚蒂教授都甘拜下风,一句话,他的故事可谓“前无古人”。
但福尔摩斯能取得“精彩”的背后是很认真的努力。
从华生的视角去看看吧!故事一开篇,就写了沉醉在验证血红素试验中的福尔摩斯的举动。为了能够验证自己的发现(他发现了一种只能让血红素沉淀的试剂),福尔摩斯扎破了自己的手指,滴上几滴血,当试验成功的时候,他微微前倾,似乎像想象中的听众的欢呼表示感谢。
福尔摩斯为了验证人死后受到鞭挞所产生的伤痕的程度,在深夜中,独自一个人鞭挞尸体。
他的手上只有橡皮膏,他的步伐遍及伦敦最不可思议的角落。在浩瀚的七大卷“福尔摩斯探案集”中,柯南道尔男爵为我们描绘了从最高层到社会最底层的庞大画卷,复杂的人物、险恶的勾当、真挚的感情……这就是那个时代。
“生活过于平淡,犯罪就像超越这种平淡的暗红线条”。看来,我们的福尔摩斯先生把解开犯罪密码当做反对平淡的武器。
那么,福尔摩斯是如何对待感情的呢?
福尔摩斯其实是很有感情的人,他可以面对美国的百万富翁而讽刺其为富不仁,也会最贫穷者提供无私帮助,更对自视“出身高贵”者而表示不屑。
他还拉得一手好小提琴,华生说,这是上帝的赐予。
但一个女人,改变了福尔摩斯。
她就是艾琳艾德勒,一个聪明的交际花。
在福尔摩斯的辞典里,女人,和莎士比亚笔下的女人一样,都是“弱者”、“闲聊”的代名词,但随着艾琳的出现,这改变了。
艾琳是波西米亚王储的情妇,王储就要登基了,也要娶一个“门当户对”的公主,就像小说里常说的那样。
艾琳手里有着让王储感到害怕的两人亲密的照片,于是乎,王储请福尔摩斯出马,夺回照片。
简单说,福尔摩斯装成一个被打伤的老人,被好心的艾琳带回家中,华生在艾琳家旁偷偷地防火,只为在艾琳感到危险时、直接取出藏在福尔摩斯不知道的地方的照片。因为我们的歇洛克认定,人在最危难的时候,一定会奔向最关键的地方。
但艾琳识别出这事歇洛克的诡计,她与一名律师结婚,离开了是非之地。在王储要感谢福尔摩斯的时候,王储说“如果艾琳出生高贵一点,她是多么好的王后啊,可惜她和我太不般配了!”福尔摩斯不无讽刺地说:“是的,殿下,她和您是不般配。如果您愿意,我想把艾琳的照片,做我这次为您效劳的奖励。”
王储慷慨地给了福尔摩斯一张艾琳的照片。这张照片成为歇洛克最重要的珍藏,从此,他改变了对女性的看法,在称呼艾琳的时候,总是说“那个女士”。
说一个故事吧,一次,福尔摩斯和华生露营。三更半夜,福尔摩斯叫醒了华生,问他,从天空上,你看到什么?
华生说:从天文学看,是猎户座照耀着我们;从宗教学看,我们卑微渺小,而上帝无比高大;从气象学看,明天是一个晴天。我能看到的就是这么多,你还能看到什么?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说:你说的都,华生,只不过有重要的一点,你还没提。……有人偷走了我们的帐篷!
看,生活就是如此,哪怕天才绝顶,也都要在现实生活中遭遇各种的酸甜苦辣。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全七册)》读后感(五):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的经典语句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的经典语句-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之血字的秘密》
文/信实的精灵
1)关于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说道,“你看,”他解释道,“我认为一个人的大脑本来就像一间小的空阁楼,你不得不有选择地布置一些家具。傻瓜才会把他偶然遇见的各种各样的破烂玩意儿都吸收进去。一旦如此,那些可能有用的知识反倒被挤出来了,或者充其量是和其他许多东西乱七八糟地搅在一起,想取出来的时候就会有困难了。
因此,一个有经验的人确实会非常小心地挑选他需要的东西装进他那阁楼般的脑袋中。除了工作中可能用得到的工具,他不会带其他任何东西的,但是他拥有他所需要的全部种类,并且摆放得井井有条。如果认为这个小房间有弹性的墙壁,能够任意伸缩,这种想法就大错特错了。我敢说,终有一天,当你增加知识的时候,你就会忘记以前你知道的东西。因此,不要让无用的东西把有用的东西挤出去,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
2)关于华生
华生医生的话语,“我们的向导把提灯留了下来。福尔摩斯提着灯笼慢慢地转动,认真地查看着房屋的周边以及堆积在空地上的大堆垃圾。摩斯坦小姐和我站在一起,她的手紧紧地握在我的手中。爱情真是一件难以捉摸的事情,我们俩此时紧紧地靠在一起,而在一天之前,我们还素未谋面,连一句情话都没有说过,甚至也没有过眉目传情,现在碰到了麻烦,我们的手便本能地握在一起了。后来我每次回想起这件事就感到惊奇,不过当时我走向她似乎是非常自然的事情,后来她也时常告诉我说,她当时从我这里寻求安慰和保护也是出于本能。我们两人就像小孩儿一样,手拉着手站在一起,尽管周围充满了危险,我们的心中仍然感到坦然无惧。”
3)关于拥有超人智慧的侦探or罪犯
鼻子离地板只有几英寸,圆溜溜的眼睛深深凹陷,闪闪发亮,如同鸟儿的眼睛一样。他动作敏捷,无声无息,神秘莫测,真像一只训练有素的猎犬在寻找某种气味。我不禁想到:如果他把精力和智慧用来做违法的事情而不是维护法律,那将会是一个多么可怕的罪犯啊!他一边搜寻,一边不住地嘀咕着,最后突然高声欢呼起来。周浩晖的《暗黑者》系列作品就刻画了这么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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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全七册)》读后感(六):60个故事的剧透
暗红习作-四签名
1.《暗红习作》
凶手的职业——马车夫,因为实在太普通了,非常容易被忽视
2.《四签名》
与其说是推理故事,不如说是精彩刺激的冒险故事
冒险史
3.《波西米亚丑闻》
艾琳艾德勒的警惕性非常高、行动很迅速,才终于打败了福尔摩斯
4.《红发俱乐部》
天上可不会掉馅饼啊,不过这真是个筹划很大的案子——女人要看她的袖口,男人要看他膝盖以下的部分
5.《身份问题》
为骗财产继父伪装成养女的心上人
6.《博斯库姆溪谷谜案》
没想到病得那么严重的人也会去杀人
7.《五粒橘核》
3K党相关
8.《翻唇男子》
牛X的化妆术!
9.《蓝色石榴石》
各种巧合呀
10.《斑点带子》
继父真是够狠毒的
11.《工程师的拇指》
绕了一圈来回7英里的确是个迷惑人的点
12.《单身贵族》
新娘和旧情人私奔
13.《绿宝石王冠》
人性的反转
14.《铜色山毛榉》
勇敢的女士识破了一起囚禁案
回忆录
15.《白额闪电》
线索太多太乱,真相倒是意外地简单
16.《黄色脸孔》
人和人之间的感情才最扑朔迷离,不过是个皆大欢喜的结局
17.《证券行办事员》
又是个天上掉馅饼,哦不,掉陷阱的案子
18.《“苏格兰之星号”三桅帆船》
农夫与蛇的故事,不过解暗号的手法挺有趣
19.《马斯格雷夫典礼》
我最喜欢看这种历史同人的故事了,反正那段历史也已湮没,怎么编都没事。根据家族传统典礼解谜实在是太有趣!
20.《莱吉特镇谜案》
贼喊抓贼
21.《驼背男子》
跟《白额闪电》不同,这个是线索太少了,不过不是谋杀
22.《住家病人》
他杀伪装成自杀
23.《希腊译员》
比较像冒险故事
24.《海军协定》
再次证明犯人大部分都是身边的人
25.《最后一案》
其实没具体写莫里亚蒂教授怎么个厉害,就写了下他追踪福尔摩斯的过程,现在看来写得太简略了啊,真的只是为了结束而结束
归来记
26.《空屋子》
莫里亚蒂的余党,射击高手
27.《诺伍德的建筑商》
奸诈的建筑商为了私利故意陷害前女友的儿子
28.《跳舞小人》
密码密码
29.《骑自行车的孤身旅人》
骑自行车的跟踪者是为了保护心爱的小姐
30.《修院学堂》
私生子对嫡生子继承人的仇视
31.《黑彼得》
谋害别人的船长最终恶有恶报
32.《查尔斯-奥古斯都-米尔沃顿》
专门搜集女性隐私用以敲诈的人最终被勇敢的女性给毙了
柯南道尔挺喜欢在故事中影射当时皇室权贵或者欧洲政治事件
33.《六尊拿破仑胸像》
赃物藏匿
34.《三个学生》
身高才是关键啊
35.《金边夹鼻眼镜》
凶手还藏匿在案发现场的可能性也很大
36.《失踪的中卫》
人情冷暖
怎么看到电报内容那招真有趣!
37.《福田宅邸》
酗酒的丈夫、妻子是同犯……略微有点《漫长的告别》即视感
38.《第二块血迹》
重要文件的丢失大部分都是自己人干的……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恐怖谷
39.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
中篇,巴里莫尔的神秘举动、山顶神秘人的身份、斯泰普顿的身份这些疑点层层推进,惊心动魄。
40.《恐怖谷》
中篇,分两段。现在的这段的疑点是凶手是怎么逃走的,往事的那段疑点是爱德华兹是谁。
谢幕演出 His Last Bow
41.《威斯特里亚别墅》
骗人来做不在场证明,结果在施行谋杀前被被害者识破反遭杀害,当然被害者其实是其他国家的暴君。
42.《纸盒子》
寄错了对象的遗物,一出家庭悲剧。
43.《红圈会》
掉包的房客、模仿字典写法的纸条,为了躲避仇家做的伪装。
44.《布鲁斯-帕廷顿图纸》
勇敢忠诚的小伙子为了追回图纸不幸被间谍杀害扔在地铁顶上。
45.《垂死的侦探》
为了引出自大的凶手的自白,阿福假装中毒快死了。
46.《弗朗西丝-卡法克斯夫人失踪事件》
原以为的追杀者其实是好人,真正的罪犯伪装成牧师和女信徒,用真正的死亡证明和加深的棺材想把夫人一起装了埋了。
47.《魔鬼之足》
魔鬼之足是种点燃即挥发的毒药,凶手杀了家人之后,被发现然后被灭了。
48.《福尔摩斯谢幕演出》
主要亮点在阿福花了两年伪装身份赢取间谍的信任。
旧案钞 The Case-Book of Sherlock Holmes
49.《显赫的主顾》
为了劝被自以为是的爱情冲昏头脑的傻小姐,阿福他们去偷笔记本,结果那个恶棍被之前的受害者泼了硫酸,恶有恶报啊,显赫的主顾应当是指当时的国王。
50.《白化士兵》
可怜的士兵误以为自己得了麻风,才不得不躲藏起来。(阿福自己写的哦)
51.《马泽林钻石》
阿福演了一出戏逼窃贼自动交出了钻石。
52.《三尖别墅》
男人被女人骗了感情,出于报复将事实写成了小说,没来得及寄给出版商就去世了,女人为了不被这个丑闻影响婚姻,从男人的母亲那偷走了小说。
53.《萨塞克斯吸血鬼》
后妈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免遭嫉妒心强的原配孩子的虐待而被误解。
54.《三个加里德布》
为了支开房子的现任房客拿到地下室的假钞制作模具,而设下的集齐三个加里德布就能继承财产的幌子。
55.《雷神桥谜案》
嫉妒的女人为了嫁祸丈夫的新欢,自杀装成他杀。
56.《爬行人》
教授为了爱情,打了猴子的血清,结果自己也表现出了猴子的特性……
(越来越猎奇了,这篇也很基情,这本比前6本都要基情)
57.《狮子鬃毛》
发状霞水母剧毒啊!!
58.《戴面幂的房客》
其实不是阿福办的案子。马戏团的惨案,大力士打死团长伪装成狮子拍的,狮子真的冲出来咬伤团长妻子时大力士却吓破胆了,空留团长妻子带着一脸的伤痕遁世。
59.《肖斯科姆老宅》
有老宅财产使用权的姐姐去世了,为了多撑一个礼拜赢得赛马比赛还债的弟弟只好找人扮姐姐……
60.《退休的颜料商》
自己杀了妻子和小三,却伪装成他俩私奔,造了一间毒气室,用油漆味掩盖尸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