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吧-经典好文章在线阅读:《红高粱家族》的读后感10篇

当前的位置:文章吧 > 经典文章 > 读后感 >

《红高粱家族》的读后感10篇

2018-08-27 05:59:01 作者: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红高粱家族》的读后感10篇

  《红高粱家族》是一本由莫言著作作家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2.00元,页数:351,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红高粱家族》读后感(一):高粱与人,人与狗

  高粱与人,人与狗

  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游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肖子孙。我愿扒出我的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

  莫言这本书写的极具魅力,而且有气魄,令人惊艳刺激的粗狂的犹如腥红鲜血般的罗列词汇遣词造句,让人赞叹

  而且一前一后大段大段跳跃式的叙述手法也让人惊艳,高潮一波接着一波,不仅是让人亢奋。就像许子东说的,先告诉你结果在给你讲故事好像是犯了大忌,但是就像白鹿原里讲白灵为着革命事业拼死奋斗时候突然加了一句说“她不会想到自己多年以后会因为这件事情在肃反当中含冤被杀。”然后在跳回到为革命奋斗这段之后,在看这段革命岁月感觉完全变了,也让人唏嘘不已。

  莫言也说过他和一些台湾作家交流发现他们六十年代读过的书我们八十年代才读过,比如说当年马尔克斯读卡夫卡的时候说,“***,原来小说还可以这样写”,而我们在85年读了马尔克斯之后也是这样说的,“***,原来小说还可以这样写”。我就感觉非常遗憾,原来这就是好小说,早知如此哪还有他的份。我们高密东北乡的故事照他拉丁美洲一点也不差,可是我们照他们的方式操作就只能是二流货色,跟在他们后面爬行。

  莫言的作品也读了几本,感觉他心中好像有一种愤怒,或者说太直面邪恶,血淋淋的。丰乳肥臀是,生死疲劳是,红高粱也是。

  红高粱,象征旺盛原始生命力和东北乡人民血性,熟了一年又长一年,越来越鲜艳,越来越挺拔。也像征着一种永恒的亦或是先人或着后人永远注视着高密东北乡和高密东北乡发生的一切“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的有血性的故事。而书的卷首语和结束又写到子孙们失去了血性,就像杂交的高粱一样空有高粱的名称,而无真正高粱的鲜艳、挺拔、灵魂风度一样。或后人失去了像余占鳌一样嫉恶如仇睚眦必报,混不吝的血性。失去了勇气,如黑了心,成了走狗,再也不敢挑战权威

  而书里面三个势力之间的火并和三个狗群之间的火并,象征着人狗一类,就像写到成麻子死的时候,从后面看树上好像吊着一条狗,从前面看树上吊着一个人。也影射着当时中国大地上的各派系的混战。

  里面的三拨人,蒋匪功匪土匪,都是为着自己的利益,带着匪字是同一类人,去掉匪字无非还是同一类人。 而在他们互相争夺利益的时候在跳到结果时再看,就像那个老铁板会员说的,“我们原来都是临庄隔村的乡亲,抬头不见低头见,不是沾亲就是带故,为什么会弄到这步田地呢。”更像是当时中国的缩影。也是人民无声的愤怒。

  《红高粱家族》读后感(二):为什么中国作家的成名作都那么牛!

  本以为《红高粱家族》是中篇小说,不想原来是大型的长篇小说。小说无疑用了时空调度的叙事策略。不断闪回和插叙,很有电影叙事的感觉,且其强烈的(红高粱)风格描写,非常适合拍成电影。许多处描写,可谓极尽渲染铺陈之能事。其中奶奶之死(第一章《红高粱》)直如天外之笔,臻于化境。另外,诸如盗买子弹、藏弹于羊腚中出城,抬棺材,余占鳌与黑眼的决斗,抬新娘,余占鳌杀死与母亲通奸的小和尚等均给人留下深刻印象。世常云:中国当代作家的写作很难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窃以为非。小说中余占鳌、大奶奶戴氏的形象在这种魔幻的高风格化的叙事中仍然毫不逊色。余占鳌的亦正亦邪、刚直倔强,大奶奶的泼辣凌厉坚韧,皆明朗。就小说的叙事语言来看,简净处极简净,铺张处极扬厉,反转处如晴空霹雳,闪回与现实的无缝连接,均可以说出神入化

  另,《红高粱家族》是莫言的成名作,《雷雨》是曹禺的成名作,《少年维特之烦恼》是歌德的成名作。这些成名作大都完成于作家的年轻之时。而这些成名作大都有一个共通的特性,即它们都有股强烈的青年气,强劲有力,风格化,充溢于天地之间,仿佛是一股浩大荷尔蒙

  《红高粱家族》读后感(三):莫言的玄幻现代小说

  莫言的玄幻现代小说

  莫言的第一本小说是《生死疲劳》,一口气借了两本,另一本是经典的《红高粱家族》。两本书看下来,对莫言的文风有了初步的了解

  最早认识莫言,是因为他红极一时的诺贝尔文学奖,之后又看过他领奖的视频,其中有一段很精彩的讲话。这个人普通话不怎么样,讲话的内容也没有多少大道理,只是讲了几件平平常常、普普通通的小事,依然讲得妙趣横生,是个讲故事的高手

  这是最初的印象。接下来,就谈谈对书的印象。

  生死疲劳,感觉思维很是跳跃,讲故事也是不拘一格。故事大意是东北高密乡的一个地主文革期间冤死,死后投胎为驴、牛、猪、狗,时间跨度解放初期一直到八十年代末。讲故事的主角一直在变,一会是动物,一会是人,实话说,真是很需要一段时间适应这种风格。故事的风格是辛辣幽默。对农村的描写,没有深入生活体验,是绝对写不出来的。不过也正因为他这样无拘无束的写作风格,与路遥有着截然不同的感觉。路遥是将生活写得很厚重、艰难,将人生写得很沉重,结果也很悲剧。让人读后有一种不屈的奋斗感、挣扎感。

  莫言是一种冷幽默,针砭社会大胆,更辛辣。仿佛有一种游戏人生的态度。可以将一出大悲剧,写得像是灰色幽默,疼痛感更少,讽刺感更多。

  红高粱家族,这本书居然是其八十年代的作品,距今30年了。不可思议。不觉得莫言现在比三十年前好多少。也许是他三十年前更投入认真的写作。红高粱里的细节描写比生死疲劳要细腻得多。文字非常的优美。叙事风格虽没有生死疲劳夸张,倒是看得出日后的影子,也是不按规矩出牌的。

  不知道莫言有没有写过都市题材,他把农村写得也许比现实中的农村更农村吧。现在已经很少或者几乎没有这样纯粹保留古老习俗乡村了。外国人对莫言的小说感兴趣,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莫言符合他们心目中的中国人就是活在中国乡村中的模样,中国获奖的电影,也更多的是关于乡村的一些故事。也许,他们觉得这是真正的异于西方文化的,没有遭受过西方文化污染的纯天然的中国吧。从这个角度,莫言描写的小说,其实保存了一段段的乡村生活画面,是生动历史记录。这种功用,也许比小说的单纯的娱乐或者预约精神功能要更要有价值得多吧。

  《红高粱家族》读后感(四):红色的高粱,性欲和血

  看了一下别的书评。说热血,种性退化。日本鬼子入侵灭鬼子,没有鬼子的时候杀仇敌,仇敌就是夺我姑娘,夺我财产,给我耻辱的人,这就是热血。我真TM不认同,我还很鄙夷。这就配叫热血?这TM叫原始,动物,欲望。我狭隘地说,杀鬼子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女人不被凌辱,自己的孩子不被杀害,自己的家人不被虐待,去掉鬼子的话,没什么别的说的,自卫是很正常的事。去掉理性,这个什么也不是,这个什么都发展不了。别的话我也不会说了,我更认同儒家混合千年以来的世界观君子丈夫,绝不是把中国人弄成种性退化的罪魁祸首。对,我觉得我们这些不肖子孙是有些对不起有些先人,比如伍子胥,霍去病,苏武,张载,文天祥,顾炎武那些人。心狠手辣对待敌人,仇寇没毛病,可那一个老头,一个麻风病人有什么错?就因为你的热血,你的好汉,你的情欲,你的自由,就把他们杀了?为什么?别歌颂了,中国人再不行,也不能成这样,这太极端了。

  没看之前以为是东北好汉的爱情和抗日,看完之后冷笑,恶心,痛恨。最后还是舔了蛋。而且这倒叙插叙太乱了,我没有发现一点规律说实话,没怎么看懂,那么多笔法,很原始,很野蛮,也很残酷。但文里说的什么英雄好汉,歌颂荣耀,就算了吧,真让人恶心。他奶奶不是只送了个饭吗?他父亲的战绩也没说。他爷爷做的伤天害理杀人放火的事可比抗日严重多了。 让我来数数他爷爷的恶。直接把他奶奶拖到高粱里办了。我知道他有可能看出了她不愿意,她的丈夫和公公都是两个老头,很恶心。可TMD莫言你是怎么有脸歌颂这个的?还相亲相爱,还蔑视人间法规的不羁心灵,有没有被自己恶心到?当土匪,算了,说的恶心。我真怀疑莫言是来黑抗日黑东北的,这就是你歌颂的好汉和荣誉吗?如果中国都是这样的人,不早灭了?还能等到今天?好汉就是自己爽就操,不爽就当土匪?杀人放火?抗日就是消灭日伪军?还莫大的功绩格局这么小的吗?

  再来一句,想想日本鬼子侵略中国做的惨无人道的事,我们要记住仇恨,不能忘记,要努力奋斗富国强民。然后呢?这些事难道只有日本鬼子做过?同样的事情中国人没做过?日本鬼子还有立场,就算不说立场,他们也只是丧失了人性野兽,而有的中国人呢? 而人性又是什么呢?大部分人有的?残忍虐杀就不是人性了?背信弃义就不是?怜悯同情只是儒家的世界观,不是根本的人的属性。所以说,爱TM怎么做怎么做,只要承担的起后果,哪那么多逼事呢。任何人都不能否定其他人身为人资格。至于人的权利是什么?这个就要看投胎的水准了。投的好,什么权利都能有,投的不好呼吸的权利都不给你。

  《红高粱家族》读后感(五):豪饮高粱,再别九儿

  前段时间,老爸一直在哼唱《九儿》,旋律悠扬,略带凄凉歌词简单,一听入心。

  这首电视剧《红高粱》的主题曲,竟让我深深着迷了。

  1986年,当而立之年的莫言发表《红高粱家族》时,无疑在当时的中国文坛扔下一枚重磅炸弹

  这部仿佛他酝酿许久、一气呵成、讴歌山东高密这片辽阔土地英雄儿女奇闻轶事的旷世奇作,至今读来,依旧让人血脉喷张、羞愧难当。

  看看莫言小小的眼睛,圆圆的肉脸,说话轻声柔气,写得一手秀气整齐的好字。

  怎晓得,文笔如此清奇、用词夸张却到位,文风奔放而热烈

  红高粱是莫言老家黑土地的特产重要农作物养育一代又一代直爽豪放的高密人。

  故事就在这片土地上展开了。

  九儿是村里的女中豪杰美貌智慧远近闻名。在被迫嫁给酒庄大户麻风病儿子的路上,与轿夫余占鳌天雷地火一见钟情。两人不顾一切风俗礼仪,在高粱地里互托终生。可是,酿酒营生好日子过多久,日本入侵中华,余占鳌以匹夫之勇英雄谋略揭竿而起坚决抗日。不料给整个村庄带来屠村的灭顶之灾

  然而,高密乡的英雄儿女们,就如这生机勃勃庄稼高粱一样,置之死地而后生,既使全军覆没也要抵抗到底。这段真实家乡传说流传了一代又一代,也一直震撼着莫言。

  他在卷首语中说: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游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

  清晰的故事主线激烈人物矛盾鲜活角色性格浓烈的风俗色彩,这部小说用直白狂野甚至颇有些不堪入眼的语言描述了一个人杰地灵地方——“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丑陋、最超脱世俗、最圣洁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

  这片高粱地养育了庄稼人,见证了无数英魂和冤死的百姓,为抗日英雄们提供庇护,也埋葬了占鳌最深爱的九儿。

  当然,也酿出了著名的高粱酒。

  余占鳌爱喝酒,因为喝酒壮胆,截下花轿改变了九儿的一生;因为喝酒见色,把九儿的丫鬟变成了二奶奶,让这段奇情更生壮烈;还是因为这酒,九儿送了命,占鳌成了孤独英雄。

  而我读此书,也如饮烈酒

  读时酣畅淋漓欲罢不能,即使辣到嗓子冒烟,眼花头晕,也依旧要干个底朝天。

  读完脚底打飘,肝肠寸断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二刻醒来,只有感觉身体被掏空。

  红色的生命、红色的热烈、红色的血流、红色的爱情,在张艺谋的电影《红高粱》里得到了很好的体现可惜,他只有能力改编其中两个章节

  带着理性,一定读不下去,抛开世俗和条规,方能体会其中的伦理

  莫言获得的巨大成就必然,他几十年坚持带给我们的不仅是奇特的描述方式和想象力,更是展开了一幅民族特有的个性画卷,原始、自然,带着对于乡土炽热浓厚的敬爱。

  莫言无疑也是幸运的,如他这样展现乡土特色的作家杰出的也很多,如写《废都》的贾平凹,如写《白鹿原》的陈忠实。也许,他遇到了一个好翻译,让他的作品被精致转换成更多的语言。

  我想,我不会再看他的书了,因为酒醉难醒,醒来铭记,而更伤心

  《红高粱家族》读后感(六):简净处极简净,铺张处极扬厉,反转处如晴空霹雳

  本以为《红高粱家族》是中篇小说,不想原来是大型的长篇小说。小说无疑用了时空调度的叙事策略。不断闪回和插叙,很有电影叙事的感觉,且其强烈的(红高粱)风格化描写,非常适合拍成电影。许多处描写,可谓极尽渲染铺陈之能事。其中奶奶之死(第一章《红高粱》)直如天外之笔,臻于化境。另外,诸如盗买子弹、藏弹于羊腚中出城,抬棺材,余占鳌与黑眼的决斗,抬新娘,余占鳌杀死与母亲通奸的小和尚等均给人留下深刻印象。世常云:中国当代作家的写作很难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窃以为非。小说中余占鳌、大奶奶戴氏的形象在这种魔幻的高风格化的叙事中仍然毫不逊色。余占鳌的亦正亦邪、刚直倔强,大奶奶的泼辣凌厉坚韧,皆明朗。就小说的叙事语言来看,简净处极简净,铺张处极扬厉,反转处如晴空霹雳,闪回与现实的无缝连接,均可以说出神入化。

  另,《红高粱家族》是莫言的成名作,《雷雨》是曹禺的成名作,《少年维特之烦恼》是歌德的成名作。这些成名作大都完成于作家的年轻之时。而这些成名作大都有一个共通的特性,即它们都有股强烈的青年气,强劲,有力,风格化,充溢于天地之间,仿佛是一股浩大的荷尔蒙。

  《红高粱家族》读后感(七):那个混乱却又痛快的时代

  作为一名刚刚工作的大学生,说没读过莫言的书真是觉得羞愧,原本想读读莫言先生的丰乳肥臀作为第一本了解莫言先生的切入点,可或许是这本已经太火,在图书馆竟然借了两个星期都没有借到,所以就以红高粱为初识莫言之作。 红高粱站在莫言父亲的角度上,深入回忆了高密东北乡乡亲们在其祖父余占鳌的带领下坚决抵抗日本人侵略的故事,其中有太多太多的情节或惹人落泪,或使人愤怒。读了红高粱,让我深刻的觉得父辈祖辈们着实应该多跟孩子们讲一讲年轻时候的故事,或许他们的故事没有莫言先生外祖父以及父亲所经历的那般惊心动魄,难以忘怀,但仍是一次次珍贵的回忆,一笔笔宝贵的财富,新生活新时代的到来太为之不易了,现在的笑声和舒适之中参杂了过去人的多少血和泪,没有经历过过去的混乱与不堪,我们要庆幸,但更重要的,是珍惜。

评价:

[匿名评论]登录注册

评论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