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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日灼心》观后感精选10篇

2018-05-11 21:19:05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烈日灼心》观后感精选10篇

  《烈日灼心》是一部由曹保平执导,邓超 / 段奕宏 / 郭涛主演的一部剧情 / 犯罪 / 悬疑类型电影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观众观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烈日灼心》观后感(一):如日相逐,阴无所遁

  《烈日灼心》胜在一众实力男神张力十足的演技,推上华语犯罪题材高端作品之誉还欠火候

  看到三分之二时,邓超那散乱眼神无助气场,段奕宏邪魅的随性,郭涛冷得发酷的低调,捎缀上王珞丹的纯、高虎的傻与吕颂贤的痴,实在看不出灼心的虐点在哪里,直到尾段平地惊雷,演艺大师积蓄的张力瞬息井喷,一段雪藏了七年的迷局究得昭然,也终于明白灼心之痛,缘自灵魂深处善念的追咭与人性的拷问,如日相逐,阴无所遁。剧情至此,标题已解,落了传统案情剧的俗套尾巴

  曹导却在落幕前玩了把惊天逆转,三个倍受煎熬的迷徒参透了生悟,不惜以生的代价换取另一个新生平稳的小幸福。所以,是以谓烈日灼心,而非炙心。溯回想之,伊始至终都是一个虐,案情之下,亲情友情爱情,基情,暗流涌动,交织相虐。阿道对小夏由衷于心却不敢袒裎的隐忍情愫,三个爸爸对尾巴割舍不下又无颜相守复杂情愫,还有,伊谷春对小丰由怀疑到赏识,进而超越兄弟情的暧昧,转而再到怀疑,再牛逼的肖邦也谱不出伊帅这迭宕百转的迷情。

  罢了罢了,感悟于斯,脑汁虐罄,不如料理,生活不是虐的,安逸无聊再去寻虐。

  《烈日灼心》观后感(二):以凶杀案为背景探讨人性丑恶法律边界(并解答一些疑问

  跟随观影团看的提前场。现场导演也为观众解答了许多困惑

  首先可以肯定这部电影是近几年比较优秀的国产悬疑片。全片尺度颇大,信息量也大,导演的野心也不小,想要通过一场凶杀案来探讨人性丑恶与法律边界。可以说,的确成功了。

  不好意思前方有剧透~邓超,郭涛和高虎饰演的三个兄弟于7年前制造了一起灭门惨案。若干年之后,邓超成为段奕宏警官手下的一名协管,帮助段奕宏断案。郭涛则成为了出租车司机,而高虎变成了”傻子”。

  三人租在一家别墅,不料却遭变态房东监听,之后老猫段奕宏通过房东的监听内容以及其他一丝一毫线索逐步发现当年灭门惨案就是邓超三兄弟。。。不得不说整个剧情非常戏剧化,尺度也颇大,邓超为了摆脱嫌疑,也是为了拖延时间,不得不伪装成gay,骗取老猫段奕宏警官,而段奕宏妹妹王珞丹为了验证郭涛是否是gay,不惜脱光衣服。。。后面还有死刑安乐死的场景场面颇为震撼

  这里导演为我们解答了几个疑问。

  1.首先是高虎的角色需要性。

  全片高虎的镜头不多,有观众认为其作用不大。但是导演说在原作里,邓超,高虎和郭涛三个角色是有三条线索的,由于全片时间有限,为了减少信息量,不得不将高虎的这条线索缩减,但是不能省略,从某方面来说高虎的角色也推动着情结发展,比如高虎喜欢天文,而现场发现的天文爱好者杂志成为了破案的一丝丝证据,而结尾高虎的主观镜头独白也验证了他的高智商,作案手段高明。导演还说最后高虎跳崖也不容易,主要是选景,他们在厦门拍完之后的一个月,去了舟山拍的这段戏,去舟山不容易,只能坐船,他们所有的道具都是扛过去的。

  2.为何要放执行死刑的镜头。

  导演承认这段镜头非常震撼,他原先拍了3分钟,后来因为过审的原因而删减了许多,他说,邓超三兄弟原本是可以不用死的,因为他们知道不是他们亲自杀人的,但是为了不让弃婴小尾巴长大后发现自己就是当年谋害她一家的凶手,就选择了认罪。导演为了表现邓超兄弟内心内疚折磨,所以将其执行死刑的镜头放大许多。

  3.高楼追逐台湾人的戏是如此凶险,这是如何完成的。

  这场戏的确非常精彩,非常惊险,看的观众大呼过瘾,段奕宏带着邓超在仅有一只脚宽度通道上上演追捕戏,一不小心就容易从高层掉下去,导演说这段戏搭棚拍的,但是搭的场景也有15米高。

  4.全片为什么没有关于段奕宏家庭背景的一点介绍

  关于段奕宏警官,全片只有他工作的场景,并没有涉及到关于家庭,有的人会觉得他是不是gay?他会不会喜欢邓超?当然不会。电影原本是有关于段奕宏警官背景介绍的镜头,但是为了控制时间(全片已经长达138分钟)为了迎合发行方要求,导演不得不删减这些镜头。

  5.导演为什么要设定最终凶手是另外一个人,而不是邓超三兄弟?

  原著里的凶手的确是他们三人,但是导演觉得这样的结局不好不利社会主义河蟹)也不符合他对于本片人性善恶以及法律道德讨论,因此更改了结局。

  其实这部电影可以提出许多疑问,因为影片的确信息量特别大,几乎每个场景都含有深意普通观众看一遍可能不能完全解读电影中的信息。结局比较长,个人认为结局不是很好,导演其实可以精简下结尾,再补一下其他镜头(比如段警官的背景介绍)这样也行处理得更好。

  演员很赞,邓超回归正常,戏中三度飙泪,演技爆发。段奕宏的演技也非常棒,他通过细微表情变化,把伊警官冷静细致敏锐观察力表现得淋漓尽致,心里活动拿捏得很准。正如导演所说,这部电影最难的就是对于角色的心里刻画诠释,不得不说,导演成功了。预祝这部片大卖。

  《烈日灼心》观后感(三):烈日灼心,灼的哪颗心

  首先,抗议豆瓣关键词列为同性

  其二,邓超,你还是演这种剧吧,别再沉浸在跑男不务正业,这多好啊,拷问人性东西

  第三,这明明是变种的三个奶爸……

  进入正题。

  看多了那些脑洞大的侦探悬疑片,也许不见得能看得中此片,没有神探,没有狡徒,有的只是自我救赎,对与错混杂在每个人身体里,只是有的有机会表现出来,有的只是一闪而过。真正的罪孽是像最后轻描淡写讲述者,没有起伏和感情地讲怎么杀人。大部分人在犯了大错之后,还是会自感罪孽深重

  私以为影片前半部更精彩,火眼金睛和闪躲心虚切换,双男主斗戏,节奏紧凑,随着情节展开会有期待,但到后面那什么其实拖沓了些了。脑洞开的不够大,我智商有限都看出车子是故意停的人是故意gay的,伊智商那么高不可能猜不到,也许他身在局中?老段演的不赖,还是这种糙汉子适合他。

  那什么剧中的爱情感多余,纯男人戏其实更精彩。

  那什么剧中追杀手的镜头太多了,削弱了主题。我知道,是想表现那个对的一面

  那什么剧中老陈智商情商更高,装疯卖傻那么多年挺不容易的,可惜没怎么表现,少有的几个镜头高也演得不错

  对于道哥和老陈都选择自裁还是挺糟蹋片子的,法律不可代表良心的自裁,毕竟他们罪不至死,而且人的生存欲望多强啊,也不可能三个都价值观一样啊,为了孩子长大问责,另俩奶爸就走上不归路不科学啊。所以,那真凶安排得有点多余,不如就他们三个干的,那些对与错的人性不是更能让观众唏嘘纠结吗?所以这么安排,这片儿是不是有那么一点反对死刑的意思

  有点遗憾,通篇都没见怎么表现“烈日”,灼心倒是有的。(唉,知道,对于有着黑暗不能见光的过去,世人眼睛和朗朗乾坤昭昭法理便是烈日。)

  最后,我没挑刺儿哈,此片可以一观,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烈日灼心》观后感(四):电影与小说的改编对比(附主创采访解说)

  =====6月电影节时一刷,8月公映后二刷,前后错误有更正=======

  ===========大量剧透,小说和电影一起透,慎入=============

  ===推荐白水大大做的OST(http://site.douban.com/baishui/)====

  (片尾曲《三个星星爸爸》原曲为白水专辑《雨来》中的《曾厝垵》)

  【关于人设】

  最大的变化是陈比觉

  小说:是个神经正常的天文爱好者,主要是他在船上带尾巴,闲暇时还跟尾巴讲很多星座故事。小说中有个笑点就是杨自道见义勇为受刀伤感染住院,同时伊谷春对他们仨的怀疑越来越深,他跟另两人说“别tm急着送死,我还等着观看十一月两百年来最壮观流星雨呢!”最后死刑时,每人出现不同幻觉,他的幻觉就是飞翔狮子座的流星雨中。

  电影:是个装傻的傻子。不知编剧设置为装傻有啥深意,因为1)他平时面对的就是尾巴和另两个兄弟,装傻有啥必要?2)如果杨自道和辛小丰真当他傻还让他独自一人在偏远的船上带小孩,那他俩心也真够大的。

  -------------主创talk-------------

  凤凰娱乐:其实电影里的最后一段,您用了一个主观镜头,当时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一个想法呢?最后那一场戏,就是跳海。

  曹保平:明白,就是因为那个是你藏在里面的一个东西,就是因为从一开始这个角色,其实是没傻,但是他的智商太高了,所以他就用装傻来把自己(伪装起来)。其实早早的就为自己将来的逃逸铺了一条路,当然不到那个时候,他也没必要,而且想法和实施之间永远都不一样,有距离。而不是说我们要想到但观众不知道,因为我们给观众的就等于是插进的树枝,导致他其实傻掉了,就像一个半傻一样。而最后其实不是那么回事,所以我觉得这也是剧情可能需要,是一个技术化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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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是吕颂贤演的台湾人

  小说:是辛小丰突发奇想去gay吧认识的,硬要跟辛小丰交换电话,辛把他存在手机里叫“树林里”。(出于人民警察的保密意识)到死他也不知道辛是警察,辛跟他接触(并且上床)一方面是自己对自己性向的怀疑,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从他那拿钱(当然不是辛开口要,是台湾人主动给),而不是为了故意做给伊谷春看。这事他一直背着伊谷春和其他两兄弟(毕竟搅基卖身不光荣),倒是某个机缘巧合下伊拿到辛的手机,看到“树林里”给辛发的种种肉麻短信,这才发现辛真是同性恋,进而彻底怀疑起自己以前的推测。

  电影:电影的改编还是很有意思,“一个人跳楼自杀,自杀者的同性恋人去现场看了看也跟着自杀”这在小说里是确实发生了的案子,只不过电影里台湾人变成了那个“跟着自杀的人”,这样就让台湾人通过案子认识了辛小丰,然后当着伊谷春的面追求辛,还安排了伊把他俩“捉奸在床”(老段震惊脸好好笑),比较快地让伊“推翻”了对三兄弟的怀疑,也淡化了辛小丰“卖身救女”的实质

  【关于基础梗】

  三兄弟的凶案真相

  小说:灭门案就是三兄弟干的,但那是十三年前,三兄弟还是中学生(杨自道是职高生),因为这事本来很有希望的陈比觉和辛小丰大学也落榜了,三人干着最底层的工作(辛当协警以前是保安),只求泯然众人矣。不过小说也没明写当时的杀人动机,只是“一不小心铸成大错”,类似激情杀人。

  电影:灭门案是七年前,那么以兄弟几人30多的样貌(总不能骗观众说他们是20几岁的青年吧),案件发生时他们也起码20出头了。似乎电影觉得三兄弟“不应该是那么坏的人”,所以安排除了辛小丰是真把人强X至死,其余的受害人都是“第四人”动手杀的,他们仨只是从犯。电影这样改是给三兄弟“洗白”?如果是为了过审而让“看起来是好人的杀人犯不是真的杀人犯”,那么被执行死刑岂不是冤案误判?

  其实《太阳黑子》最大的主题是关于人犯罪后的赎罪,三兄弟之所以拼命逼自己赎罪(杨和辛做好事及抓坏人都非常拼命不计后果),是因为之前的罪孽实在深重。如果这个“罪孽”到头来其实没那么重,那赎罪的力度似乎也没那么强了。

  -------------主创talk-------------

  凤凰娱乐:就是这三个人,它原著中应该是真正犯了这个罪行,但是这里其实有一个反转在那,这个是怎么考虑的?

  曹保平:这个是两方面的考虑,因为我觉得电影是一个大众传播媒介,你是要站在受众的角度,然后有一些问题要考虑,(比如)它的接受尺度和这个范围。就像我们公众电视台,你是不可以像电影院里放电影的尺度一样,是因为你这个传播媒介面对的受众,决定于你的这个电影的界限在哪。我是觉得如果要是这个惨案就是他们做的,然后那么惨的一个案子的话,我觉得这个恕罪无论如何观众是接受不了的。他(观众)对人物没有爱的,他不会爱这几个人,我觉得观众会非常讨厌和反感。(所以)我觉得这个作为一个剧情片和类型片,然后又是规模比较大的商业制作,我觉得它会有问题,就是观众很难接受。

  当然人性有各种复杂性——我们都承认,我们都尊重,我们都觉得各种可能都有——但是作为个人的道德价值判断,我其实觉得有很多人——包括我自己——其实也会有接受不了的,就是这个罪是恕不了的。所以就像我们这个片子,核心表达的意思一样,就是恕罪有时候是不可能的,这是你的片子的主旨,也和我的价值观一样,我是觉得从这个角度考虑。在一开始要改(电影)的时候,我就对这个影片做了一个很清晰的判断,就是我觉得它不可以那个样子。

  凤凰娱乐:但是一般的这种国产片,可能在作为警察的这个形象到最后是应该不能断错案的,这部电影其实最后有一点他们抓错人了那种感觉,这个有没有出现问题?

  曹保平:我觉得好像不会吧,因为其实这个也谈不上是(错案),当然我们生活中可以说有很多这样的(情况),但是我觉得在我的故事形态里,这个不是重点,因为这样的事情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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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尾巴的身份

  小说:尾巴本是陈比觉姐姐收养的弃婴,也是真·五岁。姐姐姐夫意外去世后,他们仨接着收养,具体是谁的亲生孩子没提,只提到尾巴的生日跟灭门案是同一天,所以他们第一次知道尾巴生日时就惊了,辛小丰震撼最大,当她是被他害死的那女孩转世来的。所以兄弟仨抚养尾巴也是“赎罪”的一部分(作为对可能是受害女孩投胎转世的灵魂的补偿)。

  电影:八点档地增加了尾巴直接是受害女孩私生子的设定(也许是因为尾巴和受害女孩都有心脏病而开出的脑洞),好让“赎罪”的因由更直接一点(抚养受害人的小孩),同时又以“尾巴慢慢长大,以后肯定无法面对养父们是杀害亲生母亲的凶手这个事实”这一点,蹩脚地去圆为什么他们被抓起来被冤判了死刑也不申述也并未供出“第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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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刷后抓到一个bug:电影中伊谷春去到天界山,发现房东窃听处有一大堆画外音和特写镜头,其中桌上记录窃听对话的本上“投胎转世?”几个字一闪而过——“投胎转世”是小说里的梗,是陈比觉某次跟杨自道打电话“他(辛小丰)怎么不理性?他已经把尾巴看成那个姑娘投胎转世,你看不出吗?!”被房东听到而记录在本子上分析,按照电影的设定,既然尾巴就是受害女的女儿,“投胎转世”这个词就不应该出现在他们对话中。——侧面可看出编导对于基础梗的设定也是在创作过程中几经变动的吧?…

  【一些漏掉的点】

  去拿小金鱼

  小说:是辛小丰买了送给尾巴的,尾巴第一次心脏病发作住院后想看小金鱼,辛就去替她拿,为此找伊谷春请假,伊不准,但后来看到辛非要去,就开车送他。在小金鱼之前就发生了杨自道+辛小丰+伊谷春兄妹在医院碰上的一幕,那之后伊谷春就知道了尾巴的存在,所以辛以拿小金鱼请假,伊大概就知道是为了尾巴。

  电影:出现在电影开始没多久的时候,在这之前尾巴从未出场,也没提及生病住院的事,突然就在辛与伊的对话中来了句“去拿小金鱼”非常突兀,虽然后面车上两人对话交待了尾巴以及生病,但时间线的调换也会让没看过小说的观众产生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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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刷公映版后更正:电影在“去拿小金鱼”之前尾巴已出场(镜头非常短),在鱼排上跟辛小丰打电话“老陈在给金鱼消毒呢”,甚至金鱼都出了场:被陈比觉从嘴中吐到鱼缸里(这是哪门子的消毒?)。好吧导演至少是给过“上文”了。

  为什么那么快就被抓起来

  小说:虽然故事中一直是伊谷春在怀疑兄弟仨且在有一搭没一搭地收集证据并且最后非常肯定了三人是真凶,但其实最后告发他们仨的人是变态房东。而房东告发他们是因为陈比觉把房东的狗踢了两脚导致狗生病死了,房东一气之下(加上之前靠着窃听和入室收集的素材推断得出)就写信告发了,根本没给伊谷春劝他们自首的机会。

  电影:高楼追凶结束后伊谷春的师傅马上就带人来抓辛小丰,所以理论上也应该是房东告发的,但电影并未直接说明,只有一个房东骑车带狗去看病与伊谷春插肩而过的镜头,以及紧接着伊谷春发现窃听装置以表明房东已知道他们是凶手。光是这样,没看过小说的人谁知道“小狗生病”与“房东告发”的联系啊!

  小说中变态房东卓生发是个内心戏很丰富的变态人物,他的窃听、推断,以及他与三兄弟的生活矛盾都是一步步展开的,特别有意思。电影因为篇幅的关系只点明了他是个变态,具体怎么变态略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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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刷公映版后更正:

  1)电影中房东的宠物只有鸡没有狗,是我记错啦;

  2)根据辛小丰被铐起来后伊谷春跟他的对话“我必须这么做”“你恨我吗?”可知是伊谷春在从辛小丰住处去往双子大厦的路上打电话通知师傅来抓人的(话说立马办好逮捕令从西陇赶到厦门这效率真够高的),跟变态房东没关系。

  那么问题来了:伊在吊着的时候劝辛小丰放手,并劝他“你们三个去自首吧”,那时他难道认为,辛放开他转身去就能抓到歹徒,抓完后还有空闲时间赶在他师傅来厦门前优雅地去自个首?又有资料说“去自首吧”是后来配的音,老段的口型原本说的是“放手吧,我去过天界山了”——难道他言下之意是“我死了,就没人知道你们的秘密了”??难道他认为他最好的下属是可能为了守住自己秘密而置自己上司于死地的人???(再说他自己已经告发了啊,他死不死这个秘密都会马上曝光)

  俺的智商已不足以圆掉伊谷春这句“去自首吧”了……

  伊谷夏的智商

  小说:伊谷夏一开始出场是个咋咋呼呼的姑娘,她与杨自道算不上标准的一见钟情(并没有亲眼目睹杨见义勇为),而是吵吵闹闹中两人逐渐加深了解。伊谷夏的语言风格有点意思,不是纯粹的“脑残”,作为富家女也有普通女孩的烦恼,被父母逼着相亲,被痛经折磨得死去活来,她跟她哥的对话也有很多笑点。快结尾时伊谷夏表现了身为警察妹妹的智商,她其实也早就猜出了三兄弟是灭门案的逃犯,对杨表明她愿意跟他们一起逃走(同时也伤心杨不信任她这个警察的妹妹),也做了很多手脚来侧面迷惑伊谷春(虽然后来还是被她哥识破了)。个人比较喜欢这段BG,因为伊谷夏的智商情商是慢慢体现出来的,她跟杨自道的感情也还算令人信服,最后的表白也很感人。

  电影:可能因为戏份不太多,为加快节奏直接让她目击杨自道见义勇为的过程而爱上杨,省去了一个富家女跟一个穷司机本会有的一切三观磨合。最后伊谷夏帮三兄弟迷惑她哥的手脚,仅保留了“她在她哥面前哭哭啼啼说三兄弟都是gay”这一点,可能一般观众还看不出来她这是故意做出来的(因为前面她在杨面前脱衣服那一段,的确像是在纠结杨是不是g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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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刷公映版后更正:电影还是很细致,用几个快切镜头表现伊谷夏在脱衣被拒并被杨自道告知“回去问你哥吧”后回家翻了伊谷春的案件综卷,自己猜出了灭门案真相。而正因为她的翻箱倒柜不小心漏了个便签在地上,反而促使她哥识破她“哭哭啼啼他们是gay”是在做手脚,进而推翻辛小丰是gay的结论,重拾对三兄弟的怀疑,然后直接去辛小丰家调查。电影虽然把“伊谷夏做手脚”给简化了(原著中的手脚可花心思了),但“怀疑——撤销怀疑——再度怀疑”的逻辑链条还算符合原著。

  另外还有个小问题也跟了过来:按说案件综卷不能被外调的警察随便带出当地警局吧?电影中伊谷春时常在翻动他那袋宿安水库灭门案的档案袋,一开始我脑补:可能是他自己私人收藏的资料吧。结果后来发现里面还有指纹图片、现场照片…这些东东伊谷春不在西陇任职了还能随身携带?不光带到厦门,还带回家放卧室……为了圆“伊谷夏自己发现灭门案真相”这一点这个档案袋出场也够勤劳的。

  【电影的观后感】

  作为一个犯罪悬疑故事,不管是小说还是电影,首要任务是要把故事编圆,其余才是探讨人性善恶、法制人情、社会心理等blabla。前面说的关于基础梗的变动,导致电影的剧情有硬伤,故事不圆了。

  小说改编电影容易出现这种毛病,本来处理得好也可以避免的,然而剧本的一些处理上,比如开头,小说中三兄弟的生活是徐徐展开式的,关于他们是逃犯的身份,也是从三兄弟日常对话和事件中提及以及伊谷春对灭门案的心理活动两方面来慢慢点明的。虽然“灭门案谁是凶手”并不是整个故事藏着掖着的“悬疑点”(悬疑的他们如何一点点暴露在伊谷春眼前),但像电影这样开头以说书的口吻直接就把“凶手是谁”给抖出来,貌似也不太妥。而且这是个发生在南方城市的故事,北方口音的说书搭配起来很别扭。

  再比如结尾,小说在死刑后就很快结束了(只是多了一段伊谷夏猜出告发人是变态房东跑去当面骂他也是自私自利的人),但本就篇幅有限的电影,却在死刑后硬生生多了段“杀人犯不是真的杀人犯”(直接凶手是第四人)的剧情反转,还多了段“傻子不是真傻子”的自白,这样绕个弯是何苦哇?观感上也显拖沓。

  电影中强化了伊谷春兄妹与杨自道、辛小丰两兄弟的对手戏,淡化了三兄弟抚养尾巴的戏份,其实也比较可惜,因为三个大男人与尾巴的相处体现了“那是男人内心最美好的真情”(伊谷夏语),另外他们常常为了尾巴的医药费焦头烂额,现实的难题又引发对陈年旧事的互相指责,指责没卵用后三人只好互相沉默着抽烟——这都是小说中非常有画面感的场景,电影也都看不到了。

  -------------主创talk-------------

  【关于说书旁白】

  凤凰娱乐:电影里面也有一个就是跟小说不同的一个地方,就是用了这种说书人这么一个旁白,为什么要这样去处理呢?

  曹保平:我觉得它可能会更有趣味,也会更独特吧,就像你说昆汀(即著名导演昆汀-塔伦蒂诺)当时拍《落水狗》甚至最后大红的《低俗小说》,他为什么不把故事好好顺着讲,他要倒着讲呢?其实道理一样,我觉得有时候不同的叙述的方法代表着你的态度和创造者本身的审美趣好,这其实是一个黑色犯罪的、很激烈的一个故事,然后评书又是最大众化、最世俗化,是中国人最容易接受的一种讲述故事的方法。另外呢,这个片子本身其实想要变得很黑色,我觉得那个评书,包括我们选用了那样的一种声音,包括评书里面有大量的俚语,很下里巴人的那个语感和方法,我都觉得它可能会很好玩,会有一种反讽。

  其实我们后来评书(部分)原来应该更多一些的,中间和结尾部分其实都有,后来我是给它拿掉了,因为这个片长的问题,可能会(显得)有点臃肿,有点多。本来在原来的形态里,这个评书从那个开板开始其实是站在一个最一本正经的立场上去谴责这三个坏人,但是经历了这个故事的完成过程之后,到了结尾的时候,这个评书人最后再提到这三个人的时候,态度发生了变化,他不会说那三个恶棍,他会变成说那三个人。就是原来最早的版本设想是评书是作为一个不出现的人物,只是一个声音的叙述,就是一个讲述者最后在故事经历的这个过程中,发生了心态的改变,当然现在是因为一些原因就把这一层放弃掉了。

  【关于杨自道与伊谷夏戏份的弱化】

  凤凰娱乐:因为他们(辛小丰和伊谷春)两个的戏份比较的突出,会不会导致郭涛跟王珞丹的那条线就是稍微弱一点?

  曹保平:对,因为这个是不搭着的,他们俩这边这条线是猫鼠游戏,就是最紧张的那条线。然后那边那条线其实是一条情感线,和这边的肯定会关联在一起,但是没有那么强烈的关联,那完全是王珞丹和郭涛之间的那一种状态。那状态是我觉得可能也与片长有关系,是因为我们这个题量太大了,最后就没有把他那些拿下去。拿下去的时候这边这条线是主体趋势的一个线,就你不好动。就你要动了,可能在一个需求环节上他都就不太能讲的明白了。然后那边就被迫拿掉了一些,可能也是因为这个,才会影响到他们现在这个样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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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影改编也还是有惊喜的地方,比如很重要的“伊谷春第一次怀疑起辛小丰”的戏,小说中是有一条伊谷春收养在警局的狗叫哈修(电影去掉了),辛小丰经常没事就遛狗玩,某次伊谷春跟辛小丰一起遛狗,辛在跟狗上药时伊无意中第一次对辛聊起灭门案,辛在听伊讲的时候中很震惊,上药棉签都掉了一根,但从头到尾他并未抬头看伊的脸,也没多问问题。伊事后觉得辛并未表现出普通人听到这种大案时应有的好奇和追问,就此开始注意上了辛。

  电影里伊第一次对辛讲灭门案是在拿小金鱼的路上,开车的辛小丰因为震惊(心虚)而闪了方向盘,紧接着车后出现一条小狗,以表示辛开车失误好像是为了避开狗。

  小说的场景比较平淡,伊注意起辛主要是伊自己的心理活动(他善于从平淡的表象下发掘一闪而过的异常瞬间),电影的改编一方面加强了戏剧效果,让观众也不得不注意到辛的异常表现,另一方面也呼应了小说中这个场景“跟狗有关”。

  -------------主创talk-------------

  段奕宏:你能想到我们第二天六点半要出发拍摄,第一天晚上,我,他,小丰,我们仨聊到三点。就是在汽车里我开始洞察小丰的那场戏,因为心里没底,到底要怎么呈现。我们就开始设想一个车里的空间,搬了沙发坐在那比画,已经魔怔了,特别像三个变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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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来说,电影对小说的完成度还是比较高,保留了不少精华片段,赶脚得出编导还是尊重原著故事的逻辑和智商的。曹导特有的凌厉剪辑风格让节奏保持得比较好,另外选景不错,南方城市那种湿漉漉的色调质感处理得很好,日光透过百叶窗缕缕照在人们若有所思的脸上,光线并不强烈,灼心的是对法律的坚守和对道德的敬畏。

  【关于伊丰的“JQ”】

  好吧终于讲到重点……(¯﹃¯)

  小说中伊谷春的心理描写比较丰富,因为那条狗的关系,他跟辛小丰很快亲近起来,另外辛小丰工作很卖力,抓罪犯不遗余力,伊很欣赏他的头脑和胆识,但他对辛的欣赏总是与他对真相的推测、对辛的刨问纠缠在一起。最精彩(我个人也最喜欢)的一处心理活动就是“取到指纹”后——

  『辛小丰的指纹,就躺在伊谷春的抽屉里。是一个磨损比较严重的指纹,识别起来确实有点困难。宿安水库凶杀现场留下的唯一指纹,就是左手指纹。伊谷春独自比对琢磨了很久,清晰度是比较糟。但是,越模糊就越有意味——这个人,为什么要反复磨损这个指纹呢?

  要走进这个迷宫并找到出口吗?伊谷春感觉自己站在万丈悬崖边。

  他站得太外边了。看到辛小丰骁勇玩命地工作,回望辛小丰完全不计报酬和后果的无声付出,伊谷春简直担心,悬崖边,随便来一阵风,就会把自己吹下法律的深渊。在办公室没有其他人的时候,伊谷春几次拿出指纹纸,独自看着它,推想着。有时他看着自己的电话,这里面,也连接着更精准、更冷酷的猎人的枪口。师傅看到这个模糊的指纹,他会想追踪比对吗?会,肯定会。一定会。他太了解师傅了。职业精神的极端境界,和赌徒是没有两样的,他的眼睛里只有一个目的,看不见任何路边风景。

  伊谷春仔细看着,又小心收藏回去。他想,辛小丰的指纹,也许还要再弄一次,但也许,他的抽屉,就是这几个指纹永远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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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刷公映版后发现:电影中对此的表现是:伊警长随时携带了灭门案卷宗,取到指纹后直接就与案件指纹图片比对了!不过貌似采集的指纹太模糊,一开始没比对出结果,本来把辛小丰指纹先放回让抽屉,想了想,又从抽屉拿出来塞包里,好像要再研究研究的样子(并没让抽屉成为“这几个指纹永远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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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说中伊一直给辛施加很大的精神压力,甚至到后来专门挑跟辛独处时跟辛反复讲灭门案,就为了观察辛的反应。面对这种心理攻势,辛小丰只能以沉默来勉强招架。『辛小丰感到伊谷春就像一个来自天空的阴影,鹰隼一样地张翼,越来越暗地笼罩在他的身边,他感到自己走不出这个阴影了。』

  电影中因为没有了哈修这个“两人感情的纽带”,倒是比较正面地描写了伊对辛的好,比如工作中救辛的命,猜测辛与大款交往可能是因为缺钱,主动给辛银行卡,即使在“当时就震惊了”地撞见辛的好事后,也故作平静地安慰辛“你的取向是你的私事,我不会过问,你不要有负担”(在当今天朝,主要角色在电影中能说出这种话挺有正面意义)。电影中的伊警长似乎温和了很多,没有那么多暗地里给辛施加精神压力的心理折磨。而辛对伊也表现出后辈对前辈、下属对上级的依赖和信任,称呼他为“头儿”(小说里都没出现过辛小丰对伊谷春的日常称呼)。小说中的辛小丰心是无底洞,更像个凹孤独忧郁造型的文艺青年(“你那个眼神……让我感到,世界都消失了,只剩下孤独和忧伤。”(台湾人语)),电影中的辛小丰更傻更楞一点,底层青年的“俗气”更多一点。

  总结两人的感觉,小说中伊丰更多心理较量,更虐心,电影中伊丰更多互动,辛小丰甚至还能小小的扳回一局(比如在伊眼皮子底下拌gay)。

  -------------主创talk-------------

  曹保平:我觉得在这个戏里,他们俩这个做的非常好,而且我觉得他们俩也互相爱上对方了,就是他们在那个人物上都会很惺惺相惜,而且我觉得他们俩自己也会,在拍的那种状态和关系都很好,又彼此珍惜和彼此欣赏,那个劲儿挺好的。

  邓超:老段根本就没有塑造好,他没有掩饰住他生活中对我的爱。……他生活中很爱我,然后他在戏里也都这么爱我,他就不对,他塑造的不好,你不觉得吗?我生活中很爱他,在戏里你看不出来,对吧?我塑造的很好。

  段奕宏:我想说的是,无论是男男也好,女女也好,老与少也好,很多瞬间是不确定的,我愿意去捕捉那些不确定性的东西,你能说明白你自己许多时间里的感觉,只是一个朋友关系?未必。电影的魅力,这部电影的力道就在于,我跟他(邓超)之间的关系,有些时候不只是协警和民警之间的工作关系,我是他的上级,也不只是一个同志关系,还有朋友、兄弟情,你看到的所谓的男男、基友关系,我觉得有点搞笑。戏中辛小丰之所以发生同志关系就是要迷惑我。拍摄时,导演曾叫我来看看他怎么操练这场戏的,我说不要,我就要第一眼看懂的感觉。我要那种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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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Z逼逼个没完的分割线=================

  【改编出彩的段落】

  三刷后,俺已经是秉持“凡事要看到光明的一面”,对bug视而不见了~( ̄▽ ̄~)  

  除了百看不厌的老段的眼神,前半部分几个改编的段落回味了下还是挺出彩的。

  比如“雨夜初见”,小说根本没提两人的初见的场景,电影中倒是浓墨重彩,除了几个特写镜头表现辛小丰“气质与众不同”“手指掐灭烟头”“神色惶恐”,伊谷春方面,又是雨靴特写,又是黑暗中射来的两道目光,又是拿腔拿调的港片做派,又是意味深长的“回头聊”,这个初见足以让双方都留下难以磨灭的印象(腐女观众表示很受用~)(除了老段自身的表演功力,剧本也真的是把伊谷春提到了很重要的位置)。

  比如“看一眼就拔枪”,小说中只是辛小丰在一次谈话中略略提及,而且是伊谷春自己开的车,电影里正面拍了这一幕,改成了辛小丰开车,这样在表达“伊谷春眼睛很毒”的主题之外,还顺带表达了“辛小丰跟伊谷春在工作上有天然的默契”(看到伊眼神不对就马上踩油门别车)。

  比如“去拿小金鱼”,小说中的伊谷春其实还更“体贴”一点,往返的路上都是他在开车,让疲倦的辛小丰睡觉休息。去程睡觉无话,回程也就抱怨了下一根筋拿金鱼,也从绿笋聊到了水库灭门案,但辛小丰表现蛋腚,并没有惊慌失措。总体而言“拿小金鱼”是两人关系中一个有趣的插曲(主要是表现伊谷春“内心泛起的一点温润”)。

  电影中的“去拿小金鱼”扩容了好多。因承接“污水救援”伊谷春水中开枪自己的脚被擦伤,所以他让呵欠不已的辛小丰开车,自己在副驾上一会侧躺一会看窗,眼神像毒蛇一样不断地向辛小丰吐着信子(但扭来扭曲又莫名傲娇)。而车内两人的聊天也承载了电影开片以来最大的信息量:去程有绿笋—水库灭门案—现场证据—案情推断—案子跑偏—等待天谴,返程有养女儿—有兄弟—女儿是弃婴—兄弟三人共同抚养。聊天中还有心虚闪方向盘引发怀疑的小高潮。

  总之电影从污水救援——去拿小金鱼——杨自道见义勇为负刀伤——辛小丰送医院——尾巴又出事这一大段看下来,节奏明快,一气呵成,高潮迭起,五星品质。

  比如“伊谷春说法+包庇下属4500”,小说里比较偏辛小丰视角,在“伊谷春说法”之前辛小丰有一段跟杨自道的很长很压抑的谈话,杨自道问了好几次你这4500拿来的?辛小丰说“你不要管了”,又略带“愤世嫉俗”地说道“人和人差别真是很大。昨天那一大摊,那些家伙看上去大多数像白痴一样,那种弱智的眼神,看了就想踹,真让人瞧不起,可是,他们所带的钱,我想比我一辈子挣的都要多”。没过多久他就被伊谷春叫去聊,伊谷春对他“说法”,说完法后又扯到了宿安灭门案走了弯路他师傅因为一直没破案心情苦闷曾抱着他大哭但干我们这一行冥冥之中会一直等待“天谴”什么的(电影里把这段话揉到了“小金鱼”段落),然后辛小丰就再也绷不住了,承认自己拿了4500——小说看到这一段,给人的感觉就是:伊谷春真是会补刀啊(即使小说中他也包庇了辛小丰),而且一刀还不够,一插就是好几刀。

  但电影中,这一幕说法的台词比小说里“润色”了一些,伊谷春说完法,辛小丰就承认了,然后伊谷春就马上表示“我会包庇你”——电影看到这一段,给人的感觉就是:伊sir刚刚还说法律是信仰,立马就包庇下属,这也太不把自我打脸当回事了吧?关爱下属的心意也太明显了吧?

  书中这一段的重点落在“辛小丰在伊谷春施压下承认私拿赌资”,电影中这一段重点落在“伊谷春包庇辛小丰(并且以很温和很人性的方式)”,立意变了一大截。——当然,老段表演的魅力功不可没。

  【再论结尾,再论主题】

  关于结尾的第四人“反转”,从电影本身来看,加一个真相大白的反转倒也是跟电影强情节高密度信息的整体风格相符,也是一般观众喜闻乐见的(不过鉴于犯罪悬疑类型片的套路以及《李米的猜想》这种曹保平传统,“反转”本身也变成不那么意料之外的俗套之一了,就像歌手开演唱会总是会有encore的,没有encore反倒是异类)

  但是先从小说一路看过来的观众,第一次看电影故事,就会对结尾产生强烈的不适感。(我发现很多先看过小说的网友感受都比较类似,对电影第一印象评价都不高)

  刨开所谓的“原著党对影视剧改编所必然有的失望”(话说原著小说也不是什么传世名作,很多人(包括我)也是因为先关注电影才看的小说,面对电影其实心中并没有一般文学名著粉的那种“改编壁垒”),我觉得还是小说和电影表达主题的倾向、手法上的区别造成的。

  小说中借警察、的哥等“接地气”的人物的活动写到了很多社会世俗人情,基本上是画了个人性的“善恶正太分布坐标图”:

  三兄弟比较极端,既出现在箭头“善”方向很上端(长年累月带着宗教般虔诚苦行僧似的在“行善”),又出现在箭头“恶”方向的很下端(犯过的“恶行”严重触犯法律底线,也为社会道德所不容)。——这种善恶大跨度的逃犯故事一般人看来太过奇情(狗血),但可能正是因为小说作者法制晚报记者的出身,见识过大千世界的无奇不有、真实人性的参差多态,才会拧出这种非典型人物来创作。

  伊家兄妹是落在箭头“善”方向比较上面的,哥哥伊谷春偏“理性”象限,代表对法律、秩序、社会公义的信仰以及身体力行;妹妹伊谷夏偏“感性”象限,代表人情中纯真善良、重情重义那一面。但伊家兄妹的“善”建立在衣食无忧且家教良好的基础上,让他们可以不计得失地投入事业或者爱情。——不过这种前提在现实中并不具有普遍性,且这种“不经世事的天真”出现在故事中一定会面临挫折,搞不好还会“黑化”。

  房东卓生发是落在“善恶”坐标中比较中间偏下的位置,他并不大奸大恶(窃听应该也违法,但还算没有犯罪),但极其自私自利,小恶不断,代表芸芸众生中那些“平庸的恶”。

  小说中还有各种路人甲,带着各种善意或恶意出现在猪脚们的生活中,大体而言,小善小恶居多,代表社会人性整体呈正太分布的样子。

  画好“善恶分布”坐标图后可发现,图中有“极端的善”、“正常的善”、“平庸的恶”、“极端的恶”等好几种状况,黑白灰各有千秋,也互有牵制。

  而人性最复杂有趣(也最真实)的是,虽然每个角色一出场就有各自的坐标,但随着故事发展,每人的位置会有或多或少的游移。这种“善恶的游移”体现在观念上,更体现在行为上。

  三兄弟——大部分时候,他们的道德标准都超出常人,但杨自道也会咪乘客的钱(虽然情有可原),辛小丰也会私拿赌资(虽然情有可原)+疑似性交易(虽然有感情成分/非主动),陈比觉也会跟老板娘偷情(虽然半推半就)。

  伊家兄妹——从伊谷春与辛小丰的关系来说,虽然他对辛小丰有长者的关怀、强者的保护,但他对辛的心理折磨也是有些冷酷无情的(如果不是辛小丰本身带有guilty的自毁倾向,应该没几个人能受得了伊谷春的心理攻势);伊谷夏这边也是“被爱情冲昏头脑”,知道真相后一边做伪证干扰视听,一边哭着喊着要跟杀人犯私奔。(兄妹在理性/感性的象限上也是双向游移,伊谷春也会感性地“饶过”辛小丰,伊谷夏也会理性地帮助解决尾巴的难题)

  房东卓生发——他私德方面再不堪,也会对尾巴和伊谷夏有起码的友善,也会同情路边走投无路的大妈,看杨自道有性命之忧也稍微帮了点忙。

  跟小说中完善丰富的“人性善恶坐标图”相比,电影的坐标图就显得比较失衡且单薄:

  三兄弟——原本“罪无可恕”的恶行变得不那么“极端”,仍然触犯法律底线,但罪不至死;另一方面,在电影的设定上,他们的善仍然很高标准,甚至极端到“明明不用死但为了小女孩的未来而一心赴死”(顺便让天朝的死刑审核制度躺枪)(——这里并不是说三兄弟非得罪孽深重才有“资格”去高强度赎罪,而是原本三兄弟身上那种强烈的善恶对比给冲淡了,艺术效果上有点失衡,逻辑上也不太圆);另外限于篇幅关系三兄弟中仅表现了辛小丰的“游移”(私拿赌资+假扮基佬洗脱嫌疑),杨自道扁平了很多,陈比觉更是约等于无。

  伊家兄妹——伊谷春没了那些阴暗的心理折磨,成了正直正气内心温润的好警长(而且貌似头脑“简单”了点,一目睹搅基就放弃怀疑,一听到对话就马上报警);伊谷夏的做伪证和私奔也显得不那么处心积虑。

  房东(电影中没有名字)——完全符号化地乱入,存在意义仅是为了伊谷春开金手指。

  整体而言,电影中表现“善”有所删减(除了伊谷春因为演员的表演显得超出原著的“温和又人性”),展现“恶”更是比较单一且蜻蜓点水(可能为了平衡恶的“缺失”,“极端之恶”由第四人大包大揽,然而这第四人前面没有一点铺垫,观众对他并无感性上的理解),主力聚焦到一个充满奇情与巧合的故事,而少了一些批判人性的思想深度。

  说回到那个电影“本来不该死但一心求死”的结尾,曹保平某访谈说是为了表达“逃无可逃,罪孽不可救赎;垂死挣扎,不如自行了断”的主题,用大白话说,电影里的赎罪最后变成一个人伦上的困局:三人一心只想对尾巴好,但越是对尾巴好,尾巴越是依赖他们的话,未来得知真相也就越痛苦。所以只有死(并且早一点死),才是解脱,才是最大的救赎(给尾巴一个没有负担的未来)。——以此呼应片名“The Dead End”。

  但小说中,通过辛小丰的那个画正字的记事本细节,在“死亡是终结”的主题上有更进一步的表达:死亡是罪恶灵魂的终极解脱,所以鞋掉下来并不可怕。但在死亡的解脱与活着的煎熬之间,他选择煎熬。只要一天鞋不掉,就会像西西弗一样,负担巨石跋涉在永无止境的救赎之路上。——个人更认可这种震撼人心的杯具力量。

  《烈日灼心》观后感(五):期待虐心和烧脑,却落在了温情和道德

  1、高虎被删去的戏份一定很精彩,可惜;

  2、枪战很精彩,虽然为了铺到人性展得有点长,可怜的阿松;

  3、评书到最后怎么没了....还有房东和他的阿发...;

  4、手持镜头和跳跃推近镜头寒假要试试...当然这些拍摄技巧的前提是影帝们的高超演技...石头爸的自缝伤口,超哥和台湾基佬,还有段奕宏的眼神和嘴唇...敏锐冷酷又萌萌哒~头儿简直帅炸了有木有!

  5、所以等了2个小时之后才明白,所有一切的起因和罪行只是小丰偷看尾巴妈洗澡被发现了,对不对?

  虽然没有白日焰火逻辑好,但个人认为很好看,果然演些非常态的角色更有可能得影帝,比如蓝宇的刘烨线人的谢霆锋等....

  《烈日灼心》观后感(六):骚动中的爱与罚

  每想起这部片子,脑子里首先的画面就是伊谷春在办公室问辛小丰关于同性恋时的情景。看起来老成、憨实的表情下是波涛汹涌的内心,就像一个随时要爆发的炸弹,装着太多的事,但又被压抑住,非要迟一点再炸开。真像个“太阳黑子”。

  这三个男人活的都很不容易,粗糙的皮肤,黑眼圈,疲惫的表情,抽烟喝酒,还常爆粗口,着实是被生活折腾了一番的样子。而内心却是异于常人的心思缜密和精明。这也就是满面风霜下磨砺出来的星火。平静下汹涌的波涛,这或许就是导演最想传达的“骚动”。

  辛小丰说,这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好人,也没有绝对的坏人。就像他们三个,有着污浊不堪的历史,而用现在的自己当作清水,反复洗涤。那些洗不掉的,永远就刻在了心里,似乎只要脱去外套,就会被看到。虽说是披着羊皮的狼,但这狼也并非不善良。

  作品中明确的交代了尾巴是救赎的方式,虽然是以助人为乐来作为救赎的方式,但救赎本身却含有自私的成分,不管做多少好事,为的还是让自己心安。然而当他们决定以死来换取尾巴轻松的未来时,他们为的并不是救赎自己,这对于尾巴,是巨大的爱。他们在爱与罚中忐忑不安,死,既是爱,也是罚,正好。

  听闻最后死刑的镜头是导演屡次跟广电总局争取,坚持不肯减掉的,那个镜头辛小丰颤抖着,在死亡面前,他还是害怕了。而就在这一刻,他终是为自己活了一刻。“精明、心细,都算是吧,但是为了我自己,永远不会”

  杨自道也无法为自己而活,自那起杀人案后,好事就都被糟蹋了。直到“鞋子掉了”,才终将坦然。

  试想一个爽朗可爱的女生春节不回家,陪着你一个孤独的人在桥上飞奔,幻想着和你一起即将发生的浪漫桥段。脱了衣服站在你面前说“我们做爱吧”,能把控的住自己,还十分冷漠的男生就包括杨自道一个。杨自道不是个见惯了美女主动上门的高富帅,而明显就是个又老又穷的单身狗。姑娘的家庭条件很好,她频繁的相亲,就不是没见过男人的。看上杨自道,应该就是因杨是特别好的“好人”,原著中,作者就用了很大段落描写伊谷夏和杨在做好人好事和拾金不昧上的共同认可,而在电影中,杨自道为了做好事,连命都差点丢掉。杨自道用这种冷漠告诉世人:爱情与我无关。而实际上却是“想爱而又不能爱”,他内心骚动,原著中描写到他每次送姑娘去相亲,心里面就会吃醋,然而又自觉的在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他终究给不了姑娘幸福,所以他只能被爱灼心。

  伊谷夏是伊谷春的妹妹。

  伊谷春,社会上罕见的人种,小说中描述他的家境不错,为了将犯人绳之于法,连命也不要。为了一份工作,到这份上,也算是真爱了。他不仅对工作有爱,还很有能力,“看一眼就敢拔枪”,他秉公执法,最终把和自己出生入死的哥们儿亲手抓进了监狱。这让我想起了热播剧《花千骨》中的白子画,他活着只为苍生,自己的命可以不要,爱人的命也可以不要。但把尾巴交给他,辛小丰三人和观众们就都可以放心了。伊谷春是个值得感谢的人,他是个有能力、有心思把三个人送上死刑台的人,这样的人出现了,所以给了他们选择未来的余地。

  看完这部电影后,我常想“赎罪”究竟是怎样的一种感受,不是所有的罪人都有赎罪之心。就像电影中真正的杀人凶手,后又接二连三的犯了多起大案。承认错误、承担责任、知错能改……这都需要勇气和善良。做再多的好事,用爱来赎罪,可还是死刑的结果。就连尾巴,怕她也不会原谅。

  错了就永远是错了。

  :开头以评书的方式开头,很是新颖,但如果能以评书的形式收尾,是否能更完整些呢

  《烈日灼心》观后感(七):除了结局,其他都很好

  小说中的辛小丰就是凶手,这显然更符合逻辑和人性。如果他不是凶手,为什么这么多年来都惶惶不可终日,为什么在伊谷春面前就像老鼠见了猫?我并不认为辛小丰不是凶手,观众的情绪会得到安抚。这简直想让人冲进屏幕对辛小丰大骂,你是傻x吗?你背了这个锅,你的女儿就是杀人犯强奸犯的女儿! 她不仅失去了父亲,还要受人白眼!反正这个为了养女而背锅的原因很不成立。而且那个最后冒出来的真凶手也莫名其妙,那么多年抓不到,突然就出现了,还那么容易就坦白了一切。

  除去这个强行洗白的结局,前面部分真的是好电影,一环扣一环,丝丝入扣,简明利落。更难得是,在如此快节奏的叙述中,人物的内心也表达得很充分。辛小丰的惶恐、负罪、绝望、解脱,伊谷春的审视、怀疑、惊叹、怜悯,都直接传递到了观众的心底。

  《烈日灼心》观后感(八):这世界哪有什么好人与坏人

  总体看来,是部用心拍的片子,难得的题材与走心的演技,介于3星半到4星~

  也许受制于某局的品味,但逻辑解释不通的地方也太多了....

  强行洗白以及跳海的戏码真是不能忍!你说你智商168,然后你在连自己是不是真的杀了人都不确定的情况下,就决定装疯卖傻,活活地毁了自己的一生!如果先不管最后出现的凶手,阿道和老陈基本什么都没做呀,抱着小姑娘去自首不好嘛!老陈在什么都没做的情况下,影片开头阻止小丰回去抱小孩子就太难理解了....本来想说可能是智商不够,转不过来,结尾还非得说自己智商168....都找不到台阶给你下了....

  高空追逐戏虽然看着扣人心弦,可是胖子死的真是冤啊!明明胖子的战斗力就是个渣渣,把自己救上来3个人一起去抓坏人不好嘛,为什么要让胖子一个人上!而且明明你们手里都有枪啊,警察不开枪,台湾人也不开枪是闹哪样,互相喊着“放下枪”有什么用,就跟对方真的会放下枪一样!而且,明明分分钟就可以把两警察踹下大楼啊,台湾人竟然只是踩了过去,踩了过去....这段不能理解的地方太多了....我就是太心疼掉下去的胖子了....

  阿道突然将一切都说出来的行为也实在是不能理解,人家小姑娘倒贴着追你,你就什么都说了?!就算你良心不安,想要结束,可是这么多年了,怎么就突然想说了,重点是尾巴的手术还没做啊!人家那边还牺牲着色相误导视线呢,你突然就撂了,闹哪样....总觉得是导演不知道怎么结尾了,可总要有个方法让头儿发现蛛丝马迹....王珞丹演这蛮不讲理的小姑娘,倒是让人想起了当年的小样,比这些年演的其他角色看起来顺眼多了....

  当然片子也是有亮点的,有些题材、有些内容,有人来拍了,而且并没有拍得脸谱化、形式化,就真的很好!

  片子里,头儿对法律的诠释,真的很赞,法律就是做人的底线,我们不能用感性去做事,有了理性、有了法律,社会才能更好的运转下去吧,这世界哪有那么纯粹的好人与坏人,一切都会有缘由,只是我们都需要约束。

  总希望,这片子可以在高楼那里结束,至少,我还是很希望看到小丰放手的....

  其实,总觉得这片子只能算作一部“合格”的国产片,但是在国产烂片横行的情况下,这片子突然被抬上了一个高位,只能希望未来有更多的片子可以达到的“及格线”!

  《烈日灼心》观后感(九):最后三分之一拖后腿

  首先是这一步难得的好片子,今年我看过的国产片中的最佳。

  所以我只吐槽一下不好的地方,后面那严重拖后腿的三分之一。

  第一,枪战太烂。警匪片不是非要抢战的,而且不会叫人上另外一栋楼围堵吗?非要三个人在高楼上追踪。那个没有枪,只有斧头的协警牺牲的非常没有意义,突显协警的无耐也不要这么降低人的智商。整个高楼枪战这一段就非常不好,段奕宏坠楼危险那里和前面也重复了。非常非常不喜欢这一段,而这一段也成了之后片子水平下滑的分割线。

  第二,没有必要的反转,为了反转而反转。最后说,是为了尾巴这个孩子能有个清白的人生,几个人选择承担不属于他们的罪责,被判了死刑。最后还出来一个真凶。我觉得完全没有必要。不反转是,曾经因为冲动犯下穷凶极恶罪行的凶徒在良心折磨和爱的感召下坦然接受惩罚,反转之后……反转之后我真的不知道叫什么了……没有意义

  第三,高虎的戏,让他傻下去不好吗?突然变成高智商,突然自杀,还不如让他意外落水淹死一点戏份不给他比较好

  还有一个让我非常不满意的地方。段奕宏调查这么久,最后靠那个偷听房东才十拿九稳。虽然一开始就知道会这样,但还是不满意。

  另外几个想吐槽的地方:

  dc越往后面越扑克脸

  郭涛那个纹身太搞笑了

  王珞丹有点太疯了,和这片子有点画风不合。

  《烈日灼心》观后感(十):一个来自职业律师的影评书!(剧透,视角不同于普通的发烧友,值得一读)

  以下是来自于一个职业律师的影评。对于《烈日灼心》他的视角很特别,特别提到了“社会意义”。有些许剧透……

  ————————分割线走起————————————

  有幸先期观赏到分别获得了第18届上海电影节最佳导演奖和最佳演员奖的影片《烈日灼心》。影片剧情紧凑、悬念迭起,结果既有意料之中更有意料之外,是国内近年不可多得的佳片。从编剧到演员及道具布置等,比引进的国外大片毫不逊色。作为一名律师,出于专业原因,观后感可能会略有不同:

  1、几名普通的年轻人,因偶然冲动的一次犯罪,导致后来的生活陷入无尽的煎熬,背负着沉重的心理负担,始终无法开始正常人的生活。揭示了普通人在犯罪后,内心时刻担心事件、身份暴露,唯恐被抓获的阴影中的压抑生活,深刻的警醒和教育意义不言而喻。

  2、警察的使命感、荣誉感以及随时面临的生命危险,使我国公安民警始终处于高压的工作状态之下。因为历史原因我国警察人员数量同经济发展规模和社会治安需求相差悬殊。因为体制原因,不得已被迫使用大量编外人员从事警务活动。身份的认同和收入上的差距导致双方地位和生活品质存在巨大差别,查抄赌场的情节可以说是现实生活的真实写照,更应引起改革部门的注意。应当为公安司法部门配备更多的人员编制,以应对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的变化。

  3、但更应引起关注的是本没有任何故意杀人行为的辛小丰和杨有道最终被执行死刑。剧情真实的再现了注射死刑的执行过程,并大加渲染,给观影人员带来了沉重的心理压力,有人甚至被当场吓哭了,场面震撼深入人心。编剧的严谨剧情也给剧中案件的侦破带来了极大的困难,才导致案件数年未破。因为现场并没有留下足够的客观证据证明辛小丰和杨有道实施犯罪行为。剧中虽然没有显现的审判过程,但是也可预见,法庭也只能通过二人之前商定好的口供,对案件进行最终认定,虽然二人通过认罪获得了自己理想中的判决,对“尾巴”进行了赎罪。但剧情也将剧中的司法机关至于尴尬的境地,在主客观证据无法统一的情况下,将二人判处死刑并执行。同社会中众多焦点案件几近相似,通过真凶再现和死人归来,最终证实司法机关造成了新的冤家错案。也昭示着现实中每一个刑事案件也都可能有着复杂难解的真相,对司法人员的能力考验几近苛刻。再一次印证了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重要性: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的,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没有被告人供述的,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判处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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