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莱克书店 第三季》经典观后感10篇
《布莱克书店 第三季》是一部由迪兰·莫兰 / 格雷厄姆·莱恩汉 / Nick Wood执导,迪兰·莫兰 / 比尔·贝利 / 塔姆辛·格雷格主演的一部喜剧类型的电影,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观众的观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布莱克书店 第三季》观后感(一):你是浪子,别泊岸
布莱克书店的老板,主演,和编剧Dylan Moran,烟酒不离手的狂躁症老板笑起来露出酒窝和尖牙,天使和魔鬼同时隐现。
十六岁辍学,当过酒鬼诗人和花匠。辍学,十六岁,酒鬼,花匠,每一个词都足以魅惑人心,勾勒出放荡不羁的少年形象。实际上迪兰在他十六岁离开学校后只当过一个星期的花匠,不过确认了一下他的确讨厌工作,但是他却当了整整四年的酒鬼and write some horrible poems。
后来迪兰找到后来坚持了一生的事情,走上了舞台。他浑然的dont give a shit的气质自由发散,成为独具一格的魅力,他的刻薄精辟金句,他的疯癫脱线又甜美的表现,他用酒杯下诗人才情描绘天马行空浪漫唯美,让你沉浸于那一仿佛静谧时刻……
AND THEN A CAGE COMES DOWN!
如果看过迪兰的单口,街拍,以及电视脱口秀节目中出演,你会发现他在所有场合一直保持着相似的打扮,黑衬衫,黑外套,蓬在头顶的长卷发,往后捋露出光洁额头立刻又揉两下恢复亘古不变的凌乱。邋遢暗黑的那个人仿佛把那一块的光都吸收,然后你又在他的笑容里看见。即使在台上停顿间隙中酒杯已经端在嘴边,再多说一句,烟叼在嘴里在话筒换到另一只手上在右边口袋里摸着火。2006年迪兰说他暂时还不能戒烟,因为他还technically alive。
布莱克书店一共三季,每季六集,每集二十四分钟,每季间隔两年。三季水准有增无减。但是第三季后戛然而止,没有告别,就像书店任何一个夜晚,他们经历一天后先后入睡,然后一集终了,一季终了,但是两年后,十年后,都没有再迎来第四季。仿佛毫无留恋地告别了,名为Emily的女孩为那个horrible Irish guy抹上一点人性的忧伤的淡淡光芒,布莱克书店就此终结了。在最美的时候转身告别,浪子端着酒杯离去给怅惘观众留下背影。
传说布莱克书店这一故事构架源自迪兰学生时代的一个梦。或许只是空旷辽阔虚度时光里一个白日梦的幻想,然而他赶在三十岁之前便把这梦变成现实。书店老板吆五喝六,随心所欲,不事经营,曼尼则像叮当猫万能无敌不离不弃。而老板无理数却在fran这里败下阵来,fran陪他喝酒,帮他追女孩,在他犯浑时又能降住他,为他留下了曼尼。迪兰的天真和偏执在这里被纵容被宠爱,布莱克书店的老板就可以永远是个小孩子。
迪兰年少出名却没有什么绯闻,反而是二十几岁一早结婚,仿佛外表放浪形骸,只是被饲养的易炸毛小动物形象。或许心里始终有一块柔软最终安定落下,2016年迪兰再出现时已经戒烟,仿佛向世界和时间和解的一个标志。因为戒烟而摄入大量食物使他发胖,他看起来过起了健康的生活,不再因为吸烟而总是要咳嗽和清嗓子,他或许是疏于照顾的父亲,说起孩子的因为稚气更伤人的冷酷。
少年成为父亲,影像却留住那青葱样子,一群傻子爱上时光琥珀里的少年形象。那家书店后来再无音讯传来,人们猜那书店老板大概脾气仍旧很坏。
整套剧集下来,店长Bernard的狂躁症是最大的卖点,然而作用也仅限于大吼大叫、发飚把东西砸碎或扔得满地都是。其它也完全没有能让人物立得起来的点。有人说Manny是技术宅,完全没有看出来,所鼓捣的小玩意儿如S2E3一边洗澡一边递吐司的那个机器也很难让人想到和他这个人物有什么关联。如果说演员Bill Bailey在音乐等方面很有天赋,会多种乐器,即使是在S2E1专门为他才艺展示量身定做的弹钢琴也是作为一个无师自通的形象出场的,后面就没这么回事了。
整部剧给人印象最深的就是聚众抽烟喝酒,更令人感觉他们的形象不值得共情。剧中设计Fran去上瑜伽课时Bernard之口解答或貌似解答了这个问题,但编剧设计的对立面却更令人反感,不允许吃肉、巧克力和小麦,仿佛某个邪教组织一般。这种污名化对立面的行为更令人不齿。本剧一直保持着这种低级的价值观,甚至在S3E1公然用恶心作为卖点,效果嘛和相声中广泛应用三尸哏一样。
总而言之,这不是一部可令我反复观看的剧。没有太多令人印象深刻的东西,除了一家书店本身。观弹幕也无非是男主好帅以及乱站CP强行腐罢了。
《布莱克书店 第三季》观后感(三):幸福的bernard
上课的时候(小盆友们不要学姐姐),用手机看布莱克书店。旁边我的游戏宅好友看到我在笑,就凑过来一起看,边看边感叹,bernard就是他理想成为的那种人,他的生活,就是他最想要的。
一般人似乎会把bernard定义为一个失败的人,没有梦想,整天浑浑噩噩地过日子。尤其按照中国人的传统思想,男人到了他那个年纪,就该娶妻生子事业有成等等要该达到很多的标准才能被定义为一个成功人。
我也不想说bernard是一个成功的人,但我想说,他是一个幸福的人,不为了金钱去曲意逢迎别人,懒懒散散地悠哉自在地活着。上天又赐给他manny和fran这连个绝妙的朋友,一个勤奋踏踏实实地为他打理好生活中的每一个小细节,偶尔闹闹小别扭,可爱充实;另一个看似和他一样堕落懒散,整天陪着他喝酒厮混,却能在关键的时刻保持理智。于是,bernard可以幸福地快乐地混着日子。
好好看看这部短的没有结局的电视剧吧,那里有你一辈子都无法拥有的生活,那里有真实美好的人生。
《布莱克书店 第三季》观后感(四):若你喜欢怪人,这剧一定很美
三十岁的你,在干嘛?
小时候最羡慕小卖铺的老板,少年时总是做着环游世界的梦,二十岁的时候大家都好想开家小店。一觉醒来,三十岁了,以上梦想统统变成肥皂泡。
上有老下有小,中间有自己无数世俗欲望,还能做什么。当然是早已经乖乖磨掉棱角,八面玲珑滴水不漏,往精致利己的路上奔呐。
只是偶尔深夜扪问,就这样啦?我们积极上进努力打拼,察言观色融入社会,得到我们应得的那一份安稳生活,这就是小时候大人说的,长大?
不要呀!
你看,这几个三十几岁的怪人,就不在生活的套路里。他们毒舌,嗜酒如命,不与人为善,对生活没有规划,冲动起来一阵风,懒癌晚期患者。可是相信我,打开这部剧,你会爱上他们。
这部剧早了,2010-2014年播出,导演Bylan Moran自导自演在剧中饰演书店店主Bern(上图中间那位神经质中透着忧郁,忧郁中折射着不屑,不屑里夹杂着孩子气的就是)。
Fran(女)是Bern唯二,也是唯一能够震慑住他的朋友,在他书店隔壁开了一家旧货店,喜欢收集奇奇怪怪的东西。Manny是个压力过大的会计,因为来买书认识Bern,后被喝大了的Bern招(坑)进书店成为店员。
做为书店店主,Bern简直糟糕透顶。他生活简单,就是抽烟喝酒看书和骂客人。不喜欢书卖的太快,因为他讨厌订书。有人来卖二手书,因为分类太难搞,店主直接给了来人几十块钱让他快走。有顾客讨价还价,他就把书的最后几页撕下来再卖给人家。
ern不仅凶,而且懒。常年穿着一件黑色外套,头顶永远顶着一个鸡窝,里面竟然可以长出蘑菇(是的,有一集里面他直接扒出来吃了咩哈哈)。Manny的到来极大的改善了书店和店主的生活,他打点书店,照顾Bern的生活,从此开始与Bern相爱相杀。
虽然书店乱糟糟的,对顾客也不友好,但是Bern并不愿意将书店变成连锁书店的样子,一切维持原貌最好,他喜欢这样的地方,一切就刚刚好。而蠢萌的Manny总想把书店和店主带上正路,但屡屡被愤世嫉俗的店主反杀。
两人关系时好时坏,而Fran则负责从中调停。不过Fran也有自己的烦恼,情路不顺。好不容易遇见个心仪的相亲对象,于是努力压抑自己的女汉子本性,憋出一个知性淑女,没想到聊着聊着发现对方是个尚未觉醒的Gay。
就是这样三个人,离远了看觉得好怪,走进了发现怪的可爱,再近一点,哈哈,这不就是我们吗?男生哪个没有经历过愤世嫉俗看啥啥不顺的阶段,女生在初次见到自己心仪对象的时候不会装一下?背地里谁还不是糙汉子,毕竟精致累呀。
小时候呀,以为奢侈品是最贵的。三十岁的时候觉得率真的自由才是真的贵。所以才更喜欢偶尔毫无顾忌的大笑。
《布莱克书店 第三季》观后感(五):致黑书店,我的乌托邦
这部剧不知道看了多少遍 快把里面的台词背下来了
那里的生活,真的太完美了,肆无忌惮,天真烂漫,无拘无束,慵懒颓废。就这样无可救药的混日子,做脑神经里一闪而过的任何一件事,放肆自己的感情嬉笑怒骂。
再也不用每日神经兮兮的做在办公室,伪装在职业属性里,假装自己是一个特别靠谱的人。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特别喜欢黑书店的人都会像我这样,我觉得那个在做会计时的manny,就像住在我内心深处的小人。每日带着面具,工作就像角色扮演,演的如此投入。而真实的自己却是在一切的外围看着,嘲笑着成人世界的无聊,空虚,无意义。我们努力的工作,生产空闲时间的消费品,却没有时间消费了。
什么是生活,我曾经可怕的想到,那就是占据生命最大比重的那些用来工作的时间。就是每日的9小时周一盼周五,我的生命在这些自我不在场的状态下迅速的消耗着。
黑书店里的人不懂工作的意义是什么,manny在巨人书店和在做会计时,fran在做公司职员甚至晋升到小领导时依然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与他们来说烟酒的日子才是真实,与朋友混日子才是真实,生活中鸡毛蒜皮喜怒哀乐才是真实。到底是他们在大把的挥霍时光还是我们?但我想如果有能力选择交换,一定会有一长队人排着迫不及待抛弃工作金钱权利,去过这“低微”的生活。
黑书店里的人爱烟酒,于我,黑书店就是我的烟酒。我在其中得到现实生活中不曾感受到的真实。到底是梦真实还是现实?这个问题我得到身边人的谆谆教诲要脚踏实地,但是没有梦我却连现实生活的意义都想不到。活着是为了超越存在,黑书店于我才是真实。在现实生活中寻找真实亦是我的目标,我的梦想,我的生活的意义,哪怕这看起来有多么不现实。
《布莱克书店 第三季》观后感(六):我在喝多的时候最爱你。
我在喝多的时候最爱你。
真是不敢相信这就是结局。被美剧惯坏了,隔一段时间就必须煽情一下,要不然觉得爱情和友情都不是很完整。出发前,回家后,要说一句我爱你。
这三个怪胎才不屌这些呢!作为朋友我能做的就是把你考取函授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撕掉不告诉你,你的朋友打电话约你去一个很棒的排队我会帮你推掉,你带妞回来家里have lucky声音太大我就冲进去揍你,那个抢你房子空间的隔壁女生对我笑一下我就决定做她的夏日男友而不是你的朋友了。
做所有你觉得一个朋友不应该对你做的贱到不忍直视的事情,但是还是呆在你身边。
这个总是穿黑风衣,书不离手烟不离口口不离酒的男人。生平第一次让人动心,是他喝醉之后面对朋友对自己dead inside的指责是说的那句:我有过一个女朋友,但是她死了。所以我的心也死了。你满意了?
但是我们知道这不是结局,这太不是结局了。
结局是那个女孩因为受不了这个男人,谎称自己死了,然后离开了这个男人的生活。而这个男人多年之后知道了这个事实,操起电话把让自己心碎的女人骂了一顿。
当然,这也不是结局,结局是他的话还没说完,女人把电话挂断了。
于是,他的唯一一个男性朋友在楼上和新认识的女孩鱼水之欢,他的唯一一个女性朋友在自己店里的沙发上,盖着他的黑风衣安然入睡,脸上蒙了一层砖灰和碎石。他叼着一支烟坐在自己专属的那个位置上,呆呆的看着哪。摸遍了全身的口袋,才找到那只一直在老地方的打火机。
作为一个时常注意着外表光鲜整洁 行为举止得体 待人接物友善的女孩子 想说其实老子就是这么邋遢丑陋恶毒暴饮暴食没有理想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 但这个世界没有哪个角落容得下这真实的我 我能接受自己一辈子潦倒一事无成但家人不能 我不愿意在我明知道人与人之间纽带极端脆弱的情况下仍结婚生娃让这种虚无一代代演绎下去可社会不允许 人们说i love u时应该回答i love u too 尽管我根本不知道爱到底是抹十 朋友倾诉的时候要说everything's gonna be fine 尽管80%的内容我根本没听 被人欺负了要欺负回去不然会被说这人真好欺负尽管其实我一点也不生气
尼玛
我们为了让自己更像人类而做很多事 吃饭用瓷碗 洗要洗得发亮 明明晚上刷了牙了早起还得刷一遍 衣服不臭也要洗 袜子是得穿成双成对的 就算不穿成双成对的也要辩解一句这叫个性 和人对话要看着对方 却不能盯着 是个weirdo没问题但不能成为freak 见到北鼻和狗狗要说真可爱 能不能你闺蜜说哇真可爱而你矗立在边上假装四处看风景呢不能 和异性吃饭最好抢着买单 尽管刚吃饱晕饭那会很想安静坐到地老天荒 但眼看他好像放下了筷子 他好像看了眼收银台 他好像抬了下屁股 他好像卧槽他手离开桌面了是不是要拿裤子口袋里的钱包?!得 老子付钱去。怎么和有好感的人相处呢 be
yourself but not too much 我的self连流浪狗都不会喜欢我好吗 友好 善良 脾气差 真诚 愚蠢 小心眼 终我一生给自己安上characteristics 谁不是如此 其实我们哪有那么可爱那么“人”
黑书像是我这种废物的极乐净土with all the trashes drinks smokes and smells
真是太快乐了 我一点也不想有出息 也不想死最后 这个白色的球状物是个乒乓球
《布莱克书店 第三季》观后感(八):喜剧的深井冰
英剧总是不像美剧那么fancy,人物感觉都土土的,没有傻了吧唧抖机灵也没有抱在一起的温情时刻,可是呢,就是喜欢英剧冷冷的深井冰模式啊。
入英剧的坑还很短,喜剧看的更少,只有the it crowd和black books,基本上都是两男一女模式,不过相对来说还是更喜欢black books。
首先作为伪文艺狗,对于书店实在是深深无法自拔。虽然处女座可能无法直视,但是一摞书随便堆起来简直太有美感了,以后的书房要是也能搞成这样就好了。
不过他们三个尤其是Bernard干了太多处女座无法直视的事情,所以大概不推荐给处女座同学观看,虽然这真是个很遗憾的事情。
剧集04年就完结了。没有美剧喜剧动辄来个八九季,剧终的时候恨不得煽一大把情。没有恋恋不舍,好像转天Fran还是会跑过来抽烟喝酒瞎贫,而Bernard在怒吼着Manny。
不过呢,都10年了。我也从英语都不懂得小学生长大到偶尔可以撇开字幕了。不希冀第四季,就希冀有一天可以跑到London去好好看看逛逛吧。壮哉大腐国人民!
《布莱克书店 第三季》观后感(九):将一直存在的书店(随感短评)
又基又腐,猫可爱。6集蓝色的酒很漂亮,b吃醋了,说你不能和女人,任何人类约会,表情太萌了!片头的b侧脸很像潮爷,潮爷第一季第一集演了个打酱油的医生(好年轻好萌的脸),一直把第一季的海报上的b认成了潮爷(o(╯□╰)o)。觉得这季格外的欢乐。这样一家书店真的很可爱,我是说里面的布置,木制的书架,地板,坏脾气的老板,一辈子的好基友们。朋友就是这样用来吐槽和互相“陷害”的。即使不往下拍,我认为这书店就存在在那里,他们三个人还是过着这样的生活(当然不会死于酒精中毒和肺癌,哈哈哈。要是现在再拍也不能拍吸烟和无度饮酒的镜头了吧),讲一些鸡零狗碎的生活的事情。还是那么萌的一家书店。之后看了未播出的删节片段和三季的NG片段,很搞笑的(f的牙确实是吸烟吸黄的吧,但就是喜欢她笑起来牙龈都露出来的大嘴,真的!)。其实这样结束也挺好的,可以当成开放结局,不像老友记,看到最后一集真的很伤感,孤零零的钥匙,离开的众人,所以,这样没有结局的结局很好。
《布莱克书店 第三季》观后感(十):你过得好吗,让我给你一巴掌
结局的时候失落了很久,习惯性的去搜了第四季。
第四季个脸,连个SP都没有。
想到以后都没有机会再去偷窥这群怪人的生活,不由得悲从中来。
那破破烂烂又很有格调的小书店,曾经是我的梦想,不需要很有钱,有足够的盗版书和正版书就好了。不需要很有钱,够我喝酒,淘宝,没事扯两块花布在街头裁缝铺里做两条裙子就够了。
老板的过去我们一无所知,我们看到的是宛若一个废人的现在。
酗酒,想什么时候关门开门,不在乎钱,穿破破烂烂的西装外套,家里脏的宛若一个挑战。生活中有层出不穷的麻烦,唯一的朋友是对面同样废柴的礼品店老板娘。
后来又找了一个很不着调的书店管理员,整天穿着夏威夷花衬衫,像是一个变态杀手,可是暖萌的内心,像是一个大号的玩具熊熊。
开始的时候不知道是谁跟我剧透,说这个店员最后离开了布莱克,礼品店老板也找到对象离开。
搞的我看的时候一直那么大的悲伤。
其实这样浑浑噩噩未必不好。
人生不需要远大包袱,不需要清洁争气,不需要费尽心力营造出一个繁荣昌盛的假象。
有你,有我,我们长长久久的在一起,就是好的。
可以直白的认真,可以不顾及,可以活的浪荡,可以为所欲为。
你认为这是一种浪费,在我看来,这是一种莫大的坦诚,坦诚以待,与日永恒。
布莱克脱下外套搭在老板娘身上的时候,暖意浓郁。
老板只能长成老板的样子,他缺点重重,可是依旧长成了我们深爱的模样。
中国喜欢构造各种悲惨的小人物,在脏烂的环境里高唱小白菜啊,二三岁啊。充满了杨白劳似的不公。孔乙己似的人生,连名字都被人忘记。
英国喜欢构造各种尖酸刻薄的小人物,在被众人摒弃的环境里,找到同类,欣欣向荣的活着。
即便你看不起我,哪有怎么样,我看都不想看你。
剧中,不情愿的撒花,花里带着蚂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