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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习惯了黑暗就为黑暗辩护!

2018-07-14 12:15:33 作者:周南小姐姐 阅读:载入中…

不要习惯了黑暗就为黑暗辩护!

  作者:周南

  “过气十八流歌手李志强行碰瓷,狂蹭当红偶像歌手毛不易热度。”

  这可能是我2018年听过最好笑笑话

  7月3日一大早,音乐人李志在微博发长文,开撕当下大火网络音乐节目《明日之子》第二季,控诉对方未经授权翻唱了自己及其他音乐人的歌曲

  李志表示,将会向《明日之子》节目组索赔300万,法庭见,并且不接受其他建议

  由于李志直接@了当红偶像毛不易,于是迅速引爆了舆论

  也许有人会说,李志和毛不易这俩我都不认识……在此稍微科普一下。

01

  李志,中国内地民谣歌手、独立音乐人。

  1995年,还在上高中的李志买下他人生的第一把吉他,从此就在民谣的道路上一路狂奔。

  但是,李志其人相貌平平,身材油腻(最近好像减肥成功了),鼻梁永远架着一副眼镜,走在路上你会以为他是一个苦逼程序员,把他扔进人堆里绝对会马上被淹没。

  所以,关于李志曾经有一条很中肯的评价被无数人点赞:

  “宋冬野是梦想,赵雷是理想,李志是现实。所以梦想很胖,理想很瘦,现实很丑”。

  这两年中国音乐市场开始逐渐向好,民谣、电子、嘻哈,摇滚,各种小众音乐逐个占据市场风口。而民谣作为最先火起来的一波,在各大热门选秀节目被频繁翻唱。

  比如宋冬野的《董小姐》、《莉莉安》,在选秀舞台被翻唱以后变得脍炙人口;马頔的《南山南》,在《中国好声音》被唱响以后吸粉无数;还有赵照的《当你老了》、赵雷的《成都》,都是通过各种综艺节目进入大众视野,并开始广泛流行

  李志的歌也在不断被翻唱,《天空之城》、《关于郑州的记忆》、《这个世界会好吗》、《梵高先生》……

  2016年《中国新歌声》,蒋敦豪以一首《天空之城》惊艳众人,最终一路过关斩将捧得冠军,而这首《天空之城》的原唱作者,就是李志。

  李志一直勤奋地出着唱片,办着演唱会。他的数字专辑销量一直不错,而他的演唱会门票都是需要抢的,并且一票难求,创下独立音乐人的售票记录

  2011年跨年演唱会“Imagine”的门票15分钟内售罄,2012年“108个关键词”的跨年演唱会门票1分钟内售罄。

  但李志并没有像其他知名的民谣歌手那样,登上电视综艺节目的舞台,尽管参加综艺可以让他获得更高的关注度,更多的商演机会,赚更多的钱。

  他低调进行着“叁叁肆”计划,在12年内走遍334个有更多不确定性因素的小城市,目的就是让现场音乐走进人们生活,而不再只是从网络上获取到信息

  据说为了保证演出状态质量,李志团队除了周日,一周6天每天都在排练,每天排4个小时

  他就像是个不断勤奋做菜的厨师,不断呈上精致菜肴,将饥饿的人圈住,而寻味来的人推门而入的时候,入眼的已是满桌备好的盛宴

  特立独行的李志还有个绰号,“维权斗士”。从2010年到2017年,李志为了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撕遍了大半个音乐圈。

  最早是在2010年,李志建立个人网站歌迷可以付费购买他的专辑。但是在那个全民下盗版歌的时代,李志的做法显然没有市场。

  后来李志发现,虾米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售卖他的歌曲。

  尝试与虾米沟通无果,李志联合了一批独立音乐人,张玮玮、钟立风、万晓利、周云蓬……共同发表了一封公开信,与侵权“死磕”。

  这份联合公告当时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不堪舆论压力,虾米公开致歉并下架了侵权音乐。

  李志还在2016年撕过农夫山泉

  农夫山泉随后回应“我们将第一时间根据版权要求支付10万元版权费用;农夫山泉历来尊重知识产权,尊重艺术创作。”

  2017年李志还撕过《吐槽大会》:节目用自己的作品背景音乐,却未获得授权。

  随后,《吐槽大会》的总撰稿人李诞态度诚恳地认错,并表示已经联系律师解决

  《吐槽大会》只是未经授权使用了李志的歌作为背景音乐,而《明日之子》则是多次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在商业演出中翻唱李志的原创歌曲。

02

  去年夏天,腾讯视频推出的音乐偶像养成类节目《明日之子》获得了不错的成绩,节目总播放量超过38亿,微博话题阅读量超过80亿,均创造了网综史上新高。

  这档节目捧红了原本名不见经传的音乐人毛不易,他的原创歌曲《消愁》发布后,24小时内播放量即破千万,一周内破亿,并在酷狗单曲畅销榜中蝉联3个月的冠军。

  毛不易的人气迅速飙升,到目前为止,他的百度搜索指数近30天整体日均值为19944,而李志仅为4561,连零头都不到。

  与李志、郑钧、老狼这些传统音乐人比起来,毛不易被现代造星工厂精心包装和打造,也更符合当下流行的大众审美

  《明日之子》的节目制作人、被称为“选秀教母”的龙丹妮曾提到:

  实际上,《明日之子》只是我们偶像产品生产链上的一环,我们希望通过它跑通其他所有的链条完成从偶像的发掘、培养研发、衍生、回收,这样一个产业闭环。”

  今年1月,在“明日之子”的巡回演唱会上,冠军毛不易翻唱了李志原创的《关于郑州的记忆》,李志随后在微博上发声,并@毛不易:

  毛不易本人回应表示歉意,并表示已经在处理,自己会全程监督

  但是,毛不易和节目方哇唧唧哇娱乐在微博发布声明,承认侵权之后,就再也没有任何实际上的处理了。

  李志经纪人迟斌质问:“没有任何人来跟我说,要不要补一下授权,要不要把授权文书补充完整,做一个先上车后买票的行为。”

  也就是说,到现在,被侵权方除了收到一个侵权方的微博声明以外,没有任何补偿双方也没有走任何的法律程序

  1月的这次侵权到现在还没有“说法”,《明日之子》却再一次“试探”了李志。

  6月28日,《明日之子》第二季开播之初,毛不易推荐选手邱虹凯翻唱了李志的《天空之城》。

  而节目方却显得诚意缺缺,只通过一个叫做“文静”的工作人员给李志发邮件,很随意解释称之前没有李志的联系方式,所以没要到授权,现在想补个授权。

  实际上,《明日之子》节目组和李志有毛不易的纠纷在先,双方之前并不是没有过沟通。

  然而从年初到现在仅仅几个月,《明日之子》就说自己“没有联系方式,没法提前得到授权”。

  侵权质疑在网络上经过几日发酵后,终于引来李志向《明日之子》索赔300万的微博维权长文。

  对此,《明日之子》的出品方哇唧唧哇娱乐出了一份咄咄逼人的声明,不是给李志道歉,而是让他不要蹭毛不易热度。

  哇唧唧哇的声明完全激怒了李志,他开始疯狂在微博上刷屏维权。

  简单事情尽快解决本可以皆大欢喜,节目组的消极态度惹怒了李志,李志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明日之子》的歌迷反倒不愿意了。

  再简单不过的维权案例,变成了一场粉丝的对喷。

  “毛不易和邱虹凯不唱《天空之城》,这首歌永远火不了。”

  “毛不易现在这么红,翻唱李志的歌,其实还是给李志打广告了。”

  如果维个权就能上微博热搜第一,还被人嘲讽说你不够红,你不要脸的话,这是一个怎样的社会

03

  以文艺青年为代号的独立音乐人被侵权之时,往往只会提出1元的象征性索赔。就像秋菊,“我就是要个说法”。

  但李志这次要求三百万赔偿。其中一百万是《明日之子》第二季的侵权费用,一百万是2018年初毛不易的演出侵权费,一百万给为他被侵权的音乐人声讨(包括尧十三、树子等其他诸多音乐人)。

  李志曾经多次提到朋友一句话

  “最烦你们这种只会要1块钱精神损失费的死文艺青年。"

  有一次在杭州和某业内朋友聊天,他说“最烦你们这种只会要1块钱精神损失费的死文艺青年”。

  虽然当时面子上挂不住,但是想了一段时间,我觉得他说的很对:我们害怕被舆论说是为了钱去维权,从而忘了维权本身是对的,忘了维权的初衷是为了减少侵权。

  就是因为我们总是只要1块钱,所以不良企业在侵权方面几乎没有成本。对于多数商人来说,只有实实在在的罚钱,甚至罚到企业破产,才会让它对法律敬重。

  恰恰因为那总无关痛痒的1块钱索赔,在中国侵犯版权的行为几乎可以说是毫无代价

  李志不过是整个行业缩影。在这个超级网综时代,不管你是一线音乐流量,还是独立音乐人,谁都无法幸免于不被侵权。

  2016年,浙江卫视《梦想的声音》,张惠妹未经授权翻唱高晓松的原创歌曲《默》,高晓松在微博发声,最后是浙江卫视电话致歉,双方和解。

  2017年,《歌手2017》张杰改编翻唱《默》再次没有取得授权,又被高晓松在微博质疑,最后湖南卫视道歉,并上车补票,补办了授权手续

  今年5月,徐静蕾在《跨界歌王》翻唱《恋恋风尘》,不仅未获授权,甚至连词曲作者高晓松的名字都没有,高晓松再次发微博怒斥。

  高晓松影响力大,他说话之后,节目组随即公开致歉:要改正、并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但是另外一位被侵权的音乐人刘昊霖的待遇就没那么好了。

  也是在《跨界歌王》,吴秀波翻唱了刘昊霖的《儿时》,并且上架到音乐平台,需要付费收听。刘昊霖发文斥责:

  然而并没有什么用,刘昊霖发出质疑维权几天后,都没有看到任何《跨界歌王》节目组的公开表态。同时,翻唱版本依然还在音乐平台上售卖。

  此外,陈学冬在节目中翻唱《叶塞尼亚》时,同样没有标明词曲作者汤旭东的名字。

  这个粉丝不到4000的音乐人只是弱弱的质疑节目组:“若打上我这个词曲作者的名字,我会开心。”

  这就是音乐圈的尴尬现实:如果音乐人知名度不高或者默不作声,平台就会胡作非为

  如果碰到像李志这样的维权斗士,解决过程无非是:先试试私了;私了无果就道歉;最后闹到法院的话只能“赔不是+赔钱”。

  “我先唱着,没人来闹,就相安无事;万一找上来了,大不了我再给你补钱。”

  一方面,歌曲使用方的侵权成本低得让人震惊,而另一方面,在国内打这种维权官司,会打得长期拉锯旷日持久

  李志原先起诉酷狗、酷我等平台时,都提出了法定范围内的最高赔偿金额,然而还是亏了。

  拿起诉酷狗举例,官司打了整整2年,耗费了大量的精力,最后李志胜诉,酷狗赔偿他28200元。李志算了一下账,发现自己还倒贴了1616元。

  李志维权尚且如此,那么,更多名气不高的独立音乐人呢?在人力财力欠缺的情况下,还要不要讨一个根本没有收益的维权?应该如何有效地为自己维权?

  诸多现实因素的限制,即便千千万万个李志被侵权,真正站出来的,寥寥无几

  从头至尾,李志只不过在护食,护独立音乐人这碗饭。

  但他又不止护食,他在为整个音乐行业摇旗呐喊

  “我们的目的从来都不是跟某一家公司或某一个产品死磕,我们需要业内重视音乐人的付出,并且在想尽所有的办法创造一个模式,一个独立音乐人靠音乐也能生存的模式。”

  写到这里,想起凤凰卫视纪录片导演季业的一段话——

  如果天空总是黑暗的,

  那就摸黑生存;

  如果发出声音是危险的,

  那就保持沉默

  如果自觉无力发光,

  那就蜷伏于墙角

  但不要习惯了黑暗就为黑暗辩护,

  也不要为自己的苟且得意

  不要嘲讽那些比自己更勇敢的人们。

  我们可以卑微尘土

  但不可扭曲如蛆虫。

  作者介绍:周南,记者广播电台女主播,复旦中文系高材生,小说爱好者,朋克养生专家欢迎转发朋友圈,转载请注明:难得大叔(ID:ndss16),一个三观很正,敢说真话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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