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鑫必须谴责 但绝不是这么个谴责法儿
昨天写了你女儿失去了名誉 但她女儿丢了命 对江歌、刘鑫的事,还有几句话。
一
江歌案爆出之后,网上一片指责刘鑫之声。她的行为高于法律,低于道德。我不屑她的表现,甚至,我不认为她是个“好人”。但今天上午我看到一张图和下方吊诡的释文:
没看错的话这是小号转载千万大号“XX志”的文章。里面的措辞说:“可能和新的闺蜜一起逛了街,交了男朋友”,以此为理由指责刘鑫。
一千年前,岳飞就死在“莫须有”三个字上。用不确定的事作为攻击理由——“她可能和新闺蜜一起逛了街”,这话让人不寒而栗。21世纪很多年了,还有人用这种话术。未来某一天,你我或是任何一个人背负污点时,会不会有人这么泼粪:“段纯坐车不给老人让座!他这个人品德败坏!所以昨晚小区里失窃,肯定是他偷的!”
不知从何而来的正义感满满,一副唾沫星子压死人的架势。据我分析,这满怀正义的代言,像是吃相难看的跟风。说难听点,就是拿没脑子的网民当枪使。
我也追热点、评时事,但我不瞎编,也不以未知的事情攻击别人。那些捏造事实捕风捉影的人,你在网上一通喷,收割廉价的赞赏和关注,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恶意揣测,良心不会痛吗?人血馒头好吃吗?谁给你以谣言正视听的权力?
说句题外话:一个被广义社会所不齿的人,是否他的一言一行都要批判?一举一动都要搞臭?“以人废言”和“不以人废言”,是延亘千年的争议。赵孟頫以宋室宗亲出仕蒙元,他的书画该不该被认可?苏黄米蔡的蔡京人品低劣,他的艺术要不要被传承?周作人为日寇鹰犬,他的文章我们还能读吗?
这是个争议。但无论如何,杜撰事实、扣莫须有的屎盆子、“可能”云云,就是造谣的实锤,板上钉钉。恕我直言,用谎言压制谎言,这不是蠢,这是恶。自以为替天行道,实际上挑唆民意。
骂街都骂不到点儿上。
二
更何况,就算是刘鑫交了男朋友、有了新闺蜜、一起逛了街,何罪之有?古往今来,知恩不报道德污点,知情不举为人不齿,但逛街交男朋友也能成为攻击的理由,我想不通。
古人说:“百善孝为先,论心不论迹,论迹贫家无孝子;万恶淫为首,论迹不论心,论心世上少完人。”
为善,看心理不看表现,否则穷人都去死就好了:“你连四百平的房子都给你爸妈买不起你还是人吗?”
为恶,看表现不看心理,要么天下男人尽是流氓:“你看见漂亮姑娘就幻想人家黑丝白腿,还要脸吗?”
清末有个乞丐叫做武训,多年来乞讨要饭,拿着讨来的钱兴办义学,人称千古奇丐;盖茨呼吁富人捐出身家资助贫寒,有富人倾囊而授,也有大款分文不予。但盖茨没跳着脚骂街据此攻击那些不掏钱的富翁们为富不仁,良心让狗吃了。
武训是高标准的榜样不是低标准的下限,要求所有人都学武训,拿着全部家资去募捐,这是道德绑架。就像爆炸后逼捐马云;地震后逼捐吴京。
刘鑫知情不告,刘母怒骂江母,是她家不对。但喷她交男友逛街:“你不好好在家反省还有脸出去逛街耍朋友?”——这的确不是她的恶。罪犯都每天放风,孔夫子也有夫人儿女,还不许公民逛街处对象了?
有人觉得她一举一动都该死,更有“刘鑫我去你坟上跳舞”的留言,但她逛街也成了喷点,匪夷所思。我深情地猜测,这批网民和“马云不捐款就不上淘宝”的,是同一批人。
三
我不认可刘鑫的行为,她的行为也不值得我给她洗地。我由衷希望陈世峰为他的罪行,刘鑫为她的懦弱、凉薄付出代价。
至于故意带歪节奏的大号,奉劝诸君多买几斤晚报看看,造谣也会被捕的;那些携裹着杂糅着滚滚民意造谣杜撰的,鲁迅先生说“仁义道德”里是“吃人”俩字都有一百年了,还打着正义的幌子行恶,身先士卒鱼鱼跃跃,干当搅屎棍的样子,可耻。
刘鑫必须被谴责,但绝不是这么个谴责法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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