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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小花

2019-01-09 05:49:41 作者:高兴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酷小花

  1      我生来与人不同。      我的脸上有两片黑痣,一片从额头中间向右眼倾斜,这浓墨重彩的一笔一路晕染到右耳骨后侧,笔峰微微一挑,收笔。相比这片触目惊心的痣,另一片要简单一些,从额头中间向左额出发,走两公分就停步了。由此我的脸远远看上去好象王羲之的“人”字,很有气势的两笔,中锋立骨,侧笔取妍。        我时常捉摸额头上的这两片东西,我觉得它是一个神奇存在独一无二。我发现它像女孩子的斜刘海!每次静静的端详脸上的这幅水墨画感觉缥缈俊逸,很有意境,可就是没人懂得欣赏。他们说我长的有创意,他们一眼看到我先是一副目瞪口呆的傻相,皱着眉头露出不可置信的神情。有的人干脆过来用手沾着口水擦,我厌恶的往后退,他们一把拉住我,擦的我眼泪直流。他们不管,擦的认真,直到擦不掉了确认是天生的才罢手。        他们端详着左看右看,我懒得理。不过他们看习惯了我额上的“书法”,对我的态度开始转变了,骄傲的更为骄傲,清高不屑一顾自卑的仿佛瞬时找到自信居高临下点评,毫不掩示的嘲弄:“人?哈哈,象人吗?!”“怪物”“丑的一批”……到了他们越来越激动语言满足不了他们的愤怒时,干脆追着我打。        莫名其妙!我简直搞不懂他们的逻辑!可我懂得保命,见势不好撒腿就跑。        我不喜欢跟别人说话,没人有兴趣听,他们的兴趣在我的脸上,我还没开口,更多一轮的笑骂已经一拨一拨的涌过来,所以我干脆闭上了嘴巴。我认为快速逃离比辩驳会让我更少吃到一些苦头。于是在我练就了飞毛腿的同时我不再说话了,跟愚蠢的人无需浪费口舌。      父母在我的记忆里早已模糊,我记不起他们的样子了。记不得最后一次是怎样分开的,总之,我被遗弃了,很小的时候就被遗弃。 2      白天,我常常去捡人家吃剩的食物。这并不难,小区花园城市广场街道长椅经常有吃剩扔掉的一截油条,一块面包,半个包子,残碎饼干。油条和包子多半是广场舞大妈的,饼干和面包大多是孩子的。运气来了我还能捡到香肠、披萨、冰激凌。那些跳舞的老人或玩耍的孩子们不管扭动和奔跑起来多么激情,赋有力量,但是一到吃饭时候就如林黛玉般的柔弱无力了,哪怕垃圾桶近在咫尺也不肯多移五步、十步把手里的残渣扔进去。这恰好为我提供了相对安全卫生美味。这时候我就很喜欢他们。我很庆幸我能流浪在这么一个经济发达的大城市,物质如此丰厚,品类如此丰富。        晚上,找个僻静地方席地而睡。我象个野小子,混身脏兮兮的。无所谓!我每天花心思最多的是怎样填饱肚子。生存还是毁灭?NO NO NO,生存一定是生存!我热爱生命,我不会去想毁灭,每天看着各色人等演绎人生百态,我觉得这个世界有趣,我可舍不得毁灭。      我最讨厌隔段时间街道两旁就会插满迎风招展的彩旗,这意味着有重要人物要来了,有重大会议要召开了。这时全城提前几周就要进行卫生整顿和道路梳理。那些穿橙色制服的人,隔几个小时准时过来打扫,连垃圾桶都清理的干干净净。穿着黑色制服的在地铁通道处,桥梁下,网吧公园或街道灌木丛里清理流浪的人和流浪的狗。 3      五月的下午,午后的阳光树叶缝隙照射下来,斑驳的光芒撒在我身上,让我想起炒菜时向锅中均匀撒放的盐。这让我非常烦躁,我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了!        “这次难道是宇宙会议吗!该死的!”我恶狠狠的诅咒着。这两天马路上、街道上都是各种穿制服穿马甲的人来回巡查。剪树枝,漆护栏,抓闯红灯,查流浪汉,流浪狗,有时连衣冠楚楚的人也被叫住查身份证。        真是不让人消停。        那些行走的,坐着的,只要是手里拿着吃食的人都是我关注目标。我眼巴巴的盯着他们的手和嘴,等着食物被丢弃的一刻。但是每次都被穿制服马甲的人抢先丢到垃圾桶。        我放弃了,这里虽然物资丰厚,但是他们有制服马甲护身,我抢不过。      我饿着肚子找到一个较为僻静的小广场,躲到灌木丛中寻求安静。我静躺在灌木下的草皮上,不敢过多消耗体力。可是肚子却不肯安静。饥饿如熊熊烈火燃烧着我的肠胃,仿佛烧沸的水,咕咕噜噜的长鸣。我发誓别说去捡,就是去抢我也愿意。      此时,我在叶片掩护下盯着前方五十米处那个壮硕的男人。他手里拿着两个包子,是肉包!无须费力去辩认,在饥饿的状态下我的鼻子异常灵敏。我思索着要不要冲出去,不是狗屁道德束缚住了我,而是那个男人在喂他的狗!那是一条黑色的大狗,身长约一米二左右,耳朵竖立,身材魁梧。它围绕在主人的身边,伸着鲜红的舌头望着那个包子垂涎欲滴脖子下长长的一圈毛发随着身形左右摆动。我犹豫计算着我的速度是否能快过那条狗。眼见那条狗已经在吃第一只肉包,我的眼睛发绿,浑身发抖,我的汗毛竖立,我来不及再思考,必须冒险!思索了一下路线,我不容自己再有半分考虑,转瞬向男人冲去。在我准确的拿到男人手里的食物后,一个转身冲向左侧楼群奋力奔跑。过了前面几栋白色居民楼有一个废弃的学校,那里很少有人,不会出现被围观群众堵截的危险。        那男人和狗被眼前的情况惊呆了,在他们做出反映前我已经奔出去一百米。我听到那只狗愤怒的吼叫。我顾不得思考,我拼命的奔跑,我不知道他们这么短的时间内纠集了多少人,我只觉得我的脑后传来阵阵叫喊声、漫骂声和狗的狂吠声,各种声音一浪一浪向我涌来,把我的大脑炸成空白。我见路就跑,见到低洼的坑就跳,见草丛就钻,脑中只有一个念头绝对不能抓住我!在我飞跃到一个杂草丛生的,宽近两米的破旧花坛时,再也没有力气,眼睁睁的看见自己的身体从空中坠落,砸在花坛的水泥边沿。真真切切的感受到梦中坠落无底深渊的那种结结实实的痛。        我一片茫然。一阵锥心刺骨的疼痛把我从亢奋混沌的状态中唤醒。左肩已经失去知觉四肢百骸好似散落在皮肉中。我爬不起来了。我闭着眼睛,咬着牙等着被千刀万刮。良久,周围依然是一片寂静,耳边是风吹杂草的沙沙声。我感觉到细草柔嫩叶子轻轻拂在我的脸上,我缓缓的睁开眼睛,四周竟是空无一人。原来那些人早已经放弃了对我的追讨。我苦笑,真他妈自己吓自己。咧了咧嘴,想要调动我的骨头,让它们运行起来,却动弹不得,浑身无一处不痛。我倚靠在花坛的边沿,昏了过去。4      醒来时,我躺在一张柔软沙发上。天花板的吸顶灯散发着温暖的桔色光芒,象平静沙滩海浪圆形光晕轻轻的,一波一波的荡漾在我的身上,好舒服啊。一个人低头在给我的左肩上药包扎,笨手笨脚的弄的我好疼,我忍不住叫了出来。忽然觉得自己好贱,整个身体摔到花坛上没吭一声,现在反到忍受不住了,看来一旦脱离了艰苦处境,任谁都会马上变得娇弱。        那个人转过身来看我,明亮的眼睛满是喜悦。原来是一个帅气男生。他剪掉多余纱布,把剪刀,药棉放在茶几上,谦意地说:“好了,我这也是第一次给别人包扎,你就担待点”。我没理会他的话,眼睛盯着茶几上的白色快餐盒子。他一边收拾药箱一边问:“你是怎么受的伤?”我仍然没有理会,眼睛继续盯着白色快餐盒子。他好象根本在乎有没有回答,仍然滔滔不绝:“你怎么会跑到那里?那是我之前的学校啊!从我毕业就空着,都两年了,平时没人去的,如果不是我今天办事路过那里去转转,就真的没人救你了。真是巧啊……”我已经听不清他说什么,死死地盯着快餐盒子,心在胸堂里“咣咣”的乱跳,我控制着它不要跳出来。        他终于发现不对了,起身把药箱放回柜子里,坐回我旁边观察我,试探着把快餐盒子打开,一盒满满的白米饭推到我眼前。我忘了疼,忘了宇宙万物一切的存在,现在我的世界就是这一盒白米饭,拥有了它我就快乐满足。        在我吃完紧急调来的第四盒米饭后,终于感到踏实了。把盒子一推,靠回沙发上,又变成了一个弱不禁风病号实际上我心里明白,我现在真的安全了,好象一架盘旋已久燃油耗尽后终于安全着陆的飞机。他一直张着嘴巴看着我,这时终于也长出了一口气,仿佛他也是那架飞机上的幸存者。      他咂着嘴,竖着拇指:“牛!厉害!你是我见过的最能吃的一个,没有之一。”我虚弱的冲他咧咧嘴。      第二天,当他为我梳洗干净时,指着我瞪大了眼睛惊讶的说:“原来你是个女的?!”我没理他,男女在我心里没什么分别。        “你额头上的痣真奇特,好可爱!”他赞叹着。我看着他没回答。他以为我不信,再次肯定的说:“是的,很可爱,你是我见过的最奇特的一个。”不知道有没有“之一”,我心里想着。        “不说话?”他问我。见我没有开口的意思,他左手端着一盆脏水,右手揉搓下我的头顶,笑着说:“酷!小家伙!”然后走开了。  5    我决定暂时在这里安营扎寨了。        我知道那个叫阿伟的爱笑的男生会收留我,因为我不会说话!他父母去了国外,他大学毕业后在这个城市工作,每天下班回家只有孤零零一个人,这对一个话唠来说是非绝望的一件事。他希望有个聆听者。而我在倾听时不会做义愤填膺的附会者,也不会婆婆妈妈说教和点评,更不能予与言辞激烈反驳幼稚无用的建议。这些对一个会说话的人来说是一件多么可遇不可求的事啊。做为回报,我可以免费住在这里,享受免费的三餐。我觉得等价交换谁都不亏。暂且养好伤,享受几天好日子,过烦了抬腿就走,两不相欠。向我这样一颗流浪的心,怎么会长久的停留在一个地方呢,那会把我憋死,我想。      不知不觉一个月过去了,我的筋骨已经恢复强壮。我和阿伟相处融洽。阿伟是个话唠。每天下班回来喋喋不休:“嘿!小花,看我给你带什么回来了?”……“小花,今天在家做什么了?”……“小花,你不喜欢穿鞋是吗?”……“小花,给你买套衣服吧,你这是什么尺码啊?怎么弄?”……我窝在沙发里看电视,转回头斜着他。他俯下身把头伸过来讨好的一脸谄笑:“怎么啦?不喜欢叫小花吗?小花多好听啊?女孩子叫小花真的很好听……难道叫……小人?”他指着我的额头,捂着嘴憋着坏笑。我鄙视的瞪了他一眼,心里骂着“幼稚”。“……好啦好啦……”他轻轻揉搓下我的头,把外卖盒子放在沙发前的茶几上。“看你整天愁眉苦脸的,我这是逗你开心呢。你真以为我幼稚啊?!”我吓了一跳,这家伙难不成会读心?于是,我忙掩示的配合着把鼻子凑到快餐盒子旁,深深的闻着,一脸陶醉。      “哎!这就对了,唯有美食不可辜负。”阿伟说着,左手拿着筷子,右手扯来扯去对付着盒子上的真空塑封袋。“自从你来这段时间,我可是跟着你没少吃啊,你这饭量,把我带的都胖了五斤了,真成了死肥宅了。赶紧吃,吃完饭我们下楼散步去……”        话未说完,我“嚓”的一声帮他撕掉了塑封袋。我在房间里呆了一天憋闷死了,太想出去玩了。阿伟坚持认为我不会说话,出去会被人欺负。想起他救我回来时的样子,坚决不让我一个人出去。所以他不在家的时候,都是把我锁在家里。这让我开始考虑什么时候离开这里。        “哦哦,你这家伙,酷!在下佩服,不过你就不能斯文点?”        我没理他,大口吃饭。      六月的黄昏,天空浅蓝,形态各异的白云被夕阳染成金黄,悠闲的飘浮在天边。太阳象个小男孩,俏皮的挂在西边,眺望着这座城市,仿佛被小区里玩耍的孩子,跳舞的老人,散步的年轻人深深吸引,迟迟不肯落下。        阿伟一路上礼貌热情的跟左邻右舍打招呼。        “陈阿婆,吃饭了没?我前天看到一个教做菜的APP,回头帮你下载到手机上。介绍一下,这是小花。”        “王叔,您的腿好些了吗?不能太用力,要养一段时间的。我上次扭到脚快三个月才彻底好呢。哦,这是小花。”        “徐爷爷,奶奶没跟您一起出来吗?好几天没看到她了。哦,这是小花。”        邻居们先是诧异的看着我,然后友好的点头微笑“哦,小花呀,好可爱哦,她喜欢吃什么?告诉我,回头我做好了送过来。”        我跟在阿伟后面,心里很奇怪,以前见到的人都是一脸的冷漠和厌烦,还有恶狠狠追着我打的,为什么这里的人都如此和蔼可亲了?是我现在干净整洁了,还是因为旁边有阿伟呢?我百思不得其解。        我们走到小区广场时,一位胖胖的戴着无框眼镜的阿姨远远的冲我们喊:“阿伟!”。      “唉,李阿姨!”阿伟举着右手打招乎:“您才下班啊?最近没什么活动吧?”      “没有没有,最近还是比较轻闲的,街道没活动,我们社区也就没大的活动。”原来这位李阿姨是街道社区的。一有活动就属她们跑的最欢了,我心里想着。        “阿伟啊,你爸妈出去把你托付给我,我前段时间忙,没顾着问你,你最近还好吧?有事就跟李阿姨说啊?不能总叫外卖,也要学着自己做做,省钱不说,健康呐,年轻的时候不注意,老了就遭罪了。你会不会喝酒啊,年轻人虽然能喝酒但也不要喝太多,喝多伤身体的。”李阿姨边说边拉着阿伟的手语重心长的拍打着。“这分明就是亲妈嘛,跟阿伟一样话唠”我不厚道的想。        “……还有啊,最近不知哪里来的一群年轻人半夜飙车,总是在小区门口窜来窜去的,危险呐,你路过时要小心点,看清楚了再过……哎哟!”阿伟和李阿姨同时惊叫,右侧飞来一颗黄色的垒球,由远而近,越来越大,向她砸来。她正抓着阿伟的双手,惊呆之下忘了放下,眼看着拿手挡不了,躲也来不及,就要中招了。忽然垒球停在半空,被我一跃而起,稳稳的接住。      阿伟惊鄂的张大了嘴。李阿姨终是放了阿伟,两只手不停的抚着自己起伏的胸口,喘着气说:”哎呀妈呀,要死啦,要死啦,吓死人了,吓掉半条老命喽!这是谁啊?!”她提高了嗓门,眼睛左右扫射,然后目标准确的扫向一个十五六岁正缩着脖子咬着嘴唇的男孩子,她用手一指道:“陈义嘉!你又在这里乱扔垒球,前面不是有球场吗?跟你说多少次了,不要砸了人,危险啊,这次我一定要告诉你爸……"李阿姨丢下阿伟转向新的战场。      阿伟看着我不可置信的眨巴两下眼睛,然后猛的把我举过头顶,原地转圈。边转嘴里边不停的嚷:”啊!小花!小花!你太酷了!太神奇了!那么高的球,那么快,你居然能接住?简直不可思议!“把我转的头昏眼花,我急的想咬他一口。我拼命扭动着身子,让他把我放下,老娘恐高啊!        他轻轻地把我放到旁边的长椅上,坐下来继续看着我,狠不得生出三只手,又是揉搓我的头,又是摇晃我的肩膀。我彻底无语了,无知的人,哼,这算什么,还没见识我的飞毛腿呢,我跑起来大黑狗都追不上。        这时广场上的几个孩子把陈义嘉没义气的扔给了李阿姨,迅速围笼过来。他们刚刚都见识了我的身手,围在我和阿伟身边异常兴奋。“这么厉害?是不是练过啊?”“她是怎么做到的,那个球很高的,她的弹跳力真是一级棒!”        阿伟眼里闪着光,把手机递给一个胖胖的男孩子,兴冲冲的说:“来,给我们照张像,我要永远记住这个难忘的时刻。”我撇着嘴心想“你要不要我给你签个名啊!”那些孩子们争相抢着手机,“我也要跟她照像。”“我也照!”“我也照!”于是,我耐着性子,坐在椅子上跟他们一个一个合影。      玩到天黑才回家。我们靠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他翻动着手机吃吃的笑,我转过头看着他,他把手机举到我眼前:“小花,你看你的样子。”我看着手机上的自己,端坐在长椅上偎在他的身旁,表情有点僵硬紧张,傻傻的吐着舌头。想想从小到大第一次跟人合影呢,做到这样“镇静”已经不错了。旁边的阿伟把右手伸到我的脑后伸出食指和中指做着Y的手势,笑的一脸灿烂。雪白的牙齿,红红的嘴唇,弯弯的眼睛,象一轮阳光挂在我身旁。      我看的入神,阿伟摸着我的头说:“小花, 原来你也喜欢这张?这张真的不错,你好可爱的。我明天就去打印出来放在柜子上,你每天都可以看到自己可爱的样子啦。”      我没有理他,继续看电视,心里却想着:不然再呆一段时间再走? 6      时间过的很快,转眼夏天快过去了。这期间只要不下雨,我们晚饭后都要出去玩一圈,有时候打篮球,有时候散步,有时候去超市买酸奶,去菜市场买水果。这是一天当中我喜欢也是最开心的时候。双休日他会带我去更远的地方徒步爬山,游泳,绕城跑步。我流浪时练就的体能让他惊叹不已。每一次他都象发现新大陆一样,揉搓着我的头顶说:“嘿!小花,你太酷了!”我渐渐习惯了他的赞美,每当这时候我总会把头扭开,丢下一个没见过世面的眼神,不去理他,心里的花却一片一片的舒展、怒放。      九月初的一个周末,他下班回来,手里拿着一摞快餐盒子和啤酒。进门就嚷着:“小花快来,看我拿什么回来了,好沉哦,快帮我。”然后没等我帮忙,已经把所有的盒子和啤酒放在茶几上了。他吁了口气,双手叉在腰后,巡视着满满的盒子,抿着嘴唇思考了一下,才说:“小花,今天喝点酒吧。”      我坐到沙发上,盯着盒子找着我喜欢的菜。他倒上了酒推给我,我把酒又推了回去。我是不喜欢喝酒的,我见过了太多的酒鬼,酒后狰狞的样子就是魔鬼的化身,每次看到他们我都远远的躲开,一旦碰到就是噩运的开始。      认识阿伟四个月了,今天是第一次见他喝酒,他是开心吗?阿伟开心时会不停的说,会露出雪白的牙齿,会笑,会把两只眼睛笑成两个月牙。可是今天阿伟没有笑,也不说话,只是闷头的喝酒。我推开了盒子,等着阿伟说话。阿伟终于放下了酒杯,盯着桌上的啤酒,半晌抬头看我。显然他是不能喝酒的,几杯下去,已经赤红了脸,眼角处几条红色血丝不规则的向瞳孔延伸,眼睛好似蒙上了一层水雾,湿淋淋的。      “小花,你知道今天我为什么喝酒吗?”      我迷茫的看着他。      “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他知道我不能回答,转回去盯着桌上的啤酒继续说:“真的有个女孩叫小花呢,可惜她不在了。”我看到水雾凝结成两颗水珠从他的眼角滚下来。      “她是我的小妹妹,比我小五岁,她如果向你这样强壮就好了,可是她太娇弱了,弱的象瓶子里的花,是玻璃瓶子,她躺在病床上,我只能隔着玻璃看她。”他垂下了眼睑,两颗新的水珠顺着先前的痕迹冲下来。      “她不能说话,身上插满了管子,她只能半撑着眼睛看我,就像我第一次看到你的样子,好可怜,真的让人心疼。”      阿伟似乎说不下去了,停顿了一会。      “其实我知道她要说什么,她说……哥哥……救我……等我病好了……你要带我去……游泳……去……爬山……”      阿伟把脸埋进手里,已经泣不成声了。      我手足无措,我从来不知道阿伟居然是会哭的。我不知道怎样安慰别人,我抬起手放在阿伟的头上轻轻揉搓。我好想说:“阿伟!你好酷!你是最棒的。你真的好棒,每次看你笑的样子我就觉得阳光挂在眼前,我就觉得一切都是明亮的。你总说我了不起,其实最了不起的是你啊,你是有特异功能的人,会照亮别人,会把我这样一颗冷漠的心照暖。”      我第一次恨自己不能开口说话。不能把这些亲口告诉他。因为我实在不愿意看到他流泪,这会让我的心很痛。我竟然会心痛!      那天阿伟醉倒了,喝醉的阿伟没有变成酒鬼,他安静的躺在沙发上睡觉。我把下巴抵在他的肩膀上看他睡觉的样子:他的眉毛浓浓的,眉心很宽,笑起来很可爱。他的睫毛长长的,有时会随着一声轻鼾颤动,笑起来覆盖着一半的瞳孔,很可爱。他的鼻子高高的,鼻头浑圆,鼻翼宽宽的,笑起来很可爱。他的两片嘴唇饱满红润,圆圆的唇珠稍稍翘起,笑起来很可爱。这样一个有阳光笑容的男孩子怎么可以哭?      我叹了口气,抚摸着他眼角的两条浅浅笑纹。我知道,每颗心的角落里都藏着一扇孤独的门,一旦打开忧伤会布满心房。就算是阿伟也一样。      我抬头看见柜子上那张照片,我表情僵硬的偎在阿伟的身边,阿伟笑的一脸灿烂。雪白的牙齿,红红的嘴唇,弯弯的眼睛,象一轮阳光挂在我身旁。      我想留下来了,陪着他。因为我怕看见他的眼泪。7      第二天阿伟醒来,看到蜷在沙发一角的我,想了半天,然后尴尬的装做若无其事的样子去洗漱了。我也风轻云淡的吃饭,看电视,就当昨天什么都没有发生。      两天后的清晨,阿伟恢复如常了,房间里又传来他的叫喊“小花,你把杯子放哪里了?就是那个白色的,花的,我刷牙用的……哦,我找到了,是我昨天放到阳台了……”“小花,晚上出去跑步你不能跑的那么快,我们这又不是马拉松,你可不可以照顾一下我啊?你拿第一也没有奖的呀!”“小花,电视里说不能吃太甜的,健康生活是要戒糖的,干嘛?你要把我的木糖醇扔哪里去?算了算了,当我没说。”“小花……”      我恨的真想一头撞死他。      晚上阿伟扛着一个袋子回来,还没放下就冲着我眨着眼睛,神秘的说:“小花,你看,我给你买了什么?你看到一定喜欢。”然后装做第一次见到似的迫不及待的打开袋子。      我凑过去一看,是一个六十厘米长的狗狗形状的抱枕。我翻了一个白眼,有什么喜欢的?阿伟见我把脸扭过去,就把抱枕又伸到我面前:“你看,狗狗抱枕!是边境牧羊犬哦,世界上最聪明的狗狗。”他指着抱枕的头部说:“小花,看看象不象你?他头上也有花纹哦。”我气的一把拽过抱枕,丢到垃圾桶里。阿伟赶紧把抱枕抢救出来,叹着气拍去上面的灰尘:“哎,小花,你的脾气怎么这么大,我那么老远背回来的,和同事逛商场我一眼就看到了,那么大一只,太可爱了,我想你肯定喜欢。算了算了,你不喜欢我自己留着。”我靠在沙发上看电视,懒的理他。      “嘟……嘟……”他的手机马力十足的在茶几上蹦叫着,他抓起手机看了一眼,去阳台接电话了。      我竖起耳朵,隐约听到“嗯,我很好。”“我知道的。”“我不想去啊,那边又没有朋友”“我怎么会孤单?我有小花呢。”“爸爸怎么样?要紧吗?”“好吧……”      我知道阿伟的父母又要催他去国外了,最近他们的电话越来越频繁了。      入夜,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不能入睡,阿伟这次真的要出国了吗?自从他的妹妹病逝后,他的父母不想睹物思人,申请调到国外的公司工作。阿伟不想去,一个人留了下来。父母在国外安顿好后三番五次的劝他过去团聚,最后约定阿伟在国内公司奋斗三年,如果没有成绩就出去和父母一起。现在算来还有一年的时间呢,一年的时间也是很快的啊……我胡思乱想着终于睡着了。 8      一觉醒来,已经天光大亮。小鸟在树枝上欢快的鸣叫。晨练的人们陆续回来,在路上亲切的彼此打着招呼。我打着哈欠,抻着懒腰爬起来,发现怀里抱着那只狗狗抱枕。是阿伟夜里趁我熟睡,偷偷塞给我的。别说,抱着还是很舒服的,我又躺下抱着狗狗抱枕,想着:嗯,留下来了。可是留下来又能呆多久?阿伟是要出国去的。一股愁云又涌上来了,呛的鼻子发酸。我发现自己不快乐了,曾几何时只为吃饭担心过的我,哪里会有那么多烦恼呢。      阿伟上班去了,我自己留在家里。电视节目越来越无聊。我在房间里转来转去。一颗流浪的心就这样心甘情愿的圈在房子里吗?如果是从前,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事。如果当初伤好了就走,就不会有现在这么多烦恼了吧?我问自己。可是早晚要分开的,我又想到阿伟要出国的事实。脑子乱糟糟的,一刻也停不下来。      我把脸贴在客厅的落地玻璃上,一眼望去,楼下两排垂柳慵懒的簇拥着一条粉蓝色的小路,弯弯曲曲的向东延伸出去,转弯处被灌木丛遮挡。往远看,那条小路峰回路转,又出现在二百米远的椭圆形广场上。广场上奔跑着几个男孩子,嬉笑声隐约传来,是那些跟我合过影的男孩们。我认出来他们。真想加入他们的队伍,无忧无虑的奔跑。      我抬手轻巧的拨开窗户上的锁,推开窗户清新的空气迎面而来。我闭上眼睛,深深的呼吸着带有花香,树香,泥土香,甚至混杂着孩子们汗水气味的空气,我好象又回到了一个人无拘无束的流浪时光。我探头观察了一下环境,我住在三楼,楼下有一个支出的不锈钢伸缩架,看起来很结实,上面晒着几件衣服。我思索着以我的弹跳力,跳到伸缩架上,然后再借势跳到一楼,应该没问题的。这种冒险好久没做过了,我突然的亢奋起来。      我准备付诸行动了。活动一下身体关节,登上窗口,伸展身体正准备跳,忽然就想起了阿伟,阿伟回家看不到我一定会急死。陈伟的眼泪刺痛了我。我拉耷着脑袋,缩了回来。      靠着沙发,无所事事,我开始讨厌自己的优柔寡断。百无聊赖中我看到茶几下面两瓶打开的啤酒,那是阿伟上次没有喝完的。这个东西很神奇吗?可以让快乐的人哭,可以让不快乐的人笑?我盯着啤酒看了半天,然后我喝下去两瓶……      迷糊中我听到有人叫我,可是我的头很沉,我不想睁眼,没有理会继续睡觉。      睡梦中,好多人在喊着我的名字,楼上楼下“冬冬”的脚步声络绎不绝,终于把我吵醒了。怎么这么乱?是要地震吗?我朦胧中睁开眼睛,坐起来。发现自己钻在客厅地毯里睡着了。我头顶着地毯,半天缓不过神来。我看见玄关旁的大门是半开的,阿伟回来了吗?这家伙出去怎么不关门?这么粗心!      接着我听到“咣”的一声,阿伟撞开了门,被风吹起的头发张牙舞爪的竖立着,一条青筋爬上了他右侧额头,赤白的面孔一脸焦急的神色。他环视室内半圈,目光落到我身上,足足十秒,阿伟忽的冲过来紧紧抱住我,沙哑着声音说:“小花小花,你在这里?你吓死我了,我以为你跳窗跑了!我去楼下找,去广场找,去马路找……”      他急促的说:“李阿姨,王叔,徐爷爷大家都帮忙找你啊,你这个家伙,你这个坏蛋。那么高的楼,我怕你受伤啊……”      他勒的我快断气了,我挣脱着扭动着,他终于放开我。还是不放心的上下打量着揉搓着我的头和手:“你这个坏家伙,你都干了些什么?”然后他看到了地上的空酒瓶,凌乱的地毯,恍然大悟。他指着我惊讶的张大嘴巴:“你居然喝醉了酒?你是一直躺在地毯里的吗?”他又拍着自己的头:“啊!啊!我真是太蠢了,原来你一直在房间里!”他伸出右手扯着我的脸继续说:“我回来喊你你不应啊,然后看到窗户是开的,你把我吓到了,你这个胆大妄为的家伙,你什么事干不出来?我以为你跑出去了,我怕你不回来,又怕你回来进不了门,我跑出去找你,门都是开着的等你回来。”他又气又笑。      我的脸被扯的好疼,我拼命的拍打着他的手,翻着白眼不服气“哼!自己蠢,怪我咯?”      他放开我的脸,疲惫极了,一屁股做在地板上,终于从癫狂的状态平静下来,他把我揽在怀里,轻轻的抚摸着我的头认真的说:“是怪我,太粗心了。小花,你不会离开我是吗?”我拍着他的手,点了点头。他长舒了一口气,笑了。      我们坐在地板上一起看着外面的星星,阿伟说:“小花,跟我去国外吧,我爸生病了,让我早些过去呢。”我回头看了他一眼,他点着头肯定的说:“这次是真的要出去了,我今天咨询好了,可以带你去的,虽然手续麻烦些,但都可以解决的。”      我忽然感觉风轻云淡,纠集的郁气统统散去了,豁然开朗。      折腾到半夜,我的头虽然已经不疼了,但是口干舌燥,阿伟看我恹恹的样子,提议一起去买酸奶。我的眼睛即刻发光。9        深夜,小区里一片寂静,但是与小区只隔一条马路的超市却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世界。      那是一排临街商铺,瓜果水蔬,洗脚理发,小型超市,眼镜店,大排档,各种地方小吃鳞次栉比,灯火辉煌。超市里放着摇滚乐震耳欲聋,紧邻的大排档灶火熊熊,十几个年轻人推杯换盏,热闹非凡。老板生意好,家里的老老小小都招来做帮手,狭小的场地越发拥挤。      阿伟看着混乱的场面,拍着我的头说:“小花,你在这里等我,不要过马路了,我买好了就回来。”      看着阿伟走进超市。一阵风吹来,我感到刺骨的冷,汗毛竖立。九月的天气,城市还是很热的,很奇怪我会浑身发抖,心里发慌,应该是喝酒的原因吧,从来没有碰过酒的,真的不适应,没有任何哪怕一点点的可口滋味,为什么好多人都喜欢它呢。      阿伟拎着口袋从超市走出来。超市里的摇滚乐和大排档的吵闹声还在洗劫着他的耳朵,他晃动着手里口袋冲我笑着,快步向我走来。      这时,我听到了隆隆的马达声从马路一侧传来,顺着声音看去,马路尽处隐约看到一辆辆汽车迅速奔来。马路对面的声音暂时盖住了汽车的轰鸣,我急的直跺脚,我怕阿伟看不到危险,那些安了强力马达的车转瞬即到。      阿伟看到我怪异的动作,在马路边停住了脚步,顺着我指的方向看过去时:一辆二辆三辆四辆五辆,红的绿的蓝的黑的白的五辆改装车轰鸣着呼啸而来。好险!惊得我一身汗。直到马达声驶远了,阿伟如释重负笑着向我走来。      我看到了他雪白的牙齿,灿烂的笑容。同时我也听到另一辆马达的声音,第六辆!这辆被甩在最后的车正开足了马力疯狂奋追。      阿伟已经走到马路中央了。阿伟没有飞毛腿躲不开。      我非常冷静的计算了一下距离,纵身一跃向阿伟冲去。      我高高跃起,我看到街道,商店,树木,路人,阿伟都在我的脚下,我俯视着这座城市,仿佛是城市的王。我想起几个月前我奋力一跃是想生存,今天同样的一跃是去赴死。怎么办呢,因为我不想看到他落泪,我想看他阳光般灿烂的笑容。落下时我的头准确的把阿伟顶了出去,同时我听到砰的一声闷响,我的身体再次飞起,我知道这一次不是自己发力,我已经没有力气了。      这次落下时,我没有觉得疼,我很诧异,那次从花坛落下怎么会疼痛欲绝。我看到阿伟跑过来抱着我,他瞪着布满血丝的眼睛,额角青筋暴裂。他张着嘴沉重的呼吸,面孔扭曲,他是在叫我吗?怎么没有声音?他也说不出话了吗?他一定是被我吓坏了。我抬手去揉搓他的头,我的手穿过了他的面孔,抓空了。我摸不到他了。我感觉身体慢慢升腾,那辆破烂的车,周围围过来的人和抱着我的阿伟都在我的视线下缩小缩小。        真轻松啊,难道这就是自由吗?10      阿伟左手拎着白色的外卖盒子,拖着疲惫的身影走到门前,掏出钥匙犹豫了一阵,然后调整一下心情,猛的打开门,叫嚷:“小花,看我给你买什么回来了?”房间里空荡荡的,落日余辉透过了客厅的玻璃,拉长了沙发和茶几的影子。沙发上,地毯下干净整洁。      阿伟环视着房间,沉默了。他放下外卖盒子,拿起沙发上斜靠的狗狗枕头把他抱在怀里。走到壁柜前看到那张照片:他坐在广场的长椅上笑的一脸灿烂。雪白的牙齿,红红的嘴唇,弯弯的眼睛,怀里依偎着一条黑白相间的小狗,狗狗表情僵硬紧张,傻傻的吐着舌头,狗狗的额头上有一个清晰的“人”字,象王羲之的字,很有气势的两笔,中锋立骨,侧笔取妍。那是一只边境牧羊犬,象一轮阳光挂在阿伟的身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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