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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法利夫人》的读后感10篇

2017-11-20 22:14:16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包法利夫人》的读后感10篇

  《包法利夫人》是一本由[法]居斯塔夫·福楼拜著作,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2.00元,页数:350,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包法利夫人》读后感(一):简评

抱着无数现代作家对福楼拜有过好评翻开这本书的。读下来发现封底上李健吾那句话说得不算错:“司汤达深刻,巴尔扎克伟大,但是福楼拜,完美。”
完美最重要的一点怕是福楼拜神乎其神的环境/景色描写。不说惊奇的比喻和用词,单是渗透着人物性格心情的微妙气氛,就让人叹服。其中尤为突出的是自始自终伴随爱玛的一系列环境描写,无论是从查理的眼中看去,还是从爱玛的角度观察,所有的景物、物件都围绕着爱玛在旋转、舞蹈,浸染着她的容颜和灵魂。这种景物描写和屠格涅夫式的纯自然景物描写不同,反而更让我想到《日瓦戈医生》里大笔一挥却又处处独到的景物。记得最初爱上的意识流小说,环境的描写也是占满书页,那里的景是随着人物的思绪而展开、流动、饱满的;若以此来看看福楼拜,倒是有那么点意识流的味道。
爱玛这一人物我不想多说。她可以算的上是全书为数不多的复杂人物,作为读者,你会拿不定福楼拜对她是褒还是贬,她有太多可爱又可憎的地方,从查理的角度出发,我会恨她;但你又觉得她做的并非十恶不赦的坏事,无非是件不该做的傻事。终其一生,她爱的只是她的幻想,所以福楼拜会处处强调她的“忧郁”,而她的死,更像是浪漫主义灭亡的象征。但爱玛的“浪漫主义”,却又在在和金钱勾连密切,她的“浪漫”幻想,更多是被整个社会给构建出来的理想;为何有人要构建这一理想?因为可以从中得利。得什么利?金钱之利。放在书中,最突出的就是勒乐。
而另一得利者,也是我一直非常关注的一个人物,就是药剂师郝麦。福楼拜对于这一人物形象的塑造远好于查理,也好于爱玛的两个情人,若一定要选出个男二号,郝麦最有资格。最初,我以为他是一个饱受启蒙思想家“开化”,思想开放、先进的人,慢慢读来,发现这不过是他驱逐时尚、爱慕虚荣,以及更重要的一点——从中得利的标榜而已。这样一个人物,对于整个故事的情节几乎没有任何推动作用,但福楼拜却用了不少的笔墨去塑造,特别是在爱玛死后的大篇幅描写,更让人觉得郝麦作为包法利一家的邻居,更像他们的对照;他不构成情节主线,也没有多少风花雪月的故事可写,可福楼拜把他穿插在整本书的各个角落,更像整个故事的影子,也更像整个故事的背景。他是福楼拜想要指出的启蒙运动、法国大革命之后,一切所谓高尚的、理性的思想被庸俗化到市民阶层后所可能引起的卑俗、势利甚至混乱。怪不得我在读到福楼拜写爱玛最后居住的乡村小镇的时候,会依稀回想起鲁迅写的一个个农村,那种灰暗色调出奇一致,而鲁迅等对辛亥革命的反思也和福楼拜对法国大革命的反思异曲同工。想想中国新文学一向强调的现实主义、社会批判性,再想想福楼拜虽然被现代主义作家推崇,但仍然鲜明的批判现实主义色彩,也就不足为怪了。
本来想写得简短的书评已经过长,最后想说说的是直到很后面才出现的那个无名瞎子乞丐。说不清福楼拜通过他到底想表达出什么,但却觉得这个乞丐是全书最值得玩味的形象。与其从人物塑造角度去分析他,不如从象征意味来看这个人。为什么他会在爱玛离开偷情之所的路上出现?他唱的歌是什么意思?为什么爱玛死时听到他的歌会有一种类似回光返照的疯子般的笑?为什么作者要把他设计为一个带贬义色彩的药剂师的诡计的牺牲品?如此种种,交由日后探究吧。初读不求甚解,但求快乐:)
P.S: 一点小补充,即整部小说在第一部第五章结束,第六章开始有一个内在叙述视角的转变。虽然全书用的是第三人称上帝视角,但是稍一比较就会发现,第五章之前更多的是从查理的眼光出发(尤其是他初次见爱玛的几段);而这之后则更多从爱玛的眼光出发。爱玛死后,似乎是又回到查理,但这时候查理不再向开头那样成为整个叙述的焦点人物,而是爱玛死后众生相的一员而已。本来一个严格的第三人称上帝视角不该有如此明显的叙述视角的转移,但我阅读时这点感受非常明显,如此可以证明福楼拜所谓的上帝视角并不纯粹。
P.P.S:今天上课突然知道"药剂师"在于18、19世纪的欧洲社会被认为是一个低贱的职业。这样的社会背景有助于理解郝麦
2013.11.19

  《包法利夫人》读后感(二):爱玛、方汀、弗朗西斯卡与潘金莲

读完小说我一直在琢磨一个问题,爱玛到底做了什么要让她死的这么痛苦,死相这么难看?爱玛何罪之有? 我觉得和其他艺术人物做一下对比可以帮助我们梳理线索 从外在环境来看,爱玛是死于奸商设下的高利贷陷阱,也就是说丑恶的外部世界是,或者更准确的说,是当时法国刚刚兴起的资产阶级社会造成了爱玛的不幸。因为这个社会里人之间充满了物质利益的算计,每个对别人必要榨尽使用价值才罢休,最后爱玛在迷茫中失算而不能自拔,羞愧难当,只能以死自决。 这就让我想到《悲惨世界》里的方汀,一个纯洁的女孩善良母亲,因为邪恶外部世界的侵逼,一步步坠入深渊。但方汀之死虽然悲惨令人怜悯,但死相并不丑陋,可以说死得干干净净。方汀生前甚至被折磨得失去了秀发、牙齿,落入风尘,可以说比包法利夫人要惨的多,但我们并不觉得方汀是丑的,相反,我们觉方汀的善是人性的大美,她的死是壮烈的呼喊,令人感怀动容。而爱玛之死没有在我心里引发这种对美的怜悯。为什么?因为爱玛自己有问题。 所以外接原因不是全部的祸根所在。 爱玛是个偷情通奸者,而且还欺瞒自己老实呆笨的老公,按中国古话讲,这就是『恶妇』、“淫妇”,所以自然是『罪有应得』、『死得其所』。 偷情确实是错的,因偷情而死在文学作品里也经常出现,比如渡边淳一的《失乐园》中通奸男女就在肉欲高潮中自我毁灭了,托尔斯泰的安娜也是殉情而自杀。 但安娜不是这样死的,她不是和情人一起死的,她甚至不是为了情人而死,她是在被揭穿老底的恐惧中自杀的,可以说是各种原因集中起来(偷情被发现,破产,对生活感到彻底绝望等等)导致她自杀的。她不是为情而死,她其实并没有得到真正的爱情。 偷情通奸未必要死,或者说远不是什么必死的大罪。情欲、肉欲都是正常的,是自然就有的。男女之间情到深处,自然会有肉体关系。这并不是什么大罪,甚至很让人同情。《廊桥遗梦》中弗朗西斯卡就和罗伯特产生了自然而然的爱慕之情,这种婚外偷情虽然道德上是错的,但也让人同情。而且最终弗朗西斯卡没有逾越道德界线,那么这就更加成就她的美丽高尚。 爱玛的偷情却显得超出了自然的限度,她的情感是单薄的,她的爱慕对象都是『幻象』之中的,她的肉欲也是过度的。所以她不仅仅是偷情,而是对生活彻底的放纵,所以生活最终也抛弃了她。 说到『淫妇』之死,我们自然会想到潘金莲。但潘金莲也不仅仅是因为『淫』而死。施耐庵高就高在这一点。他是理解人的欲望的,或者说他能理解女人的欲望,这是他了不起的地方。潘金莲爱慕武松,爱慕西门庆,都是很自然的事情,虽然道德上是错的,但人性上不是不可理解的。仅仅因为情欲喷发就要被杀死,这是说不过去的。在施耐庵的笔下我们感受到了这种同情,因为潘金莲第一次通奸其实是因为王婆在茶里下了春药而诱发的(施耐庵很隐晦地暗示了这一点),潘金莲的『淫』也是被诱惑的,不只是她自己的原因。所以施耐庵为了安排潘金莲的死,光有『淫』是不够的,于是就让她谋杀了丈夫。这就是彻底扭曲了人性,十恶不赦了。 爱玛之死不全是因为『淫』,而是因为她的人性逐渐被扭曲失常。她的追求是一种虚幻的浪漫,她因为这种虚幻的追求而失去了直面生活的可贵品质。爱玛一直在逃避生活,她生活在一种『厌恶』感中,她的这种厌恶感就让她自己显得令人厌恶。丈夫对她是爱慕、关心和迁就的,但她对丈夫没有丝毫感情。所以爱玛是一个无法感受真切感情的人。她仅仅沉浸在恶心的甜言蜜语中,甚至她的情人都觉得不可思议。这不是一个正常人的情感品质。她为自己塑造虚幻的爱情目标,甚至她对偷情对象最终也感到厌倦。就算她能和子爵产生关系,也不会保持长久,因为爱玛是一个感情能力失常的人,归根到底她是败坏的人。她对自己的女儿都不能形成自然的爱怜,这就是一种精神问题了。

这种精神问题就是物质主义时代小资产阶级的精神面貌。是一种沉溺于卑微的物质享受和虚荣心的人格。这种人格在爱情能力上是十分单薄的,他们承担不起深入的、亲密的和持久的人际关系。他们很容易就陷入厌倦和虚无感中,他们无法自己为自己的生命赋予足够的价值和意义。他们暂时地沉溺于肉欲和物质享受中以麻痹自己,而一旦没有这种外在的麻痹和刺激,他们就无法在自身找到可以立足的精神资源。所以他们就会自杀。这种人格是一种『自我』不断卑微和消亡的人格。 爱玛决不是一个纯洁浪漫的人,她是一个自然品格被腐化的人。她不是因为外界的逼迫而死(破产了可以再赚钱,偷情发现了可以承认错误,其实这都不是什么大不了的),而是因为她内心深刻地失去了对生活的期待和生存下去的意愿,最终在虚无、厌倦和绝望中了结了自己的生命

  《包法利夫人》读后感(三):艾玛之死

对于一本书最幸运的事无疑是成为经典,而让一本书枯萎死去,也是成为经典。
        经典——如《西游记》,我们可以细数孙悟空七十二变、三打白骨精、真假美猴王,甚至可以对西游记里所影射的“天上人间”侃侃而谈,但是真正读过原著西游记的又有几人呢?我们所知道的西游记来自电影、电视剧、动画片、连环画、西游记评书等衍生产品,我们知道这是一本伟大的作品,可我们谁也不会真的正正经经的去读它,不是因为我们不爱它,正相反,正是因为我们尊敬它,把它当作太高、难以触碰的存在。所谓经典,正是那些几乎不再有人去读的书,《包法利夫人》就是其中之一。
        讽刺的是,在电影、电视、互联网尚未出现以前,文字和语言作为故事的唯一载体,书成为人们派遣寂寞时光的重要工具。假如你回看18、19世纪的作品,无论是《国富论》、《物种起源》还是《社会契约论》,你会惊讶的发现阅读这些作品根本不如你想象中的困难,这是因为书籍在当时正如同当代电视机一样的存在,几乎所有的作品(包括文学作品)都是面向一般大众的。你觉得那些贩夫走卒、略受过几年教育的先生小姐们和生长在教育普及化的今天的你我相比在理解能力和知识水平上孰高孰低呢?所以《包法利夫人》在去掉“经典”、“巨著“等等光环之后,它就仅仅只是是一部18世纪优秀的肥皂剧。
        用“肥皂剧”来形容《包法利夫人》,实在是因为它和现代的光影声电有太多的相似之处。譬如艾玛进入一个房间,则福楼拜一定要把房间样式摆设事无巨细的交代一番,就像作者是台人肉摄像机——只不过用的不是胶卷而是文字,不是影片胜似影片。
1古典小说与当代小说的比较
        福楼拜的这种写法是一种对准确性,真实性的执着追求,它是可以加强读者的代入感和故事的真实性,但也带来了篇幅累赘和冗长的问题,而且还需要作者本人有深厚的文字功底——当然福楼拜在这方面是无可置疑的。当代小说中则很少见到此类写法,房间只是房间,只有真正重要的事物才会被说明,这种聚光灯似的写法其实是默认——不就是个XX吗,有什么好写的,读者自己能想象大概是什么样就行了。。。这不是说我们当代的作家们在白描的水准上不如前辈,而是把细节让位给了更重要的内容,所以与其说当代小说比旧小说要简化,不如说是更充实,更复杂了。
        在旧小说中,情节是发展的,是至关重要的。说这话可能很多人无法理解,情节难道不重要吗?答案是。。。是的,现代小说中,情节不一定是发展的,可以像被冻结一般停滞不前(西夏旅馆),可以被搅成一团毫无意义(一桩事先张扬的杀人案),可能作为哲学思考的引子(不朽),可以。。。“后来怎么样了”不再是小说唯一的核心。看多了现代小说的我,对旧文学的慢悠悠还真有些不适应,很多时候在最后50页,你已经对接下来要发生的事情了然于胸,而最后剧情也如你所料的轨迹滑动,这时候总会有一种弃之可惜、读之可厌的,百无聊赖。
2.艾玛之死
        我觉得还是有必要便概一下。本书主要讲述了接受贵族式教育的艾玛(包法利夫人)不甘忍受家庭主妇生活的乏味和丈夫的无趣,两度偷情,纵情声色欠下巨债后自杀的故事。
         我可以很负责的说,上面那句话用来概括本书的全部内容是一点问题都没有的,所以单纯从剧情的角度上来说,《包法利夫人》可以说是简单的不能再简单,情节水波不兴,这和福楼拜对故事“准确、科学、真实”的追求是分不开的——现实中哪有那么多的巧合、意外?虽然牺牲了戏剧性,但是让整本小说变得惊人的可信,也让故事本身产生了超脱于“故事”本身的价值。。。
        简单的说,就是我们真的可以把艾玛作为一个人,而非小说人物来分析。这里插播一句,我觉得福楼拜在塑造艾玛时应该是想把她写成一个思慕名利,一心想打入上流社会的轻浮荡妇的。可随着写作的进展,福楼拜发现人物渐渐的挣脱了他的控制——根据他所坚持的科学、真实的原则,艾玛上述劣根性的养成必须要有真实的经历作为基石,更需要有足够说服力的心理蜕变过程。我觉得作品开始起飞,艾玛脱离福楼拜掌控,真正“活"过来的截点应该是在第一部结束,参加子爵晚会后魂不守舍的部门——直至此处都属于福楼拜对艾玛本人的最初设定,之后的艾玛性情的变化纯属第一部的延展。引一句昆德拉的话就是,所有运动都是第一个动作的延伸。福楼拜只在开始抛了一下球,剩下的部分都是球自己沿着轨迹落下。
        艾玛鄙夷无趣平庸的丈夫和婚姻,渴望甜蜜的爱情,希望遇见自己的真命天子(王子?)。艾玛的苦闷,其实不仅仅只属于身陷围城,每日油盐酱醋百无聊赖的深闺怨妇,这是我们全人类的共同的,苦闷。我们向往美好的事物,远大的目标,名留青史的伟业。可举目四顾,世间好像多是顽石废土,烂柯锈铁,宝石之所以为宝石,正是因为它稀有不常得,一个成功者的背后是无数匍匐于攀援之路的失意者。我们大多数人穷极一生也只能做一个平庸的失败者。
        假如把地球自诞生到现在比作一天,那么人类的出现到现在不过是一天里的几秒钟,假如把人类的整个历史拉成一条长线,则我们的一生只占其微乎其微的几毫米,假如再把有幸和你身处同一时代的60亿地球人比作大海,那么你不过只是海洋中一颗再渺小不过的水滴。现在,你明白了自己微如毫末的存在,你是否转而变得更谦卑,对平淡的生活坦然受之了?
        但艾玛选了另一条路,她宁可做一只光竭而死的萤火虫,扑向烛火的飞蛾。我敢说,正是因为有无数失败者的不断追寻,人类文明才能前进到当下的程度,假如所有人都懒洋洋的望着天上的白云,淡然的做一颗宇宙的沙尘,那么这样的世界,也是无趣的吧。
        所以对于艾玛这个角色,其实是很难简单的做道德判断的,你可以说她是一个荡妇,但是其性格的复杂性和人物的不同面向,让人很难概括她是“好人”还是“坏人”。一本好小说塑造的成功人物,就当如此。

  《包法利夫人》读后感(四):包法利夫人的悲剧人生其实是NO ZUO NO DIE

《包法利夫人》是福楼拜的成名作,讲述的是女主人公包法利夫人为追求轰轰烈烈的爱情而婚后出轨最后被高利贷逼得服毒自杀的悲剧。
女主人公包法利夫人——爱玛,生于农村,在修道院受过贵族化的教育,会跳点舞,弹点琴,刺点秀,十分爱看小说。活脱脱的文艺女一枚。
生性胆小老师木讷的乡镇医生包法利,在为卢老爹治疗腿伤的时候,第一次见到了爱玛,就被爱玛天真无邪的美丽眼睛深深吸引了,好感无数。第一任妻子死了之后,碍于心中对爱玛日夜强烈的思念,鼓起了勇气向卢老爹提亲。
爱玛年少没想法,全由老爹作主。卢老爹觉得包法利先生人太单薄,并不是他理想中的女婿,但是还过得去,也不会计较陪嫁的多少,所以也就同意了这场婚姻。
也许爱玛当时并没有意识到,从一开始,这就是一场将就的爱情。或者说,这场婚姻,从一开始就是包法利先生一厢情愿而爱玛懵懂无知的结果。
如果从一开始就不是两情相悦,日后便很难做到惺惺相惜。
渴望上层社会流光溢彩的生活,心高气傲又虚荣的爱玛,嫁给了包法利先生后,还是继续耽于爱情小说。每次全身心投入,为女主角的浪漫爱情所倾倒,一心也想将在现实生活中去追求轰轰烈烈的爱情。
这份文艺情怀和现实生活里包法利先生的不浪漫情怀形成冲突,将她带入了悲剧边缘。
包法利先生不说有多富有,爱玛跟着他踏踏实实地过日子,一生经济上不会有太大的问题。
但不甘于这样平淡得没有浪漫主义爱情的生活的她,在参加了侯爵举办的舞会之后,对于包法利先生的嫌弃更加露骨。
也是因为对于包法利先生的厌恶,她对于自己的亲生女儿白尔特也并不大上心。不肯给她喂奶把她直接丢给奶妈不说,甚至在自己烦躁的时候,把女儿推倒跌破了她的皮。
终于,爱玛把她小说里数见不鲜而极度渴望的浪漫主义情怀带到了生活中。趁丈夫外出行医之际,找了两个情人,还自以为找到了真正的爱情。
爱玛找的第一个情人赖昂迪皮伊先生,在律师事务所当文书,和爱玛有着相同的志趣,不断交换书籍和歌曲,公开玩暧昧,但是这份“爱情”随着赖昂远赴巴黎读法科的计划而无疾而终。
赖昂离去之后,面色好不容易红润起来的爱玛又恢复到了愁眉苦脸的状态。直到碰上了罗尔道弗布朗热先生。
罗尔道弗布朗热先生是个风月老手,在看到爱玛的第一眼,就决心要把她弄到手。很快,爱玛就陷入了罗尔道弗的圈套之中。头脑发热的爱玛甚至想着跟她私奔。
而罗尔道弗本就是想逢场作戏,在玩弄了爱玛的感情后,嘴上答应和她私奔,暗地里却思忖着找理由搪塞。在出逃那天,他以不愿使爱玛荣誉受损为借口离开。傍晚听到罗尔道弗驾车驶离的声音,爱玛感觉爱情又破灭了,绝望得晕倒在地。
病好后,爱玛的生活又发生了戏剧性的一幕,她在看戏的时候遇到了多年前离去进修的赖昂。
当年的学徒此时已变得世故了,也想着玩弄一把爱玛。爱情的余温迅速燃烧起来了。爱玛和他重新勾搭上了。她以卢昂去学钢琴为借口,常常和赖昂幽会。纵情所欲却乐享其中。
本就大手笔,在和情人幽会的过程中花销蛮大,而为了不让包法利先生看出端倪,爱玛开始暗地里向商人勒乐借高利贷,为此,她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想来她每一场鱼水之欢都全身心投入,自以为这才是自己一直渴望的轰轰烈烈的爱情,殊不知从始至终,都是自己在唱独角戏。而自己只是被别人玩弄了而已。所以当高利贷逼上来时,无论是赖昂还是罗尔道弗,本性毕露,见死不救,最后,爱玛无法,只得选择服砒霜自杀。
其实包法利夫人的出轨和安娜卡列宁娜的悲剧相似。同样渴望轰轰烈烈的爱情,并以凤凰涅槃之势尽力追寻,却同样为人所玩弄,最终都以自杀收尾。
而酿就她们悲剧命运的,归根结底在于她们错误的爱情价值观。糠糟之妻尚且有婚变的嫌疑,更别说从一开始爱情基础就不深厚,之后培养起来的爱情也不咋地的婚姻。所以爱玛和安娜一碰到符合自己爱情标准的人时,就理所当然的以“追求真正的爱情”为理由,公然出轨,而且并没有背叛婚姻的内疚和负罪感。
追求爱情本是人之本性,爱得炽热也并没有错,但是不能逾越基本的道德底线。所以我真的一点都不同情包法利夫人和安娜卡列宁娜。她们的悲剧,我想,也是“NO ZUO NO DIE”吧。

  《包法利夫人》读后感(五):欲望如酒,贪杯噬身

读书笔记:《包法利夫

人》 欲望如酒,贪杯噬身 在写上一篇《到灯塔去》的读书笔记时,我说文字在这本小说化于有形。与这本故事性较强的《包法利夫人》全然不同,在这本小说中,文字化于无形,一个个接连转折的故事情节承担重任,

紧紧吸引住我的阅读兴趣。 主人公包法利夫人,名爱玛,生来美丽,出生于乡村农家,却从小被父亲送到修道院接受贵族化的教育,整日阅读浪漫小说,是一个涉世未深的单纯而充满幻想的小女孩。后因偶然结识乡镇医生查理先生,一见钟情继而结婚。然而婚后,她发现丈夫的种种粗陋的习惯,比如打呼噜,睡觉一定要带睡帽等等。她认为与自己在浪漫小说中阅读到的爱情全然不同,不满当下,幻想着传奇的爱情。她的第一位情人是一个道德败坏的乡绅罗道尔夫。罗道尔夫大爱玛十几岁的样子,装出一副可怜虫的样子接近爱玛博得同情,谎称自己只有金钱为伴,没有爱情对生活无望。单纯的爱玛便努力安慰陪伴他,最后完全沦陷,求罗道尔夫带她私奔。而罗道尔夫不过只是想找个情妇玩玩罢了,根本不愿带着一个累赘出走,于是在私奔前夜撂下一封假惺惺的辞别信就一走了之了。第二个情人是个自私而怯懦的实习生莱昂。莱昂的再次出现使爱玛早已沉寂的心又火热不已。爱玛曾说,她不断的偷情使她觉得自己的婚姻生活越来越无趣。看过了风度翩翩的罗道尔夫和英俊潇洒的莱昂

,看自己的丈夫满是厌恶。 然而,她的偷情没给她带来幸福,倒给投机商人勒乐造成了可乘之机,使她成为高利贷者盘剥的对象。最后她积债如山,无法偿还,丈夫的薄产早已被有各种奢侈爱好的她挥霍殆尽,即便她苦苦哀求两位情人,也没有一个愿意逃出3000法郎替她还债。在山穷水尽、走投无路的情

况之下,她只好服毒自杀。 一个年轻美貌的女孩子从天真烂漫到歇斯底里,始终没有获得她内心里渴望的传奇式的爱情,因为巨额的高利贷而自杀。这确是一幕悲剧。那让我不禁发问,到

底是什么造成了她的悲剧? 查理当时对爱玛的迷恋是显而易见的,书中许多描写都那么直接地表达了他炙热的感情:“指甲的白净使查理惊讶,亮晶晶的,尖头细细的,剪成杏仁样式,比厄普的象牙还结净。”“她美在眼睛:由于睫毛的缘故,棕颜色仿佛是黑颜色。眼睛朝你往来,毫无顾忌,有一种天真无邪的胆大神情”。爱玛是那么的青春洋溢与查理的那 干瘪的老寡妇妻子(妻子很快死掉,后娶的爱玛) 是那么的不同,全然唤起了从查理对性对爱的渴望。爱玛又是自小接受修道院的贵族式教育,举止是那样得体,爱好高雅,这无

非都是让查理着迷的原因。 然而,之前并没有感情经验的单纯的爱玛因为之前没有任何情感经历,对自己和查理的感情并不那么十分清楚,但在查理的热烈追求和父亲的极力撮合之下,与查理快速成婚了。新婚时,爱玛曾有这样的感悟:“结婚之前,她以为自己有爱情;可是应当从这种爱情得到的幸福不见来,她想,一定是自己弄错了。欢愉、热情和迷恋这些字眼,从前在书上读到,她觉得那样美,那么在生活中,到底该怎样正确理解呢,爱玛极想知道。”新婚时,丈夫怎么亲热自己标志的妻子都不够时,她总半微笑,半腻烦,像对付一个死跟在

后头的小孩一样回应丈夫。 我猜想,她从未沉溺于与查理的爱情里过,甚至于是否有过爱情也很模糊。新婚之时她就已经觉得没有幸福可言,那么之后呢?这样看,她的出轨是不是也是可以理解的?一个正青春的少女从未体验过轰轰烈烈的爱情便要被道德束缚,一辈子保守地收敛地过一辈子吗

?这样会不会有些残忍? 对,是残忍的。但这种残忍的结果只能算是她草率结婚带来的后果。自食其果,虽然残忍,但并未不妥。拿追求爱情作为出轨的合理理由的话,精神洁癖的我是无法接受的。私以为,如果真的想追求真正的爱情,那么你首先应该是尊重爱情的。一边享受这糟糠之夫稳定的生活保障,一边厌恶丈夫追求婚外真爱,这对不论是丈夫给予自己的爱情,还是自己与婚外情人的爱情都是不够尊重和严肃的。胆大者,果断者,真正的爱情至上者会选择摆脱现有

婚姻,而后再去追求爱情。 但是,爱玛是一个胆小保守,却充满欲望的人,充满对传奇式爱情的欲望,充满对上层社会生活的欲望。正是胆小与充满欲望这

一对矛盾导致了她的悲剧。 由于查理医好了一位子爵,子爵便邀请查理夫妇前来参与宴会,而正是这次宴会完全地激发了爱玛心底对上层社会生活的强烈欲望,甚至于几年之后还保存着在路上拾到的子爵掉落的雪茄盒,十几年后对于这次宴会仍历历在目,久久回味。罗道尔夫身上的奢侈的表现,完全迎合了爱玛对上层社会生活品质的渴望。而莱昂的英姿飒爽,完全迎合了她在小

说里看到的对男子的欲望。 追求到超越自己社会阶层和现实处境的欲望,是注定要为之付出代价的。爱玛被高利贷逼死,是她为自己奢侈的爱好付出代价的具象表现。两位情人临死不救,绝情冷酷,丈夫终不合自己的心意,在疯狂之后,爱情上的仍旧一无所获是她为自己盲目追求贵族生活

追求炽烈爱情付出的代价。 正是她这强烈的欲望把她逼上绝境。假若她没有那么多欲望,不追求奢侈的贵族生活,而是帮助丈夫打理医院生意和家庭,也许可以过上衣食无忧,有一点情调的普通日子。假若她不沉溺于浪漫小说,对不切实际的传奇式的爱情小说没有那么执着的欲望,也许可以珍惜迷恋这宠爱着自己的丈夫,认真养育自己的女

儿,拥有和睦温暖的家庭。 欲望如酒,贪杯噬身。追求欲望,是注定要付出代价的。一定的欲望,可以激发人,促进人;而过量的欲望,和不当的方法,只会吞噬人,摧毁人。也许正因如此,无欲无求这种境界才是为人所羡慕的吧,不为任何身外因素牵制,不为任何

读书笔记:《包法利夫人》

欲望如酒,贪杯噬身

在写上一篇《到灯塔去》的读书笔记时,我说文字在这本小说化于有形。与这本故事性较强的《包法利夫人》全然不同,在这本小说中,文字化于无形,一个个接连转折的故事情节承担重任,紧紧吸引住我的阅读兴趣。

主人公包法利夫人,名爱玛,生来美丽,出生于乡村农家,却从小被父亲送到修道院接受贵族化的教育,整日阅读浪漫小说,是一个涉世未深的单纯而充满幻想的小女孩。后因偶然结识乡镇医生查理先生,一见钟情继而结婚。然而婚后,她发现丈夫的种种粗陋的习惯,比如打呼噜,睡觉一定要带睡帽等等。她认为与自己在浪漫小说中阅读到的爱情全然不同,不满当下,幻想着传奇的爱情。她的第一位情人是一个道德败坏的乡绅罗道尔夫。罗道尔夫大爱玛十几岁的样子,装出一副可怜虫的样子接近爱玛博得同情,谎称自己只有金钱为伴,没有爱情对生活无望。单纯的爱玛便努力安慰陪伴他,最后完全沦陷,求罗道尔夫带她私奔。而罗道尔夫不过只是想找个情妇玩玩罢了,根本不愿带着一个累赘出走,于是在私奔前夜撂下一封假惺惺的辞别信就一走了之了。第二个情人是个自私而怯懦的实习生莱昂。莱昂的再次出现使爱玛早已沉寂的心又火热不已。爱玛曾说,她不断的偷情使她觉得自己的婚姻生活越来越无趣。看过了风度翩翩的罗道尔夫和英俊潇洒的莱昂,看自己的丈夫满是厌恶。

然而,她的偷情没给她带来幸福,倒给投机商人勒乐造成了可乘之机,使她成为高利贷者盘剥的对象。最后她积债如山,无法偿还,丈夫的薄产早已被有各种奢侈爱好的她挥霍殆尽,即便她苦苦哀求两位情人,也没有一个愿意逃出3000法郎替她还债。在山穷水尽、走投无路的情况之下,她只好服毒自杀。

一个年轻美貌的女孩子从天真烂漫到歇斯底里,始终没有获得她内心里渴望的传奇式的爱情,因为巨额的高利贷而自杀。这确是一幕悲剧。那让我不禁发问,到底是什么造成了她的悲剧?

查理当时对爱玛的迷恋是显而易见的,书中许多描写都那么直接地表达了他炙热的感情:“指甲的白净使查理惊讶,亮晶晶的,尖头细细的,剪成杏仁样式,比厄普的象牙还结净。”“她美在眼睛:由于睫毛的缘故,棕颜色仿佛是黑颜色。眼睛朝你往来,毫无顾忌,有一种天真无邪的胆大神情”。爱玛是那么的青春洋溢与查理的那 干瘪的老寡妇妻子(妻子很快死掉,后娶的爱玛) 是那么的不同,全然唤起了从查理对性对爱的渴望。爱玛又是自小接受修道院的贵族式教育,举止是那样得体,爱好高雅,这无非都是让查理着迷的原因。

然而,之前并没有感情经验的单纯的爱玛因为之前没有任何情感经历,对自己和查理的感情并不那么十分清楚,但在查理的热烈追求和父亲的极力撮合之下,与查理快速成婚了。新婚时,爱玛曾有这样的感悟:“结婚之前,她以为自己有爱情;可是应当从这种爱情得到的幸福不见来,她想,一定是自己弄错了。欢愉、热情和迷恋这些字眼,从前在书上读到,她觉得那样美,那么在生活中,到底该怎样正确理解呢,爱玛极想知道。”新婚时,丈夫怎么亲热自己标志的妻子都不够时,她总半微笑,半腻烦,像对付一个死跟在后头的小孩一样回应丈夫。

我猜想,她从未沉溺于与查理的爱情里过,甚至于是否有过爱情也很模糊。新婚之时她就已经觉得没有幸福可言,那么之后呢?这样看,她的出轨是不是也是可以理解的?一个正青春的少女从未体验过轰轰烈烈的爱情便要被道德束缚,一辈子保守地收敛地过一辈子吗?这样会不会有些残忍?

对,是残忍的。但这种残忍的结果只能算是她草率结婚带来的后果。自食其果,虽然残忍,但并未不妥。拿追求爱情作为出轨的合理理由的话,精神洁癖的我是无法接受的。私以为,如果真的想追求真正的爱情,那么你首先应该是尊重爱情的。一边享受这糟糠之夫稳定的生活保障,一边厌恶丈夫追求婚外真爱,这对不论是丈夫给予自己的爱情,还是自己与婚外情人的爱情都是不够尊重和严肃的。胆大者,果断者,真正的爱情至上者会选择摆脱现有婚姻,而后再去追求爱情。

但是,爱玛是一个胆小保守,却充满欲望的人,充满对传奇式爱情的欲望,充满对上层社会生活的欲望。正是胆小与充满欲望这一对矛盾导致了她的悲剧。

由于查理医好了一位子爵,子爵便邀请查理夫妇前来参与宴会,而正是这次宴会完全地激发了爱玛心底对上层社会生活的强烈欲望,甚至于几年之后还保存着在路上拾到的子爵掉落的雪茄盒,十几年后对于这次宴会仍历历在目,久久回味。罗道尔夫身上的奢侈的表现,完全迎合了爱玛对上层社会生活品质的渴望。而莱昂的英姿飒爽,完全迎合了她在小说里看到的对男子的欲望。

追求到超越自己社会阶层和现实处境的欲望,是注定要为之付出代价的。爱玛被高利贷逼死,是她为自己奢侈的爱好付出代价的具象表现。两位情人临死不救,绝情冷酷,丈夫终不合自己的心意,在疯狂之后,爱情上的仍旧一无所获是她为自己盲目追求贵族生活追求炽烈爱情付出的代价。

正是她这强烈的欲望把她逼上绝境。假若她没有那么多欲望,不追求奢侈的贵族生活,而是帮助丈夫打理医院生意和家庭,也许可以过上衣食无忧,有一点情调的普通日子。假若她不沉溺于浪漫小说,对不切实际的传奇式的爱情小说没有那么执着的欲望,也许可以珍惜迷恋这宠爱着自己的丈夫,认真养育自己的女儿,拥有和睦温暖的家庭。

欲望如酒,贪杯噬身。追求欲望,是注定要付出代价的。一定的欲望,可以激发人,促进人;而过量的欲望,和不当的方法,只会吞噬人,摧毁人。也许正因如此,无欲无求这种境界才是为人所羡慕的吧,不为任何身外因素牵制,不为任何付出代价,不为任何烦心。

  《包法利夫人》读后感(六):夫人和处女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想到了高中时读过的《苔丝》和《红字》,还有《羊脂球》,还有最近看的《欲望号街车》的电影。
如果把包法利夫人换成现今的庸庸碌碌的大多数人,把子爵换成梦想,把查理换成乏味的生活,那么这部小说就变成另一个经典。人类生活也就那几种模型。
我以前认为莫泊桑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现在看来这种想法是错的。
十九世纪的作家对于性的描写真是隐晦,以至于我以为他们搞的是精神恋爱。
包法利夫人的天真和放荡和《欲望号街车》的白兰芝如出一辙。都太软弱,都太自恋、自怜。
法国那个时候算是比较开放,像《苔丝》《红字》里的,她们转而追求自己的幸福时,遭到周围人的遗弃,特别是宗教和亲人。但是他们是坚强的。而法国,这时教士则已经开始被嘲笑了。

  《包法利夫人》读后感(七):埋葬浪漫的现实 与 毁灭现实的浪漫

如果将《包法利夫人》排成一部电影,那么其余角色、场景布置、灯光摄影诸多事项都可退居其次,只需将一个演技精湛的女演员寻觅恰当,那么这部电影便算有了七成的着落。因为,《包法利夫人》其实就是包法利夫人自己,一手在自己梦中编排导演的电影,即便没有那气度不凡的罗道耳弗、年轻痴情的赖昂,爱玛自己总可以找到方式去“出走”,总可以像安娜•卡列尼娜一样,“打破规则”。
福楼拜让故事从查理开始,又从查理结尾,看似与突显爱玛这个主人公的目的相冲突,实则不如说是为了更好地让爱玛去演自己的那出戏。查理的成长,是在为爱玛的出场做铺垫,做背景的烘托,大手笔勾勒出查理这样一个老实憨厚却乏味木讷的形象,强化了婚后生活的无聊,与爱玛作为一个乡下姑娘追求浪漫的心灵强烈冲突着,出轨的火药一天天在积累;而查理最终的悲痛欲绝,不如说也是让爱玛从银幕上淡去的光辉再多一分延存,拖下光晕以引人追忆。因为从爱玛满怀企盼地嫁给查理到倦怠无聊到躁动出轨到精神四处受迫再到服砒霜致死,才是爱玛作为小说主人公存在的意义,也是爱玛将常年来自己在书中读到并付诸于小女孩的痴心与妄想而得出的思绪强加在现实身上的手笔。所以说这是一部爱玛自编自导自演的电影,小说的重点怕就是在“自编自导自演”上,因而之前爱玛那顺着生活常规进行着的生活,便不再有特别关注的意义。虽然,我们仍需要竭尽全力去窥伺爱玛早期的生活,去一览她的书架,也许翻看她的书信和日记,以求明白这颗富于幻想渴望梦幻的心灵究竟是怎样成长出来的。
米兰•昆德拉说过一句话,大意是:直到福楼拜的出现,小说才赶上了诗歌。李健吾也说道:“司汤达深刻,巴尔扎克伟大,但是福楼拜,完美。”与雨果——也是之前的时期——的写作风格不同,福楼拜不再将作家主管的评判论述强加在小说中,不再给读者铺天盖地的精神教导,而是退居幕后,一针一线地勾勒着小说的人物,把评述的任务交给读者自己。也正因如此,手不释卷地读罢这本《包法利夫人》,我却不知情感和理性是否要站在包法利夫人这边——既是个对生活怀揣梦想与浪漫的不凡女子,却又是个自作多情物欲横流的世俗妇人;既是个被冰冷现实逼迫得失去信仰的可怜之人,却又是个一手将自己引入歧途的可恨之徒。
爱玛身上的可贵之处,便是在于对平淡无奇的生活仍然保有梦幻浪漫的幻想。即便每日面对的是枯燥无味不懂浪漫的丈夫和繁琐无趣的家庭生活,她仍然可以将曾在书中读到的神妙的内涵倾注到对生活的期盼中。但,我又常常自问,难道不也正是这日日夜夜对打破寻常和对追求浪漫的期盼酿就了爱玛的出轨和最后的死亡吗?在读《革命之路》的时候,曾看到有网友点评翻拍的电影道:“文艺女青年和自己深爱的人结婚后,会折磨自己和爱人。解决办法只有十一年之前那样,让她深爱的人长眠于深海(《革命之路》两位主演正是当初在《泰坦尼克号》中出演的凯特•温丝莱特和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带着无尽爱恋过一生才是最后,所有最美都深藏于心底,这是文艺女青年爱情的最好归宿。”也许《革命之路》和《包法利夫人》算是迥然不同的文学作品,但其女主角的种种心境却可有着相同之处。也许此段评价略显偏激,但仍有意味可寻。即,《革命之路》中,爱波并非打着要让丈夫和自己受折磨的目的才提出诸如搬到巴黎的提议的,她本是仍然对生活的浪漫化和脱俗化抱着期望,所以做着追求自由的决定,然而最终仍没能逃脱丈夫想要继续安稳地——即便充斥着无边的绝望地——呆在美国乡间小镇的“世俗进程”。所以此时爱波的一意孤行便只能早就自己的死亡,和整个家庭的毁坏。爱玛也一样,她并不是为了出轨而出轨,而是实在渴求着平庸的生活中能有不俗的情感丰富着她,浪漫能够不被乏味的现实束缚,但最终的结局却让她自认自己的行为充斥着淫欲和罪恶。不禁想,此时此刻,也许追求浪漫的情怀到底还是引出了错的结局,即便有着美好的本意。
那么,究竟何时这种与周遭生活氛围格格不入的浪漫情怀才算是对精神世界的丰富,而不是将现实搅出一滩只害无益且毫无意义的浑水呢?应该说,人的生活与生命是不可以丢掉这般浪漫情怀的,否则,便也同行尸走肉无异了。终日只盯着衣食住行的简单满足,和金钱权利的无底欲望,人的生活又将是何等乏味难耐呢?也许浪漫情怀可以有多种寻找、表达和体味的方式。也许是初阳放晴是在草丛中捧一本书来度过一个没有他虑的下午,也许是和丈夫、家人或密友前往一场别出心裁的戏剧,也许是洗衣做饭时自己哼起的几支小曲,都可以成为贯穿生活的浪漫的手笔,并不需要大的题材和华丽的构筑与铺垫。曾想,真的是要中国文人这般没有他欲地、心境恬淡地寄情于山水,才是浪漫到了极致,因为唯有浪漫到极致了才能有回归到朴素本真的表现。也许就是淡极而致炫吧,此时浪漫已不需要特别的事情、不需要电影或小说中动人的情节和话语来承载了,浪漫就已经在自己的心境里,是自己的心魂,无需外现也无需轰轰烈烈大手笔的改变来成为它的仪式。
但,毕竟人是各有不同的,内心淡泊平和的人便可在细微之处点点滴滴地丰富着自己的魂灵,但有的人仍然需要完全的改变来将其从枯燥、毫无盼头的生活中解放,比如爱玛,当她认定爱情便是她浪漫的载体、爱情便是唯一能改变乏味人生的良药时,她要走的路就绝非山水真情即可充盈。此时又出来一个问题了,浪漫,就一定要对现有生活有所突破和颠覆吗?
也许淡极而致炫的境界,只有那些心灵无比强大,并对自己人生的定位和信念理解得无比透彻的人才可以做到,或者说,是一种深知生活已无法向着精神性做更大改变时的无奈之举。即,无论是中国的文人隐士,还是只身前往瓦尔登湖的梭罗,都已放弃了对现实社会的改造、对现实黑暗的拯救,便去寻自己内心的平和了。但这似乎也不太对,毕竟梭罗是走出了要处处与人打交道的社会而到了与鸡鸭鹅鱼木草果花相伴的瓦尔登湖畔啊,文人骚客也毕竟是走到了自然中并暂时与人世官场相分离了啊,这又怎么算不对生活做过大改动呢?但这的确与爱玛的举动是不一样的,他们没有打破世俗道德的束缚,他们只是顺着世俗而寻找空隙、寻找还未被世俗填满的净土罢了,毕竟归隐田园等行为并不是市民道德所不能容忍的。但出轨——或许不应该用“出轨”这个词,它连带了太多先入为主的负面意义,因为爱玛的举动还是有着可圈可点之处:这也许是女性对自己的价值、自己的人生命运和精神追求的觉醒;也是作为一个人,无关性别的,对生活不放弃执念的跃进,虽然爱玛种种心境行为也并不能排除小市民欲念的作祟——呢?或许我们说,但着手打破长久以来深入人心的寻常与规则呢?
李健吾先生将爱玛与托尔斯泰笔下的安娜•卡列尼娜做了比较分析,我觉得这个对比是选得十分恰当的。我自己在读《包法利夫人》时,满脑子也想着她和安娜究竟有怎样的不同。想起托尔斯泰笔下曾创造了一个上流社会的贵妇人,她看着安娜被社会、丈夫的压力一步步逼入绝境时曾说过一段话,我至今记忆尤深,大意是:如果她违法(break the laws)我倒不会怎么样,关键在于她违反了规则(break the rules)。安娜与沃伦斯基的爱情也许不是建立在为了打破规则而打破规则之上的,而是因为爱上一个并不是在法律和宗教上与自己结合的男人本身就是一个危险的打破游戏规则的举动。但爱玛的举动,是否是一个刻意打破些什么的行为呢?
也许,最初吸引爱玛的,并不是罗道耳弗那富人家的轩昂气质,也并不是那场场上流社会盛宴中的歌舞升平,而在于这一切与她时时刻刻生活于其中的环境有着太大的不同了。正是这样的鲜活与新奇吸引着爱玛,也正是爱玛所读的书本中曾出现的种种爱神的垂青公子的垂怜吸引着爱玛,让她迫不及待地去走一出同样的戏,也正是“背叛查理和罗道耳弗在一起”这个事件本身,所意味着的羞愧与罪恶在吸引着爱玛吧。“她试着想象那些可能发生的事件、那种不同的生活、那个她不相识的丈夫。”这句话怕是对爱玛心理极巧妙的评述,也充分说明了爱玛和罗道耳弗、赖昂之间的风流韵事,并非真正建立在终遇一生知己愿与其长相厮守的圣洁爱情,而在于现实让爱玛的幻梦落入失望,恰有此等人物出现使得爱玛臆想出的情节有了发生的可能。她要的是对现有的事物的冲破,对被禁锢的事物的探寻,她的浪漫也许不在于做些什么,而是不再继续些什么。所以爱玛很大程度上,是将自己的浪漫情怀和冲破规则冲破世俗的乏味去寻找鲜活的刺激紧密联系起来的。
这样来看,或许这样的浪漫情怀过分狭隘低俗了,但却是实质上的,是现实性地对现实生活的冲破,不知和文人们不温不火内心的浪漫相比,是鲁莽无用,还是有着莫大的勇气。并且,是否正因为这一次次并不足够高屋建瓴的破坏,才真正推动了人类文明中对自由、浪漫的追求和现实社会的改善。
有一点是肯定的,爱玛的一意孤行,她的不顾道德规范的风流韵事,她的横流贪欲挥霍无度,是加速了她自己的死亡的。我们完全可以想象,如果她不曾迈出最初的一步,也许少女时期的愿望和期待也就随着时间而慢慢淡漠了,她仅有的学识也够她操持一个家庭,成为一个还算合格的妻子。生活,也可以平平淡淡但还算能被接受地进行下去了吧。但,问题便出来了,如果只是没有实质的举动,但爱玛的心中仍然残有对浪漫的期望呢?如果爱玛变成了一个中规中矩的家庭主妇,内心有着渴望却不曾为其奋斗——虽然书中的爱玛本人并不算是为其奋斗了,只是迈出了必要的步子——这又成了另一种可怜之人了吧。即,人生和命运的信念已经掌握在自己心中了,却不曾做出将其真正抓在手中的努力。那么,这还是建立在爱玛没有忘记青春梦想的基础上,如果白开水般的日子已经彻底消失了,关注点只剩下柴米油盐酱醋茶时,那可悲程度是否还要更深一层,同鲁迅笔下麻木不仁的小市民更没有什么两样了?这样看来,似乎怎么想爱玛都不可能从现实生活中赢回永恒的精神浪漫了吗?浪漫是否注定要毁于现实手中?我相信这不是一定的,也希望这的确是不一定的。爱玛之死的直接原因是欠债连连而周遭却没有一个人愿意向其伸出援手,甚至曾经海誓山盟的罗道耳弗对其只剩逃避和厌恶。李健吾先生曾对其有了一个更深层次更精到的分析:如果说安娜的死具有浓厚的哲学意味,主要是源自于内心的慢慢培植、累积起来的厌倦,是激情消失之后难以驱除的空虚和绝望;而爱玛的死则带有更多的社会学因素,并非仅仅由于“高利贷危机”的残酷,主要是由于对社会生活突然向她展露出的“真相”缺乏足够的心理准备。所以,即便爱玛最终有了钱,能够偿还高利贷了,她也并没有让浪漫战胜现实。唯有从一开始便对浪漫对现实有了足够深刻的理解和体会,才可能让人知道自己究竟需要些、追求些什么。如果不改变爱玛相信只有爱情可以为其生命带来浪漫的假设,那么爱玛就必须足够耐心地去等待一个与她真正心灵相通的人,并且,当她真的有所体悟,便不会在等的过程中焦躁难耐,而是平和淡然。同样的,一旦她遇见了这样的人,生活的华美与享乐也将不再是她追求的事物,即便他们出逃了过着清贫的生活,爱玛也不会因此大为光火。所以,虽然现实的非浪漫性和残酷性埋葬了爱玛的浪漫情怀,爱玛自身的不成熟因素,也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再回到之前的探寻,现实生活是否真的俗不可耐到了人必须着手去大大改造一番的地步?即,是否浪漫情怀也会毁灭现实。我想,真正的浪漫情怀是不会的,倒是有些并非真有价值的浪漫、有些自以为浪漫的浪漫,会搅出一场闹剧并难以收场。虽然从情感上说,我自认为爱玛的浪漫追求有些许荒谬,并不是非要实践不可的,并因为她个人认知的缺陷使得结局反而更糟,虽然这样的评价并不算是带着人文关怀去体谅爱玛的心灵。但,从理性上想,我仍然相信一个时代是需要这样的为了浪漫而打破些什么的举动的。人类唯有从一次次低等且失败的尝试中,才可达到最终高尚且根本的突围。爱玛作为文学作品中思想觉醒的引领者、参与者,其价值到今日仍是有用的。我同样相信,当生活已经进展到了生活就只有低俗的满足和追其、平庸的行为和努力,当与其朝夕共处的人丝毫不能理解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时,那么摆脱也就有了必要性。虽然不够深入的思考会使得此时的摆脱发展成将来困厄于另一个低俗平庸的境地——就像爱玛在出轨之中又发现了婚姻的平淡无奇一样——但至少此刻的生活不能被继续了,那么将来若有什么,将来再去一次次地突破吧。问题就出在这里。如果自己的突破并不能实质上改变现状的平庸,只是换了另一个时空来领略另一番平庸,这样的突破还有价值吗?这样的突破是不是只是将人旺盛的精力去毁坏了现实,而又没有从现实中建立起什么东西来呢?如同今日小资文艺青年每日的感物伤怀无病呻吟只让人觉得可笑一样,不成熟的浪漫情怀怕是也会进一步毁灭现实的吧。
怎样去寻找浪漫、现实和理性之间的平衡呢?福楼拜先生还没有给我们答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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