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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者史诗》读后感10篇

2018-01-12 21:29: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流浪者史诗》读后感10篇

  《流浪者史诗》是一本由(美)詹姆斯·A.米切纳著作,江苏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2.00元,页数:336,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流浪者史诗》读后感(一):《流浪者史诗》

  《流浪者史诗》是米勒奉命在异国阿富汗寻找嫁给阿富汗人纳兹鲁拉的美国人艾伦为故事主题线索来一一叙述自己在阿富汗的所见所闻,在这个途中米勒目睹了阿富汗人各种野蛮行为心灵收到极大震撼,三观尽毁,但又有努尔,纳兹鲁拉,莫西布汗等阿富汗精英人士存在对阿富汗的兴起又有了希望。

  叙事过程中从男女日常服饰,各种食物居民建筑,民俗文化,国内外形势来描述阿富汗。女主艾伦直到后半部分出现迷人而又有才华,几乎每个男人都无法抵抗她的诱惑,在混乱的阿富汗她需要有个强大的男人保护她,为了自由,为了远离她的父亲,她的小镇,跟纳兹鲁拉,祖菲卡先后在一起,有用身体交换“旅行”的嫌疑。性格叛逆思维偏执,米勒和艾伦为了某一观点相互争执不下,米勒在跟祖菲卡一起行走途中,也渐渐迷上了阿富汗这广阔的土地,又因为有女友蜜拉的陪伴下更是欢喜不已。祖菲卡这个人头脑有远见,对这几个弗兰基也很热情宽宏。米勒对他的态度信任到怀疑再到信任的转变也充分描述了他的为人

  以游记的方式采用以小见大的手法充分描述了这个神秘的阿富汗。

  《流浪者史诗》读后感(二):是本好书,但翻译文笔远不如1984年版袁凤信等译的《驼队》

  是该让历史的粗犷自然的流淌,还是加大征服和改造的力度?我不知道该如何选择。也许只有生活在那儿的人们才有权决定。近些年来,阿富汗在我心里简直就是苦难的代名词,苏联入侵,塔利班,美国人......没想到从书中看到了它曾经辉煌和在历史长河中突出的地位。从书中读到的天然的自由,也许我不会真正向往那种艰苦条件下的生活,但理想王国中对自由的想象似乎与之还十分契合。

  再谈谈版本。这版当然现代气息很浓,纸张、印刷、排版等都远胜于1984年版的《驼队》,但翻译文字啰嗦、口水,老版文字简洁、流畅、优美表现力强,能给予读者丰富的想象,只是限于当时的条件,纸张、印刷、排版等较差,可还是更为吸引人,回味无穷

  《流浪者史诗》读后感(三):太阳月亮和星

  我总相信世间自有一种机缘巧合。

  前一本书,讲犹太后裔与中国后裔之间的爱情;这一本书,又刚好讲到了犹太民族、阿富汗民族......明明那么不同类型的两本书,却达成了一种奇异的统一

  “天地间,所有的心都在流浪。”

  在书中,有两位女主:一位苦苦追寻着自由,但她将永远明白什么是自由,主宰着她的,是她的幼稚、她的无知,她的任性;另一位从不追寻自由,但她一直是自由的,她拥有最多、最好的自由。

  在那充斥热浪的沙漠,只有太阳、月亮和星。

  科契族的蜜拉与美国人米勒之间的关系,让我想到了权利游戏里面的龙母和马王。蜜拉送给米勒一匹盗来的白马,因为他是她心中的首领;马王送给龙母一匹银马,因为她是他心中的月亮。

  对于游牧民族来说,除了天上的太阳、月亮和星,没有什么是永恒。所以马王称呼他的王后“我的月亮”,而龙母称呼她的王“我的太阳、我的星”,世间还有比这更壮美、更永恒的称呼么?

  关于蜜拉,米勒的一段形容很是有趣

  这时候,我敢说她(蜜拉)是我所见过的最无拘无束的人儿。她没有嫉妒心,想爱谁就爱谁,需要什么就拿走什么,她只关心眼下的问题,她要么居住在景色壮阔的高原上,要么居住在能将人类一举一动一览无余的沙漠边缘。

  关于米勒,蜜拉从不说爱他,但她在用她的行动、她的整颗心去爱他。但蜜拉并不是一个为爱情冲昏头脑的小姑娘,她爱她的自由胜过一切。她知道米勒不会留下来,她也不会跟米勒离开,所以她在他在的时候,好好爱他,在他离开的时候,痛快的放手

  多欣赏这样的姑娘啊。

  她就是沙漠中的太阳、月亮和星,在砂砾中熠熠生辉,是这世间的光辉。

  《流浪者史诗》读后感(四):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美国驻阿富汗大使馆的青年马克.米勒终于迎来了自己职业生涯的大机会——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而这次旅行的目的,是去寻找另一个说走就走的文艺女青年。

  于是,流浪开始,文化的冲击也开始了...

  亲眼目睹石头砸死通奸妇女的刑罚;

  看到这个国家男性代替女性功能的"鸡奸",还有人因为争夺这些人而互相残杀;

  在随时可能坍塌的窑洞里查看水利工程

  穿越沙漠;

  进入神秘的科契人部落;

  参加在地图上无法定位的游牧民族集会...

  所有的一切都虚幻而真实,一次次在米勒的头脑中更新着阿富汗的形象,也让读书的人对这个神秘的国度窥探一二。

  无可厚非,当米勒开始寻人之旅之后,才真正进入这本书最精彩的部分,因为他在不断地体验冲突,不仅是目睹的世界,也有人与人之间扑朔迷离的关系。

  大使米勒与阿富汗陪同努尔之间亦敌亦友的伴随;

  犹太人米勒与纳粹党科学家史迪格茨医生之间的仇恨宽恕

  平凡人米勒与阿富汗精英阶层(莫西布和纳兹达鲁)之间价值观的冲突;

  同为美国人,米勒同艾伦之间看待世界截然不同价值观冲突;

  与科契人首领祖菲卡之间利用与被利用的关系;

  与科契人少女蜜拉之间的爱情...

  每一段关系都把情节引入下一个高潮。而始终贯穿本书的文艺女青年艾伦,则在其与米勒的对话中,真正升华了本书的核心——流浪。

  出生于美国赛特小镇的艾伦,因为厌倦了'积分制'的社会父母,跟随者阿富汗少年纳兹达鲁来到沙漠(离灵魂最近的地方),寻找自我。然而作为阿富汗精英阶层的纳兹达鲁,一心想要迈入艾伦父母的后尘,企图用自己的水利工程改变阿富汗,帮助国家进步。为了体验更纯粹的生活,她抛弃丈夫,加入到游牧民族科契人麾下。然而,在知晓她被祖菲卡利用之后,又陷入到对世界的疑惑中:原来所有人都期望的是进步,而非像她一样想要退回去...

  当然这本书能称之为史诗,必然是超脱了故事从另一个高度来描述的。一个是对阿富汗神秘国度的介绍,在人物之间的对话以及描述中,就将阿富汗的历史、地貌以及国际关系娓娓道来;另一方面是关于宗教、民族的探讨:米勒和艾伦之间关于宗教的争论,米勒和史迪格茨之间关于犹太人和纳粹党之间的仇恨与宽恕等等。

  故事的最后,蜜拉回到科契人部落,米勒被莫西布带回了喀布尔,艾伦坚持和纳兹达鲁离婚,被潜回美国(或加入俄罗斯游牧民族)...所有的人都回归原位,又都在流浪。

  毕竟,世界之大,谁不是在世间流浪呢。

  《流浪者史诗》读后感(五):“天地间,所有的心灵都在流浪”!

  《流浪者史诗》最开始吸引我的是这本书的封面,一个穿着红色罩袍的姑娘站在茫茫的沙漠中,远处是骆驼与群山,多荒凉多寂寞

  小说一上来就描写了1946年的阿富汗,那里闭塞、野蛮,糟糕环境简直就不适合人类居住,美国大使馆工作人员——米勒先生冷眼旁观着周围的一切。他被情欲所困扰,因为他已经好久没看见异性了,偶尔看见个姑娘,也完全被罩袍盖得严严实实的,生活中没有任何乐趣可言。而文化差异也总是困扰着这个犹太裔美国人,总之,他处在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尴尬处境中。而寻找那个嫁给阿富汗男人并且已经消失很久的美国姑娘艾伦的工作更是让他崩溃……不过这就是人生,谁还没有点机缘巧合?

  而艾伦姑娘才是那个最吸引我的人物,虽然她的出场在第十章,对这本小说来说已经是相当靠后了。可是她的一出场就让我惊艳不已,拥有蓝眼睛的金发美女,聪慧自主,不被男人所掌控,这姑娘真是太酷了。而所有的人都想给她离经叛道的行为找某种借口,厌世、幼稚的原始主义、某种精神分裂、扭曲现实的幻觉,可她不是。艾伦认识很多男人,很多男人都喜欢艾伦,但是他们并不能拥有掌控她。她是自由的,她只为自己而活。也许她是自私的,可这样的人生是不会留下遗憾的,出发,行走在路上;流浪,去见识更辽阔的世界!

  即使是和父母、配偶、情人在一起,我们的内心依然是孤寂的,那个永远能真正明白、透彻了解自己的人大概也只有自己了吧。身体可以被温暖,可是内心大概永远都是寂寞的吧……

  艾伦的人生给了我无数的遐想,坐在拥挤的地铁上,重复着每天的工作和生活,我大概很想跳出这个圈子跑到别处去流浪吧,可是有太多的牵挂放不下,心里又有太多的欲望,于是就像一只蜗牛带着自己重重的壳慢慢地移动着。

  于是艾伦之于我,永远是那个羡慕嫉妒恨的姑娘吧。她肆意地活在二次元世界中,而我只能在三次元世界中看着她,幻想着自己也能像她那样……

  自由自在,御风而行!

  我想总会有一天,我也能自由自在,御风而行!

  《流浪者史诗》读后感(六):天地间,所有的心灵都在流浪

  天地间,所有的心灵都在流浪,这句话真的很触动我。

  没有想到是这样深刻的一本书,很多地方都让我非常有感触。我们不满意自己目前的处境,不断去不同的地方,不断去与现在“不同”的环境,羁绊我们的,究竟是外在的事物,还是我们久已忽视的心灵?只要心灵不曾安定下来,去到哪里都是流浪。

  而我们孜孜以求的自由,又是什么呢?拥有了做什么事都可以的自由,是不是反而是一种不自由?

  当驼队首领指着那座佛教,说了那一个字,“佛”,那个时候,真的感到一种震动。

  相当好的一本书,如果你要去流浪,看看这本,如果你已经流浪归来,看看这本。

  这是写给所有流浪的人们的史诗。

  《流浪者史诗》读后感(七):重读流浪者:逃离、记分与走向封闭的美国精神

  1. 逃离多赛特小镇

  在刚刚看到艾伦·杰斯帕的照片时,所有人大概都会认为她是那种美国小镇女孩:苗条,装扮得体,人缘很好,乐此不疲地参加社团,有一个发福的妈妈严肃爸爸,甚至你都能看到家里那条大牧羊犬和别克车。然而,她逃走了,带着借来的一千二百美元和一本护照,只身去阿富汗寻找约会过的男孩纳兹鲁拉。

  “我宁可死在沙漠里,也不愿意嫁给多赛特镇的那些小混混。“

  喔,我们的艾伦对宾夕法尼亚州的多赛特镇有一种奇怪的仇恨情绪。然而多塞特镇并不是那种值得仇恨的地方,它平和安详,正经学校,正经教堂,人们在宽敞的乡村俱乐部里举办周六舞会,甚至邻县就住着赛珍珠。艾伦却说:“这小镇真是无聊透顶。” “你们能想象一辈子呆在多塞特镇,每周六晚上去乡村俱乐部这种日子吗?“

  安定、普通、牢固的、一眼就能看到未来的生活让她感到发闷。

  她的音乐教师给她的评价书里这样写:”她患上了一种疾病,这种疾病正在侵害着最有才华的年轻人。她远离那些一直以来支撑着我们社会的信仰,但找不到新的支撑点供她依靠,可供她来获得那种在任何人的生命中都不可或缺力量。”

  我以为,艾伦的逃亡是对日益固化的小镇生活的质疑。它好像在说,这个社会其实配不上这些有才华的年轻人。他们美丽聪明、受人欢迎且充满梦想,然而却无法找到适合自己和自己梦想形状的安身之处。为什么找个本地小伙子就是好的?为什么加入体育俱乐部更受欢迎?为什么人人都那么关心周六舞会?在多赛特镇这个相对闭合的小圈子里,类似信念被回声似地放大、强化,包裹和影响着其中的居民,使他们认为这一切是自然而理所应当的,从而慢慢放弃了对不同生活的渴望和探求外界想法

  艾伦怀疑并警惕这一切,这种怀疑甚至使她对多赛特小镇有一种根深蒂固的偏见,即固执地要否定和打破这一固化的社会系统,却缺乏对理想的完整构想。她只是像原生生物一样,做出了趋利避害的反射,只不过,由于怀疑对象模糊性,大学年级的艾伦干脆将人类的现代文明放在了对立面——她坚信,这个世界上,”一定有某个地方不一样。”

  她逃向了阿富汗。可现在,她又从阿富汗消失了。

  2. 圣殿记分员

  纳兹鲁拉试图在美国做一个黑奴:他住在黑奴旅社里,吃他们的餐馆,读他们的报纸,跟他们的女孩约会。他经历到40年代时一个在美国的黑人能经历到的一切丑恶。后来他改了主意,为了让自己不被费城人认为是黑奴,他留了一把大胡子,还戴了头巾。然而他一回到阿富汗,便再也没戴过头巾。

  科契人的首领祖菲卡带着他的部族,每年穿越两千英里往返于杰赫勒姆和奥克苏斯河间。他们的孩子、骆驼和羊组成绵延数英里长的队伍,步行过大夏城的废墟,巴米扬大裂谷,悄悄跨过印度边界。他们没有固定住所、没有国籍、除了一队骆驼外没有任何财产。

  艾伦追随纳兹鲁拉而来,以为自己逃到了离人类文明最远的地方,却发现纳兹鲁拉的梦想,是在比斯特堡建一座水库,改变赫尔曼德河及沙漠子民的命运。

  艾伦跟着科契人的队伍私奔了,随着季节和星辰迁徙,到了游牧部族聚集的卡比尔,却发现祖菲卡的梦想,是当上营地首领后带大家在水库旁定居。

  艾伦以为,纳兹鲁拉比美国人简单;后来,她又以为祖菲卡更简单。但最终,艾伦还是发现所有人都像她那个混蛋老爸一样,“相信上帝想让人类开上豪华汽车,电力会让人类快乐起来,如果卖出的食品罐头足够多,就能缓解压力。”没有哪些人不在努力追求多赛特小镇所处的文明世界。

  艾伦觉得这些人的生活里好像都有个圣殿记分员,大家努力地在做“正确”的事情来积攒分数。而打分标准正是支撑他们所在社会的信仰,无论是有教堂的小镇,还是伊斯兰教主宰下的死亡大漠。打分游戏传染性地影响着人们,原本被认为多余的电力被迅速地用掉了,人群增长、扩张如始料未及的欲望。所有人在游戏规则下卖力而愉快地积攒分数,自有一套社会体系与他们支撑。不再乱来,也不再解剖世界,年轻人在号召下出发去完成使命,热血沸腾地奔向战争。

  而她认为这是自掘坟墓。

  无所信仰的艾伦认为那个记分员根本不存在,善行不会被记录,恶行也不会被惩罚,人类的智慧也并无传承的必要——尽管她掌握有游牧民族不具备的技能与智慧。艾伦不断的逃离,即是对上一次社会中“正确”的背叛。她正逐渐变成非人。

  3. 走向封闭的美国精神

  艾伦的父亲做过征兵局主席。当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时,奇怪的言论在人群中流传开来,她父亲也是坚定的捍卫者之一,他牢牢把持着家中的话语权,还对着所有被派遣到战场上的年轻人发表了一通激情洋溢的演说。于是艾伦紧闭嘴唇,不再说话。

  她看到人们在自掘坟墓。坟墓越挖越大,整个多赛特小镇陷进去,整个美国陷进去,最后是整个世界。所有人都无可避免地死去,而她只想死在一个离美国价值观最远的地方。她预言了核弹。

  艾伦出逃的本质是对美国精神的反叛。布鲁姆在《美国精神的封闭》中用平等、自由、民主、价值、开放等来描述美国精神,这与大众的认知差不多。然而当我们谈论美国精神时,我们谈论的是它的正确与先进;布鲁姆却认为这些词汇代表着美国乃至欧洲精神的衰落,它封闭的特质就是不接受功绩之外的任何标准,即奉行艾伦所说的“圣殿记分员”体系。新体系确立于理性化的讨论与妥协之上,之前的文明经过千年思考和质问所沉积下的“人”的成分却没有延续下去,于是社会不可避免地走向虚无主义。

  如果说我从这本书中看到了什么不一样的地方,那就是作者本人对于以扩张为特征的美国精神的悲观态度。他认为美国精神,连同其所代表的外向性、消耗性的现代社会,终将走向崩溃。人类未来的发展必将从文明的根源寻找问题。布鲁姆认为那根源是古希腊,米切纳认为一切的问题则要从阿富汗这一文明纷争之地寻找解决,因为那是一切的冲突、矛盾以及本源的智慧的发源地。而那些美国精神的背叛者将会承担起拯救这个国家的责任。

  艾伦是在大夏城与阿富汗告别的。她站在昔日壮丽都空旷炽热的废墟上,说:“这就是大夏城,这就是纽约。”毛拉们曾祈求保佑,将军们曾拼死镇守,银行家们曾垂涎于此地的财富,如今他们所迷恋的一切都荡然无存。而莫西布·汗和纳兹鲁拉则带着盗火者的骄傲,骑着带有沃顿“W”标志的白马,要建设出一个新的阿富汗来。也正是他们,将这背道而驰的美国女人逐出了阿富汗。

  最后简单聊聊书本身。中文版的翻译并不好,在描述上有强烈的疏离感。书中对阿富汗风土人情的描写确实很棒,很多时候就像在和作者一边聊天一边在山间行走,然后他忽然一指:看,佛。尤其是对于阿富汗这样一个一直以来被忽视的地方,米切纳可能是第一个深入其中且详细写出来的美国人。这本书的畅销,大概也和9·11事件之后人们的关注暴涨有关。不过,故事本身有很强的穿凿感,尤其是各个场景的切换好像不是靠缓缓的旅行,而是靠作者在后台拼命一拉——“砰”地掉下一台布景。在把那些新奇的见闻连缀起来之后,故事就苍白了许多,好像作者本人也急不可耐地要结束这茫茫荒漠中的跋涉,饶是辜负了这一流的题材。

  《流浪者史诗》读后感(八):流浪的也就只有你的心

  如果不是米勒在1946年的阿富汗接受了寻找艾伦的任务,米勒一定也会和坐在办公室的你我一样,在布尔乔亚情调中成长,娶一个门当户对的姑娘,最后成为一个令人交口称赞的中产阶级一家子,生两个孩子养一条牧羊犬。“你和我”在寻找艾伦之前,参加读书会(故事中的主人公米勒参加的是由各国领事馆举办的剧本朗读会)、鄙夷荒蛮文化(米勒对阿富汗的种种落后不能忍受,像极了你我对平困地区诸如西藏新疆人民生活习惯的各种居高临下)、对荒漠高原叶公好龙实则是贪恋大都市的灯红酒绿。你对不能理解的事物总体上的评价就是“乱来”,你对中亚细亚地区、对伊斯兰教、对毛拉、对阿富汗、对史蒂夫麦克瑞(此君成名于拍摄阿富汗少女)、对柯达克罗姆胶卷(此胶卷以色彩著名,并由于对环境污染太厉害而停产,最著名的使用者就是史蒂夫麦克瑞)的认识,只是停留在小说世界里、电影作品里、和你我一样乏味的小资们的谈资里。

  而这一切,终止与米勒接受了寻找艾伦的任务。

  艾伦出身于典型的美国中产阶级,聪明好学而且性感漂亮(书中的原话就是艾伦当不了优秀学生,因为她太漂亮;艾伦也当不了篮球队的性感宝贝,因为她太有头脑)。但艾伦的父亲却理解不了艾伦的“乱来”,她居然嫁给了一个阿富汗的已婚青年!1946年的阿富汗是一个大便和饮水在同一条沟渠里的国度;是一个野狼随随便便就跑到首都喀布尔街道上咬人的国度;是一个缺医少药断条腿就能致命的国度;是一个女人出轨会被石头砸死的国度,是一个私设刑场当众锯掉罪犯脑袋的国度!

  接受任务前,美国驻阿富汗领事馆里的中产阶级们自然会对艾伦的命运做一番猜测:被阿富汗婆家的高墙深院幽禁起来;被阿富汗的毛拉打死;或者试图逃跑往巴基斯坦的英国人建造的火车站。——典型的“不乱来”的思维推想。

  恕我中间省略寻找的过程,直接描述书中“乱来”结果:艾伦嫌弃美国生活的按部就班,试图到阿富汗流浪,所以在明知道阿富汗青年纳兹鲁拉有妻子的情况之下还是嫁给了他;之后艾伦由于嫌弃纳兹鲁拉对阿富汗社会的改造,所以选择离家出走,跟着游牧民族科契人首领祖菲卡私奔流浪;后来艾伦又发现祖菲卡富有心计的利用了艾伦,所以又和德国纳粹医生史迪格里茨相依为命。因为艾伦觉得纳粹医生史迪格里茨为了自我救赎,已经完完全全成为了一具空壳,只求活命,没有任何其他的诸如“进步、野心、欲望、晋升、改善文明”等非分之想,他已经是一个“非人”,只有爱上一个“非人”才算得上市彻彻底底的流浪。主人公在和艾伦交往之后,受其影响,果断爱上了游牧民族的姑娘,一度打算放弃领事馆体面的生活,跟着野丫头浪迹天涯。

  在书本揭示的答案出现之前,艾伦的这些所作所为对于我们这些在文明世界高级写字楼上班的进步青年来说,可谓是作天作地、荒谬绝伦、叛经离道。对于你我这些被9年义务教育盘剥尽了想象力、被计划总结榨干了发散思维的苦逼来说,最大的自我放逐充其量就是把自己想象为辞职去拉萨开青旅的老板/娘。所以我当完完整整的读懂了这本书,我简直是看到了另外一种世界。

  但正如出版界行家里手所说的:旅行杂志是给那些从不旅行的人看的。普利策奖得主、历史小说教父、被誉为平均每3.77个美国人就拥有1本此君的作品、“20世纪历史的编年者”的米切纳的这本《流浪者史诗》之所以拥有那么高的人气,正是因为读者(正如你我)根本没有勇气去流浪。

  书中这么一段描述打动了我(书不在身边,只能记下大意):有一个“看不见的记分员”时时刻刻在盯着你,你学会了算数就给你加分,你考上了大学给你加分,你找到了好工作给你加分,买房买车就加分加分……然后你会遇到一个分数和你差不多的对象,你们结婚了……我们穷极一生就在为这个“看不见的记分员”劳心劳力。可是有没有想过,这个记分员并不存在,我们拼命奋斗是何苦呢?话归如此,即便顿悟到了这一点,在座又有多少愿意背井离乡、离开喧嚣都市、冒着天下之大不违公然抵制进步,甚至不允许自己的爱人追求进步的人呢?

  于是我们放下书本,对《流浪者史诗》里的艾伦从瞠目结舌到赞不绝口,然后拼命的挣钱,为的就是换套拥有更大书房的公寓,里面可以安下更大的书橱,这样我们才可以放下更多米切纳的作品,这样我们的心才可以更好的去流浪。

  允许被流浪的,顶多也就只有你的心。

  《流浪者史诗》读后感(九):读文明兴衰

  看《流浪者史诗》读文明兴衰

  读《流浪者史诗》,让我想起三毛,想起《万水千山走遍》和《撒哈拉的故事》。两者有相同有不同。

  《流浪者史诗》是故事,故事节奏紧凑讲了米勒从接受任务到找到艾伦这几个月的故事,讲了所见到的人,穿插了阿富汗的历史,看到艾伦的逃离现实世界也看到了卡契游牧民族想要安定的愿望,有人想要流浪想要退回驼队时代所谓的自由,有人想要新生,其实都是在互相羡慕对方,走入走出一种“围城”。

  流浪的艾伦是隐藏的主角,由美国小镇出走阿富汗嫁给阿富汗的富二代,再与部族首领、纳粹医生的出轨,或许是患上一种疾病,这种疾病吞噬其内心世界,无法在古老传统和信仰中找到内心的宁静,但是对新事物的信仰尚不够忠诚,还不足以给自己塑造新的传统和信仰,找不到新的支撑点。(艾伦处于二十世纪四十年代)于是不停背叛与找寻,流浪远方发现未知的自我。故事中的主角犹太后裔米勒与部族少女蜜拉的爱恋,纳粹医生的救赎,部族首领的统一部族安定下来的谋划,纳滋鲁拉于阿富汗现代化的梦想。

  在阿富汗跨越千年的历史中,在人的欲望中被展现。穿透这块曾经炽热的曾经存在辉煌文化的土地,在浑浑噩噩的巴米扬,在寂静的比斯特堡,在不复存在的大夏城,看文明衰落后的无力。流浪是心灵的问题,历史文化的断续则是民族的事情,千年辉煌无民族承载,成吉思汗铁蹄踏过之后只剩过往云烟,悲哉。

  再说三毛,三毛比艾伦幸运,三毛的撒哈拉有河西厮守,有纯朴相伴;万水千山走遍虽寻的是古秘鲁王朝的历史遗留,但当地社会稳定的结构使部分文化遗留下来,不象阿富汗连偏僻角落巴米扬的大佛也已烟消云散。三毛就不多说了,至少她在撒哈拉是幸福的。

  回到阿富汗回到《流浪者史诗》,从令人窒息麻木的历史长河中走出,历史尖利的碎片仍扎在现在人的心中,看书评有人说书中讲的是信仰,我看到的是文明的兴衰,一个个鲜活人物的故事在浩大的历史中慢慢变的无迹可寻,就如一杯茶随着时间越喝越淡,被人们渐渐忘却。湮灭的历史只留下一地废墟。

  (随手写下未修改,后面有点控制不住,收不了尾,写不好,不写了)

  《流浪者史诗》读后感(十):彪悍的年代自有彪悍的叛逆

  彪悍的年代自有彪悍的叛逆

  成长(coming of age)这个老生常谈的主题似乎总是充满着徒劳、漫无目的的游荡。这一种旅途的意义是什么?《流浪者史诗》再一次有力的证明了:是为了逃离“此时此刻”而寻找自认为更好的另一个“存在”。可是通常旅途的终点/故事的结尾并不会有一个让人满意的答案。是因为伴随着探索的游荡本身喧宾夺主、变成了主要内容吗?与其说这种漫游本身有举足轻重的意义,不如说是沿途充满诱惑和美丽的风景,漫游者根本忘了初衷,用新的愿望代替了旧的困扰。但谁说这不是一种解决方法呢。

  Ellen的下落牵动着所有人的心,她离经叛道暴走的原因是人类恒久不变活动的源泉:静止的无聊。这个简单粗暴的原由是现在年轻人沉迷网络、用酒精和药物麻醉自己的借口,在书中那个彪悍的年代(二战后),Ellen选择了她所能想象到的传统美国式的对立面生活。可惜她并没有解脱,这个精力旺盛的美丽尤物由始至终都在路上,她性格随便,信仰灵活,来者不拒,从不停歇。逃离原本生活的每一刻她都要发挥到极致地去享受,这种豁出去看似潇洒,可是总让人觉得她恐怕停下来发现自己只是在和自己无能为力改变的一切赌气罢了。

  Miller开始是不情愿的流浪者。被动上路后他反而受益良多。在此次旅行中,他和他代表的普世价值观默默地审视着阿富汗这个古老神秘的国度:犯通奸罪的女人被乱石砸死、杀人犯被割首级、没有穿Chaderi的女人遭人唾弃••••••(太典型了吧)。当然,也有希望繁荣古文明的改革派人士,Ellen的第一任丈夫志在建造水坝,(算是)第二任丈夫则希望摆脱游牧生活,定居在村庄里。这些都违背了Ellen的初衷:她希望摆脱物质的困扰,当一切生命活动的目的都是为了生存的时候,才能体会到生命的真谛。大坝和村庄会是文明和繁荣的开始,也是复杂生命的开始。显然这是她一厢情愿的想法,她一方面希望和心爱的德国医生留在阿富汗,远离文明,体验生命;另一方面又阿富汗足够文明,包容一个纳粹德国医生和一个两次出轨的妻子。

  包裹着穆斯林女人的Chaderi引人无限遐想,果然越是神秘越能够吸引异性。如果一个女人带着面纱,旁人会意淫她的面容;如果她戴着手套或是丝巾,旁人则会意淫她的双手和脖颈。Chaderi把穆斯林女人从头到脚严密地遮盖,旁人别无选择,只能臆想她的裸体了。至少Miller觉得这样的女人性感至极。

  本书的败笔是德国医生。他的粗鲁、冷漠原来真的是因为他是一个恶毒且卑鄙的懦夫。他的赎罪之路跑偏的太突然,甚至让和他相爱的Ellen显得可悲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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