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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拂夜奔》经典读后感10篇

2018-02-14 21:55: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红拂夜奔》经典读后感10篇

  《红拂夜奔》是一本由王小波著作,上海锦绣文章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2.00元,页数:305,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红拂夜奔》读后感(一):两出逃离,一场荒诞

  我本来并不打算写《红拂夜奔》的书评,因为我不认为它是王小波最有趣故事。读《红拂夜奔》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看到一篇关于《寻找无双》的书评,说很想再读到像《红拂夜奔》那样有趣的故事。

  王小波在《红拂夜奔》的前言里说:他希望这本书应该做到有趣,"对于一些书来说,有趣是它存在理由;对于另一些书来说,有趣是它应该达到的标准。"王小波确实在他的一本本"唐人故事"里做到了,但恐怕无论是谁都难以做到纯粹的有趣,要么流于低俗,要么流于深刻

  所以这本书要大评特评的,不是它的有趣,而是它自"有趣"始,至"无趣"终的一种颓唐感。故事发生在李靖死后,红拂要死不能死之时,由这个结局回溯他们的前半生:那时李靖是个食不果腹的流氓,红拂是个不食烟火的歌妓,男的才华横溢,一心要证出费尔马定理,证明自己是最聪明的人,女的姿容绝代,作为被官宦人家养在府中供人观瞻的人瑞,一心向往外面的世界。那是杨素的洛阳城,尘土、泥浆、大粪、强盗、官差、妓女,充满泼辣呛人的实感。后来李靖终于成为大唐第一聪明人李卫公,红拂成了卫公夫人,连睡衣都有规定样式,连自杀都要打申请报告。当你知道了这个结局,年轻时的他们就做不到真正的有趣了。

  读中学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特别火,我打着电筒钻在被子里看,我迷恋的不是主人公的有趣,而是由最后兰摧玉折的结局回溯出的前半生的有趣。说的简单点就是鲁迅先生那句话:"把美的东西毁灭给人看",是的,我迷恋悲剧

  比如都说邓超是个逗比,我就想去看他的《烈日灼心》,比如都说李先生是个流氓,我就爱上了他。我不喜欢流氓或深刻,但我喜欢深刻的流氓。大家都爱王小波,我想也是因为这个。

  年轻时有一些自以为是幽默感,而我对人生的基本认识悲观的,于是这种幽默感就充满了矛盾吸引力。我的一个挚友,她目前经历的人生,就是一场不折不扣黑色幽默,中学时我们一起读《梦里花落知多少》,我不知道这种黑色幽默的基因是不是那时起就烙在了她的骨血里。她经历了比我壮烈的人生,或许她才更有资格来谈论有趣和悲剧。

  如果要用一个词来概括我目前为止的人生,那就是"逃离"。红拂似乎也是这样,她的一生有两次逃离,一次是跟着李靖逃出石头花园,虽然终生困在了长安城,但还好还有李靖;第二次是逃离这个世界,李靖死了,这世界在她眼里就十分可怕,她自杀殉夫,却被女儿所救,绑进了妓院,从此妓院就多了一个声音低哑的绝色妓女。红拂的两次逃离都失败了,尽管有爱情,但爱情救不了她。这个世界上既没有什么能百分之百地救得了我们,也没有什么能百分之百地帮助我们逃跑,这是不是个有趣的故事呢?我不知道。大概我们都只能暂且"强忍绝望地活在这世上。"

  对了,书中有一段对红拂衰老的描写十分迷人:"红拂到了四十多岁还是很漂亮。她的头发依旧像二十岁时一样,又黑又长。但是她说自己已经老了。这是因为她的发梢都分了岔,就像扫帚苗一样。因为这个缘故,静夜里可以听见她身上发出沙沙声,好像一盘小蚕在吃桑叶一样。这是因为她的头发梢正在爆裂。在夜里还能看见她头发上爆出细小的火花,好像水流里的金沙。她的头发好像是一团黑雾一样捉摸不定,这是因为头发的末梢像一团蒲公英。而年轻时不是这样的。红拂的皮肤依然白皙平滑,但是已经失去了光泽,这是因为她已经有了无数肉眼看不到的细小皱纹,一滴水落上去,就会被不留痕迹地吸收掉,洗过澡之后,身体就会重两斤。她的眼睛已经现出古象牙似的光泽,而年轻时红拂的眼睛却没有光泽,黑色而且透明。她的身体现在很柔软,而年轻时她的身体像新鲜苹果一样有弹性。所以红拂说自己已经老了。老了和漂亮没有关系。"这应该是所有女人的衰老圣经,大概我们都想争取这样一边绝望地生活,一边与漂亮无关地老去,哈哈,开个玩笑

  《红拂夜奔》读后感(二):人物形象

  提到《红拂夜奔》,红拂是陈清扬,不知罪,永远纯洁

  每一段文字都让人想到Edmund Dulac。给最喜欢的插画师表个白先。

  发明与色欲令人压抑,豆瓣上有人讲李靖的性压抑,不是的,不是性压抑,不是所有一九八四式的压抑都是反乌托邦的性压抑,一九八四本来也不反乌托邦,只是我们吃过了太多乌托邦的苦楚。

  性压抑归结为本欲压抑,压抑是人类文明中从中级人向高级人中的初级过程,高级人是嵇康,是竹林七贤,是诚不欺我也,史铁生也是高级的人,封闭式的声讨,把自己和人群离开认真的说教,告诉大家隔离了生殖的趣味性爱才是高阶的,才是人类的。直面残疾,你说我性无能我不服气,我就要骂你傻。直面自己的欲望,保持天真表达,把语言发挥出语言的效用,这是高级的人。

  中级的人是什么样的,高不成低不就精英主义人士。用环游世界当作指标,用骑士精神当作铠甲,有点圆滑世故,又有点良心未泯,这样的人很可怜,也很可恶,害人害不完全观念不够强大。其实一切讨厌无趣的人都跟道德没什么关系,主要是观念太脆弱功能性太强人性太弱。偶然有一天碰到了神奇的东西,开始做事束手束脚还总想着保持姿态,开始思考“姿态”这件事,就是进阶升级的第一步了,“姿态”需要控制,控制约等于压抑。性压抑是这一类人的,约炮之后痛恨炮友,然后继续沉迷不够刺激快乐,想玩点花样又怕被扣上淫奔的罪名。不做爱的人才不压抑,能控制住自己的话会有恒久绵长的快乐,一点也不压抑。

  李靖当然不是这种角色啦,李靖自由,用身体挡住外来的敌人,睾丸上的飞燕,魔幻的高翘从天而降,散发着菌类沉闷味道的污气从脚下蒸腾而上,涂了姜汁黄胆的老二。他当然在抗争,抗争肉体叙事,他是绝顶聪明的天才,是数学家,站在科学立场,站在数学理论上观看世界。而且他也不压抑,就是不喜欢被人盯着,失去了自由,所以性爱和私奔变成一种抗争,但是这也是被逼无奈,不是反动。

  自由非常非常重要意识到自由不可得之后,书里说只能在这绝望的世界活下去。

  需要降维表达的思维,需要脸部瘫痪的死亡,确实非常绝望。但这可能就是天才税。

  老师们告诉我们要放在具体社会背景阅读文章,文艺青年们再怎么翻案再怎么把文学政治分开也没有用影响是透露在文字的骨骼中的。我们都是菜人,说法不一都没有错。但是逃跑和建造这两件事不可以被过分解读,李靖作为一个形象不要被赋予意义

  书里的世界太美了,压抑得像人血馒头一样的风车砍头。我的美学理论匮乏,说不准这是什么主义,但私以为美与冷漠是共生的,温柔的冷漠,悲剧美的极致

  《红拂夜奔》读后感(三):荒诞小说不是我的菜

  去书店直接买的书,因为有塑料包着不能打开看,刚好是20周年纪念,所以受活动影响买回来的。一本沉默的大多数,一本红拂夜奔。 红拂夜奔买回来看了一些,看不下去。 之前用kindle有样张,买之前能提前知道这本书是否是自己做喜欢的菜。电子书也不会太贵。然而这本书着实让我买的后悔。不喜欢的书买回来有些糟践啊。 很多人说看纸质书才有味道,我也觉得有味道,所以大老远的跑到西西弗去逛。发现里面有很多书,根本不知道如何选择,很多书光看书名就很想打开看看。但都被包起来了,书皮上的简介不足了解书的内容。 但来了书店又不想空手回去,买了两本精装王小波作品结果担心事情发生了,买回去看红拂夜奔,耐着性子看的。很荒诞也很无趣。我不敢造次,看来这本书不是我的菜,又或我本是个无趣的人,读不出它的有趣。但我也够意思了,五分给个三分也不算过分。 豆瓣上看了,很多人给高分,看来自己真是个俗人读不懂这本厉害的书了。 其实我很想知道,是否有人跟我一样,没看懂却又不太敢给低分的人。 所以电子书还是蛮有好处不好看换了,也不太贵。 所以以后大概不会轻易买不知道书本内容的纸质书了。 名字文艺,但内容很艰涩啊。 所以就看剩下的沉默的大多数了。

  《红拂夜奔》读后感(四):一篇跑题的书评

  看完这本书大概十天,满篇精彩的的嘲讽吐槽都记不大清了,现在就只记得那句“虬髯公爱红拂是用鼻子爱的”。

  对味道的关注,大概开始于读到史铁生某一篇散文一句话,大致意思是说,味道这种东西,凭空想是怎么也无法想起来的,除非你再次闻到它。想想还真是,情人娇美的面容、温柔的嗓音,趴在软乎乎被子上的触觉,甚至红烧羊肉的嚼劲,似乎仔细想一想,就清晰得如同透过了对准焦距的望远镜,让你大呼过瘾。然而对于味道,我们却束手无策

  似乎正因为这样,才赋予了味道与众不同含义。对于某种你曾经日日接触的味道,沧海桑田物是人非后的相遇,恍若隔世。可惜的是,不似久别重逢的欢愉,当你脑海中寻觅到这类似味道的归属时,再扭过头去,想想这味道来自哪里呢,匆匆忙忙的人群分散得太快,没法找啊。

  猪八戒吃人参果,吃得太快,已没办法找一个寂静无人的角落,独自拎出来细细回味。对于更加来去匆匆的味道,说不得只能耐心地等等。等到让你扭头的那个时候,不值当么?

  《红拂夜奔》读后感(五):有趣和无趣总会对立存在,矛盾的普适性,而指望是出路

  这本书最后说「要是真有寓意」里面写的是「人活着该有个指望」,没了指望就只能像个行尸走肉,然而结尾再说到有趣和无趣时,却也说自己「只能强忍着绝望活在这个世界上」,突然解释了我为什么在这个有趣的故事里感到无趣这件匪夷所思的事,大概是那文字间透露的乐观主义者的悲观吧。试想等到指望没了的时候,再乐观的人也会不经意间流露出一丝悲伤吧,当然他们应当去寻一个新的指望,然而有时候人的一生中又能遇见几个指望呢?而假如我也开始头发花白时,是不是我也不再会被有趣的名字吸引呢?这样的怪癖若是陪着我直到最后我定是开心的,但是假如有一天它突然就失灵了,我是不是该去找本无趣的书名但又内容有趣的书来读呢?于是到那一天我大概也会觉得绝望了吧。真是在此时此地不可想像的场景,毕竟人生之所以有乐观大概就是这世上有值得去做的有趣的事吧,所以我会念想着把「Sgt. Pepper's Longely Heart Club Band」拍成电影,为「荒原狼」写话剧版,去学小提琴和画画,然后等到这些真有实现的那一天之后便再来找个新的指望吧。

  压抑的时代禁锢的只有肉体,然而灵魂绝不弯折半点的人是伟大的,毕竟在活着成为一只猪和死掉,也不知哪个更可怕时,我们既然还是活着的,那至少该有个还是不要成为一只猪的指望为好。也但愿现在这个时代的枷锁比原来轻了些,减了些,好让那些自己禁锢了自己的人总还有个机会活动一下,连带着灵魂。

  《红拂夜奔》读后感(六):为什么王小波死得早

  这本书里将要谈到的是有趣,其实每一本书都应该有趣,对于一些书来说,有趣是它存在的理由;对于另一些书来说,有趣是它应达到的标准。

  据一些资料反映,《红拂夜奔》是最早被出版的王小波小说之一,当然,他是和其它作品一起,被收在一部叫做《唐人故事》里。但我现在觉得这个小说写的真是好。也许是因为我健忘的缘故,早就不记得《黄金时代》等的好。

  也许是王小波写在前言的主旨是另一个原因。这里谈的是有趣。每一本书都应该有趣,但事实并非如此。所以如果看到一本真的很有趣的书,我们自然需要激动不已

  以前我记得有时候读王小波的书会有些吃力,现在有点明白,可能是我智力有限的缘故。当然,现在能看懂,说明我的智商提高了。以前经常说王小波的文字闪耀着智慧,这个我百分之八十同意;如果说王的小说闪耀着智力,我就百分百举手。

  《红拂夜奔》的文字,同其他的往事作品一样,闪耀着智力的光辉。这个毋庸多言,需要多言的是,我要不厌其烦的赞美王小波,智力有时候很让人讨厌,但是好就好在王小波让我们看到智力的趣味。

  《红拂夜奔》也毫无疑问的是一个后现代的文本。原谅我有些烂俗的把后现代这个词用在王小波身上,但真的这小说的意境,似乎非后现代不能概括。而且,这是有趣的后现代。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会想到大话西游。我也想到,这本书比大话西游早了很多年。

  我其实非常期待有人能把王小波的小说拍成电影,比如这个红拂夜奔,当然,想到这个的时候我也有点害怕,因为到目前来看,中国的导演,没有谁有这个智力。当然,这话稍显刻薄,说的轻一点,没有谁能有这么有趣。因为中国的导演都是大悲大苦的观世音菩萨,都是信佛吃斋的,他们善于给孙悟空带上紧箍咒,而且不喜欢把它解下来。年轻的导演我们要拭目以待,但我也害怕的是,太年轻的根本早就把王小波当成四旧了。

  很多时候这个有趣的概念是绝缘体,你很难和他发生反应;但这不代表不可能,我还是期待哪个时候突然冒出来个神奇的导演,给我们一个惊喜。我承认这么想很一厢情愿。书不是非要拍成电影的,我这么一厢情愿,无非是要说明,王小波的书智商很高。就像有的导演智商很高一样。

  看着这些小说,我也就想明白了,为什么王小波死的那么早。因为这些小说,不是拍脑袋写出来的,而是用脑写出来的。这一点是很值得敬佩的。我们看到的这些小说,有的不能不说受到外国小说的影响,但这是实打实写出来的,是需要大量用脑的,这和抄袭完全不一样,尽管抄袭也需要用大脑,但我觉得郭敬明不可能因此累死。

  而有趣这件事情,也决然不是要装就能装出来的。我们看到王小波之后有很多作家也开始装有趣了。不但喜欢卖弄作为有趣的文字,甚至连生活主旨也要伪装成有趣。这太可怕了。装出来的有趣和隆出来的胸部一样,外表看起来很壮观,但经看不经摸。这实际上很恶心。

  我们这批人,包括更早的一批以及更晚点的一批,都是在大学读着王小波成长的。王小波和英语,马哲,以及邓论一样,都是必读书目;当然,也会有人不知道王小波是谁,就像很多人马哲邓论不及格一样;但是我觉得知道他,读他,肯定比不知道他不读他要好。这一点和那些马哲邓论有明显的不同

  再多说一句,现在都在点评改革开放三十年,李宇春都入围风云人物了。这很好。更好的是,幸亏大家没有说王小波是风云人物。王小波离这种娱乐话题很远,我们这些尊敬崇敬肃敬王小波的人都感到非常欣慰。

  《红拂夜奔》读后感(七):可以双线程阅读的有趣闲书

  读书缘起:王小波的,这本《红拂夜奔》其实是三个短篇小说合集,上海文艺出版社的,与全本《红拂夜奔》的小说不一样。

  全书梗概:三个故事,黄金时代是王二下相插队的风流生活,红拂夜奔是当年李靖携相好私奔逃追杀的故事,未来生活写得有点飘渺,就是小说里面的作家写他舅舅的传记已经牵扯得一些列事。

  读书感概:

  全书连封面都在宣传有趣,的确,前2/3的阅读非常顺畅,因为故事线很简单,语言调侃,完全可以听着百家讲坛双线程操作。

  《黄金时代》把乡下对待外来人的勾心斗角、知青的批斗写得颠覆式的轻松愉快,与一个“因为她觉得穿什么不穿什么无所谓。这是从小培养起来的自信心”漂亮的医生演绎了一段从扯淡到暧昧的畸形爱情故事(在那个时代)。《红拂夜奔》就是风尘三侠传奇的一个小开篇,貌似王小波还翻阅过许多史料,看了书知道了一些有趣的细节。比如李靖很会喝酒,气度非凡,很受女孩子喜欢;比如红拂受过专业的媚术训练,叫床声很奇特等等。《未来世界》的后半段太飘渺,就像《盗梦空间》一样,从一个维度条到另一个维度,一会是真实的舅舅,一会是他想象的小说里的舅舅,一会是神秘的公司软禁他……后面的30%,我整个就是快速翻过,转挑激情戏才看完的。

  这书的另一个特色就是写性写男女之事,非常坦诚直白。没有把苟且写上崇高,反而多了诙谐自嘲。从今天屌丝的眼光看,依然非常接地气,让人浮想联翩。

  个人评分:(适合“双线程操作”的有趣闲书)

  哲理性(思想深度,实践指导):3/5(往深了想,其实有很多暗喻,但闲书么何必弄得大家这么费脑油)

  文艺性(逼格品味,谈资阅历):4/5(从文青到知青,面面都有)

  精神性(心灵鸡汤,情操陶冶):2/5(自嘲精神)

  灵性:3/5(王才华公认的牛)

  我在kindle上标记的一些有意思的话:

  因为她觉得穿什么不穿什么无所谓。这是从小培养起来的自信心。

  队长说我打瞎了他家母狗的左眼,使它老是偏过头来看人,

  你这是打扮吗?简直是刷墙!”

  你还露着肚脐眼儿!办展览呀!”

  那马喘得还要凶。好大一团蚊子,转眼被它全吸进去,然后就开始咳嗽。

  她先是“啊”了一阵,那声音与在床上发出的没什么两样,然后唱出歌词,却是连虬髯公的铁脚骡子听了都直撒尿。

  除此之外,这四个字还能带来两分钱的稿费,所以我也不想改。

  我舅舅心脏好时,可以把一副新扑克牌一撕两半,比刀切的都

  他最喜欢说的一句话就是 是吗?这话傻子也会说。

  他不是一个人,完全是张毡子。(身上毛多)

  不管在什么世纪,都会有像小姚阿姨那样体态婀娜、面目姣好的女人,性情冲动地嫁给男人。这是人间最美好的事。

  一部分打不通,能打通的全是收费厕所——我把海淀区收费厕所的电话全记住

  调门已经很高了。

  这个过程使人想到了烹调书上的烤肉法,烤得滋滋响或者起了泡,就要拿出来刷层油或者是糖色。

  我相信,笼养的母猪见了种猪,如果说道“咱们好好干,让饲养员大叔看了高兴”,后者也会觉得她太过正经,提不起兴致来;

  他们就这样等来等去,把整个春天都等过去了。

  小姚阿姨是个知识妇女,这种妇女天生对倒霉蛋感兴趣,

  每个人的一生都拥有一些资源,比方说寿命,智力,健康,身体,性生活;有些人准备把它消费掉,换取新奇、快乐等等,还有人准备拿它来赚点什么,所以就斤斤计较,还有人准备拿它来赚点什么,所以就斤斤计较,不讨人喜欢。

  夜里满天星星,我在院子里十分自由,想什么都可以。

  尽管如此,他还是发现那女人的牙很厉害,什么都能咬碎。

  乳房里含有硅橡胶,硬梆梆的,一不小心撞在脸上有点疼。

  她的美含有人工的成分

  我看着商标纸上那个女人的胴体出了一阵神,

  你不穿上给我看看,我怎么知道。(喜欢舅舅的女人问他,这套内衣怎么样)

  门厅里摆着的鞋三条蜈蚣也穿不了。

  女人上街总是像猎人扛枪进了山一样,但是猎取的目标有所不同。

  见到葱买上一捆。(她奶奶常在他上街时所)

  F不必漂亮,她不过是碰巧漂亮罢了。

  劳驾拿把斧子来,牛排太硬。

  用纸笔来记可以解痒痒。

  当时我舅舅对螃蟹、蜘蛛、章鱼等动物,一定会心生仰慕,假如他真有那么多的肢体,匀出两只来托住小姚阿姨的脚一定很方便。

  所谓沉郁的神情,实际是创造力的象征。

  《红拂夜奔》读后感(八):有趣

  王小波在前言中就提及“有趣”是《红拂》最大的主题。

  书的结尾也应证了这句话,并且升华了它:“有趣”是人生最大的主题。所以李卫公身后,红拂不是悲伤而殉,而是无聊而殉。

  人生的乐趣是什么呢?别人的笑话(或者说趣事,但不知道王小波本人有没有这层意思。)以及自己的性事。虽然异想天开的大脑也是李靖与王二年轻时共同的爱好——“趣事”,但结果证明,它是弊大于利的。这还单单是对于个人而言。无论是老旧思想中的进步代表,李靖,还是货真价实证明了什么狗屁定理的王二都是如此。前者是单单于形式进步感兴趣,但所有的发明都导致了环境的退步与停滞,后者是思想上的不落老旧,而最后却是非主观的只得进入“主流”。上述两点是对个体本身的弊,因为,进入“主流”之后,无论古今,“有趣”都不在了。

  《红拂夜奔》读后感(九):要有趣

  作者或许不是一个有趣的人,但我觉得他应该是,能写出这样有趣的书的人如果无趣那我将要重新审视这个世界。

  对这本书,我首先想到的是王小波这个人,因为我时时能感到王小波的影子伏在书面上,真正有趣的书都是这样的。我看《红拂夜奔》还想起《围城》,前者给我的画面是健壮如牛的知青王二、一脸阳痿相的数学家王二,后者给我的想象是留洋博士方鸿渐、小市民方鸿渐,两本书都让我觉得有趣,这是作者的有趣,两本书有不一样的有趣,这是作者有不一样的有趣。它们都是字里行间透着的有趣,像一个人抓着一大把的珍珠,我们不仅能在指缝里看到它,它还漏了出来,扑到你身上。

  《红拂夜奔》里人人要想入非非,这是生活得不到满足的状态,不能想入非非简直让人活不下去,李卫公想建一座城,王二要证出费尓马。哪一天想入非非居然成真了,他们的世界却突然失去了有趣,像一下子进入了老年,这是因为一个人只能有一次的想入非非,你要是一辈子想入非非,领导上也不答应,之前你未让领导注意,只是你连一次想入非非都未成功罢。

  这是从城里到了城外,还是从城外进入了城里呢?我又发现了《红拂夜奔》和《围城》的缘分。

  或者我们应该像红拂那样生活,一辈子追求有趣,走出洁白的房子,剪掉三丈长的头发,在尘土上走,在腐臭的阴氛中做梦,追求不到趣味就勇敢地去死,一个人决心去死,还有谁能阻拦吗?有趣的世界始终是在的,在王二的想入非非里,纵然他证出了费尓马,成了领导上的“人瑞”,他还是一脸的阳痿样,而在这阳痿样背后,他想入非非,期许着人生来有趣,过去有趣,渴望有趣,内心有趣。

  《红拂夜奔》读后感(十):红拂和李靖

  王小波说,这本书里将要谈到的是有趣。其实每本书都应该有趣,对于一些书来说,有趣是它存在的理由,对于一些书来说,有趣是它应达到的标准。我能记住自己读过这本书,是因为它有趣,我再一次细细地读它,也是因为在这个无趣地年月里,他能让我记起有趣是什么。

  李靖是个好青年,至少在他成为大唐卫公之前。他住在泥土和上小孩屙的屎筑成的四四方方地洛阳城里,在这个当时看来古往今来最伟大的城市而我看来充满怪诞滑稽无比地城市里,李靖,守着土墙草顶充满尿骚味地祖屋,想入非非。李靖很有数学天赋,知道怎么证明费尔马定理。(我也不知道费尔马定理到底是什么东西,不过你可以把它当做方程里的未知数,用其他一些词来代替,比如爱情、自由。)李靖那时候的想法很简单,考上数学博士,在工部混个事,贪点小钱,娶个娇滴滴地小媳妇,他的人生就满足了。

  领导上并没有看上李靖的数学才能,虽然李靖在浴室搓澡的时候就想出了毕达哥拉斯定理的证明,那时候他也不可能认识阿基米德。领导上不喜欢李靖这样聪明的人,领导上觉得这样的人是引爆这个城市的不安定的炸弹,是不能成为“人瑞”的。领导上喜欢沉默的大多数,像我一样的人,所以李靖有那么多本事,却找不到事做,只能去做流氓。李靖也不是个好流氓,为什么呢?因为李靖还认为自己是个知识分子,甚至有可能还天真地认为自己是这个世界最后一个真正地知识分子。另外,他还惦记着自己的费尔马定理。为了证明自己是天下第一聪明人,卫公只能把费尔马定理写在春宫小人书里,把性和几何联系在一起,这样既养活了自己,又证明了自己。

  李靖是个多才多艺的人,他能够写淫秽小说,而且能够把费尔马定理写进去,因为这个本事,李靖每个月可以得到五十两纹银的汇票。当他得到这笔银子的时候,他的身后多了两个拿着水火棍的衙役,李靖有一次喝醉了酒,无意之中害死了全城六分之一的人加两个公差,跟在他身后的衙役也因为他惦记他的情妇李二娘以二的N次方的几何级数递增。当他在他家发现红拂的时候,他知道了事情的前因后果,他做了这辈子最后一件善良的事----------抓住了红拂的手,拉她一道跑了。

  我现在知道,李卫公三十岁以前在洛阳城,这段期间他很善良,但不够伟大。后来他逃出洛阳城了,再也不善良,但是很伟大了。投靠李唐之后,李靖终于找到了做人的门道,学会了装神弄鬼,学会了作假,学会了作战的时候也要挺着假阳具,学会了想到了皇上就勃起的特异功能,李靖知道怎样去做一个人瑞了,不管真假。

  李靖在他那座钟往后拨了好几十圈之后终于成为大唐卫公,成为大唐朝最聪明的人,大唐皇帝把建造长安城的任务交给他,他已经忘了他当初逃离的洛阳是什么样的,他建造了一座比洛阳城更伟大的方方正正的长安城,建立了这座城市里的一切制度,连想入非非也是被禁止的,李卫公把他年轻时没卖出去的发明一股脑地全卖给大唐皇帝。李卫公住在这个了无生气的长安城里,极力的证明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傻的老头,整天闭着一只眼,打着瞌睡,流着哈喇子,做出一个得了老年痴呆症的假象,可是他的死出卖了他。作为一个中国人,不但必须有证明自己聪明的智慧,还得有证明自己傻的智慧,否则后患无穷。

  红拂是个好姑娘,一直都是。不仅是因为她是洛阳杨府最美的处女之一,而且她一直都在追求有趣。她住在石头筑成的太尉府里,闲着没事干,养着三丈多长的头发,她和虬髯公住在一起,天天洗头发、学剑斩苍蝇,她做这些事只是因为生活太无聊了,直到有一天她跑出了石头的洛阳城,跑进了泥土的洛阳城,遇见了一个紫眼睛、说话好听的男人和她要钱,她觉得太有趣了,她记住了这个男人。于是她向虬髯公打听这个男人,当她知道这个男人证明了费尔马定理,害死了半城的人,已经被人看成茅坑里的石头和包子馅的时候,她心动了,她觉得这个男人是个有趣的人,和他在一起的日子一定特有意思,她剪掉了三丈长的头发,出去了,所以就有了红拂夜奔的故事。对于后来的红拂来说,躲在菜园子的时候是她一生最幸福的时期,这个时期也是李卫公一生活力最旺盛的时候,这个时期真实和梦境混为一体。她时刻准备从一个死气沉沉的地方逃出去,就如植物的种子随风飘走,换个地方开始生长。

  在她成为大唐卫公夫人之后,李卫公过了六十岁不久死了,她突然觉得生活没什么意思了,她想殉夫自杀,可是作为大唐的一品贵妇,在这个李卫公设计的人力长安城里,她的死需要领导上安排,需要指标,她申请死亡指标之后,她就已经死了,她已经不是一个人,她的死只是一件事情,她的死和自己一点关系都没有。死亡是她自己的事,但她却死不了,在别人看来,她不是一个人,她的死关系到很多人,我想这也是红拂一想就无趣的地方。

  王小波说,人总是生活在两个世界,一个是无趣的现实世界,一个是诗意的想象世界。人之所以还愿意在这无趣的世界里挣扎,因为他们还有诗意的想象世界在。

  生活是毫无指望的,我们不过从杨素的洛阳城逃到李卫公的长安城,一样的四四方方,一样的土头土脑。我们一样的小心翼翼地生活,害怕自己的行为影响了别人,因为在别人看来我们并不仅仅代表自己。

  这个世界太假了,假的和真的似的。在伟大之前,我还能做个善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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