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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俾斯麦与德意志帝国》读后感精选10篇

2018-02-15 20:15: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俾斯麦与德意志帝国》读后感精选10篇

  《俾斯麦与德意志帝国》是一本由【英】埃里克·埃克著作,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45.00元,页数:384,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俾斯麦与德意志帝国》读后感(一):俾斯麦的强权政治及其民主困境

  来源:《中华读书报》2015年7月8日 作者:王佳鹏

  作为现实主义强权政治家的典型代表,俾斯麦的最大功绩是德意志的统一,其最大恶果是对国内自由民主制的打压和对周围国家地区残酷侵犯。铁血宰相俾斯麦的政治生涯跟19世纪普鲁士、德意志的现代命运紧密关联,于是我们可以藉由俾斯麦的政治生涯和政治人格,来分析近代德国的强权政治及其民主困境。

  俾斯麦的政治生涯

  1815年,俾斯麦出生于一个容克地主家庭。1890年,他被威廉二世撤职。除去青少年时期外,俾斯麦的政治生涯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准备时期和主政时期。准备时期,也即俾斯麦从初入政界到担任首相的这段时期。在1847年联合议会和1948年革命的这段时期,而立之年的俾斯麦开始进入政坛,先后担任地区议员、联邦议会的普鲁士代表、驻外大使等职务。

  俾斯麦政治生涯的第二阶段,则是他担任普鲁士首相和德意志宰相的时期,从1862年一直持续到1890年。1862年,47岁的俾斯麦出任普鲁士首相,从此开始了普鲁士和德意志的“俾斯麦时代”。俾斯麦在其主政时期主要有两大任务,对内是与议会、社会主义者、自由主义者作斗争,对外则是通过各种联盟、对抗甚至战争来跟丹麦、奥地利、法国等势力进行较量。当然,他并未同时树敌太多,而是在不同时期、以不同方式拉拢打击不同派别。

  如果进一步细分的话,俾斯麦担任宰相时期,又可分为两个时期。第一时期是1862-1870年,主要通过跟丹麦、奥地利、法国的三次战争部分统一和建立了德意志帝国。第二时期则是1871年到1890年,主要是维持德国国内秩序和欧洲秩序,俾斯麦在这一时期似乎又是一位维护和平的使者。比如,他通过建立沙皇俄国、奥地利、德意志三者之间的三皇同盟,来抵制始终被视为是德国强敌的法国。同时,他又不时地、犹豫不决地拉动不列颠,以平衡三皇同盟内部的不平衡之处。

  可以说,在俾斯麦的政治生涯中,其根本性的政治志业,就是要摧毁他出生那年建立的、对普鲁士邦国和德意志邦联都极为不利的维也纳体系,从而实现和维护普鲁士主导之德意志的最大利益。他实现了他的志业,也无愧于他的志业。

  俾斯麦的政治人格

  韦伯在《以政治为业》一文中指出,志业政治家们把政治当成自己的“生命所在”,为了政治而活而不是依赖政治生活。他们的主要特质包括在复杂处境中敢于冒险和把握机运的能力,献身于政治志业的使命感,以及热情责任感判断力。

  韦伯尽管经常批评俾斯麦给德国造成的危害,但俾斯麦似乎又极像韦伯意义上的志业政治家。对于政治事业的热情献身、敏锐的判断力、灵活的政治手腕等等,俾斯麦无疑都是十分突出的。从一开始,俾斯麦就不想成为一名像“管弦乐队成员”那样的行政官僚,而是努力成为一名“只演奏自己喜欢乐曲”的政治家。无论在何种恶劣处境下,俾斯麦都具有无所畏惧勇敢坚毅,他认为,“大危机正是刺激普鲁士成长的恶劣天气,只要我们勇敢地利用不利条件”。

  除了人格特质之外,俾斯麦的政治行动也很符合韦伯对于政治的定义。俾斯麦正是将韦伯所认为的作为权力斗争之政治发挥到了极致,俾斯麦还具有强烈家长传统权威和克里斯玛权威,因而他将选举和法律视为实现其强权政治的手段。韦伯指出的现代民主之危险,也在俾斯麦这里得到了实践。因为俾斯麦是玩弄群众心理专家,善于“利用群众的情绪性而建立专政”。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国际上,俾斯麦都善于操纵“心理战”。比如,对于民族主义情绪和战争恐慌的煽动,是他最强有力武器。他指出,“如果一个民族感到它的荣誉受到了亵渎,那么其荣誉就确实受到了亵渎,必须采取相应的行动”。该民族是否实际上受到了亵渎是次要的,最重要的是要让该民族感觉到其荣誉受到了亵渎,俾斯麦正是藉此而树立他在国内的权威,以及发动对他国的战争。

  俾斯麦政治的自由民主困境

  对于韦伯来说,志业政治家必须拥有责任伦理和信念伦理,从而对仅仅将政治视为权力斗争的马基雅维利式观点进行限制,但是志业政治家的责任和信念究竟为何,则是一个人世界问题。自由民主并不必然是志业政治家的伦理道德所在,也正是在这一点上,俾斯麦不太像是韦伯所界定的志业政治家。因为他被视为是一个“不讲道德的”的强权政治家,“对于世间的道德力量,他没有丝毫概念”,他将人道主义贬低为无用的“废话”。

  虽然在政治手腕和政治手段上,俾斯麦是不讲道德、不负责任、冷酷无情的强权人物。但他绝非只是追求个人权力的机会主义者,他也有其坚定的责任和信念,尤其是他对国家利益、德意志民族的责任感和对于君主制的顽固信念。正是出于对普鲁士及德意志民族所担负之责任,他同样可以以负有责任的态度去声称:“我再无旁顾,这就是我的立场!”就他的君主制信念而言,“俾斯麦身上寄宿着一个中世纪的灵魂”,他具有相对于潮流独立性和引领性,在自由民主大行其道的欧洲努力维持德国的君主制。俾斯麦甚至根据其君主制信念来制定外交战略确定联盟和对抗的国外势力。事实上,他的这一外交策略后来被证明是极为错误失败的。

  可见,俾斯麦所具有的是一个强权政治家的民族主义责任和保守主义信念,而不是韦伯所推崇的自由民主的责任和信念。俾斯麦所面对的问题是,落后于英法美的德国该如何发展,政治经济落后的德国该如何崛起并担负起欧洲及欧洲文明领导者的角色?俾斯麦在实践中走出了一条忽视甚至压制自由民主、专注于资本主义和民族主义的强权道路。俾斯麦的一生志业给予德意志民族深刻影响(包括正面的和负面的影响),如何评价他的影响不只是德国人事情。实际上,对于今天的后发大国,俾斯麦和德意志民族的经验教训都值得深思。

  《俾斯麦与德意志帝国》读后感(二):《俾斯麦与德意志帝国》:名为英雄的悖论

  说起来,国人读欧洲史,尤其是中欧这样众多邦国林立、长期犬牙交错状态,一开始总是感到很不适应。譬如像“德意志”的概念,它从一个松散的邦联,到一个“帝国”的演变,即使是在高中世界历史课本上,也是一个不好讲授的难点。这大概是因为我们习惯了“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的天下大势,“分而不合”的长期独立自治,终究不符合我们的思维定式吧。

  当然,德意志的故事,最终还是变成了我们熟悉的模式。这当然要“感谢”一个人,他就是大名鼎鼎的“铁血宰相”俾斯麦——一个人“统一”了一个帝国,塑造了一个国家长久以来的精神特质,这怎么看都是一个英雄故事。

  埃里克•埃克的这本《俾斯麦与德意志帝国》,是众多关于俾斯麦的传记作品里较为经典的一种。其经典性除了内容上的丰富详实,还在于作者本人的评点往往也很是独到犀利。埃里克•埃克的个人经历本身就很丰富。1878年生于德国柏林的他,童年时代恰逢俾斯麦执政末期。他最初以法律记者、议员的身份在上诉法院从事法律工作,1937年为躲避纳粹迫害移居英国,在伦敦大学和牛津大学讲学,并开始反思德意志民族崛起之路。

  结合这样的背景,我们便不难解释为何这本传记会给人一种“瞻前顾后”之感——作者对于俾斯麦成名前的考察,与其留给德意志民族的“精神遗产”这两方面的交代是让人印象深刻的,而这两方面的考察,最终的得出的结果其实都是“专注”——作为一种品质,更作为一种态度魅力,对于个人、民族和国家,乃至世界的意义。

  俾斯麦的人生之路一开始并不顺利。尽管出身“容克”——一种近似于“大地主”的贵族阶级,但俾斯麦过于强烈的个性还是让他显得有些颓废郁郁寡欢,毕竟他只想“演奏自己的音乐,要么就什么都不做”。但一个偶然的契机,他结识了一位贵族的女儿,从而开始不断有机会接触上流社会,为自己的政治之路奠定了基础

  “强烈的个性”始终是俾斯麦的标签。“铁与血”的德意志精神构成,是他在成为帝国宰相后所极力标榜的。而在此之前,他独一无二的决断力,使得即使在当时与普鲁士关系“忽远忽近”的奥地利皇帝不仅要敬他三分,在遇到问题时甚至也要向他征询意见。这大概就是人类社会的有趣现象之一,尽管声称自己是“绝对理性”的,但人类社会中,也绝对不缺少“领头羊”现象——人会不自觉地,盲从那些看上去异常坚定的“领导者”,这样的人也因此而“被需要着”。

  大概被称为“铁血宰相”的俾斯麦,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才从一个名不见经传普通人,一步步站上欧洲大陆的权力中心吧。只是倘若对比起来,我们不免会有些心痛,因为此时的中国,倘若能有一位真正具有决断力的领袖来“整饬纲纪”,或许历史的走向也会有所不同吧。

  作为英雄的俾斯麦让他的民族,真正成为了一个“绝对国家”,可英雄难免迟暮,而“一朝天子一朝臣”的情节,会发生在欧洲大陆之上,似情理之中,却不免让人唏嘘。

  他的辞呈中的一个句子,让人心沉重

  “我忠诚地为皇室和陛下服务,多年来已经习惯了我此前一直以为永久不变的地位,对我而言,无论是切断我习惯的与陛下的关系还是断绝与帝国和普鲁士的全部政策联系,都是非常痛苦的。”

  一个人之所以成为英雄,总是因为他与自己所在的时代“格格不入”,才能把自己的时代变成背景幕布。可吊诡的地方在于,也是因为这样的“格格不入”,幕布会因英雄而改变,英雄却会融进自己自己亲手更换的幕景之中。

  这大概就是名为英雄的悖论了——他改变世界的野心,最终埋葬的却是自己。至于那唯一可能保留下来的精神特质,却还可能被误用,变成一场旷日持久灾难

  《俾斯麦与德意志帝国》读后感(三):不懂之处

  别扭但可以看懂的地方就算了,主要列出看不懂的地方。我看不懂,可能是因为我水平太低,译者主旨过于高远。

  6,“俘获了船”,不懂何意。

  11,'"如果你试图攥住他,你只会发现黏滑的本体"。不懂何为“黏滑的本体”。

  30,“本生曾经为欧洲构想出一种相当异想天开的‘新秩序’”,不知道‘本生’何意。

  57,“海特再次拒绝违反宪法在没有预算案的条件下进行治理,辞职退出了内阁。”前半句读不懂。

  81,"两个公国都保留各自专门的代理(或者等级会议)",这个“代理”似乎不通,可能是“代议机构

  88,“在联邦成员国和德国人民中间盛行的观点是丹麦国王不是荷尔斯泰因公爵”。“观点是丹麦国王不是不是荷尔斯泰因公爵”?

  131,“这个计划最早只能议会投票表决奥地利的动议的会议上进行商讨”。

  196-197,“德国政治的关键存在于君主和王朝之中,在政论家、议会抑或新闻界、路障那里是找不到的”。

  《俾斯麦与德意志帝国》读后感(四):权谋和民族利益

  权谋和民族利益

  《俾斯麦与德意志帝国》书评

  《俾斯麦与德意志帝国》是英国学者埃里克.埃克最为有名的著作之一,顾名思义是将铁血宰相俾斯麦的政治生涯。要理解埃里克为什么要写这部书,简述埃里克的经历颇为必要。埃里克1878年出生于柏林,以法律记者、议员身份在上诉法院从事法律工作。1937年为躲避纳粹迫害,移居英国。正是由于他的经历,让他开始反思德国崛起之路,写下了许多著作,而本书正是这许多著作中的一本。

  俾斯麦是德意志帝国的铁血宰相,综观其一生,他是一个远远超越了时代的人,他以其过人的能力和外交技巧将一众国王、皇帝和大臣玩弄于股掌之间,几乎是以一人之力缔造了强大的德意志帝国。清代金圣叹说过:“以一人之心力不难于造五凤楼。”俾斯麦岂止造了一栋楼?他缔造了一个帝国,造就了德意志民族的崛起!本书从俾斯麦的准备时期讲起,一直写到他黯然下台,冷静客观地带领读者重温了俾斯麦的经历,并隐然探讨了德意志帝国给世界带来灾难的深层原因。

  俾斯麦出身容克地主贵族阶层终身思想反动保守,其保守我觉得一半来自于他自身的高素质—连才学平庸的国王大臣他都看不起,那些佃农和平民又怎么能入他的法眼呢?另一半来自其出身,屁股决定立场。俾斯麦四十岁之前虽然百般钻营,但是一直没有什么机会,因为当时世界大势、历史车轮前进的方向是民主和革命。英法掀起的资本主义革命大唱“自由平等博爱”,政治上全世界都在风行“议会制”或者“君主立宪制”,俾斯麦公然大唱反调,自然毫无机会。

  但是有才能就有机会。尤其在各个小国林立的欧洲,事件层出不穷。丹麦国王的死是俾斯麦发迹的第一个机会。丹麦当时控制着荷尔斯坦因和石勒苏益格两个地区,而这两个地区的人自认为属于德意志民族,民族认同感很强。所以没有后嗣的丹麦国王死后,这两个地区的去向成了一个大麻烦。普鲁士国王手下的大臣都不堪用,俾斯麦的机会来了。俾斯麦所缺只是这么一个机会,他绝顶的才华和智慧远远超过了同时代的任何人,他只缺跳过龙门便可化身为龙翱翔九天!荷尔斯坦因和石勒苏益格本来与普鲁士关系不大,但是俾斯麦借用了“德意志联盟”开始插手,联手奥地利,让这个问题长期悬而不决。这是一个精明到家的策略!水要搅混了才好摸鱼。果然最后两块地盘花落普鲁士,而奥地利由于鞭长莫及只是为普鲁士做了嫁衣裳,想要跟普鲁士翻脸吧,俾斯麦早早跟法国的拿破仑三世套磁套牢了,用几句虚无的许诺不仅换得法国的按兵不动,甚至还有为普鲁士朋友两肋插刀的劲头!这一套组合拳下来真真可以看出俾斯麦的精到老成算无遗策,庸碌之辈难以望其项背。在其同侪还在纠结与“民主”等华丽字眼儿的时候,他早早看出其中的虚妄,而把民族利益放在了第一位。而此等眼光,连普鲁士国王和王太子都不具有—俾斯麦行事经常用获利前景引诱国王发布命令,但自己真正的目的根本不告诉国王!

  在奥地利与普鲁士的关系上,俾斯麦从一开始就把奥地利当成了假想敌。这一点是俾斯麦的真才实学。假如德意志联邦包括了奥地利,因为奥地利与普鲁士势均力敌,必然无法产生一个政令统一的中央政府。很难说俾斯麦在掌权开始就预见到德意志的统一以及政令统一的问题,但是无疑他有着出色的政治预感,一开始就没有把奥地利划到德意志统一的圈子里去。

  正因为如此,在荷尔斯泰因和石勒苏益格问题上,俾斯麦着实坑了奥地利一把—虽有出兵之实,但无出兵之利,完完全全是给普鲁士做了嫁衣裳。而俾斯麦与法国皇帝拿破仑三世早早拉好了关系,暗示他普鲁士愿意放弃莱茵河以南地区任其取用。法国天真地相信了,等奥地利老实了,普鲁士也拿到那两片地了,拿破仑三世乐呵呵地要求自己“应得”的利益来了。俾斯麦劈脸就是一耳光:协议呢?我不记得签过任何文件!法国这才发现俾斯麦一直都是嘴上说说而已,连个签字都没给法国!法国这个郁闷,打算去拿下比利时,心说,我忙活半天不能白忙啊,总得落下点东西吧,要不然不成傻子了!但是俾斯麦挑唆英国出来干涉,最后法国是白忙一场。要是不看作者对于俾斯麦的欺诈手段的讽刺,这几步棋其实走得是张弛有度,井然不乱,又稳又准又狠!国际形势虽然瞬息万变,但是俾斯麦却能心闲手敏,算无遗策。最艰难的是,这一套高难度动作是在顶头上司—国王都不理解他在干什么的情况下完成的!

  从丹麦问题开始,俾斯麦一路前行,就这样一步接一步、一环套一环,直至建立北德意志联盟,在普法战争之后,俾斯麦被封为亲王,达到权力的顶峰,建成了统一德意志的伟业!

  作者埃里克身为德国人,却逃出德国避难,所以他的观点表面上看是客观冷静,实则是一种平衡,既包含着身为德意志人的民族自豪感,又带有一种批判,想找出德国出问题的根源。对于俾斯麦,他很钦佩他为民族争取到的利益以及统一德意志的伟业,但是对俾斯麦的欺骗诈术以及不守信用法律则痛加贬抑,认为这是德意志走向疯狂没落的起点。对此我觉得自己没有那么深远的眼光,但是对比很多出卖民族利益以换取个人利益的人,俾斯麦其实是个成功的人,而且还是好人。

  另外感想就是国家的统一。一个民族要强大,必须要有一个统一的国家。比如日本在丰臣秀吉当权时敢于想象侵略中国,而在西乡隆盛等豪强造成统一的日本之后真正地侵略了中国。德意志民族也是在俾斯麦手中统一之后走上强大之路。只是俾斯麦本身持有如此保守反动的观点实在不合“历史规律”,这说明现实永远不是教科书!

  中国因为地缘原因早早成为一个统一的帝国,但是也因为地缘而早早失去扩张和创新的动力。读完本书的感想是,统一的国家并非坏事,失去前进的动力才是坏事。

  《俾斯麦与德意志帝国》读后感(五):铁血首相的斑驳往事

  德国历史学家埃里克•埃克(Erick Eyck)的著作《俾斯麦与德意志帝国》(Bismarck and the German Empire)对德国逝去的那段历史做了全面透彻的分析,其中展示了俾斯麦作为德意志首相在欧洲政坛叱咤风云的往事以及俾斯麦的政治家活动对德国历史进程的影响与发展。

  埃克博士的这部书不光光是铁血宰相的个人传记,更侧重于展现俾斯麦是如何介入和影响德国政治决策的方方面面。尽管有时埃克先生的论述有如俾斯麦的外交手腕般的复杂,难以理解和捉摸,但这绝对是一部深入了解德国断代史不可或缺的力作。

  这部作品始于描摹俾斯麦早期的生活经历,他的失意和其后的成就。俾斯麦继承了其母的智慧和其父的容克头衔,展现德国社会精英政治的自信的一面。在拒绝出任普鲁士一个小镇的公职时,俾斯麦解释道,普鲁士的官员像交响乐队的成员,只会合奏,而他要独立演奏自己心中的音乐,要么就什么都不做。最终俾斯麦得到了独奏的机会,可能只有威廉一世乐于聆听。所以当俾斯麦和德意志新任皇帝威廉二世不睦时,他的政治生命自然作结,书中描绘了一个丧失权力、智穷力竭的衰老总理的黯然离场。

  埃克博士不吝笔墨赞美俾斯麦担任普鲁士王国首相期间,通过一系列铁血战争统一德意志的政治天赋及其合纵连横操纵各国关系的文韬武略。他亦不惮于批判伟人的背信弃义,玩弄政治花招。作者甚至引用圣经来强烈谴责俾斯麦的这类外交决策。我们读到俾斯麦在不同的执政时期分别联合奥地利、法兰西、意大利、俄国等诸国,通过侵略手段拓展了普鲁士和德意志的疆界,而之后一旦攻略目标发生了变化,俾斯麦便单方面撕毁原先的盟约,倒戈一击,让原来的同盟国猝不及防,败得灰头土脸,只能俯首称臣。

  书中曾假设如果俾斯麦成功和英国结盟,欧洲文明的进程将大为改观。可惜俾斯麦无法像在欧洲大陆支配他国政客般地主宰英国政坛,因此类似的联盟没有形成的可能。当然俾斯麦具备足够的政治智慧,懂得何时停止侵略战争而寻求外交途径解决争端,一如他在1871年战胜法国之后便休兵养息了。但不可避免的是,俾斯麦的许多政策成为了导致日后第一次世界大战的不稳定的造因。

  埃克博士深刻地指出俾斯麦的缺陷之一在于他对人类的本性的理解。这位政治强人无法理解世上有些东西他是无法控制和操纵的,比如经济。他也理解不了人类的有些行为会完全出于爱与无私,他却斥责为愚蠢的人道主义。

  埃克博士的文风有时有点滞重,但也有可能是翻译的问题,许多名词和长句读来让人迷糊。但总的来说这部写于上世纪六十年代的作品能依据客观史料,抓住核心问题,呈现铁血首相的斑驳往事,埃克博士的史识不容置疑。

  2015/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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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俾斯麦与德意志帝国》读后感(六):站在历史的线上看待俾斯麦

  中国古代有多位著名的宰相,比如我们熟悉的王安石、曾国藩等。一个朝代的兴盛,宰相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当然在外国,一个国家的发展,和宰相也有着至关重要的关系。比如这本书的主角俾斯麦。

  俾斯麦,普鲁士人,但是他的名字却在整个欧洲如雷贯耳,不仅仅是因为他的政治手腕,更是因为在他的任宰相期间,统一了德国。就如同中国历史上的秦相李斯,因为这二个人都完成了统一大业,他们的一生可以说都在追逐功利权势。同时他们也是功过昭著的,李斯的焚书坑儒,俾斯麦铁与血政策。他们建功立业了,却也造成了难以预料的灾难。

  《俾斯麦与德意志帝国》的作者是埃里克•埃克,他在伦敦和牛津大学讲学时开始反思德意志民族的崛起,曾写过《俾斯麦研究》等论著。

  作者分析了大量的资料,是以站在一个客观的角度来看待俾斯麦,他是一个成功并且机巧善谋的人。他是一个超优秀的外交官,有着过人的外交手段,懂得时势分析,以达到实力以及利益最大化。如1866年俾斯麦带普军逼近奥地利都城维也纳,有个提出占领全境,他却退出,当法国干预时,奥地利退出德意志,并拿出几个邦国给普鲁士。他是政客,有着超乎他人的政治敏锐感,懂时借势造势,主张强权政治,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因为他是容克,代表了贵族地主阶级的利益,他提出扩大领土,深受国王赏识。他可以站在宗教的立场主张宗教主义,但是他却不忠于任何教条主义。在当时他是唯一一个敢唱反调的,不会被困于任何宗教或是法律条规的一个人。如当时议会指控政府违背宪令,他不怕不害怕,干脆一脚踢开议会。

  在俾斯麦眼中没有永远的同盟,所有的同盟都是建立在利益之上,对己有利的情况。但是他是忠于他的国王的,他认为自己是国王唯一忠心的仆人,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国王。而如此有野心的仆人,对于国王来说,也是厌烦的,就同古代开国的功臣,幼主在长期被压迫下,终会反抗,而这也是使俾斯麦最终离开政治舞台。

  在这么一个时代,出现这么一个人物,肯定有其必然性。俾斯麦在早期,也是一个好学之人,上过大学,读过大量的历史,哲学等书籍。他善于观察,不仅能言善辩,而且善于分析人物心理。他的野心在年青时就显示出来了,而读过大量书籍,使他的谋略智慧站在了另一个层面上,后期接触了很多人,到达过很多地方,这也让他的眼界开阔。作者在写的时候把历史大环境各方面的因素都综合考虑进去,得以让我们看到如此全面如此详细真实的事情。

  最初在历史故事中了解到的俾斯麦,似乎被神化,铁血政策让民族意识高涨,事事顺利。特别是他退休后的生活,也被刻画的舒适潇洒。但是在读过这本书之后,才了解,并非是他本意如此,而是被迫,其生活也没有那么美好。从最初他就是认铁血政策,直到最终的实施,弊端是不仅削弱了德意志民族的自由意识、正义感和人道精神,而且还极大地影响了德国及欧洲的历史走向。

  知古不知今,谓之落尘。至今不知古,谓之盲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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