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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经典读后感10篇

2018-04-08 20:07:05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芳华经典读后感10篇

  《芳华》是一本由严歌苓著作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9.00元,页数:215,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芳华》读后感(一):芳华书评

  作者以第一人称的新型写作手法在虚实之间叙述了从70年代开始长达40年的文工团战友之间生活点点滴滴,爱恨情仇充分体会到了那个年代对于爱情的禁令,和社会性质!通过对大好人雷又锋——刘锋的描写,充分能感受时代特点,以及人的本性——自私、善妒!当触摸事件发生后,所有人都为之松了一口气,原来被视若神翕的道德模范也同所有正常人一样有着七情六欲!每个个体便依靠集体的威势,相互借胆迫害着他!因为刘锋就是他们想臭骂抽打的自我,他们无法打自己,但可以打刘锋!而最终我能体会到的深情只能是:陪伴才是最长情的告白!小曼用陪伴表达着对刘锋的依恋!而人这一生能碰到那么一个身体和心都爱的人是那么的不易!而刘锋把这些都给了林丁丁,得来的确实如此下场!着实令人唏嘘不已!好人是否有好报呢?这个我不做评论,每个人自有与其相契合的活法

  《芳华》读后感(二):“芳华”下的真心善意欺骗

  小曼,刘峰,丁丁,淑雯,萧穗子。个人一些感悟,小曼,一个悲惨背景女孩,没有父亲环境生长,被母亲带到大官之家,寄人篱下渴望被爱,却从未被爱,一直想生病,渴望母亲最真挚,最无防备的拥抱,一声到头来却只拥有过两次,最后成了战地英雄,仍然未被完全被爱,却是一直惦记着当时那温柔的一抱,不顾嫌弃地刘峰的一抱,而刘峰心里却是始终不能忘却哪一抹“触摸”,那个给他内心留下,生根发芽的女人。然而这个女人的一声‘救命’让他丧失了爱人能力,一生勤勤恳恳,雷锋般雕像,即便自己不难之处,仍然救助于比他更差的人。萧穗子,却是里面最目击最全的人,看尽了其中的芳华,看尽了背叛,欺骗,也有隐藏于底层的不被发现的善意。

  《芳华》读后感(三):“假如我在战斗光荣牺牲,你会看到盛开的山茶花”

  “人的命运与时代最终无法分割,个体发言需要付出极大勇气,他也许会被审判和牺牲”

  其实不知道要说什么的,很快的将这个故事读完,只是没有想到如此的悲伤绝望创业老师在讲文革时期的故事,与书中那个司令家女儿和下海的二流子男朋友的故事如出一辙

  ”现实”远比电影精彩得多。书中爱情比重的描述,是所有爱情故事里,我读过的,美化程度最低的。总觉得严歌苓的故事中人物的爱欲比纯粹的爱情多得多。对于“文革” 对于我们这一代,它更多的像历史事件,毕竟对于如今周遭生存环境的精神追求,于我来说没有爱豆的最新动态来得重要

  这本书几乎断送了我对于过去“纯真年代”的想法,也不似创业老师讲的那个如今发家致富的学长是如何在第二日要调回城市时刻,发生火灾,舍命救下了一个农村姑娘那般,拥有如此伟大情怀和献身精神。其实我还在不断地安慰自己,其实那些过去的事情,都会以不同视角再次呈现出来,不是历久弥新记忆也是任人打扮小姑娘,随着时光流逝不断地改变

  “我们当时怎么那么爱背叛别人?怎么不觉得背叛无耻?反而觉得正义,我们那时候可真的够操蛋的,把背叛当正义,那就是背叛的时代,时代操蛋”。现在还有空间余地来指摘这个时代么?毕竟不论从穗子、丁丁,性感的女人、领导都腐坏到无以复加人性的扭曲是放下尊严和基本的善良,从别人的缺陷中达到自我认可满足

  一直期待着穗子可以和刘峰发生什么,可能是叙事角度带给我的错觉,穗子与刘峰同病相怜同时,她还没有丧失人性中最基础良知。那座“红楼”里,人们物质、精神已经逼仄到将人性最丑恶一面展现出来。红红绿绿,不能粉饰太平,命运,作为凡人宿命由时代缔造,由时代结束

  之前看《老师很美》 还是初中的时候,词汇贫乏,可以描述的滋味太少。爱情在任何缝隙中都必不可少欲望不会停歇下来,架构在故事之上的永远不止是生的希望。何小曼和母亲的故事是整段故事中最能吃进去的部分,母亲的病态凛冽冷漠,命途多舛,亲情作为唯一的慰藉,可以给予人唯一的慰藉,也彻底将它彻底摧毁。

  这是剧本?还是小说?算不上喜欢这本书,这里面每个人物,我都爱不起来,恨不起来。刘峰的不幸,是时代的不幸。

  现在,我们是否都有,做好平凡人的权利

  “人们需要被黑暗牺牲的行者,就如同读者需要被黑暗牺牲的作者。他们不愿意去做而渴望做到的事,需要特定的人替他们实践和完成”

  《芳华》读后感(四):青春是永不褪色的芳华

  本应于今年国庆档上映的《芳华》却无故没有上映,让人不免好奇这部电影是否暗藏一些敏感因素。之后我在一篇公众号推送中读到关于严歌苓这个传奇的女人,说她出身部队文艺兵,美丽而自制,外交官舍弃身份只为获得美人心,高晓松只花钱为翻拍她的作品,这样一个才貌双全的女子无疑是令人艳羡的,她容貌的美丽我已从推文的图片里领略到了,那这样的美人究竟会写出怎样的作品呢?怀着好奇我翻开了《芳华》。

  全书只有十万字左右,全篇读完,第一个给我的感受即是:这个题材为什么会被禁呢?男男女女的那些事说穿了也无非那些,即使是放在40多年前,也并不算尺度特别大的事。那就只能是政治或历史原因了。毕竟是在军队,文工团这种美人扎堆的地方,在她的笔下成了华丽毛皮下暗藏的虱子。女生之间的虚荣攀比与嫉妒撕逼、男女之间的暗恋冲动父母子女之间的淡漠与疏离……青春的绚烂必然逃不开与这些感情之间的纠缠

  这篇感情纠缠的线路必要经过人物来理清。那这跟主线就是刘峰,刘峰这个外貌出众的山东小伙子属于文工团的异类,他的能干体现在他乐于助人、脏活累活抢着干,一度成为学雷锋标兵、党员骨干,然而经过“触摸”事件后,刘峰的人生从顶点开始下坠,直到死去他都一直活在那件事的阴影里。如果说刘峰是一棵树的话,那么林丁丁、何小嫚、郝淑雯、萧穗子等等就是这棵树上的分叉,林丁丁是那支在最顶端改变了树木生长的枝桠,他让刘峰这棵本就不高大的树彻底的倾斜、残败、枯萎。同时萧穗子就是严歌苓,这个名字也表明了她在这个故事中的地位。她只是个小穗子,卑微不起眼,她游离于故事的主线之外,作为局外人能够冷静观察独立思考,尽情的想象

  但她真的游离于刘峰的事情之外吗?“其实当时红楼里每个人都跟我一样,自始至终对刘峰的好没有信服过。就像我一样,所有人心底存在着那点儿阴暗,想看到刘峰露馅儿,露出蛛丝马迹,让我们至少看到他不比我们好到哪儿去,也有着我们那些小小的无耻和下流,也会不时产生小小的犯罪感,偷炊事班一包味精,或在公共游泳池里擦一下女孩儿身体等等之类。因此我们一面享用刘峰的好心眼儿,一面从不停止地质疑他的好心眼儿。刘峰跟我们,是存在于同一个三维空间,具有同样的物质分子密度,他怎么可能比我们好?还好那么多?我从最开始认识刘峰,窥见他笑得放肆时露出的那一丝儿无耻,一丝儿赖,就下意识地进入了一场不怀好意的长久等待,等待看刘峰的好戏:只要他具有人性就一定会演出好戏来”我觉得这才是作者她们自始至终一直关注他的原因。

  刘峰作为当之无愧的男主角,却一直没有一个合适女主角。因为他是一个好人,“什么叫好人?我们这些女人作为情人的那部分,对“好人”是瞎着眼的。郝淑雯是一个最好的例子,她把同情,善意,甚至崇拜都给好人,哪怕触摸一把,也可以偶然想开,对好人慷慨一番,但激情爱情婚嫁,还是把好人关在门外。”所以郝淑雯也只会在时过境迁之后,说她会给刘峰一个机会力所能及的帮助他,毕竟好人命不长。所以说男人不坏女人不爱这种话也是女人自己作出来的,你又要激情又要长情,年少时不懂可以幻想兼得,过了公主病的年纪还是应记得“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如果说没有“触摸”事件,或许林丁丁只会成为他心头的白月光,但何小嫚却永远不会成为他的朱砂痣。即便刘峰已经落魄至此,他也没有接受小嫚。因为他的心已经在林丁丁那儿已经死去,而身体也诚实选择了像小惠那样截然不同类型。小嫚应该是仅次于刘峰的悲情人物,她不是“何小嫚”,她是何人的小嫚呢?她一生只是她自己的小嫚。这么缺爱的一个女人因为刘峰是她暗淡青春里的一束光,因此她飞蛾扑火般的勇敢追逐,但我想,她至少陪刘峰走过了人生最后一段路,成为过他名义上的“女朋友”,这种不计回报的爱可能才最接近爱情本身的样子

  作为文艺兵,舞台就是他们的生命。当舞台落幕,每个人要回到生活的轨道继续着自己的独角戏。无论是当初被捧做掌上明珠的林丁丁,还是相当于现在“白富美”的郝淑雯,她们的精彩都随着舞台的落幕而黯淡了。于是她们总是会回忆从前,拉着萧穗子把那段记忆不断咀嚼,再经由萧穗子的“添油加醋”,还原出一道带着口水馊味的隔夜饭。

  这段芳华的绚烂是由许许多多的人或轻或重的在每个犹如白纸的青春中画上的色彩。“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要靠相互借胆来体味我们的高。为什么会对刘峰那样?我们那群可怜虫,十几二十岁,都缺乏做人看家本领,只有在融为集体,相互借胆迫害一个人的时候,才觉得个人强大一点儿。”于是林丁丁给刘峰画上浓重的一笔黑色压抑了他一辈子;刘峰给何小嫚涂上闪亮的一抹明黄,照进了她的生命;萧穗子给郝淑雯点上淡淡的紫色,激发了她内心的嫉妒……青春是永不褪色的芳华,愿你我都不负流年

  《芳华》读后感(五):我怕他们下了地狱仍受苦受难,我怕他们上了天堂仍甘为孺子牛。

  最后的结局,刘峰的葬礼又让了出去,是啊,如果他还活着,他肯定会这么做。这是他的高尚,但我心中一直有的疑问又颤了颤。好人的归宿到底在我们心中怎样才是值得的。

  雷锋年纪轻轻便死于工伤,刘峰年少背着身体的苦为人服务,“触摸”后背着精神上的污蔑,越战后丢弃了胳膊,退伍后生活仍举步维艰,最后患癌症离世,葬礼也让了出去。

  倘若下了地狱他们仍受苦受难,我们心里难受。倘若他们上了天堂仍心甘情愿为“天使”服务,我们心中也不会好过。难道,好人,就不想该别的好人服务吗?

  《朗读者》中,主角的父亲在主角陷入两难时,也和他说过:“这件事若是他自己的决定,我们应当尊重,而不是干涉,他的内心是快乐的,就足够了。”《隧道》中那个救援队长,在隧道图纸错误,似乎已经没有任何希望的时候,仍继续坚持着。“是我让他坚持的活下去,是我承诺我们会救他出来,如果我们现在就放弃了,那我们岂不是太混蛋了吗?”他说。

  好人心中当无愧,他们自己知道自己是高尚的,我们何必还去替他们难过呢?我们心中升起尊重,他们尊重的结局又与我们何干?

  好人,能够成为好人,就是上帝给他们最好的礼物,他们,并不吃亏

  《芳华》读后感(六):审美错觉下的芳华

  严歌苓这本小说是受冯小刚命题作文的。她在采访时说: “几年前小刚导演跟我说:‘你写个文工团的故事吧,我也是文工团出来的,我们那时候的爱情、我们那时候的那种东西,现在的年轻人好像都没有经历过。’我就想到我们团里的一些人物、一些故事,开始构思了这么一个小说。” 写完给冯导一看,就拍了,还改了个名字,叫芳华。小说原名是《你触摸了我》,直接指涉书中屈指可数重要事件之首,对应的英文名叫you touched me,冯小刚可能对这种语言双关梗并不感冒,令严歌苓改了,并觉得严歌苓提供的“芳华”这个选项很符合自己的感受和记忆,象征着青春与美好。——

冯小刚选中了《芳华》,他说:“‘芳’是芬芳气味,‘华’是缤纷的色彩,非常有青春和美好的气息,很符合记忆中的美的印象。”

  冯小刚一个直男带着青年时代对文工团的美好记忆和浓浓的女兵情结下的这个命题,严歌苓尽心尽力不多不少地完成了。事实上这本书从头至尾透着一股直男气息,似乎作者向冯导的视角努力靠拢。严歌苓一个美国创意写作熟手,放弃了她那一套操练得炉火纯青可以说相当成功、甚至成功得有点令人生厌的手法,像一个刚红起来的豆瓣红人作者一样插科打诨毫不费力地写起自己曾经熟悉的一段生活经历。说是毫不费力,但不可谓不用心,严歌苓自称这是自己写作的最诚实的一本书,然而就像很多成名的作家最终着手写自己自籍籍无名起就心心念念想写的私心主题一样,这本书不够好。

  我不是这本书的目标人群,我一点也没有文工团和女兵情结,甚至青春情怀也没有。青春和美好挂钩这种propaganda,我没买帐过。但是如果说这本书及其改编电影的目标人群是文工团情怀和青春大电影的拥趸,那他们的评价可能就更不客观了。按照严歌苓的说法,保持精神和物理的距离可能更加有利于观察对象。我想我这样的读者还是可以谈谈《芳华》这本书。

  老实说,大部分时间我在逼迫自己看下去。本来我是信服严歌苓的,就她本身的技艺而言,她是成熟优秀的。但这本书笔调是极度轻佻的,像是一个假小子人到中年还在用青少年的方式写作,并且把自己成熟的人生阅历得出的判断大量注水后,以同样的方式呈现出来。在我设想严歌苓这本书完全是为冯导下单的电影脚本而创作并自觉不自觉地意图取悦一个已经执着于“文工团=美好青春+美好女兵”设定的中年直男大导演后,我得以继续心平气和读下去,确实严歌苓的诚意不多,也不少。她没有野心,她为国人电影观众做的已经超标了,你想看的东西都有,她还有一些若隐若现的反思(勉强吧)。冯导这边,还有残酷的战争场面可以拍呢,砰砰砰非常精彩,可以说剧本很好写了。但对于读者来说,这本书有点水。人物刻画勉强过关,“我”是最模糊不清的。鉴于“我”向来言辞轻佻,缺乏是非观,摇摆不定,假装同情所有人,又不在乎任何人,我理解她作为那个时代的产物,有着深刻的压抑,通常表现为对于两性接触有种控制不住的低级趣味审美,而对于人性高尚的部分有种敬而远之忍俊不禁的怪异反应,还有一种女性群体里表面开心果实际边缘人的冷感。直到“我”成为一个资深作家以后,才换了一种稍微庄重的态度来讲述每个人的故事和结局,不过那个真诚需要打个折扣,因为“我”已经是一个写作者的身份了,在写作的滤镜下一切都出于审美的需要,无论和解与赞美,还是眼泪和忏悔。 整体感觉是,作者并不敢触碰那段对自己来说最重要的一段时光。触摸仍然流于表面。“我”仍然站在安全的位置审美男主角的悲剧,分析和品鉴他的悲情人生、他稍纵即逝的芳华、他的低贱到尘埃里的结局。唯有努力拨弄那些残余的泡沫,维系记忆和叙事编织的审美错觉,“我”才能继续前行,放弃真正查看那段历史的责任。这种放弃也好像是在说,所有身在其中的人从未获得重新审查过去的权利和能力。

  在最后几页,我有一瞬间以为看到了严歌苓的真心,她好像在说:美好的年轻人啊,她们来不及悼念那逝去的芳华,没机会拨乱反正错待的青春,下一次见面就在追悼会了。

  没有比死亡更好的清算方式了,失意者失去了本来就不存在的重新讲述故事的机会,说不清道不明的忧伤和愤怒被一笔勾销,一切过往尽在老战友的酒中。青春和美貌经过岁月和选择的洗炼后,每个人的距离又近了一点点,但时代的变迁让他们失去了参照点。

  《芳华》读后感(七):人是时代的附属

  看过了电影又来看得书。电影与书的侧重点大概不一样吧。

  电影讲述的是一群文工团青年的青春故事,在讲一群人的青春。这群人在哪个时代不重要,不同的时代只是有不同的活法罢了。电影没有书里冷冰冰,文工团时期除了“触摸”事件,其他都是过分的捉弄。电影触动人,是因为大家都有这样的芳华岁月,过去、现在、将来,活生生的展示在眼前。我们知道,那不只是电影,也是我们的时月。

  书讲述的重点在时代,时代造成了刘峰的“不食人间烟火”,萧穗子抬不起头而要靠打压更弱势的何小曼,何小曼惨淡的前大半生,郝淑雯的跋扈气...人物的境遇交给了时代,讲一群人在这个(the)时代的交葛爱恨,而电影讲一群人在一个(a)时代。

  书的写作方式不像电影单纯按照时间,而是一个人写一段、一个时间写一段。这大概是文字和图像载体的不同,图像必须要展现全貌,文字可以有增有减有真有假。书和电影都是以萧穗子的讲述者身份展开的。电影的回忆大概是真实可靠的回忆,是战友们后来回忆来的;书中的事件多半是敏感的萧穗子补出来的。

  书中萧穗子说,自己期待着刘峰犯错误、露马脚,大家都乐于捉弄别人。即使放到现在,我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我们不少人大概还是有这种心理吧。 菲利普·津巴多所进行的“斯坦福监狱实验”,在模拟监狱环境下,心智正常的人在处于“狱警”的强势位置时,也会对无罪的处于劣势的被试“囚犯”施加刑罚。教授、“狱警”、“囚犯”都沉浸在自己扮演的角色中,囚犯被狱警折磨却视作自己“罪有应得”,教授维持监狱实验进行。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境遇,“时势造英雄”大概也有这个意思。唐朝人想不到宋朝宽松的市井管理与生活;蒸汽时代的人想不到攻壳机动队;现在的人想不到夏商奴隶的生活。我们是时代的一粒细沙,时代是沙海,我是这个时代,这个时代不是我。

  我们不能选择时代,我们没有月光宝盒,我们应做的事,是对自己好的事,我们应做的最好事,是本着心对自己好对别人好的事。

  《芳华》读后感(八):青春——只有不被善良所待的人才最能看到善良的人

  看完电影觉得挺触动同时因为对时代背景的陌生和探索,对剧中人物的渴望深度了解的驱动下,阅读了这本小说。

  我了解了一下时代背景。

  在文革末期,是70到80年代为背景,用我的理解来看就是我父母的出生的年代。我肤浅的认为,那个时候,是不会再有战争了。原来,抗美援朝和抗日战争之后,还有中印与中越战争。

  那个时候,1971年美国乒乓球队访华,中美关系得到改善,同时69年的珍宝岛战争的爆发,恶化了中苏关系,因此中美的改善对苏是不利的,苏利用了越南,于是越侵略中国。在1979年对越作战自卫。

  就是在这样一个背景下,围绕了一群二十多岁的少年少女的青春故事。

  看过很多青春片,纯纯的十多二十岁的校园爱情故事。

  这样的时代背景下的青春片在我看来很特别很有意义,即便我不是那个时代出生,可每个人的青春里都有书中或者影片中人物的影子啊。

  在我看来,这个作品的主人公应该是何小曼。至少比起以自述者为中心的萧穗子,贯穿整个故事的男主角刘峰,何小曼的故事很触动我,更让人同情。

  书中更感动我的是何。影片中,是刘峰和何两个人都让我很感动。

  在书中,首先,作者以故事中人物萧穗子的视角,描绘了那个时代整体的一个生活场景。

  其次开始介绍林丁丁。在我看来,林丁丁就像一个貌美傲娇备受瞩目带着一些势力现实的不怎么贴心的小姐姐的气质。哈哈我的标签也只能贴这些了,总之她在书中和影片中这个角色在我这里我都不喜欢。

  然后倒叙到了何小曼的小时候的介绍。相当于让我们了解一下她成长经历以对她现在的古怪的性格做的一个解释。

  这一个部分因为影片里没有详细介绍她的小时候,所以更加丰富了何小曼的人物形象。对她的悲怆人生,不被爱,母亲改嫁,在家就像一个拖油瓶,吃馊饭,穿不到自己想要的衣服,母亲也以一种讨好的方式在迎合继父,甚至会以得病这种方式来得到母爱的,为了逃避,她参加了文工团。然而在文工团,也是备受歧视,胸罩时间,跳舞被嫌弃身上馊。

  以及后来的小战士舞蹈,装病,被发现,被派到线下做护工,看到了前线士兵们的生生死死,那些士兵们血肉模糊的躯体,在这样一个环境下,最后她的精神分裂。

  而刘峰,是她青春里,唯一一个不嫌弃她的人,会陪她练舞,只有像何小曼这样始终不被善良善待,才最能看到别人的善良,看他刘峰的善良。

  同时后来,小说中讲到在大家心中像雷锋一样正义老实思想意识如同一根正直完美的标杆的刘峰一直爱着这个娇嗔漂亮的女孩,仅仅只是因为一个夜晚,一个表白的夜晚,因为青春的悸动与冲动,刘峰抱了一下林丁丁,

  而林丁丁的以小划大的反应大呼救命,(虽然我不能接受林丁丁有这样的反应,因为正是她这样的反应,让刘峰本应平实安静的一生有了一个巨大的转折与悲哀,但现在想想,那个时候十多二十岁的有点小傲娇的女生,不都是有这样的几分娇嗔矫情吧)林丁丁的这样一个许多人有保护欲望的人,让大家不由得把所有的矛头指向刘峰。

  刘峰被下派前线去当兵。

  这个时候,刘峰和何小曼之后被下派到前线当护理又有了人生的交接点。

  刘峰,何小曼是相信他的。何小曼怨这些人,怨他们为什么不相信刘峰这样善良的好人。何小曼对他的爱,更加深深了一些。同是天涯沦落人吧。

  后来刘峰在中越战争中丢了一只手臂。

  之后就是叙述了他们在这波人各种的婚姻。

  林丁丁两次改嫁。小说有详细讲述,影片中是一笔带过。

  郝淑文和年轻时暧昧的痞痞男孩在一起了。

  刘峰和一个叫小惠的妓女在一起了,因为生理,因为日子还是要过的。

  后来小惠依然过不惯刘峰这般文邹邹的生活离开了,留有一女。

  后来,刘峰和何小曼最后相逢了,相依为命,互相陪伴。

  似乎这个作品里,看到了每个人的青春的影子。也为那个时代的大背景的一些人感到深深的悲哀。

  《芳华》读后感(九):失望的沧海

  太喜欢《芳华》这本书了…

  大概是每一本从青春写到暮年的书都有一种亲历的沧桑感,似乎经历了许许多多次,似乎参透了这机遇和得不到并存的人生。就像每次重刷1988都不忍心看结局,最后两章泪流不止…

  所有人心底都存在着那点儿阴暗,想看到刘峰露馅,露出蛛丝马迹,让我们至少看到他不比我们好到哪儿去,也有着我们那些小小的无耻和下流

  刘峰是被时代摧毁的人。那个时代是玩弄人的。人总是轻易被捧杀,又轻易被践踏。看过很多关于文革的小说,但芳华还是成功打动了我。“鬼慢慢揭下了皮”,丑恶的社会核心侵蚀了人的灵魂。人必须平凡,必须服从集体,个性是罪恶,正义也是罪恶,集体成为了丑恶嘴脸最佳的掩护。

  小曼曾经过失望的沧海,遇见第一个岛屿,就登陆了。

  小曼的故事不忍卒读,实在太有共鸣。想起过去。低声下气,寄人篱下。我很理解她为什么会成长成为这样一个人。就像我,我也觉得自己长期内心阴暗,看透一切,永远得不到幸福。我懦弱,自卑,畏手畏脚,战战兢兢。只求世上容我这多余人一方田地。时隔多少年,我才坦然面对这些事,大大方方跟人谈论。我是多么希望你能幸福啊。别人能平等对你,既不高高捧成英雄,也不重重踩在脚下。

  丁丁的,那一记触碰才那么销魂,那么该死,那么值得为之一死。

  林丁丁只是时代的缩影,并不能怪她。就像她自己也过得不幸福一样,人生没有如果。其实都是必然发生的事。爱变成旧伤疤,一提就痛,是一种怎样的感觉。最后最后,尽是些人生对我们的玩弄,没机会重来了,没办法翻身了,痛得那么深还一直都在,也许离开是种解脱,但谁又舍得呢。

  期待电影版。

  《芳华》读后感(十):英雄注定死去,庸人长命百岁。

  严歌苓写芳华,和王安忆写叔叔的故事一样,第一人称半自传+半想象式填充,所以作为读者的我总要怀疑一下是不是为了形式填内容,为了人性写人物。

  然而经历了一点时间,就觉得人这种生物真的很奇怪,你要快乐就得活得浮浅一点,若是深度追究起来,你能确定那个所谓的真实么?真实是什么东西?在过去的岁月里,两个共同生活的人对同一段生活的记忆也许根本不一样,所以这本书所谓的想象和虚构某种意义上也许就是真实,你理解它它就真实,你怀疑它也许是它的存在不属于你价值体系的那部分。

  说说故事的主人公刘峰。全程读下来,起初作为局外人的我看到一个大圣人般的老好人被一群人玩坏,内心是有点愤慨的,写好人没好报,让人怀疑作者的私心是借人性之恶找噱头,但我记得自己读过严歌苓的其他书,她写善良亦写的大气,她的刻薄/敏感一度是为我所认可的,我认为她不自私,起码比之张爱玲和亦舒是如此。

  于是读完以后,我开始想象,假如生活中有一个像刘峰那样的男人存在,那年我十五岁,我的同学刘峰爱国爱集体学习优良做好事不计回报,身边的人会怎么对他?我想象他的脸,一个山东糙汉子,土土的,见谁都笑得憨厚老实,别人不愿干的他都包,别人不愿做的光伟正他都大大方方去做,并且他还爱像个长辈一般宽厚地教导别人“我们不能给班级丢脸”,或者在男同学拿班级女同学编黄段子调侃他时,义正言辞地丢出一句“低级趣味”,又或者在所有人排挤一个家境寒酸的女同学时慷慨地伸出援助之手,并指责大家“人家何小曼怎么臭了?”,大家会真心地喜欢他么?

  回到我过去的那段岁月,我能确定人群会爱戴这号人物,却并不一定会真心喜欢他。所谓真心是掏心掏肺地喜欢一个人,人们对一个人掏心掏肺某种意义上叫心性相投,但是在书中描写的文工团男兵女兵中,没有一个人能真正地和刘峰心性相投。刘峰是那个时代的英雄产物,一个生下来就给自己贴上好人标签的无私大傻子,你甚至在他身上找不出一丝人性的弱点,连外貌都是平淡的不帅不丑。假如人们喜欢他,是因为他的无私,那喜欢背后的一点厌恶,也是因为他的无私。人群会潜意识地以自我视角去认知对方,你那么善良太假大空了吧?或者心想“人家是好人圣人,雷锋嘛,聊天不好叫上他。”人们不愿承认的是,在绝对的善面前,会凸显出自我的卑琐和无耻的一面,圣人虽然时时充当生活麻烦的处理机,却在那一刻用无私这一品质狠狠地碾压了他们,令他们抬不起头来。或者,他们本身根本瞧不起这一品质,认为他妈的那就是傻子,爱当谁当反正我不当。所以一旦“触摸事件”发生,居然所有人都落井下石了。严歌苓真够狠的,一个那么好的人,转眼被所有人背叛了。

  集体的力量是荒蛮的,根本不分对错,别说在一九七七年的文工团存在,在当代中国的某个角落也许依然存在着。背叛集体就意味着自身的被孤立,刘峰的存在本身就是曲高和寡,是一种最高形式的被孤立。如果说刘峰的纯善来源于他从小坚定不移的好人认知,那么对林丁丁的“触摸事件”是他突破禁忌的唯一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好人一旦做坏事,曾经做过的一切好事就都不算数了。而他的那点坏不过是无意间摸了女同学的胸罩纽襻,是他的光芒万丈的好突出扩写了那丝坏。

  刘峰对林丁丁的爱,除了对方不小心在他面前甩出了一张带血卫生巾外,还源于丁丁表面的那种天真。他爱的林丁丁是一个绝对的纯洁女孩,不是背后在两三个男人之间来回撒网的小心机GIRL,他爱的是人性禁忌之上的那层洁白无瑕。他的善如果是一种悲剧,就在于他本能里从不愿突破那禁忌,他相信人就该热爱祖国为人民奉献。即使他人不做,他也要做下去。

  一个童年读小萝卜头的故事会哭的孩子是怎么长成复杂立体的大人呢?刘峰的形象是毁灭性的,他好了一生,好到不做好事就良心不安,好到所有人都欺负他他也无怨无悔。

  所以小曼爱他。小曼爱他身上永恒不变的好,小曼在母亲摧残下的扭曲人格和不安全感独独在刘峰身上找到了寄托,刘峰包容万物,尊重一切,然而他究竟生错了时代,也或者他就是那个时代的产物。

  一个时代,是有像刘峰那样的人存在,如果每个人都相信人该如此,生活真成了一出琅琊榜,家国大爱铁血丹心。然而归根到底,人性是自私的,人善被人欺,被欺负了几回,人们就会变聪明变圆滑,学会捍卫自己的利益,在适当时候才付出那点好。刘峰的好,多么珍贵,又多么廉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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