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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味在人间》读后感10篇

2018-05-12 21:13: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至味在人间》读后感10篇

  《至味在人间》是一本由陈晓卿著作,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8.00元,页数:308,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至味在人间》读后感(一):读后小感

  一

  约莫六七八九年前,那时候流行博客,我是在星座神婆闹闹的好友链接里进入黑叔叔世界的。只晓得这个糙汉是央视台里最“见多食广”的人,文笔细腻,而且,总会温情滴提到宝贝儿子陈乐如何如何。八卦到他还跟我喜爱的柴姑娘白岩松、罗永浩、徐静蕾是要好狐朋狗友,顿感自己好像是知道很多京城文化圈内小秘密的小灵通。哪知道这个黑叔叔后来拍了(严谨地说是制作了)舌尖上的中国,火遍国内外。如今,陈乐都上高中,戴上眼镜,长出胡子,喉结也突出来了。这,大概就是岁月吧~

  二

  我道听途说这本书原本想取名为“最好吃永远是人” ,真是不得不感叹汉语之博大精深,真取这名儿卖书就好了,即文艺清新意味深长,又,又,又血腥,不是么。书里提到最多的饭馆应该就是翠清了,每一次提到都跟第一次向别人介绍一样庄重诚恳全书通篇出现了好几次“吃得山响”,吃萝卜也是,吃荠菜也是,吃螺蛳也是。从没见过这么会形容吃的,想想都垂涎。还有就是,凡是硬气的老板粗暴服务员的店,都是有他牛气哄哄的缘由的。这让我想起了读大学的时候,双桥街上的一家盖浇饭店老板娘总是一副别人欠她钱的样子,脸蜡黄,没有笑容肌,爱理不理心情没一天好的,但店里客人总是人满为患,她家的盖浇饭就是汁稠饭香量足。有一次不知道因为啥,把我气坏了,我气哄哄地对她说我再也不来你们这家店了,可第二天怂兮兮地还是去那点了份西红柿滑蛋里脊盖浇饭。没办法,就这点出息

  三

  我觉得人类就是喜好站边动物。世界上只剩下你,活着也没啥意思了。所以,我歪门邪道地认为拉帮结派是人类与生具来的能力,简称天生。当黑叔叔在书里传神地引述卤水(红烧类剩菜汤)捣饭吃如何如何人间美味,我就情不自禁要抱他大腿,你看,人家名副其实美食家都不计较营养健康跟我有一样的品味,咱们是一国的,优越感袅袅升起。这还让我想起单位体重过百(公斤)的好同事小梁,几回聚餐,红烧小龙虾汁水捣饭,红烧鱼头汁水捣饭,吸溜吸溜满碗下肚抹嘴扔筷,那才叫吃饭嘛。你们就别再嘲笑我在食堂喜欢把荤菜汁往米饭里扒拉了!

  四

  我这个人推荐强迫症。凡是我看过用过的好东西我一定要强推给朋友。若是他们看过用过也啧啧称好,我才会有种跟他们精神上give me five(情投意合)的感觉。比如最近我常常推荐人家奇葩说、高晓松写的书、吴念真的作品、一款日本无硅油平价洗发水、一支美国只卖一美元的超好用唇膏。而关于吃的,我这个不爱喝饮料的人想推荐你一款饮料。我是在最近一次坐飞机的时候,在厦门航空的飞机上喝到的,它叫“橄榄汁”,你知道好喝到什么地步吗,好喝到我不敢自己按服务铃续杯。真想跟空姐说给我来上一桶。我下飞机就淘宝之,是福建特产,你们千万要去尝尝。才三块八一瓶,不好喝你也不会亏。而说到最近让我想起来就会吞咽口水的菜自然是贵州酸汤鱼、鲜切牛肉火锅妈妈做的油焖笋和乔司五星村酱排骨

  五

  国人阅读量说来是很让人羞愧的。但我惊奇发现,其实身边爱看书的人还是有很多(物以类聚嘛,嘻嘻)。我推荐书追求一点,短。实在要再说个理由,意料之外。你看,电视台导演成了美食家,写出来的书很有墨香,不是应了那句不会写书的美食家不是个好导演吗?这本原本要取名为《最好吃的永远是人》的《至味在人间》推给你们,因为,因为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是我很喜欢的出版社。(这都什么跟什么呀

  六

  妈妈每每看到我看书,总是很鼓励支持。她指指我手上的书问:“这本讲点什么?”“嗯,讲吃的吧!”我粗暴滴回答。“哦,那看完之后应该会做很多菜吧!”“噗……”

  七

  黑叔叔最让人敬佩的地方是口条宽容,向您学习

  觉

  二零一六年春

  《至味在人间》读后感(二):吃,是很重要

  对于一本书,非常想知道剧情发展或者作者结论,所以白天黑夜的往后面看,这肯定是一本好书。但是一本非常好的书就不是这样了,应该是不想这么快看完,看完后又得惆怅啦。

  这本书就是这样,《至味在人间》,名字取得好,内容和名字一样好。这是一本随笔,所有文章都是围绕着吃,是作者在2009年到2015年左右的文章,每篇文章很短,但是很接地气,很温馨。写了作者小时候老家的吃,这一段我最喜欢了。之后在北京读书的吃,在北京工作的吃。

  一篇一篇的看下来,总是有让人开心的地方。时不时透露一点回忆感伤,但是作者是快乐的,乐呵乐呵的。这本书的作者我很喜欢,《舌尖上的中国》第1部我特别喜欢,还有在《圆桌派》陈晓卿的几集说的很好,特别是说吃的。人看起来非常的朴实,跟文字一样接地气,老百姓的吃就是要接地气。

  特别要说的是,书中有一个我吃的餐馆:翠清,作者提到有4,5次吧。我也吃过,湘菜馆,在2008年左右去吃的吧。当时由于出差,那边的老板请我们吃饭,听说我们是湖南人,一定得吃翠清。我现在还记得菜非常的辣,非常好吃,人非常的多。具体在哪个地方,我倒是忘记了。

  还没看完了。

  《至味在人间》读后感(三):有书‖至味在人间

  朋友前几天带了一本《至味在人间》给我,说我会喜欢。

  看前几篇的时候,确定自己之前看过,却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在哪里看到的。这种感觉像是遇到一个知根知底熟人,再翻下去,就像叙旧。

  作者是陈晓卿,《舌尖上的中国》导演。一个才华横溢一本正经吃货。他对美食的描述妥帖细腻,你不得不感慨,有些人就是天生味觉敏锐又会吃。而他又占了另外两条,会写,会拍。这本书里,不仅仅是写美食,还有着浓浓的人间烟火气和人情味。

  他也是安徽人,我在书里也看到不少熟悉的内容。

  首先是酱。“在坛子里装着带汁水的,我们叫酱豆。刚出锅的幔头,掰开,中间抹上勺酱豆,热腾腾的奇香。”读到这里,脑海里浮现的正是小时候往馒头上抹酱豆的场景。已经很多年没吃过,市面上的海天黄豆酱,微甜,温和,像个懂事小孩,懂得满足大众口味。而小时候所吃的酱豆,每家都有每家的味道。咸得泼辣,辣得辛香。

  那时候看到大人晒酱豆真是满满的好奇豆子上长了那么多霉还能吃吗?真是碰都不愿意碰。但等到把它们放进坛子里,放上各种材料,再放西瓜代替水,蒙上白布晒上那么多天后,盛出一些入锅翻炒,那种绵密醇厚香味轻易就能把人虏获。

  接着是面。陈晓卿非常爱吃面,北方人一般都习惯吃面。他家乡是安徽灵璧,算是不南不北的地方。我也遇到过和他一样的趣事,到了北方被称为南方人,到了南方,又被称为北方人。他在书里引用了一个人写的小诗,据说麻醉了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安徽人。

  有人说她是南方 有人说她是北方 南方和北方手牵手 坐在了淮河的岸上 我确实被麻醉了。

  看他对面的痴爱,也勾起我对面的情感外婆那有种面叫板面,我对板面总结出的经验是,出了那个地方就吃不到正宗的板面了,充其量汤的味道还有些相似。板面就像个粗糙的北方汉子,多油,多盐,可以搭配卤凤爪,卤鸡头,卤豆皮,茶叶蛋,滋味厚,嚼劲足。配上个搪瓷大碗,吃起来真是地道,吃完常常嘴唇肿胀,像是粘了一层油。

  想起高中学校西门有家板面馆。非常小的店面,高个子得低头钻进去。里面摆着一排排小桌子,小马扎。一放学,人就满满当当。记得当时他家面两块五一碗,鸡头凤爪鸡蛋都是五毛。现在那块地方大概已经拆迁了,这种苍蝇小馆,要么扩大店面,要么就会消失。再回去,要去学校附近找家地道的板面馆,加两个凤爪。

  陈晓卿明是写寻味品味,却常在文末神来一笔,有关某个时事,某个熟人,使人莞尔。

  在写《白塔寺涮肉群落》时,他朋友畅想了白塔寺照这样发展下去,几百年以后就是饮食文化的一处代表地。陈晓卿就在文末调侃道,哪里用得了几百年,搞不好二十年后,北京市政部门就会决定重建涮肉一条街。先不分青红皂白拆了,然后觉得不合适,再拿着照片复原——反正咱们制度好,有的是钱。

  在写到去吃一家味道好但服务态度不好的湖南菜馆时,他说,有这么可口的美食,态度粗暴点就粗暴点嘛。他把这个道理说给读库的老六听,老六展开了终极思考:按此理论,难不成最好吃的饭馆......得是城管开的吧?

  他写吃火锅写得很有趣味。不只是在味觉上,还引申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吃在他那里,已经不仅仅是吃,更关情。

  “你要是喜欢谁,不妨提前两小时找一家有底料的火锅店,早早开火,想象着郫县豆瓣和葱结姜片蒜瓣以及草果丁香花椒辣椒不断充分交融磨合,小火慢慢熬着,等那个人来吃.....当然,那个人必须是一个喜欢吃的实在人,吃饭时你们的目的,这样你们才能在享用美食的同时享受相濡以沫人生。”

  这段文字,足以让人想象出一幅场景。他坐在咕嘟嘟嘟小火锅前,看着翻滚的汤底,心里盘算着底料的味道怎样交织融合,又暗暗盼着那人来,在火锅前“相濡以沫”。

  他不喜欢那些因利益而生的饭局

  “我打心眼里佩服那些官场商场名利场的场面人,尽管面和心不和,为了利益也要欢天喜地地坐在一张桌子上吃饭。这时,聚餐已经不是摄食的一种程序,更是某种社交性的礼仪。”

  他钟爱藏在边边角角的小馆子,散落各地的小馆子。书里描写的美食真是诱人。描述的亲情友情,文笔诙谐,饶有趣味,也值得去体会

  “桌子支在院子里,旁边路灯杆上贴满了租房小广告,创文的横幅打着卷儿,知趣地缠在国槐的枝头,晾晒衣服居民不时从身边穿过.......我喜欢在这样的环境里吃东西,微风过处,偶尔飘落几片秋天的叶子空气里弥漫着酸笋的味道,这是迷人的人间烟火气息。”

  喜欢这样的《至味在人间》,看的时候,会一个人忍不住笑起来。

  《至味在人间》读后感(四):声色之徒,你我皆凡人

  16.12.13看完了《舌尖上的中国》总导演陈晓卿的美食散文随笔《至味在人间》,这本书早已在书单之列等候多时,图书馆偶然瞄到,先下手为强

  看到四分之一的时候实在是按捺不住好奇的心情,太想知道这位食肉大叔长得是何种模样,是油头粉面型还是资深老饕型,说实在的,看这本书嘴角时刻都是弯的,还时不时会被逗得乐出声来,再反复回看那些透漏出小狡黠、小邪恶的小段子,简直是不要太可爱哈。

  嗯..果真陈老师长相也非常合我的胃口,板大的脸,憨实劲儿直穿屏幕扑面而来耳朵是有大大耳垂的,据说这种人有福,迷妹在打这篇文字的时候恰好是2016.12.31,那就祝陈老师能够吃遍人生三万天吧,别介,胡吃海喝能活到82.19178岁,这真是实打实的祝福

  饮食类别的书读了不少,这本书目前看来是最令人食指大动的同时还能大笑开怀的,从“中国的酱,如果不生出复杂同时复合的菌群,是得不到一种叫鲜的味道的——那是氨基酸给味蕾带来的。”到“外婆家的腊肉,那种口腔里让人目眩的缠绵,以及细小颗粒状的油脂在牙齿间迸裂的快感。”每一篇都能看到舌尖体的遣词造字,加入了作者更多的生活轶事,读来只有一个念想,好想赶紧加入老男人帮,就算是给他们剔剔牙缝提提鞋也不赖哇。

  陈老师在我眼里不折不扣是一个有福之人,操擅长工作,东奔西走地于各色人马接触天南海北大啖生鲜美食,写令人涎水汩汩流的美食小品文,反过头来,各类餐馆和杂志还盛邀他赶赴各处鱼丽之宴,乐不哉之。

  冯唐常用内心肿胀、下体肿胀、XX肿胀以抒胸臆”,陈老师则爱用“吃的山响、满屋子山响、XX山响”以表酣畅。皆是声色之徒,你我皆凡人。

  最后的一点小感慨就是:做一个和陈老师一样有趣的人,看不过眼的时候偷偷地在桌下比一个中指,也算出了口恶气,要说再有什么,去吃顿好的吧。

  《至味在人间》读后感(五):至味在人

  【札记】

  追《圆桌派》的时候看到晓卿老师不慌不忙、慢慢悠悠地用醇厚的嗓音描述着他追寻的美食,时不时甩出几个黑色幽默,便一下子就被圈了粉。就像蒋方舟说的那样,我也是一个不太有味觉的人,尝不出食物好赖。不挑食不偏食,没有特别不喜欢的也没有特别喜欢的。所以在我心中,有魅力的不只是美食,而是陈晓卿老师。动人的不只是《舌尖上的中国》,而是舌尖上的中国人,中国家庭,中国田野,中国文化。这也是陈晓卿老师一直在坚持着的信念,也是这本书一直在书写着的主题。《圆桌派》中陈晓卿对窦文涛说了个有点唬人的段子:最好吃的是人。据说这也是本书最开始的书名儿。细想想,也就觉得挺有道理的了。

  最好吃的店铺永远在居民区的寻常巷陌中,贴满小广告的乡野小饭馆。最极致的口味永远是家乡的味道,妈妈的手艺。最迷人的气息永远是平易近人、舒适随意的市井气。

  【书摘】

  陈晓卿,不论他置身北京还是东京,南京还是望京,你问他美味在何方,他的手指最终总是会像扶乩般自动地指向老家的方向。

  我发现,凡是写一手好文章的,字里行间总是潜伏着一个假想敌,或隐或现的。比如,曹雪芹的敌人是男人,金庸的敌人是女人;鲁迅的敌人是他人,托尔斯泰的敌人是他本人,张爱玲的敌人不分男女,只要是她的亲朋好友就行——陈晓卿的敌人,不是人,是城市,人造的城市。敌意之深浅,与城市体量及其距离乡村之远近,成正比。 接下来,你会像我一样发现,凡是大城市里的饮食,在他的笔下一般都显得虚头巴脑,感觉五脊六兽,就连标点符号,一个两个瞅着也都没精打采的;一旦脱离了中心城区,越往城外走,文字就越是精神,越是来劲。及至流窜到荒郊野岭,田间地头,胸臆便完全打开,双目就彻底放光,好言好语一发喷薄而出,令人目不暇给。

  画面感虽已强大到如此不忍直视,不过等到拍摄《舌尖上的中国》,一朝有比文字更衬手的兵器在握,他对大城市的敌意还是难以自控地一发不可收拾。于是我们共同见证了以下这一幕:超市里的,菜场里的,馆子里的,工厂里的,锅里的,碗里的,但凡是口吃的,统统地被他放归山林,重返江湖。

  “世界上最极致的口味永远是妈妈的味道。”蔡澜这话的意思,并不是为了推广母乳喂养,他所说“妈妈的味道”其实是专指幼年时母亲烹调带来的某种味觉习惯,习惯一旦形成,便如花岗岩一般顽固,无论你走到哪里也无法改变。

  与此相比,我更愿意相信,每个人的肠胃实际上都有一扇门,而钥匙正是童年时期父母长辈给你的食物编码。无论你漂泊到哪里,或许那扇门早已残破不堪,但门上的密码锁仍然紧闭着,等待你童年味觉想象的唤醒。这是极端个人化的体验,就像我,一碗汤,吱吱呀呀地开启了我对食物的初始味蕾记忆,那一刻,食欲的大门轰然洞开。

  在我看来,酒店里是没有好早餐的,最好吃的早餐都在居民区的寻常巷陌中,冒着烟火气的地方。比如你可以站在锅灶前跟店老板说着咸淡,或者用筷子在卤蛋的锅里仔细寻找最入味的那一只……这种感受在酒店里永远无法实现。

  这一点,我和焦桐先生的想法一样——只要好吃,可以为了一碗煎蛋面走半个小时。酒店的早餐,永远是程式化的食物,果腹可以,享受则远远谈不到。因此,哪怕麻烦一点儿,我都要去实地,找最本地化的小吃,像重庆的小面、西安的腊汁肉夹馍、桂林的马肉米粉、郑州的胡辣汤、安庆的猪肝圆子……这也是我喜欢出差的原因,工作时间 今年清明节假期,带儿子回安徽宿州老家,老同学把我们安顿在宾馆住下,还交代好了早餐,“自助餐,干净卫生”,同学说。然而连续几天的免费早餐券,我一直没有用过。老家地处皖北,属欠发达地区,在菜系上也有四六不靠的尴尬,但毕竟是童年的味觉记忆,饭食,尤其是早餐的饭食,对我的吸引力依旧巨大。天麻麻亮,我迫不及待起身,并强行叫醒了熟睡中的儿子,他睡眼惺忪一路踉跄地跟着我,步行十五分钟就到了大河南街。 街道位于这个城市的老城区,早上的雾刚散,路旁的摊档仍笼罩着浓浓的水汽,窄窄的小街一眼望不到尽头。东段是菜市,弥漫着芝麻香味的榨油作坊,白铁皮的大盆里浸着新鲜的螺蛳,旁边是挂着晨露的水萝卜笋瓜荠菜茶豆……翠绿一片。西段则布满早点店铺,我最喜欢的一家吃“SA汤”的店子就在这里。 SA汤是淮海地区特有的一种早餐。将鸡骨

  不像广州、成都这些有宵夜传统的城市,在北京,满足温饱的同时,能顺带看到一张笑脸,就足以让人的幸福指数急剧上升。

  回到本文开头的那个凌晨。我最终决定叫了一辆出租车,在小雪中赶到马华拉面。那儿居然还有好几桌客人,我选了一张靠窗的座位,要了烤羊腿和啤酒,望着飞雪,想着自己人到中年还在透支生命,失败感不由地泛起。两瓶酒喝完,已经有些醉意。店堂里服务生勤快地跑前跑后,客人们散落在各处,希望着自己的希望,怅惘着自己的怅惘……这情景很像金庸笔下一千年前匆匆赶路的旅人,在风雪中的风陵渡口,那家茅草小店,大家等着雪停,明天又要各自赶路了。

  “嗯,这会儿你看上去有点文化了。”王三表表扬我说,“你带没带书啊,最好是英文的。”吃饭还要带书?“要不我先回趟家,家里好像有一本《于丹〈论语〉心得》。”“算了算了。”三表一脸鄙夷,长叹了一口气,带我上了出租车。

  荠菜开的花小小的,白色。在一本植物图谱(印象中为汪曾祺先生所绘)中我看到过,确实不打眼,花落结子,荠菜短暂的一生也就结束了。图谱的文字描述很文学,说它“纯朴而不张扬”,好似“邻家姑娘”一般。难怪我辨认荠菜的道路这般坎坷,邻家姑娘嘛,就徐静蕾老师那种,不值当花上大把时间去琢磨——这不是我的个人看法——前一阵子《投名状》上线,我的一个同事坚持说这戏不真实,具体不真实的地方,他认为,刘德华和金城武俩那么帅的爷们儿,吃醋打架是允许的,但断不会因为徐老师……当然同事只看皮囊,没有注意到徐老师双馨的德艺哈。

  其实,和那些动辄天价的旗舰店相比,我更喜欢这些平易近人的,尤其是某一道菜能够打动我的小饭馆。

  所谓江湖,主要的意思是和名门正派有所区别。这有点像古典小说里的打斗场面。官府菜是两军对垒,先要来将通名,假装客气一下,然后再真刀真枪地比划。江湖菜则是绿林好汉,走将过来照你面门就是一锤,粗暴得可爱。

  所谓“特色”,是指给外地人吃的当地风味菜肴,而“口味”,则是指当地人自己打牙祭时候的选择。我自然喜欢后者。

  所谓“地方特色”本来是指当地特点最鲜明的食物,在旅游开始大发展之后,各个景点除了风景人文名胜之外,又多了食品名胜,比如去苏州活该吃糕团,去杭州活该吃醋鱼,去重庆活该吃火锅,去昆明活该吃米线……但我真的见过不吃烤鸭的北京人,不吃辣椒的成都人,甚至还有不吃海鲜的青岛人,不吃羊肉的内蒙人。这至少说明一点,当地特色是一种约定俗成的判断,它更多是作为一种概念存在。吃特色菜,也就相当于在埃菲尔铁塔下拍了张照片,意味着去过巴黎了。而口味菜则不同,它更像是所谓的“深度游”,当地人喜欢什么什么就是“口味”,湘赣两省都有这样的称呼,长沙更是有很多直接称呼“口味”的饭馆,在里面可以吃到口味蛇、口味青蛙、口味小龙虾甚至口味丝瓜,做法完全来自民间,

  其实黄珂说的没错,要吃到真正的江湖菜,肯定不在都市的钢筋水泥丛林里,而是在乡野小店,

  味道,永远没有办法和原产地相提并论。

  我仔细做过研究,原生态饮食一旦离开故土,原料、作料的供应都不可能有以前充足地道;另一方面,在陌生的环境,面对全新的客人,下手时不免要多看看顾客的脸色,做很多让步。众口难调,菜不免中庸起来,原先支撑做菜的某种理念也开始动摇,在城市餐饮激烈竞争的环境里,大厨的脸色,很难像彭州乡间的那位汉子一样自信。 社会信息化程度愈高,大众的趣味愈发趋同。在全国的民歌手统一用金铁霖式方法发声、播音员全部用播音系腔调说话的当下,原生态个性饮食本应显出它独特的价值。然而,菜肴个性化和餐饮业利益最大化的需求永远无法同步。厨师往往又都不是经营的决策人,真正要赚钱的老板,会根据顾客的普遍反映要求厨子做这样那样的变化。我们能够看到的一些以江湖菜扬名立万的馆子,慢慢地,江湖两个字只剩下商业意义上的招牌意味了。

  打算把郭兴兰这集取名“卤煮的细节”,这样也算向我偶像刘瑜的政治观察随笔《民主的细节》致敬吧。

  按照大众传播学的说法,两个人面对面的正常交流,应该在一百五十公分以内,这种距离被确认为是安全的,大于这个距离被称作社交距离,它的私密性就大大减少了。所以,在电视里经常看到那些貌似掏心窝子的访谈,主持人和被采访者相聚一丈多远,我说这根本不是交流,更像是审问。吃饭,也是这样。如果哥儿几个闹酒的聚会都弄成国庆招待会那样子,两个人想说点什么,恨不能靠手机短信完成,这就扯了。所以,那天临别的时候,老六异常郑重地说:“咱们哪,赶明儿还是吃点热乎的吧。”老六说的热乎,是指那种亲密无间的人挨人,类似家庭聚会的热络。 在日常生活里,桌距,或者说桌子的直径甚至可以改变任何人之间的关系,桌距的长短和人之间的亲近程度是成反比的。当然,“吃口热乎的”还有另外一层含义。作家阿城老师是个极挑嘴的人,这种挑剔不仅体现在对厨师水平的考较上,他还特别强调一种叫“镬气”的东西。镬气说起来有点玄幻,大体是指端到桌子上的菜的热乎程度。这是对“吃口热乎的”另外一种追求。

  关于镬气,阿城有一套系列理论,首先从鼎锅发明的历史渊源说起。按照阿城老师的理论,镬气是菜肴的灵魂所在。梅子甚至把菜刚出锅和女孩子的青春相提并论:“韶华易逝,菜又何尝不是这样?”

  吃喝不能太近乎,但也不能太生分。 餐饮界很长时间都在讨论分餐,似乎只有分餐才够卫生,才够档次,才够国际化。从个人经历而言,我吃的所有分餐制的中餐,无一例外都是装腔作势的。

  但我是真心喜欢小店,除了味道,我更喜欢那里的舒适随意的市井气。国庆长假前,和同事又去了蓟门里阿才那里打牙祭,要了炒螺和脆皮下酒,大碗螺蛳粉加豆泡、酸笋和豇豆。桌子支在院子里,旁边路灯杆上贴满了租房小广告,“创文的横幅打着卷儿,知趣地缠在国槐的枝头,晾晒衣服的居民不时从身边穿过……我喜欢在这样的环境里吃东西,微风过处,偶尔飘落几片秋天的叶子,空气里弥漫着酸笋的味道,这是迷人的人间烟火气息。

  《至味在人间》读后感(六):别叫我美食家

  以前陈晓卿是圈里的美食侦探,哪里有好馆子,哪家店里的菜地道,他都能一一道来,就是一本行走的美食地图。那是2009年之前,那时博客方兴未艾,微博尚在酝酿,大众点评还远未成为人们搜索美食的首选。

  2012年《舌尖上的中国》在央视热播,再加网络上的广泛关注(仅第一部第一集在B站至今的播放量为67.6万,弹幕数量为7.2万。这是什么概念?在以动漫,日剧起家的B站,2012年秋季大热的电视剧《上锁的房间》到目前为止的播放量为43.9万,弹幕为5.5万条),作为总导演的陈晓卿被推上舞台,被大众熟知,成了人人都想一睹的美食家。

  “我不是美食家,我只是美食工作者。”在北师大敬文讲堂的新书交流会上,他笃定地说。

  在普通人眼中,大概能吃、会吃、好吃的就是美食家。而在陈晓卿、小宽(交流会嘉宾)看来,“三辈子讲吃,五辈子讲穿”。美食家需要文化家学的渊源底蕴来熏陶。普通人家长大,十八岁进城之前没吃过好东西的人怎能叫美食家!(ps:八卦的陈总爆料柴静18岁前吃过的海鲜是海带。主持人接着调侃,我认识一人,更惨,18岁前吃过的海鲜是虾片儿!)

  不是美食家,却挡不住一颗好吃的心。著名的“老男人饭局”就在吃这杆大旗指挥下轰轰烈烈进行了很多年,吃过了百味,吃出了情感,在那年柴静《看见》的发布会上达到沸点。如今老男人们都抽不出时间,陈晓卿感叹曾经跟读库老六一周能吃五顿饭,而现在大家都忙到约不起来。

  美食家吃能吃出讲究,吃出门道,吃出名气,吃出传奇。古代有曹操、苏轼、张岱,如今有蔡澜、唯灵,以及《孤独的美食家》里的五郎大叔。而对陈晓卿来说跟什么人吃选比吃什么更重要。可以跟拥有——每次必点到最难吃的菜——特殊技能的老六聊文艺八卦,也不愿意与开口闭口就是几亿投资的官员商人同桌。所以他原本给新书取名叫《最好吃的是人》,可惜,广电出版总署怕他教人杀人越货,只能改成这个文艺范儿,不具备畅销潜质的名字。

  当被问到舌尖三如何播出,作为舌尖代言的美食工作者陈晓卿略显为难,只说大概明年年底。不过,看他及其团队现在的忙碌程度,不仅出书还拍电影——《舌尖上的新年》,能不能兑现还是个未知数。

  《至味在人间》读后感(七):即使走到了世界尽头,最想念的还是人间

  评序

  引用"文案高手"王家卫的一句话作为标题算是对舌尖上的中国的总导演的致敬。

  这个陈晓卿是那个陈晓卿,又不是那个陈晓卿。

  外号黑哥的他,8月14日在方所开了一个讲座,认识了一个TV界的段子手啊,南都记者一个劲地说陈老师在书中写了好多黄段子,讲座期间还时不时地引用几个。整场讲座除了对陈老师有了一个大概的印象,和记者的叽里呱啦还有几个傻逼问题,其余的也没啥了。

  签字售书的时候,对陈老师说了句“谢谢你”,他可能只是礼貌地回复我“谢谢你”,他谢我来捧场、来支持,我却谢谢他拍了舌尖这样国民的纪录片和分享了一个真实的陈晓卿。

  现场人不多,可能在广州这个食都,人人都是美食家,不需要一个外来者讲述食物的解读密码,当然群众大多是吃书群众。

  陈老师的讲座名称叫《人人都是美食家》,其实,这句话处了广东省貌似就不是那么回事了,这算是对其他省份的侮辱吧,不过现在的事实的确是出了广东省,其他省对吃绝对没有上升到美食家的层面上。

  一、关于吃这件大事儿

  诚然,最好吃的菜非妈妈的味道不可,《陪安东尼度过漫长岁月》里安东尼成了美食家也和大连的美食逃不掉关系。但这种味道只有在离开家乡后的感觉才会涌上心头,在家时总会觉得吃腻了,天下之大定会有很多很多美味佳肴,后来的日子总在怀念过去的一碗粥,一顿饭,和家人吃饭的时光。其实,我们都是饮食男女,逃不掉和肚子的战争。

  吃这件事儿的三个终极命题“吃什么、在哪儿吃、和谁吃”显得尤为重要。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味蕾地图,即使走到天涯海角,还是吃自己最喜欢的那几样。

  寻找到一家合自己口味的餐馆就像中了彩票一样。

  粤语中有一句话叫“有情饮水饱”也只是限于初恋时分,沦为柴米油盐的家庭生活后还不是到处觅食。

  二、一人食

  自从世界上多了一个物种—单身狗,美食江湖就出现了“一人食”的吃法,很多美食类的APP更打出“孤独的人也要吃饱饭”,畅销书作家刘同在《你的孤独,虽败犹荣》整本书里传递给单身狗们一种温暖:

  也许你现在仍是/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看电影/一个人睡觉/一个人乘地铁

  然而你却能/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看电影/一个人睡觉/一个人乘地铁

  很多人离开另外一个人/就没有自己/而你却一个人/度过了所有

  一个人也要好好吃饭,经常对爸爸说。在家里吃饭不能糊弄,妈妈没空做,也要吃点好的。毕业在广工作后,自己住,除了上班和同事在一起吃,周末的时候经常自己煮饭,算不上美味,就是带有家乡的味道,土豆炖茄子、土豆炖豆角、酸菜炖土豆,对,我只会乱炖,我们东北人把炖这种做法发扬到了极致。

  好好吃饭,对所有单身抑或一个人的人说。

  如果还是不能,去看看清新系电影《小森林》或者高分韩剧请回答系列,建议从1988开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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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味在人间》读后感(八):至味在舌尖,更在心间。

  都市里有些奇怪的现象,二十几岁的年轻人,敲着突出的腰间盘,扭着僵直的颈椎,一声长叹:“哎,老了啊。”哪怕是在人生七十古来稀的古代,这种慨叹也多半显得矫情而可笑。

  但是在我们一边翻着白眼嘲笑这种不真诚时,一边却在重复着相同的动作,感慨的话到嘴边,恍然意识到不妥,于是像个小媳妇一样不情愿的咽了回去。

  事实上,都市生活很容易产生这种莫名的疲惫感,多数人重复着规律的生活、困境或者幸福,都变得可安排可预料,烦躁如蓝色小火苗,从心底炙烤着。

  每当这个时候,我倾向于去看一些老年人的文章,说他们是老年人是相对的,岁数不是关键,文章气质才是我的度量衡。

  什么算是老年人的文章呢,比如陈晓卿的《至味在人间》。

  一部《舌尖上的中国》让许多年轻人记住了这个纪录片导演的名字,里面的许多吃食让我平白生出了想去当地转一转的冲动。许多商家也打出了舌尖同款的招牌,热热闹闹的,一场吃货的意淫和狂欢。

  在我的想象中,能做出这种片子人想必是个才子,至少是个怀才不遇的艺人。可读他的文章,却仿佛又不是那么一回事。

  他写吃食,写北漂的那些乡愁,写童年的味觉,他写和儿子一起出去觅食,写和家人一起旅行,食物有时候好像只是牵引,而贯穿一切的是这个老人看世界的性情。

  当然陈晓卿还年轻,年龄上最多算作中年,说他是老人是我的一厢情愿。

  我小时候跟祖父母一些生活,跟我们现在的生活相比,他们的日常起居并没有特别安排,劳作,三餐,饭后葡萄藤下的小憩,平淡的有些单调。然而,生活其中,人间烟火的味道又似乎无处无在,至如今我都记得那架略酸的葡萄要在阴历八月才成熟,奶奶踩着板凳,拿着剪子,一串串收割,然后递给仰着头捧着篮子的我。至如今我都记得,拎着小水桶,浇灌了几株茄子,几棵辣椒。那时候还不知道什么是生活,日子也过得漫无目的,心却是老老实实放在肚子里,无知而无畏。

  一顿啰嗦,似乎也没说清楚,但是那便是我最初体验的生活的滋味,老年人生活的滋味。我任性的把所有能唤醒我这种心情的文章,叫做老年人的文章。

  所以,人间至味在舌尖,更在心间。

  小时候锻炼出来的味蕾习惯,就是家乡的味道,妈妈的味道。在所有的乡村和老城都在消失的今天,那些味道顽固的驻守着我们心里最恬淡,最平静,最浓情的回忆。让我们不至于在滚滚雾霾中忘却蓝天,不至于在缓缓蠕动的车流中大脑空白,让我们在感叹自己未老先衰之后,重整旗鼓,勇敢向前。

  《至味在人间》读后感(九):吃货的狂欢

  和此书相遇缘起于晓卿老师在圆桌派第二季的《点菜:会点菜,吃遍天》和《宵夜:有故事的夜,中国深夜食堂》两集里,窦文涛提到了他在看陈老师的这本书,里面的两个故事——在内蒙看过的颤巍巍白花花,全都是脂肪,却口感细滑、充满油脂香气的羊尾和两个小情侣分手后,陈老师带姑娘去吃他们之前常吃的延吉冷面,姑娘睹物思人的故事,感觉十分有趣,便在蜗牛阅读上找来电子版。12月24号~25号,两夜一天,爱不释手!吃饭、走路都在看。今天(12月26日)凌晨1:19分,看完此书,不禁感慨——”你带来欢笑,我有幸得到“(这是读库老六的话,感觉用来形容遇到美食、好书都再合适不过了!)

  的确,这本书严格意义上不算是什么经典的文学作品,也不是一本菜谱类型的工具书,但就是这些随笔,不仅有酒有肉,可以满足我这种吃货仅从文字中获得的“小高潮”,更有充满人情味的小故事和打哈哈、抖机灵的小幽默,真是有趣!

  在吃这个方面,我同陈老师一样,是更偏爱市井烟火气的,形容食物的时候,有个更专业的词——镬气。不仅体现在食物本身,我虽然博爱,但总是更偏好川菜的火辣热腾,就连就餐环境,我也是更喜欢“接地气”的地方。因为在行研实习,去吃过几次星级酒店的“商务餐”,食材高级、做法精细、摆盘精致,高级的没话说。但是,总是吃不出来美食的“愉悦感”,当然,这也和吃饭时心情忐忑有很大关系......反倒是我们学校门口的妙婷,店面小、服务差、环境脏,其实倒也说不上来有多好吃,但就是那股热闹劲,就足以让我去年冬天光顾它五、六次。每每有朋友说约饭,问去哪,我都会说“不介意的话,去妙婷啊!”羊蝎子火锅、烤串,配上冰啤酒,这热火朝天的气氛才能烘托出好朋友聚餐最美好的记忆!(可能说到底,最真实的情况是,穷...)

  再说到苍蝇馆子的服务,陈老师还有个理论——周瑜馆子黄盖客,也就是说,有什么样的饭馆就有什么样的客人。“如果说翠清(北京的一家湘菜馆)是周瑜,我们就是黄盖。要求一个苍蝇馆子的服务态度,无疑会增加你享用菜品质量的风险。”的确,如果一家饭馆足够好吃,服务员大多是不太理人的。想起来前段时间去小郡肝吃串串,服务员大都是大妈,几乎不怎么理人,要什么自己拿,但就是那给味蕾带来的欢愉足以让你忽略除去食物本身之外其他所有的东西。

  除去故事、段子、小谈资之外,陈老师形容食物时的文字,也会让你由衷感慨:“这真的只有资深吃货才写得出来!”随便举个例子——“几乎所有食物的享用过程,都伴随着声响,人类的齿间可以通过感受的细微差异,区分脆、韧、酥、沙、绵、糯等口感或牙感。即便是脆,又区分蔬果类汁水丰盈的鲜脆、油脂烹炸食物的香脆、焗烤谷物类的焦脆、烘焙点心类的酥脆、炒制干果的生脆、渍制脱水蔬菜的柔脆......“天,《舌尖上的中国》的文案也是陈老师自己写的吧!

  说到美食类书籍,我是真的很喜欢!乐趣一是可以看到一些菜谱,打算mark下来有机会自己尝试一把;二是看这些生活类的书籍,可以看到作者在食物方面体现出豁达生活态度和永无止境的好奇心,更重要的,是在自己只能可怜兮兮的吃食堂的时候,从文字获得一些美食的欢愉,不是有那句话嘛,感官都是相通的!之前看过梁实秋的《人间至味是清欢》和蔡澜先生的作品,都非常喜欢。陈老师的这本《至味在人间》里面的文字同样幽默轻快,可读性非常强,一些故事也十分耐人咀嚼。另外看此书,让我重新种草了汪曾祺先生(还记得高邮的咸鸭蛋,从小学语文课本上初次相遇,让我“垂涎至今”)——“汪先生做人有士大夫的独立气质,写文章更能把中国文字调动到极致又不做作。最重要的,他只记述美食,不讲道理”。

  有空了我要找汪先生的文章来看看!嘿嘿,突然发现,好像春节期间很合适!

  《至味在人间》读后感(十):有心即食神

  看了一期锵锵三人行,忍不住找来这本书,之前舌尖上的中国看了几遍。作者算是入对了行,有一个假公济私谁也没话说的职业,还用一颗敏感诗意的心,体察世界。

  最好吃的是妈妈饭,因为味觉的记忆和习惯很难改变。有的妈妈做饭不好吃,但最初的食材还是写进了味觉的基因密码序列。换句话说,我们小时候吃什么,长大了就爱吃什么,会不自觉地寻觅储存在记忆和基因里的味道。故乡是一地人群的妈妈,所以有那么多漂泊的人爱吃家乡饭,吃不上就闹情绪,有了乡愁。就像张翰的莼菜鲈鱼之思,子长人的煎饼凉粉之思,说到底,原生环境塑造了口味。在一个地方呆太久,或多次吃同一种食物,也会有一个从排斥到接受到依赖的过程,和体制化一样,人没有太多的选择。

  温饱解决后,食物也难免开始承载一些超越自身的功能,朝吃人的方向发展,吃什么哪里吃怎么吃没有和谁吃重要。最好吃的是人,最难吃的也是。和家人,和三五知己好友,吃天伦之乐,吃肝胆意趣,吃年味乡愁,不亦乐乎。和上司客户,饭局应酬,不管菜品味道如何,吃起来那叫一个累。

  最快意的进食方式永远是直奔主题,内容第一。克己复礼也叫装逼,不要繁文缛节,不在乎用餐环境,去他娘的人际关系,面子套路,只要撸起袖子埋头进去。吮指之欢,是人和食物最亲密的赤裸相拥,要有内蒙人吃羊尾的浩荡,不要把啤酒装奶瓶里喝。想起有一次在成都吃巴蜀大宅门火锅,三颗脑袋扎进锅里,半天不抬头,等再次对话,已是半个时辰后。下次有谁再敢说我不戴手套抓羊肉有碍观瞻,我也要把那根还缠绕着肉香的,中间的手指头,竖起来。

  至味在民间。在食物的世界里,好吃和昂贵不成正比,每个人都有独特的味觉系统,别人的好菜到你嘴里就未必可口。大饭馆要协调众口,难免平庸,要吃点特色的,还是得到街边路口,寻常巷陌,况且有许多好吃的东西,必须有特定的经营模式和环境与之匹配,一旦变更,就不是那么回事了,正所谓始知锁向金笼听,不如人间自在啼。好吃的太多,缺的是发现,还是那句话,只要用心,人人都是食神。

  书里提到那么多好吃的,绝大部分都没吃过,因此看这本书是一个充满挫败感的过程,其中的遗憾和不甘,只能透过字里行间,靠想象力来自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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