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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来的森林经典读后感10篇

2018-06-04 21:45:01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醒来的森林经典读后感10篇

  《醒来的森林》是一本由[美] 约翰·伯勒斯著作,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35.00元,页数:250,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醒来的森林》读后感(一):在森林,听自然,与鸟相唤

  小时候家门前有棵树樱桃树,到了樱桃成熟季节,早早的天刚亮,便听见叽叽喳喳的叫声小鸟儿们欢快地抢着樱桃吃……我看见,小鸟与树,它们之间,天生的自然欢喜

  如今看见这本《醒来的森林》,封面清逸的彩色鸟羽,相当清新。这本书之前曾出版的其他版本,封面皆为暗色系,私以为此版本封面,最显清淡自然。《醒来的森林》是美国作家约翰•巴勒斯第一部自然散文集。作者亲身数次与森林相会,对鸟类寻觅、追逐发现,写出了这本关于鸟类的书。他一生的25部著作,多以描述自然、尤其是鸟类为主。他所写的鸟类,皆来自自然的亲历探索,而非书房虚假想象。因此,写作方式上,作者并未完全仰仗严谨科学,而是凭着自己对鸟类的热爱深入观察了解,把自己的热情心声谱写在书中,意图通过文字,唤起读者对鸟类、自然乃至博物学的兴趣

  在一片宁静神秘的森林中,踏足、欣赏、倾听……一切都是自然的苏醒。早春三月的清晨,我认识了体小尾长、嘴短而尖、羽毛美丽的蓝鸲,它犹如春天精灵报告春的来临。明媚美好的四月,我又见到了知更鸟鸣嬉戏树林,它们歌唱声音,唤起我对自然的欢喜倾听。我还知道了它们与我如此相近活泼坚韧、温良习性,仿佛认识了一个喜欢相似朋友,我想这是人与鸟类相知共性。五月我认识了两种小学语文常见的鸟类,黄鹂和燕子。想那时“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青天”“小燕子穿花衣,年年春天来这里”熟记于耳的鸟儿,如今我看见它们筑巢集会,仿佛童年童话森林。万物繁盛的六月,我见到了杜鹃、金翅雀和唐纳雀,它们在森林里歌唱自己,我仿佛只需闭上眼睛感受这些美妙天籁之音……这些,就是我在《醒来的森林》阅读中,所感受到的鸟与森林,所倾听到的鸟类灵性。在约翰•巴勒斯的笔下,自然的一切都是人类的朋友,鸟类有它们精彩丰富世界,它们唤起我对自然的更深热爱,也教会我用另一种探索的角度,去学习它们的习性,了解它们与自然之间的规律感悟一种诗意的欢快宁静。

  看了《醒来的森林》,让我有种想要立刻步入森林的冲动。书中所有的鸟儿啊,我想与它们亲自倾听。感谢这本书没有从高深学术角度去研析鸟类,它所呈现出来的自然学习、原始接触的方式,真的是一本有趣生动的博物学探索指引

  约翰 •巴勒斯说:“最令我高兴莫过于给我的读者一些新鲜的自然史片断,或让他们在原野里、树林里以及潺潺的溪流边呆上一天。”是的,他让我走进的,正是这般美丽的动态自然画面。我爱这本书里所有自然的气息,诗意的鸣音。希望下一个雨后初霁,我能带上这本书,亲身与鸟儿相唤在自然森林。

  《醒来的森林》读后感(二):唤醒心中的“森林”

  唤醒心中的“森林”

  文/斯索以

  自然无疑是神奇的,蕴藏着世间壮观、也最细腻美学。美国自然主义散文作家约翰•伯勒斯告诉我们,在一片森林里,你可以听到世间最原始、最悦耳音乐,看到最鲜艳、最丰富的色彩,感受到最亲切、最本真的生命。是他眼里的那片“醒来的森林”将他唤醒了,让思想有了“触角”,他开始以原始、直感的方式去接触“森林”里的一切。在这样的世界,“季节流转的每一个阶段,都伴随着特定的鸟类与特定的花”。这就是《醒来的森林》,一个蓝鸲、知更鸟、杜鹃的世界,它们或“以大地之色晕胸、以天空之色染背”,或“坚韧、吵闹、活泼,习性温良,翅膀强健胆识可嘉”,或“孤僻……又出奇温顺安静宠辱不惊,无忧无惧”。通过细微的观察,伯勒斯发现了一个为多数人所熟知却又完全忽视了的世界,他笔下的那些“森林”里的故事,不断丰富着我们的认知

  《醒来的森林》一书最大价值,在于“唤醒”和“激发”读者对于自然的兴趣。伯勒斯也认为,自己的写作更多的是一种对于过往生活回忆,而“并未太仰仗严谨的科学”,所有的收获“也多来自森林而非书房”。鸟类学对他而言,更大的乐趣在于探究过程中的“寻觅、追逐与发现”。因此,他也十分乐于讲述他的所遇和所感,一幅自然的画卷在他笔下缓缓展开:“到了六月,万物繁盛,我们心满意足,再无所求。季节的至善至美带来的诸多妙物,鸟类歌声与羽衣的完美无缺便是其一。”他用诗一般的文字描摹出群鸟的体征和它们的生活,字里行间充满了浓郁的自然气息和令人窒息的美感。他将歌带鹀称为“普世的挚爱,春的初生子”;认为隐夜鸫的歌声调儿高、脱俗不羁,仿佛“以银号为器,躲在最隐秘地方吹奏”;棕林鸫的歌声则更为曼妙悠然,“听上去像是出自某种少见的弦乐器”,“他一言一行皆成诗文举手投足均是美态”。据他观察,棕夜鸫和夜莺一样都是习惯于傍晚歌唱,鸣啭轻柔,这种“简单到像一条几何曲线”的曲调,给人带来的愉悦来自它所包含的“纯粹和谐与美”,而不同于刺歌雀,因为“那些鸟儿让我们感到愉快,是因为他们铃儿般的清脆鸣叫,言语发音上的出色才能,以及表演者身上显而易见自负欢乐”。

  一切美感都在富于美感的语言淋漓呈现,而大面积的拟人手法,更将群鸟的世界细腻、鲜活艳丽地勾勒出来,直接诉诸于听觉视觉感官知觉。他观察它们何时来、何时去,观察它们如何飞翔、如何嬉戏、如何角逐,笔下关于鸟儿的每一个细节、每一个动作都令人着迷。“库氏鹰的飞行是动中有静的完美典型,其视觉震撼力超过了鸽子甚至燕子的飞行,因为他飞行时用力极为均匀巧妙,让人几乎看不出来动作,因此就产生了一种失重感和永恒感;不是有意使力,而是让力量自然流淌。”这不仅仅是在描摹,更是在感知,通过库氏鹰来感知大自然中力量的微妙。再看森林里那些“茂盛的植被,多产的沼泽,以及幽暗、遮蔽的隐秘地带”,它们为鸟种的富足提供了天然的条件,因此在人迹罕至之处,即使修筑了公路,沿途往往也都是“浣熊、狐狸松鼠足迹”。 他兴奋地写道,“大自然钟爱这树林,为其加上了自己的封印。她在此向我展示了蕨类、藓类和地衣的效用。土壤因之丰厚肥沃,长满无边树林。站在这些散发着芬芳的林间道上,我感受到了植物王国的力量,对我周围悄然进行深沉神秘的生命流转心怀敬畏”。深陷其中,热衷于“探险”的伯勒斯被深深地震撼了:“而一切渔猎、美景昼夜交融,都比不上远足时与原始自然之间无言的交融。那就像是借助山中的湖泊与溪流,去触摸人类远古母亲脉搏,去感受她的血管之中流淌着何等强大元气活力,去了解她是如何不计他人目光地恣意生长”,“当鸟儿之歌从幽深隐秘之地传来时,我们便能体会心灵平和之喜;与宁静极乐相比,音乐、文学宗教不过是些皮毛象征”。

  在这样细腻、优美的文字里,自然也流露出了伯勒斯对于自然主义文学的见解。他认为,自然主义写作要基于事实尊重事实,但另一方面,作家要做的不是模仿自然,还要在遣词造句时用热情引出“色彩与香味”,并且“他的叙述所带来的,要多过在最初体验时所吸收的”。事实是自然主义作家写作的基础,作家的责任在于消化与吸收这些事实,像伯勒斯那样,“赋予它们一种特征,使其更为精炼、浓郁”,作家对自然的解读,“不是为了改进她:而是要提取她;是要与她情感交融,吸收她,再用自己灵魂的色彩重新创造她”,这样的“她”才是生动的、鲜活的,存在于特定场域和时令下、与人类的生活相联系的。文中,伯勒斯还援引爱默生《个体整体》中的话对这层关系进行了解释形象地指出,作家在把那只“黎明时在桤木枝上歌唱”的雀子带回家时,也要一并捎上“河地和天空”。正是在这种意义上,这片“醒来的森林”所唤醒的,不止伯勒斯一个人,还有通过文字读懂那个世界的所有读者,因此在深层意义上被唤醒的,恰恰是我们心中的“森林”。

  2015.6.17于北京•既往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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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醒来的森林》读后感(三):所有的鸟儿都会唱歌

  文/夏丽柠

  《醒来的森林》是美国博物学家、散文家约翰•伯勒斯的第一本散文集,堪称自然文学的经典之作。首版发行于1871年。书中有作者少年时的照片,是位英姿勃发的帅小伙儿!他一生从事过很多职业农民教师专栏作家、演讲经纪人政府职员。但是,他认为那些职业都是生存的条件。他真正热爱的是自然,尤其是鸟类。

  本书便围绕有关鸟类的描述展开。序言说:“这是一本关于鸟类的书,更恰 当地说,是邀请读者进入鸟类学研究领域 的一张请帖。”我们欣然接受伯勒斯的邀请,跟着他的笔,走进了鸟类世界。全书共分八章,不论是写爬山、效游还是野外宿营,十九世纪的森林里,随处都是鸟儿的天堂

  伯勒斯在书的开篇即告知我们:鸟儿在春季归来。接着便有记不清名字的鸟儿在我们面前飞来飞去。你一定知道“知更鸟”吧?不,它不是美国女作家哈珀.李的长篇小说《杀死一只知更鸟》里的那只。那只是反舌鸟。伯勒斯要说的是会报春的知更鸟。每年三月时,延龄花开了,知更鸟醒了,还唱起了晚歌,万物也就随着复苏了。当然,跟着欢唱起来的还有:灰胸长尾霸鹟、金翅裂、牛鹂、黑嘴美洲鹃……它们唱透了春天和夏天,直到秋天才会逐渐安静。

  在“鸟痴”伯勒斯心里,鸟儿的一切都是美的。不管是去“铁杉林中”或“阿迪朗达克山”,还是去“春都观鸟”或“桦山漫游”,他除了听鸟鸣,还会观察鸟的身姿和美态,甚至研究它们如何筑建鸟巢。“他的举止神态独具一格。见到 你先行个礼的习惯,姿势优美至极。”这关于斑点加拿大威森莺的描述,仿佛伯勒斯说的不是只鸟,而是要一道去赴宴的绅士老友

  如果说本书讲尽了森林与鸟的自然之美,可是对于人类的猎杀本性来说,仍然有着不可抹去的瑕疵,哪怕是伯勒斯本人。“我们的胜利到底也不值得夸耀,因为猎 得的只是一头年老的雌鹿,显然在夏天已经为养育幼子大伤元气”。也许,一百多年前的华盛顿近郊还有猎物可打,但是,如今面对大规划的人类入侵森林,占地用于城市建设全体动物用脚投票也能做出销声匿迹决定。这是我阅读至此顿起哀愁的一刻。

  说本书是一本关于研习鸟类学的书,我尚有一丝保留意见。我觉得这是一本跟音乐有关的书,里面充满了歌声和音符,有时独唱,有时合唱,有时在黎明,有时在夜傍。歌者是森林里所有的鸟儿,可如今要想听听它们歌唱,要么寻一个地广人稀的地方,要么在梦里想一想。

  《醒来的森林》是一本听鸟儿唱歌的“梦之书”:在遥远的十九世纪,在地球另外一端的美国,所有的鸟儿都会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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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醒来的森林》读后感(四):听见自然的声音

  拿到书的时候,拆开封面,不禁地感觉自己拿到了上世纪的书,这种蓝色的硬封皮的装帧满满的复古风,也让我很好奇,这里面究竟装着什么样的内容

  一早起来,热得不行,想要睡觉,初看时觉得是一本博物类的书,科普大多没有趣味硬着头皮多看了几分,觉得巴勒斯的笔下并不是博物那么简单,读时候的感觉如同驱走炎热一般。

  有事着急奔跑,跑后气喘吁吁,听见几声鸟儿的叫声,忽然觉得身上的汗水仿佛在跳舞一般挥洒而去。

  我想,巴勒斯在与虫鸟为伴的时候,也是有一种这样的感觉吧。

  巴勒斯讲了很多很多的鸟,讲他所见到的有关鸟的趣闻,就像喜欢在外边闲坐的老头儿们讲一些闲散事情,这是一个挺有趣的事情,而且巴勒斯的写作手法总给我带来不一样的感觉,至于哪里不一样的感觉,大概是与自然接触后从文字里就显露出的平实状态优雅而缓缓流动

  他在倾听鸟儿奏出的完美音乐。

  而我在听作者写出的优美文句。

  你在哪里送出去的,就在哪里得到,也许这是一种自然界平衡,也是动物与人,人与人的守恒定律吧。

  他爱塑造各种有着美丽叫声的鸟儿,在文章里,这种修辞叫拟人,而他似乎没有在拟人,真的把它们当成了自己的朋友,就像一群朋友在围着他,一起歌唱。

  而我只能从文字里尽量地想象到这幅画面,却不能轻易尝试到这种感觉,这种感觉对于我们这些习惯了车的轰鸣声,人们嘈杂声的人们来说是畏惧的,生怕想象到这种宛如世外桃源般的生活的时候,就会不自由地对现实生活产生恐惧不满,甚至于对于作者产生嫉妒的感觉。

  而让我真正悲哀的是,我意识到了自己文字的匮乏。

  太多的生僻字也让我觉得脑袋疼,不由得想起译者的知识也是极其强大的。

  这种读来清凉的感觉,成功地驱走我跑完步的汗水,也让我想到这个世界充满着特别有意思的鸟儿,总是来自明明白白,想到它们,在某一片森林里,玩得正翩翩起舞,不由得嘴角一抖,都活得挺有意思嘛!

  住在瓦尔登湖河畔的这位伯勒斯究竟有着怎样的品性呢?我虽然觉得读文不能如见人,但是这种和蔼的老人的形象挥之不去。

  如果想要记住这些鸟儿的名字,拿一本字典吧。无论记不记得住,至少让自己多认识了几个生僻字。

  更何况让我全身觉得清凉。

  听见自然的声音,驱走满身的浮躁,沉入伯勒斯笔下的自然的风光,这些鸟儿在嘤嘤地叫着,似乎觉得好像原来这个世界真的很地大物博呢。

  《醒来的森林》读后感(五):鸟儿的歌唱是人类的福音

  一位政府公务员管理着美国的金库。他坐在办公桌前,前面是一道铁墙,铁墙的后面就是存放着上亿美元的金库。他有大把的空闲时间,这让他得以回顾自己无数次在森林里与鸟儿相伴的日子,回顾年少时的生活情境,这既是对无聊工作的打发,也是对他热爱的大自然的“鸳梦重温”。于是,他在办公桌上写成了一本书,栩栩如生地再现了森林里鸟儿们五彩缤纷的歌唱、丰富有趣的生活习性,以及人与动物、人与自然的关系的思考。这本书就是约翰•伯勒斯的《醒来的森林》,他是美国著名的博物学家、散文家,与约翰•缪尔并驾齐驱的美国环保运动的标志性人物。

  《醒来的森林》写到的鸟儿五花八门,数不胜数,我之前知道的仅有燕子、知更鸟、黄鹂等有限的几种。但作者对他们鲜明多彩的歌声的描写,却让人印象深刻。冬鹪鹩带着野性的、甜美而又富有节奏的鸣啭,作者赞之为像一个“小吟游诗人”;隐夜鸫纯净、祥和的歌咏,宛如圣歌般的天籁之音;棕林鸫曼妙悠然的的歌声,作者称之为“出自某种少见的弦乐器”;灰嘲鸫的放歌暗藏一丝玩笑、半嘲讽的调子,又有某种优雅的气质,像一位大家闺秀的轻快谈吐;白眉灶莺的歌是突然的爆发,作者描述他“开头三四个清晰圆润的音符极似单簧管的某些音,结尾则是一串快速繁复的颤音”,俨然是位技巧高超的鸟类歌唱家。

  伯勒斯长期流连于大自然中,对鸟类的生活和习性有着敏锐细致的观察,因此,在他的笔下,鸟儿们的个性活灵活现,呼之欲出。棕林鸫仪态优雅,一言一行皆成诗,连捉甲虫或从泥里叼虫这样的寻常动作它也做得赏心悦目;知更鸟聒噪好炫耀,褐弯嘴嘲鸫鬼鬼祟祟,灰嘲鸫好卖弄风情;棕胁唧鹀“像日本人一样偷窥你的一举一动”;披肩榛鸡喜欢在冬天顶风冒雪,会从雪里扑腾出来,像炮弹一样“嗖”地飞过树林,而他的鼓翼声是春天最美、最受欢迎的声音之一;雪松太平鸟筑巢时,选择权在女方那里,她会选定一根伸到房屋侧翼顶上的高枝作为垒巢的基地;黄鹂会叼走有人留下的鲜艳的毛线,筑起的巢色彩均匀,宛如精致的工艺品;牛鹂使用狡诈的手段,把产下的蛋放在其他鸟的窝里,逃避自己育儿的责任,活脱脱地“鸠占鹊巢”;蓝鴝夫妇为了选个筑巢的好地方,向知更鸟宣战,故意跟燕子吵架,“似乎还就如何占领燕子的一个泥屋商讨了好几天”。作者在描写鸟儿们的生活习性时,善用拟人化的手法和比喻,因而诙谐生动,妙趣横生。

  不止是鸟类,森林与湖泊中的其他野生动物,伯勒斯也为他们勾勒了简练形象的速写。欢蹦乱跳、喋喋不休的两灰一黑松鼠三兄弟;用白鲑肉丝作诱饵,一口气钓上的六条大鳟鱼;草地上农民放养的小牛犊,急切地舔着作者的手、衣服和猎枪,原来,他们想补充盐分;湖畔,蛙群的吼声如同公牛,而且在半浸于水中的树冠里跳跃戏水,“如一群顽童般喧闹”。看到这样的描写,你是不是也跃跃欲试,渴望走向森林,走向湖泊,感受大自然的无穷魅力。

  在大自然的怀抱中,感受到的是乐趣,学到的是知识,还有感动、感悟和思索。作者有一次趁夜登高赏景,一只隐夜鸫在不远处唱起了晚歌,在这孤寂的山上听到这歌声,“眼见满月刚从地平线上升起,顿觉城市生活的浮华和文明社会的骄傲是那么微不足道,一文不值”。作者还从许多鸟儿的歌声中听出了某些人性意味,他觉得刺歌雀的歌声表达了喜悦,歌带鹀表达了信念,蓝鴝表达了友爱,灰嘲鸫表达了骄傲,白眼霸鹟表达了自觉,隐夜鸫表达了精神的平和。正是这些鸟儿的歌声中包含的意味,让人类的心灵获得了某些感应和共鸣,让人们得到了快乐。

  人怜鸟语情虽重,鸟忆高飞意不同。曾几何时,由于严重的大气污染与生态平衡的破坏,我们生活环境中的鸟儿越来越少。如今,凡是生态环境好转的地方,鸟儿会归来。人们已经意识到,生态环境趋向优化还是变得恶劣,重要的标志就是鸟类的生存状态。善待鸟类就是善待我们人类自己,鸟儿的歌唱是人类的福音。而最好的善待,就是让鸟儿自由地飞翔。我们可以从中学到许多,就像伯勒斯所说:“在林中生活是怎样磨砺感官,为你的眼、耳、鼻赋予新的力量!而且,最珍稀最娇美的歌者难道不是林中之鸟吗?”

  《醒来的森林》读后感(六):【柒书坊】与鸟类为伍,与自然为友

  当初申请读这部《醒来的森林》确实源于自己从小受外公的影响爱鸟,爱养鸟,爱观鸟。我家就在上海植物园附近的罗秀路龙吴路上,因此在野生鸟类迁徙的秋季,一得空闲便会和几位同好相邀,带上望远镜、记录本、笔和摄影器材,一道去植物园观察这些在天空翱翔、在枝头唱歌、在草地蹦跳的小精灵。

  虽然我能辨识30多种生活在上海的鸟类,如大山雀、黄腹柳莺、扇尾沙锥等,但比之本书作者约翰•伯勒斯(John Burroughs)则远远不及,这位“大自然的向导”用他对鸟类的熟稔与热爱以优美、细腻的文笔,“邀请读者进入鸟类学研究领域”,开始一段与鸟类为伍,与自然为友的奇妙旅程。

  阅读《醒来的森林》时,我好似在一条条蜿蜒于林间的花样小径漫步,彷彿身体和心灵都得到了一次大自然清新的洗礼。伯勒斯先生用锄头和笔在土地与白纸上书写自然的声音,透过细心的观察及体验,详细地纪录了大自然中各种生物的生态面貌。这些对自然界生动的描绘,恍若一汩汩洗涤心灵的清泉,让人渐渐远离尘嚣世俗的羁绊。对久居在浮躁、匆忙的现代化钢筋水泥森林里的都市人来说,读一读这部鸟类美学,无异一程倘佯于大自然的精神之旅。

  特别喜欢“鸟巢”那一章,伯勒斯先生认为在天地间鸟与人是平等的生物,都具有高度的智慧,鸟居的巢和人住的家是相同的概念。不同之处在于鸟儿筑巢通常就地取材,周围有什么就用什么,比如树枝,枯草、羊毛,砾石等,绝不似我们人类对建筑材料讲究颇多,甚至穷奢极欲。此外,与人一般,鸟儿也偏好像动物毛之类柔软的东西,会铺在鸟巢的最里层,就像我们会选择软和的席梦思一样。

  可以说生活在19世纪的鸟类是幸福的,在周遭的环境中有如许可以搭建巢穴的材料——柔软的动物毛发,无污染的树枝树叶等。可反观现在居住在城市里的后代,搭窝已没什么像样的素材,只能仰赖被人丢弃的坚硬、冰冷的钢筋、铁丝或塑料。动物伦理学告诉我们,任何动物都应公平地享有自然的恩赐,我们人类攫取与侵占的太多太多。。。。。。

  还是说回本书,有趣的是,在阅读过程中,伯勒斯先生的形象在我心中渐渐丰满呈现。他为人和蔼、友善,外表粗犷像个农夫,但言谈之间有学者之风,喜欢一个人带著双筒望远镜去森林深处跋涉、探险,他熟读自然之书的人,是一位独具非凡魅力的诗人。

  掩卷之余,我好似完成了一趟趟山野之旅、丛林之游,观赏了林间多姿多彩、鸣声宛转的鸟儿,感受到了一份“禽鸟之乐”,使我的心灵得以畅游那片久远的“净土”,重返平和宁静又充满诗意的世界,同时一次又一次地激发了我内心对大自然的崇拜和敬畏之情。

  伯勒斯先生曾说,“每当我看到年轻人那样(即肩背露营装备)在乡间跋涉时,便会暗暗得意,或许是我的书把他们送上了路”。事实确实如此,他的自然散文向人们昭示了清新宜人的鸟语花香,唤醒了人们对自然的热爱,并使崇尚自然的生活方式逐渐成为一种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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