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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坚固的都烟消云散》读后感精选10篇

2022-04-06 03:32:19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一切坚固的都烟消云散》读后感精选10篇

  《一切坚固的都烟消云散》是一本由于一爽著作,北京时代华文书局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8.00元,页数:264,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一切坚固的都烟消云散》读后感(一):小说与猫,猫与失败,失败与人

  一、

  于定安是们村的一个老光棍,只有自己,没亲人。他爱猫,家里养了很多只。搞得过年时,他蹲在堂屋里等着猫偷来的食物,就可以过个年。那些年,丢了东西的妇女们没少到他家敲门大骂。于定安死不开门,只闷头吃肉。平常时,老哥们就问他是不是有这事,他笑说:“就当给我拜年了。”其实,是猫都偷馋,不只是他的猫。但于定安的猫与偷馋形成了一种关系。这个关系一旦出现了,妇女们的火就燃向了他。我姥姥有一次看见一只猫把一个烧鸡偷走了,就算着时间跑去了于定安家。敲门,他不开门,姥姥脾气大,心想你又“过年”了吧,一脚把门给踹开了。里面的于定安正在吃饭,嘴上咬着一块发了霉的馒头。姥姥愣住了。

  这事让我想起于一爽的小说《胡同畸人》。里面的何老头儿很像于定安。里面的傻子黄大壮像我。这篇写的是胡同,我们这叫街,我得承认她写的大部分是我不熟的生活,但这篇小说好像城市包抄了农村,来到了我们街,读到最后读到了伤感。“傻子还能有人疼么?”同样的话我也跟于定安说过,别人老说他傻,他一辈子不结婚不傻么?

  于一爽的小说里写到了不幸的婚姻,在他们的故事中,结了婚也没人疼。刚好可以用来劝劝于定安。

  二、

  偷馋的猫在我们村都被都说成是“于定安的猫”,其实不对。于一爽的人和她的小说就有类似的这层关系。我觉得她的小说像猫,大家会对她的小说和她的人形成一个固定的联系,但不一定对。

  ——“余虹想起这些的时候用一只手掐在了自己的皮肤,她想起刘明说的,像个尸体。”

  ——“我拿着一根棍不停地搅啊搅啊搅啊,很快,它就变成了一杯像屎一样的东西。”

  ——“我看着她,想着我们那些遥远的性事,就像被冻住的一条短尾猴。”

  ——“我俩身上的气味真不怎么样,闻上去像是要馊了的橘子。”

  我的意思是说,她和她的小说没多大距离,就像一对姐妹,都占据着奇特的比喻和形容。

  一篇《动物园》里写:“我从来不知道什么叫故事,有一些真真假假的东西,最后就戛然而止了。彼此也付出过感情,但是并不想吸取经验,当然最重要的是那些能唤起回忆的场景……”

  一切都没必要说清楚了,在我看来,于一爽也这么干,像猫对待食物一样,从来都会先玩够了,再吃。这就把一件普通的事发展到了戏剧性上的审美,成为一种游戏精神,这话明显不是我能出得出来的,是一个有名小说家说的。我记得邻居于定安说过类似的话:“猫儿最懂食儿了。”

  三、

  于一爽说:“好多年前就认识唐棣”——2011年8月18日那天是个放映活动。她在17号就给我发短信说:到了。我当时正在几十公里以外的山里预备着明天和她说点什么。第二天,她又来了。我们聊小说。她言之凿凿地说了几次:“我想写小说。”而我显然冒充了一个前辈,劝了几次:“还是不要写,没什么意思。”因为,我觉得她的生活太有意思了——是我听人说,或者在她微博看到的。与这些事比起来小说真没什么意思。

  到了现在,这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一个人的信念是多么重要和一个人的看法是多么不重要。

  小说《夜晚》的结尾“余虹做这一切的时候都是一个人,这并不是因为他喜欢孤独,而是做这些的时候正好一个人而已。”这也是她所有人物的一个状态。

  这是人物的信念,也是她的信念。

  “正好”不是必然,是偶遇,不晓得这是不是她自己拔高创作?如果这是真的,我会更加相信,信念的重要与想法的不重要。

  四、

  我的很多朋友扎在这个城市,和刘明和余虹、王伟、29B、胡志明、黄鑫、刘媛、黄大壮、张剑、李天、闫奕……差不多。他们组成了我想象中的城里人。虽然生活表面不一样,但骨子里充满失败感,失落空虚也包围着他们。他的愁苦的发泄方式,不是我们村人打狗、杀鸡、砍大树,而是打炮、旅行、泡酒吧。

  刘明在《三里屯》这篇里有句话:“成功人士都是悲剧。”我看到的人物显然没有一个是成功人士,悲剧也不见得少。于是整个书里都是特别真挚的那种劲头在撑着他们的虚无。

  五、

  “我挺喜欢这篇的!”她是个特别懂事的人。记得她不止一次对自己的采访这么说。我虽然看她对我和对别人都这么说过,还是认为她特别喜欢这份的工作,以及波及到的好多人。写小说未来也许会成为她的工作也说不定。读完这本小说,我可以说:“我挺理解这些文字的!”它们的味道来自生活,来自快乐交谈,孤立午夜,她的喜欢和不喜欢……就像故事中的女主角余虹经常“望着四壁出神,懒得讲话。”

  我看书知道,至少有这么两次写到眼神。

  一次是——“云彩在动。”当余虹抬头的时候这么说了一句,“总觉得什么都没有意思。(《场景》)。

  另一次是余虹抬头看着平静的城市上空,没有一片云彩,面对空空荡荡的头顶,她不知道是不是应该记住点什么。(《单一生活的摇摆性》)

  于一爽不是什么天才。在这个时代,骂一个人才说他是天才。我觉得,也许她更喜欢藏在我们之中,在每个人脆弱的时候,勇敢地,看着你。

  六、

  我胡说下,在文学里说一个故事、谈一种关系、装一种深沉、摆一种情调,都不难。难点在把对生活的理解,通过——不是传统文学的那种严肃,而是她的自然方式洒在了故事里。加之这些故事里的人是她有所感悟的,甚至原型都历历在目的,她的小说就是“苦中作乐”。幽默的,苦涩的幽默。这也是我看一个作者水准的地方。她可以做到把苦看作是另一种东西,不说它。然后乐是一个基调。说着说着,就笑了。最后,一回神,苦还在那里,也不再想哭了。

  这就叫“琢磨过”。总之,我看得出它的自然,也看得出它“琢磨过”。我不晓得作者本人有没有意识到。

  我就没法那样评好她的文字,我只有我们这的灰土撒给她,不是金子。你看,我可能看得还不太认真。从她怎么能看到了老光棍于定安;从城市的白领看到了村里的妇人呢?

  联系是有的,你再看,敲门死不开门,妇女就会听邻居安慰她说:“喏,这就是于定安嘛。”看到这些文字,我也想一努嘴儿说:“喏,这就是于一爽嘛。”

  于一爽的小说写的是城市,这不是我觉得谈不好的原因,我觉得她比我想法上清楚得多。这个事我跟我妈说过。她不理解我的模糊,就说:“那你想清楚了再写啊。”

  我妈的看法一直严肃而正确。这天,我把下面这段话给我妈念了,她说:“这才是个明白人儿,写小说出来,肯定清清楚楚,招人看。”

  于一爽说的是:“我写的好多都是周围的人,我挺不理解他们的。看着一个个都自我放弃,但又身具智慧……有时候和这帮人待久了,觉得对生活来讲,突围都没有意义。”

  看来传闻中总是喝得迷迷糊糊的于一爽和我在书里看到的,不一样。人有两张皮,一张叫自己,另一张也叫自己。她没这么说,在一篇小说里她让话茬转到了两条小金鱼上,它们一条叫小明,另一条也叫小明。

  这些物件:人和猫,猫和鱼,小说和生活,悲伤和快乐。你想想,都和于定安劝一个挑剔的中年光棍选媳妇时的话对得上。

  老光棍于定安望着他在墙上晒太阳的猫,说:“一拉灯,那感觉来来去去,都一样哩!”

  ——唐棣

  《一切坚固的都烟消云散》读后感(二):不幸的婚姻

  于定安是们村的一个老光棍,只有自己,没亲人。他爱猫,家里养了很多只。搞得过年时,他蹲在堂屋里等着猫偷来的食物,就可以过个年。那些年,丢了东西的妇女们没少到他家敲门大骂。于定安死不开门,只闷头吃肉。平常时,老哥们就问他是不是有这事,他笑说:“就当给我拜年了。”其实,是猫都偷馋,不只是他的猫。但于定安的猫与偷馋形成了一种关系。这个关系一旦出现了,妇女们的火就燃向了他。我姥姥有一次看见一只猫把一个烧鸡偷走了,就算着时间跑去了于定安家。敲门,他不开门,姥姥脾气大,心想你又“过年”了吧,一脚把门给踹开了。里面的于定安正在吃饭,嘴上咬着一块发了霉的馒头。姥姥愣住了。

  这事让我想起于一爽的小说《胡同畸人》。里面的何老头儿很像于定安。里面的傻子黄大壮像我。这篇写的是胡同,我们这叫街,我得承认她写的大部分是我不熟的生活,但这篇小说好像城市包抄了农村,来到了我们街,读到最后读到了伤感。“傻子还能有人疼么?”同样的话我也跟于定安说过,别人老说他傻,他一辈子不结婚不傻么?

  于一爽的小说里写到了不幸的婚姻,在他们的故事中,结了婚也没人疼。刚好可以用来劝劝于定安。

  《一切坚固的都烟消云散》读后感(三):写作札记

  《自行车》讲的是男人和自己的情人去中山陵骑自行车。而在情人意外去世之后,他把这种浪漫视为一种不祥之兆,再也不曾离开过城市。

  《同学聚会》讲的是一个没什么出息的中年男人“我”参加大学聚会碰见了当年的女同学,相互说得最多的话是“你胖了”、“你也胖了”。之后又见了一次,女同学在精神上受制于人已经难见当年面貌,只能借着酒劲儿拼命回忆,而“我”已经不想搞她,于是匆忙告别,去找了小姐。

  《打炮》讲的是男人喝多了,也不是真的喝多了,从酒吧带姑娘回来。天亮之后他认真打量,并且相互肯定对方谁都没有辜负谁。他耐心等待姑娘离开,因为等待得时间太长了,他想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这个姑娘真美好,但是用不了几年她就将变成一个胖姑娘,他想劝她尽快把自己嫁出去。

  《冲绳》讲的是“我”去冲绳出差,百忙之中还见了一个老情人,上床了。对“我”来说免费的多好,这感觉棒极了。分开的时候“我”请她原谅,这也并非完全出于虚伪。可“她”说原谅什么?原谅你睡了我?于是二人再次分开,只剩下“我”一个人走到冲绳的海边,碰见几个美国兵,干脆一起抽起了烟。

  《钓鱼岛》讲的是一对夫妻,男人总是失眠,在客厅里彻夜看电视,看了一小时,之后什么都没有发生,他们感到深深的失望。女的说——你总是不睡觉你在想什么?男的说——我和你的一天就又这么结束了。

  《地三鲜盖饭》讲的是“我”打电话要了一盒地三鲜盖饭,可是送餐的人迟迟不来,“我”再次把电话打到餐厅,餐厅的人说送餐的人已经失踪,于是“我”只能去楼下吃,为了避免一个人,“我”叫了一个女邻居,她干巴巴的像个灭火器,“我”不知道为什么要叫叫她。而整个吃饭的过程中“我”只是在想一件事:如果送餐的失踪了我是不是有很大的嫌疑。

  《热天午后》讲的是“我”在 K歌的地方碰见当年的情人,还有他的老婆,而他的老婆和他描述的竟然一点儿都不一样,年轻依然漂亮也配得到爱情,“我”感觉受到巨大欺骗之后跟他说——你们可千万不要离婚啊。

  《动物园》讲的是一对男女开车去动物园,但是到了动物园门口他们就停住了,谁都没有进去,他们离猴山只有一墙之隔。女人坐在男人车里。男人憧憬未来。女人想起了自己死去不久的爷爷以及更久以前一场模棱两可的性事。

  《酒店》讲的是一对男女去开房,做爱之后女人站在窗口抽烟,久久望向外面。男人离开之后,“她”在镜子前面努力端详自己的身体,她已经不年轻了,她觉得孤独越来越不是个问题。同时,她确定,一个总是在女人身上寻找乐子的男人也已经老了,谁都无法安慰谁。

  《大雨》讲的是“我”搭乘一架小型客机飞往越南,“我”是 29A座,因为某些偶然的原因,“我”和 29B攀谈起来,二人聊了很多,最后竟然像老朋友一样告别。可是下了飞机之后“我”很快就将“他”忘记了,

  《扎金花》讲的是“我”的前男友输了一把牌之后说了句“操”就跳楼了,“我”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正在洗内裤,“我”想起前男友当年很爱吃鸡蛋,每天都要吃 4个。“我”开始数着1、2、3、4有规律地洗起来,1、2、3、4,“我”觉得应该哭可是哭不出来,于是“我”把水龙头开到最大,“我”在想:我为什么不能给它掰断?!

  《十年》讲的是,“我”和“我”的中学同学,浪费了十年,最后终于春宵一刻,但很快两个人都意识到“我们”亲手让最糟的事情发生了。

  《场景》讲的是一对男女在“忠诚巷”谈论忠诚,女人对终于等到的田园牧歌般的古老爱情感到了某种难以言述的空虚。

  《三里屯》讲的是一对男女走路经过三里屯,一路上充满了试探诱惑,很多次接近成功,但是最终他们谁也没去谁家。女人相信这并不仅仅是因为缺乏愿望,她开始厌恶自己沉醉于爱情的那种关键时刻。

  《红眼航班》讲的是一对男女在机场分别,女的要飞到另外一个城市办理离婚。她终于要结束一种生活开始另一种生活,随着飞机远离地面,她的这种愿望变得越来越不彻底,她开始怀疑一种和另一种的区别,窗外一片漆黑,她希望飞机不要太簸。

  《看电视》讲的是一对夫妻,已经没有什么能打破他们的乏味。妻子因为丈夫很晚都没回家想到他是不是出车祸死了,想到这个她有难以控制的兴奋,她被自己的兴奋吓坏了。当然丈夫没有出车祸,他只是很晚才回来,作为一个合格的丈夫,他们甚至还在深夜一起看了会儿电视。

  《分手》讲的是一个 42岁的男人和一个 24岁的女人,他们曾做过情人,而分开也没有具体的理由,直到有一天在街头碰见,他们都分别有我有家庭很可耻?

  《世界杯》讲的是一对男女去酒吧看世界杯,但他们谁都没有看世界杯,他们一直在讨论性和时间,这把他们和普通男女作出了区别。他们一起睡过几次,但今天不会,至于他们这是一种什么关系,男的说是愉快的关系,而女的又无法证明这种愉快是因为相互理解而非冲动。

  《夜晚》讲的是一对新婚夫妻,当妻子同意丈夫内射之后,还是半夜去楼下买了毓婷。她做这些的时候都是一个人,她也不打算告诉丈夫,不是因为她喜欢孤独,只是因为刚巧一个人。

  《长颈鹿》讲的是“我”去日本朋友家做客,日本夫妇对“我”非常热情,而“我”无法判断“他”的妻子是不是知道“我”和她丈夫的真实关系,接下来是这对夫妇 7岁的儿子跑过来和“我”玩儿,玩儿了很久很久直到“我”不得不离开,而“我”想说的话一句也没有讲出口,“我”意识到再也不会有这种机会了。

  《茶餐厅》讲的是一对情人去茶餐厅吃饭,男的滔滔不绝而女的沉默不语,她只记住了两件事:一个是茶餐厅的桌布不错,我们是不是应该问问在哪儿买一套?一个是为什么有斑秃的服务员总是在我们面前走来走去?

  《鸡脖子》讲的是除夕之夜,三个人,一男两女在家里喝酒,吃鸡脖子。春晚成为巨大背景,他们把声音调零。非常无聊,于是他们想起一则社会新闻,说有个女的一觉醒来就失忆了,以为自己还十几岁,早晨看见丈夫儿子吓了一大跳,三个人哈哈大笑,他们继续吃鸡脖子,而且越吃越多。

  《女朋友》讲的是一个总在伟大祖国上空飞来飞去的女人,永远游走在不那么爱他的男人中间。“她”是“我”最好的女朋友,“我”希望“她”尽早嫁出去,否则“我”也不确定“我们”会不会真的捅死对方。

  《马桶垫》讲的是丈夫不在家,妻子去给丈夫买脚癣一次净的路上顺便买了一个马桶垫,她抱着马桶垫穿过大街小巷甚至去喝了一碗鸭血粉丝汤,阳光很好,回家之后她坐在新买的马桶垫上胡思乱想——马桶会不会想吃屎啊?

  《一切坚固的都烟消云散》读后感(四):中山陵骑自行车

  《自行车》讲的是男人和自己的情人去中山陵骑自行车。而在情人意外去世之后,他把这种浪漫视为一种不祥之兆,再也不曾离开过城市。

  《同学聚会》讲的是一个没什么出息的中年男人“我”参加大学聚会碰见了当年的女同学,相互说得最多的话是“你胖了”、“你也胖了”。之后又见了一次,女同学在精神上受制于人已经难见当年面貌,只能借着酒劲儿拼命回忆,而“我”已经不想搞她,于是匆忙告别,去找了小姐。

  《打炮》讲的是男人喝多了,也不是真的喝多了,从酒吧带姑娘回来。天亮之后他认真打量,并且相互肯定对方谁都没有辜负谁。他耐心等待姑娘离开,因为等待得时间太长了,他想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这个姑娘真美好,但是用不了几年她就将变成一个胖姑娘,他想劝她尽快把自己嫁出去。

  《冲绳》讲的是“我”去冲绳出差,百忙之中还见了一个老情人,上床了。对“我”来说免费的多好,这感觉棒极了。分开的时候“我”请她原谅,这也并非完全出于虚伪。可“她”说原谅什么?原谅你睡了我?于是二人再次分开,只剩下“我”一个人走到冲绳的海边,碰见几个美国兵,干脆一起抽起了烟。

  《钓鱼岛》讲的是一对夫妻,男人总是失眠,在客厅里彻夜看电视,看了一小时,之后什么都没有发生,他们感到深深的失望。女的说——你总是不睡觉你在想什么?男的说——我和你的一天就又这么结束了。

  《一切坚固的都烟消云散》读后感(五):我们的时代这样一些异类

  俄罗斯文学中有“多余人”,我们的时代亦有这样一些异类,有时间、智力、机缘品尝社会巨变带来的成果(或后果)。不仅酒色财气,也文化艺术,更有甚者投身于死亡、挫败和虚无交织的游戏。

  和年轻一代的反叛忤逆不同,自我毁灭和孤芳自赏是这帮人的宿命,也是其自主的人生道路。一条道走到黑,个个都是这方面的专家老手。将他们作为一个阶层加以揭示,赋予文学形式,于一爽大概是女作家中的第一人。

  特别是故意设计的见证人的角度,使于的讲述更具严肃性且真切可信。此外,她的写作还显示了一类好作家的诸多品性(有些是隐含的),比如克制、直接、专一,拒绝流行元素、主流话语,坚持抑制而非张扬知见才华。

  我相信,在一个相对自由的层面,她的努力将会取得更加可观的回报。

  ——韩东

  《一切坚固的都烟消云散》读后感(六):谁败坏了虚无?

  声明:我写文章从来都是借题发挥,我不喜欢谈孤例。所以这篇文章不是针对一爽这本书,而是想说说一个稍微具有一点普遍性的问题。先请一爽不要介意(我就不专门夸了,只说一句,这本书值得读,语言和叙事都很舒服),再请文中所及的各位老师和兄弟不要介意,因为我是来放炮的。过年嘛!

  还有,我的批评完全是精神取向上的,不涉及技术,我批评到的人都有技术,甚至技术太好了。我要多学习。拜年!我的谦虚结束了。

  一爽似乎是有意将刘明和余虹之间的关系作为当今中国都市男女关系的寓言,至少是想用它概括一类人。激情和责任烟消云散了,爱情退化成纯粹和真实的性。这种问题并不少见,中国这些年尤其流行此类小说。这类小说看似把所有重要的东西都解构成卑琐,把精神性启蒙为欲望。谁又能保证欲望就不是一种魅惑呢?

  然而,这样的人就更符合人性吗?这是一个必须要问的问题。这样的小说还原出了真实的人吗?无可否认,虚无主义曾经具有过某种祛魅力量和启蒙意义,然而现在,它还能继续给人带来勇气和动力吗?

  虚无主义的真正价值,并不在于它作为一种世界观引导了人的道路,而是作为一种否定力量向人提示了精神面纱的存在。而精神性作为面纱仍然是一种实存,而换句话说,精神性不得不以面纱的形式存在。

  事实上,从韩东(作为诗人的韩东在我这里一直是一座高山)、朱文一直延续到现在的曹寇、赵志明等人的写作,还有千篇一律的身体写作,都在解构人生活中的精神性。而他们的小说其实是非常观念化的,小说家最后给出的真实,其实完全是一种观念的真实。这就是他们写作的精神,一种僵硬的精神。这种对精神性的祛魅因为流行而变成了某种真实,这种真实是被无数次的重复强调出来的。

  所有的小说都在表达某种对生活的理解,本身就是精神性的。这些小说努力祛除的是生活中的精神性,殚精竭虑地挖掘庸人和日常,而在写作态度上,却往往是非常精英主义的。因为,他们似乎以为,只有他们表达了生活的真实,而虚无、麻木、无聊就是生活的全部真实。

  这种写作竟然成了先锋,至少是先进。在这种精神格局之下,不可能产生出色的文学作品(好吧,我参加了文艺座谈会)。卡佛似乎也在写这些东西,但是我们可以感觉到卡佛小说中那种浓烈的悲剧感。切掉了这种悲剧感,我们的文学是肌肉萎缩了呢,还是更先进了呢?还是人们的生活又先进了呢?我不知道。但我敢说:我不喜欢。主要是我不喜欢这些作品中的犬儒气味。有时候,这些小说家未必这样理解生活,他们这样写,不过是一种撒娇而已。在某种时刻,他们还是会选择相信爱情,而且爱得要死,他们这么写,有时也只是撒娇。以我对一爽的粗浅了解,无论多喜欢调侃,她该是个对主流价值非常认同的人。她被时髦的写作给害了,因为她不知道,这种时髦,除了时髦什么都不是,就跟“盐失去了味道”一个德性。对生活来说,氯化钠什么都不是,但盐是。

  我不是个现实主义者,这些小说家更不是现实主义者,我们只是有着相同的怯懦和懒惰。大家一头扎进现代之“后”,把现代主义的坚硬主体变成流体,把人描述成一种完全没有选择能力也没有选择意愿的东西,活得很省力,很舒坦,但仍在发出美妙的虚无主义呻吟。

  然而,虚无主义已经腐朽了。甚至虚无本身,也腐朽了,因为,这样的小说家太多,早就把虚无给实体化了。他们败坏了虚无。首先是大家毫无节制地消费虚无,接着是虚无贬值,最后是虚无之死。他们像倏忽一样给虚无凿出了七窍,虚无,死于自己过于明确的五官,中国的五官。

  如果说虚无主义曾经意味着那么一点先锋,现在它像保险套一样平滑了,然而它还在生产不孕的文学、死胎文学。

  一爽尤其不应该提到伯曼的书,因为伯曼在整本书中都在反对那种缺乏内在张力的现代性,呼吁复活“19世纪生气勃勃的现代主义”。19世纪的现代主义仍然是英雄主义的,伯曼提到的几个英雄分别是陀思妥耶夫斯基、波德莱尔和马克思。伯曼正是不满于“后”话语的泛滥,才写了这么一本书。

  如果道德、精神已经烟消云散,那么,诸多思想家和作家正好用自己的大脑制造了“麻木”、“虚无”和“狂欢”、“偶然”之类新鲜的、坚固的盒套。告诉大家一件事:这一切已经腐朽了。

  《一切坚固的都烟消云散》读后感(七):于一爽:面对文学我挺严肃的

  专题地址:http://book.sina.com.cn/zt/yuyishuang.html

  文/采访:李唐

  作家曹寇这样评价于一爽:“她是我见过的最为真诚同时又让我难以捉摸的女作家。”“难以捉摸”或许是于一爽留给人的深刻印象之一。这个印象既体现在她日常的那些闪烁着智慧与歧义的微博中,同时也体现在她的小说里。这位从“写博客”开始写作道路、“没有任何乡村体验”的都市作家,文字却呈现出某种传统的温厚质地。她的写作似乎轻易地就滤去了时代的浮华,直抵城市人的内心褶皱。

  在她的小说中,人物充满了看似“无意义”的举动,没有目的,也没有结果,有时甚至令人费解。而这些无实际意义的举动使整体氛围显得敏感而凝滞,正如作者本人所说“我写的人物行动性很弱……我被他们吸引”。同时,焦虑始终弥漫着,这种焦虑有时由人物话语直接体现出来,而更多的时候则是隐含的,没有剧烈的戏剧冲突,就像是骑行在寂静的午后郊区,前方是漫长的、似乎永无尽头的柏油马路。

  无疑,于一爽正爆发出更大的能量,她的小说几乎从一出手就形成了自己的风格——只要写作过的人都知道这有多不易。我们有理由相信,她的文字将在之后的不断摸索、体验与磨砺中达到极致。

  art1我对小说里的人物都不那么喜爱,所以他们容易死去

  新浪读书:还是先从书说起吧。这个书名说实话跟你小说的起名风格不太搭,你的小说名字往往都是很简单的某个事物或描述。起现在这个名字,是想为这些小说做一个主题概括吗?或者仅仅是因为好听?

  于一爽:小说里的题目其实我后来整体改了一遍。我是有点图省事吧,我觉得每一篇起一个更好的名字并不是办不到,但是我还是喜欢直接一点。因为我文章风格修饰性的东西也不多,挺直接的。

  最早的书名叫《因为他们是夫妻》。虽然这书还在宣传期,但我已经有点厌恶了,大部分写的都是感情的事。这个书名出版社觉得没有卖点,当时我看到了这句话还挺喜欢的,最开始我以为是我老公说的,后来他说是来源于一本美国的讲当代性的书,不过更早来源是马克思的话。它从精神状况上是可以概括这本书里的内容的。

  后来书出来,似乎开始流行长书名了,都很抒情。我就觉得长书名怎么变成一个时髦的东西了?这本书倒没怎么抒情,就是一种事物消逝的现状。

  新浪读书:好几篇小说中女主人公都死了。为什么这样设定?死亡的意象在你的小说中意味着什么?

  于一爽:我那么喜欢死亡吗?其实没有。本质上来讲是一个无能的体现。你写小说的时间、经验都不够的情况下,你要赋予小说情节。我觉得小说作为故事,它有技巧性的训练,我觉得个人不具备这个的时候,我需要使命运有一个转折,死亡可能是一种比较简单的方法。我个人并不是很欣赏,因为这很low。

  另外,每个作家处理死亡的出发点可能不太一样。我觉得是不是由于我对小说里的人物都不是那么喜爱,所以他们总容易轻易死去?我自己其实也不太清楚死亡是什么,无论从文学性上还是更深的层面上。死亡对我来说可能就是创作枯竭以后顺手用来的东西,没什么特别深的解读。

  新浪读书:是否有真实经历对你的触动?

  于一爽:我有一个朋友是算命大师(假的),他给我算过一些流年。他说我12岁有一个经验对我一生都影响挺深的。12岁时我确实有亲人离世。到现在我30岁,我挺害怕这件事儿的。比如我看到街上120我都会捂耳朵。我后来还想把这个写成一个小说叫【招魂】。但这个经历是否能具体到文章中的创作?我觉得也没那么大的联系。整体上我挺害怕的。他说,我这种人应该多去急诊室看一看,进行一种脱敏反应就无所谓了。

  所以说如果有什么影响,就是怕死。尤其怕周围的人出现状况。小说写起来挺紧张的其实。但我并没有比一般人更不幸,经历过什么大的生离死别,所以我这么故作真诚搞不好是假的哈哈。

  新浪读书:你的语言是那种克制的、舒缓的,甚至有时稍显单调,没有任何卖弄的成分。这是否与你喜欢美国作家有关?

  于一爽:我不知道是喜欢一种风格在先然后确立了自我风格还是反之。前几天做了一个访谈,他们总觉得我应该很喜欢去酒吧去三里屯……误解是来自于哪儿呢?我自己也不知道。我其实很少去酒吧,而且我心脏承受不了那种音乐、鼓点的节奏。所以我觉得我不是热情的人,我自然就会喜欢那种灰色的风格,在写作初期也自然会去模仿。但我以后是要超越的,这本书已经写完了那种状态,以后会更丰富点吧。现在更多的还是写自己嘛,给书中的人物赋予了我自己对世界的理解。

  art2我本质上认同很枯燥的生活

  新浪读书:你喜欢美国吗?美国给了你怎样的影响?

  于一爽:小时候我很少跟人说我喜欢美国。因为美国可能代表了某种粗俗啊、没有历史感。比如法国多好啊流动的盛宴这种,但是现在我挺喜欢跟别人说我喜欢美国的。纽约那种大都会是一种,但我其实更喜欢的是德克萨斯。美中。我本来要去的这个月,机票很便宜的。小时候看过一部电影叫《德州巴黎》,讲的是人们生活在很现代的环境中,他们已经意识不到这种现代性,因而他们变得很枯燥、乏味。他们一生就坐在沙发里吃土豆,变成胖子,甚至很温柔……我见过美国中部城市那种开着哈雷的人,你觉得他们很凶猛,但其实一点也不。另一方面它很辽阔,是我喜欢的状态。可能我本质上认同枯燥吧。

  投射在小说上,我读的很多美国作家描写的都是中部城市,不是一线城市。女人在家很无趣,会有水管工开着皮卡给她修水管,两个人会发生点故事……他们也喜欢罐装啤酒。但最后他们对灌装啤酒的爱超过了一切。因为别的事情太麻烦了。

  我不知道究竟那种小城市哪里在吸引着我,但它们确实挺吸引我的。我也读过一些其他文学,不是那么的被打动,我甚至觉得自己不被俄罗斯文学打动是不是一种错误,但是安娜卡列尼娜我很喜欢,可是是因为性别喜欢,不是其他。每个女人一生都应该读一次,最坏的结果就是卧轨嘛哈哈。

  新浪读书:北京作家给人的印象是“混不吝”,同时又有些油腔滑调。而你没有这样。你怎样看待所谓的“京味小说”?

  于一爽:如果给我更多时间去修改,可能我会去掉更多口语化的东西。这些小说是陆续一两年写的,在写作初期变化挺大的,现在我去看两年前写的东西,有些地方还是显得太游戏了。

  开始时我还想让王朔给我写一个推荐。我把书给他了,后来他拒绝了,他女儿跟我说,这不代表我爸爸喜欢或者不喜欢你,而是他现在根本就不看这些东西了。可能进入另外的阶段了我不知道,求人的事情一般就问一次吧。而我更喜欢他早期的小说。那时的王朔超级纯情,反伪善,假流氓……就是一纯情作家!也不是说多好就是觉得很温柔。

  就是这种地域感觉。比如说冯小刚,他也不是一流导演,但就是有一种天然的城市上的亲近感。可是又很奇怪,冯小刚最好的电影都不是和北京有关的,她最好的我觉得是手机,在十年前吧大概就探讨了这种关系,另外我对南京也有很大情感上的亲近。包括推荐找了韩东后来,我是很喜欢他的。

  新浪读书:你说不喜欢太口语化的东西,但有很多读者其实反而更喜欢口语化的。比如曹寇写了一篇评论,他就说你的北京口语很吸引他。

  我觉得应该有一种可以作用于书面的口语。像生活中那些带儿化音的口语,我觉得还是太不严肃了。前几天我把微博签名改为“超越定语”,我就是随便一说,但我不喜欢一篇小说里有太多修饰什么的。

  有一个人跟我说,时间不够你就不要再搞比喻了。是这样吧。因为我每天还要上班嘛,我是做新闻嘛,前两天还和同事说年终策划,我就说千万不要搞那种春秋笔法,很讨厌的。我觉得既然你没能力上去抽几个耳光,你就干脆做一些美好的东西,很多人很可怜包括我自己,没见过什么美好的。有时候,或者是直接的。

  art3我想多写一些故事是为了不让自己觉得乏味

  新浪读书:写小说时,你是心里有一个明确的主题,还是像村上春树那样,跟从感觉走?

  于一爽:我现在写了两年,时间还挺短的。还是一种很自发的状态。我还是挺敏感的,比如哪一个场景、哪一句话触动我了,我就会写下去,写几千字、一万字都没问题。我写东西很快的。这可能也是造成这本书有点乏味的原因,因为都是一种自发的状态,写作是要从自发到自觉,如果没东西触动我,我也没那么多感情生活,我是否还要写下去?有一天跟韩东聊天,他说构思很重要,你想写一个东西先停下来,想。谁还创造过一个词叫“脑纸”,就是在脑子里写。还有一个词就是创意。这个词被广告用坏了。我的下一本书应该会比这本有可看性。当然我不觉得可看性很重要,但我觉得不一样很重要。

  新浪读书:你要写一些更有故事性的东西吗?

  现在我不太能把握这种界限。很多人的故事我承认我写不出来,但是我似乎又不想写出来,是不是因为我不想写所以写不出来呢?这样好像自己还挺牛逼一样。因为那种故事可能来自于他们看到的电视剧什么的,他们以为是真实的,可我觉得都是不真实的故事。我现在写的几篇小说,我会尽量去写故事,就是想告诉自己,我能写故事,但不一定去写。先矫枉过正一下。甚至我愿意通过写失败去进行一种尝试。

  我觉得好故事还是挺重要的。有一种仪式感。也对不起花钱买书的人。

  新浪读书:你如何看待故事?有人说小说应该回归故事,而也有的说法是说,故事与小说本来就是两回事。比如本雅明,他的区分标准是:故事需要给人以教诲,而小说则写的是一些内心幽曲。

  于一爽:我觉得很多二元的东西都不会有结果。这个可能也不是二元的我就是这么瞎说啊。每个人站在自己的立场,都有无数论据去证明各自的论点。如果我暂时要写一些有故事性的东西,可能是为了克服我的枯燥吧。

  我现在的写作太得心应手了。我已经开始感觉到枯燥了。而且我觉得我会很快找到方法,这样好吗?可能不好。不知道。

  art4我写的人物都行动性很弱 我被他们吸引

  新浪读书:从什么时候开始写作的?

  我不像很多人十几岁参加“新概念作文大赛”那种,其实我读书挺少的。这个时代有点反智,似乎读书少也不用很自卑。但我觉得这不是件痛快的事。我就是正常的长大、念书、一边念书一边谈恋爱,没觉得自己会去写作。

  首先是因为博客。陈彤辞职之后我们一起吃饭,喝多了还挺情绪化的我,他从门户到博客又到微博,可以让很多人正视自己的表达和虚荣心,我就是之一。09年左右我开了博客,那时是大四,兴安说你给《北京青年报》写专栏吧,专栏就是评评书啊什么的,也不很专业就是瞎评。写了一段时间,到11年、12年,(我都忘了哈哈)认识了现在的老公,他是看了很多小说的。我跟着看了很多,最早可能是“断裂”的一些人,我觉得我也能写。自大吧。

  开始写的都太写实了,比如我人生第一个小说是写在一个男人家给另外一个男人打电话,就是想写一个虚荣心,后来还有人说像萨冈哪一篇哈哈,我觉得萨冈是很二流的,不过我连二流的都不如,再后来,就会有拼贴与嫁接,现在就会有虚构。

  新浪读书:最初好像写的更多的是书评,为何后来放弃了?

  评论和小说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脑子用的。左右边把?我很自私,还是想创造一手的东西。

  新浪读书:有哪些作家曾影响过你?

  “短经典”里有一系列作家都影响过我。或者也谈不上影响,我就是觉得挺好看的,在情理上我能接受,接受起来也不费劲。如果一本书读不下去我可能就不读了,暂时是这样,我不会在这个地方刻苦的。我不喜欢晦涩,说不清楚的都是自己没想明白。

  契科夫是我很喜欢的,我的体力、心力都能读下去。韩东说他最好的东西肯定不是什么《装在套子里的人》,那是很差的。我喜欢契科夫是一种小情节,所有人物的那种状态和我在某个阶段的状态一样,就是你向往远方,想要走出去,但最后只停留于谈论走出去这件事,人物的行动性都很弱,挺吸引我的。当然这可能这是暂时比较浅表的理解。

  新浪读书:为什么会觉得《装在套子里的人》很差?

  是不是它被收入了课本哈哈?如果我回答你我可能要重新读一遍再。但是读了很可能还是这种回答。我印象中它的结构是不是一种完美结构?还有博尔赫斯的很多小说,我不是很喜欢。还有卡尔维诺那种彰显智识的东西我也不是很喜欢,可能是我缺乏那种逻辑吧。但是迪伦马特我又挺喜欢的,不是说他的每篇都喜欢,但有几篇就是靠逻辑去探讨伦理的边界,这样不是挺好的吗。这两天又重新看【好人难寻】,一直觉得好看,现在也觉得好看,讲的都是老人们怀揣旧的世界判断,但是已经毫无用武之地,希望重操旧业的时候被完全的打败了,而且我竟然觉得他们是应该被打败的。粗暴的世界照样可以产生新的哲人王。奥康纳总是写的很聒噪啊这种感觉我就好喜欢。

  art5如果生活完全变成写作素材 我觉得是对生活不尊重

  新浪读书:有些读者总会想,小说中有多少是作家自己的影子或原型?真实的经历多吗?

  挺多的。当你不好意思让这种东西再现出来时,你会把自己变成一个男人的视角。后来我看过一些男人变化成女人视角写小说,一看还是男人的,不会犹豫不会瞻前顾后不会怎样怎样,女人怎么会这么潇洒呢。我就潇洒不起来。

  新浪读书:你会担心这些经历写完后接下来要写什么的问题吗?

  一两年前会有担心。尤其当时写一些饭局随笔,那只能由参加饭局来写。具体的时间啊地点啊与会人员啊我都记录的很详细的哈哈。后来体力、心力达不到。现在我想写的东西还挺多的,大部分跟我的生活没什么关系了。比如我现在写的一个中篇就是两条线,一个男人总是担心毁于爱情(因为背叛产生了谋杀),但是最后他其实是毁于权力,权力只是一个巨大的远景,但是一下子就给他毁了。当然这个权利不是贪腐小说那种权力。大概这样。这个就是我生活中没有的东西。当然,我生活里发生过一些东西,我写完就放在电脑里,我知道永远也不会拿出来给别人看,否则我会觉得我对这种生活不尊重。好像生活成了写作的素材。前戏。

  以前我接触的大多是文化人,那种普遍得到很多又对自己不满意的人,但他们也只是构成了这个世界的一小部分。

  新浪读书:你会关注同时代的写作者吗?

  有一些写得好的很好的。但是也没什么名气。这样刚好。其实有了网络之后发表途径就很多了,但可能我还是虚荣心比较强吧,我会觉得《收获》发了我的稿子我就特别满足。而且我会关注那些纯文学的作家,虽然“纯文学”这三个字比较乏味不清。但有些人我会偷偷看的。我也只需要被一小部分人看到,被太多人看到也不太现实,大家都忙,他们凭什么要看我。我又长得不好看,腿也不长对吧。另外可能很多人就是理解不了你,我不是要有优越感但人和人的差别好大的。有人不读书也能活得很好,有些人不体会那种情感反而活的更好。那他为什么要体会你。

  新浪读书:你是否觉得,女作家相比男作家要更真诚?

  出版社在出书时本来前面要加很多修饰,后来让他们全去掉了,就加上“作家、媒体人”,因为媒体人是给我工资的职业嘛。我觉得还是去性别化吧,我不是女权主义者,我可能只是不太像女的吧,我很喜欢大男子主义。我喜欢强有力的东西,或者极其软弱的东西。我也需要男人爱,但写作上我不会撒娇啊。

  新浪读书:你觉得女作家是否更能贴近内心感受?男作家更多的可能将写作当成一份事业去经营。

  不知道啊。如果一个男人老写婚姻和爱情可能会被人看不起吧。汪国真?但一个女人老写这些可能也会遭受同样下场。我甚至觉得会一生运气不佳。所以下本书我肯定不会再写这些了。其实我挺喜欢科幻的,我特别喜欢去天文博物馆——可能说出来又有点顾影自怜了,我觉得人看看天空啊(不是说一起开房看星星那种)而是宇宙,未知事物,就会觉得自己很微不足道的。诗人们喜欢说人死了就变成一颗流星,我觉得肯定变不成的。别骗自己了。人死了那就是死了,我写的人物也是死了就是死了,没有信仰可以安慰他们。因为我还不能说服我自己。

  我不是一个性别意识特别强的人。我活了三十年,几乎没和女人聊过什么我们哪里做指甲、化妆什么的。我男性朋友多一点。后来我还发微博,说当好朋友的前提很简单,就是:没!性!欲!男性的视野我总是觉得比女性宽阔。当然可能因为我喜欢直男所以这样讲。我很怕那种:几个女人凑在一起聊天,聊怎么把握住男人,我觉得这种女人都要大难临头了。

  art6我根本分不清占有欲和爱情

  新浪读书:你说这本书本来想叫《因为他们是夫妻》,里面主人公的许多问题也基本上都能归咎于婚姻问题。那么你如何看待婚姻?在现代人眼中,它似乎成为了一种模糊甚至可怕的事物。

  去年的这个时候可能还没办法回答你。我挺死板的吧,我没觉得一个女的写作就可以不结婚。我老怕万一没人娶我怎么办。我也好像都没有过情伤,一个人要离开我,我肯定也不会怎么样,因为自尊心这种东西对我来说超级重要,我不会说痛苦。什么会让我痛苦呢?是我没得到,像男的一样,欲望没有满足,我会为这个难受,而不是因为失去。我可能占有欲比较强吧,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占有。

  恋爱结束时你可以马上转换另一个身份,再去寻找一份爱情。婚姻就不能这么转换了。我想象啊,离婚是不是应该挺麻烦的。那么你就得一直往下走。我觉得挺好的,是以前完全没有的体验,会互相暴露出很粗俗的地方,但粗俗不也是人的一部分吗?至少是我的一部分。

  你跟人建立起一种不断吵架、不断习惯、不断缝合的状态,这其实挺深刻的。虽然深刻的往往不一定是好的。但它已经脱离审美层面了。以前谈恋爱我甚至不愿意在别人家过夜,不愿让他看到我起床没有洗脸的样子,甚至还要上洗手间,这怎么可能?可是婚姻就没这么多修饰。有机会你也可以结一个试试。但我还是不会这么劝别人的哈哈。

  新浪读书:你如何看待“宏大”的事物?这个时代是否还有书写宏大的可能?

  我写的东西都比较小,这可以打动人或者不可以不打动人。但如果你看一部几十万字的长篇可能打动你的就不是“小”了。所以很多人对我说,你有机会一定要写部长篇,不是因为长篇更好出版,它对你可能是一个经验。你看大山大河的感觉,和看苏州园林的感觉应该不一样吧。不过好奇怪,我是这么讨厌苏州园林的。我很讨厌那种小心思的东西什么曲径通幽啊非常讨厌。

  以前我觉得越大就显得越不真实,我无法聚焦。但我现在觉得,当你到了一定年龄或读了一些书,你对很多东西有体会之后,你还挺想接触大的。比如说历史题材我会写吗?也不是不可以。比如张爱玲写战争,所有战争都是在王佳芝的麻将桌上体现无遗了。

  新浪读书:在写作上,你是否有野心?

  不知道算不算野心,总之我会很严肃的面对写作。如果有一天有人对我说,你去按要求写一部小说吧,我觉得我不会,没必要。我又不缺钱。不过这么说好像写作的自由是建立在一个经济基础上了一样。

  art7我当烂人的话 付出的代价只能比任何人都大

  新浪读书:你觉得写作苦吗?它是一种自虐的游戏吗?

  现在我的写作和工作还没有冲突。我也还没有足够自信说完全依靠写作。如果以后有冲突的话,我一定会放弃工作。我责任感很重,我不可能耽误两件事。写作是比较枯燥的吧,虽然没有任何一种乐趣能比得上创造的乐趣,但写作其实是没有掌声和鲜花的。

  现在我还是一个很浮夸的人,有一天我希望自己能更有耐心,然后乐趣也仅仅来自写作本身,不是因为有人表扬你啦,这种东西很松动,建立在一个很虚幻不实的基础上。

  新浪读书:可能很多读者从你的微薄或别人的描述中,会觉得你是一个非常有趣的人。但你的小说其实是很严肃的,甚至有的近乎于“沉闷”。你觉得本质上你是一个严肃的人吗?

  我本质上是一个特别容易紧张的人。我为什么会在饭桌上喋喋不休?因为我会觉得饭桌上没有人说话,冷场是我的责任。我就是容易把别人想的特别珍贵然后自己特别牛逼的那种人。可能是自卑吧,也比较懦弱。我当不了烂人的,烂人两个字是中性词,我不觉得不好,但我当不了,我当的话,付出的代价只能比任何人都要大。当烂人有很多种体现,比如喝酒,但我其实很少喝酒,我觉得不喝酒我可能会更有力量,但是为什么要更有力量呢,我没想好。这件事现在还是十分困惑我。我很感谢你没有问喝酒的事,因为他确实不是我生活的重点。

  有些人可能是鼓励我,他们说你这种特质真的是写小说人的特质,它在生活里可能会给你造成障碍。有人可能说你好喜欢出现在饭局上啊,可悲的是,我擅长这件事却一点都不喜欢。我几乎不会跟别人讲,我其实很害怕吃饭,吃饭前我会去卫生间躲一会儿,觉得我的呼吸都没有办法呼吸了。但是只要坐在饭桌上我就又不会让别人失望了,可能是讨好型的那种人格吧。

  有时我很讨厌别人关心我,我觉得别人关心我我就要回报他,我觉得人和人的关系本质上建立在那种很虚弱的基础上,我就要加倍爱护。就是回到你说的那个问题,我对很多事情都是颇为严肃的。就是我还是有自己的判断在里面吧。这个世界上很多人什么都不想,很粗暴的。

  新浪读书:为什么总喜欢写中年人?

  一个人最后变成什么样,可能和你遇到什么人有关,尽管这是很偶然的。我谈过一些恋爱,只有一个是1980年左右出生的,剩下的几乎都是70后,也有60后。见到这些人多数是在饭局上,一般饭局上是中年人买单,因为他们有自己的经济基础。

  那么我还年轻的时候,他们的那种人生经验很吸引我。而适龄男青年充满生命力,我会觉得智力因素不高。年龄大一点荷尔蒙下降,带来的沉着、稳定,会觉得很舒服。

  但我现在也不这么认为了。我现在挺喜欢科学青年的,跟文学青年不太一样。另外我总是把男人当小孩。我喜欢天真的人,到了中年还能保持天真那么多迷人呢,肯定不是那种四十多岁的公务员之类的哈哈。

  《一切坚固的都烟消云散》读后感(八):没有什么事是必须的

  在她的这些小说里,没有什么事是必须的,或者不得了的事,看起来有那么多的爱和性,只不过是大家来玩一下,过后不一定要忘记。

  每篇都有酒喝,酒好像是很重要的,她自己说:所有人物都会喝酒,但就是不知道酒是什么。所以我们才喝酒。写东西也如此。

  ——小安

  《一切坚固的都烟消云散》读后感(九):序

  自序:

  【1】

  一个短篇小说集,现在叫《一切坚固的都烟消云散》,原来叫《因为他们是夫妻》。因为书名的改变,于是题材也相应增加了,但是夫妻依然是小说内容的主要部分。当然,有些也不是夫妻,是前任,是情人,是炮友,也有文艺的说法,是那双一直没牵到的手。他们的共同特点是都有性。无论是在什么条件下发生,性成了小说人物互相表达的重要方式。有一次我跟吕美静发短信说,说世界上一切都和性有关,只有性和性无关,性和权力有关。她说她也越来越喜欢简单粗暴了。我把这个短信给老公看,他说我们庸俗,这更证明了庸俗也可以是好的。

  美国作家马歇尔·伯曼写过一本书叫《一切坚固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很久以前,第一次听到这句话我挺喜欢的,后来把这句话用在过一篇采访中,被采访者想谈论的是福山历史终结论以及某种方向。再后来我把这句话用做书名,才知道美国马歇尔·伯曼写过一本,他在书中,展示了一幅充满矛盾和暧昧不明的现代世界画面。他讲的是马克思、现代主义和现代化。出版社说,可以用,不侵权。书操作了很久,在这个很久的过程中,竟然开始流行起了长书名,十分不妙。

  小说里,女的在很多篇中都叫余虹,为什么叫余虹我也不知道,余虹不是我,我不会给人物起名字,有时候会把同事的名字写到小说里。但余虹不是我的同事,娄烨电影《颐和园》里倒是有个女的叫余虹。我原来写过一篇颐和园的影评,里面有几段写到她:

  “娄烨给了余虹很多连拍重复性镜头,有一系列连锁式反应但又无迹可寻。人物动作匪夷所思,总是在行走,没目标没方向没价值感。但又不是表演性的动作,完全下意识。不知道她到底要抓住什么。对比现实世界松动的价值观,反而制造出了一系列诗意的存在。余虹情绪多端、不确定以及挫败。精神恍惚,在和男人做爱的时候总是冷漠的看着镜头。只是为了迎合她内心的否定性价值?余虹是天真的,因为总是恨错人。”

  今天重新看这篇影评,挺有意思。我也喜欢他创造的余虹。

  女的在很多篇中都叫余虹,男的在很多篇中都叫刘明,我想有这个名字的人就像这个名字一样普通。街上一喊回头一片。刘明是我的一个叔叔。写作以及婚姻,尤其是婚姻,十分不顺利,我总是想到这个名字,他当然不知道我写小说。

  看过小说之后会发现,刘明很像余虹。他们只是设置在了不同的性别里。我会在小说里假装自己是男的,但因为种种缺陷,所以不难看出作者并不是男的。在描写感情的时候,男人怎么会这么贱呢。

  想起有一次和吕美静聊《赛末点》(这是第二次提到她,她是我的好朋友),我们两个说,如果是女导演,就不会这么拍,太狠了,让宇宙无敌超级波霸突然就死了。

  同样的道理,于是我永远变不成一个男作家,也没有意义变成。所以我写下的刘明都很善良,并且这种善良在感情里可能变成了一种懦弱,余虹总是成为他的心头大患。不管他装的多酷,装酷只是为了不给别人和自己退出游戏的借口。

  当然,我想过一件事,是不是要给主人公换个名字,比如不总是叫余虹刘明,让读者因为陌生产生一点儿兴趣?我害怕写下一个一直跟随我的人。

  《赛末点》是一个关于运气的故事,我也写下过一些关于运气的故事,坏运气总比好运气容易写。所以我的人物总是运气不佳。

  并且,运气成了故事的重要转折。

  这可能是在掩盖自己不会写故事这件事。有一次和苏瓷瓷聊天,我问她故事重要吗?她说太重要了,你说它不重要是因为你没有写故事的能力。她说如果故事不重要,那和其他文体有什么区别。

  但,文体的界限是不是也在模糊。因为故事总容易让我想到通俗小说,甚至是粗俗小说。

  另外,苏瓷瓷说,你写一个故事,你要用它表达什么。

  但是,如果只是写一个故事,什么也不表达呢。

  这样下去,追求的是不是只是个人趣味了,让写作变得很安全?仅此而已。

  就这样写的多了,因为缺少故事,很容易发现小说里的人物都缺少冲突。没有冲突是不是意味着很难展现价值判断。

  【2】

  似乎有一种普遍的规律:对于自己写下的东西,过段时间就不想看了,丢人。这也是有人说时过境迁的好处是心平气和的原因,因为再也不会激动了。这里面的小说都写了一两年,有些超过三年,可我还有想看的理由:我同情我笔下的人物,虽然谈不上多喜欢,但是对他们的命运无有不深悲的。可能也是一种自恋吧。

  他们的某些地方像我,比如他们害怕的事情挺多。然后自卑,我就是超级自卑。“星座大师”张杭说这和金星摩羯有关,自我否定。于是也不喜欢让写下的人物为了生活去做出一丁点儿努力。因为不想做出努力所以看不起那些做出努力的人,害怕失败那么干脆从一开始就把自己毁了算了。

  而小说里所有人,都空前一致地从事一种行业(导演、编剧、画家、收藏家……),这很容易解释,因为我对于其他行业不了解。我甚至想,看不起商人,崇尚智力因素,可能很大程度上成了我小说中女人不幸的根源,于是一生被文化人操。但是智力因素和感情有关吗?

  而我写下的男人,都不年轻了。

  他们大多40岁,慢慢丧失了否定自己的力量,或者说改变自己的力量,不仅仅是因为缺乏勇气,而是根本就做不到,他们可以预见自己的失败。他们感伤着失去的,但是又离不开眼下的,最后竟然开始享受起来。

  我喜欢写胖子,至少胖子居多,因为在我生活中见过很多胖子,悲伤的胖子,这可能会让相当一部分女读者觉得没性欲。

  他们都有肚子,他们玩味自己的肚子,有些还秃顶,说明肾也不是特别好,也许没有生育能力,不想给自己留什么后路。

  他们是那种人,总是无法真正高兴起来,好像安装了防止自己发疯的系统。

  当然这其中也不乏成功人士,但又对自己的成功不屑一顾。

  他们大多和老婆没有孩子,性生活不和谐,于是***成了他们命运的一部分。或者手淫成性,次数决定成功指数。手淫只是为了睡个好觉。他们都是失眠症患者。

  荞麦说,这个世界上的一切都是属于瘦子的。

  所以我才更喜欢写胖子。

  我也写过女胖子,都不是主角,就是说,都不是余虹,她们在余虹周围,因为胖而且长得不美于是机会不多,这让他们反而在罕见的机会面前显得更真诚也更紧张,甚至太紧张了太真诚了于是终于给搞砸了。

  这些女人还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总是很容易堕胎,因为不想通过孩子给自己带来满足。这和她们睡过的男人倒是空前一致的。

  有一次见翟永明,我说你不要孩子,你不喜欢?她说喜欢,特别喜欢。我说为什么?她说因为我已经决定了。

  当时不理解。

  现在很理解,因为现在越来越喜欢这样:永远不要给自己怀疑的机会。

  另外,我写的男胖子和女胖子都很天真,我崇拜天真。他们虽然擅长很多事情,但因为天真,于是擅长的并不能变成喜欢的,自然也不想做的太过分了。

  他们对待爱情的态度是:没有压力,没有期待,没有责任。但他们没做到。

  同时,因为强烈的死亡意识所以伴有强烈的性意识。并且谎话连篇,不是为了骗人,是不想让别人了解自己。但仅仅为了不想让别人了解就骗人,是不是代价太大?我自己也没想清楚,但是我先给他们写出来了。

  另外,重要的还有一点,所有人物都会喝酒,谁都不知道酒是什么。

  我也不知道酒是什么。

  【3】

  写这篇序的时候,正好在电影院看完刁亦男的《白日焰火》,吕美静问我好看吗?我说不好看。但我很喜欢刁的一个地方,就是他总是把爱情拍得很猥琐,因为他不想不猥琐,于是反而显得很直接。所有人物都丧失了被同情的理由,在这个世界上微不足道,对更卑贱者的侮辱成了他们可以占到的最后的便宜,于是连恶也是平庸的。我很容易被这种自我放弃吸引,我希望我写出来的人也是自我放弃的。

  在小说中,我总是让余虹不停说话,在每篇小说中,她都说了好多话。对比环境描写,我更喜欢语言。我好像从来没有认真对待以及描写过一段景色,最多就是写“她抬头,看了看天。”

  另外,故事发生的地点总是在北京,如果你了解北京这座城市的话,就知道我写下的都真实存在,比如三里屯。我总是跟别人说这样一件事:在我很小的时候,念小学的时候吧,从没听说过三里屯。我这么说倒不是指那里还在牛羊吃草,而是小时候觉得非常远,直到很大才知道,而知道的时候,这里已经变成了宇宙的中心。然后我也像很多人一样发生过各种各样乱七八糟的爱情故事,在这里。我写下了其中的一部分。

  我知道,有一种人,可以完全不依靠经验写作,听说有个日本屌丝男作家只认识门口便利店7-11?的女收银员,可他写出了世界上最好的性。

  但是因为我刚好那样生活,我就只能那样去写。

  我有时候会想,如果我不写了,那我写下的这些人物会怎么活在故事里。我想过一种可能:他们都还没死去,他们就要死去了。另外,我希望以后不再写爱情,我要超越这个东西,或者写科幻?

  这本短篇集被出版社拿走的时候,我很感激责编,她说:你写的是那种不构造的故事,是顺其自然。不是作者在写故事,是故事本身那样,你只是复述出来,人物也是,里面的人物不那么挣扎纠结,好像生活随便怎么样他们照样那样,没有愤怒也没有好奇。

  这里面的小说都是前两年写的,这两年不写了,不写就为不写这件事儿焦虑。当然,人能找出不写的充分理由,比如写作就是巨大的虚荣心和一场超级自恋。但是,我还是必须感谢几个人:

  2007年到2009年,大学四年级,兴安让我给北青报写专栏,我之前从没想过写东西。

  2009年到2011年,喝了两年酒,写了两年流水账,这些都在一本书里了:《云像没有犄角和尾巴瘸了腿的长颈鹿》。流水账的重点就是要准确,比如我会因为想不起一家酒吧的名字而特意跑回去。这之间,黄佟佟找我给《花溪》写过几篇小说,我说我不会写小说,她说你就写,于是我就写,我开始感觉到这就是小说。但也有人说那不是小说。

  当时方磊还在《花溪》上写过一篇我的文章,她说:找不到出口,于是任何地方都是出口。最近这一两年,她开始试着写小说,她的小说很奇特,很原生态,几乎是照着她的生活如实地描画,人生太长太残酷,用一条路去逃避显然不够,所以我们都得再找一条路。

  所以也得谢谢她。

  那么,另外一条路如果不是写小说的话,那就应该是喝酒。因为方磊也是我的好朋友,所以这算是一篇不实之词。

  我给黄佟佟写的第一篇小说是讲我在一个男人家给另外一个男人打电话的故事。我要表达的是有两个男人带来的那种虚荣心和炫耀。一个男人是办不到的。

  2011年碰见老公,才开始写小说,很多写作冲动都来自我和他之间的生活。

  还有《人民文学》的施占军,他最早给我发了三篇,《收获》的程永新,叶开,《大家》的李巍,陈鹏,他帮我发了目前来看最长的一篇,也就是这里面的《头等舱》,《西湖》的吴玄,还有给我写了第一篇评论的张定浩,写了推荐的韩东,曹寇,小安,赵志明等,还有很多人。

  总体是这样的,如果说我对这些小说有什么不满意的话,那就是对我自己的不满意。

  因为对这些文字不自信,于是有了这么长的序言,可能是希望写下的每个人物都可以说服自己。

  写了两三年到现在,现在是最难的时候。因为越来越要寻找继续写下去的动机,我可以不写作,我可以上班,也可以不上班,可以回家做生意,做一件完全和文化无关的事。很多人都是这样生活的。但同时我也知道有的人是把写作当成事业的,并且为数不少。

  前两天,我在京东买了美国作家马歇尔·伯曼《一切坚固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他讲:成为现代的人,就是将个人和社会的生活体验为一个大漩涡,在不断的崩解和重生、麻烦和痛苦、模棱两可和矛盾之中找到自己的世界和自我。成为一个现代主义者,就是让自己在某种程度上在这个大漩涡中宾至如归,跟上它的节奏,在它的潮流内寻求它那猛烈而危险的大潮所允许的实在、美、自由和正义。现代主义者永远不能与过去分手,他们必定要永远被它纠缠,发掘它的鬼魂,乃至在他们重塑自己的世界和自我时重新创造它。

  我想这某种程度上代表了我希望在小说中表达的一种感觉。小说中的人物都被“现代”两个字玩坏了。因为他们不能无视那些依然真实的感受。

  于一爽

  2014年年底,北京,

  《一切坚固的都烟消云散》读后感(十):她用他们表述了一种人类的存在形态

  她的小说再次证明了北京口语在操弄小说中所具备的先天优势。那种滑溜、机灵和生活现场感让人惊叹。

  她从最初就丢掉了经营文学的匠心和做作的“艺术考量”。她所着力的就是紧贴我们的肉身、匍匐于街头巷尾,裸露出当代生活乌糟、浑浊和伤感的真相。

  她的小说人物触手可及、体温犹存而又面目模糊。与其说这些人物这些故事有什么意义,不如说她用他们表述了一种人类的存在形态。她是我见过的最为真诚同时又让我难以捉摸的女作家。

  ——曹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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