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你,前任经典读后感10篇
《我想你,前任》是一本由张躲躲著作,译林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9.8,页数:256,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我想你,前任》读后感(一):记我的某一位前任W先生
今天一整天几乎都木有出门,趴床上翻书,翻到上周张躲躲姑娘送我的《我想你,前任》,便和室友聊起前任的事情。
堪堪长到24岁,也是有过那么几个前任的,有我深爱过,大抵也有喜欢过我的吧,无一例外的是,这些前任都不再联系了。在一起的时间都不算长,所以说迄今为止,我似乎也从未经历过一场漫长持久正儿八经的恋爱,即使曾经刻骨铭心喜欢过某个前任,到底也不过是被拒绝了再拒绝。
于是那些儿,便都烟消云散了,即使偶尔想起那个人,也不过是从内心深处翻起微微的酸淡淡的涩而已了。
但是今天,说起前任的时候,我首先想起的人,竟然是唯一一个彻底分手后就彻底不相往来的W先生。
W先生与我相识在我18岁那年的初秋,刚刚迈入的大学的我,第一次从小县城来到大合肥,自然是激动万分,雀跃不已想要去逛一逛。
于是室友Z同学便央了她同校的高中的同学带我们去国购广场,Z同学复读一年,于是这位同学就比我们大一级,算得上是某位学长了。这位学长,自然就是W先生。
第一次见到W先生,只觉得这男生长得还行,个子很高,大概180还多一点的样子,但是我那时候和初恋先生还你侬我侬着,一路上都在不停地打电话,笑得花枝乱颤,等我终于在过马路的时候挂了电话,只听得W先生淡淡地来了一句:看不出来啊,你居然有男朋友?
我那是单纯得似一张白纸,丝毫不觉得这句话有半分不妥,只瞪大了眼睛问:你怎么知道我有男朋友?
W笑:看你打电话那个表情就知道了,不是男朋友,才不会笑成那个样子。
或许是W好奇,为何整个寝室都是单身,只有长相最普通的我竟然还是有男朋友的。
于是,在逛了一圈国购回程的路上,他一直在同我聊天。
聊什么我忘记了,只记得自己跟个二百五似的,问了他关于学校的许多问题。
我说:哦。
初恋先生同我异地了没多久就分了手。
还记得那个周一的早上,我赶了早班火车回到学校,推开寝室门的时候,一屋子人震惊的表情我至今记忆犹新,由此我得了一个至今仍被大学同学们亲切称呼着的外号:爆爆。
大一的上半学期,我不知怎地就顶着我的爆炸头,跟W先生混得很熟。经常发短信神马的。
那一年过年回家,我一个寒假同W发了一两千条短信,手机停了好几次机。有时候一晚上,来来回回就可以发一百来条。
我出去拜年的时候,W会说:出去玩当心哦,别喝酒哦。
我在家窝着的时候,W会说:在家无聊啊,真想早点开学可以见到你啊。
那一年开学,正好在情人节边上,我们都到了学校。
情人节的前一天晚上,W把我叫了出去,我有些许的期待着,觉得这娃估计是要跟我表白了,结果这丫的居然什么都没说。
第二天的情人节,他更是彻底消失,一点影子都没有。
(现在想来,我严重怀疑这娃是害怕情人节表白要买花会花钱什么的)
但是我那时候二逼哄哄的,完全没有意识到,只觉得有人喜欢我,又跟我眉来眼去了这么久,好歹得苟且一番,要不然岂不是对不起我白白花出去的短信费吗?
但是,娇羞如我,是不肯开口说什么的,于是我就等着W跟我表白的那一天。
在某个月黑风高的晚上,W约我去对面的农大遛弯,溜了一圈他就牵住了我的手,我也没挣开。
当然,我假装很白痴地问:你牵我手干嘛啊?
W说:你做我女朋友吧。
我继续假装很白痴:我想想啊。
他没说话,就给我拉怀里了。
然后就这样了在一起了。
W虽然算不上是个帅哥,但是人个子高啊,一起走在学校路上的时候,还是颇有些让我很自得的。人胳臂一伸过来,给我搂怀里的时候,还是让我心里升起了几分小娇羞,很有些小鸟依人的感觉。
刚开始的恋爱,也是你侬我侬的。
我那时候没事干跑出去带家教,每天坐公交回来的时候,W都会在公交站牌等着我,大冬天的,一下车,有一男人,一见到你,就给搂怀里了,还搓搓你的脸,怎么看来,都是甜蜜的。
那时候学校对面有家面馆,有时候他会请我吃鸡腿面,点两份鸡腿面,然后把两个鸡腿都留给我(艾玛,我揍是特别能吃肉),以至于我们分手之后,很长时间我去那家面馆,老板都会说,你那个给你鸡腿的男朋友呢?
那时候,我心里是充满欢喜的,简单的以为,能够给我拥抱,给我鸡腿吃的男人,就是极好的,很满足,很感动,很开心。
一开始的时候,他对我还是颇为大方的,一起逛超市,总会给我买橙子(那时候,我特别爱吃橙子,奇怪的是,分手之后,我就不怎么爱吃了)。
第一次让我很不开心,是有次我们逛超市回来,买的都是他的东西,还有我的一斤橙子,大概十块钱的样子。
W在路上突然说:我跟你在一起这个月,花了两千多。我爸都说我了。
我一贯是觉得,大家都是学生,所以我们出去买东西基本都是各付各的,除了偶尔一起在学校食堂吃饭,以及我们正式在一起之后,他请了我室友吃了一顿饭,他还真没给我花过钱。于是,我很奇怪,他为何要告诉我这些。
不料他很认真地说:怎么和你没关系了,我钱都买衣服买鞋子了啊。
我无语:可是你买的都是你自己的衣服鞋子什么的啊,你又没给我买,怎么跟我有关系呢?你还去做了个发型花了好几百呢!
W振振有词:我买衣服买鞋子还有做发型,不是为了让自己看起来更帅吗?我不是你男朋友吗?我变帅了,你难道不会觉得有面子吗?
我只觉得内心有一万头草泥马呼啸而过,我想着再继续这个话题,我们该吵架了,于是我选择了闭嘴,很专心地开始啃手中的橙子。
那个周末我回家了一趟,恰好手机停机了,W打电话打不通,就去给我交了20块钱的花费。
等我来学校了,我就把这事儿给忘记了,妈蛋,谁记得20块钱的事儿啊,更何况还是自己男票给交的,于是再次见到W的时候,我完全不记得提起这事儿。
于是W按捺不住了,没过几天就在课堂给我发短信,说他手机没话费了,让我给交一下。
我正好没课,就顺路去给他交了50。
话费单子打出来的时候,正好我瞅了一眼,不小心瞥在了,他的花费余额还有60几块呢。
于是我不想谈了,但是我总不能跟人说,我因为给你交了50块话费就想跟你分手。
某天W问我,下午有没有课,要干嘛?
W说,我正好在火车站呢,我给你买吧。
我说:好。
W把车票给我的时候,我正好没带钱,于是我再次忘记了这事儿,关键是那儿车票才19块钱。
我和前任先生在一起的时候,可真的没要我把这几块钱还给他的事儿,于是我真的就没把这当成回事。
完了又过了一星期,W说他要回家,让我陪他一起买车票。
到了火车站,排了很长的队,等到了W的时候,我就退出了队伍,站在一边等他。
没想到W把钱包掏出来之后,迟疑地半天,然后跟我说:上次你去那儿的火车票,是我给你买的吧?
我说:啊?怎么了?
然后,我就反应过来了。
我说:哦,你这张多少钱?
他说:十块零五毛。
于是出了售票大厅之后,我脸很黑。
W估计是看出我不高兴了,然后说:我们去吃麦当劳吧。
我不说话。
然后他就直接牵着我的手去了麦爷爷家。
到了柜台,我还在仰着头想着要吃什么。
一回头,看到W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张皱巴巴的广告传单,就是那种大街上经常发的,麦当劳的定时优惠宣传单,一块块抠下来的那种,周几周几啥优惠个一块或者五毛的那种。
W问:你想吃啥?
W打断了我,朝着广告单子看了几眼后说:那个今天不优惠。买可乐和薯条吧。今天买可以便宜两块五呢。
我说:哦,好吧。
然后,我们就在大中午吃午饭的时候,坐在麦当劳里,两人吃了一份中薯(是的,两人点了一份中薯),一人喝了一杯可乐。
出了门,我就低着头往前走,W拉着我说:我们去本部吧,你不是要去借书吗?(我们的图书馆在本部)
我说不去了,回去吧。
于是W开始哄我,一路上在公交上给我唱歌,搂着我开始唱《甜蜜蜜》(不得不说一句,我后来开始听beyond的歌,还是受他影响),终于又把我给哄高兴了。(丫的,我多好哄一人啊!)
于是我很欢快地蹦跶了过去。然后就赖在地上不起来。
各种双眼放光地看着金鱼大呼小叫:哎呀,小金鱼好可爱好可爱好想养。
W很不耐烦:别看了,你多大了,还要这个。
我当时正兴奋着呢,于是一溜嘴就说:哎呀,你怎么这样啊,我看看怎么了,隔壁那个谁谁谁他男朋友昨天还送了她一缸子金鱼,可好玩了。(这金鱼真的很便宜,大概就一两块一条)
这个谁谁谁正好W也认识,然后W就说:你要是有那谁谁那么好看,你要什么我就给你买什么。
我站起来,只觉得脑子里轰了一声,原来是这样啊,原来是这样啊。
我们在一起,他好像是真的没送过什么礼物,也真的没给我买过值钱东西,我一直不在意在些,觉得他是学生所以一直没计较,就算是偶尔在一起吃饭,有时候也会我刷卡。
我以为这样很好,却原来是这样啊。
原来是因为我不好看啊。
我默默地看了他一眼,就转身走掉了。
他叫了我一声。
我没答应。
我自己一个人到了图书馆,借了书,然后下楼,收到他的短信:你什么意思?我不就说错了一句话吗?我道歉还不行吗?您怎么这么任性?你是想分手吗?
我回:嗯,那就分手吧。
一路哭完了回到寝室,跟众位室友宣布,我失恋了。
然后爬上床睡得昏天暗地。
醒来的时候,手机上N个未接电话,N条短信。
都是W的,意思是他错了,对不起,可以不可算了,不要生气了。
我想了想,觉得我没有多生气,只是感觉挺轻松的。
可能我内心里一直在期待着和W分手,却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理由吧。
可是失恋了,总归是不开心,于是我又回家了。
我没告诉W,但是寝室里的Z同学还是给他通风报信了。
在我出了寝室门,就看到他等在门口的大树下。
他一路跟着我,上了公交,到了火车站,买了火车票,在车站外等着车。
我一直没搭理他。
然后,他问:你是不是真的不打算和我和好了。
我没说话,有什么好和好的呢?
他说:你是不是还在生气?我错了还不行吗?我只是随口说说而已。
我心里想着,我真的没生气,我只是不想和你在一起了而已。
我说:快到点了,我要进去了。
他拉住了我,然后,开始啪啪地掉眼泪。
就是,一个一米八几的大男人,突然站在你面前哭,其实还是蛮内什么的。
我真的感觉,我差一点就要说算了算了,我们和好吧。
可是,就是差那么一点。
我回了家。
后来W又拖了Z约了我出去吃过饭,一起出去玩过,但是,就是真的,突然间有种感觉,觉得以前和他在一起的那些回忆开始变得很遥远,你几乎想不起来,为什么那时候你和他在一起会很开心,你很想把这一段记忆删除,你不愿意再回想起,和这个人的一切。
我想,反正我是不能再和W和好了。
后来,W恋爱了,又分手了,又恋爱了。
我也恋爱了,又分手了。
后来我们几乎再也没见过,虽然在一个学校,可是想要避开一个人也是很容易的事情。
唯一的一次见面,是我大三,他已经大四,开始在外实习,某次在食堂碰到。
那时候我变得稍微好看了一点,虽然依旧是相貌平常,到底会打扮了些,穿着蓝色大衣和高跟鞋,爆炸头当然早就剪掉了,留着短短的头发。不再像当年一样,总是穿着肥大的裤子和运动鞋,跟个二吊蛋一样到处蹦跶,还长了一脸精光闪闪的痘。
他看到我的时候说:呀,美女,怎么变漂亮了?
我笑笑,没说话。关于我为什么突然开了窍,知道把自己捯饬成女人一点,那就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晚上打开电脑,发现他申请加我为扣扣好友,我想都没想,就点了拒绝。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我再也没见过他。
后来的某一天,我才知道,W在和我发短信的时候,还给我们班另一位女神级的人物S小姐也发着短信。
甚至在我们已经确定在一起之后,他还跟S说,我和爆爆不是真的,你如果愿意答应我,我立马和她说清楚。
我一直以为W是喜欢的,后来仔细想想,或许相处了一段时间之后,他多少还是有些喜欢我的吧。
只不过他心中的理想对象,一直是S那种女神级别的,而我,不过是个相貌平常又二逼哄哄的小丫头。
于是他总是认为我是配不上他的,即使给我花了十几块钱,也要斤斤计较着,我到后来才知道这些,却也没有多大的不开心。
认真想过和W的这一段,我一直以为他是喜欢的,单纯的喜欢,每天给我短信,跟我讲笑话,不管我想去哪儿都带我去,帮我准备四级考试的所有资料……
年少单纯的我,总是以为,这难道不就是喜欢吗?
却不曾想,不过是自己的一厢情愿,自己不过是对方暧昧对象中的一个,后来才知道,W那时候情人节是和女神表白被拒绝了之后才在几天之后来找我的,只是我一直不知道而已。(到底是有多二啊,自己眼皮子底下的事情,居然一直都不知道)
其实我本来是想写个欢快的日记吐槽一下我的极品前任的,没想到写到后来,居然莫名地带了一丝丝伤感。
到后来才懂得,他对你没那么好,本来就是因为没有那么喜欢你。
到后来才懂得,就算他对你好,也有可能他会对另一个人更好。
到后来才懂得,就算一个男人为了掉了眼泪,也不一定是因为多爱你,不过是在难过自己搞不到女神,到手的这个二货女友又要落跑而已。
那些青春里,单纯简单的爱,说到底,不过是一场一点都不浪漫的误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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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没打算写这么伤感,昨晚写得太仓促,今天重看的时候发现——我擦!怎么写成这样了!
我始终以为,一个男人若不肯对一个女人花心思,无论是时间还是金钱,原因无他,要么他没有,要么,就是认为,你不值得。
现在想来,我19岁那年,确实是,不仅不够好看,还总是穿得又土又丑,顶着一个爆炸头,张扬舞爪的,一天到晚没心没肺,啥事儿都不懂。那时候,在他眼中,我的确是不够好吧。
这么些年过去,到底也没野猪大改造,变成大美女,但总算是学会了在穿裙子的时候并拢双腿,在穿高跟鞋的时候不再摔跤,在有陌生人在的时候不再大声说话笑得跟个傻×一样,不再动不动就哭,不再有了委屈也不肯说,只是埋头不吭声自己一个人在内心翻江倒海暗自做决定。
这么些年过去,我依旧没有谈过一场正儿八经的恋爱,经历过人生的最低谷,最难过的时候,走在路上就会突然有眼泪掉下来,可是那个时候,也不再觉得,没有一个人的拥抱,是一件难以忍受的事情。
到最后,终于懂得,人生的任何一场旅途,其实都是一个人走过,咬着牙熬过那些血泪交杂的过往,依旧要独自一人踉跄前行,无路可逃,无路可退。
我庆幸的是,是自己一直没有妥协,没有因为觉得快要撑不下去,就去选择一个不想要的拥抱,也没有因为觉得自己的生活糟糕透了,就随便抓住一只不想牵住的手。
我庆幸的是,自己一直在不停地往前走,哪怕经历过那些很难过很难过的事情,也一直没有放弃,依旧在朝着内心的光芒之处,不断朝前奔跑。
年少的时候,以为爱情是生命的全部。
到了这个时候,终于明白,一个人首先应该成全的,其实是自己。
任何一段感情,应该成为的,是你的锦上花,而不是你的救命稻草,不是你的雪中炭。
——————————————————————————————这算不算严格的书评,只能说有感而发吧,躲躲的这本小说,真的是让很多人都有了自爆家底的勇气啊,哈哈哈~
@狸奴老妖-喵喵
《我想你,前任》读后感(二):“毕竟曾经相爱过”
别被标题误导,我不是搞鸡汤的。
这句话,是大学期间的一个笑话。
隔壁寝室有一个高人,本身条件不是特别好,每天和几个富二代泡在一起,那几个富逼出去玩一次就花几千块钱,他偶尔回请一次,一学期生活费都没了,但是就算再找家里要钱,找同学借钱也要过这种生活,常买一打脉动在寝室开贵族派对。
富逼毕竟是富逼,玩够了就出国留学玩了,留下他一人,欠了一身债。
后来他交了一个女朋友,家庭很好,身上常常带几万块钱,借了他很多钱。
后来因为他谎言不断,而且行为极其奇葩,在大三的时候分手。
分手时他还欠她5000块,不过她知道他没有偿还能力,也不打算计较了。
可是,后来因为他背后又干出损害她的事情,才因为生气而让他还钱。
那时候是大三,每天晚上,都能在寝室看见他的电话被她打爆。一次大家都睡觉了,还听见他在走廊打电话争吵,最后大喊了一句“别他妈跟我提钱!”然后听见附近几个寝室都传出了笑声。
第二天同学逗他说“你们不是分手了么,干嘛半夜走走廊打电话。”
他说“因为,毕竟曾经相爱过。”
我们说“不是让你还钱么。。。”
他沉默不语。
随后,他的QQ名字,当时改成“从此绝恋”(繁体字带符号)。可是没过了多久,又开始追另外一个女生。
所以毕竟曾经相爱过+从此绝恋,这句话就成了同学圈的一个笑话,一个对前任的调侃。
一般来说,前任就有两种。
一种是奇葩的,因为终于忍受不了而分手,可以让人成长。比如上述的女生,与我班奇葩男分手后,明显成熟了。
另一种是喜欢的,因为某种客观原因分手,让人一直回忆。特别是学生时代的那个他(她),总是被偶尔想起。
后者正是书中所写的情况,一位难以忘掉的前任。
其实书已经拿到手里一段时间,不过因为之前工作太忙,一直没有阅读,差点忘记。
还好,前几天住的地方断网,把手里基本没看的书都看了。
说实话,我对感情类的不感兴趣,一般都是实在没东西可看之后,才会忍着看。
不过作者从第一章就有对图书编辑工作场景的描写,身为同行,倒是比较感兴趣。
我感觉一个完整的故事就应该这样,除了故事本身之外,人物工作的场景,生活的场景,都写的丰富一些,才有立体感。
特别是对一个行业的细节描写,对一个城市各个街道名字的描写,会让人感觉这是作者的真实故事。
看了一段后,可以断言这本身就是作者的自身经历,最多加以改编和文学化罢了。
读过之后,更加印证我的一个观念,女生比男生更容易怀念前任。
可能女生更多情或者更念旧。
也可能是男生可以因为美色,很快的移情别恋,也可以和朋友们泡在一起喝酒,甚至沉迷于一款网络游戏。而这些,应该都不是女生所擅长的。
我能总结的,对前任基本上有四种态度。(在不复合的前提下)
正好用我大学寝室四个人的例子,就可以说明。
第一,反目成仇型。
这人是我们寝室爽哥,大学唯一的女朋友倒追的他。结果因为自身太奇怪,弄的人家女生和外校的男生好了。在毕业之前,两个人形同陌路,爽哥日日回寝室骂她。
爽个毕业后,因为面试不利,暂时去窝尔玛工作,缓兵之计么,毕竟是500强企业。
不过爽哥一次遇见前女友和男友逛窝尔玛
前女友和男友都已经是公司小领导了,还炫耀说“不然,我给安排个工作吧?”
爽哥受打击了,回来就喊我去喝酒,说什么要重新做人。
第二天辞了窝尔玛的工作,说要去上海打拼,我以为爽哥这次真开化了。过了一个月,听说爽哥又新工作了,上海佳乐福。
这都因为与前任斗气,落的结果。
第二,从朋友逐渐不联系型。
这人是我,前任因为要留学,和平分手。
其实也没说分手,就是她出国之前说“我觉得吧,我觉得吧。。。”
我就明白了,说“行,咱们就先这样。”
当时说的好,电话也有,QQ也有,可以随时聊天么。
最初的时候也做到了,因为有时差,常常熬夜和她聊天。
后来,越聊越少,电话号码因为换新的,彼此也没有号码了。
再后来就是,每逢过年过节,互相发个祝福,还是群发的那种。
最后,就是彻底不联系了。
因为既然都渐行渐远了,就不打扰对方,也是一种现实的选择。
感觉还好。
第三,麻木型+凌乱型。
这人是我下铺,这哥们太花花了,女朋友太多。
每次交新女朋友,都要跟我吃饭。
我总是帮他解释“美女,我跟你讲,作为朋友,我必须得说,之前他和那些女的分手,原因都是女生的错。”(其实,根本就是胡扯)
他每次分手都特别兴奋,叫嚣自己终于有自由了。
我们身边都有这种人吧,外在和经济条件都不错,更多考虑的性,而非感情。
他们本身也没想投入什么感情,所以也无所谓什么前任不前任,只是睡过而已。
下铺经常和女生聊天,之前他们交往过都忘了,越聊越熟悉,才问“咱们是不是处过?”
搞的女生很无语。
第四,憋在心里型。
两人相处很多年,分手后,既不反目成仇,也不做什么朋友,直接不联系了。
但是其实,还在默默关关心对方,如果自己没有途径了解对方的动态,就向别人打听。
这个事我们寝室的胖子。
胖子之前也是一个花的男生,他虽然胖,但是那种萌胖,很多女生喜欢。
从大二开始,胖子交了一个女友,外表很一般,家庭特别贫寒。
胖子一个人的生活费要供养两个人吃喝玩,可以说是相依为命,同学都感觉他们会是班级里第一个结婚的。
大三结束后,胖子去日本,两个人也没有选择分手。
胖子在日本仍然和她往来,不过没人能熬得住异地恋,因为签证问题,胖子不能随便回国。
大约在日本一年后,两人分手了。
他们都互相在网上把对方的痕迹都删除,以后一直再没有联系。
不过胖子,经常问同学她的情况,虽然在日本先后又过两个女朋友。
知道他听说她结婚之后,便不再关注她了。
如今胖子从日本带回来一个很漂亮的女友,可能也要结婚了。
估计胖子还是憋着心里一些东西,在校期间,两个人艰苦的生活与情感,他应该不会忘记。
当然,我不是情感专家,也不擅长这个话题,就是借助这本书,随便聊聊。
这本书,感觉可以推荐给所有女生朋友们。因为作者的风格和视角,都很女生。(当然这是废话,因为她是女的)
最后我想说,对于前任,不要恨他(她),不要怕他(她)过的更好。
因为恋爱过,总比一直单身的要好。
最后在引用开头那位奇葩男的话“毕竟曾经相爱过”
《我想你,前任》读后感(三):我爱自己,胜过爱你
不久前和一个朋友聊天,朋友说,读书他只读已故作者的书,对于当代特别是和自己年龄差不多的作者,总会心有芥蒂,觉得他们的文字过于稚嫩,或者矫揉造作。
也许是受朋友的影响,所以偏好起来,更喜欢读一些年龄近四张的作者的文字,躲躲的书刚拿到,却一连读了好几夜,就像直观一个电影一样,鲜艳的画面感,幽默却又隐痛的对白,这是一本很具吸引力的书,能让同龄人特别是北漂族有很强烈的代入感。特别是封面,隐忍的眼泪,好像有话想说却又强压回心。说句心里话对于这个书名:“我想你,前任”有些惧怕,就像好不容易压下去的梦靥,又被自己拿一个扳手翘起来一样,谁都有那么些前任,活在回忆里,你以为你已经忘记了,可回忆依旧爬千山淌万水的跟过来……
可能很多作者都有这般愿景,为自己曾深爱过的某人,写一篇文字,书里的主角,喜欢吃的口味来自他,爱穿的衬衫品牌来自他,走过的幽曲小径也来自他——他就是牵引你继续写下去的线索。有人会害怕看这类的文字,害怕自己好不容易平静下来的生活,又被搅动起来,掀起排山倒海的情绪,独留下自己细尝这回忆的苦楚。
甚至有人会因此惧怕返回一座城市,对于爱情,我们都没自己想的那般拿得起放得下,轻轻的碰动一根弦,回忆就进入了自动重放模式。不知道有多少人干过这类事情,悄悄的去关注前任的微博、豆瓣、QQ空间动态,却不敢也不愿让对方捕捉到自己的想念;嘴上大咧咧的说着,再也不会联系了,可若在十字路口巧遇,脚步却不觉石化,扭头回望;心里想过无数种再见的场景,朋友口中他的一句动态都让你如坐针毡,虽然祝福他过的更好能让自己落下宽容美誉,却也奢望他能失魂落魄夜夜难寐的想念自己。呵,我们都有些口是心非,害怕被遗忘,被替代,害怕变成对方口中那句轻描淡写的——前任某某某。
躲躲的小说是一把诚实的刀子,或者一面诚实的镜子,它可怕在连你和前任牵手接吻告白分手的细节脉络都给你揪出来了,可怜到你甚至仿佛正坐在湖畔旁和前任重温过去说过的话语,背后是淡淡的夕阳黄,你们紧扣双手,貌似正在憧憬着永世在一起,你清晰的连他眉间发誓的小表情都望的仔仔细细……但又可爱的当你读完一整本,看着窗外的鱼肚白,呵,有种恍然如梦的如释重负,不过是又走了一遭而已,现实并非冰冷,甚至温柔多情,你只是你回忆里的穿越者,不带来什么,也带不走什么。
清晰让人沉痛,清晰也让人重新挺起勇气,继续寻找爱情,对于还想和过去重温旧好的人,这本书是一片阿司匹林,让你躺回去再做做梦,而对于想和过去手刃的干脆利索的人,这更是一本情侣相处攻略范本——学习和思忖下我们是如何相恋、错怪、牵挂、分开的。
我想你,前任,但我更想念,和你相恋时,那个小心翼翼,却又无所畏惧的自己。
我爱自己,胜过爱你。
《我想你,前任》读后感(四):想念那个曾经奋不顾身的自己
我常常会因为一本书而喜欢上一个作者,然后就跟脑残粉一样把她全部的书都买下来。对于远近如此,躲躲亦如此。
喜欢上躲躲的文风,是因为不久前刚看完了她的一部作品《假如面具会说谎》,觉得这个女作家的文字有一种能够深入人心的感觉,所以便一直关注着。
这本书我用了将近一个星期的时间才看完,倒不是因为没有时间,而是因为,就如封面上所写的那样,建议正在恋爱中的人千万不要读此书,因为很有可能你会想起自己的前任恋人。
我只能说,躲躲或者说是这本书的编辑果然是高瞻远瞩啊,不过我想不管是恋爱中的还是单身着的,看完这本书都会想起自己的前任吧。
很不幸,在看这本书的同时,我作为单身女青年(还是少年==)也想起了我华丽丽的那段感情。
跟我的前任Z认识是在高中了,猛然发觉好像很多美好到难以忘怀的刻骨铭心的爱恋都发生在那样简单的岁月里。
Z同学成绩蛮好的,基本上都是年级前五,而总是挤不进年级前五徘徊在年级六七名的我自然对他是羡慕嫉妒恨。
要是他与其他学霸一样,整天埋头苦学寒窗苦读废寝忘食也就罢了,毕竟这是人家该得的,可是他居然跟我一样整天吃吃喝喝玩玩闹闹靠着考前突击成为一匹黑马,这真真让我心里很不爽啊。
我一直觉得我这人虽然长得一般般,但是至少智商上就比那些长得出色的人要高出一截吧,小学初中雷打不动的年级第一让我对于自己的实力有着十分的自信,可是没有料到,果然是天外有天,一山更比一山高,这个Z同学不仅成绩好,而且皮相也是不错的。
我虽然是不愿承认自己比别人弱,但是却不得不佩服Z同学的能力。说白了,我就是看上他了。于是,长达半年的爱情长征就开始了,我秉承着不抛弃不放弃的打不死的小强精神,终于在高二的时候将猎物追到手了。
这些现在说起来是云淡风轻,但是其过程之曲折搁自己身上才知道了。不过,过程神马的不是问题,重点是追到手就行。
后来,后来,后来我们还是分手了,理由很简单,可能是高考后分手这事儿成了潮流吧,我们两也趁着这个机会赶了一把潮流。
读躲躲的这本书的时候,我第一个想到便是他,倒不是因为我们之间的感情有多深厚,坦白讲,我几乎忘了我们之间的那些小细节了,想起他,是因为想到了那个为了爱情奋不顾身的自己。
或许是因为年岁越来越大,对于人性就越发怀疑,受过伤之后,就很难坦然地去面对感情了,现在的我看起来越来越适应这个社会,但是自己的内心却开始渐渐封闭起来,不愿甚至是害怕去开始一段新的感情。
前任,我想你,但是我更想念那个懵懵懂懂奋不顾身的自己。
写着写着,突然觉得好像跑远了,我这是在写书评啊!!!吹那么多自己的东西干嘛==
回归主题,就像是邻家大姐姐一样,躲躲很简单地就将这样几段感情纠葛讲与我们听。或许就是这样温柔的语气,让我们能够从内心去理解感受书中的氛围。会不自主的微笑,会不自觉地心疼,就好像是自己身临其境一样。
我想,这样的感受才是最真实的吧。
躲躲所写的前任跟所有的前任一样,是我们过去岁月里最重要的,却又跟很多前任不一样,因为这里的前任很有可能转为现任,虽然躲躲并没有点明,但是更多的前任却是消失了,即便是没有消失仍是朋友,却是真的与你无关了。
前任,看这本书的时候,不自主地想到了你,你会不会也恰好在想念我呢?
《我想你,前任》读后感(五):如果身边是你,该多好
花了一下午的时间,一口气读完这本《我想你,前任》。读完之后,心情久久不能平静。随处可见自己的影子,像是真实写照又像是回忆过去一般。
我翻出了书中我很喜欢的那句“分手之后还能做朋友的,要么是没爱过,要么是还爱着”读给我的小伙伴们听,她们亦是很有感触。
仍旧犹豫着要不要和前任和解的L同学,她说她和前男友应该是还爱着吧,却不知如何开口再重来。对前任念念不忘却没有回响的B同学,她说她后悔那么轻易说出分手……一时之间,前任,成了我们讨论的话题。
不得不去感慨作者张躲躲的睿智眼光,别具一格的见解。为什么说这本书跟所有人有关?我想是因为,在我们的青葱岁月里,深爱过却没能好好把握的那份爱情,成了回忆里的遗憾,每每想起来,孤枕难眠。
前任这本书讲了周止诺、戴安,徐嫣三个女孩的爱情故事。周止诺大大咧咧年少轻狂,戴安很独立很执着,徐嫣看似唯唯诺诺却韧性十足。个性不同,爱情观也大相径庭,却各有各自的固执与坚持。
周止诺把名字改了,与前任的所有联系方式删除,看似不留一丝想念。却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回忆起曾经相爱的画面,这何尝不是一种讽刺呢?
但谁敢保证可以把记忆格式化,彻彻底底忘记一个人,一个曾经爱到骨子里的人呢?
后来,以至于他看谁都像陆坤。穿那个风格的衣服是不是陆坤,走路姿势很像会不会是陆坤?
她想他,每时每刻。
更何况是那么优秀的陆坤呢?无可否认,陆坤是世上少有的优质男。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而且是绝对温柔有耐心,举止投足之间都透露着洒脱的好男人!最重要的是,离开周止诺的那些年,他还在原地等待。
再相遇时,周止诺仍旧难以忘记他,终于明白曾经年少最疯狂最想占有的爱,已经根深植入到血液里,无可救药。这或许是最值得羡慕的爱情吧,百转千回之后,你还在这里等我。而我还很庆幸,可以再勇敢地追求一次,不问结果。
戴安是有两面性的。处理问题时,她像女王般指挥若定。但对待爱情,她又是另外的样子——迷茫,不知所措,像个不成熟的小女孩。
她爱情的开始充满了戏剧性,轰轰烈烈地开始了,但没有一个惊天动地的发展。甚至,有些不明不白。她不知道为什么她那么优秀,马天越还是不喜欢她。他会去那些网站相亲,对从未谋面的人产生好感,却不肯为戴安付出一点感情。
他用最难以理解的话来敷衍:你会找到更好的。
女人需要这样伟大的爱吗?我想大部分女人都不会感动,因为这只不过是拒绝的委婉表达罢了,暗示不肯给对方一点希望。
付出再多,终究无获。所以戴安才选择离开吧,在机场的纠结中,我彻底为戴安感动难过。想念,却不能再见的人,不甘却无可奈何地成了自己的前任。
你能明白吗?我需要的并不是你推开我却对我说这都是为你好。
作者还写了另一种不值得推崇的爱情,徐嫣与陈珂。
这个善良胆小的女孩,她包庇陈珂做出各种渣事,伤害了真心关心她的人,为了爱情不顾一切,可以忍受欺骗,侮辱,丧失自我,到后来仍旧走上了不归路。可是这样,陈珂会回头吗?不过是当做看了一场与自己无关的笑话罢了。但最后还是没有留住这份爱情。因为真爱,从来不会是只有一方的努力付出。
这样拼命地去维护爱情,却不能圆满。这样的前任,一而再再而三欺骗,不值得为他等待。
关于前任,一定还有很多故事,还有很多种样子。感谢张躲躲作者妙笔生花,写了让我很有感触的文字。有时候也在感叹这些幸福的时刻,他都不在身边。但好在,也通过此书渐渐明白:有的人,值得不顾一切再去尝试挽留;而有的人,只能笑着祝福他与有情人终成眷属。无论前任是否还能成为现任,都不可抹灭曾经最青涩的时光里,那些最温暖的陪伴与关怀,成为最难以忘记的回忆。
而我们只需坚信,我们值得拥有最美的爱情。
《我想你,前任》读后感(六):想他
作为这本书的责编,我只想说一句话:“我捡到了一个宝。”
起初做这本书,只是因为友情。因为我十分喜欢张躲躲同学,她总能说出一些十分精辟的话,言语之间总是透漏着才华。之所以我一直都想做躲躲的书,因为我相信什么样的人写什么样的书。哪怕我没看过她写的任何文字,我也相信她一定能写出好看的故事。机缘巧合,我终于有幸做了这本书《我想你,前任》。
果不其然,之前我只知道躲躲写故事好看,但没想到写得这么好看。在审稿期间,我似乎忘记了自己的编辑身份,一直在做一件事——用鼠标往下拉,拉,使劲拉!因为躲躲的文字实在太流畅,故事情节实在太精彩太吸引人。躲躲太厉害,总能把人物的心理描写得淋漓尽致,把笔下的人物写得有血有肉,把那些隐晦的、无法诉说的感情一一铺开。看到后面的时候,我快被躲躲虐死了,眼泪一直在眼眶转,实在太压抑,太难过,太真实。我甚至觉得躲躲太残忍,不把相爱的人弄得你死我活就不罢休!我甚至和她商量要不要把结局改了。
看完这本书,我开启了走火入魔的想念模式。
是的,我想他,疯狂地想他。
当时正值年末,还有几天就要放假,我订好了去他城市的火车票后,开始做头发,做指甲,节食减肥,买衣服,买鞋。我要见他,立刻!马上!
认识他的时候,他正处于人生的最低谷。家道败落,他从一个富二代的少爷变成了一个落魄公子。或许是命中注定,或许是惺惺相惜,又或者是逢场作戏。像磁铁一般的引力,把我们胶到了一起。
就像戴安和马天越之间的感情,超越友情,又不是爱情。像亲人、像朋友、又像情人。和他在一起一年,我们没有吵过一次架。或许就像作者所描写的那样:”他们太过熟悉,就像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那样在意对方,那样怜悯对方,却不能分享未来。他认定相识的时机不对,他无力娶她为妻。而她就是嘴硬,不去恳求一份卑微的爱情。彼此依赖,又彼此逃避。彼此折磨,又彼此思念。“
毕业后,我们分道扬镳,没有理由,甚至连告别的话语都没有。
就这样,五年没见。我仍旧想他。
这五年里,我无数次的梦到过他,无数次的想起过他,可我始终没有勇气给他打个电话。
一夜未眠之后,我终于拨出了那串烂熟于心的电话号码。天知道那一刻我的心情有多么忐忑,那是激动的、亢奋的、恐惧的、心乱如麻的。
当电话接通的那一刻,我仿佛丧失了语言,他和我说着话,我晕晕糊糊地答非所问着。待我说了想见他之后的话,他沉默了,犹豫了。
我几乎忘了一件事,他结婚了。
是的,我们没有见面。
泪干了,票撕了,心疼过了。
“在这个世间,有太多无法抵达的地方,无法靠近的人,无法完成的事,无法占有的感情,无法修复的残缺。如此牵念,如此胶着,却也只能以一种简单的方式,远离对方。“
感谢这本书让我和回忆里的你又爱了一次。
:原谅我才疏学浅写不出好的评论,张躲躲同学的文字是有魔力的,于我看来,作者总有一天可以写出流芳百世的好作品。这本书,我不建议热恋中的人来看,实在太有共鸣,你肯定会想起你的前任的。
《我想你,前任》读后感(七):每个人都有那么个前任
怎么说呢,这些事情,文艺的很实在。
都说年少不懂爱情,前任是每个人人生必经的试炼场,我们在前任身上学会爱情,学会重新认识自己,学会冷静理智地处理自己的情感和人生,我们的学费呢,往往就是失去一个好人。
所以才有那么多人想功成名就之后追回前任。
所以才会有那么多人夜里会黯然神伤。
不论是追回前任,还是忘记前任,每一种都会让我们重新发现人生的缺憾,会让我们发现我们成长的过程其实是一个不断失去的过程。
就像青蛙终究会丢掉尾巴,最后我们丢弃的并不是某一个人,而是自己与生俱来的幼稚。
时光的洪流里,我们终会长大。
感谢躲躲,给我们带来一个这么好的故事。
《我想你,前任》读后感(八):【可能的 可以的 真的可惜了】
【可能的 可以的 真的可惜了】
熟悉的人,都说她脾气性格真好。
可是只有他知道,她到底缺少什么,缺失什么,缺点什么。
只有他知道,如何去欣赏她的美,她的情,她的意。
所以,他们也有过很美好的恋爱经历。
可是,一瞬间的迷离就这样分了。。。真的分了。。
今日,因为帮朋友转钱,用网银的一瞬间,竟然忘记了密码。
输入四次也没有试出,一年没联系的电话响起。
他第一反应说出一行数字。然后再次输入又是错误。
她没有发脾气,只是说,已经冻结了。只能下次拿银行卡去存了。
他很惊讶。
“你为什么一直还在笑,竟然一点脾气都没有了,都不对我发火,我忘记了你的密码。”
“没必要对你发火的。”
“你变得真快。”
“都分一年了 这叫快吗?”
“你心有所属了”
“有也是应该的。”
。。。。。。
接触职场实习的时候,她还没过20岁生日。他还在考研。
她真是个傻丫头,啥也不懂。他每天一个电话,一些短信问候。
问她,你今天学到新的东西吗。你有没有认真看点东西啊。拖沓的习惯,学习的心态慢慢有了改变。
只有他知道她有多脆弱,心有余而力不足。她也很坚强,很信仰的觉得,只要她好好工作在上海,他就能考上呀。
是啊,工作慢慢的走上正轨咯,生活习惯了。他们都有很多生活目标。
再次回头看曾经的日志,话语。你会发现他们不一样的坚定。
只是,环境变了,心态也就变了。所以,还是放手吧。
可是,再也没有一个人,这么懂她了。再也没有一个人,这么爱她了。
再也,看不到一个有希望有想法过一生的人了。
有些人,一朝转身便是一生,一夕眷恋便是一世。
是否该感念这世间的缘分,收藏生活中的点点滴滴。
是否该珍惜岁月里值得珍惜的人。
该相信,相望在人生路上的风雨里,只有往前看,面朝大海时,个人才有个人的春暖花开!
这是我跟初恋分手一年的时候因密码事件两人的一次通话后写下的,记得边写边边掉眼泪。虽然是在紧张的办公室里面。
今天,也是进行完紧张的工作,闲暇时间看完了躲躲姐的《我想你,前任》然后找出这篇文章,在一一跟陆坤身上看到了很多我们的影子,祝福他们最后在一起的美好生活。
《我想你,前任》读后感(九):前任,心里永远都挠不到的痒
有一天,在路上看到一个人的背影长得很像他,下意识地就追上前几步,那个人似有所觉,转头看了我一眼,不是他。不知是放心多一些,还是失望多一些,这才发现自己的脸已经发烫,心也砰砰直跳,被凉风一吹,慢慢平静下来,就对这样没出息的自己感到失望。明明想好要做出一幅云淡风轻的模样,也暗暗设想过好几个相遇的场景,临到头还没见到已这样手足无措。可是我们一直也没见到,上海这么小也这么大,终究是连一次都没遇到,也许我也是有些庆幸的,慢慢地,我越来越觉得,还是永不相见的好。
放不下的时候,前任就是心里永远都挠不到的痒,放下的时候,前任走得不仅带不走一抹云彩,连半点尘土也扬不起来。这是三个关于放不下的前任的故事,一个各方面都很优秀以为会永远是现任的前任,一个从未开始、都称不上是前任的前任,还有一个道德败坏却仍让人割舍不下的前任。看着这几个故事,有种说不出的滋味。她们怎么就能在云淡风轻的外表下日复一日地,在别人看不到的角落里默默坚持呢?
周止诺和陆坤的故事是最让人心动的,还有多少人耐得住寂寞,在原地等候?现实中多少的前任也就成为一种稀薄的念想?周止诺那点小心思让人在失笑中又觉有点心酸,想要靠近却又远远逃开,口是心非,却早已为了陆坤的一举一动欲罢不能。分手以后手机号、QQ、MSN、豆瓣都换过,但工作地点却一直没换,总有一个地方能让你找到我,即使在最怒火中烧的时刻也深埋着一丝难以忽视的期待。
戴安让我想到《萧十一郎》里我最喜欢的人:风四娘。《萧十一郎》承袭了古龙作品一贯的阴郁和凄凉,但风四娘就像打破黑暗的一束光芒,她对萧十一郎的感情甚至让萧十一郎对沈璧君的爱都黯然失色,更遑论沈璧君那如玻璃般易碎的情感。她们都光彩四射,待人接物无不游刃有余,大气从容。从表面看来,她们的自信和魅力让她们周围不乏男人追捧,仿佛造成了一种错觉,这样的女人具有危险的吸引力,但无法为一个人驻足。但事实上她们的付出超出了所有人的想象,她们恋恋不舍,只为自己认定的那个人。
萧十一郎和风四娘之间的感情在我的眼里比爱情更为动人,说不出它延伸到哪个维度,但触动心弦,让人浑身战栗。风四娘最终知道,萧十一郎为她也是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的,萧十一郎只说了一句很简单的话:因为你是风四娘。因为是你,所以这么做是值得的。我能想象风四娘当时的心情必是死而无憾了,戴安相比起来要五味杂陈得多,这一路陪马天越走过来,开心中也藏着悲伤,还未及畅怀大笑,又被重重摔落在地上,默默收拾起一地悲哀,再重新摆出一派浑然不在意的样子。
马天越这样的男人在我眼里就是渣男。我配不上你,这是最可笑最荒谬的借口,因为婚姻的失败所以恐惧爱情,说到底哪有这么多伤春悲秋?其实就是不够喜欢,所以自私地享受着戴安的付出,以为强势如她,只要在她身边扮演一个“好兄弟”的角色就好。戴安最终的决绝才逼出了一个挽留,能经营多少幸福还未知,但在当下,已是足够。这三个故事的结局都很美,美到让人忘记现实生活中的前任多是渐行渐远的交叉线。
《我想你,前任》读后感(十):最好年纪的人
很巧,好几次在前任小组追文都撞上好久不联系的唯一一个前任跟我搭话,说是搭话,也不过打个招呼寒暄。
前两天他跟我讲话时,又撞上我在看这本关于前任的书。书里主人公一路走来到彼此折磨最后分开,看着不觉像回到了从前。书还在手边,他一讲话,突然晃了神,好像还在那些明晃晃的夏天。刚在一起是盛夏,懵懵懂懂又因着心底的欢喜不顾一切,偶尔一起吃饭,相互打闹耍赖,会有斗嘴生气不小心红了眼睛,看着他慌乱的道歉愧疚也能肿着眼睛笑出声,避着老师在繁茂的香樟树下偷偷牵手,第一次在暗影中不知所措地接吻。
一下子全在脑中过了一遍,人的记忆会说谎,我们总是选择记得那些美好。
“我不在的这段日子,你的头发长了,像是比别人多活了好些年;但你一笑,我又傻了,怀疑自己只不过下楼买了瓶水”,大概就是这样吧。
书里的女主总能让你看到自己,当时那很多很多的勇气,很厚很厚的脸皮,你怀念的伴着淡淡烟草味的清凉薄荷的吻,你愿意听他说不要晚睡不要喝汽水不要带脏字。本能地去依赖,就像书里说的,在他的怀抱里,心甘情愿作一根温柔得打卷的猪尾巴,真贴切。
回过神来,一切都要加上个“前”了。
记忆里不都是好好的,如今怎么就只剩想念?因为相互厌倦,因为太爱到透不过气,因为彼此折磨?
分开的时候仍是盛夏。我也说不上来最后怎么就分开,事实上我始终没有开口讲分手那两个字,他隐隐约约觉得我的状态不太对,以为又在闹脾气,就给我写了个东西,我很认真地对他说我已经决定了。想想当时的自己也真够决绝,话一出口就在没挽回的余地,一个是自己从来不像小女生吵架时拿分手去威胁,再是不想恶性循环,分手讲一次哪怕和好了也会一而再再而三,累!他从最初的难以置信,到恳求到哀求,到一段时间恨死我,最终慢慢平静下来。这段感情最难的不是分手,最难的是分手了还要尴尬地待在一个班,不讲话,度日如年挨到高考结束。中间两年里,他不止一次跟我提起能不能再在一起,我心里依旧坚持不能恶性循环。两年里心里无数次纠结,压抑过自己一百次的冲动,想突然走到他面前说:肚子饿了,我们吃饭去吧。心里一边想着还只能一边目不斜视经过他的座位。
真尼玛心有猛虎,看着蔷薇***连嗅都不敢嗅!
直到前任有了现任才最难捱。是的,每天抬头不见低头见,你还要看着他对另一个姑娘好,用曾经对你好过的方式。就像周止诺在4S店遇到陆坤和甄诚时那样,我每天都要遇见很多次,可练习那么多次也没办法让自己变得习惯。跟朋友走在一起还能聊天打闹视而不见,一个人遇见他们两个才是我每天最担心害怕的事情。
茕茕孑立,语文老师解释得再生动形象你都觉得生涩难懂,就这一瞬间你就能透透彻彻明白它的真谛。那个曾经你想要跟他结婚的,过一辈子的,连房间摆设都已经勾勒,宝宝名字都已经想好的那个你最最相信的人已经是别人的了。
想必周止诺流下眼泪的那一瞬间,划过脑海也是这些吧。
有些人分开了,还在等着对方;更多人分开了,就再也回不去。
想起那么个段子,女生结婚的前一天跟男生发短信,说:能不能问你最后一个问题。几秒后,短信回过来:爱过。
我在想,如果男生发来的是“还爱”呢。
如果过了好久好久都放不下,好好想想,如果真的还有可能还是试试吧,万一周止诺的狗屎运也一把砸你头上了呢。
那天跟前任讲话,过后发现他更新了微博,转的几米的一句话,是这样说的:总有一个人,一直住在心里,却告别在生活里。忘不掉的是回忆,继续的是生活,来来往往身边出现了很多人,总有一个位置,一直没有变。看看温暖的阳光,偶尔还是会想一想。
我毫不犹豫地送了他一个字:作。
难道我还在因为自己没有happy ending耿耿于怀?
那时候我们都唱着:他们住在高楼,我们淌在洪流。不为日子皱眉头,答应你,只为吻你才低头。
真美。
回头想想,不光是他,我也作,不过不讲出来让他笑我罢了。
不然我也不会喜欢这句话的温柔: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纪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