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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的羔羊》读后感10篇

2018-08-16 04:28:01 作者: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沉默的羔羊》读后感10篇

  《沉默羔羊》是一本由(美)托马斯•哈里斯著作,译林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6.80元,页数:369,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沉默的羔羊》读后感(一):信件

  “ 嗨,克拉丽丝,羔羊停止尖叫了吗?

  你还欠我一条消息呢,你知道,而我想要的就是那消息。

  在国内版的《时代周刊或任何一个月的第一期《国际先驱论坛报》上登则广告都很好。最好在《中国邮报》上也刊登一下。

  如果你的回答肯定否定,我是不会感到惊讶的。羔羊目前是不会再尖叫了。但是,克拉丽丝,你是以那地牢的种种标准衡量自己的,可衡量自己不能太苛刻了;要获得神圣宁静,你得一次又一次地去争取。因为鞭策你前行的是困苦,看到困苦,困苦就不会有尽头,永远也不会有尽头。

  我不打算拜访你,克拉丽丝,有你在,这个世界精彩。务必同样善意对待我。

  我现在有窗户了。

  猎户星座此时已出现地平线上,它的附近是木星,2000年之前再也不会有比这更灿烂时刻。(我不打算告诉你现在是几点,那星有多高。)但我希望你也能看到它。我们所看到的星星一样的。克拉丽丝。

  —汉尼拔.莱克特”

  《沉默的羔羊》读后感(二):《沉默的羔羊》读后

  2013.6.22--2013.6.28阅读。用kindle看完的一本书。

  看完电影之后习惯性的找来小说看,搜寻细节

  你是否听到心灵最暗处的呐喊?你知道你是谁,只有你自己知道的那个人,你有隐秘挣扎,你有无声的呐喊,你有从未向别人提及过的你时刻闪躲却又无处可藏的回忆

  史达琳,这个优秀漂亮女孩子联邦特工培训生,成绩优异,文中无数次的提到她的自卑。自卑是沼泽,在蛮荒之地,越陷越深。容貌、成绩、性格家境金钱人际,这些都可以是自卑的理由,当然不只是这些。我们慌忙掩饰的极力炫耀的,往往是自卑的根源

  心理学是个神奇诱人领域,如今的弊病,可以从以往的经历现实环境中得到解释,都可以从潜意识得到解答

  我看的这个版本翻译的不太好,因为看过电影,内容都可以自己猜的差不多。看完电影后再看小说,就被限定在一个框框里,人物就只能是长得电影里的那个样子。电影也有可取之处,电影不会把每件事都说的清楚需要观众的联想和理解,而小说,只能把每个每个细节都讲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惟恐落下什么。看电影我不喜欢去找穿帮镜头,因为看的过程也是联想的过程,演员起床,下一个镜头就是在门口系鞋带,再下一步是在地铁上读报纸,这之间省略的都需要观众去想象,我可以想象他用留兰香的牙膏早餐吃得是全麦面包火腿鸡蛋,从起床到现在没说一句话,等到电梯上跟人打招呼之前必须清一清嗓,不然会发出奇怪声音。而小说则会像一个展板,把一切告诉你,不管你喜不喜欢,统统丢给你。

  莱克特医生,是很多人喜欢的角色,他的智慧优雅有礼,似乎把他的魔鬼嗜血的一面遮盖了。野牛比尔更像是一个无知悲情人物。蝴蝶在电影在有出色表现寓意,小说中就不明显

  我说以后要看书看电影坚持写写观后,这真是比想象中难得多呀,真佩服可以把文写老长的人,再也不是写日记到刹不住车的那个。

  《沉默的羔羊》读后感(三):心理学兴趣

  最令人喜欢阅读的部分是汉尼拔和史达琳之间的一次次对话。仔细揣摩,莱克特医生的每一句话,似乎都有是经过深思熟虑过的,从来没有一句废话对联调查局来讲,都是一条可以追到野牛比尔的珍贵线索。即使莱克特医生是在逗着别人玩,也能做的不声不响,无处不炫耀着自己的智商。 读完之后,对心理产生了很大的兴趣。童年遭遇让莱克特医生对史达琳产生的兴趣,嗅觉灵敏的莱克特从蛛丝马迹中看出史达琳的童年也有一段令她自卑和惊恐的回忆,甚至到今天都时不时从噩梦中惊醒。因此,莱克特喜欢上了她,更确切的说是因为她的遭遇而对她产生了同情,他贪婪的挖掘史达琳痛苦记忆,而史达琳也以自己的痛苦回忆作为代价去换取追凶的线索。一次次的交锋,都是心理学的博弈。 平凡人无法正视自己的内心,没有能力看清楚自己的真正面目。不知道莱克特医生在每次用犀利精准语言羞辱攻击其他人的时候,是否对自己有一个清晰的剖析。我想,他是有的,剖析别人不是逃避自己的护盾,而恰恰是因为他这么多年已经完全清楚的体会到了自己痛苦和恐惧来源,才会那么乐意并且轻而易举地去拿捏别人的痛苦,并以此为乐。

  语言建立在心理学的基础上,可以是解药,也可能毒药

  《沉默的羔羊》读后感(四):当羔羊咬人的时候——读“沉默的羔羊”系列

  花了一周时间重温了共约百万字的“沉默的羔羊”系列,总体阅读体验是很流畅的,只是为了更符合故事发生的时间顺序,我把《崛起》提前到了最先读,相应的,《汉尼拔》则成了最后一部。

  我觉得这套书真的是非常美国,到了《汉尼拔》里,我发现作者似乎已经忘了莱克特大夫是个吃人不眨眼的恶魔,完全把他当成正面人物大书特书,弄得他的形象只能用“光彩照人”来形容了。

  追究其原因,其实也简单,因为这一次博士对抗的是所谓的“恶势力”,杀的都是所谓“该杀的恶人”。

  恶人自有恶人磨,这是如我等小老百姓朴素愿望。因为凡属恶人,要么拥有的能力超群,要么掌握资源过硬,总是不太好对付的。如果不是像莱克特大夫这样的超人,还真够呛。

  然而,这却并不能说明博士行为正当性。首先,善与恶的裁量权并不可能下放给个人(否则无疑会引起大混乱);其次,个人也没有权力定罪、量刑、甚至执法;第三,在执法过程中必须尽量人道,不可故意过度施虐。

  其实我觉得在美国,一直有崇尚“法外执法”的传统,一个突出表现就是向来流行的所谓“超级英雄动漫和电影,一个又一个XX侠到处“行侠仗义除暴安良”,理由居然是“能力越大,责任越大”……是谁给你的权力呢?又有谁对你进行监督呢?

  万一你们之中有几个胆大妄为野心家那该怎么办?

  后来他干脆弄出了《复仇者联盟》,弄出一个“神盾局”,算是给他们的行为披上了一层合法的“外套”。好了,你们现在负有了“神圣的使命”,是为了“伟大国家战略服务的了。,你们可以放手去干了!然而且慢,万一这个战略是希特勒制定的又当如何呢?

  解决以上问题的最有效办法就是“以法治国”,“以法律为准绳”,“一切按规矩办”,然而回过头来说汉尼拔这套书里,我发现即使是在伟大的美利坚,也是以“人治”当先的,比如史达琳特工,碰上克劳福德,便是你的幸运,一路绿灯;而遇上一个克伦德勒,也是你的宿命,于是就处处碰壁了。

  我们几乎看不到史达琳在体制内的抗争,没有用的,在“人治”的体制下,是不在乎你的抗争的,因为你史达琳特工——还应该加上克劳福德处长——只是“小虾米”罢了,体制对于这种小虾米的扰动,最常见反应也无非是“不予理睬”,因为他们实在是太无关紧要了,于是无论是克劳福德的去世还是史达琳的蜕变成吃人女魔,都没有改变或说妨碍体制的照常运转。

  说到史达琳的蜕变,这是我很感兴趣的。这应该算是她对在职期间时时受到无端压制的一种报复行为。既然是报复嘛,就要淋漓尽致,似乎只有这样才解恨。

  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说史达琳做的就是对的,起码,她对克伦德勒做的事是违背她自己的“原则”的。

  克伦德勒该不该死?应该!克伦德勒该不该被吃?不该!!这是很显然的道理。记不记得史达琳姐说过可以理解梅森因为仇恨而杀掉莱克特,而只是受不了莱克特被“折磨”致死?那么你完全可以对克伦德勒“来个痛快的”嘛,何必要品尝“嫩炸前额叶”呢?

  我们看不出克伦德勒的罪与身背十几条人命的莱克特大夫的罪有什么区别,如果硬说两者有区别的话,无非只是克伦德勒得罪了史达琳而莱克特没有,于是就有了双重标准……可是,这种双重标准是否有悖于史达琳原先持有的貌似“保护弱势者”的原则立场,使之显得有些虚伪呢?试问,揭了头盖骨的克伦德勒和喝着葡萄酒的莱克特,到底是谁更弱势呢?想起牛群冯巩在相声《瞧这俩爹》当中的台词:“您的儿子要是不好学习,也老虎凳、辣椒水吗?”“那我哪舍得啊,我那可是亲儿子!”……

  纵观《沉默的羔羊》和《汉尼拔》,总觉得史达琳最后的蜕变有点出人意料。当然莱克特大夫心理暗示和催眠的本事极大的,几句话就可以杀掉密格斯,毁了梅森。可是按说调查局特工也不是盖的呀,《红龙》里的威尔其实更加危险,然而他坚持住了;在《沉默的羔羊》里,史达琳做的也相当好,然而到了《汉尼拔》结尾,她居然有了如此剧烈的蜕变!除了催眠,我怀疑更多的是药物作用

  既然是药物的作用,就不可避免地带来下一个问题:药劲过了以后的史达琳会感觉怎样?从三年以后史达琳表现来看,她已经适应了这样的生活

  不禁想象,如果史达琳不能适应,莱克特会不会为了要彻底控制她而吃掉她,从而达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境界

  由此又想到一种可能性:史达琳一直很明白这一点,吃掉克伦德勒,其实是给莱克特送的“投名状”。

  是这样吗?我不知道,我如果知道,有可能活不过今晚……

  (完)

  《沉默的羔羊》读后感(五):羔羊不再尖叫

  女主是联邦局实习的特工史达琳,出身寒微,父亲是一名巡警,遭到窃贼以身殉职。 母亲一人打临工维持生活,后来史达琳寄养在母亲表姐家,是在一个有着很多缺陷的养和马的牧场里,这些残缺的羊马都会被宰割用于肥料等,给还仅仅十岁的史达林产生很大的阴影

  史达林努力读书, 她读完了大学,获得了心理学与犯罪学的双专业证书 。在实习期间,接到上级 克劳福德 的任务,就是去接触精神病博士食人魔莱科特医生,以获取更多有助于精神病学方面知识。要知道,莱科特医生以前用刀划破一名调查人员肚子,还有挖掉一名调查人员的肝并且吃掉,对史达林来说是一个考验。莱科特他最感兴趣的是鉴赏别人的痛苦以及细致攫取他人的隐私 ,还主动提及主动提一直在设法缉拿却始终没有成功的,剥了五张人皮的性变态者野牛比尔。

  两人斗智斗勇,史达林慢慢解剖了自己不堪回忆的童年记忆,医生也慢慢给出野牛比尔的线索,最终史达林成功捉获野牛比尔并且把他击毙,一众警察来袭,史达林手铐这莱科特,但是莱科特砍下自己的手臂成功逃脱,在史达林的耳朵里再也听不见羔羊的惨叫声

  虽说是一本惊悚悬疑小说,但是我却把他看成了有点言情,最残忍最悬疑往往不是直接描述呈现出来,而是能让读者在脑子里推敲,觉得史达林和莱科特像恋人

  《沉默的羔羊》读后感(六):唤醒沉默的羔羊

  四星给原著,一星扣给翻译。 翻译是真的烂,尤其是书的前半部分,译文怪怪的,看得我怀疑自己是不是在看中文,不少句子得回过头来读几遍,还未必能明白说的什么,好好的一本书就这么被翻译毁了,建议要读还是看看有没有其它译者翻译的版本。 除去翻译,就这本书原作来说还是很不错的,并没有读之前听说的那么血腥、恐怖、重口。这本书的推理色彩不是很浓厚,但是对于人物的刻画相当细致和到位,其中也涉及不少心理学的知识,还涉及一点犯罪心理侧写。全书的叙事节奏不快,由现场勘察所得线索出发,结合莱克特医生一点一点给出的信息,一步一步深入调查,使犯罪人慢慢浮出水面。 读完印象最深的还是莱克特医生,学富五车彬彬有礼,让人难以想象这样一位绅士表皮下藏着一个血腥恐怖的食人魔。而他看透人心,甚至通过潜意识来操纵别人的能力更是让人战栗。他以掌握的关于野牛比尔的情报筹码,换取了自由,也唤醒了史达琳心中那个尖叫的羔羊。他释放了她一直以来严格压抑在潜意识中的自卑与童年早期不幸的回忆,在某种意义上,莱克特医生运用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的一些手法,而且收到的效果非常好,不禁让我想到之前想过的问题:能否反向运用心咨询方法,释放出人潜意识中的阴暗,从而改变一个人的性情,诱发其精神问题呢?看来这正是莱克特医生所做的。 在另一方面,通过一些细节的描写感受到了对美国政坛政客不良新闻记者讽刺厌恶,让读者在阅读中感到对他们的不满愤怒。 另外,能在这本书中看到一些自己学过的心理学和犯罪心理学的知识,还是非常开心的。没想到以前在专业课本上枯燥的专业术语出现在这里却莫名感到激动呢(๑Ő௰Ő๑)

  《沉默的羔羊》读后感(七):试举本书前八章翻译错误

  在阅读这本翻译小说的过程中,我遇到了很多非常难以理解的句子,上网了解情况后又发现本书的翻译受多人诟病,于是就找来原版小说想捉捉虫。原文精炼严谨,文笔冷静克制,平静之下暗流汹涌,非常好看。翻译不很合意,好些还扭曲了原文的意思,有些无奈,也有些恼火。在这里简单罗列一下看见的几处翻译错误。本书的翻译有多处语法不通、文义不顺,要全部列举,实在费心力,并且我的英文水平十分粗浅,一些精妙之处还译不出来,怕贻笑大方,在这里不一一举例了。

  1、第二章第十二页里,翻译是“就像轮机房里的灯一样”,原文是engine room of ships,其实就是船上的引擎室,轮机房也许是术语,只是普通读者不理解,我也是查了原文才明白。

  2、第三章第十九页,翻译是“用彩色蜡笔和魔笔涂在小贩卖的报纸上的东西”,原文是crayon and magic marker on butcher paper,其中magic marker是马克笔,又叫麦克笔,用来绘制海报和图画的,不是什么魔术笔。Butcher paper是指屠夫用来包肉的报纸,并非卖的报纸。

  3、第三章第二十页开头,“老一套胡乱涂那么几笔”,原文是cutting up a few old touches,字面意义是切除(减少)过去的(不需要的)接触(人脉),可以译为“旧的不去,新的不来”。这里cut up既有去除的意思,又暗指莱克特博士把这人的脸割坏了,双关。

  4、第三章23页结尾“如今看看蹩脚不堪……小小的一震”按原文应译为“你有一串镀金珠子,你看着它意识到这有多俗气时,就一阵心慌”,译文不很通顺。

  5、第三章24页,“赶时髦会坏了很多事……不能客气”原文being smart spoils a lot of things,doesn’t it?And,taste isn’t kind应译为“聪明行事坏了不少事,不是吗?那滋味不好受。”being smart在这里跟时髦无关,是指显得聪明,表现得聪明,“behave smart”的意思。

  6、第三章24页,“你很固执”原文“you’re tough”应译为“你是个硬骨头”,tough没有固执的意思,它的意思是坚韧的,坚硬的,坚强的,比如“tough guy”就是硬汉的意思。在原文中,意思是史达琳不好惹,不好轻易打发,就像一块难啃的硬骨头。

  7、第三章25页,“你预计会收到礼物吗”原文“are you expecting some”应译为“期待”。

  8、第三章26页“我干嘛要这么急”原文“what in god’s name do I want this bad?”应译为“我天杀的到底为了什么这么想拿到问卷/干成这事儿”,want sth bad意为迫切想得到,翻译似乎不大准确。

  9、第六章37页,“克拉丽丝能克制自己”原文“Clarice has got control”意思是“克拉丽丝已经控制了局面/得到主导权”,译为“克拉丽丝主导了局面”。

  10、第六章39页,“你来这儿时说起话来不清不楚……糟糕货色了”原文“you come talking that mushmouth,people say you eat up with the dumb-ass”应译为“你一旦说话结结巴巴,人们就会说你准是和蠢货厮混在一起”。这里“come”没有“来”的意思。“eat up with”是纠缠不清、沉迷于的意思。

  11、第七章40页,“和平常一样缺乏仁慈”原文“as free of mercy”译为“缺乏怜悯之心”也许更好些,中文意义更通顺。

  12、第七章41页,“下一个题目”原文“next item”译为“下一个话题”或“下一项”更准确些。

  13、第七章43页汉尼拔博士的字条上引用的是约翰多恩的十四行诗《songs and sonnets》,也许在注释出来会好一些。

  14、第八章46页,平托车既然之前都是用的中文译名,那么这里的“pinto”原文就不应该出现,这个应该是校勘的失误。

  15、第八章53页,“这样的感觉是不是很有价值”原文“if those were worthy feelings”应译为“这兴奋是不是她应得的”。

  16、第八章53页,“她一直想以坚强的口吻说这句话”,原文“she’d always want to say that under stress”,应译为“她过去顶着重重压力,总想说这句话”,under stress意为在压力下。“倒又让她觉得虚假空洞”译为“她又觉得做作”也许更好一些,理解起来更顺畅。

  17、第八章53页最末尾,“这是什么人……经历了千万年”有多处错误,应译为“这是某人特地选择和创造出来的场景。在她的印象中(她觉得),从车流缓慢行进的301公路到这儿,仿佛有一千光年那么远。”这句话只能意译。翻译最大的错误是吧光年这个长度单位译成了时间单位。

  18、第八章54页,“他们给他穿这身餐服时”原文“dinner clothes”,意思是正式礼服,晚宴礼服,餐服是吃的意思,属于汉语词汇。

  19、第八章55页,“别在这儿”原文“help me out here”意思是“帮我摆脱这局面。”根据上下文推测,这句话在原文中应该是史达琳小声的嘀咕,祈求摆脱这种局面。

  20、第一章第一页最后一行,“史达琳希望克劳福德不要开足马力拼老命”,原文是“Starling hoped Crawford wasn't on the juice”,on the juice意思是酗酒。

  本书我刚刚看了八个章节,后面的翻译不通顺以及错误的实在太多了,几乎是俯仰成灾。我的英语水平不过关,也就不继续班门弄斧了。本书翻译的问题我已经反映给了译林出版社,期待答复中。

  《沉默的羔羊》读后感(八):沉默的羔羊

  对于“沉默的羔羊”这词的理解是在看完电影版本后,时隔多年读完作品才有更直观的理解。童年的经历是这本书不可忽略的一个关键词,它在潜移默化影响着我们多位主人公的行为选择:starling童年的悲惨记忆,以及寄人篱下、想要摆脱像羔羊一样任人宰割的困境;lector教授的幼年记忆(书中并未涉及,参见其他著作),buffalo bill幼年时对母亲、对女性的畸形依恋,都是日后故事展开的发展因素。

  看评论说这背后隐含的是弗洛伊德对于意识的理论,不懂!

  想说的是,电影版本对关键人物的成功刻画,对于我对书本里人物的理解贡献是不可磨灭的。说实在话,离开了Anthony Hopkins对于lector教授的演绎,光凭文字我还是很难描绘出一个经典的食人魔形象。绅士?魔鬼?你才会发现,原来极端的人性能存在如此反差,且完美共存于一体。而这种同异,对于人性的描写才更真实,也更具讽刺意味。

  期待其他几部曲能同样带来惊艳之感!

  《沉默的羔羊》读后感(九):《沉默的羔羊》—童年不经意的创伤总会造就成年后的“变态”

  深究起来,我们每个人内心都有一个变态恶魔,只不过,在正常的境遇中,种种变态思想被外界的法律和伦理以及内化了的社会规范所约束罢了,有了想法多半不会去实施,很多想法在潜意识中就被自我压抑下去了。

  其实,变态并不是兽性的同义词,变态是相对于常态而言。在现代社会,人类行为的准则是在不伤害他人的前提下,尽量宽容许多曾经被视为变态的所作所为。但即便是再开明的社会、再健全的心理教育,也不可能完全杜绝所有的内心恶魔咆哮而出,殃及社会。

  全书围绕着两条主线有序展开,一是女主人公史达琳作为一名实习生沿着案件主机深入,最后解救最后一名人质;二是男主人公也就是“野牛比尔”为了自己那疯狂的臆想,连续杀害多名年轻女性并将她们成功剥皮。或许对于男主人公不少读者会有其他的意见,而自己却喜欢将“野牛比尔”当作男主。两个主人公、两条主线,是男与女的较量,更是相同命运下“善”与“恶”的选择之较量。两名主人公从小都是被别人抚养,与其说男主的童年很悲惨,何不如认为女主的人生境遇更悲惨,孰是孰非焉是一两句话就能说的清 。

  或许大概率的情况总是如女主一般,悲惨的童年生活会造就更加坚韧、拼搏的人生,可是事实总是告诉我们小概率的突变也是不能忽视的存在。男主人格走向的变态与其说是童年创伤所致,更不如说是“恋母情结”的变态演化。人生的前行总是伴随着诸多情节,“恋父情节”、“恋母情结”、等等……可是一种情感的维系在岁月的更替中,总会善意的进化或者被另一种视线所取代。所以成功的人生需要良好的生活习惯及正确的兴趣爱好。

  男主为了让自己变成女人,在整容中心拒绝其申请之后,开始猎杀适合自己体格的年轻女性,剥取自己需要的人体皮肤,并将其做成“马甲”,穿上之后让自己更女人。按照常理,面对死人,正常人都会毛骨悚然,更不要谈将其活活剥皮,然后穿上所谓的人皮马甲。可是“变态”并不能按照常理进行推断。

  就像开头所说,每个人内心深处都有一个“恶魔”,就看是否会被挖掘出来。希望世人今生都不会挖掘出自己内心的“恶魔”,一心向善,一心向阳,终有一天更能成为自己。

  《沉默的羔羊》读后感(十):美国式小说

  看完这本书总体感受:

  1.翻译很烂,好好的一本悬疑小说翻译到我看着要打瞌睡了。

  2.书中读起来没有英国和日本那种历史沉淀气息,就我所读过的美国小说还只有《飘》和《航空港》,让我一口气读完。

  3.本书改编成的同名电影获得奥斯卡小金人,汉尼拔被影帝霍普金斯演绎得淋漓尽致。好莱坞有许多优秀的编剧、演员和导演。

  4.小说的写作结构也像好莱坞大片一样,总是在最后才有高潮。

  5.美国人也是一个随大流的社会,大家都喜欢锦上添花,痛打落水狗。史达琳作为一名实习警探查案时到处被阻碍。当她立功独立解救人质枪击罪犯后,大家都对她示好。

  6.作者描写心理描写没那么深刻。再次吐槽翻译太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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