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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谋杀》经典影评10篇

2018-04-29 21:42:01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一种谋杀》经典影评10篇

  《一种谋杀》是一部由安迪·戈达德执导,帕特里克·威尔森 / 杰西卡·贝尔 / 海莉·贝内特主演的一部剧情 / 犯罪 / 惊悚类型电影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观众影评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一种谋杀》影评(一):阅读雷普利的都是时尚患者

  派翠西亚.海史密斯(Patricia Highsmith)可是说是我们的这个时代的阿加莎.克里斯蒂。在九十年代之前还默默无闻的她凭借着《天才雷普利》一下子成为时尚显学,是的,不是推理罪恶,而是时尚,无论是文学主题还是视觉品味上。

  我第一次接触也是99年四川出版的《聪明的瑞普利先生》,当时里面的green house被翻译成“碧庐”,直觉觉得这是台译,国内一般没有这种翻译感觉。美国犯罪小说就像纽约湿漉漉的小巷一样阴郁气氛仿佛就像狄更斯笔下的伦敦,但语言更加含混暧昧,以钱德勒为首的美国作家群基本一色以这种感觉为屌。但海史密斯却保持了叙事的简洁明了,即使在《天才瑞普利》有轻微同性暗示,但也只是微微带过,并不影响叙事结构,也就是你不明白这种气氛也不妨碍你理解事情节,正是这种写作风格,让我一下子喜欢上了,直到看到安东尼.明格拉斯导演的马特达蒙、裘德洛版的《天才瑞普利》(《英国病人》的导演),我感觉这已经成为一个时尚话题了。

  有些东西当时出现并不是这个目的,但事物自己发展轨迹,雷普利的电影(补充一下,瑞普利是最早的翻译,估计那时候未必有版权,或者直接从华语区转的版权,后来漓江版以致上译版开始从新命名为雷普利。以下从之)当时并不是一部很大众的电影,但很快,只要谈男性时尚,基本话题就离不开,而资深爱好者则更因为看过1961年雷内.克莱芒导演的阿兰.德龙版的《怒海沉尸 plein soleil 紫太阳》,而对其如痴如迷(也包括本人,不过主要原因是对阿兰.德龙,这么说吧,如果我对其他电影是二把刀的话,我对他的电影可以说是3/4的专家。)后来又有了马尔科维奇的《魔鬼雷普利》和巴里.佩珀的《鬼才雷普利》,然后知道希区柯克的《火车怪客》也是改编她的小说的,而最新版将会在未来两年推出,事实上这个故事也有其他版本。在后来就是胡君推介的《亡命地中海》(小说双面门神),今天主要说说的是这部《一种谋杀》。

  本质上,海史密斯的作品并不是以悬疑见长,她的故事一般在中段就会把谋杀的前后原由和盘托出,她的所长也不是分析,而是由于女性敏感,把心理变化细节刻画得很好,事实上,她总是提出现象,让读者自己去体会,而有趣的是,她的读者都是同一类敏感的人,对别人和自己的微小异动都很容易感知,所以很容易被她的叙事打动,其实不知道有没有人发觉,这些特质正是绝大部分时尚患者所具备的!时尚钟爱者往往对细枝末节非常敏感,联想性十分丰富,所以,从心理学上看,看海史密斯的作品其实就是一种移情作用。电影对时尚传播的作用,怎么夸大也不过分,所以敏感的时尚界和电影界推出她的电影,在服饰生活品味上不下功夫是不可能的,绝大多数海史密斯电影都非常时髦,除了一部《美国朋友》(德国版的《魔鬼雷普利》),它把它当成了心理惊悚片,也和德国人口味有关

  这就是海史密斯作品或写作手法非常现代的地方,这一点,日本作家和她非常像,如男作家谷崎一郎,田山花袋,后者被目为“私小说派”,主要揣摩人心里的细小情绪变化,甚至一些无法诉诸与众的感觉,女作家桐野夏生也是这路子。但海史密斯占了一个便宜,一个是语言一个是地点,她成为美国电影的宠儿是理所当然的。

  《一种谋杀 A kind of murder》的故事很简单,美国某城镇(其实像纽约乡下,海史密斯对纽约很熟,这也许是美国文化界对她颇友好的原因)一个中产阶级家庭里,建筑丈夫(有点像保罗.纽曼)对写故事很感兴趣妻子即性冷感又妒忌(最糟糕伴侣),两人生华丽貌合神离,丈夫注意到一宗刚发生的谋杀案的蹊跷,而妻子对丈夫和另一美貌女子(haley bennett确实很漂亮)怀疑上了(事实证明,妻子这方面的第六感很准)。两人发生摩擦,妻子曾试图自杀被丈夫所救,丈夫无法忍受越来越神经质的妻子,要求离婚被拒,妻子回娘家母亲途中坠桥,和之前的谋杀案很接近,一个联邦侦探怀疑这两件案都是丈夫所为,最后前一案被证实,而后一案表现得很暧昧,我个人觉得后者不是谋杀。豆瓣上评分很低,5点几分,还低过《亡命地中海》,事实上除了雷普利系列,其他都不高(包括《哭泣的猫头鹰Cry of the Owl》)。我觉得如果当成传统悬疑片,自然她的电影并没有跌宕起伏情节不够味儿,但作为一幕心理时装片,还是值得一看的,就像你不能要求安兰德的作品和《甄嬛传》比(《阿特拉斯耸耸肩》也非常时髦,有一种未来感)。剧中的装束背景继承了《广告狂人的风格》,甚至联邦侦探就是其中的一个客户经理角色所扮演的。非常精致的60年代美国风格,甜腻腻的藕色系和粉蓝的糖果搭配,以致于人物皮肤看上去都有一种磨砂感,很明显仿造当年的电视广告特征。这一点表现同一时期单身男人》《夜行动物》甚至是更高一层次的《革命之路》都有些接近。《一种谋杀》男主角开的那部湖蓝色软篷coupe不知道是什么车,非常漂亮精致。说到60年代广告影视,STARZ的《魔幻都市》我还挺喜欢的,哈瓦那风格的软性黑黄情景剧,无内容赏心悦目,是我现在颇青睐的剧种。

  为什么很显然花了不少时尚力气的这些电影就比不上雷普利系列呢(当然,也有可能时间未到)?就像我有很多做时尚产业或想做时尚产业的朋友,问我,为什么made in china就是不时尚那样,想卖文化这种高级产业,血统是很重要的。不要说china不行,美国也很够呛,天才雷普利以美国人游意大利的背景,其实抒发了一通新世界人民对老欧洲,特别是罗马帝国文化滥觞的一种呢哝一种膜拜。不管是故事中的迪奇还是雷普利,还是故事之外的海史密斯,都对欧洲文化顶礼膜拜,明格拉斯版的电影以英国人非常流畅非常抒情地方式拍出来,自然特别受到时尚人群欢迎。而更早以前的阿兰德龙版《怒海沉尸》则更胜一筹,法国人自带时尚光环,整出电影画面、人物、道具、取景、音乐无一不精致如文艺复兴时期的杰作,改编虽大,但依旧让人信服,其对欧洲意大利生活的描述,可谓是不可多得的纪事浮世绘,当然,也和拍摄时代与故事发生时期接近有关,是数码修复时代异军突起的影视作品。现如今,我会重视这些重新修复的老电影(如现在又开始红起来的意大利西西里亲王兰佩杜萨所著,维斯康蒂导演,兰卡斯特、阿兰德龙主演的《豹》),比起现在的大制作,只能说“夫复何求”。

  说到这里,你会发现,其实我们所看到的意大利,很多时候是美国人眼中的意大利。也就是,表现在现代性这一面的意大利。虽然不乏有维斯康蒂、德西卡、安东尼奥尼、费里尼这样的意大利电影导演,不断向世界发出真正意大利之声,但他们的意大利大多只有文化审美上的意义,而不是主流英美商业价值上的意义,而后者由于更简单更容易理解(因为已被咀嚼)所以为更大人接受,另外,相比其他欧洲文化,意大利文化更具备有一种女性的柔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五世,这个中世纪伟大君王名义治下国土面积达3000万平方公里,曾说:我和上帝说西班牙语,和女士说意大利语,和绅士说法语,和我的马说德语……)可塑性很强,所以意大利真正具备时尚产业其实从1950二战之后,你可以去查阅各大品牌建立时间,超过这个时间都算是很古老的,而真正把意大利时尚发扬光大的都是美国,除此之外还有必胜客、星巴克、意粉屋……哈哈,我们吃的每10份意餐,9份半是美国品牌。所以意大利的设计中有一部分其实是迎合了美国的现代口味的,而这一点美国文化的宗主英国都没这么干过。《一种谋杀》为了表现男主角的建筑师身份布置了一件软色调现代风格的居室,其实就是当年非常流行,并影响到后来的世界办公家具风格,八九十年代在外资公司呆过的人,都知道“美时家具”这个名字,就是那种风格。就和“科勒”一样出名

  所以,我们触摸的欧洲世界其实真的很多来自美国文化的风行,美国人把他认为好的世界的一面也向世界传播,这一点,是有很正面的意义的,没有这一层媒介关系,我们不可能有机会认识到这个世界有多么丰富多么伟大,而另一方面,美国眼中的我们其实也代表了世界眼中的我们,这个话题就和时尚离得太远了。

  《一种谋杀》影评(二):千万别当这就是一部侦缉剧

  美国AMC电视台在2011年精工细作了一部年度话题之作《谋杀》,不疾不徐的把一件少女之死的杀人案讲了一季13集,对不起,13集也没有讲完,在如今热播的第二季中,看似普通的谋杀案还在环环紧扣的继续被侦破、被消化、被推进和被哀悼着,这场发生在西雅图的少女之死和连绵阴雨似乎下得太久长也太缓慢了,让观剧的网友都忍不住吐槽:“《谋杀》应该换给名字,叫《一个案子破两季》算了。”

  这个吐槽恰如其分,但也正是这部《谋杀》不同凡响之处,如果你顾名思义的去打开它,用惯性思维认为这是一部诸如《犯罪心理》、《犯罪现场调查》式的高速美式罪案剧的话,那就错了,它不具备高效释放惊悚与推理的功能,也没有神奇的FBI和CSI的科技上天入地,更没有英勇天才的靓帅神探一语中的,它被称为罪案版的《广告狂人》,全程不疾不徐、沉稳优雅,推进得不仅是一场杀人案,而是铺陈了一场由杀人案引发的的蝴蝶效应,每一个被其牵扯的普通人的生活、人性痛苦、和无奈,在真相之外的政局秘密、家庭问题社会链条也随之被展露、审视和唏嘘,不得不说,这是一部独树一帜野心之作,考究而丰满冷酷感性

  《一种谋杀》影评(三):谋杀,以书之名——《一种谋杀》

  谋杀,以书之名

  彩虹桥下死了一个女人,不久又死了一个,两个婚姻不幸女人,“巧”得光明磊落,“合”得天衣无缝

  巧合一定是巧合吗?自视甚高的警探科比深不以为然,他有臆测而武断的结论:两个丈夫,第一个是谋杀犯,第二个是模仿者。

  一、谋杀犯的确是谋杀犯

  Kimmel在电影院露了面,在17岁的店伙计托尼耳边报了到,在他身后适当位置坐了片刻,便去实施谋杀了,那时的托尼正被电影吸引。

  托尼这个穷小子,也许从来都不受人待见,现在开始日日被警察盘问,阴郁的店主Kimmel也待他比平日里友好。被人倚重的感觉令人自重,空洞的生活有了负荷,托尼有点抱怨:“他们总是问我老问题。”“那你就给他们老答案。”Kimmel循循善诱同时为托尼点了更加丰盛早餐

  电影院里的那一面,很有点“一见定终生”的侥幸,Kimmel抓住托尼这根稻草在心里狠狠嘲笑着科比。他没有料到跑出来一个模仿者,而且模仿者不需要不在现场的证明,相反,有一个过目不忘的人证明他在现场,更没料到的是,托尼跑到警局去推翻了“老答案”……

  对于深藏不露者,模仿者是最好的膜拜、最高的赞誉;对于岌岌可危的Kimmel,模仿者的存在根本就是挑衅,他将科比的注意力从自己身上再次引向Kimmel,“证据不是关键,怀疑才是一切”,“ 我们都是有罪之人,我有罪,我就知道你有罪”,未说出的潜台词振聋发聩:“我杀妻,灵感来自你!”…… Kimmel是泥菩萨过河,随时有被掀翻的危险

  模仿者Walter的确来者不善,他有强大的直感,一开始就看穿Kimmel的杀妻相,他要做的就是竖起一面镜子,照亮并还原真相,而稻草……哪里有过救命的稻草呢?

  二、模仿者不止是模仿者,他是谎言家、冒险家,以及——作家

  Walter说了许多谎,他自己念叨着:“我不过说了一些低级的谎言。”确实低级,科比轻易就识破了。谎言更像引火烧身的路标,所指只有一个目标:谋杀者,包括Kimmel,包括他自己。这些谎言多么幼稚:不知道Kimmel太太的案子,没见过Kimmel,没跟太太去彩虹桥……撒谎的原因很简单,用朋友约翰的话说,他被妻子的死吓慌了。约翰还说,警察如果看了病历,就会明白他妻子是自杀的。谎言深处的意图当然不简单:他与Kimmel关系不一般。

  其实,Walter最大的谎言是:我幻想了她不存在,我什么都没做。

  没人知道他做了什么,我们只要记住他善于撒谎就可以了。谎言绝对不是谎言,而是阴谋组成部分,小谎言对应小阴谋,告诉警察“我很没用,成不了大事”,当然也杀不了人;大谎言对应大阴谋,就像他最后躺在地上一脸狞笑地向世界宣告:“我是一个作家,我写书。”那嘴脸,很无耻。

  一个建筑师,更愿意以作家自居,有自己设计的写作间,它处于地下,却显赫非常,绝对不是可有可无的附庸;他为作品的发表欣喜,却得不到妻子的共鸣;五年的婚姻生活,被一个一面之缘的艾丽全面瓦解——“假想敌”一直都在,不过一朝现了身。克拉拉的过敏和神经质当然不是一天两天,Walter的冷漠也不会是一天两天,他的“不是一个好丈夫”业已经年累月。

  外向直觉的人会将触角伸向“具有远大前景的事物”,全力以赴地探索它们,比如Walter的写作领域(Kimmel的谋杀案只是剪贴本里渺小的一页),这类人往往也是冒险家,复制一个彩虹桥的谋杀案真是刺激无比,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完成小说作品。这种人有自己特殊的道德观,谋杀对他来说只是游戏(虽然看不见他对妻子的谋杀,却看见了他对Kimmel和科比的谋杀——高明之处在于,那看上去依然像是意外),忠于直觉,就会忽视理智和情感,忽视他人感受(比如忽视Kimmel的感受、克拉拉的感受),从道德的角度看,根本就是冷酷无情(保姆不明原因的离开,应该也是基于对Walter一贯的人品认识,以及对克拉拉死因的怀疑)。

  三、杀死克拉拉

  有一组画面特别耐人寻味:Walter接自杀出院的克拉拉回家,白色雪原,依偎前行。克拉拉要他承诺:永远不要离开她。他不置可否地看着她,模棱两可地摆弄着他的头,似点头,似摇头……画外音始终是艾丽的歌声:“我不能逃过你,我不能逃过你……”来到屋前,歌声隐去,又以窗前艾丽送的兰花为背景——无疑,艾丽已经取代克拉拉,占据了Walter的世界。

  离婚,交给律师,气氛在暖色里异常冰冷。克拉拉说出“我会自杀,让你背负血的代价”。没有人怀疑自杀过的克拉拉还会自杀,Walter相信,警察相信,观众也相信。

  Walter对约翰说,希望一个人不存在,与杀死她,有区别吗?约翰提醒他,不要存这个念想。

  实际上,存有这个念想,他就已经杀死她了。克拉拉不是别人,没有人比共同生活的他更了解她,可以推测,过去的五年,他一直在远离她,才造成了她抑郁而猜忌的气质。他明白一个“永不离开”的承诺对克拉拉的意义,那是将生命归还的意义,将克拉拉永留人间的意义。但他做不到,或者,他不愿意做。

  他说离婚的时候,意味着克拉拉必死,不论是借她自己的手,还是他的手,而归根结底是借他的手,不过时间早晚而已。

  某种意义上说,克拉拉的命是他的。当他动了“她不存在”的意念,她就已经死了,借谁的手来执行一个死刑,只是形式而已。

  可是,在时间还不到的时候,他就迫不及待地出手了,决定让自己的双手沾满克拉拉的鲜血。

  克拉拉曾两次去看生病的母亲,她是一个孝顺的女儿。第二次母亲病重,当夜死去,她绝对应该在母亲身边的,那之后,母亲没了,丈夫走了,一了百了,再无牵挂,她便可以实施自杀计划了——既然要让Walter看上去像个刽子手,她的自杀当然应该不同寻常,当然应该好好计划,而不是轻易坠落于彩虹桥下——谁能保证Walter一定会去彩虹桥呢?如果Walter没有追去,她的死与他没有任何瓜葛,他从此与艾丽在一起,连内疚都不会有,企不便宜了他?

  所以,只有一个解释,在母亲未死之前,在克拉拉完全没有打算自杀的时候,Walter把她推到了桥下。他不但杀死了她,还利用谎言令自己陷入看似被动与无奈的局面当中。他为什么要这样做?首先,那是绝好的下手机会,可以复制Kimmel的谋杀案,他不能错失;其次,雷同当中有生机,危险的地方最安全,这是冒险家深谙的技巧。事实证明,克拉拉的死只是全部冒险的开始,好戏还在后面,你我皆是见证——不淡定的Kimmel死了,穷追不舍的科比死了,他的小说打出了最后那个“end”,一部力作即将问世,一切都那么完美。

  “她不在了,我什么都没做”,这句故事里最大的谎言,也或者成为故事之外的点睛之笔——暗示整部电影就是一个作家头脑中的幻想,一部落于打字机上的小说作品,但当中的思路必须符合逻辑,必须如上解读。

  这部改编自小说《The Blunderer》的电影,模糊当中有着深层的心理作为推理依据,令人着迷。没有读过小说原著,但 blunderer 意为“轻率粗心的人”,实在是小说家玩的最大的嘲讽游戏了。

  当以看不见电影中Walter杀死克拉拉的行动为理由,从而以为克拉拉是自杀的时候,我们或警察不就是The Blunderer吗?

  行为即性格。如果有一天,Walter将自己杀妻的真相公布于世,我们也不必讶异,他有着与众不同的目标——小说更加畅销,自己更加出名。

  http://blog.sina.com.cn/s/blog_717fa25b0102zm8y.html

  《一种谋杀》影评(四):影评,一种谋杀,爱情是一门学问

  上周写了两篇关于教育方面的影评,今天再来看一看“爱情”,又是一个经久不衰的话题,值得每一个人用一辈子去思考。

  A Kind of Murder(中文译名“一种谋杀”)——故事的主角是Stackhouse夫妇,导火索是丈夫Walter Stackhouse与Ellie的暧昧关系及夫人Clara Stackhouse的任意猜忌、过分约束,事件的结局是Ellie幸免于难(夫人自杀了,丈夫被砍了一刀)。

  在这个故事中,还有两个人需要了解,因为他们是串联起整个故事的关键点。一个是Kimmel(心理压抑的书店老板,巧妙的谋杀了自己的太太);另一个是警察Laurence Corby(过于急功近利,最后被Kimmel所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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