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有没和喜欢的人睡过一觉。
昨天刷微博,看到博主@Syfannn写到了一个很美妙的词汇“夏日限定”:
“夏日限定”这个词太妙了,假如比作一杯果酒,意味着别的时候喝不到,就算喝到味道也不对。聆听者永远无法感同身受参与者当时那种狂喜绝美。每年的“夏日限定”只能复刻配方,复刻不了调酒师。有人热衷收藏不同年份的酒杯,有人终生怀念某一年夏天。短暂才可贵,“请在赏味期内尽情爱我。”
这话写得太好。
我点开评论想说些什么,然后对着热评里最醒目的那一条笑出了声。
说来有些不好意思,我从小就是颜狗,起初喜欢上他,也是因为他长得好看。
那会儿爱看玛丽苏小说,痴迷“冰山学霸”的美男人设,总盼望着会有一个这样的王子来带我脱离苦海。
我初中的学校全市吊车尾,升学率奇低。老师们懒于管教,所以学生染黄毛剪校服什么的也不稀奇,校园日常就是群魔乱舞。
我只需要远远地看着,人群里打眼一瞧,他就是最最白净独特的那一个。
他没有在校服上涂鸦,也没有像大多数男同学一样剪厚重的明星同款刘海。
他剃了圆寸,毛茸茸的,一看就很好摸。
起初,我也只是关注他的特殊,然后一点点的在意,直到心绪全为他所动......
沦陷总是来得这样不讲道理。
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只能看到,他在我生命舞台上,熠熠生辉的样子了。
不过他校服的味道,我是闻过的。
我们学校照旧没什么学习氛围,音体美课通通没停,甚至还有两节连上的时候。
那一次就是这样。
那天气温反反复复,只中午最热,大家为了体育课都脱了外套,他也不例外。
大概是为了寻求安慰吧,我鬼使神差地,去他座位上拿了他外套披着。
只是之后的某天,我蹲在超市的日化用品货架前,对着一瓶一瓶的洗衣液闻了很久,直至找到了最相近的那个味道。
之后的这么多年,我没有再换过洗衣液。
说回那一天。
很奇怪,明明隔着这么远的距离,明明他藏身在人群里,我还是能一眼找到他。
他没有和同学打闹,只是安安静静地站着,笔直地站着。
我不知道自己看了多久,久到我忘记了疼痛,久到我趴在他的桌上睡着。
而我再醒过来,是他轻轻拍了拍我的肩。
迷迷糊糊回神后,发现他坐在隔壁的位置上看书,教室里还没有其他人。
我吓得直接蹦了起来,披在身后的外套掉在了椅子上。
这还不是最惨的事情。
直到最终站定,我才感受了身后的一股湿意。
我拿开校服想把血迹擦干净,却不知道从何下手,窘迫地顿住了,然后扭头看他。
他平静地冲我笑了笑,什么也没问,只是接走了校服,又递了我一张湿巾。
我还原不出当时的尴尬,只知道自己脸很红很烫,匆匆忙忙蹲下身擦起了椅子。
期间,他还是什么也没说。
但在我擦完椅子想从课桌和他的夹缝中溜走的时候,他拉住了我,递给我已经翻到了反面的校服。
“披上吧,校服可以过两天再还我。”他这样说着。
清新的百合香气始终围绕着我,我蹲下来,哭得好大声。
哭出来的那一刻我就想,这辈子,我真非他不可了啊。
很久之后,朋友问我:“他到底有什么好,你怎么就非要喜欢他?”
我想了很久,然后尽力给了朋友一个与他相仿的微笑。
那天之后,我们都默契地没有再提这件事,只是成了彼此不远不近的朋友。
我开始频繁地在他面前刷存在感,几乎把每一个课间都安排在他的座位周围度过。
至于自习课这种老师基本不管的时候,我更是直接和坐他后桌的朋友换了位置。
我开始打听他的行踪,开始计算他的日程,企图人为制造更多“偶遇”。
只是靠他近一点,我就觉得,自己可以汲取到好多能量。
他虽然话不多,但总是很耐心,听我絮絮叨叨一堆废话也不会抱怨。
他总是一个人安安静静地看书做题,不掺和我们的玩闹。
甚至在吵吵嚷嚷的自习课上,他会拿出MP3来,用听英语的借口挡住我们。
我就是在那时注意到那个MP3的,也是在那片刻决定做些坏事的。
我背着爹妈砸了存钱罐,又攒了很久的饭钱,买了一只同款。
我用平生最好的演技,佯装好奇地借走了他的那只MP3,然后在第二天回学校的时候,还了他新的那一只。
“对不起,你的MP3被我弄坏了,我赔你一只新的吧。”
而那只充满使用痕迹的MP3,连同我们一起写过的纸条、用过的笔,签了他名字的书,都藏进了我的潘多拉魔盒里,保留至今。
后来聊多了我才知道,他来我们学校只是因为学区,并不是因为分数。
他说,他会去全市最好的高中念书。
我第一次见到他这样带点骄傲的少年意气,也是第一次意识到,我们的分别,就在眼前了。
我很想和他上一个高中,很想和他并肩,很想很想。
我是从这一天开始认真念书的。
但那又怎么样呢?
中考之后,我直升了本校的高中部,他如愿以偿去了市一中。
从那天起,我们又逐渐远了。
明明只是一座城市的两所学校,我却总觉得我们之间隔着一条银河。
因为让我向上的目标不见了,我又心安理得地回归了吃喝玩乐就是不学的生活。
后来有一次周末,我和小姐妹去逛商场,远远地撞见了来买书的他。
我形容不出当下的心情,只冥冥中想着,心律失衡也无非如此了吧。
几个月不见,他还是那样好看,还是那样风轻云淡地捧着书走着,只有头发蓄长了一些。
只是转身要走的时候,听到他轻声喊了我的名字。
我紧张回头,冷汗湿了一手,还没来得及开口询问,就听见他轻轻说了一句:
“高中也要加油啊。”
然后就挥手走开了。
那天之后,我突然又有了向上的动力,毅然决然脱离了朋友们玩乐的队伍。
因为我知道,自己每天都在离他近一点。
而除了日渐丰富的知识之外,一道被填充的还有我老式按键机的短信草稿箱。
我就像写周记一样,时不时在里面写一些他永远不会知道的情话。
这部手机我保存得很好,现在尚能开机使用。
那时候老师教育我们不可以早恋,常会说这样一句话:“感情可能会辜负你,但努力不会。”
尽管这话放在我身上可能有出入,但两年后的我,还是用高考成绩验证了它。
出分数那天,我给他拨了电话,假意请教他志愿填报,套出了他的目标学校。
他还是那么优秀,他还是那么温柔,真好。
他的目标院校是国内top10中的一所,放在三年前,我连想都不敢想,现在居然可以冲一冲了。
而我因为他,变成了更好的自己。
我想,这就是暗恋的魔力吧。
早几天刷知乎的时候,看到了一个回答:
“最理性的暗恋就是努力进步,努力追赶上他,再努力让暗恋成真。”
深以为然。
填志愿的前一天,我头一次很虔诚地去拜了菩萨,祈求祂如我所愿。
我的几个志愿选择,要么和他同校,要么和他同城,从知道他的目标后就没再改过。
知情的朋友都骂我很傻,说我不求稳,为了一段不存在的爱恋自毁前程。
我没有辩驳。
我没办法告诉她们,他虽然离我很远,却真情实感地陪伴了我从初中开始的每一步人生。
就像很多时候我们做一个决定不是为了获得什么,而是为了从心。
我把他视为我前进的方向,一路高歌猛进,不曾回退。
也最终如愿以偿,又能喊他一声同学。
只是我依旧没有告白。
最开始羞于表达,始终和他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再后来把他视做太阳,每天都朝着他的方向追赶。
而等到真正能伸手去够他的时候,我自己选择了停住。
我想他是知晓我心意的。
少年莽撞,根本藏不住心事,就算没有直接宣之于口,也处处透露着暧昧。
我大概暗示过他几次,他都礼貌地绕开了话题,所以我就再没提过。
从那之后,我就把对他的喜欢完完全全地当作了自己的心事。
很多人问我,如果不是求一个终成眷属,如果不是为了得到一个善终,那坚持还有什么意义。
怎么说呢,青春里最最好的年华遇到了这个人,掏心掏肺地把所有心绪都押在他身上,把他当作路标一往无前,是我这辈子做过的,最一腔孤勇的事情了。
我喜欢着一个值得骄傲的人,日后回忆起青春里那些美好的东西,都会感激。
无论如何,我都有好好地享受了这一场暗恋。
应该是他的女朋友吧。
于是我很快着手整理这段冗长岁月留下的“遗物”,又提笔写下了这个故事。
我偶尔会想起他,想起自己旷日持久的暗恋,但觉无悔。
现在这个年代,好像什么都很快,连爱和不爱都很快。
空荡荡的教室里,吊扇吱吱呀呀地转着,夏风吹过书页发出了好听的哗哗声。
我披着他的外套,闻着他的味道,盯着有他的方向,满心都是欢喜。
这些糅杂在一起,就是我对夏日青春的全部回忆。
而他。
他是我夏日限定的美好与甜蜜。
是我“一期一会”的珍重;
是“盛夏白瓷梅子汤,碎冰碰壁当啷响”的情动。
我愿祝他,永远平安喜乐。
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