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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这个世界不熟》的读后感10篇

2019-08-24 23:40: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我和这个世界不熟》的读后感10篇

  《我和这个世界不熟》是一本由城迟著作新星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49.00,页数:392,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我和这个世界不熟》读后感(一):一代人终将老去,但总有人正年轻

  这个夏天,不谈谈九连真人的《莫欺少年穷》,不听听刺猬乐队的《火车驶向云外 梦安魂于九霄》,简直不好意思自己曾经摇滚青年。 我以为摇滚青年早就在这个社会绝迹了,多谢爱奇艺炸出这么多隐藏的滚青。 我猜城迟一定是个滚青,因为他这本《我和这个世界不熟》的主人公少女阿九太摇滚了。 阿九的青春真惨啊。父亲早逝,母亲改嫁,继父施暴。在学校轻贱,在社会被蹂躏。幸好她找到了拳击这个出口。如果她去搞音乐,应该是死亡金属挂的吧,反正肯定不是什么放克或者雷鬼之类的,那也太不愤怒了,阿九有理由愤怒。 残酷青春作为小说永恒主题,总有一代代人反复写作,让一代代青年产生共鸣。叫人忍不住猜想作者有着怎样的经历需要这样的写作治愈自己。 青春小说能写得这么又丧又燃,又脆弱坚强,又迷惘理想,又嬉皮笑脸深情款款,城迟很有几分文笔。 文笔背后是作者一颗少年的心。因为还有颗少年的心,所以一切都还有希望。即便悲催如阿九,也有她的李小城。爱情真是人生救赎啊,尤其是年轻人的爱情。 这个夏天的故事发生在1998年,有世纪末的悲伤但也充满着新世纪的希望。看的时候我总是在回想我的高三生活,仅仅比故事的发生早了不到十年。那时候我们觉得新世纪遥遥无期,青春期漫长无比。一转眼,就到了听New Boy泪流满面年纪。 作者多么慈悲让李小城再遇到阿九,就冲这结局,就是一股少年心气。 在这个乐队的夏天,我看样书时听了许多歌曲。如果要给阿九选一首歌曲,我想哪吒乐队的《闹海》最合适不过了。 拳击台上的阿九像重生后的哪吒,当她回忆起十六岁的自己,那个需要保护孩子,她应该会感谢当年勇敢的自己。 今朝我三头六臂 身后的莲花盛开 回来我取你性命 再闹东海 金刚圈和红绸缎 看我金樱枪在手 要在这混沌世界 大开杀戒 哪咤只哭过一次 从今后不会再有 翻江倒海本领 无人敢拦 忧郁孩子们别怕 守护着你们的是哪咤 谁要是再来害人 定不饶他

  《我和这个世界不熟》读后感(二):成全自己,才算经历

  关于一男一女,有两个节点作家总是一遍一遍去书写,一是等待,一是重逢。

  写等待的已经很多了,写的撕心裂肺哭的倾国倾城,太多,这个不是本事煽情多了让人反感

  看像看权游,等一年,然后看一集,然后再等一周,然后再看一集,七八年过去,依然等待。为毛?

  片子水平使然。

  身边很多人都在追长安十二时辰,在等,等一周,就一晚上连看4集。很了不起,有人等,等了还看。

  重逢是另外一层境界。什么都有过了,经历了,还能有什么呢?

  我好奇,好奇的看到书的第一句:

  在我贫瘠脑海里,我想象过无数种可以拿来吹嘘的久别重逢,很遗憾命运非得和你来个黑色幽默。现在阿九正用食指点着我的额头说:“李小城,我来要回属于我的一秒钟。”

  应该说,这个开头,为一个好故事开了一个好头。

  半年来拿起过至少32本小说,只有7本看过7页,看完了5/7,应该也算个“读书人”了。

  其他种种,必须说到某三个牛逼人的书,竟然没看完一页。

  至今始终一直完全自责】ing。。。。偶这个败家玩意儿

  阿九在一片高楼林立的城市空间,无意间失去了支撑,像一片叶子,黄页,落叶

  任人都想小荷浮水卷还舒,可是谁又能躲过落叶舞风高复下呢?

  其实无论在京师还是乡野,当人失去了支撑的时候,没什么大道理,你就只是一只小小的虫子

  一只更大一点的、更硬一点的虫子,就能将你踩死。

  那些学校楼宇间垂下来的阳光,踩死阿九就像踩死一只蚂蚱

  阿九像一只打不死的小强。

  世界上有哪个姑娘生下来好端端脆生生娇滴滴的,想要去打拳呢?

  大多数人的经历,只是将人一点点弄老,弄的更老,最后弄死。

  大多数人的经历,就像一本没有写过的作业本,这一页和那一页,除了页码不一样,别的什么都已样。

  一年就是一篇。

  一下子就翻过了一篇。

  一生,无论六十年还是百十年,超不过一指。

  阿九的每一篇是一篇,很厚,叠起来重起来,更厚。

  她的经历,不是弄,是成全。

  这个故事该算什么类别,我有点犯难。

  不是鸡汤故事,不是励志故事,只是一个小说的故事。

  算不算文学我不知道

  但我知道,几年之后,在一个不那么热也不那么安稳的下午,我会突然想起,我曾经读过的故事:

  有个姑娘叫阿九,走投无路的时候,跑去和老炮学拳。她对自己说,就算生活身不由己,我也要站在拳台上,我要成全自己。。。

  偶尔我会想,这个迟来的城迟,应该是个新手文字能读出来,也没找到别的书。应该是新的。

  长的应该不帅。

  长的好看的作家,容易写自己,写自己的身材头发之类;也容易走神,被,被好看女生长发,以及好看女生的面容

  不帅,+写的功底,这是你的依凭。

  《我和这个世界不熟》读后感(三):重要的不是你能打出多重的拳,而是能扛住多重的拳,然后依然向前

  1、阿九

  不知道为什么,阿九这个角色总是让我想到“刺猬”里的石璐。

  石璐是个鼓手,用音乐来表达自我。她和主唱子健爱了7年,分了后又一块玩了7年音乐。期间结婚生子离婚带娃。玩音乐的时候很认真,爱的时候也不顾一切。一直都很努力,却又一直都很不顺。

  阿九是个拳手,用外力来与这个世界进行对抗。三岁死了亲爹,八岁母亲改嫁,十二岁遭后爸骚扰,十七岁亲妈为了所谓的爱情,抛下了她,跟一个老男人跑了。身材相貌平庸的她,却成为了校园欺凌对象。只因为她整天和李小城在一起。

  石璐花了很长时间明白,不是你对生活抱有希望生活就会变好的,不是你对未来充满期待未来就可期的。阿九也花了很久才明白,世界上归根结底只有两种人,一类是恶人,一类是帮凶。这个世界的本质是以暴制暴的。

  这两个女人,都看着弱,内里刚。日子过得又累又苦又辛酸的时候,把委屈和愤怒都都迷上了摇滚,因为摇滚的精神独立自主不屈服。

  阿九说,虽然知道世界不美好,但又不愿意承认。因为承认了就得屈服,一旦屈服,那就完了。年轻人有未来,是因为他们不愿屈服。中年人完了,是因为倦怠屈服了。

  迟城写阿九,既尖锐怜悯。他塑造了一个被生活蹂躏内心支离破碎,却仍充满韧劲向死而生的边缘人物。这个边缘人,就像是我们,既脆弱,又坚强,怀疑一切却又选择相信世界上还会有一道叫做希望的光。

  2、李小城

  每个少年都幻想过自己曾拒绝一个美丽而刁蛮的姑娘,然后在众目睽睽下上演一出英雄救美,搂着女主角瘦弱肩膀潇洒离开

  比如李小城。

  李小城应该是班上那个成绩好,长得有些好看,看着却痞坏痞坏的文艺学生情话一大堆,但只对喜欢的人讲。读书泡妞,不费吹灰之力。只要想要的就能得到,但是不想要的,也能得到。

  他是女孩子最喜欢的那种类型,也是男孩子最想成为的那种类型。

  这样的一个天子骄子,却在中年的时候成为了一个最平庸的人。没有激情,没有理想。

  最后把他唤醒的,反而是一路坎坷的阿九,真是让人意外。

  3、迟城

  迟城说,满世界乱窜时,他叫“阿九”。打拳时,他叫“左轮手枪”,而写小说时,他叫“迟城”。一开始我以为迟城要写一个狗血爱情故事,后来才发现不是,他要写的是一男一女从少年到中年的丧燃之旅。

  可能对阿九而言,李小城是她生命中的一道光,不管与爱情又没关系,李小城都是她剧本安排出现的骑着白马拯救她的英雄。可是迟城却不甘心按照这个套路走,读到小说的最后,我才发现原来是阿九拯救了中年丧志的李小城。 迟城在《我和这个世界不熟》中把爱情写得不假思索义无反顾。他借李小城的口说:“十八岁的时候,爱情是什么,我不懂。我只知道,阿九,这就像是死亡金属。即使所有人都骂你是堆垃圾噪声,我也还会将音量调至最大,听你用绞肉机般的倔强怒吼着,挣扎着。我要坚守到魔音穿耳,并且在头颅回响起精神错乱幻觉。“

  可我最喜欢的,还是迟城借阿九母亲的口说出来的话,“女儿,人这一辈子会喜欢很多人。你喜欢上的这些人,有些人喜欢你,有些人不喜欢你,在你这个年纪,喜欢一个人,可以很简单。也许最后,你没有和任何一个人在一起。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活过,开心过,伤心过。”

  不管是少年对爱情的执着憧憬非你不可,还是中年人不负责逃避借口,迟城都一语中的

  刺猬乐队里的子健说,人的一生中可能只有那么的一个迷茫,而你恰好在这个迷茫的时候写了一首这样的歌。感觉迟城也是这样子,在迷茫的时候回头去写一段很丧的人生。

  迟城的小说写得不是最好的,但他里面的金句却总是莫名戳到了我。人到中年还能干点什么呢?是继续躺在沙发上等吃等喝等被生活蹂躏,还是撸起袖子捡起笔,写个小说圆个梦?

  迟城选择了后者。

  《我和这个世界不熟》读后感(四):摘录

  这个世界除了能够安放欲望,其他的一切都显得如此空洞。 她说,在这条通往废柴的路上,自己愈发资深,当被这个世界玩烂了的时候,你还在为这个世界立牌坊。人太轻贱了。 当阿九和我在川陀拳馆重逢的时候,阿九坐在拳台上,一边拆拳击绷带,一边说:“李小城,你不觉得这世界归根结底只属于两类人。一类是恶人,一类是帮凶。这个世界本质上是以暴制暴的。” ”我问阿九,在那年的夏天,当她跪在王美丽的脚前,把每一口的豆腐脑儿舔干净的时候,为什么没有认识到这一点?阿九说:“不是没有认识到,只是不愿意承认。” 这些年她变得面目全非,只有眼神没变。阿九说:“年轻真好,可以拿来迷茫和怀疑,而且没人说你装。”一切都那么刚好。 我说:“这世上哪有那么多自由不自由的,该上路上路。不自由只是你的错觉。” 阿九说:“是不是人活着就是顺从,就是从野生动物变成家畜过程 海子在诗里面写,远在远方的风比远方更远 我不明白,人类如此渺小,为什么还要彼此伤害。 她说,女儿,人这一辈子会喜欢很多人。你喜欢上的这些人,有些人喜欢你,有些人不喜欢你。在你这个年纪,喜欢一个人,可以很简单。也许最后,你没有和任何一个人在一起。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活过,开心过,伤心过。 所有的坏习惯都在伤心的时刻卷土重来。 她突然觉得对于人而言,物件生命长了太多。这就像这个社会一样,明朝来了,明朝走了,清朝来了,清朝走了,国民党来了,国民党也走了。一切都是你方唱罢我登场,精彩极了。但归根结底,谁也没带走什么。世界依然一张不朽的狗脸,压根就没变过。那我们在争夺什么呢?争夺无意义吗? 我突然间觉得自己会爱上这个女孩。十八岁时,你喜欢一个姑娘,原因很可能特别无常,没那么功利,很随机,不需要尔虞我诈。喜欢就是喜欢,你可以爱上一个姑娘的眼睛,爱上一个姑娘的嘴角,爱上一个姑娘的脸蛋,爱上一个姑娘的疯狂,爱上一个姑娘的世俗。也可以像我一样,爱上身后这个女生的善良和神神道道。这个世界每天这么多人死去活来,爱来爱去,少你不少,多你不多。所以爱一个人不需要太多的理由和太大的负担。 十八岁的时候,我觉得全世界都是路。你走在哪,都是走在路上。我从来不知道原来有些同龄人,只有一条路可走,别无他途。所以,这个世界有些人和不同。当我站在一万个岔路口交叉处,不知所从时,牛楠早就顺着自己的人生轨迹深入命运深处。这条路叫作谋生。 时间是个怪胎,你爽的时候,转瞬即逝痛苦的时候,度日如年小波是个有才华的人。很可惜,在高中时期,他的命运和村上春树一样,都被我当黄书看了。阿九狐疑地盯着我,神情像是两千五百年前的哲学家高尔吉亚。他怀疑万物,还发明了巨闹心的三段论:一、无物存在。二、如果有物存在,也无法认识它。三、即使可以认识它,也无法把它说出来告诉别人。有人忙到猝死,有人闲得蛋疼,搞出来各种邪门歪道。 阿九看我的时候,会把整个身体倾过来,像是要和我唠叨小秘密。她在我耳边说:“李小城,这些水母有一天要是发现自己是被圈养的,会不会很幻灭啊。它们游来游去,以为自己是在探索世界,其实只是活在一口廉价水缸里。”我说:“说不定咱们也是被圈养的。整个世界不过是个假象。你所谓的理想,所谓的努力,不过是早被设定好的情节。”阿九笑起来,“如果真是这样,千万不要让我知道。我还是做个愚昧神经病好了。” 阿九说:“不管是分离还是幸福,都会过去。所有的经历都是人生的一个阶段而已。如果把时间拉长,接近一百年,所有亲人都会离你而去。接近一千年,一个种族离你而去。接近四十五亿年,一个世界离你而去。所以,人都是在分别中孤独长大的。” 她用被啃烂的食指敲着我的头说:“李小城,你哪都挺好的,唯一的缺点总是高估自己的智商,然后觉得全世界除了你都是智障。这一点,非常非常不好。” “重要的不是你能打出多重的拳。而是你能扛住多重的拳,但依然向前。(It ain't about how hard you hit. It's about how hard you can get hit and keep moving forward.)” 卓别林说:“搜集了十年,可惜这些都将变成废物。”李小城告诉他,所有装载内容的介质都会过期。录像带会过期,VCD同样会过期,竹简会过期,纸质书也会过期。但内容不会过期,就像人会过期,但记忆不会过期。 阿九说:“我活了十七年。我总想着,我应该活得正常一些。我要戴上红领巾,一天吃三顿饭,不能多一顿,也不能少一顿。我得上高中,努力高考,考上一个我都不知道是什么的专业。然后工作,结婚,生一个我看着就烦的小孩。没人需要你的理想。他们只是希望你用风险最小的那种活法,变得面无表情。别人怎么活,我就得怎么活着,不然就被别人当作异类。” 和你们这些小姐不同,我光是活着就已经竭尽全力了 阿九抬起头,脸颊被树影衬托得昏暗,每一道阴影都像是侦探小说中断线的脉络,“傻大个,人是不是都需要命数?有人要找到一个人,有人要找到一件事。这个人,这件事,足以让你追随一生。”牛楠吹了吹刘海说:“这世上大部分人,都没有命数吧。每天重复活着,也不一定不快乐,只是没那么有意思。 在整个故事中,李小城最后也没和她在一起。其实也不错,错过的才会成为往事,得到的终将走向庸俗。 心怀利器杀心自起 归根结底,照相是一种言不由衷的行为。即使平日活得像家倒闭的百货店一样惨淡,也得嘴喊茄子,留下虚假的片刻。相片像是往事的标 相片像是往事的标本 李小城,你的旅程才刚刚开始。趁你还没被岁月拍软,趁早活明白点。”我问他以后去哪,他说没想好,活着就是不停地赶路, 路上走的人变得面目全非,大家都是行走的硬盘,存储着各自的故事。往事不可告人,多年后和肉体一同下葬。 人这种动物真可悲,总是被自己眼前的假象迷惑。健康的时候厮混时日,死之前才发现蹉跎了一生。牛楠心想,“一生”这个词太有意思了。八十年是一生,十八年也是一生。 恶三知道了一个道理,对自己而言,生存不是客观存在的。生存权是抢夺出来的,这个世界能活下来的生命是守恒的。你少了,别人就多。你从别人那夺过来一些,别人就少了一些 Jason恶狠狠地瞪着恶三,“人们总说,后天努力的汗水有多重要。那都是扯淡。骨骼清奇远胜生来勤奋,世界哪有公平可言,更多的故事有关于台下十年功,台上十分钟被KO。你生来就是个拳手,后天的训练只是为了向自己证明这一点。” “世界让我遍体鳞伤,但伤口长出的却是翅膀。” “因为平庸的人看不得他人的努力。” 她把脑子里多余的思想清空,什么怀疑人生,什么活着的意义,那都是闲得没事找事 恶三没有回答她,又问了她一个问题:“你觉得人最大的弱点是什么?”阿九想了想说:“苍老么?”电话那边的背景音掺杂了超载乐队的《荒原困兽》,“是习惯。” 你所有的恐惧,都来自于你的逃避。” 怕就输了,暴躁就输了,退就输了,盲目就输了,累就输了。输太容易,难的是咬紧牙关扛下来三分钟。 细胞分裂的次数由端粒决定。每分裂一次端粒就变短一点,直至最后不会分裂,所以人体细胞分裂次数是有限的。但是龙虾不同,它们体内分泌一种酶,可以增加端粒长度,使得体内细胞无分裂限制。所以龙虾不会老,只能成为别人餐盘里的菜。” 有个哲学家曾经说过,一个人若是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就可以忍受任何一种生活。这个人好像是尼采,但我还是不知道为什么活着,以至于后来都懒得想这个问题。十九岁的时候去了日本镰仓,站在小津安二郎刻着“無”的坟前,我把一瓶清酒倒在碑上。大师又能在另一个世界喝个痛快。

  《我和这个世界不熟》读后感(五):《我和这个世界不熟》番外:未名街杀人事件

  在阿九眼里,村上春树写的就是黄书。

  董海戈是我和阿九唯一的共同朋友。十四岁那年,有一天,我和阿九溜到他家玩。这厮从枕头下掏出一本《挪威的森林》,面带羞涩,眼神躲闪。那本书贴满了便签,翻得满目疮痍。他递过来,指给我说:“不用从头看,看这些地方。”

  我随意翻到一页,一句话劈头盖脸地砸过来:“那一夜,我和直子发生了关系。”那时候我才开始遗精,女生简直是神秘而遥远的存在。这种语句让我血脉偾张。

  十三岁的阿九把脑袋探过来问:“怎么了,怎么了?”

  我口干舌燥地往后翻。贴着便签的下一页写着:“当我进入她的里面时,她的指甲就嵌入我的背。快要达到高潮的顶点时,她连喊了十六次另一个男人的名字。

  阿九脸比蒸熟的螃蟹都红,她尖叫起来:“李小城,我要去告诉你爸爸!”

  这是阿九第一次尖叫。

  三岁生日那天,阿九以她刚刚四岁的智商琢磨了半天,好不容易才弄明白:地上的一堆碎肉就是自己的爸爸。从此她不爱说话,安静的像一座冰山。

  回溯时光,你会发现对于阿九来说,所有相遇的终点都是分别,所有喜剧的结局都是悲剧。

  1981年9月6日,刘屠户把阿九架在脖子上,跑去天安门。他把小马扎扔在广场的正中,坐下来,抱着阿九拍了张照片。这是他们的第一张合影,也是最后一张。当张淑英按下快门的时候,刘屠户抬头四十五度看天,他笑起来,觉得阳光很好,风很好,一切都那么刚好。

  这天,刘屠户一家乘坐的公交车半途抛锚,回到家已是晚上九点。隔壁的二狗子过来敲门,他第二天结婚,找刘屠户取肉。刘屠户不想去,二狗子每斤多给了他两毛钱,刘屠户无可奈何,洗把脸,趿拉着拖鞋,溜达到副食店。

  副食店的门锁了,刘屠户转头走进未名街的胡同。看大门的老张,正在下最后一盘象棋,随手把钥匙扔给刘屠户。走到胡同口,米店的王麻子招呼他喝一杯。看着桌上的老醋花生,那烈得像是一把火的白酒,他摆摆手,说自己有点事要忙。所有迹象都在刻意阻止刘屠户死去,只有他自己浑然不觉,心平气和地走向死亡。

  他从冰柜里取出半扇肋排,他剁着骨头,像在砍杀着毫无预兆的命运。他听见未名街上有人打架,他跑出店门,看见街上两拨小流氓摆好了械斗的阵势。

  未名街联防队的老王戴上红袖箍,拔出警棍,义正辞严地喝道:“干嘛呢,不许打架,都给我回家去!”几个小流氓扭头,恶狠狠地瞪着老王。后者只用了一秒钟权衡利弊,非常识趣地开始后退,“这是人民内部矛盾,你们好好沟通,我在这不合适。”

  老王是聪明人,他知道不能和十六七岁的半大小子动手,他们没见过世面,下的都是无情手。而且有的是青春,用来把牢底坐穿。

  随着老王离去,围观的群众一哄而散,只有刘屠户笑了起来,他终于从别人眼中的笑话,变成了看笑话。他欣喜若狂,竟然忘了自己手中还提着菜刀。

  这是发生在新时代与火神帮两拨小混混之间的对决,双方的老大都不在场。斗殴的原因简单到没有节操。新时代一个叫恶三的老大,有一个相好的女人,带着八岁的女儿守寡。宋瞎子是火神帮的小头目,明明是有老婆的人,却喜欢到寡妇门前转悠,借着用糖果哄小女孩开心的机会,偷偷瞄几眼寡妇的侧影。

  宋瞎子今晚喝多了,和手下的小混混聊起了寡妇,夸她比夏夜的烟火还要美。这些小混混都处在精力过剩的年龄,姑娘是他们的永恒话题,可爱的姑娘、细腰的姑娘、漂亮的姑娘、善良的姑娘、横看成岭侧成峰的姑娘。他们聊大胸,聊屁股,聊完屁股,再聊大胸。话题始终围绕寡妇前凸后翘的身材,如同无限循环小数。

  这些话正好被麻小听见了,麻小是恶三的人,他一边让人通知恶三,一边召集人手,把宋瞎子一伙堵在了未名街。他们找宋瞎子麻烦是有道理的。首先,盯着老大的女人看,还敢开玩笑,不就是找死吗?其次,火神帮是新时代的对立帮派,双方的梁子,不是这一天,也不是这一件事结下的。

  乌云遮蔽了月亮。路灯萎靡不振地挂在街角,看上去非常虚弱。两拨小流氓都眯眼打量着对方的要害,喉结、下巴、肋骨、裤裆都是打击的重点。人高马大、眼神犀利的敌手务必在第一时间KO。因为打架这事儿,打的就是气势,一上来就要把对方的强手给打怂了,剩下几个瘦得像麻杆一样的货色,根本构不成威胁。

  在这场多达四十人的械斗中,刚开始手黑到什么程度,大家还是有分寸的。但由于双方势均力敌,打着打着,就被鲜血烧红了眼睛,拳打脚踢、鼻血四溢的打架渐渐演变成火拼。火拼和打架有本质的区别,可以治愈的叫作打架,不可逆的都叫作火拼。例如:肋骨断了叫打架,肋骨把肝脏刺破叫作火拼;鼻子流血叫打架,眼睛瞎了叫作火拼。

  宋瞎子满脸是血,被人一脚踢出了战团,他狼狈地爬起来,迎面看到的是提着菜刀的刘屠户。他下意识地想夺刘屠户的菜刀,就像武侠片里的空手入白刃。

  刘屠户侧身躲过宋瞎子的袭击,一把抓住他的衣领,低喝道:“你认错人了!”就在这时,一辆凤凰牌二八大梁自行车飞驰而来,车上的牛建国手里攥着半块砖头,仿佛是深海嗜血的鲨鱼,脸上挂着比手术刀还要锐利的笑,只见他手起砖落,击中了刘屠户的脑袋。

  血顺着额头流了下来,嘴里有铁器的味道。刘屠户失去了意识,大脑彻底停摆,像是回到出生之前,认知和思想归零。但还是可以保持站立的姿势,他的身体告诉脑子:“这是暂时的,我先坚持一会儿,等你醒过来。”

  牛建国是宋瞎子的老大,他听到消息担心自己的手下吃亏,骑车以最快速度赶到械斗现场。刚到巷口就看到一个膀大腰圆的壮汉单手提刀正在欺负宋瞎子,牛建国立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板砖拍晕了刘屠户,顾不上查看战果又径直杀入敌群,手里的板砖抡一下倒一个,如入无人之境。

  经过短暂的大脑停摆之后,刘屠户清醒了过来,他双眼充血,在械斗的人群中锁定了所向披靡的牛建国。他听见血液在血管里流动的声音,他感到一个陌生的自己从身体中挣扎出来,他“嗷”的一声怒吼,冲入人群,冲向牛建国,开启了疯狂复仇的暴走模式。

  小流氓们被刘屠户撞得人仰马翻,两拨人谁都不知道他是谁,却又不约而同地把他当成了敌人。因为没人能轻易面对生死,当刘屠户挥舞着菜刀冲入人群的时候,对每个人的生命都构成了严重威胁。

  正面刚不过怎么办?小流氓有的是损招。牛建国的人伸出脚,将刘屠户绊倒在地;恶三的人补刀,乘机在他的腰部留下了一个窟窿。

  死于刀伤也是一种幸福,匕首有很大概率无法刺中要害。人往往因为失血过多而死,躺在自己温暖的血里,还有几分钟可以用来回忆往事。他不杀猪,只卖肉,不明白别人为什么都管他叫刘屠户。他做梦都想把屠户的标签撕掉。但是,人生却如此短暂。

  “杀人了!”人群一阵骚动。有人低语:“快跑吧,公安来了就麻烦了。”

  “谁都不许走,今天的事儿人人有份。”一个身影从黑暗的角落里走出来。他的头发一丝不苟地背在脑后,眼睛里杀气腾腾,嘴角挂着渗人的冷笑。洗得发白的65式军装没有领章和帽徽,风纪扣却扣得齐整严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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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这个世界不熟》读后感(六):中南海点八,80后初老,青春丧燃的“北京往事”

  生活一点儿也不像一盒巧克力,却更像街头的烧烤摊儿,你若光纤,便是人生一串,你若废柴,便是黑炭一盆,但是这个世界总会有人觉醒,总会有人明白燃烧自己不仅能照亮别人,还能烧死仇家。

  文/宝木笑

  经常健身或者跑步的人,可能会有这样的经历,突然有一天你想打破一下平时的训练计划,没错,就是“飙”一回。这一天一直佛系的你狂奔10公里,最后冲刺数百米,或者无间歇做超级组,最后配上15分钟以上的HIIT。你感觉自己已经窒息了,你的肺好像不存在了,你用手支撑着双膝,低头看着自己的汗水仿佛刚刚开始的雷阵雨,一大滴一大滴落在脚下,其实你在想着别处……你可能想,累死丫算了,麻痹我就一废柴啊……而后是无尽的叹息,你明白大部分人不是累死的,而是憋屈死的,特么也三十好几了,吃啥啥不剩,干啥啥不成,奔四的路上,上班如上坟……

  前段时间流行“90后初老”的说法,但毕竟人家90后在说这个话题的时候,多半带着一些游戏人生的幽默——虽然90后活得也很不容易,但至少人家还有青春的尾巴可抓。但“初老”这个词儿对80后就显得没那么轻松了,没人笑得起来,因为80后渐渐明白自己从未游戏过人生,而是人生一直在游戏自己,说白了就是总以为自己在游戏人间,到最后才知道被生活玩儿腻了的就是我这傻波依。不是说好了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就能考上好大学,找到好工作,迎娶白富美,当上CEO么?不是都说好了要我当21世纪的接班人么?怎么21世纪都过去快20年了,还没人来和自己联系啊?

  在充满大时代、小时代和青春荒诞的气味里,80后糊里糊涂长大了,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好学生最后人生幸福的剧本只是极少数人在上演,更多的80后在柴米油盐的现实中渐渐看清自己平庸的本色,就像逐渐走样的身材让你捉襟见肘。但是有些事儿依然惯性着前行,比如抽中华,那是交际,点上中南海点八,那才是江湖。城迟的《我和这个世界不熟》里的李小城蹲在学校大门对面的小卖部抽中南海点八的形象,某种意义上已经成了一个符号,那是致青春的味道。10块钱的价位,外烟的味儿,白色的过滤嘴,像极了李小城这样的80后,当物质世界让我们疲软,我们却依然坚守着一种叫做“范儿”的东西。这种情绪一直延续至今,在老北京的江湖,你撒一包软中华,只能收获不屑和敌意:你丫挺的嘚瑟什么?你丫就一没见过市面的土鳖。

  只有悄默声儿蹲在你身边,像牛楠那样贱次次地蹭一根李小城中南海点八的,那才叫兄弟。这就是《我和这个世界不熟》的调调儿,有的小说以情节奇崛爆燃,有的小说以叙事技巧取胜,有的小说以主题深刻流芳,但还有一小部分小说就像城迟这本一样,讲究的是一种腔调。本以为自己是个嬉皮,却最终不遗余力地活成上班族的城迟,在34岁的时候终于明白一个事儿,原来80后也会老,与其为了别人的梦想猝死,倒不如索性致一把青春。《我和这个世界不熟》并不是写给所有人的小说,它的腔调就是一根儿点八——只递给懂我的人。83年出生的城迟想写给那些同样意识到自己初老的80后,而不是那些城府日深的成功者,也不是那些颓到谷底的自毁者,更不是那些依然整天打鸡血、灌鸡汤的巨婴症傻×。

  其实,《我和这个世界不熟》书名本身就明白亮出了自己的性格,那是一种充满人间烟火气的市井和江湖,带着一种混社会的哏和轴——不对撇子的请自行走开,用郭德纲相声里的词儿就是“我跟你过介个么”?这样的故事一定是粗粝的,而且带着底层老百姓生活的那种泥泞,诗和远方是生活的整容广告,眼前的苟且才是命运的原貌。1998年,怀揣着清华梦的学霸兼校草的李小城,一定不会想到18年后自己会在一个名叫川陀的破烂拳馆打工。他更没有想到,18年后又是一条好汉的不是他,也不是他有黑社会背景的铁子牛楠,而是那个当年瘦瘦弱弱、头发枯黄、习惯了被同学霸凌的小女孩阿九。那个失踪了18年的小女孩儿回来了,而且是踢馆来了,她只带着一副拳击手套,还是那道断眉,还是丧气十足的沉默,但梳着脏辫、肌肉结实的她早已破茧成蝶。

  这是一次恍如《美国往事》的述说,叙事节奏和故事完成度都把握得很好。《美国往事》透过几十年后回到纽约的Noodles的视角,展开了对当年街头黑帮生活的回忆,当下和当年,现实与梦幻,各种闪回和眼前图景交织成了一副色调沉重的画卷。《我和这个世界不熟》则是某种定点闪回的手法,因为阿九的强势回归,几乎已经被生活同化成透明的“拳馆扫地僧”李小城麻木而尘封的记忆也随之被打开。1998年对于李小城和阿九来说都是极为特殊的年份,那一年李小城18岁,阿九17岁,同班的他们仿佛生活在两级,但住楼上楼下的他们却成为最好的朋友,继而品尝初恋懵懂的滋味。面对着一个不到一百一十斤的女生,先把拳馆体重200斤曾经还是武僧的大黄牛直接击倒,继而将曾经代表北京西城区出战美国大老黑,以TKO赢得人生第二十四场拳赛的和尚直接击飞,李小城仿佛处于一个迷离的时空——1998年的往事不断闪回,故事在现实与往事中不断穿插,小说完成了一次充满故事张力的蒙太奇。

  这不是一本正能量的教科书,更不是鸡汤教的青春之歌,用“丧燃”这个词儿形容这本书和故事里的人不但挺酷,而且贴切。它的调子很像《这个杀手不太冷》,李小城和阿九用满满383页的北京往事,重复着玛蒂尔德和莱昂的那段对白:“人生总是这么苦么,还是只有童年苦?”“总是这么苦。”那是1998年的北京,李小城和阿九住在北京西城的一条街上,那是长安商场以北,二七剧场曾经开业的地方。他们住在八九十年代北京最多的那种红砖板楼里,剧场改成了游戏厅,街边开始卖打口碟,小混混一窝一窝地打群架,下岗潮打碎了皇城根儿老一辈顽主最后一点儿自尊心……那英和王菲《相约九八》,本山大叔还是央视春晚的台柱子,“九八九八不得了”,马上准备跨世纪……

  但对很多人来说,跨世纪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儿。“丧燃”这词儿听起来挺酷,但当年的“丧”并不是现在这种无病呻吟,在那个人人都相信自己是21世纪接班人的年代,“丧”代表着一种生活的苦难,是冰山在海面下玄色的臃肿,让人无法呼吸。阿九很“丧”,18年后很“燃”,我们和李小城一样,只见到她的酷,却不知道她背后的苦。阿九的父亲在她三岁的时候荒诞地死去,不是黑社会的他在一次黑社会街头斗殴中被双方携手几乎剁成了肉泥,只因为卖肉的他出来看热闹的时候,忘记把型号很大的玄铁菜刀放回铺子里,于是被双方误认为是对方出的奇兵……人生的苦难就是这样总是以荒诞开篇,然后以悲剧结局。阿九跟着母老虎性格的母亲改嫁,没想到母亲又跟着一个男人跑到上海去了,从此音讯全无。继父是个酒鬼兼赌鬼,自从母老虎跑了之后,家里便就又多了一个色鬼,12岁的阿九最终被继父施暴……

  让我们荡起双桨的除了歌声,也许还有背后猛扑过来的禽兽和恶鲨。这样的阿九离开了学校,在社会上晃荡,她是半死不活小店里的售货员,她是幻想着攒够一万块钱就去远方的未成年少女,她像哥们儿一样对李小城说过20多次“李小城,我喜欢你”,最终在悲观主义的日常里被生活百炼成了一块废柴。生活一点儿也不像一盒巧克力,却更像街头的烧烤摊儿,你若光纤,便是人生一串,你若废柴,便是黑炭一盆。但是这个世界总会有人觉醒,总会有人明白燃烧自己不仅能照亮别人,还能烧死仇家。时隔多年后李小城才知道当年并不是阿九怀揣着《在路上》去诗和远方了,那不是“丧燃”的套路,阿九是跑路了,没带任何东西,只一身快意恩仇。

  1998年的那个周六早晨,阿九跑回家看《洛奇》,那是她看过不下三十遍的电影。继父宋财喝得烂醉回家,冲过去把阿九按在床上,试图再次施暴,畜生还撕碎了阿九唯一一张和亲生父亲的合影照片,一切都继续在“丧”的道路上默默狂奔。然而,“丧”到谷底除了“死”之外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燃”。胡同老炮恶三做的唯一一件好事儿,可能就是教会了阿九拳击的基本套路和技巧,“肘要紧贴住你的肋骨,拳要护住你的下颚”。阿九“听见身体里有破碎的声音,声响所带来的不是毁灭,而是蜕变”,她只擅长一拳,但这一拳她冲着那畜生打了上百次,持续了整整三分钟,打碎了禽兽的每一颗牙,“三分钟后,宋财像烂泥一样颓然倒地”。而这个时候的阿九,完美诠释了什么才是“丧燃”的真谛,那是一种近乎心死的平静,那是一种看透人性的冰冷,那是一种毫不迟疑的决绝,那是一朵带着北京往事的鲁冰花:

“阿九拼命调匀呼吸,坐在水泥地板上,她把宋财的右手放在怀里,一根一根掰断,每一次骨头折断的声音都是这场告别的注脚。”

  说实话,在那个瞬间,会让人想起东野圭吾《白夜行》里的雪穗。然而,优秀小说写作者的潜质就在于他明白自己在做什么,他的文字是激扬而克制的。最终,阿九没有成为帝都的雪穗,因为那就不是中南海点八,80后初老的丧燃青春了,阿九最终像很多那个年代的边缘青年一样投奔了江湖,一走十八年……马尔克斯说:“一个人最初和父亲相像之日,也就是他开始衰老之时。”这话一点儿不假,在这十八年里,沧海桑田,物是人非,36岁的李小城越来越像他那个帅得一塌糊涂的老爸李洗天,当然也像他老爸一样渐渐选择与生活和解,开始懂得与生活勾肩搭背坐在街边烧烤摊儿撸串儿喝北冰洋……

  但当年北京西四城的那些青春故事,会在某个瞬间让李小城这样的80后初老猛醒,让他们明白“丧燃”其实是一种常态,又有谁的青春不“丧燃”呢?《我和这个世界不熟》的语言风格和叙事腔调很王朔,幽默诙谐,充满调侃和嘲讽,很顽主,也很老炮,带着老北京特有的智慧和自嘲。当李小城说出“上高中时,我总觉得世界只是我幻想出来的程序,我喜欢的人是程序中的应用,我讨厌的人是程序里的BUG……后来,我彻底打消了这个念头,这个世界压根儿不是我创造的,我存在与否也根本无关紧要,我才是这个世界的BUG,连木马都算不上”,当这样“丧”的李小城面对几十个小混混还能依然平静地向前冲去的时候,我们终于意识到“青春丧燃”这种东西会在类似“北京往事”的背景板里代代相传——80后初老后的这种“丧燃”气息,难道不像《老炮》里在冰湖上冲向前方的六爷么?

  是啊,50后的王朔应该是80后的父辈了,1978年王朔开始创作小说,从此中国文坛出现了“顽主”这个经典文学形象,那是80后父辈的“青春丧燃”。《我和这个世界不熟》冥冥之中将故事的叙事时间定在了1998年,那是80后的少年锦时。这不是一部要刻意讨好谁的小说,写的自我而倔强,却在不知不觉中击中了80后貌似逐渐坚硬的心扉。更重要的是,更多的年轻人也会因此想到自己,80后的1998不就是90后的2008么?不就是00后的2018么?如果已然逝去,那就留住回忆,如果正在经历,那就别让自己后悔。

  也许,这就是这本小说所有的主题,就这么简单,没有任何故弄玄虚,但是直接、清爽,也美丽,就像1998年最后一次向李小城表白时穿着碎花儿裙子的阿九。城迟的文字里带着京味儿,也带着王朔的腔调——从不和你说什么大道理,也不想表达什么“深刻主题”,今儿咱们就是萝卜皮儿、花生米儿、切个松花、拌个菜心,整点儿小酒,抽抽点八,顺便聊一聊那点儿你我都懂的往事。

  那里有我们丧燃的青春,还有曾经差点儿就能和咱们白头到老的姑娘……

“如今距离一九九八年已经十八年了,我试图回忆阿九的脸孔,除了他的侧脸,五官逐渐模糊。有人说,对于一个人的记忆,总是从这个人的声音开始失效。我偶尔会回想阿九的嗓音,清脆但夹杂了少许的沙哑,像是盛夏暴风雨后温热的空气。我踏实下来,我知道那恰如劫后余生的记忆,有些还残存在我的心里。但奇怪的是,我想不起阿九的脸。直到有天,我在豆瓣上不经意看见《花与爱丽丝》里的苍井优。瘦弱的脸庞,光亮的大奔儿头,笑起来眯成两条缝隙的眼睛,张开嘴两颗比例失衡的门牙,简直和阿九如出一辙。身影如空气,似乎不小心就和夏天融为一体,再也不见。”——城迟•《我和这个世界不熟》

  —END—

  《我和这个世界不熟》读后感(七):1998年,人们还敢说“永远”

01

只要生活磕不死我

我就跟它死磕

  我和城迟约在国贸附近的咖啡馆。他是个小说作者,刚出版新书《我和这个世界不熟》。昨天下午拿到书,为了避免采访尴尬,我连夜翻完整本书。

  故事发生在1998年。小说主角是个18岁少女,名叫阿九。她终日穿着印有涅槃乐队的T恤,四处兼职,谋生之余学拳击,玩摇滚,编写烂尾的剧本,黑市里卖打口CD。在拳台上,她的每次起手都像一颗子弹,每次落手都像子弹上膛。

  阿九的生活日常让人心酸。只有在庆祝或者告别什么时,才会走进麦当劳或者肯德基。门口的山德士上校笑到不朽,象征着穷奢极侈的豪华大餐。她说方便面是人间极品。别人泡三分钟,她泡五分钟。她说,面坨了就可以多吃点。她不明白,为什么世上有那么多人爱吃鲍鱼鱼翅。有那么多钱,不去周游世界多浪费。

  女孩的脸像是晴朗夜空,嘴角翘起来,有如挂着上弦月。她说,想要开心,就得心态好,你可以和马云比长相,和郭敬明比身高,和海明威比中文,和韩红比身材。心态好,你就可以赢了全世界。

  城迟的文字充满画面感。他不是在写电影剧本,而是在写电影画面本身。比如有关女孩的笑,他会写:她的嘴角缓慢地横向发展,当延长到极限时,又同时间向上挑起,像条被吃光的西瓜皮。阿九的嘴唇湿润,干净,下嘴唇的中间有一条淡淡的竖线。当你注意一个女孩的嘴唇时,你离一个吻只有一个念头的距离。

  喜剧的本质是悲剧。阿九骨子里是个悲伤的人。喜欢上一个男生,就去大胆告白,但她会觉得每个人都是孤岛。这就好比,写长篇小说或是打拳,仿佛得了绝症。所有人都可以鼓励你,但只有自己才能扛。

  有人说,一个人若是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就可以忍受任何一种生活。她也想知道为什么活着。为了这个答案,少女阿九独自上路。她站在小津安二郎刻着“無”的坟前,把一瓶清酒倒在碑上。酒撒在土地上,女孩的脚趾快醉了。

  她觉得,有人没完没了拍电影,有人没完没了地扮演他人,有人没完没了地煮米饭,有人没完没了地赚钱,有人没完没了自杀还说“生而为人,我很抱歉。”大家恐怕都在寻找人生中命定的含义。

  答案不重要。寻找才重要。

  好看的故事离不开“改变”或者“悬疑”。但阿九自始至终没有改变。书里没有喜闻乐见的屌丝逆袭,或明星下坠。她不会因生活艰辛而圆滑,不会因无法融入社会而顺从,不会因被人蔑视而言语尖刻。她保持着18岁女孩的少年心气,逆风中不怂,拳台上不输,镜头下不装。

  与讲述一个有关青春的故事相比,我猜作者更想记录这种青春状态。在少女阿九看来,青春期是用来折腾的。她说,只要生活磕不死我,我就跟它死磕。像是侦探身边总会发生命案,阴阳师周围总有鬼魅跟随,阿九的生活圈中有群光怪陆离的年轻人。他们说成长就像从野生动物变成家畜。他们不想活成父辈的模样,看见熟人点头哈腰,看见仇人背后一刀,看见领导拍个马屁。他们觉得这太庸俗了。他们说,如果有天我变成这样,还不如死。

  喜欢这本书的人说,看这本小说时,会想起朴树的《活着》:“你看那些可怜的人。正缝缝补补,唯唯诺诺。这么活着,又算什么呢,让我搞不懂。我有那么多的理想。我还有那么大力量。我要改变世界。任凭我想象。”这种精神曾出现在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中。他说:“长大是人必经的溃烂。”也有人讨厌这本书。他们觉得角色过于中二,幼稚并且自以为是。我想,他们只是忘了自己年轻时的模样。

  18岁的不快乐,有多少是真的因为没米下锅呢。

  “不改变”是城迟对小说角色的慈悲。我想,他一定很喜欢这个角色。在写完小说初稿时,他甚至给阿九写了一封亲笔信。在信里,他和少女说:“小说写完了,36万字初稿,从去年夏天写到今年夏天。未来没有我也不要怕。遇见你,我用光了生命中全部的偶然。”

02

时代不是年份

而是一代人的集体悲喜

  整本书最打动我的,还不是故事,而是其中有关时代背景的记录。城迟说,时代不是年份,而是一代人的集体悲喜,是《灌篮高手》的热血,是周星驰笑容背后的唏嘘,是小卖部里的粘牙糖,是当有人唱起《NEW BOY》,所有人都能跟上节拍的感动。

  1998年,当你和一个姑娘说“我等你”,会站在她宿舍楼下,而不是坐在屏幕后面等她上线。那一年手机并没普及。人们无法随时保持联系。走进人群就是下落不明。多少赌气时说出的“再见”,变成了再也不见。不像如今,朋友圈的自拍,个人空间里的合影,分手后网络上藏着太多遗迹,把思念变成悼念。

  那时的人们不觉得表达情绪是可耻的,似乎活得也更加用力一些。世界相对宽容。告白时语言比柠檬还酸。告别时像死掉一次。烦恼时说谁也别理我。愤怒时向所有人开炮。人们随时会说出“永远”、“一生”、“一辈子”这样的大词,似乎说了,就真的能够“永远”。你可以随时宣告自己的理想,当个漫画家,或是民谣歌手。谁也没发现生存的硝烟烧到后院,或者多数人选择视而不见。人们还没用钱定义身价。有人的理想是赚足钱实现理想,而不是有关“理想的战斗也是为了钱”。

  那年腾讯刚成立。QQ叫做OICQ。马云还不是任何人的爸爸。他决定放弃“中国黄页”,用所持的21%股份,换回10多万块钱。互联网浪潮远没到来,门户网站大行其道,移动网络还是没影的事,更没有所谓的电商集成平台。人们不会动不动就说“迭代”、“KOL”、“IP”、“生态”、“升维打击”,用以显摆自己的真知灼见。零售业增长主要来自于店面数量扩张。达芙妮、班尼路红极一时。买书去书店,买棒棒糖去小卖部,买水果去水果店,买CD去唱片店。每家店有着心照不宣的生存边界,仿佛彼此只配拥有世界的一小块。

  城迟在书中说,1998年比想象中热闹很多。因为娱乐设施太少,想要快乐一些,人们只能凑到一起,看着喜剧聚众大笑,看到悲剧聚众落泪。那个年代,人们聚众干很多事。悲喜似乎也能相通。几年后,人们用电脑代替了电影,一群人的悲喜变成一家人的悲喜。再几年后,人们用手机代替了电视,一家人的悲喜变成了一个人的悲喜。

  小说中有一段,描写年轻人在街上卖打口CD:

  天已经黑了。北京的黄昏,总是短到猝不及防。阿九站在街灯下,仰望着我,融化了世间所有的蜜糖,带来嘴角一次甜甜的微笑。她站在1998年6月的傍晚,连袜子都穿错了,一脚蓝,一脚绿。

  这时,牛楠沙哑的吆喝声在耳边响起,“打口CD,进口垃圾,先听再买,8块一张。”阿九盯着牛楠满地横陈的打口CD说:“死牛楠,你这个进口垃圾,来钱快吗?”

  “阿九,别那么世俗。”他拿起一盘CD。那封面一片蓝色,一个光着屁股的小屁孩,表情张狂,向一张美元飞扑过去。那是涅槃乐队的《别介意》,他们在一次演出中,在台上火烧吉他。诺沃塞利克和格罗尔在大庭广众之下深吻,现场气氛绝对飞起来。他们宣泄了年轻一代的愤怒,厌世与焦躁。牛楠说:“你眼里的垃圾,在我眼里就是一个疯狂的时代。8块钱,只不过是进入这个时代的入场券。”

  我不是一个念旧的人,但我亲历过这种热闹。90年代末,我住在北京五棵松。公车站附近,时常有中年妇女站街。她们怀中抱着娃娃,凑近了才发现被子里藏着盗版电影碟片。她们装作擦肩而过,当距你仅有0.01公分时,会猛然低语一句。她们说话时,嘴唇不动,声音从牙缝里挤出来。从远处看,你甚至没有意识到对话发生。

  那句话简短,但具有高度概括性。比如:“小帅哥船上勾引白富美,你跳我也跳,沙发素描没有删。”或者:“激光剑决战外太空,黑武士就是你爸爸。”

  不想买电影也不要紧。裤兜里藏着几盒盗版磁带。她举着鲍勃·迪伦的精选专辑嘟囔:“深红色的火舌舔舐我的双耳,纵有重重陷阱我仍翻滚前行。15元一盘。”这时你要表现出眼神闪烁。看到你犹豫不决,她紧跟其后低语:“啊!昔日我曾苍老,如今才风华正茂!10元一盘,不能再便宜了!”

  如今相亲,问清车房与年薪,成与不成八九不离十。但那个时候没文化,和卖盘阿姨都没有共同语言。

03

那个时代的热闹

掩盖了它的瑕疵

  西翠路附近有家书店,老板看着这门生意眼馋,搞起打口业务,有些是CD,更多的是磁带。他说自己是个有审美底线的人,不卖盗版,只卖打口。他也找来一些中国“有劲”的音乐,比如:超载乐队或者张楚。时隔多年,如今张楚《姐姐》的前奏响起,我依然被命中泪点,连举着保温杯的手都在抖。

  老板不能像城迟小说中一样叫卖。买卖基本靠口耳相传。主顾大多是附近的高中生。光碟箱子上压着《高考真·题库》。每次进货前,我省下午餐钱,提前踩点,混迹于其他学校学生之中。练习册成了我们共同的掩护。

  他是个碎嘴的中年汉子,誓死不卖张信哲或苏慧伦。我最初对音乐的好恶,大多来自于他的巧舌如簧。他从别处道听途说,并随时随地发表意见:“连枪花都没听过,你个伪摇BOY,只配听孙楠。”听“谁人”乐队时,他说:“约翰·恩特维斯托抚弄贝斯的深情,就好比拨乱姑娘的头发。”听披头士《黄色潜水艇》时,他会说:“快听,这是约翰在摇滚歌里首次融入西塔琴。”

  他管列侬叫做约翰,脸上挂着亲切并忧愁的神色,像是提起忘不掉的前任。因为信息闭塞,我对他的言论照单全收。他把一些专辑称之为“代表时代的伟大作品”。直到几年后,我才对他的话产生怀疑。《黄色潜水艇》中压根没有西塔琴。有西塔琴伴奏的,是那首《挪威的森林》。而且这也不是约翰·列侬干出来的事,而是乔治·哈里森。我甚至怀疑,那些他对音乐的鼓吹,只是基于库存的压力。

  不过无所谓。那个时代的热闹,掩盖了它的瑕疵。光碟入手后,我听着音乐不想睡。那些鼓点、节奏和嘶喊,让我的夜晚烧着了。披头士告诉我,阴云密布的夜空也有光明。枪花乐队说,你不屑一顾的流光岁月,在需要时排山倒海地袭来。齐柏林飞艇唱着,有位女士相信发光的都是金子,而且她想买一架通往天堂的阶梯。我的打口收藏里,包括了城迟提到的《别介意》(或是《没关系》,《Nevermind》)。这张专辑让涅槃乐队变成传奇。

  我第一次知道,音乐远不局限在港台或者大陆。边境之外,每隔几年,就重新定义一次音乐。不同于 “凌晨两点半你不在我身旁”的浅吟低唱,音乐更能表达爱与和平,自由与反叛。我分不清朋克、英伦、新浪潮、情绪硬核或是金属。前奏响起,跟着节拍晃动身体就对了。

  纸质书、磁带、唱片、VCD听上去很土鳖,但在当时,几乎是大众娱乐的全部。如今的内容产业摆脱了媒介独立存在,但再也找不到拆开CD盒的狂喜。

  那是1998年,互联网赶在路上,朴树第一张专辑《我去2000年》即将发布。他唱着:“穿新衣吧剪新发型呀,轻松一下WINDOWS98。打扮漂亮,18岁是天堂。我们的生活甜得像糖。以后的路不再会有痛苦,我们的未来该有多酷。”人们笼罩在跨世纪的喜悦中。面前都是新鲜玩意。希望比失望多。

  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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