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绸之路读后感锦集
《丝绸之路》是一本由[美] 米华健著作,译林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2.00,页数:308,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丝绸之路》精选点评:
●欠缺世界史和边疆史知识的我。。。
●雖說是Very Short Introduction,信息量卻相當大……
●VSI系列不缺现实关照,这本的幽默感和对现代社会的比较都是最强的之一。
●第四章之后的内容感觉不如前面有趣,不过总的来说还是一本挺不错的通识读物
●索引占了1/3。西夷一生洗两次澡,出生一次,下葬一次,中间喷香水除臭;随地大小便,满街屎尿。卫生条件堪忧,也就近200多年才开化,蛮夷无误。
●历史知识匮乏的我
●系统全面又简明扼要的介绍了丝绸之路。
●是挺通识的,很多章节画面感都非常强,另外对现实的关照比如中国的代加工产业也拉近了读者距离。 不过有些观点,比如“丝绸之路并不是清晰的线路”、“丝绸之路并不是两端才重要”、“海上丝绸之路只是陆上丝绸 之路的补充”、“丝绸之路没有严格意义上的起点”等还是让人觉得收获颇多。 不过游牧民族对于丝路的影响作用还可以继续探讨。
●有人把“丝绸之路”当成中东史,也有人把丝绸之路当成中国史。
●浮光掠影的通识书,读完就一个感受:米华健真博学。。
《丝绸之路》读后感(一):看到丝路上的游牧民族
《丝绸之路》——米华健
丝绸之路是欧亚大陆人民交流的网络,促使它形成的原因是贸易和宗教,带来主要的意义是科技和文化的传播。关于丝绸之路的几个容易忽视的点:
1、游牧民族推动贸易。
中央欧亚地区的地形以草原、沙漠和山地为主,这种环境主要适合游牧民族生活。他们不仅擅长骑马战斗,也很擅长做生意。
2、丝绸之路最繁忙的时代往往是欧亚大陆各国相对集权的时代。
集权才能提供稳定的基础设施和贸易环境。
2019.4
《丝绸之路》读后感(二):译者改变原意的几处
4-5页地图,去掉了英文部分地图中表示地名的 Manchuria/Qinghai/Xinjiang/Tibet 和Russia,这里某种意义上有可理解之处
29 :一个有趣的关联就与“匈奴”有关。“匈”这个汉字和“Hun”这个英语中对“匈奴”的拼法在语音上有关联。
英文部分 P27:One Intriguing connection concerns the Xiongnu. The words "Xiong" and "Hun" are phonetically related.
目前一般还是认为尚不能直接把匈人(Hun)和匈奴(Xiongnu)直接联系起来,更何况作者在同一段中也说“没有证据表明二者存在直接联系”,译者自行添加“这个英语中对‘匈奴’的拼法” 可便于理解,但应改此处的“匈奴”为“匈人”才比较符合原意
以及一个不算改变原意,但可能是翻译疏失的地方:
88:1268年,很多中国南方城市久攻不下,蒙古人把波斯工程师请来攻城,他们建造了各种欧洲配重式抛石机来轰击城墙。中国人称他们为“穆斯林射石炮”。
此处似应更具体地作“回回炮”
《丝绸之路》读后感(三):亚洲和欧洲交流史
亚洲和欧洲交流史
亚洲和欧洲地图上来看,其实是一块大陆,叫做欧亚大陆。为什么要分成两个洲呢?。主要是欧亚大陆中间,有一片巨大的沙漠和山地阻碍了文化交流和经济联系。
有人的地方就会有交流。古代人们靠什么进行交流。游牧民族。
交流的场所主要是,丝绸之路。
游牧民族一般条件下,生活不能够自给自足。需要物品有,铁、衣服、书籍,茶叶。
游牧民族获取物资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抢劫、一种是交换。
抢劫的成本过高,所以大多数时侯,游牧民族通过贸易来交换物品。这也就是丝绸之路形成的原因。
丝绸之路促进了贸易交流、文化交流、宗教交流、技术交流。
东西方交易,并非只用钱币来支付货款。以货易货交易比较普遍。西方用他们精致的玻璃、银器和黄金,还有来自红海的珊瑚和黄玉、阿拉伯出产的乳香精油进行交易,换取东方的纺织品、香料以及靛蓝这样的染料。
西方的钟表技术,阿拉伯数字,马车技术传入东方。东方的造纸技术、火药、指南针传入西方。
《丝绸之路》读后感(四):pumpkin不一定是南瓜
原著大家手笔,言简意赅,虽也有可议之处(例如他某种程度上将丝绸之路视为全球化的前奏,偏重交流而忽略对抗和断裂,以及书写中有意无意的共时性特质),但予人的启发是不言而喻的。译本也颇流畅,但有几处似宜根据历史语境稍作订正:
.9-10:蒙古帝国的创建者成吉思汗就是靠卖掉其结婚贺礼中的一件貂皮大衣,巩固了他的首个重要政治同盟:按,那件貂皮大衣是成吉思汗妻子孛儿帖带来的陪嫁礼物,之后他将之献给王罕,此处原文traded away a wedding present of a sable coat to cement the first major political alliance,在英文表述上是没问题的,但中文宜将trade away译成“献出”或“作为交易”,而wedding present则可意译为“妻子嫁妆”
.28:社会学家弗雷德里克·梯加特:原文是the social scientist,社会科学家
.31:突厥人吞并了周围各部落,为自己取了“突厥”这个有政治意义、后来又有了民族意义的名字:原文是The Turks absorbed neighboring tribes who then took on the political and later ethnic moniker “Turk”,这里的who指的其实是“周围各部落”,指他们接受了这个名称
.35:铁木真是蒙古部落孛儿只斤氏排行居中的儿子,是个富有领袖魅力的人:原文是Temujin, a charismatic middle son from the Borjigid clan of the Mongol tribe,按铁木真是蒙古乞颜部首领也速该的长子
.38:帖木儿(1370-1405年在位)自称埃米尔(amir,意为亲王)和“女婿”:原文的确是titled himself amir (prince) and “son-in-law”,但汉语里说“自称为女婿”怪怪的,此处宜意为“驸马”,他确实是西察合台汗国的驸马
.58:写诗赞颂贵霜天马的那位出生于中亚的中国诗人李白:原文The same Central Asian Chinese port Li Bai who wrote about Kushan’s heaven horses,按Kushan直译的确是“贵霜”,但李白《天马歌》写的是“天马来出月氏窟”,只是大月氏建立的帝国,在西方以“贵霜”之名著称
.62:喀拉库伦(今乌兰巴托附近)蒙古可汗的宫廷:通作“哈尔和林”
.64:在上瓦本(德国南部):士瓦本
.65:回鹘人和乌兹别克人会加进南瓜:原文Uyghurs and Uzbeks add pumpkin,字面上看是没错的,但这里讲的是传统饺子类面食的馅料,而中亚很少会在菜肴中使用南瓜,考虑到这一点,这里的pumpkin指的应是另一义的“西葫芦”,应译为“维吾尔人和乌兹别克人会加进西葫芦”
.78:在公元1300年前后,活字被用于印制一种起源于粟特语的古老的回鹘文字:原文是movable type was used for the Uyghur language in an old script derived from soghdian around 1300,指的是当时的回鹘文是用源自粟特文的字母拼写的
.84:三世班禅喇嘛就在1780年的一次国事访问后死于此病[天花],下编注:“原文如此。似应为六世班禅”:按,原文的确是the Third Panchan Lama,作者这么说可能是基于这样一个原因:班禅称号始于四世班禅,前面三世都是追认的,所以从这一角度来说,六世班禅才是第三个真正的班禅喇嘛
.88:中国人称它们为“穆斯林射石炮”:回回炮
.91:2011年重拍的电影《猩球崛起》中,(黑猩猩)恺撒也用一把折断的筷子来激励猿猴们团结:此处“筷子”的原文是sticks,并非chopsticks,应译为“小木棍”,电影中的黑猩猩也不使用筷子
《丝绸之路》读后感(五):荣新江:我在丝路上考察时携带的参考书
序言
荣新江/文
作者分析了从李希霍芬提出“丝绸之路”时最初的概念,到百年来学者们的不同理解,在综合前人论说的基础上,总结出他本人对“丝绸之路”的定义,即“‘丝绸之路’一词所指的不仅仅是中国和罗马之间长达几个世纪的丝绸贸易。它是指通过贸易、外交、征战、迁徙和朝圣加强了非洲—欧亚大陆融合的各种物品和思想的交流,有时是有意为之,有时则是意外收获,在时间上始自新石器时期,一直延续到现代”。
如何驾驭这样一个纵贯远古到当今、横贯地中海到华夏大地的话题,对于所有作者来说,都是具有挑战性的。但作者的确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其优点或者说特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这本书最大的一个优点,就是小而精,从宏观的视野,非常简明扼要地讲述了丝绸之路的各个方面。第一章主要讲环境,与目前西方史学界的主流思潮相适应,强调中央欧亚大陆上游牧民族的重要性。第二章按照时间顺序讲述不同时段里丝绸之路的历史。第六章以“丝路将通往何方?”为题,强调了16 世纪以后丝绸之路并没有断绝,并概述了古代丝绸之路向现代的转型。作者的文笔高度概括,而且对于相关的文化传播、游牧农耕等理论也了然于胸;这显然是基于多年来在美国乔治城大学(Georgetown University)历史系教授中央欧亚历史的经验和积累,所以才能娓娓道来,提纲挈领,给读者一个能够轻松阅读的“极简介绍”。
但丝绸之路的话题,从人类起源和最初的迁徙,到全球化时代的“大合流”,各种各样的内容都可以纳入其中。作者对此作了非常有眼光的选择。在第三到五章中,他提取丝绸之路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交流史上的一些最重要的方面,以某个具体的事项,来加以深入细致地阐述,包括人类的迁徙,瘟疫的传播,马匹的驯化,葡萄酒生产与东传,生物物种的移植,食物、纸张、医学、战车、火药的东西传播,以及文学内容体裁的借用,乐器和绘画、雕刻、建筑、织物、陶瓷等视觉艺术的交互影响。这些是讲述丝绸之路时所不可或缺的内容,其中既有和平交往的结果,也有征服战争的推动。总体而言,对货物、思想、艺术和人群本身的交换与流动的描述,使读者认识了丝绸之路如何在遥远的聚居地之间建立联系,从而推动了不同地域的人类得到的繁荣和发展。
米华健教授的学术专长是清代新疆史,是美国所谓“新清史”学说的代表人物之一,著有《嘉峪关外:1759—1864 年新疆的经济、民族和清帝国》(Beyond the Pass: Economy, Ethnicity, and Empire in Qing Central Asia, 1759—1864.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8)、《欧亚十字路口:新疆历史》(Eurasian Crossroads: A History of Xinjiang. London, Hurst & Company,2007),蜚声学林。这方面的专长,也体现在这本小书中。他以坚实的数据,阐明在18—19世纪清朝把江南大量的丝绸运到中亚以换取马匹,而同时代的俄罗斯则用马匹交换来自印度的棉纺织品;茶叶、大黄、陶瓷、白银和丝绸在清帝国边境上自由流动,充分证明1500年以来丝绸之路并没有终止。在丝绸之路的历史作用上面,国内外史学界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我一向持有丝绸之路对东西南北文化交流具有积极意义的态度,读了米华健此书,颇有海外遇知音的感觉。
本书还有一个优点,就是文笔优美,而且时时带出一些美国人的幽默,让人读起来十分轻松愉快。作者还不时把古代的事件、名物与我们身边的事情和所接触的物品联系起来,让读者易于理解。这正符合“牛津通识读本”丛书的品味,也是一本非常具有学术含量的通识读物,雅俗共赏,相得益彰。忆1992 年秋天,米华健和我都受已故杨镰教授之邀,参加在乌鲁木齐举行的“西域考察与探险”学术研讨会,然后下南疆,从阿克苏团场,顺和田河南下,经过四天露营,抵达丝路南道重镇和田。由于专业不同,又不在一辆车上,所以交谈并不多。但多年来我一直关注他的学术研究成果,他的《丝绸之路》这本书,更是我近年来在丝路上考察时携带的参考书。今译林出版社邀请我为本书中译本作序,欣然应允,这也算是一种丝绸之路的缘分吧。
2016 年12 月20 日
于北京大学朗润园
(此为本书序言,原序无标题)
荣新江 北京大学历史系暨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