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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自由读后感精选

2020-05-26 23:13: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发明自由读后感精选

  《发明自由》是一本由[英]丹尼尔·汉南著作,九州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68,页数:448,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发明自由》读后感(一):生而自由与法律至上

  盎格鲁文明圈显然是近代西方文明的开创者和近代以来的成功者。本书开卷就点明西方文明的三个原则。1法治原则—法律不是政府控制国家工具,而是保证任何个体寻求救济运行机制。2个人自由—说任何想说的话的自由,和同气相求者举行集会的自由等。3代议制政府,不经立法者同意,不能颁布法律,不得征收税赋。而这些立法者应民众选出且向民众负责

  我们看看近代英国崛起是否与生而自由与法律至上的理念有关。在英国,自由起源贵族国王抗争。中世纪的封君封臣关系尤其再诺曼征服以后,通过一系列法律文件确定下来 。与此同时,这些法律文件也逐渐形成了王在法下,法律至上的法治观念。到中世纪结束时,自由的传统从贵族阶层向下传播社会各个阶层,对随后历史发展形成了重要作用

  由于法律的限制都铎王朝历代君主在登基时都郑重宣誓尊重法律,从未有哪一个君主敢声称其地位凌驾于法律之上。自由传统和王在法下宪政原则深入人心。伦敦主教埃尔墨评论入日中天的伊丽莎白统治“不是女王在统治,而是法律在统治”,任何措施都要通过议会立法而付诸实施,国王一切行动都要以立法来取得合法形式理查德胡克认为,确立法律的权力在全社会,如果君主将立法权攥为己有,私自行使这一权力,则无异于暴君。暴君就是全民公敌人人得尔诛之。

  查理一世试图谋求无限制的专制皇权,导致英国内战爆发审判查理一世的罪行指控就是,国王没有依据法律为人利益工作,反而企图攥取无限权力,对人民施行暴力,挑起内战,对人民犯下严重罪行。结果国王被处死 英国从此转变资本主义先行国迅速实行工业化,奠定二百年世界霸权

  洛克对自由,法律,法治做了全面阐述人生而自由,也是生而有理性。自由是在人所受约束的法律许可范围內,随其所欲的处置安排他的人身,行动,财富和他的全部财产的那种自由。法律的目的不是废除或限制自由,而是保护扩大自由。这是因为在一切能够接受支配人类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洛克倡导国家必须实行法治,立法权是最高权力,法律面前人平等

  这些内容传到全体为奴,不知法治为何物,不知皇帝以一己之私违背全民利益的行为实为叛国公敌的大清国那里,严复用了群己全界论为名论述了西方的自由观念,近代文明近代民族国家和古代王权王朝体系的最大区别,就在个体从依附性的奴隶臣民隶属关系转变为独立的自由的个体公民,在这种基础上才谈得上所谓爱国理念,因为这样才是爱自己的国,而不是奴隶主的国度,这才是形成近代国家观念的基础。若一国国民没有这种近代理念,哪怕外包装是十足的先进科技技术,其内在也是野蛮未曾进化的臣民愚众,和大清国的奴隶臣民一样一生为奴

  《发明自由》读后感(二):【品·鉴】让自由在起点开跑

  英国人对“自由“的追求和坚持由来已久。

  早在1688年“光荣革命”,1689年英国议会通过限制王权的《权利法案》之前,盎格鲁-撒克逊人就已经创造并拥有了一整套独特价值观:

第一,个人自治的观念,包含在契约和财产权中; 第二,集体决定须由代表作出,代表须向选出他们的共同体负责; 第三,法律不仅仅是统治者意志的具化,它作为传自先辈的习惯性权利,约束国王一如约束最卑贱的臣民。

  让我们细数这套盎格鲁-撒克逊式自由观的历史。

  1376年,拉蒂默勋爵(Lord Latimer)因贪腐和勾结法国受弹劾——这表明,国王必须遵行王国内部的法律和惯例。国家法律不是国王之法。

  12世纪中叶,“普通法”的术语在亨利二世统治时期已经开始使用,但根据历史学家帕特里克·沃莫尔德(PatrickWormald)的研究成果表明,诺曼人制定的法典化法律大致可以追溯至11世纪初的威廉征服时期——普通法的原则和经验性意义是非常值得关注的,从那时开始“法”、“自治”、“自由”等观念就已经开始在盎格鲁-撒克逊人们中生根发芽。普通法的四大特征包括:

第一:它尤其强调私人所有权和自由契约; 第二:普通法建立在“不禁止即合法”的观念上; 第三:监督国家法律是每一个人的责任; 第四:法律是国家的而非君主的。

  10世纪,英国已经形成了完整独立的民族国家,英格兰民众形成了一种明确的身份认同感——民族国家是保存自由的安全容器。公民对自身的身份意识,对国家权威的忠诚以及所激发出的爱国热诚,都有利于培育公民社会以及减弱对国家强制的需求。

  更有史料显示,7世纪20年代,就已经存在“贤人会议”——某种程度上就是后来会议制会议的雏形。

  以上的史料都可以证明当今西方文明的主要特征“法治原则”、“个人自由”、“代议制政府”是英国的发明。

  如果全文就此结束,那本书在学术界,或者至少在我心中的地位将是不可撼动的。

  然而从第七章开始,汉南细数这套价值观在盎格鲁-撒克逊圈——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印度在汉南的心目中只能算半个盎格鲁圈成员,他称斯堪的那维亚和荷兰等低地国家是荣誉成员…)等——的影响,言下之意就是将这些盎格鲁-撒克逊人遍及的地方之外的区域摈除了“自由”的存在:

盎格鲁圈建立了一种共同的向心力,一种全体都认同的感觉,这种向心力在欧洲却很难感受到。它或许就存在在一本大家都的书,一个大家都懂的笑话,有时甚至只是在共同的表情中,但它就在那里。

  这种强烈的民族自豪感还存在在许多地方。他力证为什么英国与欧洲大陆如此不一样——主要原因在于岛国的独特地理位置,这意味着国家不需要维持一支常备军,斯密说过:“时刻待命的常备军使得国王的权力凌驾于国会、议会或者最高法院等任何其他权力机构”。此外,汉南完全没想掩盖自己的政治观点,他不止一次地损毁英国加入欧盟的决定,批评奥巴马政府对英国的疏远等等。

  总的来说,本书针对现代自由主义的概念来源、盎格鲁-撒克逊的政治传统的历史梳理,让我们看到了自由主义发展的脉络。对于全文的后半部分,强烈的民族自豪感和政治观点实在很难让读者不受冒犯地读下去。本书的局限处在于他只是针对英国作历史阐述,对于自由观念在荷兰、丹麦、德国、法国的现代发展并没有太多关注就急于否定。

  最后再摘录两句引言中最引发我思考的话:

真正的问题不是自由民主能否赢在终点,而是它如何才能在起点开跑。民主,也是一样。它被视作实现目的的手段。虽人人心向往之,却点到为止。

  2020/5/25

  《发明自由》读后感(三):【品·鉴】盎格鲁圈的核心价值观

  说到底,什么是“西方文明”?

  作者在本书的一开篇就给出了他的答案:

第一:法治原则。现代政府无权制定规则,规则存在于更高的维度,并且由独立的仲裁机构进行解释。换句话说,法律不是政府控制国家的工具,而是保证人和个体寻求救济的运行机制第二,个人自由。说任何想说的话的自由,和同气相求者举行集会的自由,不受阻碍地做买卖的自由,自主处置个人资产的自由,选择工作和雇主的自由,雇佣及解雇人员的自由。第三,代议制政府。不经立法者同意,不能颁布法律,也不得征收税赋;而这些立法者应当是由民众选出并且向民众负责的人。

  但是作者随后又指出,这构成西方文明的三个原则,在欧洲各国中的地位是不一样的。在作者看来,选举议会、人身保护令、契约自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开放的市场、出版自由、改变宗教信仰的自由、陪审制等等,是借助英语发展出的政治意识形态的独特产物。而这种意识形态,连同这种语言,在世界范围内广泛的传播,也就是本书所指的“盎格鲁圈的奇迹”。

  本书所讲述的就是自由的故事,也就是盎格鲁圈的故事。

  在听作者讲故事之前,首先要明确的是,盎格鲁圈与其说是一个民族概念,不如说是一个文化概念。它的首次使用是在1995年尼尔·斯蒂芬森的科幻小说《钻石时代》中。

  《牛津英语词典》对盎格鲁圈的解释是:“以英语为主要本地语言的国家组成的集团。”

  但是作者认为美国作家詹姆斯·贝内特的定义更加准确:

要成为盎格鲁圈的成员,需要遵循哪些构成英语文化核心的基本习俗和价值观,它们包括个人自由、法律之治、注重合同与契约、自由是政治及文化价值的第一追求。组成盎格鲁圈的国家分享着共同的历史记忆:《大宪章》,英国和美国《权利法案》,陪审制、无罪推定以及“一人之家即他的城堡”等普通法则。

  在本书中,符合所有定义的是以下五个核心国家: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英国和美国。绝大多数定义也将爱尔兰算进来。此外新加坡和前英国殖民地的群岛,比如百慕大群岛、福克兰群岛等,也被大多数定义列入这个圈子。有一些定义中的盎格鲁圈还包括加勒比海岸的民主国家和南非。

  在作者看来,曾经把盎格鲁圈联合起来的努力会受到各种阻碍,而在当下(本书写于2014年)互联网重新定义了民众和国家的关系,网络冲淡了政府在19世纪时享受到的与公民的专属关系。在当下,只要借助语言和政治观念的一致性,便可以结成网络社区。伴随着英语越来越被视为实现现代化的钥匙,盎格鲁圈正在变成一个由权力下放的、灵活的、独立国家组成的共同体。

  作者也颇有前瞻性的指出,以民族来定义盎格鲁圈的想法是一个相对短命的思潮的产物,盎格鲁圈的价值观李建立在多民族的背景之下。这些价值观依靠知识交流而非基因播种得以传播。

  把盎格鲁圈变为整颗控制下的统一集团的想法有悖时代精神,也不符合区别英语国家文明和其竞争者的价值观念。

  盎格鲁圈文化基于自治政府、地方主义以及个人高于国家的理念。

现代盎格鲁圈不需要统一的货币或者联邦议会或者任何其他联合的国家机构,只需要一个灵活的军事同盟和免税区,或许还有劳动力自由迁徙法案。他们的目标是民众的联合,而不是政府的联合。

  而作者之所以要写书来追溯盎格鲁圈的核心价值观的形成及传播过程,是因为作者认为,目前,绝大多数盎格鲁国家正在逐步抛弃他们的原则

法律的出台已经无需国会通过,只要采取行政命令的方式即可办到;征税也可不经民众统一,银行救市即可暗度陈仓;本地、省和国家层级的权力换届现在只在首都便完成了;过去由竞选产生的代表被行政常设机构取而代之。盎格鲁圈中除了美国以外的所有国家现在都对言论自由采取了正式的限制——甚至即使在美国,言论的边界也在不断紧缩。从20世纪90年代初起,法律就开始陆陆续续对各种类型的观点实施惩罚,理由是这些观点有可能冒犯某些人,尤其是某些种族或宗教上的少数派。

  作者不无担心的表示:盎格鲁圈应当在本世纪继续发挥它亲和的推动力。如果没有这一推动力,未来看上去无疑会更加灰暗和寒冷。

  《发明自由》读后感(四):一本挑受众的书

  丹尼尔·汉南是坚定的脱欧派,也是彻底的保守党和本地主义者。2009年的一次演讲中,他批评戈登·布朗应对全球经济危机不力,称戈登是 “the devalued Prime Minister of a devalued government”,从此名声大噪。

  国内有新闻称汉南是“脱欧总设计师”,虽然不乏夸张的成分,但细数汉南的作品,就会发现这个称呼在某种程度上也是贴切的。

  汉南本身是历史学家,从政后的作品倾向性非常明显而且直

  1998 年他就出版过 The Euro: Bad for Business,认为欧元并不如设立之初所预想的那样有利于欧盟的经济发展;

  2012 年的作品更加直接:A Doomed Marriage: Britain and Europe,认为英国和欧洲大陆从根本上就不同,必将分离;

  2013 年出版本书,极力赞扬了英国的自由和法治观;

  2016 年连续出版了两本:Why Vote Leave,这个书名呼应了汉南作为 Vote Leave 组织的创始人之一的身份,《卫报》称他是 “the man who brought you Brexit”,和“脱欧总设计师”异曲同工。另一本 What Next: How to Get the Best from Brexit 和上一本有些许重复之处,但可以看出汉南思考脱欧的问题已经不是一两天了。

  本书在美国出版时书名更改为 Inventing Freedom: How the English-Speaking Peoples Made the Modern World,英语国家如何塑造当今世界。这里所说的英语国家,就是书中的“盎格鲁圈(Anglosphere)”,《牛津英语词典》解释为“以英语为主要本地语言的国家组成的集团”,主要包括英国、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加拿大,也有定义将爱尔兰、印度、新加坡和其他前英国的殖民地算进来。

  在汉南眼中,盎格鲁圈的国家有共同的历史记忆:《大宪章》、《权利法案》和《美国宪法》,也遵循构成英语文化核心的价值观:自由、法治、注重合同与契约。盎格鲁圈的一切都源自英国特殊的自由观,《大宪章》是盎格鲁圈价值观的基石,美国独立战争只不过是盎格鲁圈的一次内战。

现代盎格鲁圈不需要统一的货币或者联邦议会或任何其他联合的国家机构,只需要一个灵活的军事同盟和免税区,或许还有劳动力自由迁徙法案。他们的目标是民众的联合,而不是政府的联合。

  这本书稍微重复了一下汉南在 A Doomed Marriage 里的看法,把盎格鲁圈和欧洲大陆分开来,认为二者有本质上的不同,并用撒切尔夫人的观点极尽揶揄:

据她毕生观察,英国的问题都出在欧洲大陆,而解决方案都来自英语国家。

  还借撒切尔夫人的话来比较英国光荣革命和法国大革命:

我们 1688 年的和平革命使议会权力超越了王权,这不是法国革命。(法国革命)标榜“自由、平等、博爱”,我想他们忘记了责任和义务,而且,博爱一直都是一句空话。

  汉南认为,欧洲大陆的自由只存在于理论中,而盎格鲁圈的自由存在于事实中。原因是欧洲大陆相信权利是普遍的,是由法律授予并受到政府保障的。欧洲大陆的哲学灵感归根到底来自于黑格尔和赫尔德的集体主义著作,尤其是卢梭信奉的民众的“共意”可以剥夺公民私有权利的理念。而盎格鲁圈的自由则是从几百年的历史中沿袭得来的,是从习惯中继承而来,来自于盎格鲁圈独特的政治遗产:普通法、《大宪章》、英国《权利法案》,盎格鲁圈的观念是由“自由个体凝聚成自由社会”。

  书名中 How We Invented Freedom 这部分讲得非常详细,这大概跟汉南研究历史出身有关,英国的自由之基在诺曼底时代之前就已然有迹可循,从日耳曼部落的森林集会一直写到光荣革命,其中不乏生动有趣的小细节。

  然而 Why Freedom Matters 这部分在逻辑上就略微有些牵强,甚至有鼓吹沙文主义之嫌。再加上写作背景,很明显能看出这部分在极力鼓吹盎格鲁圈甚至是英国的优越性,只不过都是为唤起目标读者认同,为脱欧造势而已。从历史角度看,这部分是不够严谨而且片面的,从逻辑角度看,这部分又更像是先设定好结论再找论据,因此只能算是汉南身为一个政治家的写作诉求。

  遗憾的是我只能算前半部分的目标读者。

  《发明自由》读后感(五):【品·鉴】我们永远热爱的,还是自由。

  

自由与民主

什么是西方文明?丘吉尔提到三个原则,第一是法治原则,第二是个人自由,第三是代议制政府;那么过去这一百年,有多少国家被习惯贴上“西方国家”的标签?又有多少国家到今天仍然坚持遵循这些原则?当初欧盟成立的前提,是28个成员国同属于一个文明共同体,所有成员都承诺共享西方的自由民主价值观,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当今的这些所谓的西方国家,精英们只要觉得规则碍事,条款便被蒸发,违反公约。民主,也是一样,它被视为实现目的的手段。至于个人自由,则被视为彻头彻尾的盎格鲁圈的固执己见。

  本书要讲的,就是自由的故事,或者说,是盎格鲁圈的故事。自由的传播也与盎格鲁圈的兴起过程视为一致。盎格鲁圈,解释为:以英语为主要本土语言国家组成的集团。要成为盎格鲁圈的成员,需要遵循那些构成英语文化核心的基本习俗和价值观,它们包括个人自有,法律之治,注重合同与契约,自由是政治与文化价值的第一追求。组成盎格鲁圈的国家分享着共同的历史记忆:《大宪章》,英国和美国《权利法案》,陪审制,无罪推定以及“一人之家及他的城堡”等普通法原则。

  盎格鲁撒克逊式的自由,就要说到英语民族常常提到的国家的法律,这个国家的法律不是国王之法,不是上帝之法,而是人们在这个国家中固有的一套权利和义务,世代相续,逐渐生长,成为每一代新人拥有的宝贵遗产的一部分。国王不得高于法律,而法律高于国王。法律是所有人的财富,而非统治者的工具。强调私人所有权和自有契约,普通法建立在不禁止即合法的观念上,监督国家法律是每一个人的事情,最重要的是,法律是国家而非君主这一事实,需要通过能反映民意的裁判庭来加以确认。当英国成为统一的国家之后,盎格鲁撒克逊贤人会议在诺曼统治时期,已有了议会的名字,并沿用至今。

自由与财产

  在大多数欧洲国家,个人不得将财产遗赠他人。而在英国,和大多数盎格鲁圈国家一样,可以完全按你的个人心意来处理你的财产,意愿和继承常常等量齐观地出现在盎格鲁圈意识中,我们早已将绝对所有权视为理所当然。18世纪的孟德斯鸠男爵说过,我所在的这个国家,和欧洲其他国家截然不同,英格兰极度热爱自由,每个人都那么独立。

  在欧洲大部分地区,土地所有权是固定的,庄园被视为一种不可剥夺的祖上传下的遗产,家庭也被认为习惯上和法律上的一个单元,家庭计划也是家庭成员的共同资源;而在英格兰,几乎就没有共同共有这个概念,男孩一旦达到法定成年的年龄,在法律上就是一个自由的个体,他的父亲无权对他宣布任何权利和要求他承担任何义务。

  这样的差异是何时形成,不得而知,麦克法兰从最早的史料以及能够看出,英国社会独特的个人主义,已经被视为理所当然;长子继承制和个人对土地的完全所有权,这两套规则合在一起,从物理上和政治上,共同塑造了盎格鲁圈。盎格鲁撒克逊政治文化中有一种特别可贵的品质,那就是,它超越种族的观念上建立国家。美国人一直以他们对外来者的强大融合力而感到自豪,数以百万计的人从各自国家被吸引来到这片大陆,成为美国人,意味着:他们接受美国宪法所写的价值观,言论自由,权力分立,宗教宽容,开放竞争,私人契约,性别平等,还有,说英语。

自由与民族

  詹姆斯博卡尔说,后期的盎格鲁-撒克逊英格兰是一个民族国家,是一个拥有有效的中央政权,统一的组织架构,统一的民族语言,国家宗教和固定疆界的整体,最重要的是,它具有强烈的民族认同感。民族国家的兴起,是18世纪至今,西方成功的关键要素,但在任何民族国家的事情都不是那么轮廓分明的,每一个民族国家的边界都有某种程度的模糊,民族国家是保存自由的安全容器,依靠它的国民共同拥有,且不能与其他族群分享的国民意识得以维系。

  宗教自由与世俗自由的结合,最终形成盎格鲁圈的核心信条,也成为盎格鲁圈民族身份认定的关键标志。美国人来到新大陆,建立新教国家,正是为了逃离母国教会改革半途而废留下的种种繁文缛节和等级制,承认宗教自由,是美国权利法案的一项原则,也是美利坚合众国一以贯之的特点,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真正世俗化的国家,在这个国家中,所有宗教都平等地竞争,这近乎奇迹;

  盎格鲁圈,拥有同一种语言,同样的圣歌,同样的观念,形成一种共同的认同感。古希腊诗人阿尔奇克洛斯曾写:狐狸观天下事,刺猬以一事观天下,盎格鲁圈正是这样是狐狸,而西班牙是刺猬。以英语为母语的文化是非中心化和个人主义的。在欧洲,被统一称为盎格鲁撒克逊圈的,并非因为宗族,而是因为文化,他们最大的特点是信奉自由市场。二战中,是什么力量号召年轻人跨越半个地球,就像一战中,像他们的父辈一样,为一个从未见过的国家而战?正如那个时代的口号,为自由而战。

最后,脱欧

  一个盎格鲁自由贸易圈,就得以在商品,服务,和资金顺畅流通的基础上建立起来。英格兰式的个人主义,民族主义,资本主义,是盎格鲁-撒克逊英格兰人民用历史发明自由,热爱自由,见证自由,并延续自由的衍生品,自由也早已融化在了盎格鲁圈的血液里,生生不息,代代延续。

  我们永远热爱的,还是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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